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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心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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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见残废三兄弟捏紧拳头的声音。那只不知好歹的花公鸡还在二楼上咯咯叫,他们三个无论是谁都能一把拧断他那颗华丽的小脑袋。芭芭拉安静得出奇,这个蠢女人,平时对着我们撒泼骂娘口齿比谁都伶俐,现在倒装得像回事了。
罗上前了一步,他一开口往往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不好意思,我们并不是乞丐。虽然适才抢占房间是我们有错在先,您是不是也该为侮辱我们的事道歉呢?”
乞乞柯夫噗地咳嗽起来,我猜他是被笑呛的。那青年看着眼前缠着黑布的罗,讥笑道,“原来不仅有乞丐,还有瞎子呐!既然承认自己抢了房间,那就滚出这里,滚到你们该去的地方,趁我没叫人把你们抓起来之——”
“你在吵什么,黑德?”
一双纤纤玉手抚过丝绸的声音也不会比这更轻柔了。我收回掩在斗篷下的斫骨刀,本想再过一秒就捅进那家伙的鸡胸脯,可那个声音却阻止了我。我看到那个纤细修长的身影,她穿着缀有金叶子的墨绿绸连衣裙,砂金色的卷发恬静地披在肩头,宛如蔓藤上优雅的精灵。我曾在诗中写道她有一个饱满光洁的额头,天生就适合亲吻。我曾在无数个黑夜为她的一句句话泪流满面,双眼哭得要瞎掉。她站在台阶上,离我不远处,纯蓝的眸子里没有一丝起伏。她早已忘了我,可我依然认得她。
“久闻您的美丽,洋桃公主。”我模仿着宫廷执事向她鞠躬,叹气道,“麻烦您劝劝这位尊贵的大人,请他不要为难我们,允许乞丐和瞎子待在这个旅店吧。”
“乞丐和瞎子?”这位美丽的公主蹙紧眉头,冷冰冰地对花公鸡道,“这又是你侮辱别人的说辞么?”
“你在生什么气?”那个叫黑德的白痴叫道,“我只是阻止了一堆闹事的无耻之徒!”
洋桃公主冷冷道,“够了,在我看来,你才是在旅店闹事的家伙。叫这些卫兵出来是为了示威么?你挡住其他客人上楼的路了。”
“你——”花公鸡面色涨得通红,我预感到他要对洋桃公主说出什么无礼的话,但在数十双眼睛的注视下还是咽了回去。
“别太任性了,洋桃。”他走过公主身侧时,冷笑道,“惹恼了你未来的丈夫可不明智。”
洋桃公主转身回了屋子。
乞乞柯夫在后面悠然吐出一口烟,“老天,我有点喜欢这小丫头了。”
芭芭拉怒不可遏地捶着我的腰,嚷道,“瞧瞧你!看那个女人时眼睛都直了!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蠢东西!”
我把她搡到一边,直接迈上了楼梯。
第6章 墓碑
在所有的同行者中,我最欣赏的还是老头子乞乞柯夫。有脑子的人总是令人敬佩,比起野蛮暴躁的残废三兄弟,尖酸刻薄的芭芭拉,疯癫愚钝的波波鲁以及不谙世事的罗,乞乞柯夫就像一条吸在猛兽身上的水蛭,虽然个头不大,但专攻你身上薄弱的地方。当有一天你神不知鬼不觉地死去,八成就是他在背后搞的鬼。
“那位黑德子爵是艾略特皇帝的侄子,从小就是个风流烂货。”他走在我身侧吞云吐雾,告诉了我想要的答案,“洋桃公主是他的未婚妻。但从他们的相处看来,两人之间并无感情,甚至算得上相互厌恶。这次他们到花牌镇来举行结婚仪式,大概是弑君者的主意。你瞧,已经有人在布置红心广场了,倒是挺大的排场。”
“哦。”我漫不经心地应道,心想刚才为什么没有一刀宰了那只黑公鸡。乞乞柯夫说,“那位公主有金色的头发,她曾是你们索尔家族的一员,对么?”
“算是我的表妹。”
他点点头就不说话了。正好,他再问什么我也不想说,或许还会恼羞成怒地给他两巴掌。而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乞乞柯夫就是有这个本事。
我们沿着彩砖砌成的小路向下走,走出了小镇的中心,越临近边缘,那童话般的城镇也仿佛肥皂泡一般逐次破碎。当棕黑色的土地踏在我脚下,久违的畅快,我一笑,滑下一处长满荒草的土坡。
“当心点,乞乞柯夫。”我道,“这里可不是镇中心,随时都有宰割老人与小孩的恶犯……”
就在这时,一个杂种朝乞乞柯夫扑过来,老头子惊叫一声“撒旦啊!”。我揪住那杂种的狗头,刀背横劈他的脖颈,一脚将其踩到地下!
“该死的狗东西!”我啐了一口,把金发扯下,“瞪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
那杂种一身破烂的黑袍,颧骨高耸,脸色苍白,眼圈被黑煤灰涂得烟熏一般,板寸头被剃出好几道花纹。他看到我的红发,瘦削的脸顿时吓得惨无人色,尖声道,“他妈的,莱蒙·骨刺,是你?!你戴着那顶假发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病痨鬼。”
我踢了他一脚,“是啊,不会比你这杂种过得更舒坦了。两年了,我要你们负责看管的人死了没有?”
“没死。”那人道,“没死,但也差不多了。”
“那可太好了,我最喜欢折磨吊着一口气的家伙,让他欲罢不能。”我说,“带我去见他,敢耍花样,我捣烂你们的脑浆涂面包。”
两年前,花牌镇还是个充斥着犯罪与交易的无名小镇,“鼹鼠”的名字曾令所有人闻风丧胆。毒_药、暴力、性,以及诅咒,没有什么恶心的交易是这个镇子里没有的,而“鼹鼠”就是控制着这一切的组织。每个组织成员——也就是其他人口中的“鼹鼠鬼”,统一穿着漆黑的过膝斗篷,脸上抹着劣质的白_粉,用黑煤灰勾勒出两只黑眼圈,头发剪成板寸,剃出图案。自从弑君者重筑了小镇,鼹鼠的气焰自然得到了打压,从原本的地头蛇变为鬼鬼祟祟的强盗帮,地位一落千丈。
但他们的窝点位置依然没有变。鼹鼠的人带我和乞乞柯夫来到一个粉红色的店铺前,里面挂着皮鞭、口塞、蜡烛、蒙眼布、贞_操带等各种乱七八糟的道具。我吹着口哨,随手拿起一条狗链端详,老板娘冲我抛了个媚眼,“你可真有眼光。用这个把你的人拴住,她一定跑不掉。”
乞乞柯夫道,“链子对亡灵可不管用吧。何况就算没有这玩意儿,那家伙也会像狗一样跟着你的。”
我咧嘴笑道,“倒不是为了让他听话。”
乞乞柯夫又不说话了,这次大概是有点嫌弃我。密道的入口就在这间情趣用品店的货架上,开关是一根黑黢黢的——我猜正人君子不会想要碰它的,即使是我也不太想。那鼹鼠鬼扳下开关,一条黝黑的密道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端着蜡烛,踩着残破的台阶向下走,四面的石墙长满了苔藓,传来一股腐烂的臭味。
“啊——啊……”
一声声凄厉的呻_吟响起。我听得满心舒坦,感觉比听五六个技艺精湛的宫廷乐师合奏卡鲁采尼风琴曲还要舒坦。临近牢狱那鼹鼠鬼明显瑟缩了一下,转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我道,“就在前面,我可不能再过去了。”
我点点头,抛给他一枚银币。那鼹鼠鬼像耗子一样溜出去了。我走出几步,乞乞柯夫还在后面待着,拼命想在这潮湿的地道内点燃烟斗。
我笑道,“你在怕什么,乞乞柯夫。”
“是你啊,小婊_子莱蒙!哟呵,当年的小婊_子回来了!”那呻_吟声骤然变成了尖刻的喊叫,“我还记得你那时的模样哩!比婊_子还贱的烂货!”
乞乞柯夫站在原地,凝视着我,持着烟斗的手指僵硬得像块铁。他在害怕。我将斫骨刀系回腰间,对他笑道,“放心,我不会杀你灭口的,我没你想象得那么无聊。”
他喉中逸出一声叹息,跟在我身后进了牢房。我一见到那个家伙,没等他狰狞地开口说话,当即拎起门口的一桶盐水朝他泼过去,把他激得凄声尖叫!
如今在牢房里的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根“肉柱”。三年前我砍掉了他的四肢和下_体,只留着他的躯干和脑袋,用铁链和细线串钩着吊在牢房半空。肉柱下方是一桶淡红色的血水,多年来早被污染成腐水一般的黑红色。那里面溶了我的血。我嘱咐鼹鼠鬼们,一旦这家伙濒死或休克,就放下链条让他坠入这桶里泡一泡,以便延长他的生命供我日后回来反复折磨。
我拾起一根铁棍,朝那悬空的人柱走去,呲牙笑道,“嗨,巫师,想我了么?”
巫师用阉人才有的刺耳声线叫道,“哟,贱_货莱蒙!万人骑的骚_东西……啊啊啊啊——!!”
“撒旦啊……”
乞乞柯夫皱起满脸的细纹,闭上了眼睛。我抽出血淋淋的铁棍,从那肮脏之处淌下的鲜血滴到我的靴子上。我瞥着巫师晕厥的脸,直接将桶里的血水朝他当头浇了下去!
“莱蒙,他会被你弄死的。”乞乞柯夫出声提醒道。我丢开水桶,冷笑道,“没关系,反正用不到了。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乞乞柯夫?”
“你猜得没错,他是艾略特的手下,当年‘鼹鼠’的幕后首脑。”
“龙呢?他是不是学过驭龙术?”
“这个我看不出。”他用那只灰蓝色的眼睛,凝视着巫师濒死的脸,“但我看到了些别的。比如他施加在芭芭拉身上的咒语,还有爱戎王子的尸体,埋在了哪里。”
爱戎。
这个名字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问道,“他在哪里?”
“花牌镇外十几英里的荒树林外,乌鸦盘旋之处,你可以看到一座石碑。”他眯着眼,回忆般说道,“还挺像样的,不是么?”
“是很像样。不过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看不出这个巫师会不会驭龙术。”我盯着他道,“你说过,你那只眼睛可以看到任何过去发生的事,为什么对这个巫师失效了?”
乞乞柯夫呼出一口烟雾,这时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拿着那支烟斗,透过烟雾可以模糊对方的表情,我想我用以威吓他的杀气早就被淡化掉了。
“窥探过去并不如你想象得那么简单,莱蒙,我只能看出对方有记忆的部分。我看不出这个巫师是否学过驭龙术,一来可能他学过,但没使用过;二来,他使用过,但本身就忘记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这是一个信号。“我必须要知道这个巫师和当年吞吃我的龙的关系。我相信你可以搞定一切的,乞乞柯夫。”
“当然,否则我早就死在你手底下了。”他淡漠地吸了口烟,“莱蒙·骨刺手下不收杂人,这个道理我还是知道的。既然我有求于你这种人,自然要付出代价。”
我温和地笑了,“别这么说,乞乞柯夫。你是我可靠的同伴啊。”
“是么?你下手不知轻重,那个巫师被你折磨得够呛。他现在晕过去了,可承受不住我的逼问。”乞乞柯夫吐了口烟,正对着我,一脸年长者看不懂事的年轻人时的不屑和嫌恶。我闻到他满嘴的烟臭味,和他灰蓝色的眼睛一样冰冷。
“明天我会来审问他。让他喝点你的血,别让他今晚死了。”
“好。”我只有乖乖答应的份儿,他冷哼一声,扭头出了地道。撒旦啊,我差点想拧断他那根昂然挺立的脖子。
****
我循着乞乞柯夫所说的路线,走到了花牌镇外更远处的荒树林。这里堆满了垃圾,大概是建立城镇时随意抛的。我的哥哥就埋在这堆垃圾里,和苍蝇蛆虫为伍,完美地诠释了他灵魂的过人之处,真是魔鬼开眼。
“嘿,爱戎。你亲爱的弟弟,莱蒙·索尔,来看你啦。”
我一脚踩上他的石碑,基座摇晃起来。石碑上没有字,立得很浅,随便一踢就能倒下,谁能想到是曾经帝国皇帝的爱子的坟茔。
我踢倒石碑,从背后抽出早已备好的铁锹,一铲一铲,挖了起来,估计给自己挖坟墓都不会这么用心了。很快我就看到了黑色棺木的一角,还有棺盖上面生锈的银色十字架。我抹去上面的砂砾,掀开盖子,不出所料,看到了一副缠结着蛛丝的白骨。
那白骨几乎身无一物,头骨上刻着“Arrow”几个字,跟盗墓者诉说着这具尸骨的来历。它的脖间挂了一枚海蓝色的水晶,对着星辰闪烁细碎的微光,像藏了一个神秘浩瀚的银河。
我赶去骷髅附近的飞虫,执起它冰冷的手骨,按在了脸侧。我爱怜地抚摸着我亲生兄长的头骨,像抚摸着我那把最爱的钝刀,一字字,轻声道,“你感到寂寞吗,爱戎?父王和母后都不在了,老师和侍从也不在了。你说我弱不禁风的,迟早病死在床上,可现在躺在棺木里的人是你。唉,只有我这个没心肝的讨厌鬼待在你身侧,一眨不眨地注视你寒酸丑陋的死相。为什么,爱戎?你是不是也想问这个呢?为什么卑微无能的莱蒙·索尔还活着,而高贵优秀的爱戎·索尔却死了?为什么该被踩进泥里的莱蒙王子还活着,该被捧到天上的爱戎王子却死了?上帝真是不公平,对么?爱戎,你也很委屈,对么?”
我喃喃自语着,眼底的光芒突然变成了如血一般狰狞的鲜红。我捏住爱戎的头骨,眨眼之间将它的头骨砸成碎片!我拖出他无头的尸骨,拔出斫骨刀,对着那散落一地的骨架发疯似的劈砍,像剁一堆小山高的肉骨头,将它们剁得如碎玻璃般四处飞溅,洒到尘埃和我的身体上。
“爱戎,爱戎!真遗憾,不是我夺走你的命,那起码让我砍碎你的骨。”我歇斯底里地叫道,“你知道么,爱戎?!我剁了那么多的骨头,就是为了这一刻——啊——就是为了这一刻!啊——爱戎!我亲爱的哥哥,我爱你!我是如此地爱你!他们都没有我这么爱你,没有人找到你的尸体,没有人,除了我!爱戎,你相信我的爱吗?那就下地狱去吧,直到十八层!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在地狱相见的,答应我,到时候还让这么爱你的我做你的弟弟。我还没把你对我曾经的‘爱’报答给你十分之一,你可不能那么早离开我啊,我亲爱的哥哥!”
疯狂的发泄和叫喊后,我感到一股热流从颤栗的脚尖涌到大脑,爽得几乎要昏厥。我射_了,对着爱戎一地残破的骨骸。我软倒在棺木里,虚弱地呼吸着,头脑在尸臭中逐渐清醒下来。棺材不仅合爱戎的尺寸,也很合我的,但我不会想要把未来的自己锁在一具冷冰冰的棺椁里,若是可以,让我碎成骨粒,万里扬尘吧。最好能迷了哪个漂亮姑娘的眼睛,让她为我流一场生理性的眼泪,听上去不错。
——真是个美好的夜晚。
如果,我没看到棺盖下刻着的那行字,或许会在棺材里发出这种感慨。
“亲爱的莱蒙,
我看得到你的双眼,
我听得到你的声音。
我看得到你眸中的怒火,
我听得到你唇边的哭声。
我知道你想要把你哥哥
埋葬在这童话般的城堡之下。
我将给你想要的一切。
为你。永远。
我的爱。
弑君者
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作者有话要说:和谐了部分粗口。。感觉差了一些,不过皿甘期嘛。。希望大家理解T T
第7章 罗的一天
我在草花旅店的窗边等了许久,可莱蒙并没有回来。今早他叫了乞乞柯夫一起行动,我习惯性地要跟在他身后,被他拒绝了。“好好待在这里,罗,我很快就回来。”他按下我的肩膀。我随他的力道半跪在他膝下。他揉着我的头发,目露爱怜,“以后跟我说话时要半蹲下来,知道么?我不喜欢仰视其他人。”
“嗯。”我点头。他指尖的热度温柔地传到我的发丝上。我喜欢被他这么对待,我的主人,被他触碰让我有种存在于世的真实感。我将面颊凑上去,希望他能好好抚摸我的身体——然而他却触电一般缩回了手,含着笑意的眸中透出漠然。
“见鬼,你可真冷,会把我冻住的。”他说道。我眼看着他离开旅店,和老人乞乞柯夫朝花牌镇外走去。我站在窗边等他,阳光刺到我的头发上,我感到额头发痛,便戴上了兜帽。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我们房间的门被轰开了。
“嘿,死人,秃子,去喝酒么?”
说话的是断臂阿姆,他身后站着他的两个兄弟,还有芭芭拉。芭芭拉一直用很阴沉的目光盯着我,我有些不知所措,便冲她笑了笑,听到了她一声低低的咒骂。
波波鲁缩在墙角,像要努力把自己嵌入墙缝里去似的。他自从跟着莱蒙就一直精神恍惚,看着我的视线更是紧张到极点。“哦……我不去了。修士是禁止饮酒的。”
瘸腿赖格道,“净他妈胡说。我们可见识过,修士不但能喝酒吃肉,搞女人和男孩还独有一手哩!喂,疯秃子,你干了多少女人啊?嘎嘎嘎!”
其他几人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我看见波波鲁满脸通红,却依旧选择了沉默,掏出衣襟里的《天经》低声念诵。我道,“我也不能去,朋友们,我要在这里等莱蒙回来。”
芭芭拉尖声道,“哦,瞧瞧你这副理所当然的嘴脸,你算个什么东西,莱蒙的妻子么?!一个死男人,像个刚嫁的处女,真受不了!”
断臂阿姆讥讽道,“这死人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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