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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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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斯:“……”
酒店……
用花拒绝,不得不说,法国人真浪漫啊……
重点是……
难道这是传说中的——约】炮?!
“我挺同情你的。”阿美飘来,她自然知道若拉是谁。
“为什么。”
阿美装模作样的抹眼泪,“生平收到的第一束约】炮的花,竟然是女人送的。”
慕斯:“……”= =
抱着玫瑰,闪人,回家后她要问问艾琪,哪里有大波斯菊卖……
但艾琪却不在家,她最近似乎回来得很晚。
慕斯最近也忙得焦头烂额,往往回家的时候艾琪不是睡了,就是艾琪回家时她已经睡了。
只是可怜了她家四爷,家里没人吃不饱啊~~~
明天就丢警犬队去!
正在喂狗,艾琪也抱着一束玫瑰走了回来。
慕斯优秀的职业素养让她快速发现了艾琪身上的各种不同!
妆化得很精致!
喷了香水,巴宝莉。但以前艾琪只用第五大道。
裙子是新的。
最重要的——脖子上有草莓!
“谈恋爱了也不告诉我?”开始质问!
抱着花愣了愣,艾琪狠狠一跺脚!“所以我最讨厌警察!眼睛太毒了!”
艾琪的男友就是慕斯“不小心发现”火龙是男孩并将火龙拷走的那天撞见的咖啡厅的老板。名叫姜海。
至于为什么不告诉慕斯嘛……
“因为小慕你很忙啊,不是忙着追医生就是忙着调查案子,还有那个讨厌的、总想要找你麻烦的女人来烦小慕你,你已经这么忙了,我再让你为调查姜海劳神费力,我算什么好朋友啊!”
这话听起来真不错。
但细思极恐。
慕斯一脑袋黑线,“为什么你觉得我会调查那位咖啡店老板,那什么姜海?我们是有规定的!怎么能随便调查!”
“小慕你在我面前还装什么装啊?!自从你穿上警服,我哪个男友你没调查过?”
“你前后交了八个,有六个是你主动要求我调查的,另外两个是我眼神太毒看出有问题主动调查!……既然你这样说……好吧,把他的身份证拿来,我看看有没有前科。”
“小慕!!!所以才不能告诉你的!!!是谁在三秒钟前道貌岸然地说你们那里有规定的?”
慕斯:“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呵呵~~~
作为madam,难道艾琪不说她就没办法查那个姜海?
次日清晨,慕斯才起床就收到粉仔叔叔的电话,他已查清何炳做门卫前的事。
何炳和他的妻子都做过一段时间的小混混,但没有进过大的帮派,具体做了什么别人却记不清了。他们俩本还有一个孩子,但那个孩子在一次争斗中流产了。从失去孩子的那天起,何炳就改邪归正。
“他并不像大家说的那样没脾气没性格,只是为了养家必须忍,最后,从飞扬跋扈的混混变成了低眉顺眼的门卫。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有自己的脾性,能磨去脾性的却不止是生活,亲人,情人都能磨掉人性格中的尖利成分,让人变得世故圆滑。我也说不清这究竟是好还是坏。”
挂了电话,慕斯躺回床,看着天花板,想到她当上警察后爹地慕副部长曾说的话。
爹地说,许多人都说人生而平等,但实际上,人生来就不平等。
若是平等,人们就不会时常说笑,说投胎是个技术活。
就像《红楼梦》,有的人是贾宝玉,出生时口中就含着美玉。但贾宝玉也不过是一个两个而已,更多的人,是四大家族中的无名之辈。
人生而不平等。
但,人在想要获得生存的信念上,却是平等的。
所以,对那些剥夺了别人生存权的人,必须严惩。
所以需要警方的存在。
若是做不到这一点,警察也没必要存在了。
起床,抱着四爷坐在沙发上,慕斯摊开笔记本,回忆十一年前的失踪案。
慕斯记得很清楚,当年她和安德烈分开是在下午四点,意识到安德烈可能出事却已经是第二天。过去安德烈也时常离开很久才回来,所以一开始慕斯并未在意。
这才错过了最佳的营救时间。
何炳的死应该看见了案发经过,从这点推测,案件应该发生在当年何炳的所在地。
慕斯去查了,那天是周三,何炳值晚班,但因为另一个门卫家中有事,所以他下午三点就到了。学校要求,门卫值班的时候不能随意离开,一旦被发现就要扣工资。何炳是个顾家的人,一定不会到处乱跑。
那么——
何炳只可能在一个地方目睹安德烈的事情。
学校?!
说来,当初搜查的时候,警方对学校几乎没有多加注意。因为在大家的概念中,学校是安德烈最讨厌的地方,而且当时已经下课,安德烈怎么也不可能来学校。
但不可能来学校,不等于案发时安德烈没有经过学校。
可安德烈明明是帮着慕斯买杨枝甘露去的,他忽然去学校做什么?
看看时间,快上班了,快速洗漱,慕斯将四爷丢进了警犬队,并且告诉他,要从学习叼着饭盆领午餐开始做一只好狗!
将安德烈的事情压在心口,慕斯今天的任务是盯梢邹启。
她和阿强商量过,一人盯上午,一人盯下午。不盯人的时候就可以调查。
慕斯选择了下午盯。
清晨她去了一趟母校荣恩中学要了事发当月的所有档案。万一,能发现一些什么呢?虽说这种做法是大海捞针,但至少海里还有一根针可以捞。
之前波姐来电话,说虽然不确定第三名死者身份,但从健康状况等来看,怀疑第三名死者也是流浪汉。所以,慕斯去找流浪汉,以确定是否还有人忽然失踪。
四名死者中三名是流浪汉,会不会之前她钻了牛角尖,案子和十一年前的失踪案无关,“流浪汉”才是凶手选择的标准?
查了一上午,无果。
午后,阿强打来电话,告知了邹启现在的位置,邹启今天上晚班,眼下有空闲,正带着才放学的妹妹在外面玩。
听见那个地址的时候,慕斯有些疑惑,却还是去了。
她到的时候,邹启正带着妹妹在小店里吃午饭,有小孩在身边,邹启应该不会犯事。
慕斯买了个面包藏在暗处盯梢,思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为什么邹启要来这里?
这一带有一家卖机车配件的小店,机车爱好者在这里可以找到很多配件。以前慕斯和安德烈、粉仔经常来这里。所以很清楚。
但邹启为什么会带妹妹来这里?
难得的可以陪着妹妹玩耍的下午,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
这一带根本没有适合小孩玩的。
啃着面包,慕斯朝那家以前常去的机车配件店非了眼。
配件店门口停靠着一辆深黑色的炫酷机车!
EBR 1190SX。
慕斯就忍不住走了过去,果然是EBR 1190SX。之前慕斯曾在饭店门口见过一次这种车,那天阿强吃饭不带钱,害得他们俩险些被扣押~~
这种车不多,难道是之前见到的那一辆?
正想着,机车的主人从配件店走了出来。果然就是之前在饭店遇见的那个机车美女。阿强那天想要调戏结果被反调戏的那位。
看见慕斯,机车美女也有些惊讶。
“你喜欢机车?”美女说话的声音很好听,他穿着机车夹克和牛仔裤,一身的打扮慕斯都喜欢。
“喜欢。我其实很想买这款,这毕竟是Erik Buell设计的年产100辆竞技车啊!”慕斯越说越羡慕,忽然想到之前买的那一堆裙子,她竟然为了吸引男人的目光买裙子!!!花掉的钱只会让她离EBR 1190SX越老越远啊……
┭┮﹏┭┮
“在女生中很少遇见你这种的。不过似乎和我很合得来。”
机车美女伸出手来,“认识下,你好,我叫丽兰。”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下设定:
其实我很早就想让龙王社那帮人出来逛逛,但是……大家也知道,因为慕斯的身份,大家对她自然会刻意远离。
尤其是宁柠,以皇龙那护犊子性格,自然会严禁宁柠和慕斯接触。
水龙又不可能主动介绍,所以,之前一直才写龙王社那群人写得很少。其实我也很想把大家放出来!!!但是,在逻辑上不对啊~~~~
写了二十万字,终于算是正式认识了!
大家可以上场了!!!!
二十万字……
男女主还没kiss过,这真是一本河蟹的书啊…………………………
┭┮﹏┭┮】
第42章 chapter42
机车美女伸出手来,“你好,我叫丽兰。”
“慕斯。”互道姓名后,慕斯问起这辆车,“你选配件是因为车子什么地方有问题吗?我看这辆车似乎很好啊。这是昨年的款,不过你把车保护得很好,看起来就像是才买的。”
“没错。”难得遇见知己,丽兰哥有些眉飞色舞。他说最近要参加一场比赛,选好配件不过是未雨绸缪。
听见比赛,慕斯也有了兴趣。
丽兰哥说,最近他在地下赛车场有一场比赛。
为了女人的荣誉和男人的一场赛车。
事情起源于一周前,他在地下赛车场以微弱只差输给了一个车手,那个车手是个男人,赢了丽兰哥后相当嚣张,说什么就算只差零点零一秒,输了就是输了。
这句话丽兰哥也是赞同的。
但偏偏那个男人说什么,“女人也敢玩EBR 1190SX?别糟蹋车了。女人,除了玩锅碗瓢盆,最大的玩具应该是男人的小鸟。”
当时在场还有别的女生,大家都很生气。丽兰哥气不过,为了给女孩子们出头便和那个男的争了起来,争吵的结果是约定两周后两人赛一场。
由于这比赛是两个性别团体之间的斗争,所以丽兰哥不用亲自上,只要她们这方也是女生出战就可以了。
离比赛还有一周时间,他担心中途出幺蛾子,便提早来选配件。
“挺帅的。”慕斯忍不住赞叹。
丽兰哥却摇摇头。
其实一点儿不帅!
这种“男人”和“女人”的比赛对他这个拥有女人身体的男性穿越者来说……感觉好纠结……
赢了吧,总觉得自己在作弊~~
输了吧,如果他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妹子,除了也就输了,偏偏灵魂又是个男人,如果输了,感觉自己成了打入妹子群的男性间谍……
【注:给没看过1的科普一下,丽兰哥之所以为“哥”是因为灵魂是个男人,身体是个妹子~~~】
想要找一个比他还厉害的妹子来代替女同胞发声吧,又怎么都找不到~~~
“只有我上了。虽说我觉得我一个大老爷们替女孩子发声这种事有些奇怪,但……好歹我也用了女孩子的身体这么多年,为女孩子着想是必须的!”
慕斯将这段话在脑海中转了一个又一个圈圈,大概明白了意思。
即是说,这个人是男女同体?
“所以,你是人妖?还是……伪娘?”
丽兰哥:“这个……这么说吧,我其实是拥有女人身体的男人,简称宇宙第一霹雳无敌女汉子。”
见慕斯一脸不相信,丽兰哥再度强调,“身体,货真价实的女人,女人有的我都有。但是,我的灵魂永远是桀骜不驯的大老爷们!”还强调,“请叫我哥们,不许叫我闺蜜!”
慕斯点头,好吧……
“好,哥们!”
正聊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球球滚到慕斯脚边。
球球伸出一双小爪子,后脚站立,在慕斯小腿上盖下几个爪子印。汪汪叫着召唤慕斯看自己一眼。慕斯仔细看了眼,唔……这不是之前水龙买的打算送给某位女性好友的那只白色博美吗?!
这只狗狗只不过在她家住了几天,这么久了,竟然还记得她!
还是狗狗好~~~
没白养~~~
┭┮﹏┭┮
“露露?”
狗主人来了。
一个戴着长发垂肩的女孩子。
女孩子穿着一件史努比图案的T恤衫,蓝色的牛仔短裙,脚下是一双款式简单的球鞋。她背着一个斜挎包,包中,装着一只神情傲慢的俄罗斯蓝猫。
“露露,过来。”
雪球球博美立刻滚回女孩的脚边,女孩抱起博美,塞进斜挎包和那只蓝猫装在一起。
“这样不会打架吗?”慕斯有些担心露露被欺负,毕竟猫咪打起架来很可怕的!
女孩却摇摇头,“不会,它们两个从来不打架。”看了看慕斯,女孩笑了,“你好,慕斯。我叫宁柠。”
慕斯觉得这个女孩笑容好可爱~~
和自己根本不是一个类型……
不对!
为什么这女孩认识她?
“我听happy说起过你。”
对啊……
白色博美……
就是在她过生日的时候happy送了几十万港币还被大家鄙视?
“妹子,你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银河系啊……”
慕斯默默心疼过生日收到一支铅笔都欣喜若狂的自己……
宁柠睁大眼睛。
慕斯摆摆手,“没啥……”说话间,她飞了眼邹启的位置,邹启还在和妹妹等老板端面来。这个到早不晚的时间,也不知道这顿饭算早饭还是午饭。
这个地点不错,既可以和丽兰哥、宁柠聊天,又可以顺便监视,几人聊着天,还不容易被邹启发现。
回头时,慕斯突然看见丽兰哥很认真盯着她身体的下半部分看。“你在……看什么?”
“我突发奇想,很想知道madam你这种类型的美女穿的胖次会是什么颜色的……好想看……”
慕斯差点被口水呛死……
宁柠赶紧笑笑打圆场,顺便瞪了丽兰哥一眼。
丽兰哥手一摊,闭嘴,但还是忍不住解释,“作为一名大老爷们,我想看看女孩子的胖次有什么奇怪的啊……以前读书在更衣室里你又不准我乱看……”
“哈?”
“那个……你当他脑子进水了好了……”宁柠微笑,微笑~~
丽兰哥点头,一脸我懂,不用你说的表情,“我懂,要看也是水、不,happy的权利。”
“那个,我们不是那种关系……”一脑袋黑线的慕斯努力解释。
摆摆手,丽兰哥一副我是过来人我什么都懂的表情。“我懂,我懂。那家伙怎么看都像正人君子。但是告诉你,作为过来人,我很明白,男人嘛,看起来越正经、越高冷的,私底下越骚!尤其是那种戴着黑框眼镜冒充知识分子的!”
【风龙和躺枪的水龙一起打喷嚏~~~】
宁柠扶额。
慕斯彻底无话可说了。干脆看邹启。饭店里,老板才送来煮好的面条,应该还会吃一阵子。还可以再聊一会。
“你在监视吗?”宁柠忽然低声问她。
慕斯没想到她眼睛挺尖。点点头。
“是因为最近那起案子吗?连环杀人,还被抛尸在医院和美容院的那起?”
慕斯:“……”
该死的无缝不钻的媒体……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点头。
宁柠看看那边的邹启,压低声音,“嫌疑人?”
慕斯:“……眼睛不错啊……”= =
知道犯了界限,宁柠吐吐舌头,闭嘴。
“只是怀疑。”见宁柠有些尴尬,慕斯笑着,还不确定。邹启的证词有矛盾,后两起案子又太过于刻意,说没有嫌疑是假的。
但又总找不到证据。
还有那不在场证明又该怎么说?
眼下邹启的父母还在那不知道在大陆哪个地方的乡下带着一大推东西探亲访友,找不到邹启的父母了解情况也很麻烦,让大陆警方帮忙寻找他的父母吧,又没什么证据。
麻烦死了……
又不是过年,邹启父母真会挑时间回家啊!
“说来,大陆人离开香港都会带很多东西吗?”对这件事,慕斯一直很好奇。
宁柠想想,“应该吧,因为关税问题。高级化妆品啊什么的比大陆那边便宜不是吗?”
慕斯也知道这点,但邹启的父母带的似乎太夸张了。
根据调查,他们连普通的T恤衫啊、鞋子啊什么的都带了好几打。那几个抢劫邹启的混混本以为能抢一些好东西,却发现没捞到什么值钱玩意儿,所以才将邹启的夫妻揍了一顿。邻居说,邹启的父亲被揍得离开香港的时候都戴着太阳眼镜。
“竟然为了几件衣服挨打,大概那地方真的很穷吧……似乎是在一个小县城里。”邹启之前告诉警方,他家乡的位置在四川的彝族自治州,一个叫做冕宁的小地方。
“冕宁?”宁柠睁大眼,“你是说,有人的家乡在那里,回家的时候带了很多东西因为那里很穷?而且带回家的礼物是衣服鞋子什么的?”
慕斯重重点头。
“不对喔,慕斯。”宁柠说,“这一点错了。”
冕宁的确是个县级城市。
但那却是中国的卫星发射基地之一。就算不如大城市繁荣,但怎么可能像邹启他们说的那样穷?
“卫星?发射基地不是应该在西昌吗?”
宁柠摇摇头,“很多人都这样认为,但凉山州的卫星发射基地并不在西昌,而在冕宁县的一个乡。别说香港人,很多大陆人都不知道这一点。”
“你为什么知道?”
“这个嘛,其实以前我也不知道~~~但我男朋友以前带我去看过彝族的火把节啦~~~~”说起男友,宁柠脸上微微有些红。
既然家乡是卫星发射基地,就算比不上大城市,怎么也不可能像邻居们描述的,邹启父母带着一大堆吃穿用度回去送人的情况。
慕斯忽然意识到,香港离广州这么近,广州的纺织业很发达,东西很便宜,为什么不在广州买?非要从香港带回去?
感觉,像在作秀。
为什么要在这样的地方说谎?
既然要撒谎,又为什么不选找个真正穷疯了的地方做掩饰?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冕宁这个地方?
问题重重不止邹启,还有他的家人。
而且,邹启究竟为什么会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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