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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是怎么死的-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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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发现镜子里的我也没穿衣服。伸手摸摸,哦裤子也没了,就剩条底裤。
    老同挂着他那张是朕原装死么咔嗤眼屌脸,“丢了。”
    “你怎么把我衣服扒了?”我不记得我睡前脱衣服了啊。
    “都是沙子。”他嫌弃道。
    “哦。”好吧,其实我也不是很在意裸睡。
    不穿衣服才是一级睡眠。
    想来是我倒在他床上睡着后,我老同八成是嫌弃我,就给我扒了。不过依他的性子,没把我踹到床下去,我已经很感激了。
    算算时间也到了保洁阿姨每日清理的时候,这么想着,门铃就响了。
    我老同晃晃荡荡地去开门,果然被门口的阿姨行了注目礼。
    我也是理解老阿姨,毕竟这黑头发的苦逼孩子终于睡醒了,还尼玛裹条浴巾就敢来开门。
    阿姨用蹩脚的英语与他道了声早上好,硬着头皮走进来。
    然后又对我行了注目礼。
    好吧,我依然理解阿姨。
    你想,你们酒店入住了两个年轻的亚裔男子,自打入住开始就几乎没出过门,这一呆就是五天五夜。
    最重要的是,明明有两张床铺,其中一张床天天连个褶都没的。
    星期天的一个大早,你走进房间,一个人刚洗完澡,另一个裹在被窝子里,还都没穿衣服。
    哦对,忽略了最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俩个还都长这么帅。
    阿姨反正就是不淡定了。
    她不但打破了俩杯子,还把我的拖鞋扫走了。
    我僵在床边,沉默地注视着这一切。
    老同倒是不以为意,头发擦得不过瘾开始改用吹风机。
    吹风机的声音掩饰了不少尴尬,比如阿姨她就敢低声用地方方言嘀咕了。
    她说,“年轻就是本钱啊,精力就是旺盛啊。”
    那一刻我真想让我耳朵上的那枚翻译耳钉失灵半小时。
    阿姨说着,还有意无意地往我们房间的几个垃圾袋里偷瞄。
    你不用找了阿姨,里面不会有你期待的东西。
    阿姨似乎也是发现里面没有她预料的东西,皱起了眉,诡异地抬头看了我一眼。
    然后我就看见她走到我们的床头,把酒店预留在那里的一些备用物品,比如巧克力啊创可贴啊还有那个啥呀,往显眼的地方摆了摆。
    阿姨你不用摆了,我们看得见那东西,但是我们不用,不用。
    我与阿姨对视了一眼,一阵暗潮涌动不可言喻,之后她便三步一回头地出了房间。
    “呼……”我叹了口气,“是朕,我想去吃饭。”
    “出去吃?”
    “对啊,这几天我一直吃酒店,我想出门放放风。”
    “好啊。”
    “然后呢?”
    “什么然后?”
    我无语,“大哥,你把我衣服给扔了,你让我怎么出去啊?”
    “你穿我的出去啊。”
    “那你呢?”
    “我懒得动弹。”
    “……”
    我真是服了这个死鳖宅了,“你给我滚出去,给我看看这可爱的大自然,去看看外面那积了半米高的雪!”
    “哈?”是朕轻笑一声,不可思议地瞪圆眼睛,“下这么多?”
    妈的,我想揍他。
    “那你出去给我买身衣服回来。”我说他。
    “你自己买,我衣服借你。”
    “你为什么不能去!”我一手捶床,训斥。
    “我没有换的内裤穿了。”他双臂抱胸,坦然。
    我嘞个青春大艹,这哥们还真当我是百分百纯直男啊!
    小心我喜欢你啊!
    没办法,我好声商量他,“好好好,酒店外就是商业街,我下楼买套衣服回来,然后你跟我一起去吃饭,行吧?”
    “你自己吃完回来不就得了,干嘛大费周章的。”
    “好同同惹。”
    “驳回。”
    “求求~”
    “你先去买衣服吧。”
    啊,不是很能开心了。
    是朕比我高个三厘米,他的衣服我穿还是很合身的。
    几步冲到电梯,悲伤的是,我居然和保洁阿姨同乘一部电梯。
    “出来了啊……”她和我打招呼。
    “啊……恩……出来了。”我回应着这没头没脑的寒暄。
    酒店外是当地非常有名的民俗街。各种地域特色的首饰和服装琳琅满目。
    我灵机一动,天蝎座的本性蠢蠢欲动。
    不一会儿,我敲响了房门。
    “买完了?这么快……”我同桌开门。
    “当然~”我意味深长地一笑,拍拍他的肩膀,走进门。
    诶呦,肩膀也挺滑溜诶,我又多摸了一把。
    我把衣服袋子往沙发上一丢,“试试吧。”
    “不是给你自己买么……”
    “嘿嘿,现在你这身衣服是我的,穿在我身上就是我的,袋子里是你的,快穿,出去吃饭!”
    我同桌走到沙发前,一把抓过袋子把衣服倒了出来。
    “明明,这是什么?”
    “埃及艳后的衣服。”
    “哦,不穿。”
    “哼,小婊砸,你穿也是穿,不穿也是穿,由不得你。”
    “我可以选择不出门。”
    “那你还想不想吃饭?我可不给你带饭,酒店的订餐我都拦下来!”
    我耍无赖般地往沙发上一靠,翘起二郎腿。
    “明明,把我的衣服脱下来。”
    “朕朕,NO WAY。”我伸出食指在他眼前晃晃。
    “萌萌。”
    “不萌,不萌~”我故作娇羞道,“你这么夸我,我可就不好意思了~”
    “不,萌萌。萌死了。”
    我他妈怎么感觉我好像听懂了。
    “靠,骂谁呢?”
    “骂明明。”
    “你才被艹死了!艹朕朕!”
    “你是弱智嘛……”他又开始用那双看蠢比的眼睛看我了。
    虽然我也知道我们的对话很小学生,可我就是气不过。
    “明明你才是弱智,大艹朕!”
    “对,明明你才是。”
    “……”
    FuckUUUUUUUUU。
    迫于大艹朕的淫威,我被迫又踏上了帮他卖铠甲的征程。
    这一带都是和民族风有关的东西,没办法,我勉强淘到了一件能穿的,和是戎那天的那身有点像。
    一条马裤,一双军靴,一个民族风卫衣。
    结果艹朕欧巴觉得这身衣服有股二戎的蠢比气息,誓死不穿。
    于是我又踏上了第三次征程。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又和保洁阿姨乘了一部电梯。
    “没买到啊……?”她又没头没脑地和我寒暄上了。
    “恩,太难买了。”我随口应着。
    “诶呀,酒店里就有,不用出去买。”她好心提议。
    “……”阿姨您的误会好深呐,我都不想解释了。
    这次我实在没法子了,就打车到了隔街的购物大厦。
    远远地,我便看到了一楼橱窗的几套衣服。那家店是艹朕平时常穿的牌子。
    下了车,我冲进店里把模特们身上的几套都叫店员找好尺码帮我包起来。
    哦对,这盒内裤我也要了。
    我睡了两天没吃东西了,现在饿得我有点慌。
    刷卡,取衣服,打车,回酒店。
    我以前有说过,我这个人很倔的。今天不拉着是朕跟我出去吃上这顿饭,我就跟他姓!
    恩,对,姓shi。
    我气喘吁吁地趴在门上,连敲门的力气都没有了。
    一个扑空,我发现门没锁!
    房间里,乌拉拉的电视机正放得欢快。
    是朕裹着睡衣,翘着二郎腿,一手拿着叉子,一手拿着火腿,正坐在沙发上美美地吃着。
    妈妈说,打架是不好的。
    所以我就哭了。
    我哭得老伤心了,把大包小包往地上一扔,倒在沙发上就开始哭哭。
    “ToT诶呀,你这个死人,你一回来就欺负我,把我当猴耍,你怎么不去死。”
    他无辜地看我一眼,“我死了啊。”
    “ToT 你怎么不再去死一死。”
    “不是你让我回来的吗?”
    “我什么时候!”我一个打挺坐起来怒视他,“什么时候说想你回来了!”
    “电话里啊。”他淡定地应了一句,说着还把手中的披萨递到我嘴边。
    我顺其自然地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
    电话里?啊!
    前几天发烧烧糊涂了,给他打电话发骚来着!
    想起黑历史,我就又抓心挠肝起来,连这口披萨都咽不下去了。
    “喝水喝水。”他递来一杯水。
    猛灌半杯水,我悲壮地往沙发上一倒,“想死。”
    “为啥?”
    “大艹朕欺负我……”我有气无力地在沙发上挺尸。
    “起来起来,别做饿死鬼。”他拍拍我大腿,“吃这个吗?”
    “吃……”
    “这个呢?”
    “吃……”
    “我对你好不?”
    “好……”
    “这个不给吃,这个是我的。”
    “……”
    
    第42章
    
    是朕的衣服上有一股奶香味。
    因为他用强生。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这么需要婴儿般的呵护,他只说他用惯了,不想换。
    从沐浴露到洗发液再到护肤乳,他用过的东西,T恤或是外套都会沾上这股强生的味道。
    我还挺喜欢闻的。
    穿着他的衣服,我缩进沙发的角落里。
    他这件蓝白外套的帽子很大,我扣着帽子,下巴藏在衣领里,只露一双眼睛看着他。
    是朕解决掉最后一块披萨,随手在地上捡起一个购物袋,去洗手间换衣服。
    他对我选的衣服还是很满意的,比如他走出洗手间后看起来心情大好,竟然主动约我出去逛逛。
    “去哪?”我在衣领后嘟囔,声音闷闷的。
    “这是哪?”
    “埃及,卢克索。”
    “走吧,帝王谷。”
    我轻叹一口气,起身跟上他。
    他叮嘱我拿好房卡,就自顾自地出门了。
    卢克索的那一岸,是古埃及的都城底比斯。
    新王国时期,法老们选择把雄伟的帝王陵建在那不远处的一片石灰岩峡谷中。
    一路上他都在跟我聊霍华德。卡特,其实也没什么能聊的,就说说这是个倔老头。
    我跟他讲,有句话我特别感动。
    他问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突然换上一副播音腔说道,“霍华德。卡特在世时,没有因他的特殊成就而获得英国或埃及的表彰。他的葬礼也没有多少人参加。但是图坦卡蒙的陵墓是有史以来考古学最著名的发现。”
    注意,我刚说的是英文。
    我同桌轻笑一声,点评道,“士冥大大,你这哪里是BBC播音腔啊,听不懂英文的还以为你在播gossip girl(绯闻女孩)啊!”
    说着他还捏着嗓子模仿了gossip girl的片头,“Gossip girl here,your one and only source into the scandalous life of Manhattan’s elites。”
    “哈哈哈哈哈哈好像好像。”我笑抽了,“这不是超能力吧?”
    “不是。”他又恢复了方才那副招牌式屌脸。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把好好的一部纪录片的台词给播成了美国青春偶像剧。
    不过我同桌伪音伪得还真好像那么回事儿,我不禁就想起他好像是个什么来着……哦对,CV。
    我就问他了,“那个啥,樱桃小魅的大电影我看了。”
    他叼着果汁吸管,特别淡定地应,“哦。”
    “男主角是你配的吧!诶,你咋喷了?快擦擦快擦擦。”
    “擦……”他接过我递来的纸巾,低骂道。
    我乘胜追击,“朕不大大,您那哭腔真不错!”
    他低头擦果汁。
    我咄咄逼人,“我数了,被大魔王封印时的呻吟共持续了一分十六秒。”
    他把纸翻了个面,继续低头擦果汁。
    我胜券在握,“哦对,你们那个社团叫月声配音社是吧?我把它加B站专题收藏了,今晚开始我挨个儿找找你。”
    他沉默地拿出手机,打开关注列表,选中“碗里”,翻到我的微博,移除粉丝。
    “太残忍啦!”我抗议!
    抗议无效,他又把我加入了黑名单。
    “Friendship?!?!”
    “呵呵。”
    惹到了friend,我也是不能开心了,只得屁后跟着,看他要去哪儿。
    因为我问他,他不理睬我。
    我以为他会去图坦卡蒙的陵墓,毕竟这是唯一一座未经盗掘的法老墓。
    可是他没有,他去了拉美西斯二世的陵墓。
    他望着精美的壁画出神,我看不懂就沿着墙边一路走马观花。
    想要了解这类古代艺术,极其重要的是尽可能去了解贵族阶层的世界观。可惜关于古埃及我懂得不多。
    印象里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翻出了我爸书柜里的一本封面是荷鲁斯之眼的书。
    如果说当时那本书为了我带来了什么深远影响,我想大概就是古人对生殖器的执念狠狠甩了我一个耳光,扇飞了我的奶嘴。
    仍记得那年,我是抱着求知的心虔诚地翻开了那本书,然后我发现阿努比斯拼接奥西里斯十三块尸体使其复活,唯独少了生殖器。没办法奥西里斯的老婆就找了块木头雕了一个生殖器,然后……荷鲁斯就出生惹。荷鲁斯长大后为父报仇,找他二叔撕逼,好家伙,一把扯住他叔叔的大腿,连根带把地又把他二叔的生殖器拽掉了……诸如此类,都不能安静地做一个虔诚的小学生了。
    那一晚我被这本涉及管理学军事学社会心理学家庭内部矛盾分析报告和正确撕逼格斗技巧的巨著震慑得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天我就开始打飞机了。
    是的,我的启蒙性教育,是一本埃及神话。
    看着朕哥虔诚的侧颜,我实在不忍心把我如此龌龊的一面告诉他,于是便安静如鸡的站在他旁边,等他虔诚完。
    他目光流转不可言喻,不一会儿轻轻开口,“萌萌,你看过一本讲荷鲁斯之眼的书吗?”
    “……”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看了一本。”他又说。
    我接话感慨,“古埃及人对男性生殖器的崇拜由来?”
    他听完,平静地说“从那以后,我打飞机都能打出使命感。”
    “……”
    朕哥,你OOC了。
    “你牛逼,你打飞机都自带圣光。”我调侃道。
    他兴致勃勃,感觉又到了他每日例行的高潮阶段,“必须荣耀。大自然里,你知道牵动生物圈运作的秩序本源是什么吗?”
    “生存?”
    “不是。”
    “繁殖?”
    “不完全,是基因延续!所以才有那么多动物有着自杀性行为,而这之中很多可以归为母性行为。他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或者说是基因更好地遗传下去,而选择自我毁灭,这真伟大!”
    “恩对”我说,“而且有的鸟类,为了让全种群的繁殖最大化,他们选择把好的灌木丛让给那些经验足的同类,而自己却住在远离水源易受攻击的树林中。”
    “不仅如此,幼鸟的乞食行为也能说明这点。幼鸟乞食的声音响度是父母权衡食物分配的标准,那么为了让自己更茁壮的成长,幼鸟为什么不没事儿多叫两声呢?因为这样会影响他的兄弟们吃不饱饭。所以他们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会大声鸣叫。”
    我赞同地追评道,“对于一个物种来说,成功延续基因比它们自身繁殖要意义重大的多。我真难想象,那些智识尚不开化的小生物都明白这个道理。”
    “那是大自然的智识。”他把手中的果汁递给我,在雕刻着文字的墙壁前打了个响指,就放佛他身后那面墙是他接下来presentation的PPT。
    他说,“不可否认,纵观自然,繁殖有着它不可磨灭的生态使命。或者应该说是伟大的,神圣的。大多数的生物,从出生到死亡,它们每天忙忙碌碌的主旋律就是基因延续。那是大自然赋予它们的智识,可是人类不同。”
    我捧着他的果汁,不知道能不能喝一口。
    他继续说,“繁殖恋、直男癌、丁克一族,越来越多这样的词语出现在这个社会。因为人类不同,人类有自己的智识。他们更多地思考,更多地追求。他们用神明束缚,又用智慧解放,再用信仰鞭策。他们混乱过,文明过,灰暗过,重蹈覆辙但却不曾毁灭。这很可爱。”
    我不解,“你既然这么热爱……呃……热爱人类,又认可他们的智慧,为什么还会说出无知的混沌比知识带来的混乱更容易承受这种话呢?”
    他突然笑了,“我承认人类有智力,但智慧还太浅。混沌是一个沉重的球,压在人们身上,但混乱是带刺的。知识使人从混沌中解脱,但缺乏德行则会让知识变成人类肆意妄为的工具,从而招致混乱。追求个体自由这无可厚非,但是太多的人是嚣张的,是毫无敬畏的。爱弥尔。涂尔干提出了人类的双层性。从世俗层到神圣层,人们需要信仰帮助自己攀爬。人需要有信仰,这里的信仰不等同于宗教。很多人选择冥想,或者去大自然。你是无神论者也好,宗教人士也好,只要心怀敬畏,就会觉得撒谎会给自身招致麻烦,伤害他人会带来惩罚。就不会在赏樱花的时候一个个的都往树上爬。在那些狂妄自大的人心中,他们的主观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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