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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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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我有些担心,担心这个过惯城市生活的娇气女子,是否能在我这寒酸破旧的家里熬过这七天,不过好在家里用土灶烧的饭菜吸引住了她的胃口,那天晚上,她接连吃了三碗饭。



  每次回家的第一个晚上,我都会与爸妈闲聊到很晚,这次依然如此,大家坐在灶台旁一直聊到十二点,直到实在找不到可聊的话题之后,大家才打着哈欠准备睡觉。



  爸妈为我们安排好了房间,蚯蚓一个劲儿地抱怨,被子太脏,床单有霉味儿,床架上还有蜘蛛网,晚上上厕所不方便等等。其实我妈在得知我们要回来之时就已经将床上用品彻底清洗了一遍,不过要达到城里人的标准,特别是蚯蚓所期盼的标准,似乎不太容易。



  在给蚯蚓铺好床后,我妈则上另一间房给我铺床,这是一张很大的床,摆放了两只枕头,被子是妈亲手绣的,柔软的丝绸上现出两只戏水鸳鸯。



  我妈一边铺床,一边唠叨:“小两口以后得好好过日子,可不能乱花钱,得省着点用,这以后要是有了宝宝,压力还会更大。”



  我对小晓摊开双手,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对于我妈的絮叨,我根本无可奈何。



  没过多久,床已铺好,在这寒冷的冬天,它显得特别温暖,让我有马上钻进去的冲动。



  “好了,你们洗洗准备睡吧,齐齐,你可要让小晓睡里面,这家里耗子多,别吓着她了。”我妈这句话像闪电一般劈中了我们。



  “什——什么,妈,你不会让我们睡——睡在一起吧?”我被妈这前卫的思想所震惊。



  “难道你们还要分开睡?我都听蚯蚓说过了,你们一直都住在一起,多大点事,都一家人了,还害臊?”我妈笑着说道。



  “不是,我——”我还想解释,却被小晓从后面揪了一下。



  等妈走后,她才说道:“你怎么解释?你觉得现在还能解释清楚?”



  “那怎么办呀,总不能——?”



  “哟——哟,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看到没,那,晚上你就裹点被子搁那将就将就。”小晓指着屋内的一张老旧桌子。



  “凭什么呀!”



  “凭什么,就凭我是女生,凭我现在是你妈的儿媳妇,对我好点,要不然,哼哼,我向你爸妈揭穿你的老底,你能想象他们得知被欺骗后的心情吧?”小晓一脸奸邪地看着我。



  我无计可施,洗漱后,从衣柜里掏出一张棉被,铺在那张破旧得吱吱作响的桌子上,然后脱去外套,钻进被子,将自己裹得跟个毛毛虫似的,而小晓却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不愿直面自己的惨败,我翻了个身,将脸背向她,闭上了眼睛。



  她关了灯,上了床,农村的夜总是很安静,我能清晰地听到她脱衣服的声音,那羽绒服的拉链声,那毛衣产生静电后所发出的噼里啪啦声,一番折腾之后,所有的声音随着这静谧的黑夜一同消失了。



  忙碌了一天,我本该一闭上眼便进入深度睡眠,但无论如何却也睡不着,这硬板桌子把我的背搁得发疼,想翻身换个姿势,它又咯吱咯吱地叫个不停。邱小晓那边则一点声音也没有,好像已经睡去。不过最终,我还是难以抵抗睡眠的次次侵袭,渐渐闭上了眼睛。



  我是在半夜被小晓叫醒的,当醒来那一刹,我才发现自己浑身哆嗦,咳嗽得已面红耳赤。



  “怎么了?”我问道。



  “你感冒了。”



  “嗯,好像有点。”



  “嗯——那你到床上来睡吧。”小晓想了一下说道。



  “这样不太好吧?男女授受——。”



  “别废话了,赶快上来,我们一人一张被子。”



  仔细想想也没什么,一人一张被子,这个并不能称之为同床,大不了叫作近距离睡觉,互不影响,所以我披着被子上了那张床。小晓为我腾出了一片地儿,我裹着被子躺在了她旁边。从来没有在睡觉时与一个女人靠得如此之近,她的一呼一吸,甚至是心脏和脉搏的跳动,我都能听得一清二楚。但这个美丽的女人却仿佛躲在玻璃之后,让我触手不及,只能透过这层厚厚的石英感受着她的存在。



  小晓呼吸的节奏像催眠曲一样麻醉着我的神经,不知不觉,我渐渐地进入了梦乡,梦中,我变成了那文弱书生刘彦昌,身边陪伴着我的是三圣母杨婵,我们心心相惜,爱得死去活来,经历过无数的艰难与坎坷,我们最终相拥在了一起。尽管是个梦,但对于没经历过爱情的我而言,却也能如此沉醉。



  一声高亢的鸡鸣将我惊醒,我打着哈欠,企图用手揉搓还未醒来的双眼,却发现手臂沉重,抬不起来,仿佛是被什么东西压住,我立即睁开双眼,眼前的一幕令我惊呆。



  我们不再是一人一张被子,因为不知是在何时,我那张被子已被踢到了床下,我也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钻进了小晓的被子,而现在,她侧着身,头靠在我的手臂上,一只手搂着我的上身,一只脚搭在我的大腿上。更令我窒息的是,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衣,胸部紧贴着我,透过身体的各个细胞,我能够明显感受到她肢体的曲线,但此时,恐惧却完全压制住了我荷尔蒙的产生。



  我轻轻地将她的手挪开,不愿让她看到这尴尬的一幕,不料她突然惊醒,目睹了所有的一切,瞬间将整个身体缩了回去,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双手抓起被子挡住自己的胸部。



  “我——那个——其实”我想解释些什么,却发现没有一种语言适合现在的语境。



  小晓转过身,背对着我,一声不吭,用被子将自己的整个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



  我迅速穿好衣服,逃离了现场,来到堂屋。



  妈正蹲在灶前烧火做饭,见我慌慌张张,便唠叨起来:“一大早起来就冒冒失失的,都这么大个人了,也不见得你改改这些臭毛病,走路要脚踏实地,你看你那连滚带爬的样子,一点气质都没有。”真没想到这当娘的会对我关心到如此细致,完全介入了我的吃喝拉撒。



  “咋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儿?小晓呢?”我妈继续问道。



  “她——她还睡着呢,不用管她,我爸呢?”



  “为补那张破网,昨晚忙活了一夜,喏!一大早扛着它去了河边,说是你喜欢吃河里的小鱼虾,也让城里的人尝尝咱乡下的味道。”妈指着门前的屋梁,果然,那张许久没下过水的鱼网不见了。



  灶台上烧了一锅开水,旁边放了一只大簸箕,里面摆放着几十个洁白的圆球,四川人将其称之为汤圆,就本身而言,我并不太喜欢这种糯性食品,但由之所带来的新年气氛却能让我神魂颠倒,如同大街小巷鞭炮所散发出得浓烈火药味,无时不刻提醒着我春节已经临近。



  我接过烧火的活儿,让妈腾出手做其它的事。



  “小晓这孩子,我看着不错,实在、听话。”我妈一边往锅里下汤圆,一副满意的表情对我说道。



  “哟哟哟,您才认识她几个钟头啊,就觉得人家不错了。”我嬉皮笑脸地说道。



  “可不是!这有些人呐,你花一辈子的时间去了解,都无法看清她的真面目,但有些人你只需一眼,就能确定她本质的好坏。”我妈说得头头是道,完全不像一个从未接受过教育的农村妇女。



  “那您跟我爸差不多一辈子了,您怎么看他呢?”我不放过任何一丝机会来探寻老一辈人的情感纠葛。



  我妈想了一会,笑着说道:“别看你妈我现在满手老茧不中看,当年可是村中一花,穿着你外婆给我做的小红袄,迷住了村上村下不少人,二队你那老刘叔,竹坝子开小卖部的王叔,还有当年到我们村插队的知青,哪一个不是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转悠,一副非我不娶的态度,可我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是哪根筋出错了,偏偏跟了你爸这只烂芋头。”我妈回忆着自己当年村中之花的荣耀,满脸幸福的笑容。



  “真的假的?那我怎么听二舅说我爸当年长得非常英俊,还说是您在外婆面前哭着闹着要嫁给我爸的。”难得回家几天,我不忘与妈调侃几句。



  “就他那样子还算英俊?别跟我提你二舅,他跟你爸小时候就穿一条裤子,调皮捣蛋不在你之下,下河摸鱼、放干生产队稻田里的水、偷生产队的鸡蛋、抢知青的眼镜做放大镜,那时你二舅混蛋得没少挨你外公的揍。”



  没想到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也会如此猖狂,再联想到如今做事稳重的父亲,很难让我将两个不同性格的人揉搓到一起,可从妈的话中,我却看到了我爸可爱的一面,这“青春”与“成熟”的确相差甚远。



  “他这么混蛋,那您为什么死活都要嫁给他?”我问道。



  “还不是因为你那二舅从中作梗,日久生情,后来发现你爸心眼儿其实也挺好的,再后来,我们就未婚先育,然后就有了你,最后就只能结婚了。”我妈回忆起这些故事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老一辈的恋爱故事,似乎更耐人寻味,可正当我听得专注之时,却被一阵咯吱的开门声所打断,邱小晓低着头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醒啦?睡得还习惯吧?”我妈边说边给小晓打起了洗脸水,因为昨晚的事,我还不敢正面看她,她也似乎也刻意躲着我的目光。



  “睡得很好,一觉到天亮,这乡下就是安静,不像城里那么吵杂,让人睡得特别安稳。”小晓笑着对我妈说道。



  锅里的汤圆熟了,我们准备吃早饭,蚯蚓却赖床不肯起来,了解到她的性格,我们没有多催促她,先填饱了自己的肚子。饭后我正犯愁去哪儿打发时间,妈建议我带着小晓去看我爸撒网捕鱼,这项活动对农村的人来说并无什么新鲜,可对在城里长大的孩子而言却有一定的吸引力,捕鱼的感觉其实比吃鱼更加享受,小晓已满脸的期待。



  我们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出了门,拐了几个弯,过了几个坎,最终来到那条河边,这条路我不知道走过多少回,那一捧泥土的芬芳,那几根青草的嫩香,充斥着我整个鼻腔,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今天天气不错,阳光零碎地洒在大地上,虽不够温暖,但在这寒冷的冬天已然可以算作奢侈品。



  河水水位比夏季明显下降了很多、安静了很多,仿若也进入了冬眠阶段。大老远便看到我爸蹲坐在河边,嘴里叼着烟枪,显然网已洒下,正等待鱼儿进入其中。
第二十二章 向日葵
  走近一看,好家伙!桶里已经有半来桶鱼虾,看来我爸的捕鱼功夫并未落下。小晓看到这些刚从河里捕捞上的“倒霉蛋”,兴奋得手舞足蹈,完全不顾冬日河水的冰凉,将两只红通通的手浸泡在桶里不停倒腾,企图与它们作更近距离地接触。



  “哟!老头子这功夫不减当年啊。”我拍着爸的马屁。



  “这算什么,想当年我跟你二舅一起捕鱼,那些年那手艺,别人家吃不饱饭,甚至还有饿死的,可就咱们家顿顿有肉吃,你妈怀你那年,就全指着这条河。”我爸得意洋洋地说道。



  “有这么多,够咱今天吃了吧。”我说道。



  我爸吧嗒一口烟,然后缓缓说道:“明儿就是三十了,还得为明天多准备点。”



  我哪能向他示弱,脱去羽绒服,卷起袖口,开始与他一同战斗。这条河还真算给足了咱爷俩面子,每次下网,几乎都会有所收获,没过多久整个水桶便被装得满满实实。爸带来了背篓,我将桶放进背篓里,背着它,父亲提着渔网,我们三人满载着收获一步一步往家赶。



  为了便捷,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回家的路,自贡属丘陵地区,多小土丘,土丘虽不算太高,但也能阻挡住土丘外的风景。翻越完第一座土丘,站在小山坡上,我放下背篓准备作片刻休息,毕竟很长时间没有背过这玩意儿了,何况桶里的那些“倒霉蛋”分量不轻,我的肩膀承受不住这分重量,已被勒得发疼。



  “啊!”邱小晓突然一声高喊。



  我和爸都被小晓的尖叫声吓了一跳,不约而同遁声望去。



  原来山丘的另外一边是一片辽阔的平原,此刻,整个平原被一种特殊的植物所覆盖,金黄色的圆脑袋,高挑的身材,一株一株,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露出调皮的笑容。没错,这正是向日葵,但如此规模,如此壮观的场面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整片的金黄色在微风中波动,散射出灿烂的金黄色光芒,将整个平原以及周围的山丘点亮。与其说这是一片向日葵,倒不如形容成为涌动着的一片金色海洋,那向日葵的尽头竖立着一座孤独的小楼,仿佛正享受着这里所绽放的一切。此刻,不光小晓会为之而尖叫,就连我也为此壮观而被震撼得目瞪口呆。



  “爸,这是?以前好像没有吧?”我问道。



  “这葵花吧,听说好像是一大老板投资种植的,最近天凉,一直都是用大棚盖住的,或许是因为今天天气不错,他们想给它照照阳光吧。”我爸对详情似乎并很清楚,但在四川,特别是在冬季的四川投资种植葵花,却并非明智的选择,因为据我所知,向日葵本是一种喜温植物,适合在光照、温度充足的地方生长。而在这寒冷的冬季,投入大棚、土地、管理等大量资源,就为了产出葵花籽儿这一微薄的利润,这实在不符合一个成功商人的投资理念。管他呢,又没圈我家地,也没占我家房,有没有利润,是否会赚钱这类问题压根儿就与我无关。



  “真是太美了!”小晓赞不绝口。



  没休息多久,爸就催促我们回家了,说是家里会来客人,让我们早点回家准备。小晓依依不舍地作别了这片花海,还不时回头看看,哪怕是再多看那么一眼,也算是赚够了。



  走近屋外的时候,我便能听到屋内所传出的高分贝讲话声,爸说的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我那大嗓门二舅,看来他已提前到来,见我们回来,他立即从屋内迎了出来,而跟在他屁股后面的还有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身穿一件极不合身的西服,皮鞋擦得噌亮,左手捧着一把瓜子儿,右手正拈着一粒往嘴里送,一副傻兮兮的笑容看着我,这人我并不陌生,正是从小跟我一起捣蛋的表哥李宴,大我三天。初中还没毕业,二舅说他脑子笨、不好使,于是派他南下打工,几年下来赚了些闲钱,如今也只是每逢春节之时才回家瞧一瞧。二舅不是说他今年不回来吗,这小子怎么突然出现了?而那另外一个人陌生人则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她站在李宴身后,从相貌看来,年纪应与我们相当,羽绒服、紧身裤、高跟鞋,倒是有几分姿色。



  二舅帮我取下背篓,我长松了一口气,来到李宴跟前。



  “哟!大都督,不是说不回来嘛,咋又舔着脸跑回来啦?”之所以称李宴为大都督,是因为儿时的我们都为三国演义所着迷,崇拜着里面的各路英雄,很显然,他正是周瑜周公瑾的忠实粉丝,我们以偶像的名字自居,也算作是孩提时代的一种向往吧。



  “阿瞒,你都可以回来,我咋就不能回来!”李宴最讨厌的是奸雄曹操,然而我却尤为喜欢这位乱世雄才,他沉稳、冷静、善计谋、知人善用,这世界上的能人成千上万,奇人不可计数,而唯一能拥有所有能力的人,则是那精通驭人之术的人,尽天下鬼才为之所用,这才是领导者所应具备的最高能力。



  “这位是?”我指着他身后的那个女人问道。



  “噢,她是你嫂子。”李宴胡乱介绍了一下。



  这让我倍感惊奇,他从没有对我提过这一茬儿,怎么突然就带着个女人回来了?



  “行啊!你小子不耐啊,长出息了,这么漂亮的妞儿都让你给泡上了。”我调侃道。



  “哪敢跟你比,你看你,这种国色天香也能被你骗到,哥哥我自愧不如啊。”李宴望着小晓继续说道:“妹子,他没有强迫你吧?他是不是花了几块大洋把你从人贩子那买来的?没事,你跟哥说,哥一定会解救你的。”



  “滚——犊——子!”我大声骂道。



  “不劳哥哥费心了,奴家是自愿的。”小晓笑嘻嘻地回敬道。



  我就喜欢邱小晓这一点,她可以随时变幻各种角色,文静沉默型,开朗大方型,温柔贤惠型,总之,性格并不单一,随着环境的变化,她会表现出适应各种境况的性格,这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新鲜感。



  “我——这算自作多情了?”李宴一脸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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