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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值得拥有-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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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校穿着红色的礼服,版型笔挺,设计精良,并且非常贴合上校的身材,把他最好的一面展示到了众人的面前。只是这一件衣服的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件的废品。
  上校是早早的就看到克莉斯多定制的礼服样品的。在第一次看到克莉斯多礼服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件礼服制作完成之后一定会非常的漂亮,柔和的剪裁可以体现出克莉斯多女性的线条,但这并不代表礼服非常的暴露,就连上校这样保守的老男人都觉得可以接受。但同时,这件衣服也不至于太过于老土守旧,克莉斯多在领口袖口,包括服装整体上做出了新颖的构思,在不大动干戈前提下,佐以首饰的搭配,完美的视线了婚纱的整体感官。
  从那个时候开始,上校也就开始准备自己的礼服了。管家给他准备的那件,如果站在克莉斯多身边的话,就好像···是父亲在嫁自己的女儿一样。
  上校并没有把自己的这一看法告诉任何人,他只是自己皱着眉头否定了准备好的衣服,然后勒令老管家准备更加合适的礼服着装。
  在过去的一段筹备时间里,上校很大一部分的经历都集中在了这件简单的礼服上。男士的礼服是趋于简约的。本质上没有办法准备什么出彩的东西,如果设计的太过华丽的话,也容易让人对这个绅士的为人产生一定的质疑。
  所以,上校本着自己不可告人的小心思,不想让自己显得非常的老气,一次次的更换自己的婚礼着装,让已经非常忙碌的老管家更加的焦头烂额。
  布兰顿上校之前是每年准备三套新衣服的。这是惯例,往往圣诞之后会有专门的裁缝到府上量体裁衣,款式不出格,但从印象里看似乎就没有什么很大的变动。
  这个时候,就显得找出一件顺眼的衣服都困难了起来。
  上校也不是没有衣服穿。之前追求克莉斯多的时候,他还特意定制了十套礼服,但那些都是已经穿过的了,你可不能小看女士对于衣服的敏锐程度,更何况,婚礼上红色礼服才是男士的首选啊。
  最终,让上校定稿的是来自于阿尔文的一份建议。上校和阿尔文在伦敦咖啡店之后,就结下了一种奇妙的革命情谊。虽然克莉斯多和奥罗拉不是正真的姐妹,但她们的关系无比亲密,连带的,虽然上校和阿尔文不是正真的连襟,但他们之间也少不了通信和互相帮扶,甚至还有了一些生意上的往来。
  阿尔文早早的就得知了上校和克莉斯多即将结婚的消息了,对于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可以感到意外的,不是吗?阿尔文也一直在留意着,自己有什么地方可以给上校提供帮助的,最后,由上校在信中写到的礼服问题,阿尔文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也就是最后的成品,一件完美的礼服。一样别出心裁的设计,和克莉斯多的那件遥遥呼应,也衬得上校更加的年轻了。
  至于这样的衣服是谁设计的,那只能说,克莉斯多这件是照搬了奥罗拉的礼服,所以上校的这件还是仿照阿尔文的设计来的。
  礼服设计之初的时候,克莉斯多和所有的笔友都是参与其中的,可以说这件礼服融合了各个领域比较领先的概念,也是七个姑娘一起准备的衣服。
  它只要在细节的地方做出一些改动,看上去就好像完全不同的衣服了。克莉斯多和奥罗拉的衣服都是脱稿于那个最初的设想,当初设计的时候,大约也是抱着大家都可以有一个美好前程的设想吧。
  上校的庄园已经临近了。这个庄园不大,上校的名下还有更大的,位置更好,资源更丰富的庄园。可这个地方即离巴顿近,更是上校最近十年长期居住的地方,这里的天气温和,让上校身上的一些旧伤可以得到很好的修养,另外,这里的自然风景也是没有一点问题的。所以未来,克莉斯多和上校也会安定在这里,每年抽几个月到伦敦去进行社交。
  马车最后停靠在已经被粉刷一新的庄园门口。庄园门口已经被鲜花裹扎的非常靓丽了,随便是什么人都可以看出这庄园主人的精心布置,热烈的红玫瑰带来的不经是美好的气氛,更有让人愉悦的阵阵飘香。
  两对新人各自携手走进了庄园。此时庄园的门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年纪很大但依然穿着笔挺西装的老管家,礼服颜色争奇斗艳,恨不得把新娘子的衣服比下来的富有闺蜜,还有詹宁斯太太,约翰男爵,坐马车早早赶到的自己的母亲和姐妹···
  好像每一个最后的结局都是如此的温馨,之前十六年的日子过得也是甜蜜如意的。这次,面对众人的起哄,新人们扬起了幸福的微笑,携手走进了庄园,那里有一早就准备好的鲜花和美食···
  “说实话,我那个时候一直都以为,克莉斯多会是我们当中最晚嫁出去的那一个,你们不觉得吗?克莉斯多自己的各方面条件都很好,所以我那个时候都不能想象她会找一个多好的男人···”
  “我倒是不这么认为。我那个时候对克莉还蛮悲观的,我觉得哪怕她找到的是王子,都会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呢。”
  “就是就是,···但她的速度可是一点都不慢呢。其实仔细看看,你们不觉得克莉斯多找到的就是最好的吗?”
  有些人就是有本事,在人群中一眼相中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并且知道那就是最好的。为了今天的婚礼,几个闺蜜都是精心打扮了自己,带着价值不菲的贺礼,千里迢迢的从伦敦赶来的。这无异于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这些贵族小姐要说服自己的家人,让自己去参加一个乡间的婚礼···但好在,她们都到了。
  可以见证到自己朋友的幸福,是一件让人很温暖的事情。这个上校确实不错,克莉斯多这妮子确实是有眼光。——这就够了。
  几个闺蜜各自穿着不同颜色的衣服,恨不得组成一道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彩虹,她们又是站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的小圈子的。虽然,她们还都记得带上了自己的男伴,但这样一道风景线依然是最显眼的。
  克莉斯多远远的就看到了自己的好朋友们,这些请帖是她负责传递出去的。这在其他的人家里似乎显得不太可能,但对于克莉斯多来说,她既然有这方面的人脉优势,自然也就可以善用她们。她在经过上校的同意之后,最终送出了这些请帖。
  她并没有急于去招呼自己的朋友们,她和她们只是遥遥对视了一些,确认了彼此现在的位置。
  克莉斯多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这是婚礼最崇高的一个部分。早早就已经被邀请好的神父有着花白的胡子,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也即将到了要回到上帝怀抱,聆听上帝教诲的年纪。
作者有话要说:稍后还会有一章。


※、第76章
  他在上校的这个教区担任牧师的职务了一辈子,所以临离开的时候;还坚持要给上校主持这次婚礼。
  上校自然是欣然答应的;不是在哪里都可以找到这么虔诚的神职人员的。克莉斯多被自己的哥哥挽着;然后他微笑这把克莉斯多的手交给了上校:“以后我的妹妹需要由你来好好照顾了。”
  “请务必放心,我会给她最好的。”上校严肃的点头。然后结果了克莉斯多的手。
  克莉斯多长裙拖地;她和上校携手走到了神父的面前。后面的埃莉诺也如法炮制;她的衣是克莉斯多准备的,这虽然有些不合规矩,但至少让两对新人的差距不显得非常的巨大。
  神父这辈子看过无数的新人在他的面前许下这相同的承诺;时间才能证明真诚和谎言。事实上,有的新人真如他们所许诺的那样,荣辱与共;相伴余生,有的新人则是很快就貌合神离的在暗地里做小动作,他们会到教堂去忏悔,然后好无悔意的继续错下去。当然,也有人虽然恩爱如初,但上帝早早的把他带回了身边,只留下另一个人,此世孤独。
  但不管怎么样。神父娴熟的问话还在继续。这位老人确实是非常前程的给这两队新人一个祝福,也算是结束了他在这个教区的左后一次职务。
  “我愿意。”
  “我愿意。”
  新人们相携而笑。是爱情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或许这份情感会在若干年之后变成情亲,但他们会在一起的,并且过得像是童话故事里一样的幸福快乐。
  交换戒指的时候,上校之前定制的另一个戒指就派上了用处。
  那是一个传统的戒指,白色的钻石,铂金的戒托,和之前的海蓝色鸡尾酒戒指完全不是同一个类型的。
  但这并不代表上校没有把婚礼放在心上,恰恰相反的,上校在这枚结婚戒指上也是伤透了脑筋。之所以最后选择了传统和简约。那大概是取自一种,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的情感。鉴于这个原因,上校希望婚后的生活可以温馨质朴,而不是轰轰烈烈之后无疾而终。
  克莉斯多没有和上校提过这个问题,更重要的是,结婚之前,她都没有和上校探讨过这个问题。但她给上校准备的戒指,却和上校给她准备的不谋而合。男士的戒指自然没有钻石装饰,所以克莉斯多准备的戒指就是一个光板的双股铂金戒指。
  戒指的内部镶刻了上校的英语缩写,铂金选用了最好的材料,用料也充足厚重,但也仅此而已。这样的设计几乎没有耗费她什么精力,因为这只是一场婚姻的开始,无需轰轰烈烈,只要细水长流。
  不算华丽的戒指和埃莉诺爱德华的相差不大,但亮度新人差距巨大的财富却让人唏嘘了一下,当然后有人在私下里幸灾乐祸的议论着:“你们看,布兰顿上校也没有这么喜欢克莉斯多啊,如果他真的喜欢那个可怜的姑娘的话,就不会只准备这么朴素的戒指了。我怎么觉得他的戒指比我的做工还要粗糙呢!”
  “就是就是,我听说,有的男人就是再结婚以后就不在关注自己的妻子了,无论之前追求的多么的热烈,结婚以后都会重新抠门起来的。”另一位女士用手掩着自己的嘴,小声的和边上的熟人议论着。
  “我之前还以为乡村和伦敦的女士只有这地域上的差异,而在两个地方的教养上,是不分伯仲的,但我发现,原来我错了,就是有一些人缺乏应该有的教养,才会在别人的婚礼上横加指责,假设新人知道这件事情的话,我想你们一定就是他们之后拒绝往来的客人之一了。”
  那两个谈话的人回头,看到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穿着蓝色礼服的姑娘,从衣着上来看,就是来自大城市的人了,更何况她有着一口流利的伦敦腔,只是从音调上来说的话,就已经非常的脱颖而出了。
  温莎被这些乡间妇人的话气的火冒三丈,她一方面是为自己的好友感到不值得,另一方面则是她没有听过这么粗鲁的言论,从来没有!
  “我···我们都是客人啊,难道还不准别人议论吗!”那个妇人支支吾吾了一会,很快就重整旗鼓,气势汹汹的卷土归来,“难道偷听别人的谈话就是来自伦敦的淑女应该做的事情了吗?我觉得小姐你好像还是未婚的吧,怎么就这么没有···教养呢?”
  温莎被气的脸都红了,她抿着嘴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虽然内心里有很多话想要反驳,哪怕是流于书面也可以写出很多东西来,但现在却是气愤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不能破坏克莉斯多的婚礼,不能让这场婚礼有一点点的下次,不要和她吵起来,要学会忍耐。
  温莎被气的打哆嗦,而那个妇人确实越挫越勇,毕竟和一个伦敦贵女争论的机会可是很少的,你看,这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小姐看似接受过了最好的教育,但却连她都说不过,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呢?
  至于克莉斯多的婚礼,就算闹大了又怎么样,吃亏的总是那些举办婚礼的人。就上校对克莉斯多的态度来说,要迁怒她们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吧。
  不管怎么样,这些人的语气都已经开始不对了,最后造成了小范围的骚乱。原先就站在一起的彩虹组合看到了这样的情况,第一时间就站到了温莎的边上。
  她们明艳高贵的着装在这群普通人之中无异于是鹤立鸡群的,所以只是一个照面,就给骚乱的源头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她们的合理之下,原本就只有苗头的骚乱很快就被镇压了下去。
  那两个挑起话头的妇人茫然的站在那里,似乎还没有从那群姑娘犀利的语言中回过神来。
  而她们的丈夫在这个时候已经一脸歉意的走了过来,疾声厉色的打断了她们茫然的控诉。这群绅士至少知道,上校是非常看重这场婚礼的,光是婚礼投入的价值,和这看似简单,但并不廉价的婚戒,表现出的其实都是上校的认真和严肃。
  更何况,一个做过军人的男人···他们从来不敢对上校有什么言语上的冒犯,哪怕他看上去再沉默在和蔼,但从军队里带出来的那种气势,其实还是会让人感受到毛骨悚然的。
  如果真的惹怒了布兰顿上校的话,后果可能并不是那么让人乐见其成的。两位绅士狼狈的带着自己的妻子离开了婚礼的现场。本来是像要接机认识一下上校的,但现在却只能希望不要结仇了。
  克莉斯多和上校的余光都注意到了这场不大的混乱,但当她看到了好友走过去的时候,就完全没有什么担心的余地了,毕竟自己的好友各个都不是吃素的,绝对可以帮她看好场子的。等忙完了手上的一切。克莉斯多端着酒杯,和上校一起走到了好友的身边。
  上校体贴的给克莉斯多留下了一个空间,让她可以和自己的朋友交谈一下。到现在,他看到这些看上去好像是工厂流水线下来的淑女,都觉得有些不敢相信,她们竟然有着自己的事业,还做的非常的大!
  女士们满意的看到上校和她们的男伴们站到了一起,“克莉斯多,你的婚礼是不是有些寒酸啊?”
  “怎么会,我以为这种程度的婚礼,就算是再挑剔的人都没有办法找出不妥来了。”克莉斯多摆弄了一下自己的裙摆,她要去换一条裙子,继续接下来的婚礼。
  “我不是说你的礼服,而是你的戒指。难道戒指不是一个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东西了吗?”
  “可是我给上校准备的戒指也就是那样而已,而且,我是和上校结婚,又不是和戒指···”克莉斯多笑了,她知道自己的好友是在为她打抱不平,但可能是心理年龄上还是有一些差距的,所以她的朋友似乎没有办法理解她的想法了。
  “可是结婚的戒指是要佩戴一辈子的,比较起来,却都没有你的订婚戒指漂亮,这难道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我们担心的不是戒指,而是你的婚后生活呢。”
  “放心吧,没事的。”克莉斯多挽了挽自己的碎发,最后用了一句不足为外人道的话:“等你们到了我这个时候就知道了。”
  她和自己的朋友换了个话题,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她会和上校一起到法国去拜访她的姐姐,顺便看望一下伊莉莎和玛丽安,所以短时间里,她可能和自己的朋友没有办法保持固定的联系了。
  法国现在虽然动荡,但那些经典的自然风光和历史建筑却一直伫立在那里,不被任何外力所磨灭。克莉斯多想看到那些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然后买下一些当地的精油,当然,她也会去看看法国的巴黎,那个时尚云集,最最前沿的地方。
  对于即将开始的旅行,其实重要的是享受,而不是商业,以至于克莉斯多甚至都没有准备文件和企划书,只是单纯的蜜月和大采购。
  几个女士再说了一些有的没的,上校就已经走了过来。她给克莉斯多递了一杯白水,毕竟宴会还很长,如果一直喝酒的话,可能会比较难过。
  克莉斯多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止过,她很自然的从上校手上接过了白水,“谢谢。”
  未来的日子会一直的过下去,那种王子公主的童话会慢慢地变成国王和王后的故事,可能会遇到一些风雨和磕绊,但只要还记得最初两个人是因为爱情而走到一起的,就能一直走下去,一直看到夕阳西下,一世平安。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打下全文完的时候,最大的认知是,这篇文就这么结束了。
你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甚至在我写完的时候,背景音乐还是很嘈杂的···各种声音。
婚礼我觉得写到这里也就可以了,毕竟之后的蜜月或者是其他的接待宾客,也都没有什么标新立异的地方了。结尾我用了白开水,作为文章的最后一个比喻,不用轰轰烈烈,只要一直源远流长。
感觉非常的不舍得,这一路的走来,最开始是一点冲动,就好像是值得拥有的这个名字一样,希望上校可以有一个更好的结局。然后就这么一点点的写了过来,感觉写文就好像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每天如果不完成的话,就感觉什么都不对。但偶尔也会很倦怠的不怎么想要写,但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当然,也有人会在文下告诉我,说我的结局还不如原著的,说洗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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