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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上的花-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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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打了个问号递回去。
  这次回来的字很多。
  “他前两天来了学校,好多同学去找他写了赠言。我不想后悔,也不想遗憾,所以把信给他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做到了。你呢?”
  我这才确认她说的是封信。
  我也曾想去找他写赠言的,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去了,我拿着本子,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就失了兴趣。
  我已经有了一本封信的幸运课本了。
  这是我最温柔的秘密。
  我的手按着试卷下的那半本数学书,它已经被我细心的包好,从外表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异样。
  连我妈都发现我最近恨不得吃饭睡觉都抓着那本数学书,感动得她连着给我熬了几天鸡汤。
  我的数学成绩一向不好,但我有一种隐隐的感觉,一定会好起来的。
  因为这本书里,有他那么近的气息。
  有一页画了一只非常萌的小鸡,胖乎乎的身体正在用力啄米,头顶上好大一滴汗。
  下面是他的字:勤劳的小鸡有米吃。
  我仿佛看到他露出少年调皮的笑意,那是平日里的他少见的表情;
  整本书页干净整洁,但并不新,每一页几乎都划满了记号,备注和提示无处不在。
  我又仿佛看到在闪亮的光环下,他深夜伏案刻苦认真的身影;
  如果说过去的封信是站在阳光里微笑的影子,那么现在他已经是悄然坐在我身边的邻人,有时会做个鬼脸,有时会皱起眉,有时会拍拍我的头。
  程安之,我就在这里。
  我会在前方等你。
  我常常会被自己臆想出来的声音吓一大跳,但是接下来,却会有以前从来不敢想象的狂妄心愿钻进脑海。
  我从小就是个乖巧的平庸的孩子,我从来没有过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的人生里只有被告之必须去做的那些事情。
  是封信,让我荒芜的青春开始燃烧。
  我蠢蠢欲动,居然想浴火重生。
  我再次仔细看着唐嫣嫣递来的纸条。
  我想,那么羞涩内敛的她,竟然主动告诉我这件事,应该是心里已经想明白了吧?
  鼓起勇气,给青春里做过的梦画一个句号,仅此而已。
  有一天回忆起来的时候,可以微笑着说,啊,那就是我青春里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没有开头,就已经结束,它们青涩,迷茫,纯白,幻想。
  我猜,这是青春的心动里,大多数人最后的选择。
  但是,我不。
  我知道,一直知道,我不美丽,不聪明,甚至不够勇敢。
  但那时我渐渐开始确认一件事,我喜欢封信,一定会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长久。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天涯海角,永不言弃。
  我在纸条上回唐嫣嫣:“嗯,我也去。”
  画个笑脸给她,我们算和好了。

9、你不如去校园里裸奔一圈,他会记得你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你真的要去做这么傻逼的事啊?”孟七春趴在我的课桌上有气无力的摇晃脑袋。
  她最近不顾校令烫染了头发,虽然不是什么夸张的造型,但微曲的粟色短发仍然让她增加了几分这个年纪少有的妩媚与明亮。
  那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滑稽的想起了一件事。
  几个月前的校运会上,女子八百米长跑项目,七春参加了。
  发令枪一响,大家都狂奔出去。这时,不知道是哪个班的广播稿从大喇叭里清楚的播出来:“枪声响了,运动员们犹如脱缰的野狗奋勇向前……”
  本来在参赛前号称有着必胜把握的孟七春明显的听到这句后踉跄了一下,节奏一乱居然左脚绊到右脚跌倒。
  然后所有人就震惊的看到迅速爬起来的她甩开长腿调转方向横跨整个操场直奔广播台。
  她没有做什么暴力的事,她只是细心的跑去看了看那份广播稿上的署名。
  校运会结后,邻班某个男生“野狗”的外号已经传遍上下几年级。
  但是更狗血的是,野狗同学不但没有为七春赐予外号而生气,反而成为了七春最热烈的追求者。
  校运会后有一次他跑过来送玫瑰花,只有一朵就算了,最惊人的是当他像上世纪的偶像剧里男主角一样一身白衣面带深情把背在身后的手突然伸到七春面前时,还来不及念他的台词,那唯一的一朵玫瑰就在众目之下整朵从枝头掉落下来。
  花朵整个儿砸在七春的小鞋面上,深红的花瓣顿时凄凉的散开,而光秃秃的花杆还握在野狗同学的手上。
  明显打折的玫瑰不靠谱。
  毫无疑义这一幕在短暂的静默后被围观群众集体捶地疯狂哄笑。
  那一次七春操着把椅子从野狗从此班追到彼班,野狗的嚎叫惊动教务处。
  “老娘这辈子最怕傻逼,尤其是傻逼中的战斗机!”她愤愤的总结。
  所以这一次,我说想亲手送给封信一张表白明信片,就被她痛心疾首的强烈吐槽了。
  “你脑袋里长毛线啊?他们已经毕业了,你们以前不认识,以后也不会认识,再开学一切就结束了,何必再自寻一次烦恼。”她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主动丢脸。
  “我想要他记住我。”我小声说。
  是想了很久很久,在心里演练了一千次以上的话。
  七春喷笑:“你不如去校园里裸奔一圈,他保证记住你直到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虽然这样嘲笑我和反对我,但是七春就是七春,三天后她风风火火冲进教室,因为用力过猛,差点把整张嘴都塞进我的耳朵里。
  “快拿上你的傻逼明信片,他来学校了!就在学生会办公室那里!”
  我一瞬间明白了她在说什么。
  没有再思考的时间,我抱着书包跟着她往外跑。
  在二楼学生会办公室门口,我气喘吁吁,来不及顿住脚步,就直接被七春推进了虚掩的门。
  我依稀听到她轻声说:“加油。”
  我张口结舌的抱着我的书包站在那间不大的屋子中央,我想我那时的样子一定很傻很呆,而靠窗的办公桌后面,是面露惊诧表情的封信。
  只有他一个人。
  看上去是来收拾最后的东西。
  他看着我,没有开口,也没有微笑,仿佛已经洞察了我此行的目的。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那么多次如洁白羽毛擦过水面般轻微的交集,在他心里是否也曾留下哪怕是一点点的痕迹?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那一天天气不好,阴阴的,大片的乌云堆积在天空里,好像要下大雨。
  正是中午时分,学校里只剩补课的班级,空气异常的安静和潮湿,像看不见的罩子把我们圈在其中,仿佛用再轻的声音,也会撕裂出伤口。
  我还是开口了。
  我说过,我对着镜子演练过一千次。
  “送你一张明信片。”我从书包的小夹层里取得那张明信片,然后把书包放在旁边的空椅子上,再上前一步,双手把那张明信片递上。
  我的声音紧得很陌生,但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我居然没有颤抖。
  很多年以后,有一次聊起,封信说,我那时的表情,叫视死如归。
  他接过去,动作很慢,但没有停顿。他并没有看,只是轻轻放在手边的一本书上,正面图案朝上。
  那张明信片的图案,是澄澈的蓝天。
  我曾经听说,他非常喜欢拍各种各样的天空。
  “谢谢。”他说。
  我发现他有一个习惯,看人的时候,从来目光专注。不回避,也不尖刻,像表面温和但实则坚决的漩涡,让人轻易感到软弱的崩溃。
  我只抬眼了两秒就重新深深低下了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当场看那张明信片上的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希望他立刻看还是不希望。
  我小声的问:“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我用眼睛的余光瞄到他微怔的表情,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
  他果然忘记了。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个安之。”我说。
  终于说出来了,这句最重要的话。
  我转身跑了。
  跑到门外走廊上,听到封信的声音:“程安之。”
  我站住,傻傻的回头。
  他追了几步,把我落下的书包递到我面前。
  “好好学习啊,加油。”他低下头看着我温柔的说。
  我的眼泪瞬间决堤。
  我一边哭一边往教室走。
  我想他应该已经扫了一眼我明信片后面写的字。
  “封信,我不知道别人的星星是什么样子,可是我的星星上只有一朵花,是你。”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安之。”
  那是我整个高中阶段最后一次见到封信。
  他那一句赠言像一个干净而忧伤的句号,在那一天为我的青春暗恋宣布终点。
  下午的时候大雨终于落了下来,夏日的雷雨伴着狂风闪电,冲击长空,轰轰烈烈搅得仿佛天地倾覆。
  我看着窗外,一道接一道的闪电如长蛇般在雨幕里游蹿,三点钟的天空,已经如同午夜般墨黑。
  有女同学开始捂住耳朵。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在世界的异常喧嚣里,却越发的听见内心里逐渐的沉寂。
  那一天,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原以为青春是慢慢结束的,但原来结束只在一瞬间。在那个人离去的雾霭里,青春再没有张扬的笑,也没有肆意的痛了。
  但我从未有一刻如此明了,我要去的方向。
  良久,我低下头,开始一张接一张的做模拟卷子。

第四章 Flower·天涯
  如果说,当时惊艳,只因见识少。那为什么那么多年的时光,我的城池从狭小荒芜到繁华壮大,城中住的人,却仍然只有一个你。
  '楔子·笑忘歌'
  银灰色的车披着冬日的薄雾,缓缓驶至山脚。
  小山秀丽,似还不曾苏醒,以特有的安静的姿态,慵懒而眠。
  半山上的建筑里,依稀传来清悠的钟声,若走近了,空气里能嗅到香火的气息。
  封信把车停好,从右座上拿起被精心包扎好的花束,随手把黑色风衣后面的帽子拉上来罩住头,向半山的小庙走去。
  今天带的,是特意要人从日本空运来的兰紫色绣球花,冬日并不是这种花生长的季节,但是因为封寻喜欢,他就每每不惜辗转从异国温室订来。
  想起出门的时候,爷爷看到他手里的花,眼里一闪而过的痛楚,饱经风霜的老人,却又强行压住情绪,想要悲喜不露。
  “又去看阿寻?”
  “嗯,前阵子忙,有两个月没去了。”他答。
  “过了元旦,又是一年了……”老人终是忍不住叹息。
  “快过年了,奶奶可以开始准备年货了。”明知道这年头,哪还有提早那么多办年货的需要,他却还是试图转移话题。
  “去吧。”爷爷适时转身,不让他看见表情。
  他低下头,大约也是匆匆逃离。
  封寻,他的孪生妹妹,就长眠在这小山中的小庙里。
  经高人指点,横死的年轻灵魂要将骨灰寄于寺庙,求佛祖庇佑,以求来世安宁。
  封寻也许得到了安宁。
  死去的人,得以让她们的时间永恒。妈妈再也不会变老,封寻再也不会长大。
  但是他还活着,所以他一步步从少年变成青年。
  对封寻最后的记忆,是她那张宛若熟睡了的十八岁的脸。脸上和周身的血迹已经被擦拭干净,换上了她喜欢的漂亮的衣服,长长睫毛下的眼皮,却再也不会张开。
  他木然的伸出手去轻抚她的额头,在拨开的碎发下看到陈旧的伤疤。
  听医生说,她全身还有多处陈旧性伤疤,虽都不是什么致命伤,但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却也足够触目惊心。
  他不能想象,他的妹妹,在跟他们的爸爸同住后的这六年里,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
  而在他们即将进入大学的前一个月里,在清晨的八月长街上,封寻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无牌车撞飞,送入急救室后,很快停止呼吸。
  六年来,每一次见她,她都笑语如铃,未有一次向他提及真相,以后,也永不会提及。
  封寻死后,封信断断续续从爸爸的失控号啕和封寻同学那里得知点滴。
  因为高考成绩还是未能达到爸爸的期望,封寻再次遭遇了毒打,在罚跪一夜被醉酒的爸爸遗忘后,她摇摇晃晃的出门去给爸爸买他最爱吃的早餐包子,结果遭遇车祸。
  她在一周前拒绝了封信来看她,她说,她要和同学去韩国旅游,看她最爱的那个偶像明星。
  她或许已经预见到了什么,不忍最爱的哥哥面对她的凄凉处境。
  这个小小的姑娘,终于在八月的酷热里疲惫的睡去。
  她的死,成为封信心里高悬的锥,每一天周而复始的落下,扎得他鲜血淋漓。
  封寻死后一个月,封信在所有同学老师的联络网里消失了踪影。
  大学录取通知书被付之一炬,他头抵冰凉的石板地,在爷爷面前长跪不起。
  从此,封老中医的诊堂里,多了一个贴身抄方的徒弟,老病人都知道,那是他的孙子封信。
  衣薄欲飞的少年容色冰冷,对所有人惋惜和好奇的言语,保持沉默。
  四年后,年轻的中医封信,声名鹊起。

10、他表情温柔,但姿势骄傲而孤独
  八年后,我二十四岁。
  走出机场的第一秒,就被飞扑上来的若素尖叫着用力的勒紧。
  跟在她身边寸步不离的何欢像提小狗一样提着她的衣服把她从我的身上扒拉下来。
  “注意肚子,晚上回家写检讨。”他意简言赅。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准妹夫。
  听说是C城律师界的新传奇,今年三十五岁,据说当时刚刚大学毕业的若素跟他走到一起,妈妈曾经因为两人年龄的问题而激烈的反对过,但看到何欢本人时,就立刻在他强大的气场和俊朗的外表下自动消了音。
  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
  也是小魔女程若素的天命克星。
  我好笑的看着若素在何欢面前耷拉着脑袋的样子,想着他们两人半个月后即将举行的婚礼,还有若素肚子里那个刚刚确认存在的小生命,唯一的一点不安也消失干净,心里有一种满满的幸福与感动。
  在路上,何欢开车,若素和我一起坐在后座,毛茸茸的脑袋一直在我肩膀上蹭。
  这哪里还是原来那个张牙舞爪的小狮子,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甜美的小猫。
  “老姐,真的下决心回来啦?跑去香港读了四年大学,毕业了还在那工作,爸妈怎么劝都不回来,我们还以为你这辈子决心抛弃我们了呢。”她不满的哼哼。
  明明是说过好多次的话,她还故意又说。
  我默默扶额,看来这些年执意去远方读书和工作的亏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要用讨好的方式来弥补若素和爸妈了。
  “对不起,不是工作都找好了么,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侧身轻轻拥抱她,像小时候那样。
  “这么多年都想不通,以前那么老实胆小的你当年怎么会考到香港去读大学,不过高中最后两年你那么发奋,居然拿到全额奖学金,倒是把老爸老妈欣慰得老泪纵横。”她陷进回忆里。
  是了,那两年我的人生真是乏善可陈,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画画念书。
  机械的重复带来好的收成。
  “不过老姐,你在香港这些年,变得好漂亮哦。对了我同事要你帮带的护肤品都带了没?要是没带她们会吃了我的。”她的思维还是那么的跳跃和天马行空。
  看似在专心开车的何欢突然用严肃的语气插言:“谁敢吃你?”
  若素条件反射般大声回答:“你!”
  答完才想起此刻场合不是两人独处调情时,顿时恼羞成怒。
  我笑抽,拼命忍着扳正话题。
  “带了啦,你去年去香港看我的时候不是买了很多嘛。”我说。
  “没办法,闺蜜太多。”若素的注意力又被护肤品吸引,做了个鬼脸,她心满意足的叹气。
  “婚纱照都照好了吧?”
  “嗯。本来已经定好去马尔代夫照的,结果检查时发现意外……就随便先照了一套。”她苦脸看看自己的肚子,又瞅一眼何欢的后背。
  虽然语似抱怨,但其实满是甜蜜。
  “有什么关系,你在哪照都是最漂亮的新娘子。”我安慰道。
  “那明天陪我一起去取。”
  小小的车里仿佛堆满了粉红色的泡泡,甜得都快要溢出去了。
  我真心替她高兴。
  在若素唧唧呱呱的语声里,窗外熟悉又陌生的建筑和景物一一闪过。
  那些从小到大走过很多次的街道变得宽阔,那些曾经最爱逛的小店已经消失不见,但一个城市熟悉的气息会深植在你的灵魂里,它换了何种外衣,你都依然亲切。
  在外六年只回来了三次,但这一次,心境似乎不同。
  这一次,是真的回来了吧。
  我的家乡,我梦里最常梦见的地方。
  我多愿它从此是终点。
  第二天上午睡了个懒觉,然后和同样睡懒觉晚起的若素一起打车去拿她的婚纱照。
  去的地方是本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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