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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仙_黑麦-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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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红中有了黑,黑中亦有了红。
  正如时暮暗红的双眼里透出了纯黑,正如花容乌黑的瞳孔内染上了赤红。
  忽一道铿锵凤鸣,百鸟相随。
  五彩斑斓的鸟儿随着如火的凤皇掠过花府的上空,又盘旋飞回,落在花府的每一个角落。
  落在房檐和假山,落在树枝与繁花。
  “那是合欢草?”
  “是。”
  时暮顺着百鸟的踪迹,视线越过红与黑的绫罗,落在一株株大红的花上。
  合欢草,在仙界是象征婚姻嫁娶的灵花,是只有仙界才有的花。
  时暮想不出,花容会是从哪里得知、又从哪里得到这遍地的合欢草。
  于是时暮问道:“这花你是从哪里找到的?我都找不到了。”
  花容没有回答,反而问:“你要找来做什么?”
  时暮睨他一眼:“明知故问。”
  花容确实是明知故问,眼见着时暮最近段数见长,逗不到他了,只能老实回答:“问岚昱得来的,还得到了别的好东西。”
  花容且卖个关子不说别的好东西是什么,时暮沉吟道:“夫人这般还真是让为夫为难,为夫该担心自己准备的东西不够了。”
  时暮蹙起了眉,看样子真的是万分为难。
  花容笑笑:“不是早就说了吗?要把你送给我,这就足够了。”
  时暮摇头晃脑地:“不够,还不够。”
  落在梧桐枝头的凤皇鵷雏化作人形站在两人面前,催促道:“爹爹娘亲!快点了!”
  “好好好,这就去了!”
  还有一众宾客等待,他们二人合该收敛些,以后有的是时候谈情说爱。
  于是时暮最后说了一句:“你且看着吧,夫人。”
  花容回道:“好。”
  姜推着他们:“快走了!”
  沿着合欢草指引的道路,三人一同走向花府最中央的院落。

  ☆、吃酒

  这是天元大陆有史以来第一场壮观而又盛大的、两个男子之间的亲事。
  没有三书六礼,没有问名纳吉,无需早生贵子的祝福,无需鸿雁定情的盟约。
  ——好似处处都不合礼法,好似随便一个满头满脑所谓“伦理道德”的凡间儒士便能将成亲之人指责得体无完肤。
  但这又看起来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顺理成章,只要两位心上人自愿走在一起便好。
  何必拘泥所谓伦理道德?何必拘泥所谓约定俗成?何必拘泥所谓阴阳相合?何必拘泥所谓世俗礼教?
  我心悦你。
  无关伦理道德,无关约定俗成,无关阴阳相合,无关世俗礼教。
  只关乎你。
  若你心悦我,便同我在天地前发下誓言,同我在一起。
  红与黑的喜堂外,坐着统领人间的的帝王,也坐着叱咤江湖的魔王;坐着惯会口诛笔伐的朝臣,也坐着天生不惧世俗的浪子;坐着此生不换的痴情种,也坐着守身如玉的坚贞人;坐着寿命悠长的仙人,也坐着呱呱坠地的婴孩;坐着心狠手辣的偏执者,也坐着兼济天下的慈悲者;坐着人人钦羡的爱侣,亦坐着相互折磨的冤家……
  他们或许生而不同。
  但他们一同看见了百鸟齐鸣,一同目睹了乍现的黑罗,一同听见了那个美得不似凡人的男子指着堂中无数的箱箧,指着箱中一切三界可见识的奇珍异宝,对另一个人说:“怪不得我猜不到你准备的是什么……”他看了看另一边的箱箧,又看着那个人说,“原来我们想到了一处。”
  然后一同想着,像他们这样似乎也不错。
  于是再如何墨守陈规铁齿铜牙的儒士也打心底里说不出哪怕一句“成何体统”。
  花府里来了许多人,或尊荣富贵或家徒四壁,他们此时竟然都无法长久地将目光留在成百上千箱只在古籍中听闻过的珍奇宝物,只能目不转睛看着那一对璧人,便觉得,他们二人的喜宴比那奇珍异宝更为珍贵。
  这是天元大陆有史以来第一例两个男人间的亲事,但如此看来,这远不会是最后一例。
  花容和时暮并不知道自己的举动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时暮此刻看着喜堂里的大小箱箧,对花容说:“我的聘礼,夫人觉得如何?。”
  时暮还特意咬重了“聘礼”两个字眼,恨不得每时每刻都用来端正自己的地位。
  花容看了看满地珍宝,尤其对和姜的那个一样的盛酒小银壶爱不释手,但是他还是摇头说:“还差一点。”
  时暮挑眉,他就不相信花容能说出什么他没搜罗到的。
  且听花容在他耳边说:“剩下的,晚上再补回来。”
  喜堂内外宾客众多,时暮好歹忍住没有捏花容的脸。
  时暮只说:“那就如你所愿罢。”
  花容便只盼着夜幕降临了。
  于是剩下的一切就更顺理成章了。
  岚昱见他们只两个人咬耳朵,不由得打趣道:“两位这堂是拜还是不拜了?难不成已经急着入洞房去了!”
  岚昱这话堪称一语中的,青冥派的弟子不管是真是假,既然师娘发话了,立马就开始跟着起哄。
  除了青冥派与他们相熟的楼御白等人,打头的自然还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十步,这丫头恨不得站在椅子上大喊。
  司清琪和十步两个同样大大咧咧的姑娘相视一眼,简直是相见恨晚。
  另一派的朝廷命官们半辈子都活得规规矩矩地,就是在喜宴上也是规规矩矩地道贺,哪里见过这场面?不过架不住带头起哄的一行人颜色好又逗趣儿地厉害,惹得所有人都笑起来,禁不住放下了拘束一同起哄。
  花府就更热闹了几分。
  时暮是什么样的人?
  他和岚昱在荒止山上斗智斗勇那么多天,为得难道是此时让岚昱出了风头调侃他?
  自然不是。
  时暮朗声喊道:“是又如何?”
  ——现在就拜堂给你看了!然后你就该去哪里去哪里罢岚昱。
  然后时暮便不听岚昱的回答,转身,衣摆飘飘然落在身后,被兼任小花童的姜兢兢业业地提起来又铺平在地上。
  时暮对分外认真的小孩儿笑笑,又对花容说:“天地君亲师!要拜哪个,我们挨个拜过!”
  合着这位仙人不理凡俗事务,除了送聘礼之外,成亲还不知道要干什么。
  花容怎会不了解时暮,更别说他也是个惯常不理凡俗的主。
  他心里除了更喜欢这位仙人之外没有别的情绪,然后这个现学现卖的家伙便无比欢悦地领着仙人拜堂了。
  是时,群鸟齐飞,百鸟齐鸣。
  无数宾客都在见证。
  天地,是为第一拜。
  时暮是仙人,天道的象征。
  花容是凡人,从不信天道。
  但他们此时一同躬身拜了天地,前所未有的虔诚。
  从此花容信仰天道,那天道,名作时暮。
  这一拜,一堂缔约,良缘永结。
  高堂,是为第二拜。
  喜忧参半地对于被儿子“抢先了一步”而忿忿不平的花九戚执起佘月的手,说:“走罢,我们是高堂。”
  佘月广袖曳地,跟着花九戚举步走向高堂的位子。
  那喜堂上便又多了一对璧人。
  喜堂上下四人相对。
  拜花九戚养育之恩,拜佘月慷慨相助。
  这一拜,心甘情愿,理所应当。
  第三拜,则在于对方。
  两个男人成亲是没有嫁衣、没有新娘、也没有盖头的。
  于是花容便能清晰地看见对面人的面容,然后想着——就是这个当初令他一见倾心的仙人终于同他成亲了。
  想着想着,花容便笑了起来。
  时暮瞧见他的表情,挑眉,悄声道:“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傻气。”
  “想你。”
  时暮也笑了笑,不知是不是也有些傻气。
  他说:“这么巧。”
  这一拜,所思所想,所愿所求。
  大昭的帝后便坐在喜堂。
  太子同皇子在其下首顺次而坐。
  在外办差数月将将返回京城的二皇子不由悄悄问起太子罗忠敏:“大哥,这二人到底是什么人?父亲都坐在这儿,他们也不拜?”
  从这称呼便知这兄弟二人是没有什么隔阂的,罗忠敏也悄声同他说:“你可知父亲为何建年号为‘徕懿’?”
  徕懿。
  来异。
  二皇子不是蠢笨之人,几乎在想出答案的下一刻便听到大哥接着说:“这堂上之人,便是那‘异’。”
  天地君亲师,没有君,没有师。
  前者受不起这一拜,后者,本就属于亲。
  二皇子这才发现,久居朝堂的百官对于帝后二人既不坐首位又不被跪拜丝毫不觉诧异,反而对喜堂内对拜的二人十分推崇。
  他不由得喃喃道:“大哥,我就办个差回来,到底错过了什么?”
  将差事推给弟弟留在朝廷作壁上观的太子罗忠敏但笑不语。
  大昭二皇子此时作了人生中一大重要抉择——在看热闹和办差之间。
  二皇子权衡利弊了半晌,随后还是遵从了本心,决定跟着大哥的步调将身上的差事卸给更小的弟弟,然后留在京城看热闹。
  于是二皇子便成了日后出名的大昭第一位闲散王爷。
  天元大陆的史家向来对此猜测颇多。
  二皇子样貌英俊、家世雄厚、兼顾能力出众,为何最后却成为一位大事不管日日在街上品茗遛弯儿的浪荡家伙?
  是他江郎才尽?还是另有隐情?
  被最为广泛接受的说法则是——这亦是聪慧的二皇子的手段之一,只有这样,他才能继续和太子罗忠敏维持兄友弟恭的假象,顺利在皇室中活下来。
  不过历史的真相往往无从考证,那些史家大概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二皇子完全是因为这场喜宴过后了解了花容几人的事迹之后就迷上了看热闹。从此也效仿大哥孜孜不倦地往花府报道,时不时也会去街市上到处晃悠加入百姓茶余饭后的闲谈,然后回宫同可怜兮兮地被困在宫里批奏折的父亲大哥唠唠嗑儿,也算是帮他们体察民情了。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此时的二皇子才刚刚在花府上做出了看热闹的决定,就瞧见喜堂中央的一位新郎官儿在这场分外“不合礼法”的喜宴上又做了一件十分“不合礼法”的事情。
  花容从喜堂前的桌子上取出一张纸。
  二皇子眼神儿好,瞧见那纸上密密麻麻几行字,哪一句都脱不开情之一字。
  像是张婚书,但瞧着不是大昭人会用的,大昭人也不会在成亲的时候才拿出婚书。
  有意思了。
  二皇子简直都要亮眼放光。
  只见花容将那疑似婚书的一张纸递给时暮。
  时暮接过来看了。
  是契约。
  仙人结成道侣使用的契约。
  这契约不是什么罕见的法器,但妙在可以勾连天道,以此向天道禀明这二人相约成契。
  天道赐福,自此便是契约上二人从肉丨体到灵魂永生永世的纠缠。
  花容又问:“时暮,你愿意吗?”
  时暮毫不犹豫:“我愿意。”
  于是喜堂内外的宾客便看见另一位新郎官儿一边说着“这就是那好东西?没想到岚昱这家伙也有靠谱的时候”一边在契约上“花容”二字之后落下自己的名字。
  那新郎官儿手中没有笔,宾客们也没看清他到底是如何落下这个名字。还未等他们深想,就见契约上两位新郎官儿的名字金光一闪。
  契约已成。
  接下来就不是凡人能够介入的领域了。
  朦朦胧胧的金光之下,宾客中的凡人都跟着陷入如梦的境地。
  还醒着的,除了二位新郎官儿,唯有那寥寥数人。
  花九戚佘月,梧桐十步,姜和大白自不必说。
  朝廷中徕懿帝借着己身凡间天子的真龙之气也还能保持清醒。
  青冥派除了岚昱,不知为何就连青旻也还醒着。和这二人呆久了的司清琪三人同样目光灼灼地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而在宾客之外,还有一白面红唇的男子靠墙站着,竟然是身为“花九戚旧友”的秦瑾——也不知这人到底得了什么机缘,看着与先前似乎大不相同了。
  在这几人的注视之下,天上降下万道金光,随着金光落下两滴晶莹露水,分别没入花容和时暮眉心。
  天道赐福该有如何奥妙尚且不足为外人道。
  天道来的快去得也快,诸宾客也很快回过神来,也不知为何,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神清气爽的,万分舒泰。
  花容和时暮缓缓睁开眼。
  宾客们不知发生了什么,只在这二位新郎官儿睁眼之时,觉得这二人好似又俊逸了几分,就是一动不动地脸上也好似有飘飘然的仙气儿,遗世独立的模样像是下一刻就要羽化登仙了。
  宾客们赶紧揉揉眼睛,再无数遍告诉自己说,这世上没有仙人,两位新郎官儿肯定还得留在人间的。
  若是他们到了那遥不可及的天宫里去,此方地界的芸芸众生该有多失落!
  花容和时暮已经感受到身体里一股新的力量,他们现在似乎更默契了几分,相视一笑,也该到筵席中祝酒去了。
  于是筵席正式开始,觥筹交错间两位新郎官儿一一祝酒,宾客们见这仙人般的人儿走到自己身旁来,恨不得美酒还未入口就微醺起来。
  如此这般便不在话下。
  且说终于到了夜晚,宾客各自还家,花府的人也都回了自己的院落去。
  房中只有花容和时暮二人。
  要做什么,他们心照不宣。
  花容搂住了时暮的腰,时暮勾住了花容的脖子。
  花容的酒量堪称千杯不醉。即便在筵席上他酒喝得不少,还专挑最烈的喝,但此时他的神志无比清楚,只有身上萦绕的浓郁酒香不断地在提醒这个事实。
  时暮是酒仙,生来便喜欢酒香,更喜欢花容身上的酒香。
  他亲昵地贴在花容身上,说出一句带梅花香气的话:“真是个酒鬼。”
  花容并不否认:“我是爱吃酒,一向如此。”
  爱吃酒的家伙,合该跟酒过一辈子。
  今夜,他亦惯常要“吃酒”。
  时暮听出了他话中的含义。
  时暮贴上他的唇,含糊道:“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花容回应着他,渐渐又主导了他。
  岚昱那册书该当功不可没,这二人哪个没私下仔细研读过?
  时暮是无所不能的仙人,没有什么是他学却学不会的,而他此时却棋差一招。
  花容亲手脱下了亲手为时暮穿上的鲛绡喜服。喜服上还留着他焦急之下留下的褶皱就被随手丢到了地上。
  花容看到了时暮眉心久违的小梅花,不由得爱怜地亲吻他额头。
  天道赐福的一部分在这最佳时机起了最好的作用,于是接下来的一切都无比顺利,没有一点儿停顿。
  恋人间的低吟之中,月色悄然滑过,然而……
  这夜,还长着呢。
  接下来便是:红烛轻纱芙蓉帐,墨发三千尽逍遥。
  亦不足为外人道。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两个人终于成亲了
到这里正文就完结了
万分感谢看到这里和将要看到这里的诸位
之后还会有各种番外
继续交代之前埋下的伏笔,写一写想写的故事
至于番外会到什么时候结束
那就是之后的事了
再次感谢读了这个故事的所有人
非常感谢!

  ☆、粉红

  花烛一夜未熄。
  花容和时暮也几乎一夜未眠。
  花容将懒洋洋软绵绵的仙人连带一片狼藉的屋子都收拾干净,才在清晨第一缕日光将要落入屋子的时候合衣躺下,陪时暮又歇息起来。
  午时将近,时暮才醒了过来。
  他到底是仙人,虽然折腾了一夜,但睡过一觉之后,不管是精神还是身体都恢复了最佳状态。甚至因为双修的缘故,灵力还在体内流通地更顺畅了。
  时暮现在腰不酸腿不痛,但花容还睡着,他也不想起床。
  时暮便侧卧起来撑着头看花容。
  被子随着他起身的动作滑落下去了些,时暮这才发现花容睡下之前也没给自己穿衣服。
  不过昨天晚上两个人该看的都看过了,不该看的也看过了,时暮现在也不害羞,就这么撑着头躺在花容身边。
  时暮明明和花容朝夕相处,但还是觉得他颜色好,当真是百看不腻,眼神一刻都移不开。
  时暮手里捏着花容的头发稍,乌黑的发稍在他手里绕来绕去,时暮一不小心就扯住了花容的头发。
  花容似乎难得睡的很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久呆在时暮身边的缘故,以往强撑着的过分警惕终于放下了些,现在有时暮在身旁,花容也终于敢真正沉睡下去。
  上次花容能这么安然入睡,算起来,大抵还是花九戚还没有离开他的似乎。
  所以时暮现在扯了一下他的头发,竟然没有把花容惊醒。
  于是时暮的动作就大了起来。
  一会儿捏捏花容的脸,一会儿揉揉花容的睫毛,一会儿又在花容身上摸来摸去,算是报了昨晚被随意摆弄的“仇”。
  时暮自己都没注意到,在他胆子越来越大的同时,他不自觉地就凑到花容身前,险些就要趴到花容身上去了。
  “果然是粉红的。”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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