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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科学事件簿-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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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环?」方子骏抓起另一份照片,「当初的验尸报告怎么没特别提?」


  「我说了啊!可是组长不是很在意的样子……直到小周昨天晚上特别问,所以我加上去了。」陶谦雅一脸无辜,但很快就发出赞叹声。「汤博士果然很细心,光看照片就看出来了。」


  「是靖琳发现的?」


  「嗯呀!她跟家属联系确认过的,还有照片哦。」


  「我看一下!」


  陶谦雅拿出被害人生前的照片,女孩左手上明显戴着一条串珠手环。


  「真的有!」方子骏盯着那手环,「会是掉落在现场吗?还是在绑架的过程中不小心掉了?」


  「不,肯定是凶手保存起来了。」


===================我是分隔线=================


  后面的故事剧情会一口气加温哦,已经开始调查了。


  在高中时期就已经展现锋芒的英理,这次因为技能点很满,所以看的时候可能会觉得推论太神XD


  但是这些推论都是有凭有据的。关于犯罪剖绘跟脑科学,甚至跨到医学的部分,这次我都做了相关的功课,希望能够好好呈现给大家。


  当然,感情戏也快出现了ww


 


005 1偏执的妄想-5


  「不,肯定是凶手保存起来了。」


  英理合起资料夹,「凶手对女童的偏好跟执着远超乎常人;每次弃尸前都特地帮女孩换上新衣服,足见他对于女孩外表非常重视,到了近乎病态的程度。那手环一定被他收起来了,不可能放任着掉在现场的。」


  「收起来能干嘛?自己戴吗?」


  她直视着陶谦雅,「做纪念或送人!凶手肯定存有极大量的被害女童照片,或许还会录下强暴的过程,就是为了一次又一次的重新回味……」她指向地图,「第一个犯案地点对凶嫌而言通常有极特别的意义……很可能就是他最熟悉、最感到安全的地方。」


  英理圈起弃尸地点,画出一条线,「他一定有车,否则没办法顺利绑架或搬运尸体;根据统计,性侵幼童的初犯大多好发在二十多岁……我推测凶手年纪大约在三十岁左右,在犯下杀人案之前有过几桩性侵或骚扰、跟踪幼童等前科。


  「他的外表端正,否则无法轻易诱拐女童,这也显示他与孩童相处的相当熟练;可能有固定女伴或结婚,基于对幼童的癖好,他的伴侣属于容易控制的个性,且生理特点足以满足凶嫌对于幼童的幻想。」


  她敲了敲白板,「手环很可能就是送了这样一个成年女人。」


  方子骏与陶谦雅互望,彼此皆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果然……专家就是专家!」


  英理摇摇头,「这只是最基本的程度而已;况且,我还没找到足够被称之为『签名特征』(signature)的东西……耻骨的烫疤……」


  「只有第一起有!汤博士,妳觉得……凶手是个瘾君子吗?」


  「不,凶手如果刻意要这么做,那就会在每个被害者身上找到;尸体发现时,烫疤上贴着透气胶带吧?」陶谦雅颔首,英理托腮,「这是个附加的修复补偿心理……说明烫疤造成并非凶手原本的预期。」


  「妳的意思是……他有共犯?」


  她摇头失笑,「也不是!犯下性侵与杀害幼童的凶手即使在成堆罪犯里头都是最受排斥的,我不认为他有这个胆子与任何人共享秘密!」


  方子骏愕然,「既然如此,这烫疤……」


  「大概是某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的……」


  「某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方子骏喃喃重复着,「那会是谁?又是怎么接触到被害人却没有报案?」


  「这就是我们要查清楚的。」英理摘下并擦拭眼镜,走向窗边,「天气不错耶!出太阳了。」她忽然笑了,「晒太阳有助于调整时差……比服用褪黑激素要来得有用。」


  忽然冒出这一段话,让两个男人完全摸不着头绪。


  「方组长,出去看看吧!河滨公园。」


  「组长!」办公室忽然被打开,是周靖琳!「借一下公务车!我要去第二个弃尸现场……」她声调渐弱。「唔!我打扰到你们了吗?」


  「不,妳来得正好!」方子骏取下其中一把钥匙,抛给闯入谈话的她。「汤博士要去第一个弃尸地点探勘,妳开车陪她去,顺便去找妳想找的。」


  周靖琳顿时傻眼,「我……跟她?」


  「汤博士,让靖琳带妳去现场,可以吧?」


  「嗯!」英理一脸平静的戴回眼镜,「我无所谓!」


***


  暗房里,把视线所及全都染成了诡异的红与黑。


  数位摄影虽方便,但胶卷还是有其独特的魅力,是再怎么样高画素的数位相机都无法呈现的。


  黑白胶卷的明暗与颗粒感,彩色照片的质感……


  他的作品。


  他仿佛闻到了青草与微风的味道。


  新闻报导的焦点,应该要转移回来了吧?


  他夹起一张照片,转向保险柜处时视线骤冷。


  这一次,他打算来点不一样的。


  需要新的颜色。


  抓起搁在柜子上头的刀,他用力打开保险柜,「小妹妹,妳好啊!」他拍拍她的脸,没反应,很好!


  他把玩着刀子,「今天天气不错!换一件衣服,叔叔再带妳出去玩!」大手一伸,他近乎残暴的,把那幼小身躯给拉出来。


  


*


  周靖琳不是没开公务车载过人,但这肯定是气氛最尴尬的一次。


  不像大头或阿木学长,汤英理完全不与她交谈。


  她到底是以什么心情说出那句「无所谓」的啊?周靖琳心想。


  在被带回侦讯那天晚上,她说过……『我不会再跟妳说话了!』


  还真是把诺言贯彻到底啊?


  她先把车开到士林夜市附近,「我要重新巡视弃尸地点,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妳要来吗?」


  英理的回答仅是摇摇头。


  「那麻烦妳在这边等待一下。」


  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周靖琳一无所获的回到公务车,汤英理仍是文风不动,手上那份验尸报告跟资料几乎快要被她翻烂了。


  悄悄掩饰着心中气馁,她问:「快中午了,妳要吃东西吗?」


  「有什么发现吗?」


  高高在上的口气!「没有!如果妳是想借此嘲笑我的话。」


  「怎么会!」英理失笑,「串珠手环,是妳先注意到的?」


  「嗯。」


  「那不会掉在现场的!如果妳是回去找它的话。」她翘起脚,斩钉截铁的说。


  周靖琳瞠目,「妳知道我想干什么!」


  「嗯,而且我还知道像妳这种性格的人,不亲自去试一次看看,一定不会轻易放弃,或是被说服。」眼镜后方的眼色清楚透着了然,「尤其面对一个毫无信任感的人说出的话,更是不当一回事。」


  所以,她放任自己去做无谓的现场探勘!周靖琳哑然,满腹怒气无处发,只因英理说的是事实!


  「吃饭什么的等一下再说,下午可能会有午后雷阵雨……赶快去河滨公园吧!」


  周靖琳绷着脸,安静地载她抵达第一个弃尸地点。


  才刚停车,周靖琳就接到了陈姓女童的家长来电。「……嗯,没找到……似乎不是掉在现场的;我们的……同仁,推测可能是被凶手特地收起来了。」


  英理自顾自下车;她不禁皱眉,这姓汤的,知道弃尸地点在哪吗?「啊!有,我在听……还不知道会对案情起什么样的作用。」她跟了上去。


  「不过会是很重要的线索!嗯……雯棋的死不会白费的。」听见对方的哽咽声,周靖琳鼻头微酸,「陈爸爸你放心!我们会尽全力破案的……不会!你多保重!」


  为了通话,才一眨眼间她就落后英理十几公尺远!「汤……小姐!」她无论如何都不想称呼英理一声「博士」。但又找不到适当的称呼,只得暂时以「小姐」称之。


  「天气真好啊!」英理敞开双臂,露出放松般的微笑。


  她们身高相仿,但英理的鞋跟硬是高出周靖琳一截——又穿高跟鞋!「妳不要跟我说出来的目的是为了要吹风晒太阳!」


  英理反而以惊讶的口吻回头道:「咦!不行吗?」


  这……她一定是故意的!「汤.小.姐!」周靖琳气结,「我在组里资历虽然浅,但也是很忙的,没空陪伴妳大小姐观光旅游!」


  「我知道!忙着归档、建档,在现有的验尸报告上打转,偶尔看看监视器画面……」脚跟一旋,英理歉然的扬起食指,「抱歉!漏说一项,还花费大量心思安抚被害者家属!真的很『忙』呢!」


  周靖琳紧握双拳,怒目以对!「妳……」


  「妳知道这样子是抓不到犯人的吗?」一句话,轻易堵住她即将爆发的怒火。


  「线索就藏在现场里;只要以凶手的观点思考,找寻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妳们早就要比现在挖掘到更多真相了。」


  深呼吸,她勉强压抑着怒气反问:「妳的意思是,假定自己是凶手?」


  「不是假定,而是彻底将自己化为凶手!」英理抬眼,再审阅资料确认,「那里就是弃尸现场,没错吧?」


  「对……」她愕然,光看照片就知道确切地点吗?


  「好,现在我要妳跟我一起还原整个事发现场的样子。」她们靠近弃尸地点,「那天妳在场吧?」


  「我在!」


  「嗯!」她唇角上扬,「今天天气也与弃尸当天相仿;妳们几点接获报案?」


  「早上六点,报案人是一个晨跑的上班族。」


  「女孩仰躺着,被丢在草长及膝的空地,身上多处外伤,下体处留有凶手的体液,但换上了全新的洋装;直接死因是勒颈窒息,并未寻获疑似凶器。没有目击者。」英理翻了下一页,「气温二十八度,尸体背面尚无明显尸斑……这意味被害人至少在发现前三小时内才遭到杀害,而且曾遭到搬动。」


  最后一句不是废话吗?周靖琳耐着性子。她就想看看这女人到底有何能耐!


  英理指示她站在自己面前,「周警官,如果妳想用绳索勒死一个人,妳会怎么做?」


==================我是分隔线==================


  中间那一段犯罪剖绘,如果不是买到确切的资料的话大概也没办法写出来吧?


  毕竟是第一次写这种情节的故事,在发表之前,我给了一些朋友看这次的作品;千晴问我为什么想写这样的作品,我则是说对脑科学的部分产生很大的兴趣,那个时候开始思考相关细节,但看过资料之后才发现到,目前认知神经科学是可以跟心理学产生确实的连结,(在认知神经科学确实观察到脑部活动之前,心理学其实没有什么确切证据来判定大脑的什么原因造成某种精神状态或疾病的)但是要用脑科学的资料来办案则很不足够,与其用认知神经科学,倒不如采用行之有年的警侦检验方法跟犯罪剖绘,所以是很接近写作的前夕,英理才得到犯罪剖绘这项武器的。


  虽然看到后来,大家可能会觉得使用心理学的层面更多XD但我也会针对脑科学的部分做相关的剧情设计就是了,不会让英理的专长白费的。


  这段对手戏算是两位主角之间很正式直接的第一次交锋,我也写得很愉快ww


006 1偏执的妄想-6


 「周警官,如果妳想用绳索勒死一个人,妳会怎么做?」


  「从正面……不。」她抬眼,被迫面对那张美丽无瑕的娃娃脸,「还是从背后勒住比较……顺手?」


  「嗯!因为被害人会反抗。尽管她可能早就失去反抗力。」英理放下资料夹,蹲下来,双手做出握绳绞杀的姿态。「没有尸斑,表示被害人才刚遭到杀害不久,但此处却不是第一现场;妳觉得第一现场在哪里?」


  周靖琳哭笑不得,她摊手,「我怎么知道?」


  英理回头,指向某一点。「我想一定是那里。」


  她瞠目,「不可能!」那里就是大马路!


  「为何不可能?只要有车厢作为掩蔽就行了。」英理露出微笑,「根据这一点,能让凶手在车上顺利绞杀被害人,妳觉得那是什么样的车辆?」


  不可能是轿车,她心头一颤,「休、休旅车?」


  「正确!或者说是空间够大的车型;如此一来,搜索范围一下子缩小不少呢!」推着眼镜,英理轻松捡起资料夹。


  原来如此……这推断,了不起!「光是这样就能得知凶手身分了吗?」


  「妳别急,让我们继续下去吧!」英理笑了,以不自然的轻松口吻续道:「凶手在车内勒死被害人,再特意替尸体换上干净全新的洋装,迎着早晨美丽金黄的阳光,带到这里毫不掩饰的丢弃。」


  她无视周靖琳的怒容,扬起手指,「说到这里,我想到三个疑点。妳能说出是哪三个吗?」


  周靖琳不自觉想象着英理叙述时的情境,她咬牙,大口喘着气,「我……我……」


  「周警官,妳是凶手,载着被害人到这里,在车上杀死被害人之后,趁着还没形成尸僵之前换上准备好的新衣,再冒着被人目击的危险到此弃尸,妳为什么要冒这样的险呢?想想原因吧。」


  「我想不到!」她濒临崩溃的抱头大喊!「汤英理!为什么、为什么妳可以若无其事地说出这串推论!一个五年级的女孩死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她离家出走,遭人诱拐之后受尽屈辱的死了!被猖狂的歹徒丢在这个河岸处,自以为是地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当作礼物……而我们居然在这里若无其事地讨论她所受到的不幸!」


  看在周靖琳眼里,汤英理的冷静几乎称得上冷血!她居然还笑得出来!


  「周警官?妳怎么了?」


  周靖琳眼前一片昏暗,她满头大汗,双手颤抖,不停、不停的喘着气——


  『敢不敢……我看妳敢不敢!』


  不要……


  『长这副骚样,搞不好很快就像妳妈一样到处勾引男人!』


  她大哭,奋力抵抗,但她的力气根本敌不过成年男子。


  她才十岁!为什么……要碰到这种事?


  忽然,一串很熟悉、很熟悉的风铃声响起。门开了。


  『妈……救我,妈!』


  英理的呼唤模模糊糊传来,「周警官?」她的手被握住。


  周靖琳呼吸嘎然而止,两眼一白,瞬间昏了过去。


*


  微睁开眼,周靖琳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


  是香水吗?而且枕靠着软软的东西……


  「哎,醒了?」她视线转正……那张娃娃脸就出现在她的,正前方?


  这瞬间,她才意识到自己枕在汤英理的大腿上!


  阳光好刺眼!她转头躲开,嘴唇意外碰到瓶口。


  「喝一点,很快就会恢复了。」


  柳、柳橙汁?


  原来她就躺在长凳上,英理让出自己的大腿不说,还从贩卖机投了一瓶饮料。「妳血糖过低,可能再加上天气热暂时昏迷了……早知道应该先吃个东西?」


  「我昏了多久……」她挣扎起身。「不用了,我没事!」


  「两分钟左右。」英理不由分说地把果汁塞进她手中。「不要勉强比较好,查案归查案,身体也要顾。」


  「谢谢……」周靖琳勉强喝了几口。血糖回升之后,体内的虚弱感也很快消失无踪。


  英理双手交叠,自信的翘起腿来。「我直接宣布疑点;第一个,他为什么要特地为死去的被害人换上新衣?第二,旁边就是河流,再不然也有垃圾桶,若想湮灭证据或是拖慢警方追缉,分尸或是把尸体丢进河里都是更好、更简单的作法,然而他选择了最张扬的方式。为什么?第三,为什么选择这里当作弃尸地点?」


  「这么多问号……妳的答案呢?」


  「我的解释如下:犯人对于尸体的美拥有绝对的偏执;我推测,他的工作很可能跟影像相关,对他而言,尸体与弃尸地点就是作品的一部分。」


  作品!光是想到犯人以杀人弃尸为美,就足以令她作呕!


  「第二,因为是作品,当然越多人看见越好,既然这样,不管分尸或丢进河里,都不尽理想。」她托着下巴,「他或许还希望媒体大肆报导,越多人知道,他就越感到骄傲。」


  简直当成作品个展!这畜生……「为了这变态的想望……值得他大费周章,冒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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