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GL]夏暮经年-第2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适应你正在度过的每一天,以后的每一天。
真是天真浪漫的想法。
2011年3月,大三下学期,北方地区的树木,除了长青松,其他的植被都是光秃秃的,树梢上的嫩芽或许到了五月也不一定能长出来。开春了,天气依旧寒冷,那天,我和你一起去面试,那是家新开的酒吧,肥胖的老板娘哆哆嗦嗦地披着棉衣在因尚未装修完毕而烟尘遍地的地下室里给所有来面试的学生讲规矩,一番介绍说明后,多数应征者选择了离开,原因无它,因为工作环境实在不好,而且工资非常低,这是一个需要时常通宵熬夜的工作,可加班费并不合理,在慎重考虑思量后,我想稍有理智的人都会选择离去,如果不是因为站在身旁的你一脸爽快的答应要留下来,我想我也会跟着大部分人离开。因为这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份非常糟糕的兼职,除了可以打折喝些洋酒,免费打打桌球,你得不到任何利处,甚至长时间的熬夜还会伤了身子。可是你说你想要留下来,我问为什么,因为你不在乎那点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工资,你只喜欢这里的环境和气氛,可以喝酒,可以唱歌,可以打桌球,你说以后你会一直留在这里。
我笑了笑说,那,我陪你,一直陪你。
其实当时的你已经在为成为北京某所大学的研究生做准备,据说那所大学并不好考,朋友推荐我来酒吧工作也是希望有我在你身旁也可以劝劝你,不要因为这份不值当的兼职耽误了学业。
可你却说,没关系,我可以边上班边看书。
向来,你做的所有决定,都是你自己做的主,都是你自己的意愿,没人可以干涉,即使我们知道有些决定并不理性,可我们也无法阻止,因为即使再怎么劝阻,你还是你,你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想法走下去。
初衷是,若是你因为酒吧偏离了轨道,我也可以在旁边把你拉回来,我以为自己可以一直保持清醒,冷静。可到头来,脱轨最严重的却是我,我连自己都帮不了自己,迷途的羔羊已经找不到返程的路了,我又怎么能反过来帮你呢!
其实想一想,在酒吧里最开心的日子仅仅只有最初的第一个月,所有东西都是新鲜的,留下来工作的人都能够打成一片,即使老板娘是如此的苛刻吝啬,即使所有的杯子需要一趟趟地搬进靠近网吧厕所肮脏的一角清洗,即使客人多的时候,需要来回奔波于深夜里没有暖气的冰冷地下室,点单,送酒,清理,洗杯,直到凌晨三四点,即使凌晨下班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无法返回学校,只能在脏兮兮的酒吧沙发上和衣而睡,等到日出之时才赶回宿舍,但我们仍旧很开心,七八个人来回轮班,休息的时候可以聚在大厅里唱歌,玩游戏,或者偶尔和老板娘在客人少的时候,彻夜喝酒,肆无忌惮地说着平日里不敢说的脏话,玩着刺激而禁忌的惩罚游戏。在所有人之间,我和你并不是最亲近的,我说过我喜欢你,可我的性格却是,我越喜欢一个人,我越是装作不在乎,我可以和其它的人亲近,但我与你,在一开始却仍然保持着不算太近的距离,我可以挽着女生的手嬉笑打闹,但里面没有你。甚至,我可以和男生称兄道弟,一起抽烟喝酒,任由他们不知轻重的搔弄我当时刚剪短的头发,与你仍是不亲不近。
酒吧里的我并不是真实的我,平日里,我不会这样的。
但,通常的酒吧生活不都是这样的吗?
我说不上喜欢,只能说,我一直在努力适应,努力的去迎合,为此我剪去留了几年的及腰长发,微卷的短发也只留至耳垂之下,打着发蜡,抹着红唇,只为了让我看起来更加玩世不恭,或许我在扮演着另一个你,我在创造属于你和我之间的共同点,但在这个角色里,不知不觉中我又融入了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些东西与身俱来,是改不了的,到最后,我彻底变成了一个四不像的怪胎,即不像你,也与我相差甚远,因为只有怪胎才会做出那些令人费解的事情,过份的事情。
只是,这些都是后话了。
可我知道,刚刚认识我的你,其实也是喜欢我的,当然这种喜欢并不是我对你的那种喜欢,那是一种朋友之间的喜欢,因为你在我的身上看到很多与你相识的地方,我们都抽烟,我说我初中就接触烟这种东西了,只是没有烟瘾,因为很少抽,你惊讶的说,看不出来你也是个不良少年啊,烟,我大学才开始接触。我们都喝酒,甚至我的酒量是酒吧里所有女生中就好的,你说,以后有人可以陪我一起喝酒了。我们都放得开并且毫不矜持,对于各种尺度的游戏我们都无所畏惧,你说,既然出来玩就应该玩得开心,玩得欢畅,如果总是忌惮别人的感受,那不如躲在被窝里玩过家家算了。我笑了笑点头应和,其实你并不知道,我能玩,也只是为你而玩罢了。
可我们还是有许多地方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对酒吧的所有的人都好,友善而亲切,并且应承她们所有的请求,因为我不会拒绝,这样的我真真实实不是你,比如说我无法做到你对老板娘那样的自然而然地奉承,刀刃有余,你的性格很容易讨人喜欢,你不需要做些什么,人们就会对你抱有好感,而我则需要刻意的经营,去让别人喜欢上我,或许是因为我天生一副生人勿近的冰霜脸,也或许是因为在很多时候,我只会做事不会做人。
你说我不能这样,太好说话,以后会被人欺负的。
是吗?
我笑了笑。
可是我对每个人都这样好,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或许改不了了,这便是我。
你这样做,对你自己来说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但对于我来说,却是好事。
为什么?
我好奇的问道。
因为你对我好啊,我喜欢有人对我好。
☆、第四章
到底,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身体。
来到西藏的第三天,我按照计划与旅馆的其它几名背包客一起租下一辆小型的面包车前往纳木措,当天往返。我以为经过两天的休整,也足以适应高原的气候,可以自由的活动,事实证明,并不是我不适合远行,而是我根本就不适应长时间待在颠簸而封闭的移动空间里,渐渐升高的海拔带来的高反与严重的晕车反应让我几经反胃,更糟糕的是出门前我把晕车药落在慌乱的床铺上了,同车的女孩见我脸色苍白,眉头紧锁,急忙掏出她随身携带的药品给我救急,也幸好司机因为公路上的限速制度,会在途中几度停车休息,不然,因为高反与旅途劳顿,或许那一天我就无法与旅馆的人一起返回拉萨了。
一路上,面包车经过许多的观景台,同车的乘客总是欢呼雀跃,或摇动窗玻璃,将头伸出窗外,像是一伸出手就能把远处的皑皑雪山拥入怀里,或是要求司机将车子停靠在路旁,三三两两的走进观景台拍照留念。在离拉萨以北一百公里以外的公路上,横贯藏地中东部的念青唐古拉山离我们越来越近,再往西北走便到达纳木措,看着窗外笼罩在缈缈云雾之中俊朗的雪山,我的脑海里突然涌现那个源自西藏的古老神话,在苯教或藏传佛教的万神殿中,在当地牧羊人和狩猎者的民歌和传说里,念青唐古拉山和纳木措不仅是西藏最引人注目的神山与圣湖,而且是一对生死相依的夫妇。
生死相依吗?我并不这样觉得,或许那只是一场忏悔与救赎。
在关于纳木措和念青唐古拉的传说中,念青唐古拉和纳木错是一对恩爱夫妻,生活在美藏北高原上的他们相依相伴,形影不离。直到某一天,念青唐古拉为找寻走失的牛羊而来到了另一片陌生的牧场,在那里,他遇见了妙龄少女羊卓雍错,一场美丽的邂逅毫无悬念地让两个人错坠入了爱河,念青唐古拉忘记了一切,当然也就忘记了一直在等他归家的妻子纳木措。纳木措以为外出迟迟未归的丈夫遇难亡命,只能日夜哭泣,终究变成了一片清澈的湖。当日子一天天过去,念青唐古拉终于想起了他的妻子,当他慌张而愧疚地赶回家时,妻子已经化为一汪冷冰冰的湖水,悔恨与自责让他日夜矗立在湖边不眠不休,后来的他变成了俊朗的雪山,选择留在妻子身边日夜守候,而孤独的羊卓雍错得不到情人的心,最终也变成了美艳动人的羊湖。
这只不过是一出狗血的爱情故事,却被后人神化,美化,传唱至今,我觉得甚是滑稽,它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歌颂英俊雪山的痴心绝对,忠贞不渝?可他还是出轨了,并且还辜负,伤害了两个爱他的人。
真是讽刺,就连神都无法履行一生一世的承诺,你又能拿什么来期望人可以付诸真心呢!
感性的随想来得突然,来得容易,但由此萌生的感触却像一场慢性疾病在身体里的各个角落漫游,久经不散。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了,好像突然之间,我对眼前神圣的湖泊丧失了兴趣,只是机械地跟着同车的旅客走走停停,在辽阔的纳木措国家公园里,看着一群人拍照,奔跑,呐喊,自己却无法融入周围的环境,原来情绪的波动真的是能影响一个人的,苍茫茫的天与地与我此时的心境颇为相似,却无法融合,因为不能相融,我的心情变得更加糟糕,仿佛我是一个遗世独立的孤儿,在混沌之中找不到通往世俗的归路。在离纳木措国家公园只有半个小时车程的那根拉雪山上,我站在海拔5000米高的山口,看着一座座用石块与石板垒砌而成的玛尼堆,还有这些祭坛上方随着狂劲的山风飞扬扑打的五彩经幡,希望在空寂的自然万物之间找到一丝认同感,但好像我的孤独与虚空的天地相比显得太过渺小,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我又不禁失笑,自嘲着自己这般的矫情造作。
得不到的,就不要怪罪于天地,同样,孤独也是,没有人有义务去与你感同身受。
下午两点三刻,天气骤变,晴朗的蓝天瞬转而下,变得阴沉无比,强风狂涌而起,灰蒙蒙的天上开始下起冰雹与小雪,自然公园里成群结队的旅客仓惶地抱头逃窜,没有人希望被困在这里,虽然它的确是一处美好之地。
五分钟后,我坐上返程的面包车,重返拉萨。
九月一日周五晴间多云有小雪晚上九点
你喜欢我,似乎是越来越喜欢我了,当我们逐渐变得熟络,几乎每到我与你的排班表一致的那天,你都会约上我,一起上班,然后牵起我的手,在下午五点的时候一起走过一条“硝烟四起”的长街,日落时分,杂乱无章的街道上,大大小小的烧烤小店开始营业,强力的排风扇将路旁三三两两的摆放着刚刚升起的碳炉,长方形的烤架里浓密的浊烟散布了整条街道,乌烟瘴气的,烟气呛人还熏眼,可每一次我与你走过这条街的时候,我都是最开心的,开心的是,这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光,我可以牵着你的手,故意放慢脚步,任由你拉着我朝前走,我多么希望这条街可以变得漫长,长到没有尽头,可十分钟后,我们还是会到达酒吧,做着枯燥的工作,而那时,我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与你独处,我必须要回归于我在酒吧里所扮演的角色,你和我在之后的四个小时里都是属于大家的,你喜欢那个圈子,而我一直都在用我所有的力气融于其中,直到某一天我发现我用力过度,挣扎过后,终究选择放弃,退出,有些东西不适合我的,无论如何的适应,伪装,终究还是不合适。
酒吧的圈子五光十色,但水深且浊,你却混得得心应手,如鱼得水,我比不上你,但也能以我自己的方式与所有人相处,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打桌球,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玩扑克,你喜欢与老板娘在舞台上唱歌,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打情骂俏,可这些我都不喜欢,虽然我知道自己似乎也能在这间冰冷的地下室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且这个属于我的位置甚至比你的还要光鲜,但这并不能代表什么。所有人都喜欢一个仗义,没有心眼,对所有人都好的傻姑娘,我是傻,但这些都是表象而已,其实我什么都明白,我心知肚明,即使我能在这个圈子里得到所有人的喜爱,我也只是一只混迹于花花世界里的异类,除了喝酒抽烟,我什么都不会,只能滥竽充数。但有些东西即使早早明白也并不能为将来做出什么建设性的打算,明白并不能说明什么,一开始就明白的人还是陷进去了,深深的陷进去了,所以在从酒吧辞职后的几个月里,我便悟彻了,其实事先知道有时候就是一副无效的安慰剂,除了能够带来苍白的慰藉,毫无作用,它根本不能阻挡你明知故犯的心,因为诱惑的吗啡比功效低下的生理盐水来得更加刺激,更有吸引力。
很多时候,我习惯了等待,我会站在吧台里,看着你在桌球台区忽明忽暗的脸,看着你坐在沙发的靠背上吞烟吐雾的低头敲打着发光的手机屏幕,看着你和其它人勾肩搭背地围在低矮的茶几上玩着三国杀,或者,看着你一脸欢心雀跃,匆匆跑到楼道口的一角接听男友的来电。在不是周五周六的大多数时间里,吧台椭圆形的空间中就我和周黍两个人守着,通常我站着,他坐在长椅上,两个人或是低声聊天,或是安静地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他喜欢坐着戴着耳机边听歌边看着手机里的电子书,逛逛贴吧,而我喜欢站在吧台里看着不远处的你,即使我们聊天,聊得大多数都是你,我会有意无意地向周黍问起你,我对于关于你的事情是那么的感兴趣,但我又不能将这样的好奇直白了当的公之于众,所以每一次我都只会漫不经心地随口提起你,然后就着某一个话题稍稍深入,适可而止,但周黍,每一次都说得很多,关于你的,关于他的,关于你和他的,还有关于酒吧的,若我有了聊天的兴致,周黍便喜欢走到我的身旁,与我隔着几公分宽的高台,滔滔不绝的回答我的问题,有时,我问的问题很傻,傻到周黍都忍不住伸出手搓揉我的脑袋,但,如果我不像傻瓜一样问着傻乎乎的问题,我小心翼翼的刻意和修饰就无法表现得自然得体。有时候傻也是一种伪装的工具,我可以毫无破绽的掩饰我的见不到光的窥伺欲望,光明正大地询问关于你的过去与现在,那些我从来不知道,或者仍然模糊的事情,那是你的生活里点点滴滴。
直到晚上十点,下班了,我会重拾满心期待的心与你一起从终点返回各自的起点,然后相互道别,离去。
你牵起我的手,重新走过杂乱无章的长街,烧烤的烟气仍弥漫与街道的各个角落,只是没有来时的那般浓重,淡淡的,甚至还带有某些羊牛肉烤熟时飘散出来的香味,虽然在经过的途中会沾染上满身的油烟味,可不知道为什么,在那段时间里,我却喜欢上了这种油腻腻的气味,仿佛那是一种印记,证明你和我曾经如此单纯亲密过的痕迹,单纯而美好,没有任何杂念,可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短暂,而以后也不会再有了。因为很快,纯粹也会变质的,美好之所以被称为美好,是因为它从不停留,想得到却无法得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你在校外与友人合租了一间二室一厅的房子,那是位于一处离学校有十分钟路程的教师公寓小区,而那条通往你家的公路人烟稀少,甚至有几处的路灯也是罢工的,柏油马路因缺少路灯的照明,总有某几个道口黑得耍闼得恳淮位丶叶际切木ㄕ剑桓鋈俗咴诼飞献芑岷ε律砗笥腥烁妫阅嵌问种拥穆纺阋欢ɑ嶙叩姆煽欤烧庋美邸�
是吗?那以后我送你回家,再回宿舍,我不怕走夜路。
我建议道。
不行,这样不安全,要不……
嗯?
以后,你要是愿意,跟我回家吧,你可以和我一起睡。
☆、第五章
九月二日,我打算在拉萨休整一天,寻找明日前往珠峰的车子,翌日再重新启程,其实我并不知道明日的自助旅行到底需要准备什么,但也不想在当地报团完成珠峰之行,不过幸好旅馆的几个背包客也与我有着同样的想法,不想跟团走,这样既不自由,又是一种粗糙的形式主义,对于一趟随心所欲的旅行来说更不能带多少意义。他们说已经在东措青旅,拼车,组队,捡人的张贴栏上找到明天也要前往珠峰的的朋友,如今就差一人,你若是来,人就全凑齐了。
我说,如果你们不嫌弃我是一个经验全无的旅者,我一定加入。
到西藏来的人大都不是什么专业的登山客,很多经验只有经历过才会知道,在这里待久了,经验自然而然就会有的。领头的男生二十岁出头,憨憨的搔了搔后脑勺解释道。
大家都亲切的叫他,猴子,他很开朗,似乎这趟西藏之旅他比我经历得更久一些,白嫩的肌肤已经被高原的太阳晒得黝黑,嘴唇上也布满了干裂的细纹,不过这些他都不在乎,他喜欢聊天,交朋友,还有路上的风景,看得出来他已经走过了许多地方。
下午,�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