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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世之下堂夫崛起-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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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自在对林肯充满了同情,这个人的成长过程竟是比他还要挫折,跟他一比,顾自在觉得自己只是每天被比较被唠叨已经很幸福了。只是,林肯却有一点顾自在比不了,那就是他有非常疼爱体贴他的父母。
    呃……不对,不是父母,应该叫做父父?
    真让人头疼!
    头疼无比的顾自在很快抛开了这个问题,因为三个小家伙睡醒了。
    “亚父,抱抱……”睡眼惺忪的米勒揉着眼睛嘟囔,向顾自在撒娇道。小米勒跟他两个兽人兄弟一样瘦弱,完全的营养不良,看得顾自在很是心疼。他身上包裹着薄薄的一层亚麻袍子,深灰色的亚麻显然跟顾自在穿在身上的同一个模样。这件亚麻质地的长袍是当初成亲时布鲁克送出来的礼物,如此精细的东西他们虎族是没有的,整个大陆也只有鹰族的彩雀部落才能编织,而在白虎部落除了族长和祭司外,唯独布鲁克曾经去鹰族交流会兑换了一件亚麻长袍,就是顾自在身上穿的这件。
    亚麻长袍产量非常低,因为原材料亚麻很难种植,大多数都留着鹰族人自己穿,每年的交流会最多只会拿出五件来换取东西,所以非常珍贵。谁也不知道布鲁克用了什么东西换来的亚麻长袍,但是当他送出这份聘礼时,简直羡慕死了部落里的其他亚兽。
    现在这件长袍明显短了一截,原本到脚踝的长度如今只能包裹住大腿,其余部分全都给米勒做成了小件的袍子。顾自在不得不承认,亚麻虽然他觉得粗糙,不如棉质或者丝质,但跟兽皮一对比那就是天上和地下啊!想想其他人直接把鞣制好的兽皮贴身穿着,冰凉还不透气,夏天热死人,冬天根本不保暖,他就想对那个渣男由衷说声谢谢。
    把米勒抱进怀里,顾自在庆幸以前帮表姐抱过小外甥女,否则他肯定手忙脚乱不可。小小软软的身体贴着自己的胸膛,顾自在无声叹气,从此以后他就要以林肯的身份,在这个贫穷、落后、随时可能被野兽吃掉的原始社会生存下去了。
    ……
    还不等他伤感多久,两只小老虎也争先恐后的往他怀里钻,嗷嗷叫着让他抱,令顾自在很无语。拥抱着三个温暖的小身体,顾自在忽然觉得,或许这种生活也不错?
    尤其是等到他双手抚摸到毛茸茸的软毛,简直好舒服、好好摸啊!
    顾自在从来不知道他是个绒毛控!
    想到整个部落里面有数百只有深厚毛皮的猫科动物,顾自在双眼直放光彩!好多好多的绒毛啊!
    正当他沉浸在美好的遐想里面时,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响起,顾自在就看到三个小家伙同时垂下头,似乎特别的羞怯。他每个人摸了摸,问道:“肚子饿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三个小家伙中只有米勒能说话,另外两只现在还不能化形,等到他们能第一次化作人形后,才有可能在兽身时也口吐人言。不过通常小兽人都是由父亲带着捕猎与教授化形技巧,虽然林肯的父亲亚伯罕同样是兽人,可是他跟小家伙的血缘关系毕竟隔了一代,在教授时很难引起两个小家伙的共鸣,所以才让他们三岁了还无法成功化形。要知道其他小兽人很多在一岁时就能化形了。
    米勒红着脸说:“布莱亚祖昨天说家里吃的不多了,还要存一些好度过雪季,所以……亚父,我们忍忍就好,没事的。”
    看着他露出甜甜的笑容,顾自在很心酸。自从布鲁克那个渣男甩掉林肯后,全家的生计全都落在了林肯的父亲亚伯罕身上。他们一大家人,包括林肯的亚父布莱、亚祖塔伯和三个小家伙的口粮都要靠亚伯罕打猎所得,实在太不容易了。
    在卡尔维大陆,兽人负责打猎养活家庭,亚兽则有些像女人的感觉,除了生儿育女外,平常多是在部落周围采集野果野菜、偶尔有体格好的也会跟着捕猎一些小动物等,但大多数都是家庭煮夫。尤其是兽人的食量惊人,为了保证他们有足够的体力去打猎,通常家里最好的食物都是归兽人的。
    可惜林肯家比较特殊,老、中、青、小四代七个人,全靠亚伯罕这么一个兽人打猎,所以过得异常艰难。
    顾自在欣慰于小家伙们的体贴与懂事,看来林肯虽然身体差,但是把孩子教得很不错。
    拿起石头床边的一件形似衣服的兽皮穿在身上,顾自在浑身不舒服。所谓的衣服就是由一块长兽皮左右各缝合了两块短兽皮而成的长袍,但是鞣制水平太差了,连亚麻长袍的一半都赶不上。顾自在没办法,只能将就着穿。
    只不过别人都是把皮革一面穿在里,带毛的一面穿在外,估计这样比较美观?可他太怕冷了,干脆把兽皮袍子翻过来,有绒毛的那面贴身穿着,随着走动而摩擦,生出来不少热量,让他不至于那么寒冷。
    拖着跛脚走到石床的另一边,顾自在熟门熟路的找到几个罐子。打开上面的盖子,顾自在看到了两块肉干和五个土豆。真的是很贫穷啊……
    肉干他不敢随意拿出来吃,因为其他人都不在家,肉类是全家到齐时才能吃的珍贵食物。顾自在摸出两个土豆,又用锋利的石刀从肉干上切了条边下来,想着尝点肉沫也好啊。
    接着他在火堆上烧了一锅水,再把切好的肉沫和土豆放进去煮,还放了少许盐巴,煮了二十分钟才招呼三个小家伙来吃。
    看到他们埋头在自己的小碗里吃得欢快,顾自在由衷笑了出来。
    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土豆肉沫汤,顾自在心里很平静。
    从今天开始,世界上再也没有顾自在,而只有亚兽林肯。

☆、第二章

一大锅土豆肉沫汤被他们四人分吃个精光。
    奈何干货实在太少了点,三个土豆根本不顶饿,现在是吃饱了,但肚子里全是汤水,上一次厕所就都没了。不过总算是聊胜于无吧。
    林肯的全身因为肉沫汤而逐渐温暖起来。他这次生病主要是因为突然下了大雪,加上害怕野兽袭击部落,在他发烧时所有族人从村子里转移到现在的山洞中来,因此病上加病,才会令原本的‘林肯’病逝。
    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在他穿越过来后,没两天这具身体就开始好转,到现在已经基本上痊愈了。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无论如何,身体好起来对于林肯来说是最幸福的事情。
    林肯从坐着的石墩上离开,正要抬脚走路,却发现了无力的左腿,根本不受自己的控制。刚才他一心想着给小家伙们弄东西吃,外加跟这具身体还不够契合,没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已经是跛子。这会儿他迟钝的感受到了,顿时郁闷无比。
    这条腿跛了也有三年多,原本的林肯也习惯了,但对现在的他来说则是陌生无比。弯下腰用力捶了捶左小腿,没有丁点感觉,就像是一截木头似的。林肯竖起了两根中指,在心里拼命诅咒着那个该死的渣男!
    天呐,让他白白养三个小崽子就算了,当做是给自己养老送终,毕竟他在这个世界算是负责‘女人’的职责,但他可不愿意跟那些野人一样的什么鬼兽人结合!只是他同样看得很透彻,这里全都是男人,带把的,哪怕他是宇宙直男也没用,根本看不到一个女人!所以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搞基,要么打一辈子光棍。
    搞基?怎么可能!他才不要被男人上!那就只有当孤家寡人了。幸好还有三个小崽子,否则以后死了连个建坟的都没有。
    但养孩子就养孩子,为什么还要让他当个残疾人!拖着这条腿,他能做什么?又要用什么来养家糊口?靠着亚伯罕养活一辈子吗?对于现在的林肯来说是绝对不愿意的。
    林肯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在既定事实面前,他再不满也毫无用处。虽然他本身只有18岁,还没有原本的‘林肯’年龄大,可是在他妈妈的压迫下,他心智比同龄人成熟不少,也很能隐忍。否则换做其他社会新闻里血气方刚的男生,恐怕早就在重重压力之下走上反社会道路了。
    这不奇怪,这年头为了一丁点小事冲动到杀人放火的人太多了。说到底他们都是没能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反而变成了暴力。
    林肯庆幸虽然来自他妈妈的压力比较大,但是他爸爸却是个乐观豁达的人,让他受了不少好的影响。
    于是他很快就看开了,再不如意也总比死了好。
    找出一块平时用来打扫的毛皮,将锅碗抹得一干二净。然后林肯想着自己不打招呼吃了人家的东西,怎么也应该付出一些报酬才好。钱财他是没有,可面对如此原始的社会,作为穿越者的他随便从指缝里漏出点先进东西来,就足够这些野人兴高采烈吧!
    现在是一年当中的雪季,天气刚刚开始冷,前两天下过第一场雪。冰封万里的雪季不仅让兽人的日常打猎工作难以进行,也让那些准备过冬的野兽变得暴躁。为了储存好过冬的口粮,在这段时间内会有数不清的野兽冲击各个部落,然后把兽人和亚兽杀死或者掳走,当做预备粮。
    原本部落是建立在平原之上,由力大无穷的兽人采来坚硬的岩石,搭造成房屋,以供部落人民居住与生活,形成了最原始的村落聚居区。只是一旦雪季来临,为了免于受到野兽袭击,每个部落都会各自找地方躲起来,一直到雪季后半段,天气冷到野兽也不会轻易出洞,他们才会回到村落里。因为不可能整整两个月的雪季都躲在山洞完全不打猎,那肯定会把部落里的人全饿死。
    林肯所在的是虎族白虎部落,整个虎族是一片大的族群,由白虎部落、黑虎部落、花斑虎部落和噬齿虎部落组成,共同居住在卡尔维大陆的西南方。据说虎族的老祖宗在数千年前,曾是兽神的忠实护卫,所以兽神才会把靠近大海,物产丰饶的西南区大块领地划给虎族。
    后来追随在兽神身边的勇士越来越多,包括鹰族、狼族、豹族、熊族、猿族等等,每个都分到一块领地。但是因为虎族先祖守卫兽神最久,得到信任最多,才会一直享受着最富饶的领地。
    随着兽神破开虚空离开了这个世界到处去遨游,留下来的兽人开始大力发展各自的部落,虎族的地位逐渐没落,只是由于地理位置极好,又懂得制盐,每年靠着交换盐巴就能过得很好。而自从分出了四个不同种类的虎族部落后,族人之间慢慢有了距离感。
    白虎部落所在的位置离大海最近,这里紧靠着罗切斯特河的源头,水产丰富。只不过这样一来,距离帕尔森林和安纳隆湖泊较远,想要获得森林和湖泊里的物产将会比较困难。
    而白虎部落雪季所选择的避难所在一处悬崖绝壁上。这座山的正前方便是他们平时居住的村落,翻过山顶就能看到大海。先辈们在这处极为笔直陡峭的山崖上开凿出了巨大的岩洞,入口却非常小,只能容许两个人同时进出。
    这是典型的花瓶式洞穴,走过紧窄的入口后,里面就是异常宽阔的瓶肚。这里挖出了几百个小洞穴,让白虎部落的族人能够以家庭为单位居住进去,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当他们搬进来之后,兽人们的打猎活动就暂时停止了,更多的是在洞口守卫,防止那些飞行兽类的袭击。亚兽和小兽人们则每天都聚集在大山洞中间的空地处,一起干活,比如鞣制兽皮、制盐、劈柴、把以往每个月上交给族长的肉类、野菜和蔬果分成若干份,每个干了活的家庭都能分到一份。
    林肯想要做的,就是看能不能帮族人弄到更多食物,不管是肉还是果子。
    他也想只帮助自己家的人过得好,可惜原始社会是部落制,这里族长拥有最高权威,其次是会医术和祭神的祭司,再次是那些部落勇士和样貌‘漂亮’的亚兽,最后才是普通族人。很不幸,林肯比普通族人还不如,他不仅体弱多病,而且现在又是残疾……
    病秧子怎么了?残疾人又怎么了?林肯认为他照样可以在这里活得很好!笑话,作为一个信息爆炸时代的少年,他怎么可能连这些原始土著都搞不定?!
    林肯想到就去做。他找出几块柔软的火羽兽皮毛,再拿了他亚父布莱平时用的石针,就是用石头磨成的、顶端穿过了一根柔草的针线。火羽兽是一种吃果子的鸟类,有着通体火红而柔软的羽毛,是一种非常好捕捉的飞行野兽。它们的皮毛因为非常软,经常被亚兽用来制作袍子,被林肯穿在外面的也是这种皮毛缝制成的长袍。柔草的草叶跟棉线一样细长,但它们拥有惊人的韧性,兽人握住两端撕扯的话只会令它们变形,却很难把它们彻底折断。由于柔草的这种特性,被心灵手巧的亚兽发现了,后来便有了原始版的针和线。
    “这些土著还是挺聪明嘛。”林肯嘀咕着,拿起针线和一块比两个巴掌略大的火羽兽皮毛,脱下自己穿在外面的长袍,在腹部的位置开始缝制起来。
    林肯还是小学时在手工课上学过一点缝制,他那点水平只能算是惨不忍睹,还赶不上那些土著亚兽。但现在只有他在家,找不到别人帮忙,只能先试试再说。他要在自己的长袍上缝一个兜,好把两只不会化形的小兽人装进去。
    在林肯的记忆中,他很少出门,更别说是同时带着三个小家伙出门。人形的米勒他可以用两只手抱在怀里,可是小兽人则有点难办,总不能让他们窝在自己头发里吧?所以最后他想出了这个办法。当他用十分粗糙的缝纫手法将那块火羽兽皮毛缝好后,立即把两个小奶猫般的兽人放进兜里试了试,大小刚好合适!他们可以缩在里面睡觉,也可以踮着后腿趴着皮毛站立起来观看外面的景色。
    听到两个小崽子发出惊喜的呼噜声,林肯也不由自主的笑了,心说咱可真是聪明啊!
    只不过两个小兽人也太瘦弱了一点吧,根本没有什么重量,完全不像是已经三岁的兽人应有的体型与体重。林肯觉得有些发愁,别人家的小兽人一两岁就跟狗崽差不多大,他家这俩却跟小奶猫没什么区别。看来想办法多弄一点吃的回来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林肯从石墩上站起来,发现做这么点活儿,他就出了满头的汗,而且呼吸沉重,喘个不停。妈的这身体素质也太差了吧!不行,从今天开始必须多运动,不能当病秧子!
    在那之前,先去中央区域看看其他人的工作进度吧。
    伸手把坐在石床上紧盯着两个小兽人看得好奇的米勒抱了起来,见他对自己的兄弟十分羡慕,却一点也没有表现出丝毫任性情绪,甚至连渴望的眼神都掩藏得很好。哪怕林肯见识过不少亲戚家的听话小孩,也必须承认没有谁比米勒更懂事了。
    一种心疼的感觉冒出来,林肯笨拙的拍了拍米勒的背,把他身上穿着的毛皮长袍外套掖紧,笑着说道:“米勒,我们去看看祖父和两位亚祖好吗?你们三个还从来没有去过中央的工作区域吧?走,一起去看看。”
    米勒果然立即被转移了注意力,腼腆的笑了起来:“恩,好!但是亚父,什么是‘工作’啊?”
    “工作的意思就是做事,而且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做了之后可以得到一些报酬。对了,你以后不要叫我亚父了,叫爸爸。”林肯边解释边往外走去。
    “爸……爸爸?”米勒虽然不明白这两个音节的意思,但作为听话的好孩子,他马上顺从的喊了出来。
    “诶!儿子真乖!”心情大好的林肯在米勒瘦削的脸颊上亲了亲,心里却再次发誓一定要把三个孩子养得白白胖胖才行。
    他们所在的山洞比较偏僻,而且位置很高,站在山洞出口往下望去,距离地面起码有十米的高度。而整个巨大山洞的高度在四十米以上。这也是没办法的,兽人在雪季基本上都是维持着兽形活动,而他们的兽形基本每一个都有一米多长,加上白虎的奔跑速度很快,为了有足够的活动空间,每个山洞的面积都超过了一百平方。
    这个巨型的山洞是白虎部落从上千年前就开凿出来的避难所,当然是各方面都考虑好了。拿林肯所在的山洞来说,尽管在十米高的地方,但在洞口旁就有一条斜向下的阶梯,虽然十分粗糙并且坡度很陡峭,却着实省时省力不少。其他山洞外也同样有这样的阶梯,以供兽人和亚兽进出。
    林肯慢慢往中央区域走去,一路上都在打量整个山洞。在呈环形的山洞四周,数不清的洞口就像是蜂巢般排得密密麻麻,一条条阶梯从半空中直通地面,没有经过任何打磨和装饰的整个山洞,有种别样的粗犷原始之美,令人叹为观止。
    在半路上有不少人从林肯身旁经过,那一头头体型巨大、气势森然的白虎快速往前跑去,带起了阵阵冷风。林肯倒是没有被吓到,毕竟有记忆在那里摆着,他早已经‘身临其境’的体验过了身在数百头白老虎中的经历。他反而还饶有兴致的比较着他们的细微差别,从而跟记忆中的名字对上号。
    兽人们行色匆匆,没有谁多看林肯一眼,主要是林肯一张面黄肌瘦的病秧子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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