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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丧尸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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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他,口拙嘴笨,抓耳挠腮的看向陶西格。
“这里是哪里?”好似没有看出塔夫脱的紧张与局促,陶西格神色平静道。
“迈恩之角。”闻听此言,不知该如何是好的神情缓了一缓,塔夫脱马上回答道。
“迈恩之角?”
“是,啊,对不起,阁下,我是说,这里是麦德郡与莱恩特郡的交界处迈恩之角,不,不,不,我是说……”发现自己越解释越混乱,塔夫脱神色焦急的看向陶西格。
“你是说,你们这个村子,或者说是此地叫迈恩之角,位于麦德郡与莱恩特郡的交界处?”
“对,没错,这里就叫做迈恩之角,位于麦德郡与莱恩特郡的交界处。”见陶西格听明白了他的解释,塔夫脱喜形于色道。
“这样。”
麦德郡与莱恩特郡吗?
即便他知道这里是麦德郡与莱恩特郡的交界处,貌似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不过郡?
他好像听谁说过,只有西方的地域才会被称之为郡。
难道这里真是古代的欧洲?
不,仅凭郡还无法确认这里就是欧洲,他还需看看后再说。
至于向眼前这人询问的更清楚一些?
呵,如果他真的是贵族,听到这两个郡后,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他可不想让眼前这个心细的男人心生怀疑。
见陶西格沉默,塔夫脱再次变得局促起来,他神色紧张的看向陶西格。
只沉默片刻,便回过神来,陶西格看向塔夫脱道:“你们这里有空闲的屋子吗?我想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再离开。”
“有有有,不,不,不,我是说没有,不,不,不,我是说有,啊,那个……”
“?”究竟是有还是没有?
“我们村子里没有空闲的房屋,不过阁下可以住在我这里,我是说,如果阁下不介意的话,可以住在我家。”
曾只在外面看过贵族们居住的城堡,虽然不知城堡里是什么模样,塔夫脱却也知道,他所住的屋子与城堡相差的真的是太远了。
他一脸局促的看向陶西格,陶西格再次陷入沉默,也让塔夫脱开始变得忐忑起来。
随着时间推移,心中越加没底,也越加的失落,就在塔夫脱以为陶西格不会同意时,陶西格竟然同意了。
“如此以来,这段时间那就要麻烦阁下您了。”
☆、第三章
“不麻烦,不麻烦。”喜形于色,塔夫脱兴奋的搓着手掌。
对方同意了?
对方竟然同意了!!
这真的是太好了。
“我叫陶西格,阁下直接称呼我为taussig就好。”
在心中默念陶西格的名字,塔夫脱却没敢直称其为taussig,他有些为难的看向陶西格。
身为平民他怎么可以直呼一位贵族的名字?
“没关系,你就叫我taussig吧!”
“是,阁下。”点头后,突然想起陶西格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塔夫脱神色慌张道:“我叫塔夫塔,阁下称呼我为塔夫脱就好。”
“好的,塔夫脱先生。对了,塔夫脱先生……”
“什么?”塔夫脱下意识绷紧身体,等待着陶西格吩咐。
“您能为我买几件衣服回来吗?”说到这里顿了一下,陶西格又补充道:“最好是您这样的衣服。”
这个世界大约用的是金币,或者是银币,很可惜这两样他都没有。
想到这里,摸了摸衣服,陶西格在怀中摸出一个怀表后,又在脖子上摸到一条穿了一个戒指的项链。
怀表与戒指对他来说有特殊意义不能卖,看样子只能用项链交换了。
链子很细,是现代最常用的那种环环相扣的工艺,但对这个世界来说,这个链子的做工应该很精细吧!
解下链子后,又拆下戒指,拿起链子送到塔夫脱的陶西格愣了愣。
不怪他怔愣,只怪塔夫脱的神情真的是太扭曲了。
这种揉合了惊讶、震惊、狂喜、惧怕等神色的神情,让陶西格即戒备又疑惑。
仔细观察后发现,对方之所以会如此兴奋与狂喜,并不是因为贪婪与妄念,陶西格退去戒备的同时,眼中疑惑更浓。
顺其目光看向被他放在腿上的戒指与怀表,陶西格想了想后,这才发现对方为何会如此激动。
陶西格一直带在身上的戒指,并不是婚戒那种细细的指戒,而是贵族,或者是教皇才会带的那种权戒。
银色做底,青金石做面,在青金石的戒面上还镶嵌有一个与底为同种颜色的花体字t,先不说,戒指两边的雕花是多么的精细,单是这个花体字t便让人浮想联翩。
对方这是把他手中的这枚戒指当成徽纹戒指了吗?
也对,这枚戒指本身就仿权戒而制,难怪对方会误会。
至于怀表——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此时有没有钟表这种东西,单是怀表银色的外壳,应该不会让对方如此激动,所以说,让对方如此激动的是表壳上的花纹?
九头龙,最中间的那个龙头上还带有一个皇冠,特制的怀表,在现代或许会被人称之为做工精细,或者是好看,但在这个时代,这带有皇冠的九头龙便变成章纹了吧!
每个贵族家族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章纹,不管是何种章纹,只要是章纹便代表一个贵族家族,而带有皇冠的章纹,只有皇族,还有大贵族才会用。
也就是说,对方把他当成大贵族,甚至是皇族了吗?
不知对方的这种猜测,对他来说是好,还是坏。
但不管不好还是坏,对他……,或者说,已是丧尸的他来说,没有任何影响不是吗?
又把手中项链向塔夫脱面前送了送,他这一送也终于让塔夫脱惊醒的回过神来。
回过神的塔夫脱,退去眼中狂喜与震惊神色的同时,一脸惊慌的看向陶西格,平民见到贵族时的忐忑与局促也又加了几分。
“不,不,不,我不能收您的东西。”在没看到那两样东西之前,他或许会因为这条做工精细的链子而心动,可在看到那两样东西后,他已不敢在对这条链子再心动。
相比眼前这人,这条链子又算得了什么,只要他能把这人留在家中与这人交好,他会得到更多。
所以别说是衣服了,即便是让他奉上一切,他也心甘情愿。
不是假贵族——陶西格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身为土著的塔夫脱,可是很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则。
如果他救的是位落魄的骑士,或者是贵族,他或许因为对方的落魄,不会得到实质的好处,但是他却可以得到无形的好处,比如说让这位骑士,或者是贵族教导他的孩子。
但是当他救的人很有可能是位大贵族,甚至是皇族时……,塔夫脱便有了更大的野望,他想成为,或者是让他的儿子成为眼前这人的骑士。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快成为贵族的方法?
他想应该没有了。
塔夫脱此时十分庆幸,自己曾在路过的贵族那里帮过佣,也很是庆幸与那位贵族的贴身仆人交好。
如若不然,他怎么可能知道权戒这种东西,又怎么可能知道章纹也是有区别的?
他真的是太幸运了。
见塔夫脱执意不收,陶西格便也就没再强求,他收起怀表后,重新把戒指穿到项链上戴起来。
“我会补偿你的。”
闻听此言,眼睛一亮,塔夫脱这回没再推迟,而是忙不迭的向陶西格点了点头。
不收果然是对了,就是不知道,这位大贵族会对他做何补偿。
非常希望对方补偿他为骑士,塔夫脱却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努力压下心中激动情绪的他,忙不迭的开口道:“阁下,您先休息,我这就问问村里人,他们有没有新做的合你身的衣服。”
接二连三的刺激,早已让塔夫脱失去往日的沉稳,说完这句话后,他便风风火火的向外走去。
目视塔夫脱离去没有阻拦,陶西格重新躺回‘床’内。
一下子便陷入到干草堆内,看着漫于脸颊两侧的干草,陶西格微僵了一瞬。
这里的生活条件真的是太差了。
密林苍苍,枝繁叶茂,普通人连行都有些困难的密林,陶西格却行如无物。
身手灵活的穿行于密林间,耳朵动了动的陶西格,飞蹿至一棵巨木上后,藏身于树冠中。
不一会儿,蹄踏落叶的声音便由不远处传了出来,伴随着这个声音,一个鹿群随之向陶西格所藏身的那棵巨木走来。
边走边抖动着耳朵,一边吃着嫩叶青草,一边不忘警惕的鹿群,看似悠闲,实则从未放松警戒。
鹿群走近后,并未马上攻击,陶西格耐心的等待着对方放松警惕。
时机抓的很准,鹿群刚一放松警惕,便冲了过去,看准目标的陶西格没有任何犹豫,身手利落的把一只膘肥体胖的公鹿放倒在地上。
被陶西格抓住脖颈处,用力向地面按去,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被人抓住了的公鹿,不停的踢动着蹄子,试图反击。
凭仅这只公鹿力气再大,也只是一只鹿而已,又怎么可能斗得过已是丧尸的陶西格,未等公鹿再做反抗,陶西格便宛若猛兽般,狠戾的向公鹿喉管处咬去。
鲜血四溢,鲜甜的味道充满陶西格的口腔,为这鲜甜之味而沉迷的陶西格,微眯起眼睛。
身为丧尸王,陶西格并非吃不了普通人所吃的那些食物,只不过这些食物对于他来说就像是饮料,味道虽好却不能当饭吃。
相比这些‘饮料’生活之物,丧尸脑中的晶石,还有异能者脑中的能量团,才是他的主食。
不过可惜的是,这个世界不但没有丧尸,也没有异能者,所以他只能吃生活之物了。
吞食完雄鹿的血液后,又大口吃着那生鲜之肉,吃了近半个雄鹿后,陶西格这才停下来。
没有理会还剩下大半的雄鹿,还有那早已跑光的鹿群,来到小溪边的陶西格,细条慢理的洗了洗脸颊后,又洗了洗手指。
在洗手的过程中,并未忽略粘在他衣袖上的血渍,陶西格微微皱起眉头。
幸好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人,所穿的衣服都是那种耐脏的土褐色,要不然血渍可是很难洗的,毕竟这个世界没有肥皂,也没有洗衣粉,洗衣液不是吗?
在水中揉搓了两下衣袖,见血渍变淡后,便不再理会,陶西格望向雄鹿那还剩下大半的尸体,垂眸沉思起来。
生鲜的鹿肉,的确比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混在一起,煮的好像呕吐物似的饭食好吃,但是他总觉感,自己就好像是那喜欢吃肉的老餮,只吃到半盘子没肉的菜,虽然饱了,却只是半饱且并未感到满足,丧尸果然最喜欢的还是人类吗?
不过自从恢复神智后,他便不打算再吃人了,反正身为丧尸王的他也饿不死,那就这样吧!
拿出一柄做工粗糙,只有一指宽且并不锋利的小刀,陶西格打量了一下雄鹿那还剩下大半的尸体,皱眉割起鹿肉来。
刚开始并不熟练,刀用得也十分的笨拙,但是片刻后,陶西格便能够灵活的使用小刀让骨肉分离。
不一会儿,鹿肉便堆了一堆,觉得差不多了的陶西格,收起小刀,用柔韧的草梗绑起这些鹿肉。
这些鹿肉应该够塔夫脱那家人吃上几顿了吧!
没再理会那些仍旧堆在地上的残留物,陶西格转身向森林外疾驰而去。
这个时间村里的成年人都在劳作,可是村子真的是太小了,有什么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众人的眼睛。
所幸塔夫脱家位于村子边缘处又靠近森林,所以只要陶西格小心一些,便不会被人堵个正着,并拉住他说个不停。
拉了一下披在身上,据说是新织出来的,但在陶西格看来,与旧毯子没有任何不同的薄毛毡,他推开由破木板钉成的大门,向屋内走去。
大厅,厨房,卧室,甚至是储物室都在同一个房间,因此哪怕塔夫脱家再大也乱作一团。
让过倚在墙角横七竖八倒了一地的农用具,又让过置于屋子最中间,只塔了一圈石头的火塘,陶西格把鹿肉放到位于角落处的桌上。
桌上乱七八糟的堆了一些陶壶,还有陶碗,甚至还有几块未发酵的面包,看着那好似干黑麦面团的‘面包’,陶西格抽了抽嘴角。
这东西能吃吗?
☆、第四章
犹记今早,塔夫脱用啤酒和这个东西,然后又把化成面糊糊的这个东西吃下去的模样,陶西又抽了抽嘴角。
那画面太美,他简直不敢直视。。
所以他很庆幸自己是丧尸,不用吃这种东西。
想要找把椅子休息一会儿,却只看到几个小板凳,陶西格第三次抽了抽嘴角,他怎么忘记了,塔夫脱家根本就没有椅子这种东西,就是床………,望了一眼堆满干草,上面又挂了许多衣服,衣服内又塞了许多味道浓郁植物的床,陶西格决定,他还是出去再逛逛吧!
这样的环境,时间再长他也习惯不了。
刚走到门口,便遇到迎面走来的塔夫脱,陶西格随之停下脚步。
在陶西格看到塔夫脱的那一刻,塔夫脱也看到了陶西格,不似陶西格的冷静与淡定,塔夫脱神色局促而又紧张道:“阁下您是要出去吗?”
“不,我刚回来。”
“这样……”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塔夫脱就这样欲言又止的看向陶西格。
深知塔夫脱的‘口拙舌笨’,还有对他的敬畏,陶西格率先开口道:“我给你带了些东西回来。”
说话间,陶西格转身走回屋内。
尾随在陶西格身后,向屋内走去,塔夫脱一眼便看到放在桌上的鹿肉:“阁下,这是,这是………”
“鹿肉。”
“鹿,鹿肉?!!!您,您打到的?!!!”
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人,虽会在自家院子里养些鸡,或者是鸭,却不会养其它的牲畜,确切的说,即便养其它种类的牲畜,也不是那种驯化好的牲畜,而是……,就拿猪来说吧,他们养的猪与其说是家猪,还不是说是野猪,不但野性难驯,还十分的凶猛。
至于打猎,没有猎枪,只有弓箭,甚至连弓箭都没有,只能用农具的他们能打到什么?
鹿是别想了,野猪幸运的或许能抓住几只小猪崽,然后抱回家里养大,不幸的便只能被野猪追的满山跑,甚至是会有失去性命的危险。
所以他们进山,最多也只是打打兔子,或者是打打野鸡,捡捡野鸡蛋之类的,但饶是如此,也能让他们高兴几天,因此不怪塔夫脱看到桌上的肉,由为还是鹿肉时,会如此的高兴,毕竟这真的是太难得了。
“是。”
“您,您打算把这些肉全都送给我?”把目光由陶西格与鹿肉之间来回,塔夫脱吞咽口水道。
“嗯。”
“真的?我是说,阁下您真的要把这些鹿肉全都送给我?”
“嗯。”陶西格不厌其烦的点头道。
“阁下您真的是太慷慨了,真的是太谢谢阁下您了。”说到这里顿了顿,不知是想到了什么,退去喜色的塔夫脱欲言又止的看向陶西格。
没有说话,只是微挑了一下眉角,陶西格用目光示意塔夫脱‘有什么想问的就说’。
“那个,那个……”又犹豫了片刻后,这才下定决心道,可即便下定决心,塔夫脱也有些心虚与紧张:“阁下,我能,我是说,我能把这些肉……,嗯,那个……,卖,嗯……”
“你想把肉卖掉换粮食?”
如同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家禽牲畜,这里的粮食也不怎么丰盛,没有杂交水稻,也没有机器种植,只有手工劳作种出的燕麦和大麦,相对更好吃的只有贵族才会吃的大麦,普通人由为像塔夫脱的农民,主食只有燕麦与黑麦。
而且这里也没有高产的土豆,玉米,地瓜,还有大白菜。
哪怕是贵族,所吃的蔬菜也只有圆葱、大蒜、豌豆、豆角、番红花等。
而像塔夫脱这样的农民,能吃到的蔬菜,更多是长在野外的野菜,比如说,像是石楠豆这种耐饿耐喝的东西,或者是零零散散种在他们屋后园子里的莴苣,再不然就是由林子里采回的野果子。
除种植的食物并不丰盛外,这个世界农民所种的土地也并不是他们自己的。
农民们所使用的土地都是他们由贵族那里租回来的,因此他们要交付给贵族一份十分昂贵的税收。
一年种下的东西,有两三个月要用作税收。
可想而已,他们手中还能剩下多少粮食,因此即便他们偶然得到一些肉也并不食用,而是换作粮食存起来。
“是,我是说,是的,阁下。”
“随你,今后我带回来的东西,你都可以自行处理。”陶西格无所谓道。
一年多的时间,已可以让他完全了解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人的生活水平,所以对方会选择卖掉肉,而不是自行吃掉,陶西格并不奇怪。
“真,真的吗?”塔夫脱满面惊喜的看向陶西格。
“当然,我说话算话。”
“真的是感谢您了,我是说,阁下您真的是太慷慨了。”重重松下一口气来的同时,塔夫脱喜不自胜道。
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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