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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战记(桃次)-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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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公主素来娴熟恬静,对姐姐的交际手腕固然羡慕,但是生活作风却不敢苟同,但是,姐姐毕竟是姐姐,平日里还是言听计从的,于是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不料一来二去,竟也有些情难自尽,与奥兰多私定了终身。这件事当然不敢对姐姐说,奥兰多也不是那种有骨气敢担当的男子汉,亦不敢对父母坦白心事。
直到梅公主秘密产下一女,族长与古利乌斯家族订婚之时,两人才着急起来,分别对家里吐露了真心话,不料两家长辈都大为光火,不但不准他们结合,更不准两人再见面。原来这次和亲本就是场政治婚姻,古利乌斯家族用长男换取乾达婆族的长女,实质上是以婚姻的形势缔结和约,假如娶回来的是无权无势的庶出女子,那就没有意义了。
在双方长辈威逼下,梅?乾达婆只好嫁给自己并不喜欢的奥兰多,身怀六甲的莲公主也被族中议会以败坏门风之名逐出家门,在奥兰多的安排下,秘密逃到苍翼城,隐居在城外山麓,十九年来过着隐姓埋名的清苦生活。
奥兰多虽然没骨气,却也不是那种喜新厌旧的薄幸之辈,自从生下女儿温妮莎后,每月初一、十五就把莲夫人母女接到府中团聚。至于青雀夫人那方面,也是一开始就挑明了的。尽管两人始终分室而居,彼此之间不存在爱情,相处却很融洽。
奥兰多遇到棘手的事务,每每来请教青雀;青雀也一改过去放荡的生活,安分守己,府内事务处理的井井有条,与其说是夫妻,倒更像一种类似姐弟之间的感情。
对于妹妹与“丈夫”的私情,青雀夫人从开始就很清楚,过去她没少抢别人的丈夫、情人,如今轮到自己头上,心想也是报应吧。不高兴归不高兴,但也不值当为了这种事大吵大闹,装不知道罢了。
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莲夫人再带着小女儿来,青雀偶尔也招待一下,寒暄几句,后来逐渐亲热,倒比当初做姑娘时更亲。
就这样又过了十二年,奥兰多、青雀、莲夫人的关系就这样确定下来了,仿佛一家人似的。只是奥兰多与莲夫人的女儿温妮莎?古利乌斯?乾达婆反倒与父亲产成隔阂。
有一次温妮莎跟母亲来总督府,被奥兰多前妻留下的两个儿子李华、莫里森看到,骂她是“婊子养的”、是“青雀跟野男汉子的私生子”还有很多难听的话,小姑娘又伤心又生气,从此对父亲和青雀夫人恨之入骨,再也不肯来。
听了莲夫人这席话,倾城颇有感触:与莲夫人母女比起来,他这个孤儿实在算是幸福的了。沉思之时,莲夫人也若有所思的注视着他,问道:“小兄弟,我有句话,不知当不当问。”倾城忙收敛心神,笑道:“当然没关系。”
“我怎么越看越觉得你像个姑娘呢?”“呀,这个……很多人也都这样说。我的确是男人,可是我妈妈把我生成这副面孔,所以……也没有办法啊。”倾城讪讪的道。
莲夫人释然的一笑,说道:“照我说么,倒不如将错就错的好。”倾城一愣,旋即问道:“夫人的意思是要我男扮女装?”“正是。”莲夫人赞许的点点头,解释道:“方才你也看到了,现在城里乱的很,官兵四处搜捕刺客,用不了多久,你的图象就会贴满大街小巷,我家虽然偏僻,毕竟不能与世隔绝,你生的这样清秀,难保不被认出来。不如索性化装成姑娘,就说是我的远房侄女,就算被人遇到,也不会相信你是原个男的,安稳的多,你说这个法子好不好?”
倾城心里是一千万个不愿意的,可莲夫人的提议确实很有道理,无奈之下,只得说:“全凭夫人安排——”“哎——不能再叫夫人,叫阿姨!”“嗯,莲阿姨。”倾城怪不好意思的唤道。莲夫人笑吟吟的应了,说:“待会家去,就换上你妹妹的衣服,准是个小美人!”倾城暗自苦笑,希望不会惹来另一种麻烦。
马车拐过山脚,一处小小的庄园便出现在眼前。三间茅舍围成曲尺形,朝外的一面正对着崎岖的山路,背面是一块长方形的菜畦,绿油油的,不止种了什么,长得很好。
门前一圈篱笆墙圈着,马车篱笆墙前停住,莲夫人谢过车夫,扶着倾城走来。远远的看见一只大公鸡站在院门上得意洋洋的逡巡着,旁得鸡都沿着篱笆墙走来走去,走近了,会发现母鸡和小鸡比较安分,用一只爪子在院墙下刨土玩,公鸡们却大多一副忿忿的神气,斜睨着院门上那个同伴,咯咯嗒、咯咯嗒的冷笑,有的也想试着跳到墙上去,但是每每失败,垂头丧气的走开,墙上那位看在眼里,越发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突然看见女主人回来了,吓得大叫一声,扑噜着翅膀跳下墙去,也不知是踩到同伴还是怎么着,鸡们齐声鸣叫起来,怒气冲冲的奔跑着,园子里尘土飞扬,一地鸡毛。
莲夫人立在门前喊道:“温妮——温妮——妈妈回来了——”但是没人应声,莲夫人就自言自语的说:“原来不在家。”自己开门进去。先安排倾城在左侧厢房休息,问他饿不饿?想吃什么尽管说。倾城说:不饿,有水的话想喝一点。”莲夫人便去烧水,倾城自行洗了把脸,等了一会,水还是不开,眼皮却开始打架,迷迷糊糊的睡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忽感到脸皮发烧,仿佛有双眼睛正窥视自己,茫然睁眼,看见门缝外有双亮晶晶的眸子在闪动。倾城冲她笑笑,那姑娘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笑吟吟的走过来,环佩叮当作响,仿佛春光烂漫的草原上一只快乐的小鹿,步履轻快,举止大方,搬来一把椅子,像是老朋友似的在倾城身旁坐下。
把倾城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咦了一声,讶然问道:“你是一个姐姐,还是一个哥哥?”
倾城猜她就是莲夫人的女儿温妮莎,笑道:“据说我是你表姐,你信不信?”那姑娘愣了一下,说:“这是一个笑话吗?我怎么听不懂。”反把倾城逗笑了。问道:“莲阿姨没有告诉你,我就是你远方的表姐。”温妮莎道:“我妈去摘菜了,还没有见到他。回家就见到你睡在我床上——好奇怪哦……”“为什么奇怪?”倾城怪有趣的望着她,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这娇憨的小妹了。“没,没什么!”姑娘突然又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问:“难道你就是那个长得比女人还像女人的叶倾城?”这回轮到倾城吃惊了,脸色不禁微微一变。“喔,果然就是你!”姑娘自信的道:“你心跳加速了,你准是天香君叶倾城。你杀了该死的总督,你真厉害,啊,我刚才还想着真想亲眼看看朱雀第一美人是什么样子,没想到你就真的一下子飞到我家来了!”
“我没有……”倾城无力的辩解道。
“嗯,我相信你。”“你相信什么?”倾城发现她并不像表面看来那么简单。“你没有杀奥兰多。”“为什么这么肯定?”“你刚才不是否认了。”“万一是谎话呢?”倾城越发好奇了。
姑娘微微一笑,自信的道:“我的耳朵能分出真话和假话。”
倾城浑身一震,定定望着她的眼睛,一种莫名其妙的熟稔泛上心头,仿佛千百年前也有如此一幕对话曾经在两人之间发生,久远的记忆被埋葬在前世今生那漆黑的无底深渊,宿命的血统的却在彼此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
“真奇怪,我好像觉得在哪里见过你……”姑娘好奇的望着倾城,喃喃自语。
“看着我的眼睛……”倾城需要进一步确认,“告诉我,你看见什么了?”
“蓝色的眼睛……红色的眼睛……还有银灰色的眼睛……你有三个瞳孔,好奇怪喔。”
“果然是神族后裔!”倾城确信无疑。只有神族才能同时看见他的三个瞳孔。“真遗憾哪……妙音天女,你已经不认识我了。”
“妙音……真奇怪,我的全名是温妮莎?古利乌斯?乾达婆?妙音。”“温妮莎”是姑娘的名字,“古利乌斯”是父亲的姓,“乾达婆”是母亲的姓,就像他们的玄武祖先那样,乾达婆人会把天神的名字作为贵族的系谱,“妙音”正是温妮莎系出名门的明证,同时也是古代神话中掌管音乐的女神。
“……好名字,就是长了点。”倾城讪讪的道。
“你是根本就没记住吧?”温妮莎现出一副好气又好笑的表情,“算了算了,叫我的小名温妮就行,这回记住了?”不等倾城答话,她便一阵风死得跑出去,嚷道:“水开了,我去泡茶!你就再睡一会儿吧,‘表姐’!”
要说女儿美不美,大概与母亲有很大关系,莲夫人姐妹都是大美人,温妮莎自然也是个小美人,但她却又不是那种文弱、病态的美,温妮莎自幼习武,功夫相当不错,浑身上下透着健康与活力。
她好玩好动,但决不轻浮,爱笑爱说,但决不张狂,荆钗布裙不掩天生丽质,虽是小家碧玉,却也知书达理,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更有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真,叫人不忍心伤害,忍不住宠爱。接触没多久,倾城就已经把她当成亲妹妹般疼爱了。
等莲夫人挎着一篮自家园子里新摘的蔬菜回来时,惊讶的发现女儿已经跟倾城“表姐”、“表妹”相称,很是亲热,不由失笑道:“你俩倒成一家人了!连父母之命都省了不成?”温妮莎笑嘻嘻的跑过来,滚到妈妈怀里扭股糖似撒娇,娘俩亲热了一阵,莲夫人才推开女儿,笑道:“好各疯妮子,也不怕客人笑话。”温妮莎笑盈盈的瞟了倾城一眼,娇憨的道:“妈,我到底该叫他‘表姐’还是‘表哥’呀?你说他也真是的,长这么漂亮,偏又不是姑娘,真叫人伤脑筋哟。”
莲夫人包含深意的笑笑,说:“我去做饭,你们兄妹说话吧。”温妮莎脸一红,低声道:“妈,我帮你。”莲夫人含笑摇头,转身去做饭了。
温妮莎无法,只得红着脸自行来到倾城跟前,局促的说:“我有人的时候叫你表姐,没人的时候就叫你哥哥,好不好?”那声“哥哥”叫的又脆又甜,倾城听了,心跳加速,麻酥酥的劲儿一直渗到骨髓里。笑道:“不管我是哥哥还是姐姐,你都是温妮妹妹。”
又说了一回话,莲夫人摆上饭来。大病初愈最忌暴饮暴食,荤腥油腻的食物也对调理身体有害无益,因此莲夫人就只做了清淡的素面,配上笋片、松仁、香菌作浇汁,清香适口。又有几样小菜,都是自家菜畦里新鲜的瓜菜,莲夫人手惊人的好,虽是家常菜,同样烧得美味适口,翠绿的油菜桔黄的萝卜鲜红的番茄,光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倾城吃得非常之香。
饭后又话了一回家常,倾城这才得知,莲夫人母女隐居此地,全靠自力更生养家糊口,莲夫人一针一线养鸡种菜全要自行操劳,奥兰多活着的时候屡次派人送钱送东西,都被她坚决的推辞了。莲夫人觉得,若是接受了这些东西,她就真的再无半点尊严可言了。人活一世,若是精神上不能够独立起来,就算金堂玉马荣华富贵,又有什么人格可言呢?
温妮莎也要赚钱贴补家用。她从小就对音乐有着超凡的领悟和感受,冠冕堂皇的琴箫瑟笛,村俚小调的诸般杂技,无一不是一学就会,一学就精,尤擅七弦古琴,挑商弄羽,颇有几分招龙引凤的气度。
莲夫人见她喜欢这个,就把她送到城里一家乐班子,拜了一位苍翼城最负盛名的老师学琴,老师夫妇就是班主,也是乾达婆人,对温妮莎十分照顾,清囊传授。很小的时候就随着班子登台演出,长大一点,就代替老师做了乐班首席琴师,每旬在城里得月楼演出一次,赚的钱也尽够母女二人生活了。
倾城在莲夫人家中养伤,有温妮莎陪着聊天,倒也不感寂寞,只是自打进城以来,一直没跟城外联络,艾尔、纳兰等人肯定很担心,自己对帝国军的动向也一无所知;总督府的情况也不知怎样,梅尔舒迪林、大瘟皇是否又有阴谋?青雀夫人可还安好?一切都不得而知。非常焦急。
温妮莎见他愁眉不展,怎么劝也无法释然,索性提议:“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咱们就进城打探一下如何?”倾城正有此意,又怕被人认出来,一时犹豫不决。
温妮莎看出他的心事,笑道:“你穿上裙子,厚厚的抹上一层脂粉,再戴上我的斗笠,垂下面纱,保证连我妈都认不住来。”倾城欣然应允,依言改扮。一切妥当后手拉着手走出堂屋。
天气很好,莲夫人正在门外晒着太阳做活。看到两人走过来,眯着眼睛瞧了好半晌,迟疑的问:“温妮,右边那个是叶公子吗?”温妮莎冲倾城打了个“大功告成”的手势,搂着莲夫人的脖子说:“妈——不认得表姐啦?我们出去逛街,一起去好不好?”莲夫人笑道:“这两天身上不好,懒得动了。”倾城发现莲夫人气色果然十分不好,便劝温妮莎:“我们也别去了。”温妮莎大不高兴,噘起小嘴在母亲怀里厮缠撒娇。莲夫人摸摸女儿的头发,笑着对倾城说:“别管我,你们尽管去玩,整日闷在家里也不好。叫温妮把那篮鸡蛋提着,你们换些果子、点心吃,再买些肉回来,我瞧着又快到月底了,先预备下罢。”
时隔三日,城里并没有太大变化,戒备却比前几日宽松得多,倾城、温妮莎甚至没有受到任何盘查就成功混进城去。
温妮莎一手挂着篮子,一手拉着倾城,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时而踮起脚尖伸长颈子张望,倾城以为她在找人,后来发现,她是在找热闹——哪儿热闹她就往哪儿钻,不拘看到什么,都眉飞色舞得告诉倾城,指手画脚得说笑一番。看着她兴致勃勃得模样,再平凡的东西也立时平添几许奇趣。
拐过一排粮食店,就是大杂市儿。
迎面是个麦场,钉了些橛,拉了些绳,拴了些马牛骡驴。有搬着牲口脑袋看牙口的,有拉着牲口缰绳看腿脚的,有一个兽医模样的男人,负手立在一头马驹面前,嘴巴飞快的蠕动着,也不知道说什么,马驹悻悻的瞅着他,时而不耐烦的打个响鼻。
再往里是杂货市,一大群人围在那里,比看戏法演杂耍的还热闹。
卖针的把针当作飞镖,吆喝一嗓子,扬手投出,颗颗钉在木板上;卖菜刀的喊道“削铁如泥,啊,削铁如泥!”按一捆铁丝在地,一刀剁下,铁丝寸断;卖木梳的偏拿木梳作锯使,用它来锯木棒,锯得木屑四溅;卖瓷盆的将瓷盆当铜磐敲,拿它来奏乐,叮当悦耳。
“怎么这么热闹,他们不知道城外有帝国大军?” 倾城诧异的问。
“那还能不知道?”温妮莎笑道,“打仗也不能耽误做买卖啊!不然我们吃什么?”
“就不害怕?万一城破了……”
“破去哎——管他谁得天下,反正我们都是森林里来得,大不了再回森林。”
温妮莎告诉倾城,城里人大多是乾达婆族人,别看他们人人一口帝国官话,其实都不把自己当成帝国人,一旦起了兵火,他们就逃进黑森林。那里也有他们的寨子,随便挖个窑洞就是家,所以,大家都不怎么把打仗当回事,坦然过活。有时候,幸福就这么简单。
出了杂货市场,苍翼城头一号的茶馆“得月楼”就在街对面。
茶馆跟酒楼又不大一样,一般不卖酒菜,喝茶,吃点心,打牌,听书,听曲子,这是正业。所以客人也不像酒楼那样敢饭点儿,不拘什么时候,都是那么些人,吃饭的时候倒是少些,早、晚最多。早上逛茶馆,叫“吃早茶”,各地都有这个说法,晚上人也多,逛夜市的要来喝壶茶、歇歇脚,晚上大家没事,交际应酬的也格外多,朋友小聚,店铺与行客洽谈生意,两家闹别扭,要请场面人讲理,居中调停,两下拉拢,都在茶馆。日子久了,约定俗成,茶馆在当地人的生活中,就成了一种很重要的生活文化。
温妮莎是得月楼弹琴的女先生,名气大,人缘好。一进门,帐房先瞅见,放下算盘吆喝道:“哎哟,姑娘来了!快坐下歇歇!”伙计们也三三两两的过来打招呼,忙得点个头说句话就走,不忙的让座、泡茶,说说笑笑。看到倾城,都问:“是哪家的小姐,怎么没见过?”又有献殷勤的说:“天热,快把斗笠摘下来,擦把脸。”倾城笑而不答。温妮莎横了那帮小子一眼,嚷道:“去去去,都走开!这是我表姐,不高兴跟你们这些臭男人说话。”有人笑道:“干什么呀!你凶什么呀?你表姐都没说话呢!”温妮莎柳眉一竖,便要发作,那些都笑着跑了。倾城心想过于遮掩反而不好,便把斗笠摘了,放在桌上。伙计们立时看直了眼,在那里七嘴八舌的说话,又有人要上来搭讪,但是怕温妮莎责怪,就装作跟她说话,其实眼睛都往倾城这里瞟。掌柜的下了楼,才把他们都赶走。
温妮莎叫那掌柜“二叔”,二叔点点头,笑道:“很有一阵没过来了,家里还好吧?”温妮莎笑道:“托二叔的福,都好。我今天来卖鸡蛋,不问你借钱,你别怕。”二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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