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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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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嗤,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老鹰也不怕得罪他。
嘲讽道“想救我的命,你也没那个本事。阎王爷亲自来收,你当时平常的小鬼,能随便打发?”
刘白皱眉“那你来干嘛?”
老鹰闻言,从怀里小心抱出一只杂毛狐狸。
“喏,它也染上了这种病。真是明明之前就让它走,它非要留下。”
“怎么?你之前就知道要发瘟疫?”刘白敏感的捕捉到老鹰话里的意思。
“知道又怎样?我告诉别人要发瘟疫,谁会相信?”
刘白闻言沉默了,这话他比谁都清楚。
他有一个小徒弟,是个人参精,他交他医术,却独独忘了教他人心险恶。
小人参救了很多人,但是最后身份暴露的时候,他被人活活切成了片。
那里面有不少人都受过小人参的恩。
好在小人参是植物,他早早的结了种子把魂魄藏了进去。
终于留下了一条命,从那以后刘白就远离了人市搬进了深山。
他种下了种子,一直养着小人参,希望他有生之年还能再见他一面。
救人有什么用?有些人救他还不如去救一条畜生。
“这些是诊金,这些是买你山上的一块地当我埋骨的地方。”老鹰拿出自己全部的家当给刘白。
“替我照顾好它,算我欠你的情,来世再还。”大风雪的天,老鹰独自入了更远的山里。
刘白知道,那个人不希望给别人添麻烦,死也是自己挖个坑把自己一埋。
不用别人知道,也不用别人去给他上坟烧纸。
人死一把土,生前没什么交情,死后更不必矫情。
刘白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把小狐狸养好。小狐狸很乖,一直老老实实的待在木屋里不乱跑。
后来更是给他天天往回捕鱼,往回带。
三十五天,刘白喂了小狐狸三十五天,小狐狸就给他捕了三十五天的鱼。
第三十六天,狐狸不见了。
刘白也没去找,不用找了。宁可死也不愿意离开老鹰身边,就算救活了又有什么用?
一样的结局罢了。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前方高能,有点狗血加苏'表打我~装死ing~'
《爱在心中》
“喂?是陈师兄吗?”一个沉寂在电话簿里很多年没联系的号码,突然给陈琦打过了电话。
“我是诚晨,师兄还记得我吗?”电话那边的人似乎很紧张。
“啊,是诚师弟呀。我当然记得,咱们有好多年没见了吧?”陈琦和程晨曾经是一个实验室里的。
“师兄,我有些话想跟你说。”程晨似乎有些犹豫。
“有什么事说吧。师兄能帮你的,一定会帮你。”据陈琦所知,程晨到现在还是一个穷小子。
虽然毕业于一个大学,但是从实验室出来之后,诚晨就因为太顽固不愿意巴结上司,一直没有一个好的工作。
但陈琦不一样。他在大学的时候就在各个老师和领导面前混的如鱼得水,那一手官黑学对于他来说,就像家常便饭一样。
但是陈琦想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有钱,有能力,却得不到那个最珍贵的人,那个令他狠狠嫉妒诚晨的存在。
“师兄,我和你说,有一个很有钱的男人,他一直纠缠着我,非要和我在一起。”诚晨很苦恼。
“师兄,你也知道我是不喜欢男人的啊!”
诚晨似乎有些慌了“师兄,你说我该怎么办?他还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和他在一起,他就会伤害我的家人。”
“师兄,你得救救我呀!”诚晨恳求陈琦。
陈琦皱眉,一股怒火在心中燃起。
“对了,师兄,你不是有一个姓杨的当官儿的朋友吗?你能不能让他帮帮我啊?”
陈琦一惊,他怎么知道自己和杨市长有来往的?
“啊,师兄。那个、你那个姓杨的朋友的事,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诚晨察觉到了陈琦的沉默,又慌张的解释道。
“没事。那你明天来一趟吧,我叫上我那个朋友,我们一起帮你想想办法。”陈琦垂下眼,心中暗暗想着明天怎么弄死他。
“谢谢师兄,谢谢师兄!”诚晨对陈琦千恩万谢的。
呵,白痴。
陈琦冷笑,蠢货,你最不该找我来帮忙。
有钱人?又是哪个眼瞎的有钱人看上了你?为什么他们偏偏看上了你?又没钱又没本事家伙。?
陈琦甩手打碎了桌上的瓷杯。他满面狰狞的打开了身后的暗门。
暗门后是一个窄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破旧的电灯能照出一丝光亮。
那张占了整个房间一大半的床上,躺着一个苍白瘦弱、浑身布满伤痕的男人。
男人被注射了药物,一直沉睡着。
陈琦上前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脸。
“那个蠢货到底有什么好的呢?你们为什么都会看上他?”
“固执又没本事的东西,他能给你带来什么呢?你为什么就不看看我呢?”
陈琦越说越愤恨,他手下用力,修的平整的指甲在男人苍白的皮肤上刮下了一道道血痕。
“不过算了。从明天开始,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存在那个人了。”
“而你,也只会是属于我的……”低沉的声音在昏暗的房间里响起,不由得让人毛骨悚然。
“陈先生,你的那个师弟还没到?”杨市长在外人面前是一副清官正廉的样子。
可是陈琦知道他不仅贪污的厉害,还有怪癖,喜欢虐待年轻固执的男人。
他手底下的亡魂,没有上千也有个几百了。
陈琦昨天好好想了想,让诚晨轻易的死去太便宜他了。
他爱了那个男人那么多年,可是偏偏他喜欢上了一无所有的诚晨。
他陈琦爱而不得,痛不欲生。他也要诚晨好好感受,他要让他在杨市长手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会好好欣赏他的绝望的。
“他怎么还不来?陈先生你不会是在耍我吧?”
杨市长阴沉着脸去看时间,已经比约定时间过了三个小时了。
“该死,我可是很忙的,陈先生!”
陈琦皱眉。不可能,他明明派人去“接”诚晨了。
“管家,你给我接通去接诚晨司机的电话。”
“是。”
“喂!你怎么还不到!”电话一通,陈琦就劈头盖脸的责问。
“啊,师兄。别着急呀,我这是道上堵车了,一会儿就到了。”诚晨悠闲的声音让陈琦脸色一变。
“诚师弟,怎么是你接的电话?司机呢?”陈琦稳了稳情绪,冷静道。
“他啊,死了。”诚晨笑“被常家的老先生给打死了。”
“嘛~没办法。谁让他想谋害他的女婿呢?”
“常家!”陈琦几乎尖叫出声。
“对呀,师兄你不知道吗?就是你藏在暗室里的那个人的父亲呀。”
诚晨轻笑着说“啊、师兄,对了。我昨天记性不好,故事给你讲错了。我今天再给你好好讲讲,好不好?”
说完,诚晨不再理陈琪,兀自的讲了起来。
“师兄你还记得咱们在实验室的时候不?”
“那时候新开了一个长得很瘦弱的男生。虽然我一样高,但是太纤细了。”
“后来我们关系不错,我还一直督促着他吃饭来着。”
“大概是因为我一直照顾他,还是他有雏鸟情节我也不太清楚。他向我表白了。”
“我很高兴。因为我也很喜欢他。”
“在一起后他还带我去了他家,我真的没有想到那么瘦弱的一个男孩儿,他家居然是军人世家,而他的父亲居然是军界的一把手。”
“可是他的父亲却出乎意料地通达。他没有反对我们。”
“于是,我们打算第二年就结婚。”
“可是忽然有一天,他变了。他开始找各种各样的有钱人,他开始在我面前秀恩爱,羞辱我,说我穷,嫌弃我一无所有。”
“他的父亲也受不了他这样。而且不论谁问他,也问不出他这么做的原因。所以他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了家门。”
“那天他好像喝醉了,他给我打电话。”
“诚诚,我好喜欢你~呜……我不想离开你,我不想和别人在一起。”
“你来接我好不好……你来接我回家好不好……”
“他哭着乞求我带他回家,可是却没有说自己在哪。我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他。从那天开始,他就像从人世间蒸发了一样,一点踪迹也没有。”
“我有时候也在怀疑他是不是跟别的人走了。但是没当这么想的时候,我都会狠狠的扇自己一个耳光。”
“因为我相信他。”
“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找到了我。一份以他儿子名义的遗嘱,在时隔三年后出现在我们面前。”
“他把他所有的钱财都留给了我。”
“他让我好好活着,娶妻生子。他告诉我他得了治不好的病,当我三年后看到这份遗嘱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我怎么可能相信呢?”
“因为那份遗嘱是我故意让他父亲发现的,不然他父亲怎么会见我呢?我有怎么告诉他父亲真相呢?”
“这三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他的行踪,找到了各种各样的证据,于是我发现……”
诚晨在这里顿了顿,突然大笑了起来“师兄,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陈琦沉默不语,冷汗如雨,打湿了他身上的衣服。
“别害怕,师兄。我不过是发现,你居然用我的安危和家人来威胁他。”
“而那个白痴……居然真的信了。”
“他虽然生在军家,却被保护的很好。他不懂得各种阴谋诡计。所以你才有机会骗到他。还有你身边的那个杨市长,对,就是现在端着茶在喝的那个。”
陈琦猛的站起来。他惊恐的瞅着四周,他想要从各个角落找出诚晨。
“不要看了,你找不到我的。”
“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嗯,或许说应该是后续还没有讲完。”
“听说杨市长的两个儿子,有心抢他的位置。如果他死了,你说会不会有人替他找真凶啊?”
“不、不会……”陈琦哆哆嗦嗦的轻喃。
“喂,陈先生,你怎么了?”杨市长皱着眉,不耐烦地看着一惊一乍的陈琦。
“呵呵,我猜也是。”诚晨温柔的轻笑着。
“嘭!”
血花从杨市长的眉心炸开,溅了陈琦一脸。
杨市长肥硕的尸体砸在了陈琦腿上,死不瞑目,瞪大的双眼瞅着陈琦。
“啊啊啊啊啊啊!”陈琦尖叫着爬开。
“哎呦~我以为你囚禁了我家宝贝这么长时间,胆子会很大呢。”
陈琦身后的暗门忽然被从里面打开,一个高挑俊朗的青年握着正在通话的手机走出来。
“师兄,很惊讶我为什么在这里吗?”
“嗯。虽然你很想知道,可是我不想给你解释怎么办?”
诚晨坏心眼的在陈琦耳边轻声道“师兄,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吗?那是因为,我的岳父大人——常老先生。他想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师兄,再见。奥,不对,是再也不见~”
诚晨心情大好的抱着暗室里沉睡的青年,从已经被外面冲进来的常家警卫压制住的陈琦身边走过。
诚晨微笑着,似乎很高兴。
可是一双颤抖不已的手和盈满泪水的眼出卖了他。
诚晨带着怀里的人去了第二医院。
因为他是那里的医生。不是医科出身,却用了三年学医。
他没有权势,自己搬不倒陈琦和杨市长。
可是常父已经不想再认他的儿子,不相信他的儿子不是真心的要去做那些事情。
于是诚晨一边学着医,一边花费三年来收集各种证据,以此证明常曦的清白。
他成功了。
……
医生的手是不可以抖的,尤其是开刀做手术的医生。
可是当诚晨从常曦胸口皮下,取出一个几乎和他的肉长在了一起的一个破易拉罐儿环的时候。
他的手颤抖的握不住那个易拉罐环,甚至连腿都抖的不像样子。
“啊啊、啊啊啊~”他跪在常溪的手术床前嘶声痛哭。
泪眼模糊中,他仿佛看到当年穷的一无所有的他,把一枚破易拉罐儿环套在了常曦的手上。
他吻着常曦的手指说“爱在心中。”
常曦那时,笑的好幸福……
俏皮的阳光透过半拉的窗帘,照在洁白的病床上。
床上瘦弱苍白的人,幸福地、轻笑着抚摸趴在他床边的男人的发。
他勉励的抬起手。
虔诚的轻吻那个又重新回到他手指上的易拉罐儿环。
轻吻过后,没有了力气的年轻人把带着环的手放在胸口,再一次沉沉的睡了过去。
梦里有个穷小子,把那个谁都不愿意要的破易拉罐儿环,虔诚的套在他的手上。
眼中的爱恋满溢出来,他轻吻他的手。
“爱在心中。”
这是穷小子给他的承诺,这也是他被囚禁三年来不愿意屈服的理由……
第21章 苏醒
“唔……安子?安子!”晕了一夜的朱老三刚醒就开始狼嚎安子的名字。
“别吵吵!”隔壁快天亮才抱着媳妇儿睡觉的老鹰,安抚下怀里醒过来的沈霄云。
然后一脸菜色的披着衣服,对着光着脚丫子满院子找安子的朱老三,低吼。
“安子在地下室存冰的冷库里呢,你小点儿声,轩羽刚睡下。”
轩羽是沈霄云的小名,老鹰现在很喜欢叫自家媳妇儿的小名的。
朱老三理都没理老鹰,撒丫子就跑了。
“啧,什么毛病?风风火火的?”老鹰嫌弃。
他要是安子,才不会看上这种白痴呢,一点儿也不稳重。
再说了,自己当土匪的时候树敌那么多。自己也没点儿数?
没本事,照顾不好自己的人,还得给别人添麻烦?
一大早上的不让人睡觉,真是能添麻烦。
老鹰也就只能这样想想了,如果是沈霄云的话,他肯定会说老鹰刀子嘴豆腐心。
也不知道昨晚是谁忙来忙去,忙到快天亮才睡下的。
老鹰扒了扒乱糟糟的头发“那玩意儿养的怎么样了?”
昨天忙活完,老鹰就让“财”拿着那个“分/身”去养了。
养邪祟的魂很容易,不是用魂养,就是用骨血养。
当然对于地府那个类似人间一样,有着买卖、鬼街的地方来说,纸钱同样有用。
更何况“财”本身富有,有很多在鬼怪眼里值钱的东西。
有钱能使鬼推磨,用钱来招揽鬼怪“打工”收集魂魄,以此来喂养那个“分/身”。
不出两个月就差不多了。
老鹰不相信这件事只是到此为止,这件事摆明了是冲他来的。
而且,是拿他身边的人当突破口的。
所谓的名利,哪怕是地府的东西也想挣一挣呢~
老鹰勾唇冷笑,那就让他看看它们到底有多大的本事好了。
凉风卷起地上的灰土,一行土字出现青石板地上。
“已养。但无自我意识。”
“好,继续。”老鹰继续吩咐财。
没有自我意识?他可不信,那东西可知道往沈霄云身上飘。
只是他接近不了沈霄云。
不单单是因为那四鬼一仙,而是沈霄云本身就是神鬼精怪又惧又怕,却又备受吸引的存在。
老鹰不知道沈霄云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跟他在一起久了,好像总有一种熟悉感。
如果哪天,他脑海里凭空的多出一些他和沈霄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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