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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剑三]三千鸦杀-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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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光药费就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那个如果不行的话……”
  烈火终于回神,看着小姑娘急得好似要哭出来的表情,心里怜惜之情忽而涌出,放缓了声音道:“不,我说的是可以,不过我得先看看病人的情况,这样吧,我今晚来找你,给那位姑娘看看。我不能保证一定能治好,不过我答应你会尽力的。”
  澄歌听了烈火的话瞬间笑开了,高兴地直点头,“谢谢大哥哥!”
  被澄歌的喜悦感染,烈火唇角弯起一个不明显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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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扬花鼓【5】

  黄精(古代人参的雅称)是大补之物,有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止渴,安神益智的功效。
  烈火拿来的黄精表面棕红色 ,半透明,有大纵皱纹,环纹不明显,有枝根痕,根茎上部土黄色,顶端有芦碗,正是黄精中比较名贵的红参。
  《本经》 :〃主补五脏,安精神,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
  黄精一向名贵,普通黄精一般人都买不起,更别说红参了,烈火能找来红参看得出来对澄歌的事很上心。
  银花鼓是气虚体弱,需要长期调养,汤药不断,就算现在病好了也会时常病发,烈火虽不是大夫也懂得些岐黄之术,把过脉之后如实和澄歌说了银花鼓的情况。
  澄歌小心翼翼地用湿布包裹着红参,待参条回软后,切成薄片,取三片放入瓷碗中,再用湿布包裹,加水半碗,隔水炖两刻钟。
  班主不会管澄歌的红参从哪来的,但他绝不乐意掏钱买鸡给银花鼓炖着喝,所以澄歌自己掏钱在一个大娘那里买了只小鸡仔,让大娘帮忙弄干净了和着红参一起炖。
  将鸡肉挑出来先让两个小姑娘吃着,等汤放凉后澄歌才端进屋里,让银花鼓喝。
  煎了半条红参,银花鼓的身体才完全好了,班主立刻让她上场子。
  自从那次救命之恩过后,烈火和澄歌的关系就亲近了许多,只是烈火没有告诉澄歌他的名字,她也只好一直叫他大哥哥。
  烈火组织的赤色火焰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组织,其恐怖程度就连小老百姓也知道了赤色火焰的声势。烈火恐是怕吓到小姑娘,又不愿意骗她,所以才一直不说自己的名字,让她叫大哥哥。
  烈火很忙,但偶尔也会来听她唱戏或者看她跳舞,每次来都会叫她去客栈的包厢,然后点一桌子的菜。烈火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亲昵,现在已经会管澄歌的挑食了,之前看到澄歌不吃胡萝卜只是皱眉,几次后就直接上筷子!
  烈火送澄歌回去的时候天已暗下来了,街上却很热闹,三三两两的姑娘们结伴而行,脸上都带着羞涩和憧憬的笑。
  见澄歌盯着她们看,烈火听到了那些女孩子们的话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西郊有一棵活了上百年的许愿树,据说许愿特别灵验,这个地方有一个传统,每到特殊的日子,带字闺阁的女孩们就会出门去许愿树许愿,末了用一条丝带写上祈愿和自己的名字,上抛挂在树上,愿望就会实现。
  烈火见澄歌盯着那些女孩看以为她也想去但不好意思说,毕竟去的大多女孩都是为了求姻缘,而澄歌今年也才十一岁,说姻缘也太早了。不过他还是微微弯下身子,放柔了声音问道:“澄歌想去吗?”
  澄歌听到他的话瞪大了眼睛看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想去那么幼稚又无聊的地方。
  对,在米丽古丽看来,许愿是幼稚的小女孩才会做的无聊的消遣。这个世界是没有神灵的,所谓特别灵验也是主观意识加客观条件造成的,若是每个女孩只要到许愿树上挂上祈愿就能实现的话还要媒婆做什么?
  但是她现在是澄歌,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所以她脸颊微红,摇了摇头,看起来羞涩极了。在这里待了好几天,这个传统她自然知道,十一岁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龄,至少她知道姻缘这个词。
  女儿家总归是脸皮薄的,烈火自以为了解澄歌的心思,低笑道:“想去我陪你去,许愿树也并非全是求姻缘的,只不过大多去的女孩都求这个,所以许愿树也被当地人叫做姻缘树。”
  然后她就被烈火抱着飞去了许愿树那里。
  澄歌:“……”
  西郊很近,没多久就到了,他们来的比较早,还没多少人,烈火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条明黄色的丝带给了澄歌。又拿出一支笔,走到许愿树前,树上已经挂了好些丝带了,甚至有一些因为经年风雨,变得有些破旧。
  “会写字吗?”烈火对澄歌招了招手,等她走过来后开口问道。
  澄歌鼓起了脸,觉得自己被小瞧了,抓过烈火手上的笔,蹲在地上,把丝带铺在地上,漂亮的簪花小楷浮现在丝带上。
  烈火有些惊讶,虽然他知道澄歌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过这个年龄能把字写得这么好看,平时一定下了不少苦功夫,而戏班又特别多的训练,可想而知澄歌平时有多累了。
  他常年如一日的习武、研究铸剑,常常做起事来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睡,他自己没什么感觉,澄歌的训练比起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是放在小姑娘身上他就心疼了。谁家的女孩不是从小千娇百宠着长大的,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家里也是宠着的,连他师妹也因为是师傅唯一的女儿而从小宠到大。
  烈火不知道自己看着澄歌的眼神有多温柔,在小姑娘写好后直接就抱着小姑娘飞身上树,让小姑娘将丝带绑在树梢上。
  送小姑娘回到戏班的暂居地,烈火看着澄歌走进去了才离开。
  一进去就看到袁平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在喝酒,澄歌原本想当做没看到回房的,冷不丁的袁平叫了她一句,顿了顿脚步,转了弯走到班主前,微蹙着眉道:“班主,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
  其实原因她大概猜到了,这几天班主没怎么要求他们训练,也很少出场子,有好几个人已经提前离开戏班了,今天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有时间和烈火出去。难得班主良心大发,戏班的伙食也好了很多,就像最后的散席宴。
  果然,袁平说道:“澄歌啊,以后有什么打算?”
  澄歌知道自己猜对了,她淡笑着说道:“没什么打算,平平淡淡度日罢了。”
  听了澄歌的话,袁平笑了,“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的,不说也猜到了我的意思。你的卖身契在我这,其他人我不管,他们自己也会打算,金花鼓和金花鼓两个都是我捡回来养的,我好歹养了她们好几年,要不是我,她们早不知道死在哪个旮旯里了!”
  又灌了一大口酒,说道:“我从第一天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有福气的,虽然穿得不好,但是气质也非普通人家能养的出来的。我虽然脾气不好,但对你还是不错的。这些年我走过太多地方了,想回乡下买几亩田,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娃,哈哈哈,那日子才是人过的!”
  这几年戏班借着澄歌赚了不少,钱全都攥在班主手里,戏班的人敢怒不敢言,本来他还想着银花鼓的病反反复复的,趁早扔了她,后来也不知道澄歌哪弄来的黄精给银花鼓补身体,身体一天一天好起来了。
  他带着澄歌出去上场子的时候,经常有人点名了澄歌去唱戏,给的打赏也不少,其中一个人眼熟,长得贵气又带着江湖气,一看就知道自己惹不起的,他也暗暗欣喜澄歌这棵摇钱树真是名副其实。
  只是他已经很老了,到现在也没有自己的孩子,想着到时候买几个漂亮能生的娘子回去……心里想着脸上也猥琐得不忍直视。
  一阵风吹来,袁平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越看越漂亮,眼睛都直了。
  澄歌本来就雪肤乌发,在莹莹月光下肌肤更显莹白如玉,几近透明,身材纤细修长,已隐隐有少女的玲珑身形,因为外族的血统,更是比同龄的女孩发育得更好,五官已经长开,虽还有些许稚嫩,容貌却明盛耀眼,夺人心魄!
  袁平的眼底渐渐充满了淫。欲,放在平时他是不敢打澄歌的主意的,或许是喝了酒,周围又没人,袁平的胆子就大了。他伸手想要摸澄歌的手,一脸淫。笑,丑得惨不忍睹直接让澄歌抓住他的手腕拧断了!
  “啊——!”
  惨叫声被澄歌一个刀手打断,澄歌看着袁平的眼神和看死人差不多,不过她不想就这么简单就把人杀了,生不如死才有趣啊。
  从包裹里拿出一个瓷瓶,澄歌笑得特别温柔,一点也不剩地把药粉全洒在了袁平身上,药粉一触到皮肤就犹如有生命般争先恐后地钻进去了。
  ……
  第二天一大早袁平就不见了,戏班里还在的人寥寥无几,金花鼓气的差点掀了袁平住的房子!
  袁平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带走了,一点也没给他们剩下!金花鼓和银花鼓才十一岁,没了戏班连馒头也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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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扬花鼓【6】

  “你们以后怎么办?袁平已经走了,戏班也散了,你们有什么打算吗?”澄歌语气平静地问道。
  金花鼓和银花鼓还在苦恼戏班散了无处可去,根本没注意到澄歌和平时不太一样的冷静和平淡。
  金花鼓是袁平从小捡回来养大的,银花鼓则是他从破庙里捡回来的,只有澄歌是人贩子那里买回来的,有卖身契。不过在袁平离开之前她就把卖身契拿回来了,那种东西虽说对澄歌无伤大雅,但她也不想以后因为这个东西惹出一大堆的麻烦。
  金花鼓:“要不然我们一起去找过一个戏班求班主收留我们?”
  银花鼓:“可是我的身体这样,他们不会要我的。”
  哪个戏班会要一个病秧子,又不是有钱没处花了。
  金花鼓也想到了这个,顿时脸都皱起来了,将求助的眼神投向澄歌,澄歌一向聪明,或许她有办法!
  澄歌怎么看不出来小姑娘的想法,她不是养不活两个小姑娘,可以说她几个世界积累的财富够养她们几辈子了,可是她并没有这个义务去这样做。
  她不是个好人,她一直都这样觉得,她不会去干涉她们的选择,也不会平白无故为她们做决定,养她们一辈子。
  就像有钱人,有钱就一定要做慈善吗?这些都是他自己赚到的,就算他不捐一分钱,别人又有什么立场和资格去指责他不做慈善?
  道德的制高点?别搞笑了,她米丽古丽一向是把自己放在恶的一方的,武林正道对她的喊打喊杀她都已经习惯了好嘛!她会在意?
  答案自然是不会,她坐在床上,神态自若,一瞬间的气势就好像她坐的不是普普通通的床炕而是雕金画银的檀木高椅,周围犹如金碧辉煌的殿堂一般。
  “如果你们没什么打算的话,我可以给你们两个选择。”
  听了澄歌的话两个小姑娘才从愣神中缓过神来,反应过来后,金花鼓呐呐地问道:“什么选择?”
  “第一个,银花鼓的身体不好,但是如果修习内力,再加上合理调养的话情况会比现在好。”
  金花鼓立马说道:“我选第一个!”
  澄歌挑了挑眉,“你不听听第二个?”
  金花鼓说:“不用了,只要银花鼓习武就可以治她的病了是不是?那么我们就去学武功!”
  “可是我们不认识会武功的人啊!”银花鼓弱弱地说道。
  “哎呀,不认识可以找嘛,武功越高越好!这样银花鼓你的病就可以好啦!”金花鼓一副好姐妹的病有救了的开心表情,已经预想到找到武功高强的师傅然后学了武功以后,不仅银花鼓的病可以好,她们也不会被别人欺负了!她可还记得去年澄歌被那些地痞流氓欺负的时候没人敢上去的事。
  澄歌有些好笑金花鼓的天真,可是她为了银花鼓可以放弃第二个很可能更有利于她的选择,虽然还是个孩子,这份善良却让澄歌本来冷漠的心肠略微软和。
  澄歌问:“银花鼓,你呢?”
  银花鼓:“我听金花鼓的,她去哪我就去哪。”
  澄歌对着两个小姑娘说道:“既然你们已经决定好了就收拾一下,我们现在就离开。”
  金花鼓和银花鼓很听话的打包了为数不多的衣服,就跟着澄歌走了。
  澄歌带着两个小姑娘一直走,离开了镇子,走到郊外,两个小姑娘累的不行,澄歌却没有停下脚步,只能咬牙跟上。
  到了一处破庙,澄歌从包袱里掏出了一包肉包子,两个小姑娘被肉香馋的直吞口水。澄歌把肉包子递给她们,金花鼓接过,有些疑惑地问道:“澄歌,你不吃吗?”
  澄歌摇了摇头,“你们在这里等着,如果有人来,你们就拜那个人为师,跟他走,听到了吗?”
  “那你呢?”金花鼓一把抓住澄歌的手问道。
  “你们不用管我,只要听我的话就可以了,金花鼓,”见金花鼓还要说什么,澄歌打断了她,“你不是想要治好银花鼓的病吗?如果想就听我的,这是你们的选择不是吗?”
  金花鼓抿唇,银花鼓看了看神色冷漠的澄歌,又看了看脸色倔强的金花鼓,嗡了嗡唇不知该说什么好。
  澄歌不管她们的纠结,嘱咐好了以后就离开了破庙。
  ……
  “你们跟我走吧,从此以后四海为家,漂泊江湖,居无定所,你们可愿?”一身穿黑色道袍的老者慈声道。
  “我们愿意!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金花鼓和银花鼓两人磕头拜师。
  道长满意一笑,扶她们起来。
  金花鼓:“师傅,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年龄的,长得很漂亮的女孩?”看道长似在回忆,又补充道:“大概这么高,比我高一点,穿着蓝色的衣服的。”
  道长摇了摇头,“我并没有见过,她是你们什么人?”
  金花鼓:“她是我们的好姐妹,我们本来一起的,但是她出去了,她还说让我们不用等她了。”语气里满满的失落和不解。
  道长捋了捋胡子,道:“既然对方让你们不用等了,可是有何难言之隐?”
  金花鼓和银花鼓同时摇头。
  “既如此,两个丫头就先随我走吧,你的好姐妹既然这样说就应该不会有事,若是有缘,日后定能再次相见。”
  待她们离开以后,澄歌从破庙旁出来,远远看了她们一眼便脚尖一点,飞速离去。
  ……
  清平镇是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小镇,要说普通,是因为和其他镇子一样,没什么特别的;要说不普通,也许是因为这个镇上有一个富绅——祝家和一家有个风情万种的老板娘的酒楼——香姿楼。
  先不说香姿楼,就祝家来说,祝家经商致富,家中钱财谁也不知道有多少,祝家老爷祝茂半生走南闯北,行商足迹可谓遍布天下,积累的钱财富可敌国!
  众所周知,祝家财富多如牛毛,子嗣却颇寡淡,到祝家老爷祝茂这一代就只有一个千金小姐——祝筠筠。
  祝家主母福命薄,生下大小姐就撒手人寰,祝家老爷忙于生意,忽视了女儿,虽说吃穿用度都不曾亏待,大小姐却一直郁郁寡欢,终于随她母亲而去。
  等祝家老爷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
  祝茂愁得头发都白了好几根,富态的臃肿身躯都因为女儿的病逝显得憔悴。照理说,祝茂和女儿相处的不多,感情也没怎么深,以他现在的身价,要多少美人没有?他正值中年,若要孩子也不是没可能,让他这么愁的原因除了女儿的逝世,还有一个是因为金鹏王府。
  原来祝茂先前于金鹏王府王爷名世灏有恩,王爷为了报恩,就与祝茂定了一门娃娃亲。金鹏王爷有二子,然而大多数人都知道大公子名祖儿并非王爷嫡血,被圣上亲封的金甲战神、二公子名扬才是王爷的嫡亲血脉!当时王爷作主,让大儿子名祖儿入赘祝家,作为聘礼,以一座精雕细刻美轮美奂的宅院作为他们的婚房。
  虽然不能和名家二公子结亲,不过和大公子也不差,只要他们家和金鹏王府攀上了亲家,这好处还不是大把大把的吗?
  前几年他因为做生意,把婚事一拖再拖;后来他生意做完了,女儿病逝,金鹏王府却来催婚了!
  祝茂作为商人,虽然为女儿伤心,但是更多的是商人的利己思想占上风,女儿没了就等于这婚事告吹,婚事告吹就等于宅院没了!他一直把这座宅院当成了囊中物,现在要把这宅院还回去,对于自私自利的祝商人而言无疑是从身上割下一块肉还是最痛的那一块!
  祝老爷急得上火,最近睡也睡不好,所以连连做梦。也不知怎的他竟然一直梦到死去的夫人!梦里一直重复他美丽温柔的夫人怀孕的时候的画面,做了几天同样的梦,祝茂心疑,难不成是过世的夫人有什么暗示?
  祝茂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受不了了还请了大师来解疑。
  请完大师的当天晚上,祝茂又做梦了,只是今晚的梦有些不一样了。开始还是他夫人怀孕的画面,然后到他夫人生产,这些其实他都不知道,因为他夫人怀孕到生育的期间他一直在外做生意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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