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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戏命师-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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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吴朝能有今天的成就,背后是林翘这个八面玲珑的好帮手在撑着。
同样,吴朝当初攒够了钱,不是不能去拥有这个匕首,只是有人先他一步,买走了它。
这个时候再求着店家告知那个买主——其一会显得无理取闹,其二则是没有必要。
怎么说呢,它摆在柜台上那里,明码标价的时候,谁中意它都可以,哪个手欠的上去触碰它一下,吴朝可能会觉得烦,但只会自责自己没有尽力将它早些收纳保护进自己怀里。
可是它被买走这个概念就不一样了。
有个人通过正当途径早自己一步拥有了它,它也成为了别人的归属物。
自己再喜欢,也要让步。
毕竟“君子所求,求之有道”。于是吴朝转身就潇潇洒洒地走了,拿着那笔奖金去买了好多好吃的,还留了些等着买游戏光碟好跟林翘一起打。
这些感受他并没有细细地跟林翘讲过。
因为他知道林翘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体验,甚至他敢打赌说,自己只要说了这件事,林翘很可能动用他的办法,给他再打造出个一模一样,或者想法设法从那个买主手里再搞回来。
但正如吴朝的习惯,它会觉得,那东西,变“味”了,不再是自己第一眼看中时,特别想要的那个了。
所以说,他性子很奇怪。
但现在遇见一个也不怎么正常的麒妄,吴朝学着冥主的样子阿弥陀佛了一下,心底淡定么么哒,他见着麒妄的时候呢,其实就跟他前三次心动是一样的。
——第一次就是见着那把弯刀匕首,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尝试“相思”的滋味。同时还尝到了“求而不得”的难受。所以这才有了后来的业界精英,吴朝。
成为那个努力工作,好好赚钱,自己看中什么就赶紧买下来,不再让别人捷足先登。
——于是,这也导致了第二次“买梳子”事件,犹豫了一番还是想起了第一次“弯刀”事件时痛苦的滋味,于是他果断回头去买了,同时心下坚定了一个想法:心说我去你们大爷的,爸爸看中的东西爸爸喜欢就好了,爸爸连自己都不要求让你们所有人喜欢,爸爸看见个喜欢的东西还得要过问你们喜不喜欢了?笑话!你们算老几啊,关你们屁事啊。
自己痛快就行了,买买买!
此之一点为吴朝日后简单粗暴的人生三条准则(“话不投机聊你麻痹”“关你屁事”“关我屁事”)打下了坚定基础。
当然,那时前三四年的想法,三四年后发生的第三次心动,却让吴朝释怀了第一次“弯刀”事件。
——那是他养过的唯一一条狗。
叫做“夜宵”,是只小松狮,真跟团子一样,肉呼呼的。拉出去其实也挺威猛的。
只不过它还没长到那么大,就走了。
夜宵说来巧了,买回来时小小一只,吴朝把它随手搁自己专门装泡面的大碗里头,自己在沙发另一旁吃着泡面盯着那只不知所措的小家伙发呆。
最后想来想去叫啥名太烦,直接“夜宵”吧。
这小狗是个项目合作伙伴家养的大狗生下来的小崽子,身体很健康。
不知是不是太小了,不太明白事,有点傻气。
后来,活生生叫吴朝给撑死了。
是的,撑死了。
只不过,同样的事情有截然不同的影响改变——麒妄当年在阴间也撑死过喂养的一只小老鼠,故而导致他现在看到吴朝吃特别多还特别能吃怎么吃好像还都没事于是就更加能吃了而特别忧心,成天介害怕吴朝有一日也被自己亲手递过去的饭菜撑死了。
但吴朝当时的反应就是懵了。
看着吐了一地的狗粮,那时候夜宵已经大了些,是能吃狗粮的,但是它吃起来不停,吴朝又自己回屋闷头开发游戏或者看书,总之是忙完了事才奔出来抱一抱看一看它。
然后打开客厅门的时候,吴朝忽然就理解到,自己身上并担不起“责任”这么磅礴的词来。
是的,这个词在吴朝眼里一直很磅礴,在没见识到夜宵死之前,吴朝一直觉得自己对它特好,后来吴朝就开始反思,反思了一大通之后忽然理解了林翘说的那句,“吴朝,你其实就是个人渣。真的,你骨子里头,是凉的。大街上人来来去去,只要你走,我总是一扫眼就能瞧见你。不单单是因为你长得好看,不是因为你身上一直有一种优雅的气质,就是……很难说你明白吧,如果每个人周身真的都有气场这样说的话,你周边就是一片空茫的白,自动隔绝闲杂人等三千里。但是你又不是不允许别人进入你的世界,你允许,但是他们都只有‘穿过’的份儿,没人能停留在你的这个门里。而且你什么都不在意,如果这世上真有诸天神佛的话,你就是站在那云端之上俯仰众生的神,你眼睛里有光,但是光很凉,不是冷,就是凉,只有看到自己中意的东西后才会温起来,但是‘温’是一种很持久的时间后才能察觉到的感受,可同时,这也是矛盾的,因为时间一长,‘温’也会忘了自己本身的温度。欸说白了这就好像是‘懂你的人自然懂你,从一开始就懂你;不懂你的人如何也懂不了’差不多的。但是吧你这个人更奇怪的就是这里,你能跟很多人看起来都是朋友,他们好像也都自以为是的察觉到你的‘温’,但这其实都只是你展现出去驴他们的假象……怎么说呢,没有人能彻底了解你。
而我也恰巧是因为你中意,所以我才能了解一部分真正的你。不然我也是个‘门外汉’,看似站在你的家门里,其实是门外。所以我就挺庆幸的,我是那为数不多的几个站在门里头的。”
当时林翘是躺在吴朝床上说这句话的,俩人刚打完一个通宵的游戏。
吴朝特不屑的回了他一句,“丫游戏打多脑抽了吧,还特么诸天神佛呢,憋闹。啥门里门外的,你现今都躺在我床上了,还特么门不门的。赶紧睡觉。”
反正吴朝当时就觉得林翘脑抽了——算了,也没指望个理科糙汉能把词汇造得多完美,把正常人话说好都特费工夫了不是,因此也没跟他计较。
但林翘说的,吴朝都懂。
而且就在夜宵走那次,吴朝忽然意识到,自己其实是错过了人生很多很多小细节,就像是林翘能察觉到自己身上最舒适的“温”,而自己却忘了自己的“温”,同理——自己以为能给夜宵确立一个安全且优秀的成长环境,但自己并没有付出相应的关心,以至于自己失误的空挡里,白白损害了一条生命。
于是吴朝在此之后,再也不在自己确保能担起所有责任,应对好所有细节,承担起所有后果时,去接手任何事。
在失去夜宵的那段时间里,他整个人都很暴躁,周身全开了一种“离我八米开外才是安全的”气场。
过了段时间可能自己想通了些,然后稍微好了点,但是整个人就犯二。
这也是他们开花组有幸见识的唯一一次组长犯二过程——传说中的,不二不可怕,一二二一年。
那懵逼大开的气势,实在太吓人了。
基本是跟他一句说完就不记得上一句是什么,晚饭点问他中午吃的是啥他也基本记不住了。
林翘晓得,这是他自责的一种实体化表现了,他可能强迫自己想要忽略一些事情,来遗忘失去夜宵的痛楚。
这件事林翘也想开导他,可是无能。因为再怎么说都不是切肤之痛,针不扎在自己身上就永远无法知道痛的具体系数。
但自己又不能也养条狗给故意撑死然后体会一下痛再来安慰吴朝吧,那多残害小生灵。再说了吴朝当初也不是故意的,就是给大意了。或者说,他也没想到那具有灵性的、被人类夸赞为智慧的小狗,其实也是会懵逼的。
所以如此看来,无论哪个种族,但凡生灵就是一样的,七情六欲,五脏六腑,俱在,俱不破。
过了很久之后,大概是能有一年吧,吴朝才渐渐恢复常态,又成了职场上那个领着他们开花组所向披靡的精明组长了,但是林翘有次跟着吴朝回去一起看球赛,凌晨了,俩人面前摆着一大堆垃圾食品,东倒西歪了一堆易拉罐,烟灰缸也基本被填满了,林翘一个欢呼进球之后没听到身旁有动静,以为他睡了呢,想给他拉条被子,一回头就看着吴朝单手握着易拉罐轻晃着,另一手烟蒂都快烧到手指上了,吴朝这个人抽烟从不全抽完,基本全支2/3就掐灭。更何况这烟他也没抽一口,就那样静静地盯着墙角发呆。
那里的墙皮曾经被夜宵扒的一块一块的,小家伙牙不齐倒是啃得挺欢,买给它的磨牙骨头玩具也都是不稀罕搭理,就对破坏墙皮情有独钟。
吴朝也是个喜欢宠人的性子,心说啃就啃吧,啃破了大不了请维修工来修补,只要墙皮不会噎到夜宵,夜宵啃完了也知道呸出去,就是喜欢玩,那它开心玩就好了,反正爸爸惯你,你开心就好。
所以那时候也一直给吴朝有种误导,夜宵是很聪明的,还知道墙皮不好吃要呸出去,所以从来没想到为了宠它所以几乎把所有狗粮倾到它食盆里,它倒是能叫自己喜欢吃的给撑死了。
吴朝当时很难接受这种事,而且夜宵死后他也一直闭口不谈,甚至很少对外面说他曾养过狗,可不说也不代表有些事就放下了。毕竟他又是一大老爷们,也不好有些事想起来就眼圈红红的,那多娘唧。
过了半晌,就在林翘以为他就要这么看一晚上的时候,忽听吴朝问他,“翘爷,你说,那些不会抽烟喝酒的人,难过的时候该怎么办啊。”
“打游戏办啊。”林翘笑的轻松,一边想给吴朝递纸巾。
因为他还记得,在夜宵死的时候,吴朝就是哭的稀里哗啦的给他打的电话。
天呐,那么优雅的吴朝啊,接到电话的时候林翘以为他一定是被绑架了!要么就是出事了,总之肯定是通过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来向自己传达报警信号!
于是翘爷飞快的打开笔记本,通过他们技术部开发的软件追踪到吴朝的地点……还真是在家里!
破门而入的时候,林翘还真就看见吴朝一脸的无法置信,傻坐在客厅里泪流满面。
讲真,满地的小狗呕吐物,洁癖吴朝明明是该疯的,可那一刻吴朝也不知怎么了,一动不动的抱着小狗的尸体的坐在那里,眼睛红的可怕。
所以林翘以为这一年的沉淀还不够呢,只不过等到吴朝回过头来,发现他是笑的。
这种笑……林翘形容不上来。
说是沧桑看尽?并不是,吴朝还没那么老,他人生还有那么多没经历过的趣事,不足以让他有这种大彻大悟般的笑容。
说是悲天悯人?也不是,吴朝的笑容还和从前一样,有一种骨子里散出来的凉,也很亮很耀眼,这人笑起来总是特好看的。只不过好像他周围的气压更低了,虽然他表面上看起来更温了。
这种细微的差距,除了林翘外,可能谁都无法感受到。
因为他们都还是会觉得,吴朝笑的跟往常一样好看啊。
是啊是啊,可就是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林翘正疑惑,究竟是哪里不一样了,就听吴朝淡笑道,“真的,我现在忽然释怀一些事情了。有些东西,求而不得,也是好。至少于对方来说,那叫运气,好运到没淌到我这种人手上。不然指不定今明的,我就给玩砸了。”
“啊?”
吴朝又摇了摇头,“遗憾是用来寡淡时间的。并不是时间去稀释遗憾。活着,就会有憾。是该学会去接受一些憾事了……因为圆满的人生也是憾啊!连遗憾这种情愫都没经历过的话,那人生何谈圆满?”
“不过么,经历一次尝尝这个名为‘遗憾’的情愫滋味就够了,以后还是能避免则避免,因为它味道并不算好,所以珍惜眼前还能珍惜的东西才更为重要。不要等没了的时候追悔莫及。而逝去的东西呢……念在心底就够了。无论被记挂的、还是记挂的那个,心下其实也都会感到满足的。”
说到最后吴朝忽又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凑到一脸懵逼的林翘耳旁,低声道,“虽然狗不会喝酒抽烟排忧解难,但是它们会玩皮球啃骨头扒墙皮之类让自己感到愉悦的事来寡淡痛楚哦?”
“欸?”
“你知道我刚才为啥分心去看我家墙么?”
“欸??”林翘觉得自己汗毛要竖起来了。不等去捂上吴朝的嘴,就听他悠悠道,“我听见我家小夜宵回来挠墙了,跟我说它过的很好,然后原地转了几圈冲我摇摇尾巴就跑掉了。”
林翘瑟瑟发抖,“朝啊我今晚跟你一床睡你看成吗?”
“成。”吴朝两边嘴角一翘,笑的二五八万的拍了拍林翘的肩。
刚拍完,忽又更低声道,“哦对了,听说你们人类的肩头都有三把火,我刚拍了下……想跟你再借点火……”
“啊啊啊啊!”
……
想到这些事还是很好笑的,吴朝自己栽入回忆里半天才回神,就见麒妄仍旧老实巴交地蹲在那。
吴朝一惊,心说腿不麻啊,赶紧就把他拽起来,然后给他拍拍腿。
正反里侧外都拍了几下,吴朝一边感叹肌肉紧实的手感就是不一样啊!一边看着麒妄在自己的“拍打”下表情越来越生动。
最后麒妄忍不住往旁侧躲了躲,满脸通红的问,“那炎少慈呢?你想拿他来怎么开导我?”
吴朝一挑眉,心说这傻狗也不是多傻啊,还知道自己这是在开导他。
于是也收了玩闹的心思,淡定道,“你不也说了他叫炎少慈么,原先朱雀族之后,该是体热的吧,刚才白大人不也是讲了下他和大慈研究那‘灰烬’的功能性。但是你们听的时候都得站外围,大慈他却能带上寒冰手套,即便体不寒,也因从小呆在玄武族的习性,所以体温比常人更低一些,让那‘灰烬’不被热源融化么。”
麒妄眨眨眼,他从刚才就觉得更躁了,吴朝说话自己就一直微垂着头,他说的什么全听不进去了,就想一直盯着他那张微微翕动的淡色嘴唇看,于是恍恍惚惚听到最后一句热源融化的时候配合的点点头——是的是的,吴朝真是个热源,自己也快要融化了。
不……不仅仅是想要融化……热源好像在自己身上……尤其在下面……要爆炸了……爆炸完了才能融化。
因此麒妄忍不住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自己这身体突然产生的变化是怎么了,只当是可能被体内恶魄的影响吧,再加上周身裹了这么多炎阳咒可能才如此燥,于是又往旁侧挪了几步。
吴朝看他这举动还以为他不耐烦听了,再加上羊肉煮久了就老了不好吃了!马上就要下锅了!于是长话短说,“你看,我从小在人间,所以对流灵界没归属感,觉得自己就是个人,并且我享受自己是个人,七情六欲都可以表达出来,不太像你们术士好像要禁欲的哦?”
麒妄脸更红了,淡声道,“分支不同,也有不算太禁欲就能堪破一些术法道门的……”
“嗯嗯,”吴朝敷衍,“大慈他也是因为境遇不同而导致他现在所展现出来的思维不同,更何况他还和我共存在一个世界里过,他更熟悉现代人的一些生活方式。”
麒妄点头。这次认认真真听吴朝说了,他觉得吴朝现在的眼睛尤其亮,亮晶晶的。
吴朝的眼睛真的很亮,晶亮亮的盯着锅里的肉丸子啊……好香!
“所以,你也不必怕你是个恶鬼。更不要怕那些预言你师父的话,你不会对你师父怎样的,你会一辈子孝敬你师父的么!因为你从小有意识起接受到思想教育都是跟你师父在一起,是他给了你一切,你才能成就成今天的麒妄对不对?所以你也不要太实诚欸,你们那个流灵界也太奇怪了吧,是被下了药才这么忠心耿耿于戏命族吧?不要以为他们跟神棍一样说什么就会发生什么,凭什么那么信他们?命的轨迹都是自己走出来的!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才最重要!觉得愉快就去做,不爽就不要搭理!不要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以为你是他内裤啊,放个屁都得接着。活着就要享受当下,愉悦自己!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让自己痛快才是真理对不对!”
麒妄一脸复杂地盯着明显兴致高昂起来的吴朝,轻声道,“可是你们能预测出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啊……而且我所见识过的戏命族,预测占卜出的都百分之百灵验了……”
“那我问你,预测出来,就一定能躲过么?”
麒妄犹豫了下,“厉害的戏命族是会改命的,也能挡煞。像你之于我师父的存在那样……”
吴朝无语,得,感情戏命族是个*ug的存在,无论怎么说这群傻兮兮的信徒就是信任戏命族无所不能所向披靡。
啧,这感情好是灭族了,没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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