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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个末世男[重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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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
  吴擎远强大的自制力在身上人的扭动下瞬间崩塌,近乎粗鲁的扣住阿默的脑袋就吻住了那张诱惑他的小嘴,重重地,又轻轻地吮吸、啃噬和亲吻,舌尖贪婪的扫荡着少年唇齿间的甜蜜。
  阿默在短暂的僵硬之后便放松身体,伸出双手攀住他的肩膀挂在他身上,学着他的动作也伸出小小的舌头羞涩的去回应,呼吸间溢出诱人的模糊声音使亲吻他的吴擎远几欲失去理智。
  他什么不想管,什么都不想顾忌,他只想做吴大哥的人,这辈子认定了。。。。。。
  房间的气氛变得火热,安静的空间中只能听见交缠亲吻时发出的暧昧声音,拥抱的两人身上的体温也开始攀升。
  就在干柴烈火的气氛即将一触而发的时候,吴擎远控制住自己停下来,伸手将少年的头扣到自己胸口上,黯哑声音“乖乖在家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恩,擎远哥,阿默等你。”
  冲动劲儿过去了,阿默也没胆子再诱惑他一次,面色又红又烫的靠在他身上小声点头,叫着他最难为情的称呼。
  还有三个月,还有三个月他就能和吴大哥成亲了。。。。。
  。。。。。。。。。。。。。。。。。
  正月初六,天还未亮,吴擎远就赶到镇上和江大商队汇合,在阿默等人的目送下,冒着寒风踏上了前往西斯国的商路。
  其实前往西斯国的路途真的没有林老根等人想象中的那么危险,从石桥镇到西斯国一路的路都非常好走,每隔一段距离还有小镇驿站歇脚,只要不是太困难的天气上路很轻松。
  之所以说跑商危险除了指路途中的道路山峭崎岖,最主要的是埋伏在半路打劫的山贼,这些人专门靠抢劫过路的商贩和行人,心好的抢你银钱,心黑的银钱抢完还要害命,因此跑商才被大家认为是最危险的职业之一。
  但这些问题常年跑着的江大等人早有准备,每个商队里面都会配备一部分专门对付山贼护送货物的打手,每逢碰见这些山贼,能给点过路费就解决的江大这个领头也不小气,不能轻松解决的也只有硬碰。
  这次再加上吴擎远这么个隐形高手在其中,这一趟商算是江大跑得最轻松的。
  走商其实跟镇上村里的走货郎是差不多的,只不过一个在山高路远的外面,一个是在村长小镇之间,风险不一样,赚的银子也不一样。
  吴擎远此去并没有带太多货物,只有两个马车的东西,整个商队剩下的十几辆马车货物全是江大的,众人一路走,一路将商货卖出去,同时又进行补给,哪些商货在哪里赚钱,跑了长达十年商路的江大都知道,绝不浪费任何一点赚银子的机会,这就是商人。
  夏国偏北的天气是很冷的,雪早下过了,年后的天是干冷,寒风吹在脸上简直跟刀割似的疼,只是时间紧迫,大家也顾不得严寒天气,仍旧继续上路,中途偶尔在驿站休息一晚。
  进了驿站小镇客栈,吴擎远安顿好货物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写信,拿出笔墨就开始奋笔疾书。
  “吴兄弟,又在给你那位未婚夫郎写家书啊?哈哈哈,看你这样子以后肯定是个夫管严,这才出来多久你就写了多少封家书了,要真想小哥儿了,咱们就在这里多待一天,哥哥带你去解解馋,哈哈哈。。。。。。“
  江大带着兄弟们一坐下就开始热酒喝,看着吴擎远取笑。
  从石桥镇出来,一路上每到一个有驿站的地方,吴擎远就会写一封家书寄回去,同时还会去街上逛一遍,买些当地的特产一块儿寄回去,他也不嫌麻烦和驿站衙役送东西收的银子贵,乐此不疲。
  次数多了,大家也就从开始的惊讶到现在见怪不怪的拿他开玩笑了,整个商队都知道在路上能帮他们以一打十的硬汉吴兄弟是个痴情种子。
  “江哥莫要取笑我了,我想等下再出去买点东西,江哥你知道这里有什么特产吗?”
  吴擎远抬头笑着回应了一句,然后询问这个小镇的情况。
  “行行行,不笑你了,这里的特产啊,你让我想想,我好像听人说这里冬果子挺稀罕的,不过果子保存不了多久,你怕是不好寄回去啊,真要寄,这银子怕是要给不少。。。。。。“
  江大等人已习惯他每次写完信还要打听这些,知道他惦记着家里的夫郎,没有任何迟疑,想了想就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他。
  不过吴擎远点点头表示明白,却并没有说不去的话,显然没有因为他说的邮寄差费太贵而放弃,把写好的信晾干叠好揣在怀里,就照例出去闲逛买东西,准备和家书一起寄回家。
  这模样看得江大等人是又好笑又摇头,还真没见过吴兄弟这么恋家的,他们在外面跑也写家书寄东西,可真没几个这般勤快的,看来吴兄弟能放下家里和他们出来跑一趟,真的是给了很大的面子和交情啊。。。。。


第48章 甜蜜家书
  在吴擎远思念往村子寄家书的时候; 待在村子里的阿默每天也在想他。
  以前没有吴擎远的时候他照样过着日子长大,可自从认识吴擎远后; 几天不见他就觉得村里的日子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 吃饭不香了; 睡觉也不舒服了,晚上根本睡不着; 看着墙上用来计算吴擎远回来日子的正字刮痕想,吴大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不过幸好还有周哥儿时常来找他解闷; 他也要开始做自己的喜服了,还有跟着弟弟学认字,研究吴擎远留给他的绝版现代菜谱,忙碌起来他倒也不至于真的想吴擎远想得走火入魔。
  倒是村子里吴擎远走后一段时间; 隐隐冒出了一些流言。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就是议论些跑商那么危险,吴擎远这一去凶险万分,肯定回不来了; 就是回来了也肯定伤胳膊断腿了,前些年隔壁村不是就有两兄弟去跑过商嘛,结果最后一死一伤回来; 听那活着回来的弟弟说啊,那跑商的路上全是害人命的山贼。
  众人叽叽喳喳说得吴擎远好像已经出了事儿一般; 其中属周家和赵家说得最起劲儿,他们之前不是得罪了吴擎远,就是被吴擎远给整了一番的; 心里那是巴不得吴擎远死在外面不回来。
  尤其是赵家,经过那次流言的事情,面子丢了就算了,最重要的是赵海生粮店掌柜没当上不说,原本跑堂的工作都弄没了。
  赵海生没钱没背景又没关系,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再找到一分同样待遇的帮工,只能暂时回村帮家里种田。
  他的年纪也不小了,之前因为那个孙宝珠一直到现在二十四也还没成亲,现在孙宝珠不嫁他了,本村的人家又没几个愿意把姑娘嫁到赵家的,最后赵家夫妻找了媒婆好说歹说,才说上了隔壁的隔壁村一位姑娘,不过听说那姑娘不仅年纪大,脾气还有些泼辣。
  赵家夫妻爱面子又势力,一心想找个能让她们享福,又或者好拿捏的媳妇,结果最后却给儿子说了这么个亲事回来,心里当然不甘心,对吴擎远和林家是恨得不行。
  “哼,敢去跑商?果然是毛都没长齐的小子,都大半个月没消息了,恐怕早不知道在哪个荒山野岭被山贼给砍成块儿喂了野狗吧,活该!“
  吴擎远不在,这赵家夫妻的胆子就大了,哪里在闲聊,她就哪里去扎堆的咒骂。
  “赵家的你留点口德吧,人家又哪儿招你惹你了,你这样咒人家不怕短命啊。。。。。”村里有些听不下去了。
  “老娘害怕啥短命,老娘命好得很,真该担心的是林家那小哥儿吧,克死相公的小妖精!”
  赵家的一向骂人不留口德,心里恨着吴擎远和林阿默哪儿会轻易松口。
  周围闲聊的村民瞧她那咬牙切齿忌恨的模样,纷纷对视一眼散开,心里暗道以后还真是少跟赵家接触得好,这家人真是又耍阴又记仇,交不得。。。。。。。
  总之不管如何,村里人对吴擎远这事儿都不太看好。
  这些话阿默是不相信,但是听多了心里还是挺难受的,可他相信吴擎远给他说的话,他还知道吴擎远有那么神奇的保命手段,吴大哥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所以很快难过一会儿他就镇定了下来,那些流言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心一意的研究菜谱,等着学好了吴擎远表扬他。
  周哥儿和张大柱成亲后,张家人是半点都不敢怠慢,什么活都不让他干,就连他和张大柱的衣服,要不是周哥儿坚持自己来,张大娘都差点主动帮忙拿去洗了,几个妯娌也抢着帮他干活,将他当少爷一样供着。
  再加上最近还在大年,家家户户都还清闲着,他没什么事儿做也跑到林家,替着阿默烧火,帮他一起研究菜谱,两个小哥儿聊聊天,做做事儿一天就过去了。
  就在这种气氛中,吴擎远的家书也送了回来。
  “来信了来信了,阿默快出来,擎远那小子来信了。。。。。”
  驿站的衙役是骑马来的,刚到村口,碰见遇见干完活回来的林老根,就把信和包裹就直接交给了他。
  林老根不认识字,没法看信,但一听是衙役说是吴擎远寄回来的,顿时一颗替自家小哥儿担心的心放了下来,赶紧提着东西就跑回家报喜。
  “吴大哥来信了?在哪里在哪里?”
  听到报喜的声音,正在厨房做东西的阿默扔下勺子就欢喜了跑出来,周哥儿也在他后面。
  吴擎远一共寄了两封信回来,信封上写了名字,林阿默和周哥儿各一封,东西则因为害怕包裹多了弄丢,就全部装在一起的。
  两个少年拿着信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但很快两人就变成同一个表情看向林天宝。
  “天宝,你帮周哥哥念一下。。。。。“
  周哥儿不好意思,林阿默也是一样,他们俩以前一个忙着下田干活,一个忙着想办法赚钱存钱都没时间也没机会念书,才学习认字不久,很多字都还没学会,吴擎远信上的字他们就认识一点儿。
  所以这看信的差事儿就只能让全家最高学问的小大人林天宝来了。
  林天宝也是最喜欢显摆的,笑嘻嘻的接过信封就开始念了起来,第一个读的是周哥儿的信,信上的内容不复杂,就是一些亲人间的关心话,末了还交代了一下包裹里面的东西是怎么分的。
  到了阿默这里,小孩就忽然人小鬼大的笑了起来,咳嗽两声才开始念。
  “咳咳,哥,哦不对不对,是阿默:今天是正月初十,经过四天的路程我们到了第一个歇脚的驿站,这里是一个百花镇,一年四季都开满了花,现在是冬天,正盛开梅花,非常漂亮,以后带你亲自来看,包裹里有几瓶这里的特有的百花酒,用来做酒酿丸子肯定很好吃,你试试看,还有。。。。。。。。。阿默,我很快就回来了,你等我,想你。。。。。——哥,想你哟,吴哥哥他说想你喲。“
  一封其实就写着很普通情侣间的话被林天宝这小毛孩声情并茂读得别提多暧昧肉麻了,末了小孩还挤眉弄眼的打趣。
  小孩子很搞怪,院子里的人都笑了起来,就连一向严肃的林老妇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阿默则羞得不行,其实通篇家书里吴擎远也没写什么太露骨太肉麻的情话,就是一些交代行程和情侣间的关心而已,但就因为最后一句‘想你’全部变了味儿。
  红着脸说不出话,连包裹的东西都不看了,他抢过信纸就躲进屋去了,抱着信封躺在床上重新看。
  尽管他压根很多字都不认识,但却还是看得很起劲儿,暗暗下定决心要努力点跟弟弟认字,下次吴大哥写信回来不给弟弟当着大家的面念了!
  之后吴擎远在每个驿站写的家书和包裹开始陆陆续续不断的送回来。
  这动静可不小,村子里十年八年不来个外人,最近是隔三差五的就能听见马蹄声,穿着衙役服装的驿站衙差拖着包裹送到柳树村,多送几次现在只要听见马蹄声,村口的小孩就喊“林天宝,你哥夫又送家书回来啦!“
  看着林家人和周哥儿欢欢喜喜的回家看家书,还提着好多从外面捎回来的东西,村里再也没人说吴擎远不回来的话了。
  心中暗叹这林家小哥儿真是好福气呐,吴家的这才外出多久,家书寄东西捎得这么勤快,瞧瞧那些东西,都是石桥镇没有的稀罕东西,这是得多喜欢林家小哥儿啊。。。。。
  。。。。。。。。。。
  另一边,在家书捎回柳树村的时候,吴擎远一行人也继续上路。
  一路上江大等人运气很好,交换了不少东西,还没有到西斯国就已经赚了不少了。
  吴擎远运气也不错,表面上他看似没做什么,实际却对所路过的城镇有了很多了解,各地的货物风俗人情他心中都有了个数,甚至还认识结交了一些人,他每次出去买特产的时候可不只是去买特产的。
  还有路上通过江大的介绍,他还认识了不少其他商队的头儿,吴擎远全都一一交好,这些人现在或许没用,但以后总有用得着的机会,关系网就是这样慢慢建立经营起来的。
  等到二月中旬的时候,众人长途跋涉终于抵达了闻名已久的西斯国。
  如江大所说,这里盛产交易宝石、香料、皮毛制品、珊瑚象牙等等利润巨大的商品,大多由一群蓝眼睛的外国人掌握资源。
  由江大的同行商人朱金领路找卖家,吴擎远旁听谈判价格,最后朱金无法做手脚,大家以通价拿到了货物。
  吴擎远也购买了一些当地货物,并且找机会将空间里一些玻璃制品、十三香食用调料,粮食等等种子现代的东西拿出来混在里面。
  江大等人对他拿出来的玻璃制品很感兴趣,这东西像琉璃,是贵重物品,看到吴擎远竟然购买了几大箱子不由暗叹他财力雄厚。
  但却对他那些种子不感兴趣,觉得他买种子有点浪费银子,种东西要挑土地,北方的东西拿到南方不一定活,南方的东西放到西方肯定得死,所以还好心给他科普了一遍行商应该拿那些货比较赚钱,十分热心。
  吴擎远全都听着不予否置,宝石玛瑙固然值钱,但身为末世者,还有木系异能和空间的金手指,他还是更喜欢做粮食的生意,手中有粮,心头不慌嘛,他也没打算做走南闯北的行商。
  而这些玻璃制品都是他在周大牛那里打听到这个世界情况后,临时添加进空间赚钱的。
  在西斯国停留半月,货物交易顺利完成,三月初,忙碌奔波交易了半个月的众人开始启程返回。
  待在家的阿默望着墙上越来越临近的日子,脸上笑容也越来越多,将一封封家书整理好,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装宝贝的盒子里,在墙上的正字上又划了一笔。


第49章 回村
  返程的速度并不快; 江大等人主要是想从西斯国带宝石玛瑙香料等比较名贵的货物回家,这些货物即便是进货的价格也非常高; 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财力大量进货; 所以回程的路上他们还要继续交换其他货物赚钱。
  因此三月初开始返程; 一路走走停停的交易耽搁了不少时间,当众人抵达石桥镇的时候已经快四月底了; 但时间也正好,吴擎远还有将近半个月的时间准备婚礼。
  这天; 当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石桥镇外的大路上,一群风尘仆仆的商人便护着十几辆装满货物的马车进了石桥镇镇门。
  “江大哥,小弟看时间正巧; 你不如与我一同回村; 今日就与村长谈拢山货价格,顺道去小弟家吃个便饭,让小弟做个地主之谊如何?“
  终于进了石桥镇的大门; 吴擎远停下擦了擦头上的汗,又喝了口水,望着朦胧亮的天空朝同行的江大建议。
  “行; 今日我等兄弟几个就打扰兄弟你了。”
  江大爽快答应,招呼其他人先行继续上路; 自己则和几个跑商伙伴单独策马与吴擎远回村。
  奔波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终于回家了,此次跑商一行,他与江大等人交情更进两分; 江大等人自问走南闯北多年见多识广,可每次和吴擎远聊起天来却总觉得自己还是知道的太少,比起曾经单纯以游历天下了解各地风俗的吴大兄弟来说,他们真是孤陋寡闻,对其无比佩服。
  因此聊着聊着中途竟然走错了一个山道,本来可以直接走近路去隔壁镇起船的江大等人现在又要从石桥镇绕一圈了,不过也还好,就多了几里多,顺带在路过的村子收点山货粮食也不错。
  山货粮食是江大每次出来都必须购买的货物,因为他们的家乡是一个又无数大大小小岛屿组成的地界,以海物为生,内陆耕种的粮食和山货非常少,在那边是个稀罕物。
  吴擎远一听众人想买山货,当即就把这个大主顾忽悠跟着他过来了,便宜别的村子不如给自己村造福,村长高兴了,村民赚钱了,以后自己在村里的威望就不是‘外来户’这个标签了。
  “吴大哥!”
  众人一到村口,吴擎远还未进村,便先听到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惊喜大喊,定眼一看,果真是他心心念念分离了三个月的少年,知道他这几天就会回来,阿默天天都在村口等。
  心中一阵激动,他将御马的绳子扔给身边的江大,迅速跳下来跑了过去,不管不顾后面笑话他的吴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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