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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演义-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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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只怕我看见了你之后会遗憾终生!”
“贫嘴!看过之后你就知道什么叫遗憾了!嘻嘻!”
“我真的不知道是应该看呢还是不应该看——看吧,怕遗憾;不看吧,更怕遗憾,反正怎么着都是怕遗憾,索性还是看吧,免得终生遗憾或者遗憾终生。”
“你这人真是的,前怕狼后怕虎的,难道自由作家就是这副样子么?”
“哪里?自由作家可不是等闲之辈,那可是凤毛麟角地稀罕呢!”
“你就别说大话了,你可站好了,放眼瞧过来吧!”
第三章 前世情缘
“女鬼魂”的话音刚落,一位年轻貌美的小女子就出现在了阎珑鹰先生面前不远的草地上——只见她玲珑苗条的身材,一身洁白绣着浅蓝色花纹的绸缎衣裙,衣袖宽松,裙带飘逸,还笑嘻嘻地故意把一双小小的红色绣花鞋踢了踢,完全是古代女子的打扮。一头乌黑油亮的披肩秀发,一张白净滋润的瓜籽脸,两道柳叶弯眉轻挑,一双美丽黑亮的大眼睛就像两汪清澈纯净的山泉,秀气好看的鼻子下面,一张唇红齿白的小嘴微笑着……把个阎珑鹰看得目瞪口呆,一时楞在了那里。他的样子逗笑了“女鬼魂”:“你这样瞧着人家,人家怪不好意思呢!”
阎珑鹰终于回过神来:“不会是你这个漂亮的女鬼魂用美色来勾引我吧?想让我上当,好吃我的心吸我的血……就像《聊斋》里的《画皮》。”他半开玩笑地说。
“你是说我的模样是画上去的么?你这个人,真坏!不理你了!再见!”“女鬼魂”转身就要消失。
“请别误会!我相信你行了吧?你好像穿着古代女人的服装,或者是戏装。”阎珑鹰赶紧故意岔开了话题。
“说的没错,我是清代人,对于你来说,就是古代人。”
“清代人?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清代人竟然就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不是木乃伊,又不是电影电视剧,好像也不是梦境。对了!能讲一讲你的故事吗?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凭着自由作家的特殊直觉,阎珑鹰似乎发现了一个搜集素材的绝好机会。
“我是清代乾隆年间人,出生在京城一个官宦家庭。我的父亲是朝廷里的一位大臣,他是一个清官,我是他唯一的女儿。”“女鬼魂”也不见外,干脆盘腿坐在了阎珑鹰面前的毛毯上,娓娓道来:“父亲简直把我当成了掌上明珠,我的母亲去世得早,可是我父亲始终没有给我找一个后妈,怕的是她日后虐待我。”
“他真是一个纯爷们儿!啊不,他真是一位好父亲啊!应该为这样的好父亲拍案叫绝才是。”
“嘻嘻!不瞒您说,我也非常喜欢诗文,可以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烧得一手好菜,就连乾隆皇帝都喜欢我的字画呢!”
“什么?连乾隆皇帝都喜欢你……你的字画?但愿他没有喜欢上你这个人。”
“说什么呢?你好坏!”
“我坏吗?没有人喜欢上你就好!哈哈!”
“可是,一个朝廷重臣的公子喜欢上了我,可是我却非常讨厌他。”
“为什么?”
“他是一个风流成性、无恶不做的恶棍。”
“非常令人讨厌!”
“有一天,他趁我独自一人上街的时候,带着一大帮恶棍把我劫持到了一个破庙里。”
“什么?岂有此理!找挨揍的家伙!非打他个落花流水不可!后来的事情我能想象得出。”
“你能想象得出什么?”
“他们把你这个美若天仙赛过芙蓉的小姐糟蹋了呗,你一气之下就悬梁自尽了,或者喝毒药、割手腕、投大河、撞石头什么的。”
“真不愧是一个大作家,想象力就是丰富!”
“小妹过奖了!”
“可是,你所想象的完全错了。”
“是吗?错了么?难道就在那个紧要关头,有一位年轻英俊、武功高强的大侠破门而入,三下五除二,轻而易举地就把那些恶棍们都杀死了,把你救了出来?”
“没白夸!这回你想象的对了!你真是太有才了!”
“连这句流行语你都知道,后来的事情我能想象得出。”
“你又能想象得出什么?”
“后来,你就厚着脸皮以身相许,和那个年轻英俊的大侠成婚了呗,从此白头偕老、天长地久喽!”
“坏坏坏!这次你又错了。”
“是吗?错了么?难道你们互相寒暄几句,就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吗?有这么简单的事情?”
“是的!他说他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布衣侠客,配不上我的。”
“他小子是表面谦虚,内心一百个乐意。”
“他认为我是一个官宦家的大小姐,应该享受荣华富贵。”
“谁都会说这样的话,你应该回答他说,你不图什么荣华富贵,就喜欢他一个人了。或者你说,将来让他也到朝廷里当一个大将军,因为凭他小子的绝世武功,还有你老爸的尊贵地位,一定可以做到这些的。”
“好像你当时在一旁偷听似的,我就是这么说的!你真是太……”
“可是他小子还是拒绝了你的爱,真是大傻瓜一个!”
“我对他说,我要等他一辈子,今生不能做夫妻,来世再做!”
“你好痴情,好傻瓜蛋!只恨那小子是一个榆木疙瘩——不开窍儿哟!对了!那小子叫什么名字?”
“其实你是知道的。”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知道那位大侠……那小子的名字呢,我可想象不出他的名字,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也不可能认识他。”
“可是,你和他是那么地熟识,而且,他的名字还是你给起的呢。”
“会有这等事情?我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对了!开什么玩笑?我和他小子根本就不是一个朝代的人,怎么可能认识他呢?更谈不上给他起名字了,你真会编故事,我怀疑你也是自由作家!女自由作家!”
“如果我说出他的名字来,你就傻眼了!嘻嘻!”
“绝对不会!你可不要说出个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来。”
“他叫东郭神鸢!”
“东……天啊!这不是我的艺名吗?”
“不错!他就是你,确切地说,是你的前世。”
“我就是那小……那位大侠吗?我怎么不知道呢?”
“谁会知道自己的前世呢?除非我们鬼魂。”
“哦!看来还是做鬼魂好!”
“可是我却喜欢做人类,快乐地生活在人世间该有多好!”
“我又差点儿忘记你是鬼魂了!后来呢?”
“后来么,你就把我送到了的家里。我的父亲非常感谢你,给了你一本他最心爱的武功秘籍《九阴真经》。”
“什么?他想让我走火入魔吗?你父亲真小气,就用一本书打发了我吗?要知道,我救了他的掌上明珠哟。真是的!他应该给了我许多金银珠宝,再加上他的宝贝女儿。嘿嘿!”
“我父亲两袖清风,哪有什么金银珠宝?他老人家只有我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对嘛!把他的宝贝女儿许配给我嘛,这样才合情合理!嘿嘿!”
“可是,你却拒绝了我父亲。”
“是吗?我拒绝了吗?我真的拒绝了吗?嗨哟喂!我怎么那么傻哟!大傻子一个!后来呢?”
“后来,你一去就无有音信,我整天想念着你,就一病不起,抑郁而逝。”
“什么?你抑郁而逝了?都是我害了你,我真傻!自命不凡的家伙!我装什么清高?我以为自己是谁?拿破仑?还是林依伦?刘德华?还是任达华?成龙?还是李小龙?李修贤?还是林俊贤?蔡国庆?还是西门庆……啊不,孙国庆?后来呢?”
“嘻嘻!没有后来了,只有现在!”
“现在?一晃到了现在?你就找我来了?”
“正是!我在观音菩萨那里探听到了你的一切,就万里迢迢地来到这里和你会面了。”
“弄得跟神话一样,还有观音菩萨呢!”
“你以为我们不是在神话里么?不管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的,终于让我找到了你!”
4
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阎珑鹰先生的想象,他怎么也想象不到事情会是这个样子的——自己的前世竟然是这位女鬼魂的心上人,怪不得女鬼魂找上了门呢!
“真让我感动!一个痴情的美女子!现在,我可不会犯傻了,我要把握机会,和你成婚……可是,你是鬼魂,而我是人类,怎么是好?况且,我现在已经有了老婆,尽管她是一个对我凶巴巴事儿妈似的刁婆子。”阎珑鹰皱着眉头地说。
“你的老婆对你很凶么?”
“可不!母夜叉一般!不过,我可不怕她,我不和他一般见识,我要发展我自己,他日我成功了,一切就会好起来的!”
“我理解你的心情,一个不成功的男人,是不会得到女人的垂青的,即使是其他的人,也不会看好他。”
“你真是冰雪聪明,我一定要成功,只有成功,才是我的理想。”
“于是你就立志当了作家!”
“是的!确切地说,是自由作家,不但作家,而且自由,懂得自由的意义吗?”
“怎么不懂?‘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为了自由,连生命和爱情都舍得呢!”
“那是说为了别人的自由!不过这自由确实珍贵啊!所以我喜欢在作家前面加上自由。可是,在爱情上,我可不能自由化,见一个爱一个,成何体统?我总不能和老婆离婚吧?”
“我不管,你自己看着办吧。”“女鬼魂”任起性子来。
“我总不能死掉也变成个鬼魂吧?你没听说过吗?活着就是胜利!谁愿意白白死掉呢?况且,我还要创基尼斯世界长寿纪录呢。对了!有办法了!你可以转世投胎嘛,然后,咱们再成婚,哈哈!这真是一个好创意!就这么办了!”
“可是,我们的年龄会差许多许多。”
“可不是嘛!起码差四十多岁,啊不!差五十多岁呢。那……你就借尸还魂吧,不过,一定要找一个年轻漂亮的。”
“嗯!”
“还要抓紧时间哟!”
“嗯!”
“对了!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大呢。”
“你真的不记得这些了么?”
“我到哪里记得去哟?我把你简直忘得一干二净了,看来我的记忆力并不怎么样啊。”
“我就说你的记忆力不怎么样嘛,还出类拔萃呢!嘻嘻!我姓李,名若婵,年方十八岁。”
“李若婵,好听的名字!十八岁,美妙的年龄!”
“我永远十八岁了,你不喜欢我这样么?”
“喜欢是喜欢,可是,到时候我就会和那个刁婆子离婚,真麻烦!”
“为什么会离婚?”
“不离婚怎么和你成亲?那不犯了重婚罪吗?”
“什么重婚罪?我愿意做你的二房。”
“那可不行!绝对不行!”
“为什么不行呢?”
“你以为现在是清代吗?一个男人可以娶八百个老婆。现在是一夫一妻制,尽管有那么多的男人偷偷地在外面包二奶三奶的,极其不道德,真让人恶心!”
“哦!我忘记这不是我们清代了。那你就离婚吧!”
“你好像第三者插足了!”
“什么叫第三者插足啊?”
“就是……就是那个……反正没有你,我怎么着也不会离婚,是你把我们弄离婚了。”
“什么我们你们的?我们才是真正的夫妻呢,反正我非你不嫁了。”
“真是乱了套!怎么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我认为我还是在梦境中呢,梦境总是离奇得很,一定是这样!”
“我不是对你说了吗?这根本不是在梦境里,这是真实的,你就是不肯相信,要怎么样你才肯相信呢?”
“我好像又半信半疑了,但愿我不要完全相信。”
“信不信由你好了,那我就去借尸还魂,你可要等着我哟。”
“慢!恐怕也不行,你一还了魂,就会把以前的事情都给忘掉了,就像我一样。”
“那可怎么办呢?”
“我一时也没了创意。噢!有办法了!”
“什么好主意?快说说。”
“让我把我们今天所发生的一切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然后在一家最好的原创文学网站上发表,并且还要发表到自己的博客上,到时候我们各自上网的时候,无意中就读到了这篇文字,就一下子想起了我们的一切,就……嘿嘿!”
“真是一个好主意!是一个短篇惊险奇幻恐怖神话小说的素材。你真棒!”
“惊险么倒不怎么惊险,恐怖么也不怎么恐怖,反正能够得上一篇构思不错的短篇小说,说不定还能拿个什么文学大奖呢。哈哈!”
……
阎珑鹰先生和李若婵小姐依依不舍地分了手,一个去写他的短篇惊险奇幻恐怖神话小说,一个去寻找机会借尸还魂。真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再续前缘?但愿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然而,谁会把一篇惊险奇幻恐怖神话小说当真呢?
第一章 夜半惊魂
俗话说:“没有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与之相反,有了亏心事,才怕鬼叫门呢!至于什么叫作“亏心事”,这就需要用文明和道德的规矩来仔细衡量了。所谓“邪不胜正”、“脚正不怕鞋歪”,亏心事就是“邪”和“鞋歪”的象征和表征。这篇故事里的主人公之一王大爷就属于前者,老人家一辈子从来不做什么亏心事,一身浩然正气,自然不怕什么鬼叫门,并且后福重重;而孙大嫂则属于后者,一旦做了亏心事,自然害怕鬼叫门,因此整天提心吊胆、寝食难安,最终神经错乱、疯魔狂癫……
这是分别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两桩离奇的故事——
后来者居上,先讲孙大嫂的故事吧。
孙大嫂名叫李红利,今年三十七岁,人长得还算可以,起码五官端正,不缺胳膊不少腿的。这样的外貌描写,似乎不算礼貌了些,似乎浮皮潦草敷衍了事了些,尽管描写外貌对于人物形象有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在这里描写孙大嫂长得什么模样,似乎是多此一举了,一个人的外貌,那终归是表面的东西,一个人,要看她的思想是高尚还是渺小,要看她的心灵是纯洁还是险恶,这才是一个人的本质意义。
言归正传,孙大嫂早年离了婚,带着八岁的儿子下嫁到了辽宁省锦州市锦县的一个小村子,和一个名叫孙凯的青年农民结了婚。这个孙凯也是离了婚的,有一个十三岁的女儿归他抚养,名叫孙小影。
就在孙大嫂和孙凯结婚后的第二天,孙凯不幸在一次车祸中丧了命,那个肇事的车主还算聪明,主动投案自首,甘愿承担责任。不过前后还是赔偿了孙凯十一万元,孙大嫂嫌钱少,死活不答应,先后无数次到那个肇事的车主家闹腾,不是自焚啊就是自刎,不是撞头啊就是上吊,不是卧轨啊就是喝药,总之是变着花样地自杀玩儿,其实她怎么会轻易舍得自己年轻的生命呢?她还没有活够呢!这么做,无非是吓唬吓唬他们罢了。车主家人怕她脑袋一热真的自杀,没有办法,又筹集了两万元钱交给了孙大嫂,并立下了两张字据,世界这才算消停下来。
孙凯是在医院里经过抢救无效死亡的,他临死前脑袋还算清醒,知道自己已经不行了,于是便要求别人代笔,写下了一份遗书,把那些用命换来的钱平均分成了两份,一份给了女儿孙小影,一份给了孙大嫂。按理说这样的分配是再合理不过了,孙凯上无父母,下只有女儿孙小影唯一的后代,念在孙大嫂和他结婚两天,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两日夫妻呢?于是也给了孙大嫂一半遗产,他殊不知自己这么做却断送了女儿的性命。
孙大嫂是一个不知道满足的人,用另外一句意思差不多的话说,是一个贪婪的人,你给她衬衫,她还要裤子;你给她牙刷,她还要牙膏;你给她稻糠,她还要大米……总之是欲海难填贪婪成性。孙凯临死前的这个做法让她这个气呀,心里说话:“怎么不把这些钱都给我呢?竟然给了那个小妮子一半,这个早不死的,简直不把我当老婆,还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宝贝。哼!等着瞧!让她好看!”孙大嫂的后槽牙咬得“咯吱咯吱”作响,就像嚼着一口没有煮熟的牛皮一样。孙凯死后,孙大嫂回到家里白天晚上脑袋都没有清闲着,绞尽了脑汁算计孙小影那份儿钱,想办法独吞全部遗产。怎奈孙凯那份遗书已经公了证,具有了法律效力。孙大嫂一时竟拿不出什么好办法来。于是,她便把气都撒在了孙小影的身上,平日里简直把孙小影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不是打就是骂,要么不给穿衣就是不给吃饭。几个月后,孙大嫂更加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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