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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之婚后生活-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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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当雄虫真的想要保住雌虫时; 总是有各种方法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法进去。秦简之放下了手里的戒指,他的眼眸因为愤怒而闪闪发亮,像是有一股小火苗在跳。
    “权限是吗……”他冷笑道,“不过是权限而已。”
    秦简之关上电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房间。
    ——————————
    与此同时,严景正百无聊赖地靠在窗边,这是专门押送军事囚犯的囚车,整个车采用特殊的合金打造,哪怕承受大吨位歼击机全力一击也毫发无损,并遵循人权法,整个房间都打造得十分舒适,透过车窗,他甚至能看见天空中闪闪发光的星子。
    他将被送去军事法庭,而将面对什么,他早已心知肚明。
    298部队是一个极其特殊的部队,它不隶属于任何部队,只接取中央派发的任务。距离它建立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近千年之久,在民众心中的威望过大了。
    民众可以不知道帝国大将军的名字,但绝对不会不知道298部队。他们甚至津津乐道着每一个成员的外号——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些人的真实名字和相貌。
    而现在已经进入了和平年代,让这样的一支队伍在民众心中占据过多威望,显然不是一件好事。
    洛桑节庆典上发生的一切,都是预谋,这种低级错误原本不可能发生,他们只是需要一个理由而已。
    严景吹了吹头发,玻璃上倒映出他的脸。
    大概会被杀鸡儆猴吧,身为298领导者的他,绝对不止是简单的被关押而已。
    实际上,早在很久之前,他就有了些许的预感,并为之做好了准备。他尽自己全部的努力,在期限来临前,亲手了解了夏伽,找到了那枚戒指,博士的死亡只算一个意外之喜,但现在看来十分不错。
    结果其实并不可怕,只是等待的时间太过漫长。
    在他遇到秦简之之后,在等待的途中突然出现了令人炫目的光芒,这反而消磨了他的勇气,不愿去想将来如何。
    但当这结局终于到来后,他反而松了一口气,正如他从前见过的一个雌虫。彼时他带着匕首去取他伴侣的性命,那个看似柔弱的雌虫亲眼目睹了一切,却像是松了一口气地说——
    “我从前一直担心他迟早会受到报复,日日夜夜地害怕,而今终于不害怕了。”
    严景垂下眉,低低地笑了起来。
    但从他的心房开始,一直蔓延到肚腹中的,却是一股抽痛的悸动。他想起秦简之无措的神情,像是预感到了什么一般脸色苍白。他们相处的时间不算太多,很多事情还未来得及说清,很多话还未来得及说完。
    昨天他还在嘲笑着秦简之惨死的头发,秦简之只顾得上羞恼。那不过是因为,他不想过早地将未来的凄风苦雨,带进尚算安稳的日子里。
    今朝有酒今朝醉,世间万事,大抵如此。
    只是啊……
    严景抬起头,叹息了一声。
    只是他会很生气吧。
    ——————————————
    当人们下定决心时,事情总是解决得非常迅速。从严景被送去法庭到结果出来,仅仅用了半天时间。
    时间快得秦简之完全没法做出什么来,他原以为至少有半个月的时间。
    审判结果出来的那段影像,严景背对着摄像头,那头长长的,极为漂亮的头发已经被剪短了,只是身姿依旧挺拔。法官罗列出的一大段罪名,他什么都听不见,突如其来的耳鸣让他一阵眩晕,只来得及听见最后的审判结果。
    【犯人将流放至谢罗尔岛,处以无期徒刑,且永不受任何减刑待遇】
    假如世间真的存在地狱,那么它一定在谢罗尔岛上,没有人知道上面到底存在什么,出来的全都疯了。
    秦简之看过文字描述,有一个犯人,出来时已经变成了骷髅的模样,他身上所有的皮肤都已经剥落了,肚腹上破了洞,肠子和胃从洞里流出来,但这一切都是他自己做的。
    他就像不知痛苦般地癫笑,声音像是深渊中的恶魔发出来的,筋肉毕露的脸上是快乐的笑意。他呆在密封的房间里,人们通过透明的玻璃观察他,但他却用粪便沾了报纸,糊上了窗户,人们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他就带着破开的肚腹,在房间里尖叫了七天,而后才渐渐失去了声息。他已经不是什么生物,倒像是恶魔一样的存在。
    而现在,严景就要被送去这个地方了。
    直到视频结束,秦简之恍惚地捏了捏自己的指尖,指甲已经裂开了,鲜血顺着破碎的痕迹流出来,但他什么也感觉不到。
    李观眠似乎被他吓到了:“秦简之……你的眼睛。”
    “怎么了?”
    秦简之转过头,桌面上的玻璃映出他鲜红的眼睛,和他手指上的血迹是一样的颜色。
    他想起严景对他说的话:“你每次使用那种能力时,眼睛都会变红,用多了会对你的精神产生影响,当你的眼睛再也恢复不了黑色时,你就会自我毁灭。”
    他现在还能坐在这里,不过是因为那枚戒指而已。
    秦简之无法抑制地笑起来,严景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他就不怕自己丧失理智吗?
    可惜连他自己都知道,自己不会这么做的。即使被送去谢罗尔岛,但严景毕竟还活着,为了那点微小的希望,秦简之就不会崩溃——你看,严景是真的了解他,连这点都算好了。
    “走吧。”
    秦简之摸了把脸,往外走去。
    李观眠茫然地说:“去哪儿?”
    “离开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好想写番外啊_(:зゝ∠)_

  ☆、第54章

大帝一生南征北战; 帝国建立后三十年内; 马鞭的声音从大陆的这一端,回荡到另一端,帝国的边疆便在这一声声的马鞭声中逐渐扩大。
    但当大帝陨落后,这昌盛很快也就倒退了,现在的帝国; 领土已经缩小了一半; 从南到北没有变化; 宽度却变了不少; 整个帝国呈现狭长的条状,总令人担心什么时候就从中间断开了。
    不过平民们不会去考虑这些,他们只看得到今天,偶尔担心一下明天,至于后天,那是明天该想的事。
    帝国周围群狼环伺,偶尔伸出趾爪,拨动一下皇族脆弱的心弦——但这与平民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宁愿去喝酒; 抑或将自己辛苦劳作得来的微薄报酬; 尽数投进斗场的池子里。
    “杀了他——杀了他——”
    昏暗的的台子周围; 拥挤的人群发出沸反盈天的叫喊声。他们之中有的装束简朴,衣服上打了补丁,有的穿着华丽,食指上带了炫目的宝石,但他们脸上的表情却是如此的相似。
    “撕碎他!把他的脑袋碾烂!把他的皮剥下来!”
    “艹你ma的快动啊!让他吃掉自己的shi!gan死他娘的!”
    “……”
    ……
    但无论台子周围如何喧嚣; 场上的人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
    左边的瘦小男人有种极其滑稽的长相,尖尖的嘴高高的颧骨,鹰钩鼻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眼角下垂太阳穴却高高隆起,看起来就像某些游记里记载的神奇国度里的怪人。
    男人擦了擦脸颊,汗水已经打湿了他的鬓发,他眯着眼仔细观察自己的对手——一个穿着斗篷的怪人。
    这人的斗篷极其宽大,旁人只能看出他极高的身材,斗篷里偶尔飘散出一缕略长的黑发,除此以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三天内连续挑翻了几十个人,在第三天晚上点名挑战他这个擂主——到底是有什么目的?!
    “嘿,我知道你很厉害,我打不过你的,要不然这样,我给你钱,你别杀我——这场比赛的赢家还是你,我们只是演场戏如何?”
    男人低声而快速地低语,像是地精的窃窃:“当然,我演技很好的,我保证没人看得出来,怎么样这个交易?名声和钱财都归你,我只想活下去……”
    随着他的话,那怪人略微动了动脚步,朝他走来。
    男人心中一喜,他能在斗场中活这么久可不完全是靠武力,对手比他弱,他就毫不留情地杀掉(并且手段越血腥越好,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在苦恼如何让观众感到新奇又刺激),对手比他强,他就商量演场戏,大不了再去下一个城市,而几乎所有的对手都同意了——毕竟能稳赢的局,没人愿意冒风险。
    如此一来,他有命赚钱也有命花钱,实在划算得不得了。
    “我们先来几个回合,你可以扭断我的胳膊,但同时你也要让我撕裂你的手掌……”
    男人摆了个姿势,怪人伸出一只手,战斗终于开始了!
    看台上顿时发出一阵欢呼!
    观众们爱惨了这个小个子男人,每一次他的出现都伴随着大量的血腥和痛苦的惨叫,有人甚至见过他一点点将对手的皮肉撕下来,直到变成一具骷髅,那透着粉色的白骨中,心脏还在快速跳动。
    简直是艺术!
    看——他伸出了手,那手指发黑,指缝里都散发着腥气!
    看——他握住了那斗篷男人的手臂,这次他又打算怎么折磨这个猎物呢?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即将呈上的视觉盛宴,这绝对是一杯调制得极为浓烈的血腥玛丽。
    但就在这时,所有人都看见斗篷男人微微动了动手腕,那看似被禁锢住的手臂,就这么收了回去。
    “怎么回事!”
    瘦小的男人在一瞬间退后了五米有余,这引起了观众们极大的不满,明明即将迎来巅峰,却在前一刻被打断,这简直太扫兴了!
    但只有男人清楚自己刚刚遭遇了什么。他大口大口地喘气,惊疑不定地看着那斗篷男人。
    刚刚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到了一双眼睛。
    一双猩红的,犹如恶魔般的眼睛。
    “你……”
    斗篷怪人放下手臂,第一次发出了声音:“真可惜……”
    男人阴沉下脸色:“你诈我的——”
    “我没有答应过你。”
    “……”
    那种令人心悸的感觉又来了,瘦小的男人不由自主地捂住喉咙,他有些喘不过气来,恐惧让他的喉咙变得紧皱,让他的动作变得迟缓。
    他可能会死。
    这样的想法立马浮上他的心头,几乎是毫不犹疑地,他张开了背后的双翅,一头扎向了出口。
    那通道被铁栏杆挡住了,但他丝毫没有停下速度——他有着一种极其稀少的血统,这血统使他的骨骼与一般的虫族不同,几乎可以在瞬间将自己拉平成一指宽,通过这道铁门完全没有难度。
    这才是他能活到现在的——真正的底牌。
    “他要逃了!!!”
    “gan!!!!快抓住他!!别想跑!”
    男人暗暗啐了一口,这群傻货!他想跑还有谁拦得住,通道近在咫尺,他马上就能———
    欣喜从男人浑浊的眼珠中掠过,但这欣喜还未完全消散时,已经化为一阵茫然。
    怎么……怎么动不了了……
    他缓缓低下头,却看不见自己的腿。
    “……我的腿呢?”他复又迟疑地向后看去,却看到了跪在地上的,自己的另一半身体。
    血柱冲天而起。
    ————————
    “真恶心。”
    穿着斗篷的男人行走在黑暗里,他的左手拎着一个圆圆的东西,沿着高高低低不整齐的街道一路向前。直到来到一个小巷前,他低头钻了进去。
    “这是你要的东西。”
    那圆圆的东西在地上滚了几圈,停在了一双脚前。
    月光下,那东西沾满了尘土,下垂的眼角,高高的颧骨,隆起的太阳穴,浑浊的眼珠子直勾勾望着天。
    “的确是他。”
    平静到寡淡的声音响起,坐在椅子上的人低头,用脚拨弄了一下这头颅。
    “现在你能告诉我,进入那个岛的办法了吗?”
    穿着斗篷的怪人终于放下了兜帽,月光照亮了他下半张脸,下颌像吸血鬼一般苍白。
    只有一双腥红的眼睛,在夜里也闪着熠熠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人在看吗OVO

  ☆、第55章

“谢罗尔岛; 不是那么容易出来的地方。”
    “可是你出来了。”秦简之眨了眨眼; 那双腥红的眼睛在夜色里,就像火苗闪烁了一下。
    “哈哈……”
    坐在椅子上的人笑了起来,他的声音嘶哑,像是撕裂的帛布:“那是因为我刑满到期了啊。”
    “我知道,你以前是被冤枉的。”秦简之伸出手揉了揉额头; 他的太阳穴又开始抽痛了; “你告诉我; 你是怎么进去的。”
    “被人带进去的。”那人坐在椅子上; 背后有些闪闪发亮的东西,仔细一看才会看出,那是破碎的羽翼,在月光下折射出美丽的光——只是不能用了。
    “我没时间和你开玩笑。”
    秦简之俯下身,附在那人的耳边说:“奇尔先生,我不是很有耐心的,你若是以为我和别的雄虫一样慢腾腾,我不介意再杀几个人。”
    被称为奇尔先生的雌虫抬起头; 深深看了秦简之一眼; 他的眼窝凹陷下去; 神情疲惫而沧桑,但可以看出年轻时是很儒雅美丽的长相,他深深叹了一口气道:“你可以去东边的罗斯镇,里面有个叫赛迪尔的老人,他以前是专门负责接送犯人的军人。”
    “多谢了。”
    秦简之直起腰; 又在口袋里摩挲了一阵,将掏出的东西扔给了奇尔:“这是我在他身上找到的东西,给你吧。”
    这个“他”当然指的是地上那个圆滚滚的东西。
    夜风又起了,厚厚的云层遮住月亮,小巷子倏地陷入了更加沉寂的黑暗。奇尔低下头,秦简之扔给他的东西摸起来质地坚硬而冰冷,有着锋锐的刃——那是一柄锋利的小刀,柄上镶着许多漂亮的宝石,但因为常年的把玩,上面的银丝变得暗沉了。
    奇尔面无表情地看着这柄小刀,拇指抵在刀尖上,流出一滴硕大的,暗红的血珠。
    这血珠顺着刀锋低落下来,当它坠落至靴子上时,奇尔脸上忽然露出了抽痛的表情。他哆嗦着伸出手,很勉强地去够身后的翅膀。
    那破碎的翅膀一颤一颤,仿佛又回到了当年被人撕裂的时候。
    “真的是……很痛啊……”
    ——————————————
    “咚——咚——”
    这是铁锹敲在木板上的声音,一下一下的很有节奏,这声音已经持续了很久,若是在休息时听到这声音,非得发疯了不可。但严景却很珍惜他。
    因为这很可能将会是他最后一次听见声音。
    目之所及尽是黑暗,他所在的空间很小,只能翻个身,最多伸一下胳膊而已,空气里是湿润的泥土气息,很快他就习惯了这气味,再也闻不到了。
    “沙——沙——”
    是沙土覆盖上来的声音,逐渐模糊起来。直到最后一声细微的“咯噔声”后,逐渐远去的脚步声提醒严景——他们走了。
    从今往后,在他生命剩余的四百余年里,他将一直呆在这个地下的棺材板里,直到他老去,直到他死去。
    疼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样无边无际看不到希望的囚禁。不知是谁想出了这个看似温和,实际上却极其险恶的刑罚,但严景确信他一定非常非常——非常了解人类最深处的恐惧。
    他将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光线,只有每天定时会有机械将营养胶囊送进这个棺材。考虑到种种恶劣的环境,他应该活不到五百岁。
    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早点死去反而是一种解脱(只可惜犯人总是被严加看管,找不到自杀的机会)。
    严景伸出手,敲了敲墙壁,沉闷的声音在耳边回荡,有一缕空气不知从哪儿释放进来,给他稍微带来了一点新奇的感觉。
    “不知道我多久会疯掉。”他苦笑着说。
    手持铁锹的士兵们渐渐走远,海上的迷雾逐渐笼罩了整座岛,他们低低的交谈声透过这迷雾,像是玻璃珠在铜钟里乱撞,传出很远很远。
    “这岛上真不是人呆的。”
    “要不是工资够高,我才不会申请来这边驻扎。”
    “唉,快点退休吧,我都快疯了——我想去罗斯镇,那里可真美啊!”
    “快走吧,还有得等呢。”
    “……”
    而此时的罗斯镇。
    碧蓝天空的边际飞来几只海鸟,洁白的羽翼在阳光下剪出明快的倒影,沿着街道一路向前。
    人们熙熙攘攘地在路上穿梭,小镇不算很大,建筑也完全算不上宏伟,但充满着一种复古的风情,街道拥挤,但雌虫们身上繁复华丽的衣裳都叫人眼前一亮——这是一个依旧维持着数百年前风俗的小镇。
    在这样的街道上,带着兜帽的人就完全不起眼了。
    秦简之穿了一身白色修身的长袍,上面的皮甲有着朋克风的感觉,这在附近一带是很多年轻人喜爱的装束,他就像一滴水融入大海般进入了人群。
    “新鲜的萝塞果!一个银币十斤——一斤一铜币——”
    “啤酒面包和鸟肉——还有甘甜的荔竹!”
    吆喝声此起彼伏,秦简之低头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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