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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丧尸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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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说话,而是继续满脸怒意的看向爱兰德,不过由其眼眸中一闪而过的光亮,可以看出这位年轻的驱魔士在犹豫。
    “嗯~~~~,不敢吗?”
    “敢,为什么不敢,我有什么不敢的!!!!”毕竟年青,到底被爱兰德给激怒,这位年轻的驱魔士冷笑道。
    “嘛,既然敢,那就跟我去看一看,看一看我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吧!”有如恶魔的私语,爱兰德声音低沉道,他的唇边随之也勾起一抹带有一丝愉悦,又带有一丝恶意的笑容。
    而后,又看了一眼陶西格的‘尸体’后,爱兰德这才转身向森林外走去。
    这么久都没有转变,想必taussig阁下同那些失败品一样,是不会再转变了。
    真是可惜了。
    因走的迅速,爱兰德与那位年轻的驱魔理所当然的也就没有发现,陶西格埋于冰雪下微动的手指。
    由白日到黑夜又由黑夜到白日,日升日落,已成为这片森林永恒不变的景色。
    几日前的大雪,让大地与森林再次被雪白所覆盖,因没有行人的关系,被风吐平的雪面上不见任何痕迹。
    嗷呜~~~~~
    一声狼嚎由远而近传入过来,雪停后饥肠辘辘的野兽们终于出来觅食了。
    悉悉索索。
    不但那些食肉的野兽们出来觅食,就连那些食草的动物也出来觅食了。
    而这正是猛兽们最希望的。
    跑得飞快,如精灵般身形轻灵,飞快穿于树林间的小鹿,此时却显得那般慌不择路。
    它的确需要害怕,甚至害怕的慌不择路,因为它的身后坠了许多眼露垂涎之意的饿狼。
    嚎叫着前行,团队的合作让这群饿狼很快便追上小鹿,毫不留情的撕咬与扑抓,让小鹿很快成为这群饥肠辘辘饿狼腹中的美食。
    优胜劣汰,弱肉强食,这是大自然最基本的规则,所以我们无需厌恶狼群,也无需可怜那被其吞吃入腹的小鹿。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事事难料。
    谁承想本在食物琏顶层的狼群,竟在转眼间成为它人的猎物。
    狼群不是人类,它们不会细心的处理好猎物,只等猎物烤熟后再吃掉,生性喜欢生吞活剥的它们,吃起猎物来可谓是血腥遍地,随着它们豪迈的吃相,平整无痕的雪面也随之被鲜血染红。
    不断渗入雪下,这甜美的血腥味,不但染红大地,也终唤醒沉睡于雪下的那凶猛之物。
    猛然由雪下伸出,好似凭空而出的手掌,刚一伸出便迅速的向狼群抓去,伴随着这只手掌的伸出,一抹身影也随之由雪下蹿起。
    宛若刚刚捕捉小鹿的狼群,凶悍而至的身影,引起狼群一阵骚动,因不知这是何物,狼群虽骚动却并没有马上离开,它们的迟疑也让它们很快便丧失逃走之机。
    如饿虎扑食般向狼群扑去,又如饿狼扑羊般逮住即食,往日里凶狠非常的狼群,此时竟如待宰羔羊般毫无还手之力。
    与狼群食鹿没有任何不同,这血腥四溢的吃法,让往日里处于食物琏顶端的狼群,也不由的感到胆寒起来,它们不是没想到反击,但怎奈反击的那些狼全部成为这只怪物的口下之食。
    狼既然有思想,那么它就会害怕,几次反击不成,反而成其口下之食后,做为狼群之首的狼王仰天嚎叫起来,伴随着它嚎叫,刚刚还在勇猛攻击的狼群,竟不约而同的转身向森林深处跑去,不过可惜的是,它们的退避没有让对方罢手,反而引对方迅速向森林深处追去。

☆、第三十四章

星辰变幻,斗转星移,太阳日日升起日日落下,可不管它升起多少回又落下多少回,无法为密林深处带来任何变化。
    虽已是初春,可地面上的雪迹却仍未退去,隐隐探出头来的小草与枝叶,为这密林深处带来一抹春意。
    可此地哪怕春意再浓,也无法掩去那遍地的白骨,与腐叶交杂在一起的白骨,为这密林深处带来一抹死寂、危险与恐怖。
    往常里沉寂哪怕小动物也不去腐叶堆,今日竟动了动,伴随着腐叶的剥落,一抹身影随之由腐叶堆内坐起,用手捂住半张脸的他,就这样垂目沉思起来。
    这里是哪里?
    森林?
    他为什么会在森林中?
    对了,他所处的镇子失火了。
    安置区不能再呆下去了。
    他与……
    与谁?
    噢,他想起来了,是与爱兰德离开安置区……
    爱兰德,爱兰德,爱兰德………
    爱兰德杀了他?
    是的,爱兰德杀了他。
    为躲避那个怪人的追杀,身为吸血鬼的爱兰德杀了他。
    没错,就是吸血鬼。
    像人而吸食鲜血的东西还能有什么,只有吸血鬼,吸血鬼,吸血鬼!!!
    吸血鬼这种传说中的生物竟然真的存在?
    这里果然不是他曾经所在那个世界的古代吗?
    那么追击他们的那个人也不是什么怪人了。
    教士。
    击杀吸血鬼。
    驱魔师吗?
    驱魔师与吸血鬼。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这不是他的世界。
    这是异世。
    一个吸血鬼与驱魔师并存的异世。
    ………
    …………
    ……………
    异世啊!
    吸血鬼。
    呵。
    那人竟然是吸血鬼。
    所以说,他救了一个吸血鬼?
    一个把自己伪装成人类,伪装成小兔子的吸血鬼?
    回想起爱兰德吸他血前性格的转变,陶西格再次轻笑出声。
    他果然是太嫩了。
    所以他死的不亏。
    缓缓由腐叶堆内站起,陶西格刚想拍打衣服上的落叶与尘土,便因衣裤上大量陈旧的血迹而顿住手指。
    放目看向四周,很容易便找到大量散落于地的白骨,陶西格微挑眉角。
    这是他吃的?
    是了,被吸干血液的他死去后,怎么可能不暴走。
    不知暴走后的他有没有吃人,如果吃人那就糟了呢!
    说是糟却没有任何惊惶之意,甚至连吃人后的自我厌恶都没有,陶西格若有所思的微眯起眼睛。
    如果他所见不错,爱兰德的实力应该不如那位驱魔师才对。
    回想起爱兰德被驱魔师追杀时的狼狈,陶西格默默的在心中点了点头。
    不是假装,而是真的很狼狈,爱兰德的实力的确不如那位驱魔师。
    不知喝过他的血后,爱兰德的实力会不会强过那位驱魔师。
    没吸血前的爱兰德要弱于那位驱魔师,那位驱魔师要弱于他,也就是说,身为丧尸王的他,要强过爱兰德这个等级的吸血鬼。
    对了,那位驱魔师说爱兰德是那个等级的吸血鬼来着?
    伯爵级?
    侯爵级?
    公爵级?
    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会强过这三个等级的吸血鬼?
    不知在这三个等级之上,还有没有其它更高的等级,但就目前来看,他的实力应该处于中高之上才对。
    即便对吸血鬼的等级不熟悉,也可以看出,这三个等级应该处于中高之位,陶西格或多或少的估算出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实力。
    至于有此实力,他为什么还被爱兰德给吸干了。
    他只能说,他真的是太大意了。
    可是谁又能想到,那个如天使般可爱的男孩子,竟是个吸血鬼呢?
    想到这里,摸向自己的脖子,陶西格虽没在脖子上摸到吸血鬼的牙痕,却对爱兰德附于此处吸食他鲜血的感觉记忆犹新。
    话说,他不是丧尸吗?
    丧尸有血?
    ………,以前没有留意,现在想来………
    难道是因为他是丧尸王的关系?
    在未穿越之前,他们这些丧尸王的确很像人类了。
    但哪怕再像也只是像而不是是吧!
    可是现在他除了不死,力量与速度比人类优秀外,啊,对了,还有拥有异能外,哪里不像人类?
    你看就连把人类当成食物的吸血鬼不都没有发现吗?
    这真的是太奇怪了。
    是了,他都能穿越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发生的?
    或许成为‘人类’就是他穿越所带来的副作用吧!
    想不通这其中的原由,只能把其归结到穿越上,心向来很大(不大不行,如果不大,陶西格早在记忆回归,知道自己成为丧尸并且又吃过人后就疯了。)的陶西格,随之把这一问题给抛之脑后,随后他苦恼的看向自己的衣裤。
    这么多的血,想必洗也洗不干净吧!
    就这样出去会不会把人吓到?
    一定会把人吓到吧!
    所以在回到人群中去之前,他还得先为自己弄件衣服来。
    啊,对了,他的钱,不知道他的钱有没有被他弄丢掉。
    想到这里,向怀中摸去,很快便摸到钱袋子与他那些随身物品的陶西格,微微放下心来,只要有钱就好。
    觉得自己已没有其它问题,陶西格转身向森林外走去,刚走出两步便停下脚步的他,垂眸看向挡住他去路的那个动物头骨。
    看起来有些像猛兽的头骨,却辨认不出这究竟是哪种动物的头骨,陶西格微微皱起眉头,他以为他只‘睡’了一个冬天,可这个动物的头骨,还有半覆于其上的腐叶告诉他,他很有可能睡了不止一个冬天。
    至于几个冬天已不得而知。
    这个问题同样没有困扰陶西格多久,他继续向森林外走去。
    多少个冬天又如何,他已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不是吗?
    并不奢望森林外便是他来时之处,事实证明,陶西格没有奢望是正确的。
    望着只依稀长出一些小草,还有零星散着几棵歪曲树林的平原,陶西格微微叹出一口气来,他已不知自己身在哪里,所以还是继续向东走吧!
    望着日头所在的方向继续向东,陶西格决定等遇到村落后,再解决他的衣服问题。
    不知走了多久,很是庆幸自己无需像普通人那样喝水进食,甚至连疲劳都没有一丝的陶西格,与其说是在赶路,不如说是在边说边玩。
    这样广阔的天地,这样纯自然的美景,如果放在他曾经所在的那个世界末世之前,一定会被人趋之若鹜吧!
    时而走走停停,时而疾驰而行,足足走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陶西格终于在日落之前,看到一处位于森林边的小村落,不过村落略显熟悉的景色,让陶西格驻足而停。
    是他的错觉吗?
    他怎么觉得这个小村落有些熟悉。
    好吧,并不是他的错觉。
    没有马上入村,而是沿村而行,换一个方向,陶西格终于知道他对这个村落为什么会感觉熟悉了。
    迈恩之角。
    那个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初,被人捡回去的村落。
    所以说,他转了一圈,这是又回到原点了吗?
    有些头痛的揉了揉额角,陶西格思索片刻后,决定还是去村子里看看。
    除了他想再看看他曾经所住的地方外,还想探听一下,他这一‘觉’究竟睡了能有多久。
    当然在此之前,他得先伪装自己一下。
    说是伪装,其实只不过是除去假胡须,还有把衣服上的血迹洗一洗,把自己整理干净的陶西格,没有这就进村,而是坐在树枝上等待着太阳初生。
    先在天际边拉开一条白线,然后使白线逐渐扩大,挣脱黑暗束缚的太阳,缓缓升到空中,为这天地间带来灿烂的阳光与温暖。
    微眯起眼睛,遥望天际边那炫目的阳光,只等太阳完全升起,不远处的村落已有活动的气息后,陶西格这才试图跳下树去。
    不过,有时命运女神就是如此的调皮,让你完全猜透她的想法,你以为她会向左时,她偏偏向左,而你以为她为向左时,她又偏偏向右。
    就在陶西格将要跳下树枝,以旅人的身份进村时,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的传入过来。
    时轻时重,却并非一群人的脚步,也就是说,这人腿脚不好。
    垂目看向树林间,陶西格随之在树林缝隙间看向一个脚跛身影,陶西格所猜不错,来人的确只有一人,并且腿脚不好。
    没有这就跳下树枝,没有顺势把自己伪装成旅人,装做偶遇的样子,让那人把自己带回村去,陶西格就这样坐在树枝上,静静的看着那抹身影由远而近。
    其实陶西格自己也很奇怪,他为什么不跳下去,而是依旧要留在树枝上。
    越走越近,越走越近,转眼间,那抹身影已与陶西格所藏身的树枝近在咫尺,按理说,行走在树林间的人,极少会抬头望空,可这个人偏偏就望了,理所当然的,他也就发现坐在树枝上的陶西格。
    在这个人打量陶西格的同时,陶西格也在打量对方,不知是发现了什么,陶西格微微皱起眉头。
    他怎么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也对,既然这个人住在迈恩之角,他熟悉这个人有什么可奇怪的。
    可是……
    他是谁来着?
    韦德大叔?
    里奇家的男主人?
    还是弗纳家的男主人?
    他有些记不清了。
    眼中闪过一抹茫然神色,但很快便消失不见,见对方已发现自己,不再躲藏的陶西格由树枝上跳下。
    “您好。”
    “您好,先生。”出乎陶西格意料的是,见他跳下,眼前这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非但没有露出任何害怕惊惶之意,反而神色平静的向他点了点头。
    咦?
    好沉稳的态度。
    眼前的这个男人完全不像是个普通的农夫。
    他怎么不知道迈恩之角有这样一个人?
    后来的住户?
    可如果对方是后来的住户,他应该不会对对方有如此熟悉的感觉才对。
    “不知阁下需要什么帮助,有什么是我能为阁下您效劳的。”不等陶西格思索完,这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便率先开口道。
    而由其不卑不亢的神色可以看出,他对陶西格没有丝毫谄媚,或者是惧怕之意,他只单纯的很有礼貌而已。
    “我想换件衣服。”衣裤上的血迹虽被洗下去一些,但血渍哪是那么容易就去掉的,这件留有大片褐色痕迹的衣服,陶西格已是不打算再穿了。
    闻听此言,下意识的看向陶西格的衣服,那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的瞳孔猛的收缩了一下,显然他已发现,陶西格衣服上的褐色痕迹并不是脏了,而是大片的血迹。
    能够仅从这些褐色的痕迹,便发现这些是血迹,眼前的这个男人果然不是什么普通的农夫。
    顺其目光,看向自己的衣襟,陶西格的唇边露出一抹若有若无的古怪笑意。
    “请阁下稍等,我这就为阁下您取新的衣裤来。”但也只是一瞬便恢复冷静,那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依旧不冷不热道。
    “阁下,不打算邀请我回去坐坐吗?”抬头看向那个男人的同时,陶西格漫不经心道。
    “………。”没有说话,而是直视向陶西格的双眼,这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微微皱起眉头。
    他的不回答,也让他与陶西格之间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许久后,这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率先妥协道:“请阁下跟随我来。”
    “那么……,谢谢阁下您的邀请。”
    “嗯。”先是冷淡的向陶西格点了点头,这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随后转身向森林外走去。

☆、第三十五章

跟在这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身后,向森林外走去,越来越熟悉的景象,让陶西格的眼中闪过一抹回忆神色。
    哪怕他从未把这里当成过家乡,但毕竟在这里住了十年之久。
    更何况,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便是从这里开始的,所以这个并不算大,甚至可以称之为小的村落,还是在他心中留下些痕迹的。
    如果他记得不错,从这里走出后,便是村落的西北方,那个把他由林子里‘救出’的男人——塔夫脱的家就坐落在这个方向。
    是了,是了,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会到那个男人的家。
    不过因为他们相续的离去,那栋房子想必早就成为空屋了吧!
    当然也很有可能被汤姆老爷给霸占去了。
    对贪财谄媚的汤姆老爷可谓是记忆犹新,所以陶西格最先想起的便是他。
    嗯?
    这里……
    “你住在这里?”打量着眼前即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房屋,陶西格微微挑起眉角,神色古怪道。
    “嗯。”回身看了陶西格一眼,那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点了点头后,推开院门向院内走去。
    呵,他对这里怎么可能不熟悉,毕竟他在这里住了可是近十年之久?
    至于陌生……
    眼前的这个男人想必已在这里住了很久吧!
    明明陌生,他却对对方感到熟悉。
    对方又住在这里?
    他想到一个可能。
    “你叫什么名字?”没有马上进院,而是站在院外,把手塔在栅栏上,轻轻的抚摸着栅栏杆,陶西格凝向对方的同时,细细的打量起对方来。
    “嗯?”没想到陶西格会询问他的名字,那个脚有些跛的中年男人有些意外的愣了愣后,坦然道:“特伦特。”
    特伦特,特伦特,特伦特………
    竟然是特伦特!!!
    是了,他早该想到的。
    脸上古怪的笑意刚一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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