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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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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军若是想娶妻安家,也可就近在庄子上建造房屋。”
“王妃所言极是!”众人见王爷都同意了,哪里还有反对的,再说了,白春笙这么安排,其实对他们来说是好事,那些隐居在山里的山民们,如果知道连外面来的奴隶都能变成有户籍的平民,还在山下生活得很好的话,说不定愿意下山定居的会更多。
安排好了那些新居民,时间也很晚了,猫爷见他一整日几乎都没有休息,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这会儿见众人都聊得差不多了,直接宣布散会,带着他家河蚌回去歇息去了。
第139章
白春笙却兴奋得有些睡不着; 想起放在仓库里的那些魔鬼椒; 大半夜的,楞是让人捞了些大虾出来; 说是要做一道新菜给猫爷尝尝。
没有鸡翅中做变态辣鸡翅; 变态辣海虾也不错啊!等他抽空再去抓些螃蟹; 做一锅香辣蟹,那才好吃呢~
王鲲风见他大半夜的睡不着要吃什么变态辣,这个菜式一听就非常残忍; 对菊花很不友好的样子,默默招手; 让属下去找毛大夫要些清凉下火的药茶; 再预备些预防痔疮的膏药; 也不知道他家河蚌到底是怎么想的,明明身子骨不好; 不能吃太过刺激性的东西,偏喜欢吃辣的酸的臭的; 前面两种还好点; 后面一种他真的是无法理解了; 故意腌臭了的鱼; 闻着就吃不下去了。
也是白春笙嘴馋; 上次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吃以前奶奶做的臭腌鱼,就是将个头不大的小黄鱼故意腌到带一点臭味,然后拿稻草烟熏一下; 熏到两面金黄,用蒜瓣、姜末、干辣椒等蒸着吃,带一点臭味,夏天吃着特别下饭!
猫爷却受不了这种好像腐烂的鱼肉带来的怪异味道,每次他蒸臭腌鱼的时候都退避三舍。
这一次又要做什么变态辣海虾,幸亏这些海虾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要是活生生地被丢到那个变态辣里面去,怕是跟下地狱的感觉也没什么差别了吧?
白春笙也是太久没有吃过变态辣了,想当年他们一帮拆二代去打卡变态辣鸡翅,同行七个人,过半得了痔疮,不过,那又如何?青春就是要燥起来啊!现在想想虽然那时候挺中二的,不过,那段过往却是他两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快乐。
想到上辈子,他们家刚发财那会儿,一帮同村的拆二代们真的是中二的不行,那一辈的老人也没有教养孩子的经验,觉得对自家孩子好的唯一表达方式就是给钱,拆迁前他们每天能有五毛钱零花就乐得不行,几个人凑在一起买不同口味的干脆面换着吃都很开心,拆迁后家里每天都要给他们五块钱零花,不够了去找爷爷奶奶要,有的宠孩子的,十块五十的偷偷往大孙子书包里塞都是有的。
有了钱,这帮臭小子们也不混来,几乎都拿去吃掉了,那时候也没什么升学压力,一帮混小子们揣着爷爷奶奶给的零嘴钱,坐着可以刷学生卡的公交车,从城东吃到城西,哪里的烤红薯是沙瓤的,哪里的烤玉米最香,哪家的烤肠臭豆腐最正宗,哪条路上的炸串串和凉皮最好吃……几乎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白春笙决定,就为了今后他的孩子们可以揣着银子从城东吃到城西,他也要努力把鱼街和平海镇,打造成一个汇集后世各种小吃美食的大型美食城!
将大虾洗干净去掉虾线,头部剪掉一半,魔鬼椒对半切开,放到石臼里,和盐巴、蒜瓣、姜片一起捣碎,其实剁碎更好,但是魔鬼椒的味道……呵呵!他还是不要刺激他家猫爷敏感的鼻子了。
饶是如此,石臼里捣碎的魔鬼椒还是飘出了一丝极其可怕的辣味,猫爷强行忍耐了片刻,终于抵挡不住魔鬼椒的可怕,打了几个巨大的喷嚏,铁青着脸离开了厨房,爱情或许可以战胜一切,但绝对战胜不了打喷嚏的欲望。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事实。
白春笙已经提前用棉布堵住了鼻孔,即便如此,捣碎那些魔鬼椒也是用尽了洪荒之力,这些野生的魔鬼椒,闻着味道比他们从前吃的那种更加可怕,商秋芦想到用这些魔鬼椒的汁液做生化武器,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这玩意儿若是喷到眼睛里……啧!那画面太美他不敢想!
默默给未来的敌人们点了一排蜡,白春笙小心翼翼地用一个长柄调羹将里面捣碎的调味料慢慢拨出来,均匀地和备好的大虾搅拌在一起,还没开始烤呢,光是闻着味道就十分酸爽了,白春笙感觉自己菊花已经隐隐有些不好了……
不过,真的猛士,敢于直面变态辣的挑衅!河蚌精憋着眼泪,匆匆将手掌大的海虾腌了起来,狼狈地逃出了充斥着魔鬼椒刺鼻味道的厨房……
腌制大虾也要一盏茶的功夫,他还是等一会儿再来烤虾吧。
先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猫爷就站在厨房外面的槐树下看着他。
因为他家河蚌喜欢吃槐树花,所以,猫爷每次打下新的城市,都会命人在城里种植许多槐树,槐树长大很快,没几年就会长成大树,每年暖季都会开出白色的甜滋滋的槐树花,这样,他家河蚌无论到了哪里,就都能吃到槐树花了。
这棵槐树刚栽下去还不到两年,树干只有胳膊大小,猫爷靠在树干上,结实的身体将树干压得有些弯,好像一根有弹性的拐杖一样。
“阿嚏!”河蚌精看到自家猫爷,本来想打个招呼,没想到一张嘴就是一个巨大的喷嚏,伴随着喷嚏一起下来的,还有两条清鼻涕,白皙的鼻头红彤彤的,漂亮的眼睛已经变成了兔子眼,看着就好像被人欺负了一样。
猫爷却毫无同情心地笑了。
“笑什么笑?等下大虾腌好了,咱们一起去烤,早点吃完回去睡觉。”河蚌精不怀好意地凑到他身上蹭了蹭,将鼻涕蹭在他胸前的衣服上。
猫爷笑不出来了。
那魔鬼椒光是捣碎了就那般可怕,他简直难以想象放在炭火上烘烤会是怎样令人绝望的画面……
仔细考虑了一下,猫爷一脸严肃地对自家河蚌说:“这魔鬼椒如此新奇,家里人都不曾吃过,不如我去将大伙儿都喊过来,天色已晚,不好多吃,一人一个虾子,尝尝味道就算了吧?若是喜欢吃的,明日让他们自己去烤就是了。”
难得猫爷这么关心家里人的口福,以前白春笙做海鲜的时候,可从来都没见他主动邀请其他人一起分享的。
猫爷行动力强大,很快就把家里人都叫过来了,听说是白春笙亲手做的新菜式,大伙儿都很感兴趣,同样的食材,白春笙总是能做出很多新奇的口味,信誉良好,所有人都没想到,猫爷这么大方地请他们一起分享白春笙亲手做的菜这件事,本身就透着一股怪异。
不过,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再想离开也不可能了,因为白春笙已经命人将烧烤的东西都搬出来了,腌制好的大虾也用竹签子串起来了,看到他们都来了,立刻热情地邀请大家一起吃烤大虾。
空气里可怕的刺鼻辣味,莫名给人带来一股不祥的预感……
几个在厨房帮忙串大虾的厨子已经涕泪横流,跑下去拿清水洗脸去了。
“这就是商秋芦带回来的魔鬼椒?”对新菜式最有尝试欲望的鱼鳞皇叔强忍着打喷嚏的冲动,指了指外面沾了许多辣椒末的大虾。
“是啊,这可是好东西呢,这片大陆最辣的辣椒!没想到秋芦竟然找到了,这大虾已经腌好了,只要烤熟了就能吃了。”白春笙担心他们跑掉,不由分说地给每个人手里塞了两串大虾,让他们自己烤。
大家这才知道自己被猫爷给坑了,一脸愤怒地瞪了他一眼,猫爷不为所动地从袖子里取出帕子,刺啦一声撕开,将破碎的帕子团成团,塞住鼻子,面不改色地拿着大虾烤串,放到了炭火上。
伴随着刺啦刺啦的声音,炭火灼烧着大虾上的辣椒末,院子里简直跟被投放了催泪瓦斯似的,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辣味。
鱼鳞皇叔看着已经熟了一半的大虾,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落荒而逃……大虾什么的,以后还有吃的机会,若是被熏死了,他跟赫连剩下的那些银子可就便宜别人了。
陆续有撑不住的人逃了出去,最后剩下的,有白家爹爹这样不忍心看儿子一个人吃苦的,也有猫爷这样倔强不肯在老丈人面前丢脸的,最终,所有人还是坚强地挺到了大虾烤熟的时候。
可是,真的要吃吗?
看着烤得香喷喷、红彤彤的大虾,现场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呵呵,要不我先尝尝?”尽管味道非常辣,但是白春笙已经被勾起了曾经吃变态辣鸡翅的回忆,拿起一根烤好的大虾,吹了吹,一口咬了下去。
猫爷担心地看着他。右手不由自主地伸向怀中,那里有毛大夫特意给的急救药丸,一旦他家河蚌吃了这魔鬼椒过敏了,吃下药丸,好歹能克制一下。
面不改色地吃掉了一整个变态辣虾,河蚌精笑眯眯地邀请其他人一起吃:“都趁热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这玩意儿就闻着呛人,其实入口还好的。”
众人将信将疑地拿起了烤好的大虾。
半盏茶之后——
“啊啊啊水!我要喝水!”
“来不及了,茶太烫!直接喝凉水吧!”
“嫂纸,我的嘴巴好像肿了,呜呜呜~”
好奇心害死猫。
这下,大猫们真的被自己那旺盛的好奇心给害死了。
魔鬼椒威力惊人,代价就是第二天,所有头天晚上吃过变态辣烤虾的人,都光荣地从毛大夫手里拿到了一份他根据河蚌的要求山寨的马应龙……
第140章
三天的集会过后; 鱼街却没有像大家预想中的那样恢复平静; 虽然来往的人群比集会的时候少了些,但依然很热闹; 一打听才知道; 原来; 附近住在更偏远山林里的山民们,得知这里有一处集市,可以交换变卖自己得到的猎物和皮毛的时候; 居然以部落为单位,集体“赶集”来了; 大约是因为山里人难得出门一趟; 那些山民们带了许多东西出来; 希望交换一些盐巴、布匹、粮食之类的回去,结果来了之后才发现; 这里的东西简直多到他们无法想象,大捆的海带晒干了; 三斤为一捆; 只需要一张竹鼠皮就能换到; 近海捕捞的海鱼腌制晒干; 一只野山鸡可以换取五条……
口口相传之下; 平海镇的鱼街越来越有名,陆盏非常精明,见此干脆又让人在鱼街往里面的位置里清理出了一片椰子林,划分出了一些摊位; 宣布只要在城门口登记一下,确定是有户籍之人,就可以免费在这里摆摊,摊位先到先得。
这下子,哪怕是住在深山的人都知道,要进城摆摊,得先去衙门办理户籍了。反正办理户籍又不要钱,而且现在买盐巴也要户籍册子,山民们再一次发挥口口相传的自来水作用,通知家里的亲戚赶紧过来办户籍,平海镇的在册人口,没多久便突破了五千大关。
别看五千人在现代社会还不够一个社区的人数,在半岛区域,谁的手底下能收拢五千人数,就算是一个不小的领主了。
其他县城和镇子看得十分眼热,只可惜他们没有鱼街这样繁华的集镇可供土著们集会交换物资,也没有陆盏这么狡猾,竟然想到用不花一文钱的摊位来吸引山民们主动去办理户籍,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附近隐居的部落都一网打尽,变成了平海镇辖区的居民了……
白春笙已经可以预想到陆盏同学升官的那一天了。
这么有才华有本事的亲民官,他家猫爷才不会放过呢。
果然!不到一年,王鲲风便不顾官员提拔程序,直接大手一挥,让陆盏调任新建的海晏城,担任这座新城池的第一任郡守。
他们现在还没有探查清楚这片大陆所有的势力范围,暂时不方便立国吸引各方势力注意,所以,依旧还是沿袭从前所居住的那片大陆的官制,在半岛区域设置了三个郡、十二个县,分别设置郡守和县令,方便管理。
陆同学火箭提拔的速度,也刺激了其他县级官员,尤其是当初还比陆同学高半个级别的崔应同学,至今还是新城县令,虽说因为王府别院一直在新城没搬迁,新城的政治地位比别的县城更卓越一些,但是,正所谓不想当郡守的县令不是好县令,崔同学发愤图强,不能在人口上有所突破,他就从粮食产量上找突破!
崔同学虽然在计谋上不如陆同学,但架不住人家有外挂,距离王府别院近就是这点好,可以经常去请教王妃,说到吃,素来爱吃、会吃,甚至不惜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四处挖掘新食材的王妃可是最有发言权的。
果然!在白春笙这个吃货的指点下,崔应和他的智囊团想出了许多新政策,鼓励辖区的百姓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什么“种得越多官府收的赋税点就越少”啦,什么“全村粮食总产量最高的人家,年底可以额外得到一条不少于一百斤的海鱼作为奖励”啦,总之,在崔应和他的智囊团忽悠下,本县的土著们也不去打猎了,也无心打架了,每天沉迷开垦荒地,反正良种都是官府赊给他们的,等到收获的季节再还回去就好了。
而随着粮食越来越多,货币的概念,终于被他们推行出去了。尤其是山民们,山里路远,携带大批粮食猎物交换物资实在是不方便,有了官府印发的钱币就好多了。
白春笙他们攒了那么久的金银矿,终于派上了用场,掺杂了特殊成分金属的金币、银币和不同面值的金属货币,开始在各大城池流通,兑换也非常方便,尤其是对于家里收获了大批粮食的老百姓来说,这么一大批粮食,交换物资不太现实,存在家里又容易发霉变质,索性换成钱币,可以拿来买东西,也可以存起来以后用。虽然在一些偏远地区,少量的交易还是以物换物,但是,对于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来说,他们已经慢慢习惯了使用各种面值的货币。
在这期间,商秋芦接到了新的任务,又带着他的船队,沿着海岸线往这片大陆的南方探险去了,海上的风浪,让他逐渐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变得愈发威严沉稳,作为明面上王妃娘家的外管事,商秋芦是许多丈母娘眼中的金龟婿人选,只可惜,他好像并无意于成亲,一年中倒有大半年在海上漂泊着。
阿姌终于还是成亲了。陆盏这个厚脸皮的,自从升任郡守之后,心里也有了些底气,竟然大喇喇地学着本地的土著,在一次集会上拦住阿姌唱起了求亲的山歌,气得猫爷差点挠死他。
只可惜,女大不中留,阿姌也很是中意陆盏这个上进聪明又俊秀的郎君,有乳娘在一边劝着,猫爷只能捏着鼻子将最疼爱的妹妹给嫁出去了。
三郎却和在鱼街做买卖的鲛人家的大公子看对眼了。猫妖和鲛人,一听就是很不科学的一对,但是,谁让爱情这玩意儿,本身就是很不科学的存在呢?
猫爷本以为嫁了妹妹之后,起码弟弟还留在家里,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要给自家弟弟操持婚事,一时间气得看谁都想挠一爪子。正好这时候有个不长眼的大领主,仗着自己手底下也有一群厉害的妖族,竟然想趁着收获的季节打劫他们的粮仓,不幸碰到了猫爷正处于狂躁期,直接出动大军灭了丫的,结果就是那大领主偷鸡不成蚀把米,倒是把自己的地盘搭进去了。
至此,短短数年之内,他家猫爷的地盘已经延伸到了这片大陆往北七百里、往南六百多里、往西三百多里的纵深,只需再沉淀数年,攒够了打一场大仗的军粮和军队,就可以彻底统一这片大陆了。
而就在这时,默默攒足了力量的白珒小盆友,也进入了即将化形的关键时期。
夫夫俩顿时无心公务,将手里的事情匆匆交代给下面的人,亲自回新城等待自家小儿化形。
其实,无论是王鲲风还是白春笙,这些年内心未尝没有些遗憾的,自从那个落胎的孩子之后,夫夫俩无论多努力,再也没有怀过第二个孩子,白家两位爹爹都替他们着急,甚至连拜送子娘娘的法子都想过了,只可惜没有一个奏效的。
“可能缘分还没到吧,爹爹生下你们四个,不也是花了将近两百年吗?”王鲲风安慰他。
“我倒是不着急,原本我也没想过,咱们俩在一起能有孩子,珒儿能出生,真的是老天爷送给咱们最大的惊喜了,我从前听人说,越是想要孩子,反倒不容易怀上,不如咱们就顺其自然好了,说不定放松下来,反倒是有了。”
“是我对不起你,若是我不当皇帝的话,咱们哪怕没有孩子呢……”王鲲风愧疚道。即便他现在还未登基,也能想象得到今后会遇到些什么,就像他的父亲那样。
“实在不行我们就……”白春笙有些心塞地看着他,“离婚”两个字却是怎么都说不出口。
他舍不得。
王鲲风又何尝舍得?
“你胡思乱想什么呢?”王鲲风楞了一下,哭笑不得地将白春笙拥入怀中,“即便没有律法,咱们中间也绝不会有第三人的,难道你还不信我?”
“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觉得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太可怜了,有几个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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