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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几的散文随笔文集-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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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人类死后或能去到一个不可想象的世界,在生的人类对其不可探知,就像对黑洞一样不可探知。

  
  7

  
  我出生于地球公历1980年4月15日,这个日子意味着什么呢? 

  
  8

  
  真实的生命真实地存在于虚幻之中

  
  9

  
  我总是喜欢这种感觉,在某年某月某日,独自步行穿过某个陌生城市川流不息的人流车流,穿街道过巷口,走进一个个不知名的居民小区和人流涌动的菜市场。。。。。。

  
  我甚至常常想到在无限的宇宙的另一个无限遥远的不知名的处所,被复制了同样的一个地方,场景,甚至是同样的人们。。。。。。

  
  我不知道自己穿行于何地?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只是一个网络文件一样的存在物?

  
  10

  失败固属于全人类,孤独固属于生命本身

  11   

  
  生活在这个虚无的世界上,不可能没有一种虚无的感觉。

  12

  自杀者

  
  并非懒于生活,方才如此,乃是无趣,于成年生活的感觉无趣,于彻悟或反复的思索之后自然来到的感觉无趣。

  
  厌倦也是一个方面的无趣。上班会令人厌倦,活着会令人厌倦,老婆会令人厌倦,看毛带都会令人厌倦,什么事都会令人厌倦。对人而言,好奇与兴趣是同在的。新鲜感丧失的时候也就是厌倦的时候。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完成从好奇到发生兴趣到喜好到沉溺到最终的厌倦与无聊苦闷烦乱的过程,最后再完成对于人生本身的厌倦这一过程。

  
  抑郁源自于对生活和人生的否定与厌倦。

  
  亦已生无所乐。亦已无所追求。 

  
  抑郁症。很多人都有。这是社会的正常现象。

  
  选择活着的人认为别人选择死亡是错误的,这正如异性恋认为同性恋是荒唐的。

  
  我们不能因为他人的选择与我们有所不同而认为他们是错误的。

  
  死亡的可贵其实同等于生存的可贵。

  
  而否定了自身生命的意义的同时,固然否定了兄弟姐妹妻子父母生命的意义及对于亲人的感情伤害。

  
  13

  
  兴趣是生活所要求要有的吗?或者原本是生活的意义的来源。

  14                              

  金钱不能拯救人生

  
  15

  
  只有对于抑郁本身的沉迷能够治愈抑郁。。。。。。

  
  16

  四个精神残疾

  
  一个是我读小学上学的时候常常要见到的

  他家在学校附近的路边上

  而他也老是在路上瞎逛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了

  印象是

  白脸 无须 清瘦

  老实

  甚至会帮人拾起丢掉的东西

  但是是一个傻子

  
  一个是我在中学就常常看到的

  是一个胡子拉渣的男子

  人们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管他叫作卖逼婆

  还是我小时候

  就常常看见

  人们总是用那种一分钱买来的糖果类和油炸的零食

  要求他跳一跳*舞

  而他也总是会跳

  有一次上学的路上

  看见几个同学围着他

  用一头尖尖的长长的竹棍捅着他

  叫他脱裤子

  然后等他脱下裤子

  就纷纷用随手拾来的脏棍子

  拨弄他的生殖器

  
  一个是在红白喜宴的一角常常见到的

  一个较矮的

  老是似乎是出于巴结人而傻笑的男人

  他也抽抽烟

  他会帮人洗碗

  据说从不偷奸

  洗的比别人多,也更干净

  我曾经见到在送葬的时候

  他走在人群的前面

  高兴的举着一块写着送老归山四字的大牌子

  
  在我的家乡,我还记得有过这样一个老人

  大家都知道他已经很老了

  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多大岁数

  只是听人说过他年轻的时候

  是有过一个家的

  他做砖匠

  被砸坏了头

  傻了

  后来老婆孩子也都去了远方

  
  我总是记得小时候

  那个冬天的大年之夜

  曾经看到

  寒冷的风雨中他捶胸顿脚抬头向天

  嘶声怪叫!

  看到他站在中学篮球场的水泥地面上大叫!

  向天大叫,同时蹬脚,拼命蹬脚!

  啊!当时我知道

  饥饿的老人所乞求的不过是冰凉的一碗残羹剩饭。。。。。。

  
  我永远记住了!

  
  他或许是记得这个时候

  全家人是曾经坐在一起团聚的

  他或许能够意识到这个时候

  全家人是应该坐在一起团聚的

  
  在那同样发出生命的光芒的眼中

  永远带着一种凄苦悲切孤独无助的神情

  
  就是这一种神情

  和那灰白的脏乱的头发

  和那满脸皱纹的污黑的脸庞

  和那不知是哪一年冬天

  哪一位好心人

  替他披上的一件旧棉袄

  这个时候

  忽然又出现在我眼前

  经过了多少年

  简直令人震惊的肌肉抽搐

  那是多少年的乞讨

  多少年的饥饿

  那是怎么样仍然活过来的一个人

  当我见到这位真正值得同情的老人

  伸出这只粗糙僵硬污黑枯瘦颤抖的手

  抓着只又脏又破的空碗

  无声的乞讨

  
  我哭了

  泪水不停的滴落在碗中

  
  一个侏儒

  
  他身高才一米多一点吧

  关于他

  有一个很著名的笑话

  在吃大锅饭的时代

  有人乘他盛饭的时候

  抬起他的脚把他倒在饭桶里

  而他自己根本爬不出来

  我从小到大

  见过他的次数不多

  现在听说他在一户人家家里做事

  吃住也在那户人家

  很少出门

  也没有娶老婆

  已经很年长了

   。。

昆虫记
昆虫记

  
  一只不知名的硬壳虫

  上山的路上看见一只不知名的硬壳虫。又瘦又长,好奇的走上前去,用脚踩住,然后蹲下、弯腰。凑近前去瞧一瞧它,瞧的同时,逐步的放开踩着它的脚……

  谁知,忽然冲射过来点点灼热的液体,脸部顿感极其热辣。洗过脸后,还是在伤处留下了一种难受的感觉。后来一照镜子,伤处的皮肤都发黑了,几天后就搓着撕了下来,露出下面细嫩新生的皮肤。

  
  隐翅虫

  隐翅虫可见于南方的春季,摸样就象是那种长了翅膀的南方蚂蚁,只是一般看不到它的翅膀。晚上的时候它们飞到有灯光的房间里来,在床上、枕头上、地板上和墙壁上爬行。注意:不要捏死它,甚至动都不要去动它。捏死它或者动过它以后,如果忘记洗手,一不注意摸了自己的脸,被摸的地方将会极其难受。难受好几天之后,皮肤发黑容貌尽毁,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如果房间里飞进两只以上的隐翅虫,有蚊帐也是不行的,因为它们都能钻进蚊帐爬到人身上来,只能换个房间睡觉。我曾经因为睡觉的时候,压死了枕头上的一只隐翅虫而痛苦了两个星期。对于我来说,隐翅虫几乎是一种很恐怖的生物,它不象蚊子一样会吸食人血并令伤处红肿,它也不象苍蝇一样附着于食物的表面并带来污染,但它在生活空间的出现本身就已经很令我害怕了。

  
  蚂蚁

  小时候,曾经有一段时期,我对所有的人都是一付漠不关心不理不闻的样子,最热忱的事就是顶着午后的烈日,手拿一支点燃的香,弯腰低头慢慢的走在家门口,走在门前的两棵大梧桐树下,用香火烧蚂蚁。那时,我很认真,一只一只的烧、烤,所过之处,一只不剩。。。。。。

  暑假的时候,我会一整天的拿着一支支点燃的香,沿着家门口,一路去灼蚂蚁,那都是些小小的蚂蚁,我将点燃的香靠近一只只的蚂蚁,慢慢的一只只的灼死它们。下午,阳光很强烈,但蚂蚁们却老是在阳光下爬走不息。在炙人的阳光下,在滚烫的地面上,我光着上身,只穿着一条裤衩,打着一双赤脚,揩着满头满项的大汗,或蹲或趴,趣味昂然的灼着它们。那是只属于我一个的乐趣。我甚至来到了就在家门口不远的梧桐树下,寻找着那一只只的大大的黑色的蚂蚁,它们跑得很快,以至于我戮向它们的香火总是因为用力过猛而熄灭。我于是先用手抓住它们,掐掉了它们头上的两跟触须,让它们只能傻傻的在原地打转。然后,我再用香火慢慢的灼死它们。

  暑假过完,开学的时候,我妈妈揪着浑身碳黑的我,问学校发的暑假作业本做了没有?问她买来敬神的香都哪里去了?我实在回答不上来,只好说全都丢失了。

  
  土狗

  小时候,是很喜欢土狗的。土狗是一种会飞的昆虫,小孩子都称它们为土狗,具体有什么正式名称,我至今还不知道,只记得土狗前端的两只大脚力气满大的。在学校里发石灰的小水塘里,我看到很多土狗,但是我不敢下去抓,因为里面有很多发过的石灰泥,我要是光脚踩了进去,脚上的皮肤就会被弄的皱巴巴的,而且,所带来的疼痛也令人实在是很痛苦。我于是蹲在旁边等它们爬上来。虽然,它们老是不爬上来;但我也不愿意轻易的离开。我等了又等,始终等不到一只土狗爬上来。我便拿来了一只长长的木棍子,我一只只的将它们全部给弄死了。

  长大以后,我实在想不出当初为什么要一只只的将它们都给弄死。是怕别人得到它们?是得不到它们,就要毁灭它们?是因为得不到而恼怒?

  
  蝗虫

  小小的蝗虫,瘦长的蝗虫,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家乡的山上,有一种个头满大的蝗虫,我们很少能够抓到它们。但是,为了抓到一只个头满大的蝗虫,我却几次上山去抓。后来,我还真的抓到了一只大大的蝗虫,我将蝗虫装在带在身上的玻璃瓶子里,拧紧了盖子。带回家以后,我发现它还没有被蒙死。只是已经没有什么力气,有气无力、没精打采的趴在我做作业的桌子上。我近近的很过瘾的欣赏着它,我看到它嘴里流出了青黄色的液体,直到很久以后,它才死去。

  我捏着那大大的蝗虫,发现它全身都是硬邦邦的。我以为大大的蝗虫的骨骼是长在外面的。我保存了那只蝗虫的遗体,很多天以后,将它放在鼻子下面闻,却闻到一种臭味。

  
  蜈蚣

  我对蜈蚣,好象从小就是很厌恶的,我实在恶心它们那无数小脚爬走的样子。那时候,常常能够看到蜈蚣。在我舅舅家那没倒水泥的布满鸡屎的地面上,我常常能够看到它们。还有舅舅家那温暖的土灶上和灶眼里,我也多次的看到它们。但我对它们没有恐惧感,虽然听说被它们咬过后会很痛,但因为我从不去动它们,它们也从没有咬过我。

  小时候第一次吃咸鱼,正是在舅舅家,吃出一条大蜈蚣,从此再没吃过咸鱼。说实话,那被炒熟的蜈蚣,很象是一溜鱼骨刺。但那鱼骨刺,又实在有些异样。我于是将它夹在筷子上,问舅娘这个是什么?我说出了我的猜测。当时舅娘正在吃咸鱼,一边吃,一边还说是鱼骨刺。但大家凑过来仔细看过后,还是将一碗咸鱼和各自碗里吃剩的咸鱼都倒出来挑出来给鸡吃了。

  
  螳螂

  螳螂是一种模样很可爱的生物。抓到后,放到一支香上,用手拨弄它,让它往上爬,它的前足触到点燃的香火,就会立即掉头往下爬。当它爬到下面的时候,再次用手拨弄它,让它往上爬,它的前足触到点燃的香火,又会立即掉头往下爬。如此往复几番之后,螳螂仍然要被点燃的香火灼到前足。

  玩那个游戏的时候,我们总是能够聚集到一群的孩子都过来围观。在反复的作弄下,螳螂就象是在上帝的惩罚下不断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而从别的生物被作弄的过程中获取乐趣的同时,一旦发现哪只螳螂居然不受捉弄,我们总是觉得很扫兴。

  
  蜜蜂

  小时候,很喜欢吃甜的东西。中学教学楼的下面种了很多的花,有一种大的红色的花,把它拔下来,对着根部吸,还挺甜,那一个又一个的春天,那些大红花总是给拔光。有一回,我和哥哥出去抓了两只蜜蜂,用汤匙盛着放在锅里蒸。蒸了许久之后,端出来喝那汤匙里的水,还挺甜,也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出来的,总觉得事实上应该并没有甜味。 长大以后,回忆起童年尝到的那汤匙里的水,感觉挺恶心的。

  
  金龟子

  抓到一只金龟子,可以用小小的丝线绑住它的脚,然后牵着丝线,让它飞来飞去。据说,南瓜的花和叶子上有不少金龟子可抓。可是,我转了一天,找遍了附近的菜地所有的南瓜地,也没有看到一只金龟子。后来,又听说在柳树上,能够找到金龟子。我于是又找遍了附近所有的柳树。但是,我仍然没有发现一只金龟子。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卡夫卡
卡夫卡

  ——有三个人是我阅读生活中最好的心灵伴侣,一个是鲁迅,一个是王小波,还有一个,就是卡夫卡。在我的心目中,他们受到我的崇敬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我在他们的书中读到了刻骨的阴郁。他们有着黑暗的内心。他们是如此的软弱,如此的绝望。他们是无可挽救的。生命本身就是他们绝望的因由,生命是一根他们所抓住的与他们一同从悬崖坠落的绳索,写作是他们在绝望中所抓住的另一根同样的绳索。我深入他们黑暗的内心而开始唾弃自身的存在,仿佛他们的灵魂与我的灵魂同在。我只能看到他们黑暗的一面,而看不到其他的方面。我深深的爱着他们的文字,或更深的误解着他们。

  ——其中,卡夫卡是我第一个读到的。

  
  
  他叫喊,但是没有声音。

  他是那么努力的叫喊着,他几乎听到了自己叫喊的声音,但是别人显然没有听到,也没有注意他的叫喊,于是他不知道自己的叫喊到底是不是发出了叫喊的声音。

  他一直默默的行走在热闹的街道,人们在他身边穿行,但犹如无人在他身边穿行,犹如一个人也没有。他就象是行走在一条只属于他自己的街道。他是人群中的异类。你不能将他放置于人群中而无所区别于人群。他区别于人群而并非作为人群中的一个人而存在。他只是作为一个能被自己意识到的自己而存在,并且那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意识也不过是孤独本身。

  有时候,他发现自己不能行走,于是他爬行,但是很困难,困难到完全绝望的程度。因为他的爬行与路程无关,无论他怎么努力的拼命的爬行,他也只是在爬行而已。

  他与人群无关。人群将他抛弃,他也抛弃了人群。那人群与他疏离,那人群中包括他的父亲,他的女友。卡夫卡与父亲、女友和人群,甚至无法沟通。他们在一起,就象是躺在一起的两块石头,在潮水的冲击下发生了接触、摩擦、挤压与碰撞,那不能视之为沟通。

  在人群与自己之间,有一道屏障。他从不试图穿越那道屏障,那屏障与生俱来,是他带着屏障行走。

  有时候,他几乎融入了人群,但那人群引起了他的恐慌和绝望,令他惶乱的急迫的去寻找那屏障。那屏障消失了,于是他也要坚决的死去。

  他写下了很多文字 ,但很少人真正读懂。哪怕是在他闻名世界的时候,也很少人真正读懂。即便在他死后,即便在他被无数人阅读的时候,他也仍然是孤独的。出于功利,甚至只是出于社区的积分与精华的目的的写作,让我们远离了写作本身。当我第一次到他的文字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早已经享誉世界,我宁愿欣赏那些无名的作者,也不愿意追随社会风尚。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无名作者。我知道那文字是好的,给人以真切而实在的感觉,有着来自于生命本身、现实生活的深刻与厚重。

  他的文字深深的刻下了心灵的真实、稚嫩、敏感和遭遇尖锐的刺激时歇斯底里的苦痛。他的文字从来不是为了让人懂得。文字是他存在的方式。写作甚至只为自己而为,是随着自身生命的结束而可以同时放弃的全部。这正是卡夫卡的艺术价值观念:写作的价值与意义竟只在于写作本身,写作过程是与生命的过程同样原本孤独的存在。写作就是他的生活。

  甚至有过多个卡夫卡。

  一个卡夫卡,写出了自己的生活,也写出了生活的真相。纳博科夫说的好;卡夫卡所讲述的,都是一些阴郁的黑白两色的故事。很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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