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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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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唯一的一张课桌就放在长凳中间,上头则放着老大爷说的水壶跟杯子。
  顾妩:“……”
  好嘛!原来这年头不止大学,连各个单位也都用中学里头的桌凳。
  也不知道是直接从那儿搬过来的,还是所有的公用财产都是互通的。
  林绪之见状几不可查的蹙了蹙眉,眼珠子一转,就劝她:“他们的招待室都这样,那宿舍的条件肯定更差了,我们干脆在法院后边买套房怎么样?”
  他刚才过来的路上就观察过了,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公安局跟中级人民检察院的中间,拐个弯就是省政府。
  所以只要在法院对面买套房子,他跟阿妩就能一起住了。
  单位里当然也能住,不过这时候的商品粮几乎家家都住单位房,房源蛮紧张的。
  阿妩一个临时过来实习的,要分也分不到什么好去处,再带自家男人过来住那就更不好听了。
  与其等以后再被别人说三道四的,还不如直接出去住,自己舒坦不说,干点什么也方便。
  顾妩一听这话就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不过也没揭穿,只狐疑的问:“s市跟京都不一样,这边的房子可不让私下交易的。”
  林绪之听她松了口,心满意足的拉了拉她手:“没事儿!”
  不让私下交易,又没说不让自愿转让,这玩意儿里头可操作性大着呢,大不了多走几个程序罢了。
  政府管天管地,难道还管别人的房里住了谁?
  “那就随你吧!”
  有的选,她当然选住在自己家里了。
  这时候的单位住房,虽然也有二室一厅、三室二厅的楼房,但大多数还是一家子挤在单位后边的小平房里,就等着单位分套更好的。
  自己一个过来实习的,住好房招妒怨,住平房里吧,热闹是热闹了,可鸡毛蒜皮的是非也多。
  经了这么多年,又学了法学专业,以至于自己说话办事越发喜欢直来直往了,所以她还真不爱搞这种弯弯套套的邻里关系。
  ……
  见顾妩自己解决了住房问题,负责招待实习生的王局非但没有高兴,还一脸惋惜,一个劲的劝她:
  “哎,怎么能出去住呢?单位里最近正好分了一栋新楼过来,我早就给你准备好了一室一厅,还是二楼靠北朝阳的!”
  这么一说,王局越发觉得不能让她出去住:
  “不行不行,你还是住单位里吧,那房子听着虽然只有一厅一室,可面积还挺大,又是独门独户的,最适合你们这种新婚的小夫妻住了,搬出去哪能找到这么合心意的房子?”
  倒不是他有多热心,主要这会儿离公检法恢复还没几年,法院里还真没有多少专业人才。
  而在现在法院里,从书记员到法官,大多都是当时紧急从部队上转业过来的。
  组织性纪律性倒是没问题,但对专业知识就知之甚少了。
  所以大家只能一边办案子,一边现学现卖,成天的拿着案卷跟新出的法律条文不撒手。
  为着能早点掌握了相关技能,大伙儿可没少加班,这辛苦点倒是没什么,可没个正经学过的指导一二,简直事倍功半。
  最怕的就是有时候遇到看不懂的,大家只能大眼瞪小眼,囫囵着过,这样下来多耽误事儿。  
  这好不容易等到初届的法学生毕业了,还来了他们院,大家伙可高兴坏了——第一批大学生里,全国都加上,统共也出了两百个法学生。
  而且他们实习的时候还不一定来法院来,因为不止法院,像检察院、公安局、国企……单位,也紧盯着这批法学生呢,就怕一个错眼,人就被抢光了。
  更别说京大出来的高材生了,人家就算想去法院实习,大多也是直接冲着高法跟京都中法去的。
  他们这样的能来学生,还真是托了开放得早的光了。
  而且为了请来这尊大佛过来,院里还特意托人找关系,去上头活动了好久。
  原本人来之前他都想好了,这要是能让人彻底留下来,亲儿子他都舍得搭出去,更别说一套单位福利房了。
  哎!
  眼下她带着这个小白脸子,看来美人计是没啥用了,但人还是要留下来的,哪能就这么让人住出去了!
  顾妩:“……”
  说好的单位住房不好分呢?看来她错估了后世的京大生,跟现在京大生的待遇。
  她隐晦的看了林绪之一眼,见他也一副囧囧走神的样子,只好点了头:“那好吧,不过我一来就住新房是不是不太好?”
  按照体制来说,s市中法怎么也要四五十个法官,眼下虽然分了新住房下来,但大家分一分说不定还不够。
  这样越过他们直接给了自己,其他人不会有意见吗?
  “没事儿,这是大家一起通过的决议。”
  要不然他也不敢明着就说这话啊。
  ……
  顾妩以前在医院当实习生的时候,因为一入院就当了主治大夫,还颇受了一番排挤。
  所以她还以为这次过来实习,顶多是在档案室帮着整理整理卷宗,正经案子肯定是接触不到了。
  可没想到刚一来,一点历练还没有,就被拉到了法官组,紧急跟进了一桩拐卖案。
  这案子刚开始是被群众举报到公安局的。
  ——虽然这时候已经放开了,大家出门也不再要求开具证明信,但群众永远是最好的侦查兵。
  所以人贩子伪装的再厉害,还是被附近东溜西逛的老大娘给发现了。
  人贩子倒也试图转移过地方,但到没成功,最后还昏迷着被抬进了公安局。 
  顾妩:“……”
  厉害了我的老大娘!
  这一举报完,公安局的同志们效率特别,没出半个月就抓到了一个拐卖团伙来。
  而顾妩到的时候,法院的同志们正在按着法条量刑呢!
  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可讨论的,毕竟这时候法律严,又赶上七十年代末严打的尾巴,强奸罪都得判死刑,更别说拐卖了。
  所以这次牵扯进拐卖案子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死刑没商量。
  这要是别的情况,顾妩说不定还同情一下,帮着争取减减刑啥的。
  可人贩子嘛,那当然是死一个少一个了——八十年代的时候,正是拐卖妇女儿童的高峰期,多少家庭都是因为这些垃圾而毁了。
  所以对于他们的遭遇,顾妩非但不同情,甚至还有些想放炮。
  除了这帮人实在该死,还因为这一帮家伙的落网,直接满足了s省这两年的严打指标。
  这样一来,就能让很多罪不至死的犯人留下一条命来。
  说起来这时候流氓罪还没废除,所以一旦严打指标下来的时候,往往除了抢劫、强奸犯,就是犯了流氓罪的人上指标了。
  这个政策虽然在当时,极大的稳定了社会秩序,但要其他重刑犯就算了。
  可犯了“流氓罪”的人,往往只是因为在公共场合不得体。
  比如有个青年喝醉酒在路灯旁撒尿,这时候要是被人看见了……没得说,妥妥地流氓罪。
  这要是平时里,顶多判个三年五年,可赶上严打时,十几年二十年都有可能。
  要是严打指标不够,甚至有可能判死刑。
  听着不可思议,但谁让这时候法律严苛,没多少人敢以身试法呢。
  作为胆敢当流氓的,当然要当仁不让的顶上去了。
  “指标不够流氓凑!”
  说的就是这个情况了。
  但这要是真流氓还好,要是“假流氓”,还真死得挺冤枉的。
  这次人贩子们也算做了好事了,为这帮人留条命,说不定他们也能等到流氓罪废除的那天。
  

    
第283章 七十年代奋斗生活53(事业线,慎买)
  众人对人贩子们的判刑倒是没有任何异议。
  不过让s市中院的法官们争论不休的; 是这案子中的另外一桩关系。
  当时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 递交过来的公安机关的审讯记录中; 恰巧提到了一件比较一言难尽的事情。
  ——人贩子在供述的时候;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脱罪,一直强调说他们拿来卖的孩子是孩子父母自己同意卖的。
  得知这一线索的公安机关对这个事情也比较重视; 就特意在分开审讯了被抓回来的人贩子。
  这才发现; 被解救出来的孩子,的确有少部分的孩子是经过她们亲生的父母同意; 才交到人贩子的手里的。
  而作为报酬,有些父母甚至还收取了“营养费”跟“感谢费”。
  浑然不管自己的孩子以后会被卖到哪里做什么,会承受什么苦难。
  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且基本都发生在女婴与女童身上。
  这就要说说这时候的生育环境了……不管农村还是城市; 重男亲女的观念都还挺严重。
  有时候孩子一出生,家里一看是个女娃,心狠点的为了招个带把的①,就直接溺死了事。
  稍微手软一点又不想养的,就算着时间往人多的地方一扔,有人带走就算孩子命好,没人管冻死饿死的也不在少数。
  再有点良心的,自家出点钱当奶粉钱; 再托个有门路的人; 打听一下谁家缺孩子,等联系到了,再把孩子送到别人家养。
  而这情况下; 要是找的中人靠谱,就会给孩子找个好去处,要是遇上个心脏的,转手卖给人贩子也说不准。
  而这次公安机关们遇到的情况,除了上一种情况外,还有父母自己不通过中人,直接收了人贩子“补偿费”,然后让人把孩子带走的。
  而更让人作呕的一种情况是,家里虽然重男轻女,但终究还是没扔孩子,等饥一顿饱一顿的养到十五六岁时,再以找婆家为由,把女孩子卖给人贩子。
  由他们做渠道,把人卖到偏远山区当媳妇。
  而作为丈人丈母娘,女孩子的父母甚至还能收到一半的“彩礼钱”,但彩礼收过后,两方基本上就再也不会联系了。
  不过这次抓到的人贩子,却是只拐卖儿童的拐卖团伙,并不涉及拐卖妇女的情况。
  而为什么说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儿童,是被所以被拐卖儿童中的一小部分呢?
  这点特别滑稽——有些女孩儿因为家人的重男轻女被父母亲手卖掉,但也因为大环境的重男亲女,更多“买家”明确要求“货源”的是男孩。
  可男孩子们金贵,往往找不到货源,人贩子们就会铤而走险,向各家的宝贝疙瘩们下手。
  所以这时候的儿童买卖中,男孩子才是其中的大头。
  而现在法官们争执的是,那些参与拐卖自己女儿的父母,要不要入刑,怎么入刑?
  参与争论的法官中,有的认为在现有社会的公序良俗中,大多数人默认父母有权决定自己孩子的来去甚至死活。
  所以为了照顾大家的情绪,参与其中的父母一律批评教育,都不入刑。  
  而有的法官认为只有收钱卖孩子的,才应该入刑,并依据现有刑法②中的遗弃罪判处。  
  毕竟这其中有些父母压根没有收钱,只是托中人为女孩找个去处。
  而且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但书中,明确规定了:不是出于非法获利为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③
  只有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才可以遗弃罪论处。
  而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本案中有些父母收取的钱财较少,所以只能以遗弃罪论处。
  而且法理之外还有人情,这里头大多数父母不止一个孩子,要是以重罪判刑,那他们的其他孩子,以后将没有直属监护人抚养。
  有的法官则坚持:符合上述说法的只是少部分父母,而本案中,参与拐卖案的大部分父母,明知道孩子是送到了不具有自己抚养意图的人贩子手里,可他们为了巨额的“补偿费”,还是睁只眼闭只眼,选择卖掉孩子。
  这种情况已经符合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客观条件,所以涉案父母中,符合这种情况的都应该入刑,并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刑。
  还有的法官认为父母亲自参与拐卖案,并且在拐卖过程中导致多个孩子死伤,这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消极影响。
  为了以儆效尤,但凡参与的父母,都应该与其他人贩子一罪论处。
  而顾妩参与谈论的时候,第一、四个建议已经被否决,大家在围绕着第二、三两种观点争论不休。
  后来经过好几天的讨论,并上递于高法后,大家才决定,参与拐卖亲子的父母:
  如果被拐卖儿童没有重伤以及生命危险的。
  不追究其中遗弃、但却没有明确买卖的父母的法律责任,只是交由公安机关,由他们进行相关的思想教育;
  遗弃并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收取少数营养费的,以遗弃罪论处;
  遗弃并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收取巨额补偿费的,以遗弃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并以实际情况适当轻刑。
  被拐卖途中,被拐卖儿童身心受到重创或者死亡的。
  其中遗弃却没有卖孩子的父母,以遗弃罪判刑;
  遗弃并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收取少数营养费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刑,并以实际情况适当轻刑;
  遗弃并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收取巨额补偿费的,与其他人贩子同判,不做特殊处理。
  而等到判决书出来的时候,大家一得知原来买卖自己孩子,居然也要以拐卖罪判刑后。
  此案子在全国各界造成了情理之中的轰动。
  不止老百姓们在茶余饭后争论这些父母究竟该不该抓,该不该判重刑。
  连很多媒体人及法律人,也以各自的角度,在各种报纸上争论此案的量刑以及得失。
  不过让s省中法的法官们松口气的是,上头对此案的审理结果表达了赞扬。
  而具体执行的那一天,好多人都亲自赶到s市,见证这帮人贩子被处决的场景。
  而这其中,就有因为巨额补偿款,卖了自家女儿,才导致孩子死亡的父母。
  ……
  这个案子后,顾妩算是彻底的融入了s省中法的法官中。
  不过经此一案她认为,自己虽然是京大毕业的法学生,但在实际案例中还有很多的不足。
  并且她的大部分眼光跟想法,一直在跟着后世的道德观以及法律走,有时候的确与现有的实际操作格格不入。
  其实仔细想一想,世界上并没有最好的的法律,只有最适合的法律。
  而在八十年代的种花,有些法律法规虽然有些量刑过重,在后世看起来甚至特别可笑,却这却也是最适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有时候顾妩觉得,就算她现在把后面三十年里制订好的法律通通默写出来,它也并不适用于现在。    
  所以她只当自己是个啥也不懂的菜鸟,跟着大家一起没日没夜的研究更种法条跟案例,在遇到大部分案件时,只多听多看,却不轻易开口。
  ……
  等半年的实习期快结束的时候,林绪之拍下的那块地已经立项了。
  只等着省政府对即将开发的北城西城进行规划后,就即时进行开发。
  而顾妩却婉拒了s市中法的挽留,选择回校深造立法学。
  倒不是她看不起s市中法,想再回京大攀个高枝。
  只是这半年的实习中,顾妩明确的发现:或许这种重刑才适合现在的种花。
  但她大概是看多了后世的法律,以至于除了故意杀人、人贩子……情形外,每次有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时,她都会觉得特别无力。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后,她觉得自己与其再时间耗费在自己并不认同的地方。
  还不如潜心研究,以种花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比现在跟后世数次法律法规,以自身能力慢慢推进法制进程。
  在尽量罪刑相适应的情况下,为现在的种花找到最适宜自己的法律法规。
  不过这目标在现在看起来还过于宏大,要想实现着个目标,她首先得继续努力深造,好好学习立法学的相关知识。
  以免仗着自己知道点别人不知道的事,就膨胀自傲,做出纸上谈兵的事来。
  二来她还得逐渐加深自己的影响力,免得就算找出了更适合当下的法律,却连立法的边也沾不到。
  ……
  等顾妩跟林绪之再次回京的时候,班上很多人已经物色好了自己的工作单位。
  不过林绪之是打定了主意要从商的,所以尽管老师跟同学们屡次规劝,让他一时冲动,就贸然放弃了商品粮户口。
  但林绪之嘴上虽然说着考虑一下,实际上却越发频繁的往校外跑。
  顾妩的情况却与林绪之不同,既然她都决定了继续深造,就放下了找工作的心,一头扎进了考研的大部队里,成天在图书馆泡着,等闲不出门。
  

    
第284章 七十年代奋斗生活54
  “说说; 你到底是咋个想的?好好的铁饭碗不端; 非要自己在外边拼; 多辛苦啊。
  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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