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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豪门-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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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哪里读的高中呢?”他问,对于她和嫣然的关系很感兴趣。
    “g市的南华高中。”琳达回答,对于林书皓她向来知无不言,这也是与林书皓建立信任的唯一方法,就连她有私生子的事情她都已经跟林书皓坦白了,又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呢。
    “哦!南华高中。”他眼眸微眯,似是有道光从眼底划过。
    虽不知他为什么突然对嫣然如此感兴趣,但琳达有种预感,嫣然和林氏之间必然会产生某种牵扯。
    他将资料签字递给琳达,然后说了这么一句:“就她了,星期一让她过来上班吧!”
    琳达再次确认:“顾嫣然么?”
    “嗯!”他道,并未抬头。
    **********
    一听说嫣然被林氏集团录取了,郝美竟比嫣然还要高兴,嚷嚷着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
    郝美是个胖胖的女孩,身高一米五八,体重约六十公斤左右,娃娃脸,肉肉的很可爱。
    嫣然初来m市便和郝美相识了,当时嫣然只身一人来到m市的郊区,打算在那里找一份工作定居下来,郝美家里是做小超市的,当时正在招临时工,嫣然进门询问,那以后嫣然便在郝美家里打工了。
    嫣然工作很认真也很卖力,见她孤身一人,无父无母怪可怜的,郝美的妈妈曹阿姨对嫣然照顾有加。
    来到m市不久便是一年一度的春节,南方没有雪,冬天湿冷,街上依旧热闹非凡,张灯结彩,比起北方的备年货,这里的人喜欢在过年前逛花市,买许多鲜花插在花瓶里,装点房间,象征着美好的寓意,大吉大利。
    嫣然在m市过的第一个年便是在郝家过的,一家人包饺子,吃年夜饭,到了午时出去放鞭炮……
    嫣然静默的看着在天空中绽放的烟火,夜空闪耀,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灯是为她而留。
    凌晨,她一个人窝在清冷的房间里,关着灯,在眼泪中失去了意识,在梦中看到奶奶和嫣羽,她们仿若回到了从前,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围在一起吃饭聊天……
    那年一整个冬天嫣然就住在郝美家的阁楼里,那时郝美正在读高二,学习成绩很差,经常因为解不出题而哭鼻子。
    偶尔,嫣然完成工作会帮她讲解习题,整个寒假作业基本上都是和嫣然一同完成的。
    新学期开学,当所有同龄的孩子都背着书包上学时,唯有嫣然沉默的在小超市里打理货品。
    曹姨觉得嫣然实在是太可惜了,于是便和老公商量着要帮助嫣然,让她上学,郝叔叔是乡镇公务员,还是有些门路的,于是在一所区普通高中为嫣然安排了学位。
    高三开学的时候,郝美和嫣然成为了同班同学。
    嫣然一边在郝家的小超市打工,一边学习,在次年高考中成绩优异,考上了m市最著名的大学。
    郝美则因为成绩差,分数线没过本科线,读了大专,现在在一所外贸公司上班。
    郝美住的地方离嫣然的小窝有二十分钟的车程,早早下班去超市买了菜回到家中开始摘菜整理,十分钟后凌山到达,进入厨房带好围裙准备大干一场。
    这些年,郝美是想尽了各种方法撮合嫣然和凌山,她觉得凌山和嫣然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郎才女貌,不在一起简直就没天理了。
    “我说,凌山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跟嫣然告白啊?”郝美一边洗菜一边试探的问道,为了这俩人她也是操碎了心了。
    凌山切菜的手一怔,苦笑。
    表白?果真要表白么?恐怕就算他表白了,也会被嫣然拒绝吧!
    神经大条的郝美自是没有看出来,要她说,这个凌山就是太小心翼翼了,追嫣然这样精明的女生就不能让她想太久,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该速战速决才行。
    “别怪我没提醒你,林氏集团那可是响当当的大企业,那都是清一色的好家世好学校出身的商业精英,我们家嫣然又那么漂亮是吧,小心一个不留神就被别人抢走了,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凌山假装没有听到,叉开话题:“美女,你家油放哪儿了?”
    “就抽屉里啊,又不是第一次到我家做菜,你不是应该比我更熟悉么?还问我?”郝美没心没肺的道。
    凌山看着不断往自己嘴里塞切剩了的胡萝卜的郝美,极度无语。
    “吃吃吃!小心肥死你!”这小丫头整天就知道蹭吃蹭喝,上次被他说烦了,决定炒个鸡蛋,结果油烧的太热,差点儿没把房子点着。
    其实郝美五官清秀,皮肤白皙,长得挺好看的,高中那会儿也有不少爱慕者,后来上了大学食欲暴增,又没有人在旁督促,结果爆肥,便成了今天这副小肉球的模样,倒也可爱,凌山有事儿没事儿便喜欢逗她玩儿。
    “肥死我也乐意,干你屁事儿?”郝美斜着眼睛狠狠剜了凌山一眼,她最讨厌别人说她胖了,毫无顾忌的道:“嘴巴这么损,活该你追不着嫣然。”
    说完便捂住了嘴,暗自懊悔说错了话。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五章 突如其来

凌山做了一桌子的菜,蔬菜居多,都是嫣然喜欢吃的。
    郝美因为说错了话,心里耿耿于怀,时不时的看着凌山的眼色,暗自懊悔,哎~都怪她这张破嘴。
    虽然他们平时也都嘻嘻哈哈的,相互调侃嘲讽,但却从未像这次这样开玩笑开的这么真实。
    嫣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因为要去林氏上班,有些工作没有办法再做了,于是一一请辞,结算好工资。
    回来的时候,饭菜已经凉了,凌山本想再去热一热,两个女生都嫌太麻烦了,于是开始动筷子吃起来。
    三个人聚餐,只有郝美一人嗜酒如命。
    嫣然不喜欢喝酒,确切的说是酒精过敏,身上会长许多小疹子,红红一片,又痒又难受。
    其实,以前嫣然的体质不是这样的,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便再也不能碰酒精了。
    凌山要开车,自是不能喝酒的。
    于是几杯下肚,郝美便开始胡言乱语起来。
    “嫣然,你能进林氏我真的特高兴,真的!比我嫁入豪门都开心,比我中了五百万还要开心……嫣然,我真的希望你能过得好好的,快快乐乐的。”郝美紧紧握着嫣然的手醉眼迷离道,眼角有着泪水。
    这些年嫣然受的苦郝美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她能力有限,现在挣的也就将将能把自己养活,实在帮不上嫣然什么忙。
    她们在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在郝美心里早就把嫣然当成了亲人,她知道以嫣然的能力完全可以过更好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算了!提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有些事情即便是再亲近的朋友。也是不可触及的话题。
    “看来她是又醉了,我去给她弄两杯蜂蜜水来。”凌山虽然经常跟郝美拌嘴,但实际上却十分照顾她,起身进入厨房给郝美泡蜂蜜水。
    “嫣然,我没醉!”郝美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嫣然,试图以这样的方式告诉嫣然,她是清醒的。
    “嫣然你跟我说实话。你就真的不喜欢凌山么?一点儿都不喜欢?”郝美极为严肃认真的问嫣然。
    瞧瞧这俩人认识都多长时间了。还是一点儿进展都没有,可真真是急死她了,好!他们不想捅破这层玻璃纸。那就由她来捅破。
    “……”嫣然沉默,面对郝美的问题,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又或者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不伤害任何人。
    “你真的看不出来凌山一直都喜欢你么?你认真考虑一下吧!凌山真的不错。人品绝佳,又是医学院才子。前途不可限量……”
    在郝美眼里,凌山绝对是嫣然的良人,为人心地善良,对嫣然更是体贴周到。这样的好男人可不多了,最近凌山的手机一直在响,一堆的学妹都在惦记着。嫣然性子慢热,凌山又诸多估计。她要是再不撮合撮合,真怕这俩人就这么错过了。
    “郝美,你醉了,我带你回房睡觉吧!”嫣然道,很明显她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扶着郝美进入卧室。
    郝美住的是小型公寓,空间不大,她们吃饭的地儿和厨房相隔不远,他又怎么可能听不到呢。
    他站在那里,手里握着泡好的蜂蜜水,低着头苦笑。
    进入九月末,对于m市这座南方城市来讲,正是一年中气候最为宜人的时候,微风徐徐,凉爽舒适。
    如往常一样,凌山开车送嫣然回到住处。
    有郝美在一起还好一些,她总有说不完的话,也很会活跃气氛。
    他们两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大多会像现在这样安静。
    他一直以为嫣然只是不善言谈,沉静矜持,性子使然而已,如今却觉得也许只有对他,她才会刻意保持着这样的疏离。
    算是避嫌么?
    怕他会产生某种错觉,所以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车子里太安静,夜色很浓,窗外不断闪过黑漆漆的树木像探不清路途的迷阵。
    他故意将车速放慢,打开收音机,即便身处这样尴尬沉寂的氛围之中,他也希望能够多跟她待一段时间。
    收音机里男主播低沉性感的声音响起:“生命中有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要说再见……最终你会发现,留在你身边的只有你自己。一首张国荣的《我》,送给不一样的我们。”
    张国荣的声音里与生俱来的有种悲伤的魔力,像自黑色深渊的靡靡之音,释放着心灵深处的绝望和无奈……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他用他的一生诠释了这首歌,却没办法做到真的如歌词里述说的那般做最坚强的自我。
    四月一日,所有人都以为是愚人节作弄人的消息,他却从高楼飘落,化作了泡沫。
    背后的疤隐隐作痛,站在高楼顶端,看着世间苍凉悲喜,只有站在上面的人才会知道那份看破尘世哀愁的绝望。
    到了!
    车子停了,她下车,依旧淡淡的道了声谢谢。
    “嫣然……”凌山突然叫住了她,目光炯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
    两人同时一怔,似是都有所预感。
    说什么呢?
    他们之间能说什么呢?
    可有些东西是说不得的,就如两人现在都在祈祷,希望有些话永远都不要说出口。
    “自己一个人小心点儿,记得把门窗关好。”久久,他终究是将想说话的话压在了心底,取而代之的是这样的叮嘱。
    她似松了口气,很轻微的,但他仍旧感受到了。
    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他这算是什么呢?
    明明知道她会拒绝。却仍旧抱着渺茫的希望等待着。
    他堂堂医学系才子为什么偏偏要守着一个对他不冷不热的女生望穿秋水,渴望得到她的青睐和关注呢?
    可面对感情,很多时候是理智难以解释的。
    就譬如,他一直都坚信着,无论他们现在如何,几年后,这个叫顾嫣然的女孩。一定会成为他的妻子。
    以前。他从不相信缘分,可至从在m市见到嫣然后,他才知道什么叫命中注定。
    ********
    第一天上班便是为期三天的新员工培训。小到考勤、福利,大到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全全都有涉及。尤其作为秘书助理,不仅要心思缜密。更要时刻关注社长的动态及日程,不仅需要高智商,更需要有高情商。
    林书皓的秘书共有三人,琳达是首席秘书负责日程安排、各部门调配以及信件往来等工作。
    琳达下面有两个秘书助理。一个是前台秘书,主要负责贵宾接待及文件影印、会议室安排等工作。
    另一个便是嫣然应聘的工作,主要负责林书皓的私人业务。包括衣食住行,车辆安排。几点上班,几点下班,早、中、晚餐在哪里用餐,喜欢吃什么,不能吃什么,穿多大的鞋子,几码的衣服,常用品牌是哪些,喜欢的款式及风格是什么……
    显然,这个人一定要有超强的记忆力和分析能力,懂得如何探析社长的个人喜好和禁忌。
    自然掌握这些情报的人,林氏上下也只有琳达一人,这也是为什么琳达会成为林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的原因。
    琳达虽然与嫣然私交甚好,但就像她自己说的,她向来对工作极为严谨,对下属要求甚高,即便是嫣然也不例外。
    嫣然自是明白琳达的用意,她是琳达推荐入林氏的,越是如此便越不能搞特殊,拉琳达的后腿,让别人说她公私不分。
    只有着手在做这些工作,嫣然才明白为什么这个工作对应聘者所受的教育及家世有着严苛的要求,首先林书皓喜欢的牌子从日用品到奢饰品便分为好几大类,有几十种之多,有一些甚至要提前预定。
    再者,最起码要对m市所有五星级酒店、百货商店、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及各大高级会所有所了解,这样当社长会见贵客时才不会有所疏漏。
    还有,秘书助理中她现在的这个位置,之所以很难有长时间坚持下来的人,便是因为这份工作几乎是要二十四小时待命,尤其在有大的会议活动时几乎全天都要在外面跑来跑去,筹备相关事项。
    所以往往硬件合格的,吃不了那个苦,能吃苦的,如果心思不够缜密再加之从未接触过上流社会,定然会漏洞百出。
    好在,嫣然之前在南华学院的那段经历在耳融目染中对上流社会所注重的细节还是有所了解的,再加之将在洛溪学院学习的相关内容融会贯通,倒也部没有想象中难以应付。
    只是前期要整理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自然要多费一些功夫,加班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不知不觉便到了晚上10点,林书皓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角落里的一盏灯还亮着,看到嫣然正抱着一堆的资料在看。
    “还不下班?”他走近,问道。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嫣然一惊,转身看向声音的来源,没想到竟然是林书皓。
    她马上站起来,恭敬的道:“还有一些工作,整理好以后就下班。”
    “还要很久么?”
    “不需要很久……”
    “那我等你吧!我送你回去,现在恐怕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道。
    嫣然微怔,有些难以消化林书皓突如其来的关心。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天涯各自安好

林书皓突如其来的关心着实让嫣然有些受宠若惊,她何德何能竟让堂堂林氏集团社长亲自开车送她回家。
    可对于林书皓来讲他从未将嫣然当成过自己的职员,之所以让她入林氏只是想把她放到身边弄清楚一些事情罢了,可没想到这个女孩却当真了,干活尤其的卖命,连续好几天都在加班,反到让他有些自责。
    不知道轩木那小子如果知道她就在他身边,而且还这么使唤她,会有何感想呢?
    对于嫣然,林书皓之所以非常感兴趣,无外乎两点。
    起初,当他看到嫣然简历里的照片时,确实是心生好感的,这个女孩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尤其是那双眼睛着实与林家人太像了,若不是多年前确认了“书画”已亡的事实,他甚至以为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他的堂妹林书画。
    复试,林书皓见到了嫣然本人,嫣然身上静默淡雅的气质让他觉得熟悉而又亲切,但单凭对她的好感并不足以让他录取一个根本不适合这个位置的女孩,毕竟工作是一回事儿,好感又是另一回事儿。
    直到他注意到她手腕上的手环,他才意识到也许这个女孩身上冥冥之中早已跟他们有着某种牵连。
    嫣然手上的手环林书皓自然是认得的,原因无它,林家和南宫家族是世交,轩木小林书皓八岁,打小跟在他身后叫他哥哥,那个手环是轩木打小带在手上的,造型简单,但材质却难以寻得,轩木一直待在手上。从未摘下来过,如今去带在了嫣然手上,不怪异么?
    他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能让轩木将手环送予的人必然是他极为在意的吧!
    有些东西,以前他想不明白,如今却渐渐有了头绪。
    轩木、云海、夏莫三人从小在一起打闹玩笑,感情比亲兄妹还要要好,如今却天涯咫尺。老死不相往来。这其中又发生了什么呢?
    想必定然和这个叫顾嫣然的女孩有着牵扯不断地关系吧!
    说来也巧,怎么就恰好让他碰见她了呢?
    这个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她本该连初试都过不了。却意外进入复试,进了复试本该被刷下来的,手上的手环却又引起了他的注意,最终将她带入了林氏。
    不知为何。他总能从这个女孩身上感觉到某种微妙的感情,熟悉的像上辈子的亲人。此生经历轮回,散落各个角落,再相见,单凭感觉便能认出对方。
    这也是为什么。当他看到嫣然一人加班,于心不忍,停下脚步的原因。
    嫣然家境困顿他从简历里便已经看出一二。大学四年因家境困顿休学两年……想必这个女孩定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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