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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黎明纪年-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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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兰特还想再问,却突然明白了。
  这大概就是黛比“意外”的原因,因为黛比不愿意交出解药,也不愿意把研究成果毁掉,更不愿意让巴罗和自己的所有付出与庇佑付诸东流,毕竟——
  “卫戍家族想要的结果并不是怪物们镇定,也并不想救赎它们,否则它们就变成了真正的、毫无争议的海民,而卫戍家族的罪便确凿是在伤害同胞了。”
  一旦罪名成立,卫戍家族所做的一切——不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将被几十万海民质疑。
  海龟家将被推上风口浪尖,裂岩岛现存的卫戍体系也会被打破,从而;掀起一波震动裂岩群岛秩序的浪潮。
  TBC


第24章 (16)我是个巫师(上)
  特里斯坦觉得他这辈子做的最错误的一件事,就是常常把加雷斯带在身边。
  他就应该像加雷斯还不懂事的时候一样,随便把他藏在某个安全的地点,等到风平浪静拨云见日后,再把他接出来。
  这样既能避免加雷斯受伤,还能避免特里斯坦自己受伤。
  事到如今,特里斯坦不得不承认加雷斯的智商是他穷尽一生也无法拔高的短板,而这样的硬伤会让两人陷入重重的危机。
  比如现在。
  特里斯坦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十分钟前他已经成功地把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加雷斯被认定成一个普通的人类,那其他人只需要把他送回人类的那一边,然后把他一榔头敲晕了就成。
  他醒来会觉着一切都是一场梦,即便他想对身边所有人说他所见到的一切,身边的人也会把他说的话当成疯言疯语,茶余饭后稍微聊一聊——那个赏金猎人疯了,听说他的老伙伴抛弃了他,然后他就精神失常了——而再过一段时间,人们连茶余饭后都懒得再谈,这事也就只存在于加雷斯的心底。
  这对加雷斯很残忍,但也是保护他的方法。特里斯坦会就此和加雷斯分别,但特里斯坦总有办法再逃出去,毕竟他身上有的是纹身,他是主人的阶级,那他就必须先送回蜘蛛家,之后再由蜘蛛家定夺是把他送入大牢,还是关在家里软禁。
  特里斯坦相信加雷斯的求生能力,说到底他们也在外头混饭吃了那么多年,简单地照顾自己还是做得到的。
  虽然加雷斯可能会在一段不短的时间内酗酒度日,偶尔想起自己就抓心挠肺地难受,也很有可能到处搜寻特里斯坦的行踪,却因日日一无所获而愁苦不已,但时间是良药,可以冲淡悲伤、治愈创痕。
  而同时,时间夺不走加雷斯的敏锐的机警。他可以不赚钱,但绝对不会饿死。
  他不是普通的人,他在普通人的世界可以活下去。
  可偏偏加雷斯就是不依,眼见着其余的人要把他往门外拖,特里斯坦却一语不发,加雷斯便慌了。
  他当然慌了,特里斯坦一旦离开他的身边他就会发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心里头就像打鼓一样难受。
  于是他赶紧挣扎了一下,不让那两个力气大到不可思议的家伙把他往后拖,冲着特里斯坦也冲着那白胡子老头喊道——“你们要带我去哪?”
  “送你回去。”老头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那特里斯坦——”
  “他是我们这边的人,他不能跟你回去,”老头浑浊的眼珠转了一下,又落到那还没有扣上扣子而露出的纹身上。
  加雷斯很不喜欢这个眼神,就像自己吃的面包被别人舔了一口一样恶心。他皱起眉头,更强烈地抗议——“不行!特里斯坦在哪我就在哪,我我我跟了他那么多年,你说不是我世界就不是我世界——”
  “加雷斯!”特里斯坦吼了一声,把加雷斯的抱怨打断。
  他拧着眉头瞪着自己的老伙计,示意他不要多言。特里斯坦的表情非常冷峻,一刹那确实把加雷斯镇住了。加雷斯很少看到对方这样的表情,印象中只有两次。
  一次是在很多年前,加雷斯无意中把特里斯坦的一个小布包弄丢了。
  加雷斯并不知道布包里有什么东西,他从来就没因为好奇而打开看过。但特里斯坦说那是他和他的过去唯一的牵连,现在弄丢了,就找不回去了。
  那时候特里斯坦冲他发了很大的火,然后就摆出了这样的表情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这样的表情持续了一整个晚上,即使加雷斯让特里斯坦给自己注入法力,特里斯坦居然也不干,可想而知那件事对特里斯坦的影响很大。
  而另一次,就是加雷斯把傻子捡回来的时候。
  特里斯坦也是一脸冷峻地望着傻子,然后瞬间换成嫌弃的表情,催促加雷斯——去去去,哪捡回来的丢哪去,别给我们添麻烦。
  事实证明特里斯坦是对的,虽然没有把自己露出这副表情的原因和加雷斯说清楚,但把傻子捡回来后确实给他们俩带来了很多麻烦。
  现在这麻烦居然还要把他俩拆开。
  对此,加雷斯不能忍。
  所以他只是愣了几秒,随后便扯着嗓子再一次朝特里斯坦吼道——“我不走!我和你就是一路的!我他妈就没除了你之外的熟人!你让我去哪,我——”
  说到一半,加雷斯突然停住了,他忽然想起了特里斯坦之所以被带走而自己则被丢回去的关键因素,于是他猛地一扯双臂——尽管还是没有扯开身后两个人的钳制——骂道——“妈的,你们不能把我放走,老子也是有身份的人!我也是那什么尼玛……什么什么克尼!”
  这话一出,特里斯坦无语凝噎。
  他为加雷斯对自己的依赖和守护非常感动,毕竟他们已经相依为命了那么多年,如果加雷斯头也不回地走了,虽然这是最好的结果,但特里斯坦还是会伤心的。
  所以他接受加雷斯的抗拒,稍微抗拒一下他便心满意足,这证明二十来年他没有白养加雷斯。那无论之后自己要接受什么命运,特里斯坦的心头都会有念想。
  人一旦有了执着,生命力就变得顽强,特里斯坦会因这份顽强而有勇气面对蜘蛛家以及过去二十年欠下的债。他是一名赏金猎人,他知道冤有头债有主的道理。所以他会承担应有的后果,也会有觉悟一个人替加雷斯承担。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加雷斯的执着再加上他超低的双商,完全没有意识到特里斯坦就是故意在隐瞒他胸口有烙印的真相。
  加雷斯在两人停住动作的片刻第三次挣扎了一下,这一回他成功地把双手抽了出来,二话不说,扯开衣服露出毛茸茸的胸口。
  “看清楚没有!”加雷斯满意地享受着周围人头来的极其诧异且惊恐的目光,大剌剌地展示着他的胸肌以及杂草丛生之中一处寸草不生的小小方圆——“老子也是蜘蛛家的!老子也是——”
  岂料他话还没说完,白胡子老头就突然举起了魔法棒棒。嘴唇动都没动,一记红色的咒光便从杖尖射出,朝加雷斯胸口的一处直直地射去。
  特里斯坦眼疾手快,趁着没人摁住他,赶紧朝前一个猛扑,把加雷斯扑倒在地。
  咒光没有打中加雷斯,却打中站在他身后的一个穿着袍子的守卫。只见那守卫胸口瞬间被烧出一个孔洞,而守卫也突然没了知觉,直直地向后躺倒。
  “快!快跑!你他妈个傻逼!”特里斯坦拍了一把加雷斯的肩膀,一骨碌滚到侧旁,带着加雷斯就往大门的位置冲去。
  加雷斯也马上反应过来——但凡不用脑子的行动,他就反应特别快——跟着特里斯坦跑向大门。
  “抓住他!他……他是个畜生!”白胡子老头突然咆哮。
  一声令下,会议室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纷纷举起了魔杖。
  一道一道鲜红的光芒从杖尖射出,擦在特里斯坦的面颊,越过加雷斯的肩膀。它们如疾风骤雨般爆发,噼啪作响,把门板凿出焦黑的孔洞,又打碎门廊旁繁复的浮雕。
  墙壁上色彩浓重的纹绘也迅速扭动起来,形成一个个旋转的漩涡,漩涡中间溢出一阵阵黑色的烟雾,那烟雾变成手的模样,似乎要把特里斯坦和加雷斯抓在掌心。
  但还好,赏金猎人的经验在此刻显出了功效。加雷斯马上俯下身子,伸手去够大门上的插销。而特里斯坦则闪到墙的另一边,试着去抓先前被击倒的侍卫的魔杖。
  也不知道那插销是不是也被施了法术,就像焊死在门上一样。加雷斯不得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手背和手臂上的青筋几乎都要爆裂了,才把插销扯开。
  虽然手指边中了一记咒光,使得他小拇指瞬间被烧焦,但他马上把手收了回来,忍住疼痛,及时地用身体猛撞那扇厚实的木门。
  而此刻特里斯坦也够到了魔杖边缘,他利索地折返,在加雷斯把大门撞出缝隙之际,把加雷斯推出门缝,自己也紧跟着挤了出去。
  他们不得不庆幸这间会议室很大,让他们有那么几秒的时间逃生。而当他们出了门缝时,其余的人也已经绕过会议桌追了过来。
  加雷斯当机立断,再次狠撞大门。特里斯坦也卯足一股劲,一同把整个身子往门上摔去。
  小小的缝隙立即合拢,只有闷闷的响声预示着咒光仍然接连地打在门上。
  特里斯坦不敢停歇,扯了加雷斯一把,便朝那条幽深的走廊跑去。
  他们在迷宫般的回廊里兜兜转转,直到听不见后方传来的声音,才找到一个像是杂物间的小房,推开房门,躲进了里面。
  “妈的……痛死我了。”加雷斯立马席地而坐,扯掉衣服的一角在小手指上缠了几缠。小拇指已经被烧黑了,没有多少鲜血。但加雷斯看到就觉着很痛,他估计要成九指猎人了。
  “妈的……我、我他妈才是痛死了好吗……”特里斯坦则沿着一个墙面滑下,骤然脱力一般,把魔杖丢在自己的面前。
  加雷斯刚想说你他妈痛什么你又没中招,却发现魔杖上有斑斑驳驳的血迹,而沿着魔杖往后看,特里斯坦整条手臂竟都是鲜血。
  鲜血不住外涌,已经把他薄薄的、穿皱了的衬衣染红了一半。
  就在特里斯坦把加雷斯推出大门的一刻,他也中了一记咒语,只是那咒语没有把他的伤口灼烧,而是沿着手臂,斜斜地划了深深的一道。
  那一道伤口深不可测,加雷斯甚至能看得到里面翻出的鲜红的嫩肉。
  TBC


第25章 (16)我是个巫师(下)
  “别告诉我你是个巫师。”好不容易帮特里斯坦止了血,加雷斯想了半天才想到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虽然摆在面前的魔杖太明显了,但加雷斯还是想得到否定的答案——他无法想象他的同伴是个巫师,即便是,也一定是个天分不高的家伙,不然怎么可能几十年没见他变出个花样。
  “……我还真是。”特里斯坦活动了一下筋骨,找到一个角落把身子架在上面,朝着魔杖扬了扬下巴,“不过好久没用了,估计不太会了。”
  “那你试试,”加雷斯替他捡起了魔杖,塞进特里斯坦手里,“变个……变根烟抽抽,给我压压惊。”
  “……我他妈还变个润///滑///剂///给你受///受///精。你以为想变啥就变啥,那巫师都不用干活了,直接变个金山银山到世界另一边享福了。”
  特里斯坦一边嘟囔着,一边捏着魔杖比划。
  其实他已经不记得什么咒语了,勉强只记得几个音节。但音节如何排列组合,念出音节时又如何运行自己的经脉却完全没了印象。
  他把魔杖举起又放下,然后又举起来。接着像端枪瞄准一样,瞄准不远处的一只小花瓶。
  他打算把这个花瓶炸碎,这个应该还是可以的。毕竟他都能凭记忆把法术绳解开了,意味着即便只是隐约的印象,那隐约也是对的。
  “看好了。”他踢踢加雷斯让他注意,然后深吸一口气,默默地在心里念诵了几个不知道什么意思,但大概发音没错的字节。
  迅疾,一记淡红色的咒光朝花瓶飞去。
  加雷斯惊喜不已,倒抽一口——
  不,他那一口凉气还没抽完,咒光就不见了。好像被空气冲淡了一样,咒光随着行进的距离拉长,颜色则越来越淡,还没碰到花瓶,就彻底烟消云散。
  “……刚才不算,我没做好准备,再来。”特里斯坦再次踢踢加雷斯,示意他这回才是认真的。然后清了清嗓子,重新屏息凝视前方。
  他稳住心跳,保持冷静,就像一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一样,端着魔法棍子一动不动。
  而后,虽然不知道准不准确,但一定是十分清晰地把咒语再在心里念了一遍。
  魔杖尖端又一次闪烁了红光,红光骤然飞出,如射出的箭矢。这一回它的颜色非常鲜艳,向着花瓶的方向窜去。
  加雷斯欣喜若狂,再次倒吸一口——
  可惜这回他的凉气还是没有吸完,别人释放出来的咒光都是有力而笔直向前的,但特里斯坦的咒光居然像抛物线一样,还没过到一半,就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掉在地上。
  地板发出嗤的声响,把咒光吃得干干净净。
  “……你这巫师当得有点山寨。”加雷斯咕哝,他不再对特里斯坦能变出个像样的戏法报以期待。
  “我这叫赏金巫师,和普通巫师肯定不一样,你懂不懂?”特里斯坦没好气地骂道,也把魔杖丢在一边,有些气馁地不去看它。
  “你这是肾不好。”加雷斯尖锐地指出。
  特里斯坦没接话。
  加雷斯说的是,他确实只是个山寨的法师。虽然二十年前他在家里是很厉害的角色,也被很多人认为相当有前途,但青春过了就是过了,他浪费了那些光阴,就再也回不了头。
  他还记得自己离开家的前一天晚上,一直看着他长大的侍女握着他的手,急切又忧愁地告诫——“特里斯坦,你走了就回不来了,家里会通缉你,会通缉你一辈子!你再也不能用魔杖,你将抛弃唯一属于你的身份。”
  “但我要救他!只有我能救他!”特里斯坦无知无畏地说,“如果我不带他走,他就得死啊!”
  那时候特里斯坦不懂这意味着什么,只是凭借一股仗义的热血便收拾包袱离开。
  在彻底离家之前,他就去过普通人的反面世界,而他认为即便不当巫师,他也可以以另外的方式谋生,万没想过之后的几年他将偷蒙抢骗地混饭吃。
  正如傻子说的那样,对普通人来说,巫师世界是反面,对巫师来说,普通人也是反面。他们生活在同一颗星球,却在不同的位面里。两个世界是隔绝却又是互通的,资源是共享的,力量却是对抗的。
  在普通人的世界里,特里斯坦没法使用魔杖。两个世界有着截然不同的物理定律,换言之就是有不同的运行法术的方法。可偏偏特里斯坦没有修习过关于反面世界的课程,所以他什么都不会,甚至连最简单地隔空取物都做不到。
  那些法术仿佛被屏蔽了一般,而他在反面世界甚至找不到一本正确运行体内力量的书籍。
  这是一个法术被贬斥为邪术的位面,他能用的只有自己的手,自己的脚,还有自己那已经把他二十年知识全然作废的大脑。
  他过得跌跌撞撞,穷困潦倒。
  混到最后,他过不下去了。他什么都没有,空有一身的蛮力。于是他为了一袋金子,用这身蛮力第一次杀了人。
  特里斯坦凭借自己落魄青年的形象几乎没有受到阻碍,轻易就混进了鱼龙混杂的酒馆。
  虽然一切都顺利得可怕,但在卡座里把匕首捅进已经烂醉的人的肚子时,他还是浑身颤抖。
  鲜血暖暖地流到他的手上,没有法术的保护,他可以切身体会对方传递出的每一丝热度。那个人连呜咽都没有,毕竟在特里斯坦杀死他之前,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特里斯坦就这样坐在尸体的旁边,好半天都没有想起把匕首抽出。
  鲜血把特里斯坦的裤管湿透,再一滴一滴没入地板。
  周围的喧嚣似乎都静止了,血液打在地板上的声响却如雷鸣般震耳。
  特里斯坦对后来如何处理如何交涉已经没了印象,只记得自那一天起——他得到了后半辈子职业生涯的第一桶金。
  他把大衣捂得紧紧的,小跑似的回了垃圾场一样的废弃厂房。他把这个厂房称为家,因为加雷斯就躲在角落的柜子旁等他。
  特里斯坦也一并缩到角落里,用力地喘着气。他的大衣全是变了色的血迹,脸上也满是几天没洗掉的污泥。
  加雷斯瑟缩在他的旁边,用脑袋蹭了他一下。特里斯坦这才回过神来,把衣服里的袋子掏出来细看。
  唉,那金子的味道是那么好闻,他把袋口打开,几乎把整张脸埋了进去。他深深地嗅吸着金币的气息,恨不得这一辈子就这样溺毙在里面。
  也正是因为这袋金币,他如愿以偿地吃了一个月的肉。
  他没有买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想过把金币存起来。剩余的钱他拿去换了一把更好的匕首,更尖锐,更锋利,它能让他更快地完成任务,也能为他带来更多的金币。
  这就是一切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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