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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人畸恋,狐妖独恋小木匠-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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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现在当然不会相信了,那你就看我说的到时候是否会实现吧,以后再说你不相信也不迟。”白衣女子道。
    “如果你说的会实现,我就会相信你说的话了,现在想叫我相信也不可能啊!”小思涵回道。
    “是啊,所以我才会说到时候我会告诉你我是谁的啊,告诉你我为什么总是出现在你梦里的啊。”白衣女子道。
    “那你能告诉我我在梦里总能梦到的那个白胡子爷爷是谁么?他为什么从未对我说过话,他是不是哑巴啊,每次都是看我一眼就走,一副想说话的样子,可却从未说过话。”小思涵疑惑道。
    “他是我父亲,也是个狐妖,他就是因为思念你才来看你的,他视你为亲闺女,但他无法亲自走进你的梦里,他只能靠意识托梦给你,见你一面,已解思念之苦,所以他才一直不说话的,他是无法说话你知道么?”白衣女子解释道。
    “时辰到了,我父亲已经托梦给你了,我得走了。”白衣女子依依不舍地说道,话音一落,她一个转身,从身上落下几点亮晶晶的星光,一股白烟从她脚下升起,然后她飘了起来,随着淡淡的白烟一同升起,慢慢地飘向了远方……
    小思涵突然醒了过来,浑身是汗,她擦了擦汗,又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在梦里她又梦见了那个白胡子的长者,也就是胡尊。
    

第九十七章小思涵的初恋

    每个人都是从呱呱落地慢慢变成熟的,小思涵当然也不例外。
    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的曲线和丰腴之美完全体现在了小思涵的身上,再加上练习钢琴和古筝培养起来的气质,和着性格里一点点的野性、风骚,小思涵出落成了一个标准的东方大美女!这也让她的追求者络绎不绝,有钱的、有权的、帅气的、痞子的、上了年纪的、高富帅、矮穷丑……形形色色的男人围在张思涵的身边打转,对她垂涎,让她有种凌驾于别人之上的优越感,在张思涵眼里,这些凡夫俗子都是过眼烟云,好色之徒,张思涵看都懒得看一眼,更别说与他们交往了,而恰恰是身后有众多的追求者,也让张思涵养成了比较孤傲、冷漠的性格,对一般的事物的态度都不冷不热,把她定义成“女汉子”或是“冷面杀手”一样的人一点都不为过,直到她上了大学,她才有所转变,并且在那里遇到了让她动心的白马王子……
    那男孩子叫谭小乐,标准的美男子,名副其实的帅哥,体高身直,眼大肤白,校百米纪录,又会吹萨克斯,但就是出生在农村,家里兄妹五个,家境贫寒,生来就比较自卑,也比较爱慕虚荣,为人也比较轻浮。
    由于谭小乐的舅舅家没孩子,但生活条件还可以,又住在城里,所以谭小乐出生没多久,就被舅舅抱去了。
    虽然谭小乐的父母并没有把儿子过继给他舅舅,但实际上就差了一纸文书,小乐的舅舅早就把这孩子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来养了,为他创造一切可能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所以这孩子才会如此优秀的。
    谭小乐和张思涵是在一次学校组织的中秋节晚会上相识的,在这之前,他俩并没有什么交集,当时音乐会的组织者有意编排一个中西合璧的节目:萨克斯吹奏《回家》,古筝弹奏《春江花月夜》,然后二人再合奏中国传统的歌曲《茉莉花》,并由一名男歌手来深情演绎……这种编排虽然显得有些牵强,但组织者一心想借此来表达思乡、回家、漂泊的内涵。
    开始的时候小思涵坚决不同意合演,因为一直都很优秀的她,不愿意跟别人合作演出一个节目!自己又不是演奏得很差,为什么要合演?合演不如不演!而且对方又是个“奶油小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小思涵对他甚至还有些讨厌,如今又是如此“大杂烩”的一个节目,她感觉这简直就是胡闹,这么乱的编排,宁可退出也不会去演!
    但跟她搭在一起演出的就是谭小乐,他一句话没有,取而代之的是眼里投射出来的忧伤与顺从的目光,他的安静与小思涵近乎疯狂的反应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张思涵在排练的时候表现得很不耐烦,经常被导演叫停,给她指出不足,并警告她如果再这样下去,这个节目就被毙了,导演的话,小思涵全然当成了耳旁风,她心想毙了更好,正好自己不愿意演呢!所以仍然我行我素,全然不在乎导演的警告,不过她这么做,这可急坏了跟她合演的谭小乐。
    

第九十八章 爱的代价

    因为谭小乐很珍惜这次上台表演的机会;他的表现欲太强了,小思涵的满不在乎让他害怕,他怕他俩的节目真被枪毙,从而失去了这次露脸的机会,他希望小思涵能好好演,为自己赢得这次上台的机会,所以在排练的时候,他对小思涵照顾有加,休息的间隙,他也为她买来了饮料和小食品,同时也表达了自己想上台表演的心声,希望她能帮他,张思涵一听有人来求自己好好演,这个男人长得虽然“腻”了点,不是自己的“菜”,但仔细看看,还挺惹人喜爱的,深邃、忧郁的眼神很挺迷人,脸庞白皙,身材高挑、健硕,“冷面杀手”这回发善心了,决定卖小帅哥这个面子好好演了,她的确是决定先好好排练了,单页决定狠狠地宰他一顿……
    “帅哥,你叫我好好演不难,一顿饭你总该舍得吧!”张思涵笑着对谭小乐说。
    “那是一定!只要美女好好演,请十天都行!”谭小乐很男人地回道。
    “十天倒不用,一顿‘必胜客’就可以啦……”张思涵提高声音说。
    “没问题……”谭小乐回道,他能怎么回复,自己都同意请人家吃饭了,总不能因为对方要吃贵的就反悔吧,所以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还真别说,他这么一装,小思涵觉得这帅哥还挺爽快的,雷厉风行,于是真的给了他三分薄面,认真演奏她的古筝了,她感觉“必胜客”的比萨正躺在热乎乎的铁盘子里向她招手呢,心里那个高兴啊!
    第二天,谭小乐并没有食言,当然,小思涵也没有爽约,二人来到了离学校不远的“必胜客”,从此,也开始了两人的正式交往,双双坠入爱河,多少个花前月下,多少次海誓山盟,多少回呢喃细语,多少回痛哭流涕……
    谭小乐与小思涵的交往,都是俩人的第一次恋爱,处于青春期的两个人,有的是更多的懵懂、好奇和叛逆,两人相识没多久、在张思涵的一次同学聚餐的时候,小思涵把谭小乐带到了饭店介绍他与大家认识,后来小思涵喝醉了酒,酒席散后,谭小乐开了房间,把小思涵带到了那里,在那里两人偷吃了禁果,事后,小思涵并没有责怪谭小乐,因为谭小乐一脸的无辜,小思涵实在舍不得怪他或骂他,只有更加爱他,专注于他,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再后来小思涵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与谭小乐说了这事,谭小乐一下子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经历的事情太少,小思涵坚定地说打掉,谭小乐也觉得只能这样做了,他俩凑了2000块钱,准备去医院做流产手术!
    谭小乐和小思涵确定了做流产手术的日子,在做手术的那天,谭小乐心里非常害怕、紧张,又怕丢人,做了缩头乌龟,敢做不敢当了,他并没有如约出现在医院,小思涵左等不见人,右等不见人,打电话也不接,只好一个人进了诊室,做了流产手术……
    小思涵对谭小乐的态度只能认了,自己为了他都怀了孩子,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原谅的,所以她包容了谭小乐的冷漠,想用她的真情融化谭小乐的冰冷,感化他原本良善的心灵,挽救他俩之间岌岌可危的爱情,她宁愿用她一个女人孱弱的肩膀,支起两个人的爱的世界,所以她才一个人去做了手术。
    做完手术,小思涵又一个人回到了学校,从表面上看,她仍旧是那个会弹古筝的美丽女孩,脸上仍然笑意盈盈、大方漂亮、优秀异常的张思涵,没人知道她刚刚还是个准妈妈……
    

第九十九章 王向源的幸福童年

    由于胡小雪的坠楼身亡,王降对此虽然悲痛异常,一时间无法从丧妻之痛中走出来,但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一切也都得重新开始,自己还很年轻,漫漫人生路才刚刚开始,生活还得继续,不可能从现在开始一直孤单终老的,这一点不但他自己清楚,他妈妈比他还清楚,因为老太太一心想抱孙子,当年她抱走的那个小孩子,虽然她不认为那是王家的后,但那孩子的可爱脸庞,时时在她脑海里萦绕,让她一心想抱自己的孙子!
    所以在胡小雪跳楼去世后的第二年,姜灵就托黄道惠给自己的宝贝儿子又保了媒,那女人叫楚露,她的娘家条件还不错,是个独生女,从小就被娇生惯养,所以才大小姐脾气十足的。
    人们经常把有个性的女人比作“小辣椒”,那么,介绍给王降做妻子的楚露不但是“小辣椒”,而且是最辣的“朝天椒”,热辣100分!认识三个月后,两人就结了婚,婚后第二年生了个儿子,由于王降的第二任妻子嫁给他的时候还是个大姑娘,再加上小姐脾气了得,所以王降处处都得让着她。
    那孩子命里缺水,又是个金命,所以取名王向源,意为他一生都有水相伴,他乃水源,终生有水,而且生金富贵,但这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王降手腕上的那种绿色的胎记,大家都觉得奇怪,本该遗传的东西却没遗传,但这一点恰恰是姜灵希望的,有胎记得话,反而会引起姜灵对这孩子不是王家骨肉的猜疑,因为自己儿子手腕上的胎记,刚出生的时候是没有的,后来才有的,所以她就认为那不是胎带来的,所以他们王家的后就不该有胎记,但姜灵得内心还是觉得胡小雪的死是自己一手造成的,虽然在表面上,她根本就不承认!
    姜灵的担心随着孩子的降生远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小向源的无限疼爱,爱得不能自拔,视他为小祖宗,再到后来,小孩子的手腕上也没出现胎记,姜灵彻底放心了,认定这就是王家的后,所以更加疼爱。
    在王向源百天庆的时候,王降将胡小雪带过的那条项链,从自己脖子上取了下来,戴在了小向源的脖子上,王降希望自己的孩子会得到亡妻胡小雪的屁护、保佑,一生顺利,平平安安。
    虽然小向源现在戴着那条项链还有些大,但谁也不知道那条黑色金项链的来历,甚至都不知道那是条金项链,当爹的给孩子一个纪念品,没什么不好的,所以并没人发表反对意见,大家只是觉得黑色项链并不多见,大多数人还都把它当做是王降给自己儿子的一件古董呢!
    小向源一天天长大,他纯粹是在蜜罐里泡大的。
    因为胡小雪也在暗中帮忙,所王降父子俩的装修生意异常顺利,而且越做越大,最后开了一个装潢家具公司,专门承接一些装修设计和家具设计、制作的活,赚头不小,可谓之日进斗金,而这一切,让小向源打小就成了老板的儿子,条件异常优越,小向源打小就没吃过苦,衣食无忧,天真快乐,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期待,庆幸的是,那孩子家教不错,异常善良、乐于助人,交际广泛。
    

第一百章 “千面银胡”的希望

    王向源也是幸福的,因为他妈妈把她全部的爱都给了他,把所有的愤怒都给了他爸爸!
    王降对他这个宝贝儿子的调皮任性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朝天椒”横在中间,不容许幼小的王向源受到任何不好的待遇,因为那可是她的亲儿子,在她心里的位置,不知道要比王降高多少倍,王降对儿子有想法就得有着了,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表现出来,如果表现出来,苦日子就来了!楚露会“爱”得他死去活来的!
    尽管姜灵也视孙子为祖宗,但在“朝天椒”那里,姜灵的爱还是不够的,以至于王降气极也不过是骂一句“小王八羔子”“小兔崽子”一类的话,而且还得背着“朝天椒”骂,要不然“小大人”气不顺了,就会去“朝天椒”那告自己的状,如果自己骂了他别的话的话,那还了得,她一定会十倍百倍地骂回来的,还会“拧”自己,她只有听到了自己痛得“嗷”“嗷”怪叫,再问儿子高兴不,自己再求饶了她才肯罢手!
    胡小雪有意引导王降认领小思源,但她一想到张毅及他老婆对小思源的所作所为,她就却步了,她怕王降把小思源带回家,王降现在的老婆再像张毅和他老婆那样虐待自己的孩子!所以她打消了让王降和小思源父子相认的念头,而是有意避开两个人的相遇,反正自己在暗处也能帮助自己的儿子,胡小雪在保证儿子活着的前提下,寻找着能收留小思源的好心人家,其实她是在暗处做着另外的打算。
    “失魂丹”的毒三年之后自动解除,“千面银狐”解毒以后,她的法力就渐渐恢复了,当她彻底恢复的那一天暴跳如雷,心想自己一个拥有几千年道行的狐妖,竟然被两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算计了,还被困了三年,夹着尾巴做人夹了三年之久!
    “千面银狐”也知道,“失魂丹”来自于哪里,她也把矛头指向了胡尊,但考虑到大家的修行差不多,又是同门,自己并不一定斗得过胡尊,况且她肩上还有一统妖界的野心,不能出一点差错,找人要紧,所以只好气往肚子里咽了。
    “千面银狐”透过“观天镜”,问到了胡小雪,“魔杖”并没有带她去胡小雪的坟头,而是带她到了王降的家,“千面银狐”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有个小孩子,小孩子脑袋后有个光圈,由于“千面银狐”的法力已经恢复,她知道那个孩子的身上有胡小雪用过的东西,才会显出狐妖庇护的特有光环!但那孩子又一定不是胡小雪的骨肉,因为那孩子有光圈,在身后背着,如果是胡小雪的骨肉的话,身上流有胡小雪的鲜血,又有自己母亲用过的东西,那么由此形成的光圈就会与身体融为一体,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虽然这孩子不是胡小雪的骨肉,但通过这孩子找到胡小雪的骨肉,成了“千面银狐”完成霸业的唯一希望,她想通过这个小孩子身上的胡小雪用过的物件找到胡小雪的骨肉,除此办法,她别无他选。
    

第一百零一章 差距

    小向源也是幸运的,初中毕业就被父母送去了英国留学,十六岁的年纪,充满了各种幻想,别的孩子还在父母怀里撒娇,但王向源却踏出了国门,在异国他乡独立生活;虽然“朝天椒”一万个舍不得,但是为了孩子有个美好的未来,也只好忍痛割爱把儿子送去国外读书了,王降却觉得轻松了很多!
    同样是水命,一个如王子般受宠,一个却如弃狗一样无人问津。
    “千面银狐”跟了王向源十几年,突然就在自己的视野中消失了,因为王向源已经飞去英国,在那边生活、学习了,“观天镜”虽然神通广大,是个宝贝,但根本无法跨越大洋,探视到异国的情况的,把异国的情况整合好,再传达给“千面银狐”的,所以“千面银狐”问破了喉咙也没有问到王向源的下落。
    虽然这样,但“千面银狐”始终没有放弃对那孩子的寻觅,因为他关乎到她的雄心霸业,贼子野心,只要找到那孩子,就不愁找到胡小雪的骨肉,找到胡小雪的骨肉,就能炼成仙丹,自己成佛只是早晚的问题,到时候万妖向自己朝拜,那场面何等壮观!这个场面也是她期待已久的,她为了这个场面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对于胡小雪的孽种,就算挖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来。
    张思源仍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吃着垃圾,住着公园,虽然他觉得小日子过得也不错,他之所以这样想,因为对他来说,没有暴力的生活就是幸福的,在没有养父打骂的日子里活着就是最大的快乐。
    胡小雪仍旧每天都萦绕在小思源的周围,保护着他,用她自己的方式呵护他,照顾他,尽她一个做母亲的义务!
    胡小雪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摆脱困境,重获幸福,能碰到好心人愿意收留他,给他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且胡小雪也一直在物色这样的好心人。
    日子就在平淡无奇中消逝着,没有声音,也没有迹象,直到有一天,胡小雪看到了一个男人都深夜了还在边喝闷酒边叹息,脸上还流着泪,那是一个店面的老板,也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单身男人,没成过家,膝下也没有子嗣,名叫李中豪,至于他开的是个什么店,胡小雪也说不上来,她唯一知道的就是这是一个好心人开的喝酒跳舞的店!
    胡小雪观察这个老板一段时间后发现,这个人大方、热情、不拘小节、诚恳、乐于助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只要是好的事情,他都支持,哪怕是来他店里的客人有了困难,只要他能帮上忙,他断然不会坐视不管的,人们习惯叫他“豪哥”,但他却孤独一人,像根野草一样无依无靠,只有在他的店营业的时候,才能看到他脸上迷人的微笑和忙碌的身影,平时是个相当安静的人,而且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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