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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的大冒险-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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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只要一个新的圣光授予仪式,用双倍能量把它充爆……
可是哪里搞来双倍能量?
“我们俩联手,可以的!”
罗兰的光源挣脱了冰柱棱镜的封锁,却也不再逃跑,而是如瘾君子般贪婪地汲取着韦恩的能量。这个计划实在过于冒险,管它了!我握紧韦恩的手,也点起了心火。
罗兰狂笑着高歌着:“光是我的,你是我的,一切都是我的!”
我其实并不自信我有足够的光,可是我身边站立的,我手心紧握的,始终充沛有力,让我也鼓起勇气。鼓起勇气面对人心的疯狂与仇恨,面对自己的怯懦和执着,温暖而坚定的光澎湃而来,那一瞬间似乎让人真的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那一瞬间,突然没了任何声音。结束了,韦恩冲我点点头,抽回了汗湿的左手。
水银泻地,用在这里并非修辞,高耸的水银神殿霎那之间失了形迹,连同罗兰的颠倒梦想。陈年的旧债已偿。
圣骑士韦恩站在空荡的祭坛中央,低垂着头。我有点担心他,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他只是缩身躲开,嘴里喃喃地念着:“这是一个错误,一开始就错了。”
一下子被灌了那么多骑士团的黑历史,韦恩的心情好得起来才怪。在我内心深处,我其实是赞同教会彻底删除这一段历史记录的,这么做至少给了人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而此刻,我只是担心韦恩法力耗竭,他的心火烧了实在太长时间。
“不是闹别扭的时候!”弗兰西斯指指天上:“还有四条龙!”
韦恩沉默着高举起一只手,握紧成拳,四条早已死去的巨龙掉头下坠,在半空的风中就解体了。这一招真是帅爆了!
当然从原理上说并没有什么惊世骇俗之处,四条龙的尸体已经失去了能量来源,只要向风戳破这一点即可——但是,动作真的很帅啊!而且看他稳健的施法,耗竭什么的完全是我多虑呢。想想看两个月前,韦恩还是一个多读几遍清洁术就顶不住的新兵蛋子,经我稍加提点,转眼就成了独当一面的强力圣骑士,当然主要是他天份高,自己就领悟了许多我都未曾见过的招数,但是,我的功劳还是有的。
我不清楚我当时的表情,但是葛琳达随后说道:“小帅哥心情不好呢,小黑你就不要犯花痴讨人嫌了,快来治疗我先!”
葛琳达在阴影中被罗兰的一枚水银箭偷袭击中,流了很多血,还有中毒症状,所幸及时治疗并无大碍。我给葛琳达读治疗祷言的时候,手上抽搐了一下,烧伤了手指,实际上我已经耗竭了。草草读完祷言,我又开始担心起韦恩来,他还是低头站在那里。
我用手拄着膝盖站起来,慢慢走到韦恩身旁,小心地说:“喂,铁皮人……”
韦恩突然开口:“听着,我并不是没有心的铁皮人。”
真是的,他平时跟着葛琳达那个老巫婆“小黑、小黑”地叫我,完全不讲长幼尊卑我也忍了,这时候他却计较起铁皮人这个绰号来。然而我没来得及抱怨……韦恩强扳过我的肩膀,一个吻凑了上来。
那是极糟糕的一个吻,猝不及防,粗鲁又疯狂。可是,竟然那么美。
“后来,公主打败了邪恶的王子,和巨龙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许多年以后,著名诗人弗兰西斯在校订这篇小说的时候讽刺说:“要是我,会在这里作一个结局,在美丽的公主变成恶毒的王后,王子变回青蛙之前。嗯,言情小说应当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速朽的神殿
那时我感觉地动山摇,不,亲一个嘴儿虽然美,却没有摇晃大地的效果。只见原本跪在神殿门口的两座泰坦铜像竟然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那根本就是两位泰坦本尊!
我活动了一下被烧坏的手指,这时候再招惹上万神殿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两位泰坦重启系统花了一些时间。我正琢磨着应对之策,一位泰坦缓缓地开了口:“致以谢意,我等因光能异常聚集前来检修,不料误中陷阱,感谢贵人搭救。”泰坦矜持地点头行了个礼。
好,如此最好。我小丑似地深深鞠躬回了个礼,便小声招呼队友:“还不快走!”
弗兰西斯抬头望着泰坦:“罗兰说的是真的吗?奥斯卡王尔德。”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是我们杀了巨人王尔德,人家泰坦宽宏大量,明明不问此事了,弗兰西斯不知死活偏要提起。泰坦长久地沉默,而我只感到风声渐紧。
两位泰坦!我心中默算还有多少元素能够回应我的召唤。忽然我的身边暴起了光火,韦恩,他的心中似乎燃烧着无穷无尽的光。
泰坦重新开口:“泰坦因为傲慢犯过许多错,但这一次,我们不会狂妄到同时与两位光之子为敌,我们无意为敌。”
光之子是一个很严重的称谓,具体涵义不太好解释,泰坦可以自称光之子,像罗兰那样化身为纯粹的元素,吸取的整个北地的光能,也能称得上光之子。而光之子用在我身上显然是过誉了,我虽然会几个光系法术,不过——于是我腆颜回答道:“万神殿真是太客气了。”
“请告诉我!王尔德的事情是罗兰瞎编的。”弗兰西斯不依不饶地追问。
泰坦似乎颤抖了一下,伴随着隆隆的大地的回声:“对于万神殿,奥斯卡王尔德是一桩丑闻,而自深深处,我是嫉妒他的。他拥有一件万神殿从未拥有过的宝物,爱情。是的,我们中的一位兄弟生成能够理解速朽族类的爱情,他化名为王尔德,在人类中发表过许多诗篇。
“巨人的花园,王尔德爱上了人类的少年,那是他发表的第一首诗歌。快乐王子则完成于那位人类情人死后。罗兰窃取了万神殿的数据库,他所言即万神殿所知。
“后来王尔德与万神殿断绝了联系,直到最近,我们得知他——在与光之子的冲突中丧生。
“万神殿得知,有一位好心的大法师用野草掩盖了王尔德的坟墓,这是恰当的,这是万神殿的一桩丑闻,如果光之子和他的朋友能够继续保守秘密,万神殿将不胜感激。”
“守口如瓶,一定守口如瓶!”我急忙说:“真是一桩可怕的误会,现在既然搞清楚了,感激万神殿宽宏大量,我们也不该再多叨扰。”说罢我拉起弗兰西斯便走,生怕这货再捅出什么篓子来。
“请等一等,事实上万神殿还有一事相求。”
什么嘛!真是没完没了:“卑谦的凡人竟有如此荣幸,请问尊贵的泰坦所欲何事?”既然我们理亏,事到如今不管泰坦要什么,我们也有恭恭敬敬地答应了。
“如你们所见,另一位光之子扰乱了北境的地脉,元素需要恢复正常。”
“好,我帮忙。”我说。
圣光大教堂原本是一座泰坦的圣殿,建在北境的地脉交汇之处,用泰坦的话说叫“节点”。后来被骑士团占据,骑士团也看中了地脉里充盈的能量,原地新建了一座教堂,并定为圣地。之后罗兰企图抽取北地的能量,也从此地入手。按照泰坦的意思,是想重建他们的神殿,把地脉恢复原状。这自然是一个极好的结果,我举双手赞成。
“可是,建造神殿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也帮不上多大忙呀,要我搬石头吗?”
泰坦停顿了一会,似乎在计算措辞:“石头,朝生暮死的种族以坚石为重,泰坦一族拥有永恒的生命,却崇尚速朽之物。”
“这是一座速朽的神殿,由流沙、雨水和爱情铸造,旋即建成,旋即毁灭。”弗兰西斯低头哼唱起歌儿。
韦恩问:“这也是奥斯卡王尔德的诗句?”
弗兰西斯简单地回答不是。
泰坦重新开口:北境的圣殿原本是以雨水建成,然而此时坚冰封冻,不再是可行的选项。所以冒昧地请求,如果光之子可以献上一份速朽的礼物——”
爱情,我扭头看了一眼韦恩。
韦恩说:“可是我不想给。”
这该怎么跟他解释呢,泰坦索要爱情,并不是真的能够拿走,爱是可以分享的。
没有等我解释,韦恩打断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爱也是自私的。我不愿把我的最美好的东西拿去作什么速朽之物,怪不吉利的。”
速朽与永恒,并不依赖于他人的看法而存在。再说泰坦原本没有错,且不说承载爱情的生命本身就是速朽的,就说这份北地的爱情,一旦回到南方,结局怎样也是两说,毕竟骑士和死人,各有各的理由和方向。而此时的我并没有再说什么,竟是词穷。
弗兰西斯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我来吧。”从背囊里取出了他的小小的七弦琴,慢慢调了调弦。
他唱的是《夜莺与玫瑰》,王尔德的歌儿。
年轻的情人爱上了贵族家的千金,情人哀叹:若能有一朵鲜红的玫瑰,他定能知我心意!玫瑰树很想帮忙,然而并非时节,枝头的花儿尽是雪白。夜莺儿暗暗地爱着年轻的情人,见不得他日渐消瘦、辗转难眠。夜莺用心脏抵着玫瑰的尖刺,唱了一整夜,终于用生命染红了一朵玫瑰。贵族家的千金得了红玫瑰,却并不领情。无功而返的情人把玫瑰丢到一旁,说:爱情果然是个浅薄的东西!
琴声婉转,低声吟唱的仿佛不是歌儿,而是夜莺的鲜血。在地脉的共鸣之下,雕饰音符的旋律化作了泥砖,垒成了高台,爬满了藤蔓,又盛开了血红的花儿。流沙升起,雨水落下,不觉一曲终了,速朽之物又重归于虚无。
琴弦不小心划破了弗兰西斯的手指,几滴黑血落在泥泞的地上。他竟然动了真情。
速朽的神殿已经建成,泰坦缓缓地鞠了个躬,身形便消失不见。只剩下地脉节点处古老的圆形祭坛,圣光大教堂倾圮的石墙与石柱散落一旁,雕像与铭文依稀已不可辨,石缝中却蔓生着青草杂木,又开出早春的花儿来。
我俯身询问大地,在速朽神殿的加持之下,地脉已恢复正常。看来北地会很快恢复,这是一个好消息,终于有了一个好消息。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二十一岁的处男
这是北地的久违的阳光,温暖得让人怀念。韦恩把密文写在银镜上,又朝着太阳反光,骑士团的人通常利用阳光的衍射向总部传递消息。骑士团总部一会儿便发回了消息,骑士团的人一如既往地罗嗦,反复追问了好几遍,韦恩又耐着性子一一回复。直到阳光西斜。
我守着韦恩发完最后一封报告,说:“一起走走。”
韦恩可能是没注意到我一直在旁边,惊讶地扬了扬眉毛。
我又说:“你不是说过,我们应该多花些时间在一起,如今事情告一段落——”
韦恩这才露出白牙齿笑:“去哪里?”
受速朽神殿的影响,冰雪消融,汇成了潺潺的小溪。北地的生命正以令人惊奇的速度复苏,两人沿着溪水信步而行,直到残雪尽处,在一片青郁而柔软的新草上坐了下来。
韦恩把石子扔进溪水里,开口说:“我一直以为你是罗兰的副官。”
“呵,不是。”
“可是——”韦恩看见过我的梦境。
“罗兰是这么说过,要请我做他的副官这种话。可是,只有贵族才能加入骑士团,他的意思是要我当保镖、侍从之类。”
“我在孤儿院里长大,可能是因为太调皮,十四岁就被骑士团的人带走,先是做侍从,后来就成了一名圣骑士。”
“嗯,时代已经不同了。”
“可是你怎么会和罗兰相识的,你们完全不同——”
“啊,贵族公子哥儿和穷小子的故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配不上你。”
“我不是什么好人。我在城市军团服役,城市军团一直跟着骑士团到处打仗。有一年冬季扎营的时候,我在酒馆里揍了几个圣骑士,喝多了,后来就把骑士团的头头给引来了。”
“罗兰。”
“嗯,开始我还以为他要给小弟出头,破罐子破摔,还想再打一架来着。后来酒醒了,罗兰就派人来说招我做他的侍从。”
“那枚戒指呢,他什么时候送你的?”
“戒指?我跟他没有搞到送戒指那一步。”
“弗兰西斯问你要走的那个刻着罗兰纹章的戒指。我是说,在罗兰的幻境里,我看见你拿着他的盾牌和剑作战,但没看到那枚戒指。”
“那个力量戒指是赝品,是我死了好多年以后,有一段时间自学做附魔首饰来着,竟然还刻了他的名字,是不是有点可悲?”
韦恩一时没有答话。
我从往事中回过神来,说:“哪个死人没有点稀奇古怪的黑历史?喂,你干嘛一直打听我的事情。”
“啊,因为我想了解你呀。”韦恩满不在乎地仰面躺下,说:“你想知道什么呢,任何有关我的事情?”
我赌气说:“一个又笨又贪财的骑士,好像和别的骑士没什么不同,没什么特别想要打听的。”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似乎又说了不恰当的话。
韦恩愣了一愣,又嗤嗤笑着岔开话题:“罗兰的私生子,你怎么会觉得我是——如果他有私生子还活着的话,大概也两百多岁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
“而且我也不是罗兰的任何后裔,□□之类的事情你完全不必担心。”
“呃。”这跟□□有什么关系?
“教会里有‘光荣血脉’的记载,详细记载了罗兰的所有私生子的家谱源流,我专门查过。”
“教会还有闲心专门记这种帐啊——”
“说是为了寻找未来的救世英雄,不过现在看来,大概是教会防备着他的后裔里又出个把疯子吧?”
“教会还真是爱操心。”当年的疯狂是所有人的疯狂,罗兰只是恰好坐在那个位子上的一个公子哥儿,嗯,我这么说并不是在偏袒罗兰。
“而且我头发的颜色比他深,眼睛的颜色也不一样,他是纯色的天蓝,我的眼睛混着杂色。”
“其实——我还没有特别注意过眼睛的颜色唉。”韦恩的眼睛里是漂亮的蓝混着金,我说:“你倒是怎么发现的,在幻影里也能看得清楚?”
“哼哼,你以为你是第一个说我长得像罗兰的人吗?史诗里的英雄,美男子罗兰耶。虽然是个假货,许多小书里都有他的插画。”韦恩吐吐舌头:“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插画里他总是比旁人高两个头,这回我亲眼见了,他应该还没我高呢!”
好吧,我跟着韦恩取笑了一阵。但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我曾读过一本闲书,一位女性哥布林写的好像叫《恋爱宝典》,天哪我怎么会看过这种书?嗯,重点是书里有写:如果你们的话题总是围绕着前任,说明你就不应该仓促开启一段新的恋情。
唉,死人总是这样喜怒无常,我不该这样子扫兴。韦恩不知我何求,把手臂塞来垫在我的脑后,说:“不怕,有我在。”
“铁皮人。”我说。
“喂,我并不是没有心的——胆小狮!”
“嗯?”
“说我是铁皮人,你不就是那个胆小的狮子吗?别以为我不知道绿野仙踪的梗。弗兰西斯总拿这个来挤兑我,你以后要少跟他鬼混,他是个花心大萝卜。”
“好吧。”有另一个人的臂弯枕在脑后,确实是很舒服的,虽然他腋下有一点汗臭。
见我久不说话,韦恩又开口说:“有一件事情,我还想知道。”
“嗯,你说。”
“你以前是骑士——是一名战士,还把骑士团的招数使得很溜,怎么后来倒专职当了冰法师?”
“人死之后关节就不灵活了,而且光元素与死人体质排斥,用骑士法术的时候总是很痛,一不小心还容易烧伤。”
“是吗?”韦恩暗暗地用心火发了一下光。
“这么一点点光当然不会烧伤。”但是我明白他的意思:“其实——打架的本事,包括骑士团的法术,是一门谋生的本事,一个年轻的士兵想要在战争中扬名立万,就必须学会这些,可是这些真的是他喜欢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说死亡给了我自由,我更喜欢宅着读闲书。”
“哼,我也更喜欢读闲书。”
“而且我也不能算是冰霜法师,我什么法术书都读的,我还喜欢自然法术,我在墓穴里养了一大群小伙伴,可惜他们没有什么战斗力,一打架就掉链子,还老是傲娇不听话——”说着我突然打住,我知道虫子和老鼠的话题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看吧!我并不是那种完全没有情商的死人。
只是,说到一半突然停下来,我又一次成功地把气氛搞得很奇怪。我不知道韦恩那个铁皮人是怎么忍我的。
停了一会,韦恩说:“而且你还会附魔,你会做那种超贵的魔法首饰,赚了很多钱。”
“学附魔是一时心血来潮,死人又没处用钱,赚来的金币又全部埋了起来,没什么意思。”
“有个有钱的男朋友真是不错,”韦恩貌似心满意足:“我是一个贪财的骑士。”
又过了一会儿,韦恩折了一支草茎,塞到我手里:“你能让它开花吗?自然系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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