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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生存指南-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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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简宁正一帧一帧看着酒吧的监控,完全没理沈明光。
他叹了口气,总觉得这堆人甚不靠谱,“待会儿弄完,你们记得给我开个发票……”
简宁不耐烦地摆手,“还发票,没有!赶紧摆平完事儿钱立刻到位,我们这里还忙呢。”
胡明谄媚地扑上来,“我说明光小兄弟,有没有意向待会弄完了去我那里坐坐……上次给你发短信怎么不回呢……”
沈明光立刻躲开,“胡明姐饶了我吧,家里媳妇爱吃醋,我是耙耳朵。”
小叶动作一顿,“什么媳妇?你什么时候弯了?哪只公狼?”
简宁语气凉凉的,“他哪里看得上普通的狼,人家对象是小公主。”
沈明光面无表情把胡明架开,“我先做正事吧。”
等消停了会儿,沈明光才把目光投向椅子上那个男人。
他的手脚都被绑了起来,防止再伤害自己。看上去还是疯疯傻傻的样子,口水也沿着嘴角往下滴落。
沈明光把他的衣服往下扒开一点,看到胸口上那个十字咒,然后把手掌贴了上去。
胡明小声地在后边嘀咕,“他们这只狼王也太与众不同了,别的狼都是让人躁动不安,他的力量却能让人平心静气驱邪化咒……这还没成年就这么吊,以后成年了是不是一抬手就能普度众生啦?”
小叶耸肩,“他要是能普度众生,我看第一个就收了你这只狐狸精。”
胡明丹凤眼一瞪,“叶青,众生平等,咱们一个是蛇一个是狐狸,没必要谁看不起谁吧?”
简宁忍不住了,“都给我闭嘴!”
沈明光没有被身后的吵吵嚷嚷影响,他盯着那个男人的双眼,像黑曜石一样的黑眼珠一动不动地看着那个人,手掌还是按在他的胸口上。
他的神情专注,目光里像是有高山和大海,是令人平和又震撼的力量。
过了一会儿,他的手掌慢慢有黑烟冒出来,那个男人似是有些痛苦,从什么中挣扎着回过神来,瞳孔慢慢聚焦,和沈明光对视上。
“你被神所祝福,还有人在等待你——醒醒吧。”
沈明光声音很轻,但仿佛是金石之声,一开口就让屋里的所有人浑身一震!
沈明光才说完那句话,那个人就猛地弹跳起来,大叫一声然后捂住了自己的脖子——
与此同时沈明光猛地收回了手,从包里掏出湿纸巾擦手,走到简宁面前掏出手机打开支付宝收款界面,“行了,快付钱,我着急回家。”
简宁见他过来,有意无意地用身子挡住了面前的监控画面。
“行行行,给你加钱。”简宁扫了码,把钱转过去,还没开口,沈明光不咸不淡地开口说了句:“简宁,别做傻事。”
“什么?”简宁愣了下,装作不经意地,顺手把电脑电源关了。
沈明光看钱到帐了,才抬头看了简宁一眼。
“我在提醒你别做傻事。”
沈明光微微侧头示意电脑上的监控录像,“我不知道你因为什么犹豫和……放弃吧,但我觉得那是错的。我们有时候会代表整个狼族的立场,我不希望你做以后会后悔的事。”
沉默了一会儿。
简宁脸色沉了下来,“沈明光,你有什么资格说这些话?你和那小白脸在一起,你又考虑整个狼族的立场了吗?”
沈明光笑了一下。
“我现在还不是狼王,也不能代表狼族的立场,但你不是。”他说着就离开了,余音很轻,“该我背负整个族群的时候,我会离开他的。”
沈明光走出去的时候下了小雨,他没有带伞。
但是再不回去陈臻醒来看不到他会很麻烦,所以他决定冒雨骑车回去。
等他掏出钥匙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
然后他一抬头,就看到了陈臻。
陈臻撑着一把黑伞,还穿着格纹睡衣,站在雨里。
看上去像是已经等了很久。
周围很安静,就更衬出这一幕的压抑。
他们隔着一点距离。陈臻面色平静地,看着他。等看到沈明光看过来,陈臻才扯起嘴角微微笑了下。
那个笑比哭还难看。
沈明光一瞬间有点不敢走过去,最后是陈臻走向了他。他把伞撑到沈明光头上,沉默了很久,像是想问什么,但又什么都没有说。
最后,陈臻只轻声对沈明光说了一句:“我来接你回家。”
第三十六章 冰冷和炙热
“说了没什么!我要回家!”周佳伟一边嘶嘶嘶地捂着脖子,一边戒备地闪躲简宁的目光,“警察还管别人的私生活啊!我就去个酒吧不小心喝多了然后把自己抓伤了!现在都没事儿了能不能放我走!”
简宁掏出根烟点上,又递给他一支,“抽吗?”
周佳伟嫌恶地摇了摇头,“不用了警察同志,我现在能走了吗?”
简宁吸了口烟,“当然可以放你走,但你要交待清楚,你在酒吧遇到了什么人,说了什么,一五一十全都要告诉我,不然下次你再被人弄成这个样子我们可就不管了,周佳伟先生,我们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请你配合警方工作。”
周佳伟仍是十分抗拒地摇头,“我刚刚都说了,我喝醉了,刚好最近工作压力很大,所以才去了酒吧,喝醉了又迷迷糊糊地去了厕所……”
简宁:“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再好好想想。”
“警察同志你怎么这样呢!”
简宁跟他扯了一根烟的时间,“行了,我明白了。”
他对旁边小叶道,“叶子,送他回去吧。”说完就出了门。
胡明跟了上去,“怎么说,真放走啊?要不要我去跟着?”
简宁把烟头狠狠地杵熄,“不用你跟,我亲自去跟。”
胡明看了看老大的脸色,也没敢说话,自己默默踩着高跟鞋溜了。
沈明光和陈臻回家的路上都很沉默。
雨还应景地越下越大。
回家上楼之后陈臻还是没说话,沈明光蹲着换鞋的时候扫了一眼,才发现陈臻睡裤的裤脚,还有拖鞋全都湿了。
他先是帮陈臻把拖鞋褪了下来,然后摸了摸陈臻已经浸湿的裤脚,又去摸他冰凉的脚趾,用手包住,抬头问陈臻,“换条裤子好吗?”
陈臻居高临下地俯视沈明光,沉默了很久才说了一句,“我说过了,你捂不热我的。就算你的手里有火,你也只会烫伤我,我温暖不起来。”
沈明光愣了一下,才站起来。
他把陈臻一把抱起来,自己也把拖鞋甩掉,让他踩着自己的脚背站好,直接在玄关就去脱陈臻的裤子。
等脱掉了他还嫌不够,又去扯陈臻的衣服。陈臻没动,就木然地看着他。
沈明光动作不急,但手很重,像是在憋着什么气。
脱完陈臻的,他又去脱自己的。等两个人身上只剩下内裤以后,沈明光才紧紧地把他抱进了怀中,用自己的身体去紧贴陈臻冰凉的身体。
陈臻觉得眼眶有点酸,也有点累。
沈明光身上的味道太好闻,太令人沉溺了。他觉得自己很不争气,想拒绝,又一直在犯贱地不由自主去靠近对方。
“你很爱那个维达尔吗?”
沈明光身子僵了下。
陈臻继续说:“总觉得,你好像很爱我,但又瞒着我很多。沈明光,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在飞机上遇到我,你为什么会半夜去警局,你为什么和简宁那么熟悉,而他为什么又对你又敬又怕?这里面哪些是巧合,哪些是骗局?”
“陈臻,我……”
“你到底是谁?”陈臻直接打断了他。
沉默。
空气里面像是有一根一触就断的弦,一边连着陈臻的信任,一边连着沈明光的哑口无言。
陈臻听得到他的心跳声,还是那种沉稳的,迟缓的的声音,没有变快,但一声一声都在凌迟他的理智。
“我是沈明光。”他声音有点哑,“一个普通的人,但我的生命是你的,以后也可以是你的,所有都可以是你的,只要你别走,只要你还要,我就一直陪着你,尽我所能让你的未来明亮一些。”
可能沈明光自己都没发现,他这话说得没什么底气,越说越哑,越说越小声。
听上去更像是在恳求。
陈臻笑了一下,“你又骗我。”
“我没有。”
陈臻顿了一下,“我不信。”
沈明光几乎是立刻就反驳,“陈臻,你相信我。”
“其实你不觉得我们在一起也很牵强吗?”陈臻被他紧紧抱着,第一次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我们遇到的时候,我大概眼睛鼻子连头发看上去都是喜欢你的,你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看不出来,你长了眼睛。我从一开始就忍不住想接近你,你知道吗,我还跟踪过你几次……算是我没皮没脸地追求你的吧,你是半推半就地喜欢我的吧?毕竟,我是血族,你是人类,还是一个有很多秘密的人类,我们本来就不适合。”
沈明光还没说话,陈臻就微微扭过头,舔了一下他的脖子。
“你不怕吗?”陈臻闭着眼,一边舔舐着之前的咬痕,一边闻他身上的味道,“如果你骗了我,让我伤心,我说不定会吸干你的血。我如果得不到你的感情,那我就把你的血都喝干了,你也就永远属于我了。”
他们赤身裸体地拥抱在一起,一个冰冷,一个温热。
“那你咬吧。”
陈臻怔了下。
沈明光闭上了眼,微微扬起头,把脖颈上脆弱的血管露出来,像是要方便陈臻下口一样——
“你把我吃了。”他闭着眼睛,表情居然带着一种献祭自己的无畏,是心甘情愿的语气。“不管你信不信我,我爱你是真的。你把我的把血吸干,一点都别剩。等我死了,也算是和你永远在一起了,这样挺好。”
陈臻看着沈明光,眼眶没一会儿就红了。
他用力推开沈明光,大步回了卧室,把自己埋进被子里面。
沈明光跟了进去,躺到他身边,从背后抱住陈臻,动作很轻。见他没有挣开自己,就稍微抱紧了一些。
第三十七章 孤僻的男人
简宁跟了周佳伟两天。
人倒是很正常,每天八点半出门去上班,五点四十左右从公司出来,开一辆半新不旧的大切诺基。在楼下的便利店里买生活用品,吃的叫外卖,也不怎么出门,看上去是很符合他性格的生活状态。
单身男人,工作不错,条件还可以,性格孤僻。
这几个点在简宁脑子里面已经变成了文件夹,和过往遇到的案例对比之后,被他简化成另外的三个标签。
男人,社会的边缘人群,性格有缺陷。
过去他经手的那些所谓‘不明不白不了了之’的案子,遇害人的共性。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简宁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但他还是早早起来到周佳伟家门口打了卡,护送他去了公司,中午盯梢他去食堂吃饭。
本来以为今天也要一无所获的简宁,在周佳伟下班后有了新突破。
周佳伟下班以后,没有按照他往常生活轨迹一般把车往自己家里开,而是先去一家理发店,理了个头。
然后他进了一家花店,挑选了一大束红玫瑰。
简宁琢磨着,这人是要去相亲还是见喜欢的人?说好的喜欢男人呢?而且调查表明这人胆子有点小,没有过什么同性伴侣,都是在家里自己默默闷声发大财地爽不是吗。
简宁沉下心跟在后面,随着周佳伟来到了一家西餐厅。
哦,这家店不巧简宁还来过。东西异常的难吃,当时他被自己老爹安排了一场及其荒唐的相亲,对象是东边部落狼王的小女儿。别提了,那位相亲对象,快有他壮实了,一口一个老哥老哥,两个人西餐厅假模假样地吃了点肚子都填不饱,只能转战烧烤店,硬生生碰了两箱勇闯天涯。
简宁跟着周佳伟进去了,找了个座,就跟着周佳伟等他的约会对象。
这一等,那是从白天等到晚上啊。
换做是简宁,要是自己约了人吃饭还要自己等两个半小时,哦,不,不可能的。简队只会让那个鸽子精的脑袋开个瓢,让他知道简队不是你随随便便可以怠慢的男人!
等好不容易见到来人的时候简宁才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就应该是他,所有的一切都没错。
刘锋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开两个扣,脖子上挂着一条细细的链子。他偏瘦,但屁股非常翘,被牛仔裤包着,衬衫扎了一半进裤子里,勾出一把细瘦的腰来。
他走得懒洋洋的,看上去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简宁放下刀叉,看到刘锋若有若无地朝他这边看了一眼。
他们被一大簇盆栽挡着,还隔着一排水晶装饰吊坠。
但简宁依旧大惊,立刻拿出前几天从胡明那儿拿来的那瓶欣赏不来的香水往自己身上狂喷……
刘锋好像有些精神不济,只淡淡地看了那边一眼,就坐到了周佳伟对面。
一顿饭吃得很快,比简宁想象中要快。
估计两个人都心猿意马?
简宁说不上来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
中途刘锋去上了个厕所,简宁透过水晶帘子,看到周佳伟犹豫了会儿,就放下刀叉跟了去厕所的方向。
他立刻站起来,摸出包里口罩戴上,跟了上去。
小便池这边没有人。简宁探头探脑地摸了进去,发现厕所没有人。
他找了个空隔间进去关上门,闭目细细听,才发现有一些……若有若无的,不太雅致的声音传过来……
声音其实很轻,但厕所安静,西餐厅本来也人不多安静,他们的呢喃细语,放在简宁的耳朵里,还是能听个大概。
“……别在这儿……”
——刘锋。
“怎么一直都不联系我……”
——周佳伟。
“伤好了吗?”
……
“不是,你别动……”
“我说了别动了,今天没心情……”
“别动!”
随后就是一声痛呼——
简宁听到声音不对,几乎是立刻打开门冲着隔壁间厕所的门踏过去,一脚踹开了厕所的门。
厕所门直接被他踹出了一个洞。简宁面色冷峻地把手伸进出,反手打开了这扇可怜的门——
周佳伟整个人把刘锋压在马桶上面,裤子已经解开了,这会儿正惊慌失措地看着简宁,提着裤子。
他脖子上的伤还缠着绷带,刘锋还捏着周佳伟的一只手腕,上面已经有了一个血淋淋的咬痕。
刘锋抬起眼睛,有些漫不经心地扫了简宁一眼,神色戏谑中还带着点调侃,半点慌乱都没有。
他眼睛变红了,甚至还舔了舔嘴唇边的血,舌头划过嘴唇的那个动作……明明跟自己无关,但却像是在简宁心上拧了一把,说不出的麻和疼。
这一幕刺痛了简宁的眼睛。
最慌乱的人大概是周佳伟了。他猛地把手腕抽回来,慌不迭已地往身后遮掩着,“你谁啊你,滚出去,干什么!”
简宁深吸一口气,掏出手铐对着刘锋示意,面色冷凝地对这个满脸不在乎的妖冶男人道:“跟我走,刘锋。”
第三十八章 预言
陈臻觉得很奇怪,沈明光明明年纪很小,但是却十分会照顾人。
比如家里总是井井有条,干净整洁,也很会做饭。
还有邻居会抱来自家生病的小狗让他帮忙看一看,他看几眼,能给出一些十分中肯的建议。
同龄的男生或许都在做别的事,打篮球,运动,打游戏,挥霍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但他又不像同龄人,处在那个‘正常’和‘边缘’中间一个非常微妙的点上,和大多数人差不多,但又和大多数人有区别。
是个普通得有些无聊的人,可这种普通又带着细碎的光芒。
好得有些索然无味,但又是陈臻最渴望的那种平凡。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无疑是被照顾的那一个人。所有细微的小事沈明光都会注意到,出门前要先替陈臻检查包,所有东西有没有带齐。包里永远有纸巾,给陈臻递水也永远是拧开的。洗衣服做饭打扫家务,简直是个二十四孝模范男友了。
这天起床,陈臻才睁开眼睛,就看到沈明光带着笑意的脸。
他压下来亲了下陈臻的眼睛,抱他坐起来,端起一杯牛血一点点喂他喝了。
陈臻一直板着脸,没说话,有点起床气,也因为昨晚的不开心。
喝完血沈明光去把杯子洗了,回来一把将陈臻抱起来去洗漱。
沈明光很喜欢抱他。
有时候是公主抱,有时候是正面抱,有时候是背。在一起不算很久,但两个人都习惯了在家里这种亲密的方式。
一开始是因为刚在一起的时候新鲜,陈臻很黏他,后来或许是沈明光习惯了,只要是可以抱的场合就不会让陈臻用脚走。
其实陈臻怎么说也是个男人,身高体重都在那儿,抱起来也不是很轻松。起初陈臻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要他抱,随后就发现这个担心十分多余,沈明光动作自然地像是练习过千千万万遍。沈明光身体素质又非常好,抱他十分游刃有余。
陈臻觉得这个趋势十分可怕,如果在一起久了,他肯定会越来越懒,说不定以后半夜上个厕所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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