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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续蛇缘-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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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童年,呆在山里当苦行僧。
傅澜笑了笑,他倒觉得还好,又提起说如果行程允许,想请白倾夏和自己进山,他想把人生最重要的人,介绍给师傅。
白倾夏笑弯了眼睛,点头说好。
两个人又翻了会相册,傅澜指着全家福中一个祥和的银发老太太说:“这是我奶奶去世前一年在大院门口拍的全家福,她人可好了,如果她还在,一定喜欢你,她可善良了。”
白倾夏亲吻着傅澜的额头说:“那么好的人,一定投个好人家。”
傅澜低低地说:“但愿是。”
傅澜正要翻相册,白倾夏眼尖,指着全家福相片中的一角——大门柱上探出来的半张脸,“澜澜,这是谁?”
傅澜研究了老半天,照片是用老式的傻瓜相机拍的,要不是白倾夏提醒,傅澜从来没注意过这模糊的半张人脸,细看之下,甚是眼熟。
傅澜惊叫起来:“啊!”
白倾夏了然地说:“救了你几次的女鬼。”
第95章 旧书店(三)
白倾夏从未见过女鬼,他从傅澜的描绘中,大致拼凑出女鬼的样子。
生许是有因缘,她才一路护着傅澜。
傅澜找来放大镜对准半个人头,奈何镜头离得远,像素不高,即便放大了仍一片模糊,看不清人头的五官,傅澜自己都不敢相信,“你如此肯定?”
白倾夏轻笑一声,“直觉。”
“为什么她会畏首畏尾出现在我们全家福里?”傅澜托着腮帮歪着脑袋,“我们之前一定见过,我看她眼熟。她在这相片里是人是鬼?”
“人。”白倾夏反身将人压在身下,“别想了,时机到了,答案自然出来。”
一整晚,傅澜再无思考的时间,哭泣与求饶声被白倾夏堵在嘴里,白倾夏借着酒劲将人折腾得彻底。
第二天自然起得晚,所幸一家人昨晚喝高了,应书晓坐在沙发上看着白倾夏送的画册,其他人日上三竿没一个起床。
白倾夏输了些许灵气给傅澜,让他不至于腰酸背痛,却始终免不了走路姿势有些异样。
应书晓看破不道破,神色如常招呼两人用早餐,“不知倾夏喜欢吃什么,听傅澜说你有段时间呆国外了,我让人中式西式都弄了些。”
餐桌上一侧摆着香肠、熏肉、茄汁焗豆、鸡蛋、吐司和水果沙拉,另一侧是白粥、包子、花生米、几个凉拌小菜。
应书晓让白倾夏自己选,却顺手端给傅澜一碗白粥,傅澜羞得脸颊两侧绯红。
白倾夏给傅澜夹了菜,傅澜嘴馋,“我要吃熏肉。”
白倾夏哄着,“今天先喝粥,等回学校,想吃什么给你做什么。”
应书晓是真吃惊,“倾夏会做饭?”
“当然会,”傅澜抢着回答,像只得意忘形的哈士奇,“平时在宿舍吃饭,都是他做的。”
应书晓没想到,白倾夏出生富贵、长得好看,公子哥的纨绔一点影都没,还出得厅堂下得厨房,顿时她对白倾夏的好感又刷新了。
白倾夏拿起一碗粥陪傅澜吃,说:“以前在国外呆着对做饭有兴趣,便到三星级米其林大厨那偷手艺。回国后,看到我们华国人喜欢吃,家庭开销大部分花在吃上面,华菜谱系多,学做几个菜以备不时之需。中西餐仅学了个皮毛,不足一谈。”
言下之意,白倾夏中西餐都会做。
傅澜挑眉看着他,难得他讲了一大段话,白倾夏讲课非常有吸引力,私底下话不多。
应书晓看着自己儿子,忧喜参半,他对象优秀逆天,万一他哪一天变心了,傅澜何去何从。初恋本身就深刻难忘,若是不幸分手,情走人散,以后喜欢上的人都有白倾夏的影子,傅澜会幸福吗?
长长久久似乎是他们这一辈的事,应了那句歌词,“从前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新生代的孩子,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傅澜的青梅竹马谢依帆不正如此,谈场恋爱伤及根本,休学回家。应书晓不是八卦之人,谢依帆闹出的动静大了,傅澜虽一字不提,世交的两家人,该知道的应书晓全知晓了。
白倾夏仿佛看出应书晓所想,真诚地说:“喜欢一个人,就想做一辈子的饭给他吃。”
应书晓没说话,倒是傅澜脸上的笑遮不住,他没有妈妈的担忧,他相信白倾夏说的一辈子就是一生一世,
当晚,白倾夏当着傅澜一家的面整出了一桌满汉全席,傅家人目瞪口呆。
傅澜的男朋友,除了不会生孩子,其他,满分!无可挑剔!
傅斑甚至觉得,好白菜让猪拱了,当然,白菜是白倾夏,猪是自家弟弟。
大堂哥傅贤的老婆回房拧着老公的耳朵,羡慕嫉妒恨让老公多学着点,这典型是“隔壁家的老王”啊!
饭饱喝足,傅国魂拉着白倾夏下象棋,他一开始对傅澜带个男朋友回来,气得快拿枪崩了男狐狸精!他一直看好傅澜和谢依帆在一起,哪知道谢依帆那丫头看不上自己孙子,也罢,是自己孙子不开窍。
再不济相亲吧,以傅家的条件,帮傅澜找个合适的妻子,平平淡淡过一生。
自己和妻子翟心荷也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进的婚姻殿堂,一辈子恩爱如初,老婆子命不好早走,是他一辈子的痛。
翟心荷是大家闺秀,当年鬼子进村,好人家担心女儿被糟蹋,在路上只要是个男人,大家都抢着回家当女婿。翟心荷的父母也不例外,傅国魂的父母只是翟家的长工,穷得响叮当。当时自己还是个十六岁的放牛娃,翟父看他吃苦耐劳,便把十五岁的女儿翟心荷许配给他。
日子最苦的时候,傅国魂给抓去当兵,翟心荷一人当爹当娘,养活两个儿子。
傅国魂对这个爱妻,始终深切怀念着。
翟心荷走的前两年,开始犯糊涂,她生病初期,讲话前言不搭后语,性情变得乖僻,甚至是不通情理。
一开始傅国魂不在意,以为她越老越像小孩,和自己撒娇。
直到有一天,翟心荷突然喊着找傅澜,傅国魂告诉她傅澜去上学了,她并不相信,转身在屋内寻找起来,后来又出了军属大院,找了一圈,歇斯底里尖叫着,“这是哪?这不是我家!”
直到那一刻,傅国魂那刻才意思到,翟心荷真的犯糊涂,再也回复不到以前那个心地善良的大家闺秀,他不由悲从中来。
翟心荷犯病的时候,有时嚷嚷要吃腊肉,这是他们小时候家乡的特产,傅国魂叫了家乡的战友当天空运了些回来,她却不吃。有时又吵闹着要找件少女时代穿的束腰连衣裙,傅国魂想给她做一件,儿子们反对,明确告诉他,妈妈等会就忘得一干二净,不要费劲。果然翟心荷一觉醒来,不再提起连衣裙。
翟心荷去世的前几天,突然把傅国魂叫到跟前,她说:“老头子,年纪大了,少发脾气,少吃咸,好好和儿子相处。还有傅澜,我放心不下他,那么好的孩子,他是我们俩一手带大的……”
说话的时候翟心荷像往常一样清明优雅,不一会便沉沉睡去,情况不好。
去世的当天,翟心荷已经在医院呆了小半个月,她眼睛紧闭着,又睁开,她在人群中找到傅国魂的身影,眼睛变得湿润,缓缓淌下一滴眼泪。
傅国魂走过去握着她尚有余温的双手,然后慢慢转凉。
翟心荷走得安详,几乎没有痛苦。
傅国魂失了爱妻,盼着来世,再续姻缘。
接到儿媳应书晓的电话,告诉他傅澜要带个男朋友回家,给了他当头一棒。他当了一辈子的军人,思维正统,品行端正,男人与男人谈恋爱他不是没听过,放自家孙子身上甚是别扭。
傅澜应该像自己找个妻子,相濡以沫一生。
傅国魂跳脚,当下差人买了机票飞过来,等着人到给下马威。
第一眼见白倾夏,这小子生得一副好相貌,不卑不亢,一出手礼物送得大伙对他印象上了个台阶。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呀!
一轮灌酒,白倾夏酒量惊人,喝多了也彬彬有礼,酒品管人品,看着靠谱。
傅国魂心里还有个疙瘩,白倾夏看着样样都好,就是个带-把的!
昨晚傅国魂在儿媳的阻止下,喝了个八分醉,意识晕晕沉沉,他以为能一觉到天亮,结果梦见许久未入梦的翟心荷,她躺在病床上,神色虚弱,眼神份外清明,“老头子,傅澜我放心不下他,那么好的孩子……”
傅国魂惊醒后,怅然若失,接着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老婆子,就你会来事……”
一如傅澜小时候闯祸,他要发脾气,翟心荷便跑过来护着,“我们傅澜是多好的孩子,收起你那黑脸,吓着孩子了!”
她对傅澜宠着却不溺爱,以身作则,教傅澜行为处事之道。
傅澜今天的懂事善良,和翟心荷的言传身教分不开。
傅国魂算是同意了,对自家老婆没辙。
儿孙自有儿孙福,也罢。
当晚,白倾夏整出一桌满汉全席,好吃到傅家人快咬掉舌头。傅国魂还有几分不情愿的心,也被美食收得服服帖帖。
这孙媳妇,除了不是女人,完美!
傅国魂睨了眼吃得不亦乐乎的傅澜,白倾夏温柔地帮他擦拭嘴边的油腻,傅国魂不自觉摸了摸鼻子,是自家孙子捡了便宜!
饭饱喝足,傅国魂招呼白倾夏下象棋,傅澜笑得眉眼弯弯,他爷爷这关,也是过了!
白倾夏和傅国魂举棋对奕,高手过招,运筹帷幄,眼观大局。傅国魂一马当先,白倾夏引敌深入,象棋是纸上的用兵布阵,两个人你来我往,最后白倾夏棋慢一步,让傅国魂将军。
傅国魂欣赏地看着白倾夏,这小子心思缜密,关键时刻出差错,怕是顾及老头子的脸面,输棋给他,又输得不难看。
傅澜在一旁看得云里雾里绕,他懂得象棋的规则,不精通,爷爷和自家恋人一盘棋下了近45分钟,也不好意思打断,安安静静坐着看。
傅国魂拍着白倾夏的肩膀,“小子有前途!承让!”
白倾夏谦虚地说:“爷爷好棋艺!”
两个人又下了几盘棋,傅澜实在无趣,心里念着出现在照片的半个人头,心头一动,没准爷爷认得。
傅澜不抱希望地问:“爷爷,你认得一个妇女,聋哑人吗?”
傅国魂和白倾夏在棋盘上厮杀,没听清,“你说什么?”
“你认识一个聋哑的中年妇女吗?”傅澜自己本身不确定,女鬼没舌头,可她似乎能明白自己说话,不一定聋了。
傅国魂一马当先,过了楚汉河,头也不抬,“你说的是军属大院一街之隔那间旧书店老板收留的那个哑女人?”
傅澜吃惊,“爷爷,你认得?”
“就你小子没记性!”傅国魂没好气地说:“你也认识,小时候你跟着你奶奶不知道给他们家送了多少东西。”
傅澜想不到自己女鬼还有这层渊源,难怪看着眼熟,激动地问:“书店在哪?老板还在?”
女鬼肯定是死了才化鬼,突破口在旧书店的老板!
傅国魂叹了口气,停下棋局,“书店老板都死了快十年了,至于那聋哑女人,好像是你奶奶去世后不久走的。”
傅澜试着寻找一丁点线索,“他们家还有人吗?”
傅国魂皱着眉头,“哪有什么人?书店老板自己百病缠身,贫困潦倒,穷在闹市无人问,哪有什么亲戚走动。”
“爷爷,你刚刚说我和奶奶给他们家送东西?”
“你奶奶心肠软得一塌糊涂,”傅国魂提起爱妻,面部表情柔和下来,“她最看不得别人凄苦。那老板虽说经营着一家破百的旧书店,自己医药费是个无底洞,哪有什么钱。收留哑女人后,为了增加收入,哑女人好像是帮着捡破烂卖钱。你奶奶在路上见过他们一次后,自家有不要的废纸之类的就叫女人来收。每个星期你奶奶上菜市场,买多点肉和菜,差遣你送去书店给他们。他们是真穷,我一次陪你奶奶去市场买食材,就看到那哑女人在捡烂菜叶,还徘徊在猪肉摊,眼巴巴看着肉贩丢掉一些不要的边角碎肉,珍宝似的捡回家,还让给肉贩骂娘了。”
一个人最好的品质是善良,翟心荷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滋养着身边的人,这是傅国魂一辈子让她拽着走的原因。
美丽的女人,身处高位的傅国魂见多了,容貌再姣美,不如自家老婆子溪水长流的善良。
傅澜苦着一张脸思考,好像是真有这么一回事,“爷爷,那书店还在吗?”
傅国魂想了一下,“还在,但好像最近城市规划,书店附近要拆迁了!”
傅澜跳起来,“这怎么行?”
傅国魂瞪着他,“你这孩子怎么一惊一乍的!”
傅澜摸了摸鼻子,抓着白倾夏,“我们和爷爷一起回去看看,顺便去见见谢依帆的老公。”
白倾夏听着两人的对话,大抵猜出傅澜想要去书店把女鬼的身份弄了究竟,为什么每一次身处险境,女鬼就出现?平日生活中,他并没有感觉到傅澜被鬼缠的迹象,他一起去看看是必须的,他不能让傅澜一个人涉险。
“都听你的。”
傅澜咧开嘴笑得一脸满足,“你最好。”
傅国魂在一旁摸了摸自己起了鸡皮疙瘩手臂,现在的年轻人,真不含蓄!
第96章 旧书店(四)
傅澜和白倾夏不顾应书晓的反对,两人匆匆跟着傅国魂回到军属大院。
才踏进家门,傅澜拉着白倾夏往旧书店的方向跑。
同个城市,一街之隔,一面繁华,一面破败。
傅澜住的军属大院,建筑是二十几年前建的,却是市中心,高楼大厦和繁华的商业区,居住的自然是这个城市非富即贵的人家,拥有多套房子,出入开着名牌豪华的车辆;而仅几百米之隔的老房子里却挤满了这个城市的低收入人民和外来人口,起早贪黑,为生计奔波劳累。
几架巨大的挖掘机轰隆隆地在作业拆房子,傅澜和白倾夏顺着破败的小路走了一百多米,来到转角傅国魂给他们指的旧书店,铁门锈迹斑斑,布满灰尘,仿佛告诉来访者,这里已经多年无人居住。
傅澜神情复杂,白倾夏拉着他问:“想进去看看吗?”
傅澜点点头,“想的。”
一眨眼的瞬间,两个人已经站在屋内,空气中弥漫着些许湿霉,飘着灰尘。
傅澜眼睛闭上几秒,才适应屋内的昏暗。
大概是20平方米的狭□□仄空间,用褪了色的彩条布和木板隔成书店和卧室,前面缺了脚的木柜上零零星星地摆着几本书,木柜底下堆满了废品。
白倾夏牵着傅澜掀开布条往卧室走,阳光透过铁门上的破洞射进来,灰尘飞舞。
卧室里的废品更多了,角落里塞满了塑料袋、纸箱、破旧的电器,唯一的空间是一块仅够一人躺着的木板,放在地上。紧挨着木板是张90公分的木床,上面垫着软垫,似乎诉说着曾经的主人就在这凄苦地生活。
“你看。”
傅澜顺着白倾夏指着的方向看去,在被层层废品挡住的空间里,居然放着一张轮椅,轮椅架、车轮已经生锈,黑色的坐垫破了个大洞,被细心的人用几块不同颜色的碎布拼接在一起,补好了洞。
这张不伦不类的轮椅在这个空间里面是灰尘最少的,可见主人离去前,还在细心擦拭它。
傅澜看着轮椅眼熟,走过去端详一番,一脚踢中一个东西,痛得他呲牙咧嘴,白倾夏走过来扶他,傅澜低头一看,是一个被踢翻的猪仔储钱罐。如果他没踢到它,这个储钱罐还安安稳稳地放在轮椅的旁边。
那刻,他不可置信地捂住了嘴巴!
傅澜眼眶红了,对着白倾夏哽咽说:“我想起来了。”
傅澜读小学的时候,有一天,谢依帆神秘兮兮地递给他一本漫画,漫画的内容他早就不记得,仅记得谢依帆食指放在嘴上做出“保密”的动作,傅澜的好奇心给勾起来。
班上早熟的女孩子,交换小小本的恋爱漫画、言情小说看,商量着怎么省下几毛钱,下课后可以手牵着手去书店租书看。
那段时间,流行租书。
谢依帆的闺蜜是傅澜,逼迫他交出零花钱,拖着他一起去书店租书,谢依帆活生生一副强抢民女的恶霸样。
有了傅澜这个听话的男生打掩护,谢依帆晚点回家不必挨骂,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娃,父母管得紧。
傅澜被谢依帆拉着走,这个小镇的天空蓝得清明透彻,军属大院的围墙、种满香樟的大马路和直通书店的小马路,成了他们童年记忆里的一部分。
书店又小又狭窄,连块招牌都没,可傅澜一下子就记住了老板的模样——他四方脸、两只大眼睛炯炯有神,皮肤是病态的白。他坐在轮椅上守着店面,两只脚萎缩瘦弱得连小学生都不如。
当时小镇不大,坐轮椅的人不多,傅澜一下子就记住他。
书店里的书摆放杂乱,书随意地堆在店面里,可能是老板身体不便整理的缘故。
傅澜看到几个女生兴致勃勃穿梭在狭窄的书店里,翻找她们想要的言情小说。
书大部分被翻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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