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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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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桑在信中提到,石榴树已经多年没有结果实了。看着那枯萎凋零的树木,我怀疑它是否能够再次开花结果。我站在它下面,想起我们无数次爬上去,坐在枝桠上,双腿摇晃,斑驳的阳光穿越过树叶,在我们脸上投射出交错的光和影。我嘴里涌起强烈的石榴味道。

我屈膝蹲下,双手抚摸着树干。我见到我所要找的,刻痕模糊,几乎全然消退,但它仍在:“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用手指顺着每个字母的笔画,从那些细微的裂缝刮下一点点树皮。

我盘膝坐在树下,朝南眺望这座我童年的城市。曾几何时,家家户户的围墙都有树梢探出来,天空广袤而澄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如果你仔细听,兴许你甚至能听到来自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叫卖声,兜售水果的小贩高喊:樱桃!杏子!葡萄!日暮时分,你还可以听到钟声,来自沙里诺区的清真寺,召唤人们前去祷告。

我听见喇叭声,看到法里德朝我招手。是该走的时候了。

我们又朝南驶去,回到普什图广场。我们和好几辆红色的皮卡擦身而过,车斗上挤满荷枪实弹、留着大胡子的年轻人。每次遇到他们,法里德都会低声咒骂。

我付钱住进了普什图广场附近一间小旅馆。三个小女孩穿着统一的黑色服装,戴着白色头巾,紧贴着柜台后面那个瘦小的四眼佬。他索价75美元,那地方相当破落,这个价格简直匪夷所思,但我并不在乎。为了给夏威夷海边的房子付款漫天要价是一回事,为了养活孩子这么做又是一回事。

房间没有热水,破旧的厕所无法冲水。只有一张铁床,一张破褥子,一条旧毛毯,角落摆着只木椅。正对广场的窗户破了,还没修补。我放下行李箱,发现床后的墙壁上有块干了的血迹。

我给法里德钱,让他出去买吃的。他带回四串热得响的烤肉,刚出炉的馕饼,还有一碗白米饭。我们坐在床上,埋头大吃。毕竟,喀布尔还有一样没有改变的事情:烤肉依然如我记忆中那般丰腴美味。

那天晚上,我睡床,法里德睡地板,我额外付了钱,让老板取来一条毛毯,给法里德裹上。除了月色从破窗倾泻进来,再无其他光线。法里德说老板告诉过他,喀布尔停电两天了,而他的发电机需要修理。我们谈了一会。他告诉我他在马扎里沙里夫长大的故事,在贾拉拉巴特的故事。他告诉我说,在他和他爸爸加入圣战者组织,在潘杰希尔峡谷抗击俄国佬之后不久,他们粮草告罄,只好吃蝗虫充饥。他跟我说起那天直升机的炮火打死了他父亲,说起那天地雷索走他两个女儿的命。他问我美国的情况。我告诉他,在美国,你可以走进杂货店,随意选购十五或者二十种不同的麦片。羔羊肉永远是新鲜的,牛奶永远是冰冻的,有大量的水果,自来水很干净。每个家庭都有电视,每个电视都有遥控器,如果你想要的话,可以安装卫星接收器,能看到超过五百个电视台。

“五百个?”法里德惊叹。

“五百个。”

我们沉默了一会。我刚以为他睡着,法里德笑起来。“老爷,你听过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吗?他女儿回家,抱怨丈夫打了他,你知道纳斯鲁丁怎么做吗?”我能感到他在黑暗中脸带微笑,而我脸上也泛起笑容。关于那个装腔作势的毛拉有很多笑话,世界各地的每个阿富汗人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他怎么说?”

“他也揍了她,然后让她回家告诉她丈夫,说毛拉可不是蠢货:如果哪个混蛋胆敢揍他的女儿,毛拉会揍他的妻子以示报复。”

我大笑。部分是因为这个笑话,部分是由于阿富汗人的幽默从不改变。战争发动了,因特网发明了,机器人在火星的表面上行走,而在阿富汗,我们仍说着纳斯鲁丁毛拉的笑话。“你听说过这个故事吗?有一次毛拉骑着他的驴子,肩膀上扛着一个重重的袋子。”我说。

“没有。”

“有个路人问,你为什么不把袋子放在驴背上呢?他说:‘那太残忍了,我已经压得这可怜的东西不堪重负。’”

我们轮流说着纳斯鲁丁毛拉的笑话,全都讲完之后,我们再次陷入了沉默。

“阿米尔老爷?”法里德说,惊醒睡意蒙的我。

“怎么?”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呢?我是说,你为什么真的到这里来呢?”

“我告诉过你。”

“为了那个男孩?”

“为了那个男孩。”

法里德在地上翻身,“真叫人难以相信。”

“有时候,我也无法相信自己竟然来到这里。”

“不……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是那个男孩?你从美国漂洋过海,就为了……一个什叶派信徒?”

这句话让我再也笑不出来,睡意全消。“我累了。”我说,“我们睡觉吧。”

法里德的鼾声很快在空荡荡的房间响起。我睡不着,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透过那扇破窗,望着星光闪闪的夜空,想起人们对阿富汗的评论,也许那是对的。也许它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地方。

我们走进伽兹体育馆入口通道的时候,喧哗的人群正在纷纷入座。阶梯状的水泥看台上挤满了几千人。儿童在过道嬉闹,上下追逐。空气中散发着辣酱鹰嘴豆的味道,还有动物粪便和汗水的臭味。法里德和我走过那些兜售香烟、松子和饼干的小贩。

有个骨瘦如柴的男孩身穿斜纹呢夹克,抓住我的胳膊,在我耳边低语。他问我要不要买些“性感的图片”。

“非常诱人,老爷。”他说,机警的眼睛四下扫视——让我想起一个女孩,早几年的时候,在旧金山田德龙区街头,她竭力劝我买毒品。那男孩拉开夹克的一边,让我匆匆看一眼他的性感图片:印度电影的明信片,上面是媚眼如丝的女演员,穿着全套衣服,躺在男人怀里。“多么性感。”他重复说。

“不了,谢谢。”我说,把他推开,继续走。

“他要是被抓住,他们会用鞭子打得他父亲从坟里醒过来。”法里德低声说。

当然,票上没有座位号码,没有人礼貌地指引我们到哪一区、哪一排就座。从来就是这样,即使在旧时君主制的那些岁月。我们找到一个视线很好的位置坐下,就在中场左边,不过法里德那边有点挤,推推搡搡的。

我记得在1970年代,爸爸常带我到这里看足球赛,那时球场上的草多么绿啊。现在则是一团糟。到处都是洞和弹坑,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南边球门门柱后面,地上有两个很深的洞,球场根本没有草,只有泥土。等到两支队伍各自入场——虽然天气很热,所有人都穿着长裤——开始比赛,球员踢起阵阵尘雾,很难看到球在哪里。年轻的塔利班挥舞着鞭子,在过道来回巡视,鞭打那些喊得太大声的观众。

中场的哨声吹响之后,他们将球员清走。一对红色的皮卡开进来,跟我来这城市之后到处都看见的一样,它们从大门驶进体育馆。一个妇女穿着蓝色的蒙头长袍,坐在一辆皮卡的后斗上。另外一辆上面有个蒙住眼睛的男子。皮卡慢慢绕着场边的跑道开动,似乎想让观众看得清楚些。它收到了想要的效果:人们伸长脖子,指指点点,踮着脚站起。在我身旁,法里德低声祷告,喉结上下蠕动。

红色卡车并排驶进球场,卷起两道尘雾,阳光在它们的轮毂上反射出来。在球场末端,它们和第三辆车相遇。这一辆的车斗载着的东西,让我突然明白了球门后面那两个洞究竟起何作用。他们将第三辆卡车上的东西卸下来。意料之中,人群窃窃私语。

“你想看下去吗?”法里德悲哀地说。

“不。”我说,有生以来,我从未有过如此强烈地想离开一个地方的渴望,“但我们必须留下来。”

两个塔利班肩头扛着俄制步枪,将第一辆车上蒙着眼的男子揪下来,另外两个去揪穿着长袍的妇女。那个女人双膝一软,跌倒在地。士兵将她拉起来,她又跌倒。他们试图抬起她,她又叫又踢。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永远不会忘记那声惨叫。那是跌进陷阱的动物试图把被夹住的脚挣脱出来的惨叫。又来两个塔利班,帮着将她塞进深没胸口的洞。另外一边,蒙着眼的男子安静地让他们将他放进那个为他而掘的洞里。现在,地面上只有那对被指控的躯体突出来。

有个矮胖的男人站在球门附近,他胡子花白,穿着灰色教袍,对着麦克风清清喉咙。他身后那个埋在洞里的女人仍不停惨叫。他背诵了《可兰经》上某段长长的经文,体育馆里面的人群突然鸦雀无声,只有他鼻音甚重的声音抑扬顿挫。我记得很久以前,爸爸对我说过一段话:那些自以为是的猴子,应该在他们的胡子上撒尿。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我们全部人就得求真主保佑了。

当祷告结束,教士清清喉咙。“各位兄弟姐妹!”他用法尔西语说,声音响彻整个体育馆,“今天,我们在这里执行伊斯兰教法。今天,我们在这里秉持正义。今天,我们在这里,是出于安拉的意愿,也是因为先知穆罕默德的指示,愿他安息,在阿富汗,我们深爱的家园,依然存在,得到弘扬。我们倾听真主的意旨,我们服从他,因为我们什么也不是,在伟大的真主面前,我们只是卑微的、无力的造物。而真主说过什么?我问你们!真主说过什么?真主说,对每种罪行,都应量刑,给予恰如其分的惩罚。这不是我说的,也不是我的兄弟说的。这是真主说的!”他那空出来的手指向天空。我脑里嗡嗡响,觉得阳光太过毒辣了。

“对每种罪行,都应量刑,给予恰如其分的惩罚!”教士对着麦克风,放低声音,慢慢地、一字一句地、紧张地重复了一遍。“各位兄弟姐妹,对于通奸,应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对于这些亵渎了婚姻的神圣的人,我们应该怎么处置?我们该怎么对待这些朝真主吐口水的人?若有人朝真主房间的窗丢石头,我们应该有什么反应?我们应该把石头丢回去!”他关掉麦克风。低沉的议论声在人群中迅速传开。

我身边的法里德摇摇头,“他们也配称穆斯林。”他低声说。

接着,有个肩膀宽大的高个子男人从皮卡车走出来。他的出现在围观人群中引起了几声欢呼。这一次,没有人会用鞭子抽打喊得太大声的人。高个子男人穿着光鲜的白色服装,在午后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的衬衣露在外面,下摆在和风中飘动。他像耶稣那样张开双臂,慢慢转身一圈,向人群致意。他的脸转向我们这边时,我看见他戴着黑色的太阳镜,很像约翰·列侬戴的那副。

“他一定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法里德说。

戴墨镜的高个子塔利班走过几堆石头,那是他们适才从第三辆车上卸载的。他举起一块石头,给人群看。喧闹声静下来,取而代之的是阵阵嗡嗡声,在体育馆起伏。我看看身边的人,大家都啧啧有声。那个塔利班,很荒唐的,看上去像个站在球板上的棒球投手,把石头扔向埋在洞里那个蒙着眼的男子,击中了那人的头部,那个妇女又尖叫起来。人群发出一声“啊!”的怵叫。我闭上眼,用手掩着脸。每块投出的石头都伴随着人群的惊呼,持续了好一会。他们住口不喊了,我问法里德是不是结束了,法里德说还没。我猜想人们叫累了。我不知道自己掩着脸坐了多久,我只知道,当我听到身边人们问“死了吗?死了吗?”,这才重新睁开眼睛。

洞里那个男子变成一团模糊的血肉和破布。他的头垂在前面,下巴抵在胸前。戴着约翰·列侬墨镜的塔利班看着蹲在洞边的另一个男子,手里一上一下抛掷石头。蹲下那个男子耳朵挂着听诊器,将另外一端压在洞里男子的胸前。他把听诊器摘离耳朵,朝戴墨镜的塔利班摇摇头。人群哀叹。

“约翰·列侬”走回投球板。

一切都结束之后,血肉淋漓的尸体各自被草草丢到红色皮卡车的后面,数个男人用铲子匆匆把洞填好。其中有个踢起尘土,盖在血迹上,勉强将其掩住。不消几分钟,球队回到场上。下半场开始了。

我们的会见被安排在下午三点钟。这么快就得到接见,实在出乎我意料。我原以为会拖一段时间,至少盘问一番,也许还要检查我们的证件。但这提醒我,在阿富汗,直到今天,官方的事情仍是如此不正式:法里德所做的,不过是告诉一个手执鞭子的塔利班,说我们有些私人事情要跟那个穿白色衣服的男子谈谈。法里德和他说了几句。带鞭子那人点点头,用普什图语朝球场上某个年轻人大喊,那人跑到南边球门,戴太阳镜的塔利班在那儿跟刚才发言的教士聊天。他们三个交谈。我看见戴太阳镜那个家伙抬起头。他点点头,在传讯人耳边说话。那个年轻人把消息带给我们。

就这么敲定。三点钟。

第二十二章

法里德驾驶陆地巡洋舰,缓缓开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一座大房子的车道。那座院子在十五号街,迎宾大道,柳树的枝条从围墙上伸出来,法里德把车停在柳荫下。他熄了火,我们坐了那么一分钟,听着发动机嘀嘀的冷却声,没有人说话。法里德在座位上转动身子,拨弄那把还挂在点火锁孔的钥匙。我知道他心里有话要对我说。

“我想我会留在车里等你。”他最后说,语气有点抱歉。他没有看着我,“这是你的事情。我……”

我拍拍他的手臂。“你替我做的事情,比我付钱请你做的还多。我没想过要你陪我进去。”但我希望自己不用独自进去。尽管已经知道爸爸的真面目,我还是希望他现在就站在我身边。爸爸会昂首挺胸走进前门,要求去见他们的头目,在那些胆敢拦住去路的人胡子上撒尿。可是爸爸死去很久了,长埋在海沃德一座小小墓园的阿富汗区。就在上个月,索拉雅和我还在他的坟头摆一束雏菊和小苍兰。我只有靠自己了。

我下车,走向那房子高高的木头大门。我按下门铃,但没有反应——还在停电,我只好嘭嘭敲门。片刻之后,门后传来短促的应声,两个扛着俄制步枪的男人打开门。

我看了看坐在车里的法里德,大声说:“我会回来的。”但心里却是忐忑不安。

持着枪械的家伙搜遍我全身,拍拍我的腿,摸摸我的胯下。其中一个用普什图语说了几句,他们两个哈哈大笑。我们穿过前门。那两个卫兵护送着我,走过一片修剪齐整的草坪,经过一排植在墙边的天竺葵和茂密的灌木丛。远处,在院子尽头,有一泵摇井。我记得霍玛勇叔叔在贾拉拉巴特的房子也有这样的水井——那对双胞胎,法茜拉和卡丽玛,还有我,经常往里面丢石头,听它落水的声音。

我们走上台阶,进入一座装潢精美的大房子。我们穿过门廊——墙上挂着一面巨大的阿富汗国旗,那两个男人带我上楼,走进一间房子,里面摆放着一对翠绿色的沙发,一台大屏幕电视摆在距离颇远的屋角。墙上钉着绣有麦加地图的祷告地毯。年纪较大那人用枪管指指沙发。我坐下。他们离开房间。

我翘起脚,又放下。我坐在那儿,双手冒着汗水,放在膝盖上。这让我看起来很紧张吧?我合起手掌,觉得这样更糟糕,干脆横抱在胸前。血液在我的太阳穴里面涌动。我感到深深的孤独。思绪在我脑海翻飞,但我根本不想去思考,因为我体内清醒的那部分知道,我是发疯了,才会让自己陷进这一切。我远离妻子几千英里,坐在感觉像地牢的房间里面,等待一个凶手,我刚刚才亲眼看到他杀死两个人。这一定是疯了。甚至更糟糕,这还很不负责任。非常可能的是,我即将让年方三十六岁的索拉雅成为寡妇。这不是你,阿米尔。我体内有个声音说,你懦弱,这是你的天性。这并非什么坏事,因为你从不强装勇敢,这是你的优点。只要三思而后行,懦弱并没有错。可是,当一个懦夫忘了自己是什么人……愿真主保佑他。

沙发前面摆着一张咖啡桌,底座是X状的,金属桌脚交叉的地方,拴着一环胡桃大小的铜球。我之前见过这样的桌子。在哪里?我突然想起来:在白沙瓦那间拥挤的茶馆里面,那天傍晚我出去闲逛时走进去的那间。桌上摆着一盘红色的葡萄,我摘下一个,丢进嘴里。我得找件事来想着,任何事情都行,这样才能让脑子里的声音安静下来。葡萄很甜,我又吃了一个,完全没有想到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面,这是我吃下的最后一口固体食物。

门打开,那两个持枪的男人回来,他们中间是那个穿白色衣服的高个子塔利班,依然戴着约翰·列侬式的墨镜,看上去有点像某个神秘的新世纪巫师。

他坐在我对面,双手放在沙发的扶手上。好长一段时间,他一语不发,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我,一手拍打着沙发套,一手捻着青绿色的念珠。现在,他在白色的衬衣外面加了件黑色的背心,戴着金表。我看见他左袖有一小块干涸的血迹。他没换掉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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