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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之婚后生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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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虫?”
秦简之听到他古怪的发音,强忍着不适点了点头:“对,我是雄虫。”
这人就露出胜利的笑容来,他裂开嘴,牙齿白得刺眼,他一把攥住秦简之的肩膀,像是胜利品一般高举了起来。
“雄虫!”
周围的人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这声音在洞窟内回荡,形成了震耳欲聋的回音。
秦简之痛得冷汗都出来了,他看着一脸焦急的周小悉,只能用眼神示意他——
趁东西还没都被搜走,快通知严景!
☆、34。第三十四章
秦简之想一块生猪肉一样被带了回去; 手脚都被绑住,穿在一根粗木里,洗洗就能拿去烧烤了。
途中他试着凝聚了几次精神力,但抓着他的人却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警觉地看着他。
“你、最好、乖乖的。”
他说得很不熟练,想来也是没什么人和他说过这种语言。秦简之对他居然会一点儿感到很惊奇。
“我没有想逃。”沉默了一会儿,秦简之说:“只是想知道这是哪儿。”
于是那人就朝他笑了笑,左眼写着“你当我傻”; 右眼写着“信你我就真的傻”。
“……”
秦简之无奈地转过头,看起沿途的装饰来。
他们现在在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里; 石壁上满是被凿刻的痕迹; 还有些奇怪的壁画; 但年岁过于久远已经看不清了。
那些壁画似乎与那个巨大的石像画风有些类似,都透着一股子诡异气息。
他又使劲抬起头,看了看周小悉。
对方的情况比他还糟糕,在混战中有一个人被他打伤了,于是那人路上一直找机会揍周小悉; 嘴里嘟嘟囔囔的听不懂,但绝对不是什么祝福的话。
周小悉红着眼看了看秦简之,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自责。
实际上这完全不是他的错,他们既然接了任务; 总要做好最坏的准备。但周小悉似乎已经把他当成了责任; 不仅一路上都在照顾他; 现在更是一副忧伤到爆炸的模样。
秦简之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雄虫这个身份固然好; 但偶尔也很让他困扰。给自己添麻烦和给别人添麻烦,都不太好。
绕过一个拐角,人群突然停下了。秦简之眯了眯眼,忽如其来的强光让他眼睛有些刺痛。
他挣扎着扭过半个身子,勉强看到了外面的景色。
原来这是一个中空的山谷,外面是高高的山壁,中间则是一大片空旷的平地,整个地形就想一个杯子一般,又不知是什么奇特的地壳运动在山壁上凿出了一跳缝隙,刚好通向山谷中。这真是绝佳的住所。
在远处可以看见一些房子,用木头和茅草搭了,有几个穿着简陋衣服的小孩儿穿梭在其中。
他们哪来的后代?
秦简之皱起眉,近千年来雄虫越来越少,很多孩子的出生全靠雌虫去生育中心领取精子,即使是这样,人口也一直在缓慢减少,而这个隐居在如此深山的族群,看起来孩子数量却不少,甚至可以说很多。这是怎么回事?
按理说,这样的族群应该会逐渐消亡才对。
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他已经被抬进了中间的房间,那些小孩有的停下脚步,好奇地看着他,小小的脸上同样是奇怪的花纹。
他们将捆着秦简之的木头立起,放在了房间中央,秦简之看到他们脸上带着笑,一边打量着他,一边低声说着什么,只是他听不懂。那目光让他有些不适,但也只是一会儿,随后这些人就退出去了。
待到脚步声逐渐远去,整个房间里没有一丝声音。
“呼……”
绳子悄无声息地断裂,落到地上,秦简之活动了下手腕,这群人绑得非常紧,假如不是他还有这一手,估计真的束手无策了。
他抬头打量屋内,这是一座极其简陋的房间,小的石块作凳子,大些的石块作桌子,在正中央有一块很大的石头,估计就是床了。在他们上面用奇怪花纹的动物皮铺了,应该算是唯一奢侈的东西。
墙是用石块垒起来的,缝隙里嵌着许多东西,秦简之探头一看,是一些小的骨头和宝石,还有一些他说不出名字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里面有一颗牙齿是属于劣的,上面独特的弯曲只有劣才有,房间的主人想必是个极其强悍的雌虫。
屋内居然没有异味,秦简之闻了闻,居然还有一股花香——在窗户边有一簇长得很热烈的植物,花是白色的,不起眼,味道却很浓烈。
应该说还挺有情趣吗?
秦简之抬了抬眉毛,感觉有点出乎意料。
屋外传来脚步声,秦简之快速回到木头边上,做回原来的姿势,那绳子弯弯曲曲地支起来,像一条蛇一样游上去,绑住了秦简之。
进来的是那个雌虫。
他放下手中的长、枪,又将头顶的冠摘下,这才靠近了秦简之。但也不说话,只是细细地打量着他。
秦简之垂着眼,忽得抬起头,对上了他的眼睛。
“你要做什么?”
雌虫眯起眼睛,他的眼睛很长,眼尾用红色的柒勾了,显得很凶悍的样子。
“你是雄虫,我不杀你。”他说得很慢,大概是不熟练的缘故,但在这样安静压抑的氛围里,却像是某种威胁一般。
秦简之心里一沉,果不其然,他又听到对方说:“雄虫越来越少了。”
“我们这里几十年没有出现过雄虫了,生下的小孩都很虚弱,过不了多久,就会被附近的族群吞并。”雌虫伸手搭上秦简之的脸,眼中闪烁着激烈的情绪,“神明在上,我们又有了希望。”
……
秦简之黑着脸,虽然已经猜到了结局,但亲耳听到时,还是非常的荒唐。
这群人是真的把他当种、马来看的。
“我今晚来找你。”雌虫低下头,靠近秦简之的脸,秦简之感觉一股湿润在脸侧滑过。
太、恶、心、了。
秦简之整个背上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他低着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坑坑洼洼的地面。
雌虫低低地笑着,仿佛对他的反应都已经预料到了。
“你别想逃。”
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手镯般的东西,扣在了秦简之的手腕上。
看到雄虫猛然抬起头,眼神震惊的模样,他蹭了蹭雄虫光滑的脸侧:“不要生气,以后我会给你解下来的。”
……
秦简之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
他连抬起手的力气都没有了,那个手镯不知是什么材质做的,他现在一点力气都没有,差点连绳子都解不开。
他勉强打开手上的通讯仪——万幸没有被搜走,拨通了严景的号码。
屏幕上出现严景的脸,他又换了一身衣服,一身衬衫,头发乖巧地束在一起,看起来像个学生。
但他说的话却十足是个流氓。
“我听说你被拉去配、种了?”
☆、35。第三十五章
“对啊; 不仅要去配、种,还是要和一群光溜溜的原始雌虫配种,真是太重口了。”秦简之喘了口气,这么一句话已经让他有些吃力了。
他是真的没想到会有这种东西,原本计划着趁他们不注意溜走,但没想到弄巧成拙,反而陷入了这样尴尬的境遇中。
“……你看起来好像野战了三天一样。”严景收起了调侃的神色:“你怎么了?”
秦简之抬起右手在屏幕前晃了晃:“我带了这个东西,不明材质; 没力气了。”
他靠在墙上,尽量简洁地说话; 他能感受到体力在迅速流逝; 身上冷汗直流; 这真是他一生中最困窘的时候。
“你的任务,完成了吗。”
屏幕里的严景脸上逐渐浮现起冰冷的神色,他说:“马上。”
他转过身,秦简之看到宽敞的大厅里站着数百个人,他们穿着黑色的制服; 手上的枪、支对准了严景。
“你等我,我很快就到。”
“恩。”
屏幕暗下的前一刻,定格在严景手上的匕首上。
秦简之垂下手,感觉身上有些冷起来; 他的头有些晕起来; 天地都是旋转的。他木着脸; 盯着墙上一块熠熠生光的宝石; 眼皮却重重地低下去,最后黏在了一起、
……
他陷入了昏睡中。
————————
严景松开手,粘稠的血液沿着他的指节滴落,在地上积起小小的血洼。
但这血并不是他的,而是混杂了许多人,溅到白色的衬衫上,红白分明有些刺眼。
他打开通讯仪,上面出现了李观眠的脸。
“情况如何?”
李观眠的脸色虽然有些苍白,但看起来似乎很有精神。他瞄了一眼四周说:“很顺利,只是我想知道,这小狙击的手稳不稳?”
严景咧开嘴:“他的狙击比我还准。”
“听起来还不错。”
“看来你们不需要我来帮忙了——你们的计划是什么,现在进度在哪?”
“恩,是这样的……”
“……”
“……”
高耸入云的大厦,严景打开窗户,高空猛烈的风将他的头发吹起来,他的身体前倾,跳了下去。
而他身后的地板,玻璃与砖块散落了一地,数百具尸体堆叠在上面,浓烈的血腥气溢出窗口,又被袭来的长风吹散了。
————————
秦简之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了。
那个雌虫没有来找他。不知是出了什么原因,但结果是好的。
他手上的绳索已经被松开了,只是那手镯还没有解下来,他一直维持着虚弱的状态,哪怕是个小孩也能轻松打倒他。
所以当他推开门的时候,没有人制止他,他一个雄虫,既不能飞,又跑不远,还有什么害怕的呢?
秦简之一路看去,所有人脸上都充斥着笑意,他们来归奔忙,手里都拿着奇怪的东西,不知做什么用,但热闹的气氛一眼就能看出来。
奇怪的是,他们居然洗掉了脸上的花纹。
洗掉了之后终于看清了脸。这个种群的面部特征十分明显,他们都有着狭长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肤色偏黑——但这可能是长期暴露在日光下的原因。
光从外貌上来说,这是一个极其美貌的种族。
有几个小孩儿从他身边经过,他们看起来似乎有些瘦弱,就像那个雌虫说的一样,他们的后代不太健康。
“你知道……和我一起来的那个人,他在哪里吗?”
他拦住一个人,想问周小悉的下落,但对方却是一脸茫然,有些警惕地看着他。
恐怕整个族群也只有那个领头的雌虫会说他们的语言。
“你想看看,今晚的节日吗?”
说曹操曹操到。秦简之转过头,那个雌虫正坐在一边的屋顶上,他懒洋洋地摊开四肢,在屋顶上晒太阳。
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的,而是一种亚麻色,在阳光下发色越发浅了——不得不说,这个雌虫很好看。
“我好看吗?”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雌虫换了个姿势问他。
“我看过比你好看得多的人。”秦简之说:“他比你好看很多。”
“你喜欢他?”
“……”
“无所谓,反正你已经属于我了,我不在乎你喜欢谁。”雌虫脸上带着讥笑,“等过个十年,你估计连他长什么样子都记不得了。”
“……你好像说话流利了很多。”
“我以前就会,只是很久没用了而已。”
秦简之挑了挑眉毛,他抓住了重点:“你以前在外面么?”
雌虫脸色阴沉下来,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指了一个方向:“你的朋友在那里,你想去看就去吧。”
秦简之耸了耸肩,朝着他指的方向去了。
周小悉也被关在一间房子里,和周围的房子没有区别。
预料中的惨状没有出现。秦简之推开门,只见周小悉正抱着一根粗大的腿骨,埋着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他身边的土著看起来更惨一些,脸色刷白刷白的。
“……”
看着一边堆成小山的骨头,秦简之不禁陷入了沉默。
“周小悉,你吃胖了被拿去活祭怎么办?”
周小悉闻言抬起头,瞬间红了眼眶:“秦简之,你还活着太好了,我好担心你!”
秦简之揉了揉太阳穴:“你这都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我说我饿,他们就给我吃的,就这样。”
“所以你一直吃到现在?”
“对啊。”周小悉一脸理直气壮,“他们要把我拿去活祭,总得让我吃饱吧。”
不知为何,秦简之有点同情起这个部落了。
☆、36。第三十六章
秦简之对着两边的看守笑了笑; 蹲下来问周小悉:“那个戒指,你知道它在哪吗?”
“……我没有雷达那么精确。”
“完蛋。”秦简之摊摊手,他看到周小悉手上也带了一个手镯,心里就更沉了,“你看过这种东西吗?”
周小悉将手里的骨头扔到一边,擦了擦嘴上的油,他摇了摇头:“每个部落都是不同的,我见过供奉食人花的种群; 也见过力气特别大的种族,这种东西我从前没见过。”
他又看了看周围的人; 有些不确定地; 谨慎地说“秦简之; 你有没有觉得,这里有点怪怪的?”
“当然,”秦简之认真地点头,“他们居然还用人牲这种方式,简直太奇怪了。”
周小悉眉毛都皱成蚯蚓了; 他不住地比划,像是想不到形容词一样:“不,我不是说这个,我早上起来; 以为自己只是眯了一会儿; 但精神却特别足; 日头都升起来了; 我还以为是前一天。”
秦简之的视线忍不住飘向一边:“有没有可能是你终于吃够了产生的错觉。”
周小悉脸上突然出现了沉思的表情,“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
估计周小悉也不知道更多的情况了,秦简之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坐下,他随手捡起一块肉骨头,正想吃一点,心里却浮现起一个不好的预感,他木着脸问周小悉:“你觉得这是什么肉?”
在他的印象里,有人牲活祭的部落,一般对吃人也没有什么排斥。他的老师曾在课上侃大山,侃到这一块时说过——
“一般这个越原始的部落呢,就越有血腥的习俗,什么杀人啊都是小意思,打起架来总会有俘虏的嘛,身上都是肉啊,皮薄肉嫩的,又好清洗,用来吃最好了……什么?你说他是人?哎呀,别的部落的人,那就不叫人!”
这样一想,秦简之就觉得胃里一阵恶心,手里的那块骨头越看越像人的腿骨来。
“不是啊。”周小悉眨眨眼,又拿起一块肉骨头,“这是猴子的肉,还是公猴子的,有股骚味儿,特别难吃。”
秦简之劈手夺过他手里的肉,无奈地说:“难吃就别吃了——你再吃真的要撑死了。”
周小悉:qaq
秦简之确信,在这一刻,周围看守的那两个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叹息声连他都听见了。
“你要出去走走吗?我感觉他们晚上好像要做什么。”
秦简之探头出去看了看,所有人都在搬木头,四面八方的人,三五成群地抬着一根粗大的木头朝着同一个地点而去。
“我不去了,这些人不会让我出去的。”周小悉往后一躺,一点挣扎的意思都没有,“我是雌虫,他们对我很谨慎。”
秦简之朝他挥挥手:“我的通讯仪没有被收走,问问严景什么时候到吧。”
他绕过人群,那个雌虫依旧躺在房顶上,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但从秦简之这个角度来看,却莫名觉得他好像在哭一样。
秦简之走了几步,还是倒回来问他:“你在干嘛?”
雌虫眨了眨眼,半抬起上身,“晒太阳——你这么跟我搭讪,果然觉得我很好看吧?”
他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眼泪的痕迹,秦简之乐了:“谁给你的自信?”
这个雌虫的确很好看,但他的好看是很野性的,和严景那种近乎艳丽的完全不同,两者并没有可比之处——大概输给了秦简之厚到不行的恋爱滤镜。
雌虫坐直了身体,他说:“很久以前就有人说我好看了,你肯定是因为你喜欢那个人,才觉得我不如他。”
秦简之耸了耸肩:“那你就知道——那人不是因为喜欢你才这么夸的?”
“……”
“……”
两人相顾无言,秦简之一惊——他好像发现了华点!
“算了。”雌虫挥挥手,意兴阑珊地说:“反正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记不得了,还有你手上那个奇怪的东西……”
他指的正是通讯仪,秦简之下意识地动了动手,想要往身后藏,终于还是忍住了,他抬起手晃了晃:“这个吗?这个不能给你。”
“为什么?”
“因为每个雄虫一生只有这么一个东西,只有未来的恋人才能拿走。”
“哦?”雌虫狭长的眼睛眯了起来,“那你不更应该给我吗?”
“……”
这就叫不作死就不会死。秦简之简直恨透了自己的多管闲事,他奋力挽救:“那你为什么不试试让我主动交给你呢?既然你对自己的外貌这么有自信的话。”
这是很简单的激将法,但这只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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