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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捉鬼师,千里追妻-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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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孤独。
蓬莱仙翁将云起视为珍宝,也不怎么管束他,只掂着一只酒葫芦四处闲逛,任由云起怎么开心怎么去。
有一次,白祭带去一双靴子。
那是跟他衣裳一样的颜色,他跟龙王商量了很久才拿到那片云,还拿了两坛子好酒交换。不过那酒交换得值——这孤傲的小仙君,居然抬起自己光溜溜的脚,让他替他穿上。
云起的脚很凉,跟他本人一样。兴许木系的神仙都是如此,体温稍低,生来便带着不倦世事的清雅。
“你做的?”
穿上之后,云起坐在血玉浮石边上,抬起双脚,脚尖一上一下地玩弄着看,仿佛他脚上穿的不是靴子,而是坐了一个会魔法的小神仙。
“我还没这手艺,做靴子跟做衣裳区别很大的,要纳鞋底,正鞋帮,凡间的学徒起码得学五年才敢拿出去卖。”
这话说完,云起立即有了兴致,倾身上前来问他:“那你呢?你要学多久?”
陡然被这张脸逼近,还受着他吐纳的气息,白祭心神微乱,顿了顿,才道:
“我么。。。。。。我再有个一年,兴许就差不多了。”
云起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脚上的靴子,道:“那你学成那一日,一定要第一个做给我。”
不是商量,是命令。
落在平时,有人敢在他面前这样无礼,白祭早就一巴掌呼了过去。但这小仙君不同,毕竟他看过人家全身,占过便宜的,人家有点点点点点小性子,也可以接受。
“好啊,你到时候要选什么颜色?”
云起将脚抬得更高,欣赏着靴子表面的祥云纹路,“就这个。”
“好,都依你。”
得到承诺之后,云起心情大好。但他转而想起什么,脸色镇了镇,颇为严肃,道:“我其实还有一件事,你如若应了我,你做的第一双鞋子,可以不用给我。”
唔?居然有胜过靴子的喜好?
白祭饶有兴致道:“只要我能做到的,都答应你。”
云起弯曲的食指在袖口一下一下地抠/弄,半晌,郑重其事地看向白祭,一字一句道:
“你带我去凡间。”
白祭一怔,左右看了看,确定方圆之内无人窃听,这才开着玩笑道:“神仙不可私自下凡,不然可就是触犯天条,要受罚的。”
“很严重的惩罚么?”云起一无所知。
“当然啊。因为凡间有七情六欲嘛,那东西就跟瘟疫一样,沾上了就很难再摆脱了,光折磨人。”
“七情六欲?是疾病吗?”
“也不是。怎么说呢。。。。。。七情六欲就是,那个,就是。。。。。。就是一种情感。就是喜欢。”
“什么是喜欢?”
“喜欢就是。。。。。。嗯。。。。。。喜欢就是你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心就怦怦直跳,想到他的时候就会很欢喜,吃茶也想着他,用饭也想着他,有时候连觉都睡不好,辗转反侧,都是因为他。我这么说,仙君明白吗?”
云起若有所思地听他说着,沉默了许久,蓦然抬头,“我明白。”
白祭功德圆满地点头,“嗯,孺子可教也!”
结果,这小仙君下一句话,就让他被雷活活劈了一记。
“我喜欢你。”
在阳光熹微的银花树下,那人曾这样对他说。多年后,有个人在烛火盈盈中说“我允许你喜欢我”,语气中略带孤傲,却又期盼他的回应,同样是眼前人。
他带云起下凡那日,刚好是云起的生辰,五百年前,蓬莱仙翁亲手种下他时,他只是颗种子。
既然是生辰,又是头一回下凡,白祭便作了一回东,请他吃了顿好的。但这人却是个特立独行的主,正经饭不吃,倒是对街边的小摊位心有神往。
尤其是辣鸭头。
白祭以为,这样云淡风轻的神仙,平时喝喝露水什么的就好了,谁成想竟然爱吃辣食,除了辣鸭头,还有那些山椒鸡爪,滚油鹅掌,蜀味蛇肉,不管是辣椒粉还是辣椒油,只要跟辣味沾边,他铁定要去尝尝。
他说要吃,也不是像小孩子那般哭喊,就只站在摊位面前看着,一动不动。
这样一个气质清冷的身影在人群中是很突兀的,如飘进闹市中的一片雪,与繁杂的市集格格不入。
“要糊了。”
云起突然出声,提醒正在呆痴的小贩,眼睛直勾勾盯着炭火上许久没翻动的牛肉。
小贩这才回神,慌忙从云起脸上撤回目光,机械地翻动烤板上的肉食。
白祭戳了戳垂涎欲滴的某人,“诶,已经吃过很多辣的了,你不怕拉肚子吗?”
云起淡淡看他一眼,“只有凡人才会拉肚子。”
白祭认命地挠头,“好像说的也有道理。。。。。。”
“客,客官,您是不是想吃牛肉啊?”烤熟之后,小贩将十几串碳烤牛肉递给云起,战战兢兢,生恐惊扰了美人一般,“您若是想吃的话,这些全都送您了!真的真的!不收您银子!”
毕竟是美人,走到哪里都会有特殊待遇的。
但白祭是何许人也?那是几千年前打败过鬼祖的上神!
既为上神,那岂有坑凡人银子的道理?
于是在各种小贩争相送食之下,某仙吃得心满意足,某神却掏空了腰包。最后不得已,还卖了一颗随身携带的金珠子,这才没在他的小仙君面前失态。
待折返天界,云起还对凡间念念不忘。他想着那些捧腹大笑的面孔,想着大街上追着丈夫痛骂的妻子,想着为了一颗糖果大打出手的孩童,他们拥有神仙没有的焦虑和痛苦,但却让人向往。
这份悸动白祭感同身受,毕竟他第一回下凡回来也回味了许久。他以为云起是怀念辣鸭头,其实不是。
那个坐在血玉浮石上的小仙君俯瞰着下头,两只脚在半空轻轻晃动,说:
“他们的树会掉叶子,我们的不会。”
宁可恋与老花少,不可恋与不老花。
意思是说,我宁愿喜欢一朵花年轻时虽然短暂却风尘绝代的样子,也不要喜欢一朵终年不变,不老不死的花。
因为死,生才有了意义。
因为迟暮黯淡,芳华才更显辉煌。
正是好景不长良辰不久,才会倍加珍惜。珍惜,便有了情。
“确实,不老树看多了,瞧瞧凡间百态还是挺好的。”
“嗯。”云起低着头,望着游走的薄云出神,眸子微有落寞。
白祭可见不得他不开心,连忙凑过去,“凡间的趣事可不止这一桩,往后我还带你去,如何?”
须臾间,云起的眼睛都亮了,“嗯!”
“但是不能去得太频繁,不然被发现就完了。”
“那就。。。。。。后天如何?”他很懂事地把“明天”咽回去。
白祭额头滴了一滴汗,“这。。。。。。”
对面的人见他迟疑,立马就不悦了,“你不肯?”
白祭连忙力表忠心,“这是什么话?后天天一亮我就来找你,你可别睡过头了。”
“哼,我才不会。”
第116章 大结局(中)
云起就这样被他带坏了,隔三差五的就要去凡间走走,海边,大漠,深山,一一都要去瞧去看。还好掌管天界规矩的司序上仙是他的老相识,总是睁只眼闭只眼让他们去。只要每次回来给他带一壶美酒便成了。
除了□□游玩,他们也没闲着。如若天界哪里有动乱了,白祭仍旧会像以前那样挺身而出。至于云起,他本只有蓬莱仙翁灌输给他的法力,但半路突然又吸纳了白祭一千年的功力,加上他本身根骨奇佳,很快便在木系一路扬名。
那时,负责给蓬莱浇水的童子一个没留意,将擦洗宫殿的污水浇给了南岭幽竹,顷刻间,竹林尽皆患病,大片坍塌。蓬莱仙翁都手足无措,最后,竟然被云起治好了。那时起,他的名号便在天界传扬开来。
只是,诸神口中这个“法术高强的仙君”,却是无比贪恋凡间的。
那日,云起突然问他:“为何凡人都有两个名字?”
白祭告诉他,那不是两个名字,只是一个是名,一个是字,譬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便是名“亮”,字“孔明”。一般关系近的人,会直接称呼人们的表字。
云起觉得有意思,便说:“我也要有字。”
白祭却道:“你是蓬莱仙翁的嫡孙,你的字,应当由他老人家来起。”
“你给我起。”
“这。。。。。。”
“你不乐意?”
“。。。。。。怎么会?!我如此相信我,我当然受宠若惊了!”
“那你快想。”
白祭低头琢磨了好半晌,才终于灵光一闪,道:“凡间的名和字要么按照辈分来起,要么就讲究互相呼应。蓬莱还没有把辈分纳入名字的习惯,那便不谈辈分。”顿了顿,看进他的眸子,又道,“云起,乃是清风所致,而风却是了无痕迹之物,不如就取‘无迹’如何?”
身前的人怔了怔,怅然道:“无迹。。。。。。”
“对,喜欢么?”
“无迹。。。。。。无迹。。。。。。”他又重复了几遍,唇角才终于扬起,“好,就叫无迹!”
清风扬起他的发梢,将将拂在唇畔,那一刻,白祭是极羡慕那发丝的。
他瞧着他开心的模样,心里仿佛化开了一滩水,柔软摇曳。“你能喜欢,自然是好的。”
“你以后就叫我‘无迹’,不许叫其他的。”
白祭动了动眸子,“好。。。。。。”
得到表字之后,无迹开心得睡不着觉,当晚就敲开了白祭的府门,道:“你也要有字。”
“我?”白祭笑笑,“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我不在意的。”
无迹却很是执着,两步跨到他跟前,“不许不在意,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白祭被他弄得没了脾气,便打开折扇摇了摇,“好,你说来听听。”
无迹侃侃而谈:“你跟我一样,没有辈分,所以我用前后呼应法给你取了一个。”
“你叫白祭,所以表字就叫‘慕白’。刚好我喜欢你,‘慕’还有喜欢的意思,两全其美。”
月光在他脸上晕染,轻盈又浓郁,恍惚间只以为是一层轻纱,遮去一分清冷,添了三分朦胧——这是梦中人的脸庞。
白祭狠狠一震,摇扇子的手也僵住了,许久许久才找回理智,问:
“无迹,你真的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吗?”
眼前人却是光明磊落,半点害羞也没有。
“我当然知道。喜欢就是我看到你的时候心就怦怦直跳,想到你的时候就会很欢喜,吃茶也想着你,用饭也想着你,有时候连觉都睡不好,辗转反侧,都是因为你。”
说完,还理直气壮地补充了一句:“不是你教我的吗?”
他每说一句话,白祭便柔软一分,待最后他整颗心都融成春水了,对方还来一句“不是你教我的吗”。
“你能不能再说一遍,你对我怎样来着?”
无迹感觉他耳朵有些不大好,便大发慈悲地重复了一下:“我喜欢你。”
“再说。”
“再说。。。。。。”
“我喜——唔!”
嘴唇突然被封住,这让正在表白的人猝不及防。但对方香软的嘴唇很是舒服,脾气古怪的仙君便没有发作,只任由他吻着,手还不自知地环上了他的腰。
二人鼻尖抵着鼻尖,隐忍多日的白祭终是忍不住了,他开口,语气甜蜜又痛苦:“你怎么老是抢我的话呢。。。。。。”
他们触犯天条了,这是他初遇无迹便预知到了的。
情感便是这样吊诡,只需要那一眼的时间,他就能知道,除了他,再不可能是别人。
司序上仙曾告诫他,天规森严,如果知法犯法,恐怕最后被天帝知道了,会不好收场。
当时,无迹正在一棵红叶李下接花,两手摊开,举得高高的,偶尔飘落两片在掌心,他便高兴得不得了。
白祭便望着他的倩影,怅然道:“无迹不怕,我便也会无所顾忌地往前冲,他若想息事宁人,再不相见,我也顺着他的意思,再不出现在他面前。”
司序上仙道:“但他心思单纯,是不顾这许多的。”
白祭笑了,道:“所以,我有什么理由推却呢?”
只这一句话,司序上仙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再没劝了。
然则纸包不火,六界之大,也只在终南海才有一堵不透风的墙。
他们下凡的次数多了,终是不慎,被一个凡间的蛇妖得知了去。那蛇妖心慕无迹,整日变着法往他面前蹿。但无迹是个坏脾性的主,三两句便将他骂了回去,他恼羞成怒,用计潜入凌霄宝殿,告了天状。
后来的结果,便是天帝震怒,派下天兵捉拿。
李天王带兵赶来时,他们正在海边看夕阳。
奔波了一整日,无迹早枕在他膝上睡去。他望着高天阔海,抬手,揉了揉这人的头发,低声唤道:
“无迹,该醒了,过会儿要涨潮了。”
红日歇在海平面,将周围形状不一的云都染了朱砂色。海鸟发出悠扬的一声啼鸣,展翅朝远处飞去,从一开始能看见羽毛的海鸟,逐渐的,变成把红日烫了一个洞的黑点。
无迹揉着眼睛起来,脑袋一侧,看到围了一圈的天兵,以及中间托着宝塔的李靖。
“李天王?”
他疑惑着看了看慕白,又看了看红阳。
慕白抚摸着他的头发,柔声道:“无迹,我们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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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大结局(下)
他们对此都很冷静,毕竟生在天界,神仙之间不得谈情说爱的天规他们不是不知道。只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与其终日躲躲藏藏遮遮掩掩,倒不如痛快去爱。因为错的本就不是他们,而是制定这条规矩的天帝。所有人都知道天帝有错,但泱泱六界,无人敢站出来作出头鸟。偶有像他俩这样明知故犯的,受罚便是了。
白祭在天界的人际关系不错,许多神仙都跟他有交情,包括今日大张旗鼓赶来的李天王。
“神君,你们二位还是随我回去吧,莫让我难做。”
白祭自然是不怕的,他当初大战鬼祖,本来就是九死一生,现在不管发生什么,他多活了几千年,还跟无迹有了这么段情缘,怎么算都是一个“赚”字。
他已经想好了告罪的说辞。无迹是蓬莱仙翁的嫡孙,刚从银花树萌生出来,心性纯良,容易上当,不小心被他这流氓头子用漂亮话骗了,这才犯下天规。彼时,无迹是从犯,又加上本身身份特殊,惩戒应该不大。
故而,他是不怕的。
“无迹,你想何时回去?”他问仍旧伏在他膝上的人。
被问的人垂下眸子,在他膝头蹭了一下,贪恋地望向海平面上的夕阳,道:“看完再走。”
他心头一软,答应了这人的要求。接着同李天王交换了一下眼神,对方也颔首答应。
于是,在临沧东部的一处礁石上,两个背影依偎在一处,浩瀚的海水波纹漾漾,渔夫的歌声舒缓悠扬,幕天席地的晚霞在海面铺了一层浓郁的朱砂,斜晖充溢每个角落,仿佛要径直照进人心,将黑暗驱走一般。
那之后的结果,便是他被打入凡间,受尽凡人情愫的折磨之苦。
天帝直言:“尔等如今觉着幸福,是因为你们刚尝到甜头。你们以为,本帝何以在天界限情?情,是劈在你身上的斧头,是砍在你心头的剑。它会带来仇恨,带来杀戮。若天上诸神都玩忽职守,甚至为了夺爱大打出手,天界将遭来大乱。天界乱了,六界何谈安生?”
对此,无迹便劈头盖脸给他反驳了回去:
“心恶者,无情照样为恶,他不能算计情人,还能算计友人,算计亲人。只要心存歹念,就算你把他关到八寒地狱,他也有一万个计划去杀戮。”
因为这句大逆不道的话,无迹原本禁足十年的惩罚,改得跟他一样了。
天帝说,要让他们亲自尝到背叛,尝到由爱变恨的痛苦,他们才会悔悟,才会回头。
在那一世,白祭名为邵慕白,云起名为段无迹。这名字起得不错,是命格星君特意写上去的。因为他曾偷吃了白祭两坛冰玉白,这俩名字,就当他法外留情,赎两分罪过。
名字虽可做主,命格却是天帝说了算的。
那一世,对无迹百般呵护的白祭一反往常,成了个无情愚蠢的货色,直到临死之前,他才恍然明白,他爱的,顾惜的,并且辜负了的,究竟是谁。
但去人间体会了一段艰辛百态的真情,他不悔。那些辛酸流泪的苦,亦加深了他的爱。
情虽苦,千万人往矣。
好在,后来有个叫“苌夕”的狼妖挑了天规,让天帝心甘情愿改了天条。他们往后可以坦然相处,再无顾虑。
更好在,他穿过前世镜,颠换了人生,重来了一回。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们前世的人生,除了深负愧疚的他自己。
一世天上,两世人间。
只有他知道。
在这长达千年的记忆中,他逐段逐段地捡起,一丁一点放入心头。
他瞧见,那个他在心尖放了几百年的人,吃醉了坐在银花树下,轻蔑地看了他一眼。
他瞧见,皎洁月光之下,那人敲开他的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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