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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6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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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他们的安全,否则,吐火罗,大食联军会将她们死死地困在活路城,巴格兰城,昏磨城之间,最后依靠优势兵力将他们生生的磨死。刘方,单鹰,贺天殇这些人自己损失不起。

    那里的形势过于复杂了。大食人,吐火罗人,大勃律人,突厥人在三角洲地带杀的天昏地暗,力量最薄弱的,就是小苗的天使军,自己珊莎国之后,因为这个国家的不抵抗。唐军可以在沙珊国自由的行军而不受阻碍,大食人的统帅优素福似乎准备先处理掉钻进自己势力范围内的小虫子。而后再挟大胜的威势向驼城扑过来。

    巴格兰城如今正笼罩在黑烟之下,喊杀声充满了整座谷地,莫阿斯举着自己的长剑,在人群中奋勇厮杀,双手剑破开吐火罗人的木盾,强大的力量将他的胸骨破开。粉红色的内脏清晰可见,没时间惊讶,突厥人已经在身后不到百里的地方了,天使军只有奋力的劈开一条道路,才能有活路。大盾已经被他背在自己的后背上,激烈的战事已经让他忘记了满身的伤痕,薛西斯率领的骑兵正在发起最后的进攻,马蹄踏在大地上就像是惊雷一般。

    小苗已经破阵,单人独马冲出了战阵,甩一下头上的汗水,圈回了战马,又向混乱的战阵里冲了进去,莫阿斯他们依然被困在军阵里出不来。

    长长的马槊就轻易地撕开了吐火罗人的盔甲,马槊的枪刃轻轻地破开了敌人的咽喉,这是小苗从单鹰那里学来的,能少用一分力气就少用一分力气。

    自己冲杀的太快了,无意中就和自己的队伍分开了,不像单鹰骑着马走在战场上,就像是国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只要自己的部下遇到了危险,碰到了阻碍,他就会过去将最强悍的敌人杀死,破开吐火罗人的战线,然后就再一次冷静的巡视着战场。

    莫阿斯正在和一个粗壮的吐火罗人作战,两个人凶悍的打法让他们周围五米之内一个人都没有,小苗摇着连枷纵马从那个吐火罗人的身边飞驰而过,带刺的连枷头重重的敲击在他的头上,吐火罗人的脑袋顿时就像桃花在盛开。

    小苗趁着敌人散开的机会对满身脑浆的莫阿斯说:“冲出去!”说完手里的马槊就划出了一个大圆圈,荡飞了两把砍过来的弯刀,拨转马头再一次充当起了锋矢阵的箭头。

    “冲出去!”莫阿斯大叫一声,用巨盾挡在身前,重重的向吐火罗人刚刚结好的军阵撞了过去,连日来的厮杀,已经彻底的将莫阿斯身上嗜血的一面激发了出来。

    薛西斯的马队像兀鹰一样的在外围盘旋,他们收起了自己长刀,坐在马上不断地拉弓射箭,密集的长箭雨点般的向敌人倾泻了过去。

    敌人的投石机开始向混乱的战阵投石头了,这是巴格兰城城主能想到的唯一一种可以杀死敌人的办法。

    巨石漫天乱飞,不断地有人被巨石碰的骨断筋折,要是不小心被巨石砸结实,成为肉泥就是唯一的下场。

    莫阿斯大喊着要自己的部下散开,他已经眼睁睁的看见有两个和自己同时从奴隶市场被买回来的兄弟被乱石砸成了肉酱。

    一块巨大的城砖从天而降,带着风声向正在疏散部下的莫阿斯落了下来,眼看着就要落在莫阿斯的脑袋上,从旁边横过来一柄马槊,挑在城砖上面,城砖翻滚了一下从莫阿斯的耳朵边上擦了过去,小苗胯下的战马却嘶鸣着倒在了地上,刚刚挑飞了城砖的小苗慢慢站起来,只觉得胸口闷的厉害,嗓子眼一甜,一口血就喷了出去。

    莫阿斯大叫一声,将自己的大盾抛掷在缓缓倒地的小苗身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碎石重重的砸在大盾上,碎石变成更加细小的石块,大盾也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凹坑。

    莫阿斯来不及检验小苗的伤势,将小苗背在自己的身上,用布条绑牢,抛掉了手里的长剑,抽出两尺长的短剑咆哮着要自己的部下向前冲锋,这个时候向后走比向前还要危险。

    自从小苗落马之后,单鹰就再也无法保持自己的优雅姿态了,手里的强弩响了三次,就有三个穿着铠甲的敌军军官,从马上掉下来,单鹰骑在马上挥舞着自己的陌刀,代替了小苗的位置,向前冲锋,在砍杀了十几个敌人之后,吐火罗人终于奔溃了,开始有的逃兵转头向自己的城池跑去。

    单鹰的战马也混在这些人群里,手里的链子锤已经被他缠绕在了胳膊上,眼看着城门就要缓缓关闭,胯下的战马嘶鸣一声,从敌人的头上跨越了过去,就在城门还有俩尺就要合拢的时候,他手里的链子锤毒龙般的飞了出去,击打在正在指挥部下关门的敌将头上,脑袋碎裂,无头的尸身倒在地上,脖腔里的鲜血喷泉一样的飙出来,恐怖的场景吓傻了那些关门的军士,就在这个时候,单鹰的陌刀借助马力重重的劈在了城门上,轰鸣声中,整扇城门被巨大的力道劈的猛地向里荡开,单鹰手里已经扭成麻花般的陌刀被单鹰甩了出去,两个呆立在门口的吐火罗人被陌刀砸在身上被它远远地带走 。

    战马昂嘶一声人立而起,两只前蹄重重的踏在另外的一扇城门上,整座城门顿时就被单鹰彻底的打开。

    薛西斯的骑兵紧随着单鹰的战马,洪水一般的冲进了巴格兰城……

    小苗醒来的时候,一睁眼就看到了伊利斯姐妹泪水涟涟的眼睛,感觉自己的嘴里苦涩的厉害,见到小苗醒了过来,伊利斯就叽里咕噜的说了好长的一段话,小苗没心思听她的废话,指指自己的水壶,表示自己要喝水,口渴的很厉害。

    一气喝了半壶水,发闷的胸口才算是好了一点,这才想起自己拿马槊挑开那条城砖的事情。

    “莫阿斯没被石头砸到吧?”小苗赶紧问伊利斯,当时她光顾着难受了,没看结果。

    “老奴没事!”莫阿斯的声音从屋子里响起。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苗笑的开心极了,只要人没事,城池没有攻下来,等自己好了还不是一样能攻下来。

    小苗忽然愣了一下,疑惑的对莫阿斯说:“你是自由人,以后不要再说什么老奴的话。”

    莫阿斯摇着头说:“从现在起不是了,我就是您的家奴,这一次没有人逼迫我,我是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自由的,我的小姐。

    莫阿斯此生此世,必将守护着您,今后您的快乐将士莫阿斯最大的快乐。“

    ”不成的莫阿斯,我不会和你签署契约的。“小苗顿时大急,云家好像只有只有一个奴仆那就是老钱,莫阿斯再去,家里不能有两个大管家。

    ”这是心灵的契约,我的主人,不是写在羊皮上的契约,直到死亡,这个契约才能解开,他已经写在莫阿斯的心上了。“莫阿斯躬身一礼,就笑着准备出小苗的房间 。

    ”我马上就要成亲了!“小苗红着脸小声的对莫阿斯说。(。。)

    ps:  第一节

第三十八节仇恨传播者() 
巴格兰城在冒烟,贺鲁远远地就看到了,驳马抬手止住了大军前进的步伐,猎猎的热风从戈壁上吹过来,穿过马腹之后就变成了腥臊气,长老从白色的马车里探出头来,看着浓烟滚滚的巴格兰城笑着点点头,疲惫的回到了马车里,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无休止的长途跋涉正在严重的摧毁他的健康,自从大队的突厥人回归之后,长老大病了一场。

    又一个突厥人的勇士死了,同时去的还有自己的一位老友,每一个英雄都是突厥人最宝贵的财富,如今却只能徒劳的去攻击那座恐怖的驼城。

    “流的血太多了!”长老躺在毯子上,看着车厢的顶棚自言自语。

    想到老友和突施王,长老的心就开始疼痛起来,自己带着大军走的难道就是一条正确的路?不见得吧?小勃律的地盘立足未稳,大勃律就联合吐蕃硬是逼着自己离开那片土地踏上了漫漫征途。

    安吉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她一定是唐人,长老可以很肯定的说,只有唐人才能在短时间里装备起这样的一支大军,贺鲁只感到愉快,却不知道这样一个道理,跟着敌人的脚步如何能寻找到活命的绿洲?

    当突厥人还在庆幸有人在前面帮着自己开路的时候,大长老就已经想带着自己的族人向相反的方向逃遁了。

    敌人想要你做的,那么一定不是一条好路,哪怕回头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也比跟着敌人苟脚步走要好一千倍。

    巴格兰城的战火方歇,探马的回报更是加深了长老的忧虑,现在已经很危险了,唐人的军队在进行了短暂的劫掠之后就准备离开巴格兰城,他们的目标必然会是活路城。

    这个名字好啊,活路城,唐人离开之后,不知道自己的族人能不能在这座城池上找到自己的活路,估计从这里,突厥人就要为自己的求生之路征战了。

    贺鲁,快快成长起来吧,突施已经死了,我只希望你能在我死之前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长老在马车里自艾自怨,贺鲁却拿着马鞭指着远处的巴格兰城说:”我们再加把劲,走到巴格兰城再休息,到了那里我们就有充足的粮食了。‘

    驳马摇摇头,指着远处蹒跚而行的突厥百姓说:“不能再走了,再走下去,他们就会累垮的,我们的牲口严重不足,大部分人只能步行,更何况从东路赶过来的好多人,根本就没有战马,好多人还有伤,也没有办法作战,贺鲁,骑兵站在地上作战,你很清楚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贺鲁张了张嘴,想要说自己为什么要把这些包袱抗在肩上,见驳马忧心忡忡的样子,也不忍心说这些伤害他的话。

    “驳马,你派两千骑兵先去巴络兰城去看看安吉走了没有,如果走了,就让他们开始收集粮食,我们就在这里扎营。还有,你再冇派出斥候去收集这里的军情,可以走远一些,我总是感到不太踏实,这里很不安全啊。

    长老的声音从马车里传了出来,驳马答应一声就去忙碌了,贺鲁跳上马车,掀开帘子看着长老说:”长老,您觉得我们最后会到那里去?我们能走到那里?“

    长老宠溺的看着贺鲁说:”找一片没人的土地最好,如果有人也没关系,我们只要把他们杀光,就能获得自己的土地了,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抢劫本来就是我们的本性。狼的子孙自然是要去捕获猎物的。”

    贺鲁放下了帘子,准备下车,犹豫了一下,又把帘子掀开看着长老问:“长老,您能帮我向安吉求婚吗?我想娶她。”

    长老的脸色顿时就变得苍白了,招手让贺鲁进来,牵着贺鲁的手说:“你现在还不到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现在是我们突厥人最危险的阶段,我们不能在这个时候考虑自己的事情,你是突厥人的王,现在需要想着怎么能够让族人吃饱肚子。”

    贺鲁羞涩的点点头,就跳出了马车,大声的喊叫着亲卫让他们准备扎营,给长老安排最好的帐篷。

    “怎么嫁人啊!”小苗躺在浴盆里看着胸口好大的一片淤青自言自语。

    伊利斯的脑袋从帐幔后面探进来好奇的问小苗:“您打算嫁给谁?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的,对您好吗?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你现在受了伤,他也不来看你。”

    小苗看着伊利斯羞涩的说:”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也是一个神奇的人,能作出非常优美的诗,还能造出最神奇的东西,比如可以让人在天上飞的热气球。“

    伊利斯摇摇头不屑一顾的说:”他还是配不上您,一个游吟诗人罢了,您听听他的歌谣就好,为什么要嫁给他。

    “

    小苗立刻就涨红了脸争辩道:”胡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将军,还是最渊博的人,也是最善良的人,他也不是什么游吟诗人,你什么都不知道不许胡说。

    伊利斯绸皮的吐吐舌头说:”那他为什么不来接您?您已经受伤了。“

    小苗**裸的从那个水里站起来指着东面说:”谁说他不来接我,他已经来了,听说他造了一座会跑的城池,如今就带着这座城池来接我了,他来了我就嫁给他。“

    伊利斯娇笑着拿大块的布巾子裹住小苗的身体,调皮的凑近小苗的胸口闻一闻眨巴着大眼睛叫了一嗓子:”好香。“然后就咯咯笑着逃开了。

    洗完澡的小苗躺在城主家柔软的床上,从脖子上揪出一面木牌子仔细的看了一眼那上面的写的云门张氏小苗的字样,放在嘴边亲吻一下,就的收了回去。

    老奶奶说了,如果让侯爷早早的看到这面牌子,说不定就嫁不成了,可不敢让别人看见。只有在每天睡觉的才会掏出来偷偷的看一眼。

    从洞庭湖来到云家,练功之余看到云家人相亲相爱的场景,又想到自己凄苦的身世免不了心生自怜,总想融进云家,师父却在培养自己的孤独感,在他老人家看来,这个世界上的侠客都应该独来独往,一击不中,遂远遁千里,自己从小就孤独,对这种噬心啮骨的痛苦感觉小苗是深恶痛绝的。

    梅岭古道看到云烨,没有人能知道小苗是何等的快乐,当云烨拥着她,为她擦拭去眼泪的那一刻,小苗就觉得嫁给云烨当小妾也不错,别人都说当小妾不好,师父更是极力的反对,但是小苗没发现小妾有什么不好的,那日暮,铃铛生活的都很好啊。而且那日暮有时候还非常的霸道不讲理,自己只不过想要一个家而已,会生活的很好的。

    总是会想起侯爷搂着那日暮睡觉的场景,那日暮如同雪山一样的胸脯清晰地就像是在眼前,揪开睡衣的衣襟,低头看看自己的胸部,再一次叹了口气,胸部不但小,还有好大的一片乌青,前几天本来已经变大了,现在遭受了重击之后好像有变小了。

    烦恼的小苗在床上滚来滚去,单鹰却在城里四处巡视,收拢自己正在抢劫的军士,明天就要离开巴格兰城,的准备必须在今晚做好。

    强奸,抢劫这是胜利者的权利,突厥人不管变成那一方的军队,这样的本质不会有的改变,单鹰冇放下了自己狰狞的面甲,沿着街道信马由缰,哒哒的马蹄踩在石板路上,不时有火花迸射出来。

    巴格兰城的土著缩在墙角,脸上涂满了烟灰的妇人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孩子惊恐的看着魔神一般的单鹰,今天在城墙上他们看见了魔神一样恐怖的单鹰是如何用魔神一样的手段残杀自己的父兄的,恐惧到了极点,终于有妇人嘤嘤哭泣起来。

    单鹰扫视了一下她们,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极度的无聊,自己的征战没有的意义,自己的存在也没有的意义,单纯的征战已经让他感到了厌烦,战刀劈下的人头不代表荣耀,也不代表勇武,唯一能代表的就是彰显自己的邪恶。

    老子说过,在世风日下的时候,美好的人心就会远离,邪恶就会抬头,这样的邪恶,单鹰已经见识的太多了,现在已经变得麻木和无聊了。

    该回家了,大丫还在等自己,家里只有两个孩子,自己和大丫还年轻,如果自己多留一些时间给大丫,说不定来年还能再有一个孩子。

    他眯着眼睛看看远山,回头又看看浓烟四起的巴格兰城,用自己的马梨挑起了一个正在女人身上耸动的部下,喊了一声:“回去了,不要再玩了。”

    说完就转身离去,在他的身后,无数的士兵或者背着财货,或者系着腰带,慢慢的从四面八方汇集了过来跟在自己的将军后面,向军营的方向汇集。

    破城的杀戮结束了,对于巴格兰城的人来说,苦难才刚刚开始,太阳升起的时候,天使军在吐火罗人惊恐而仇恨的目光中离开了巴格兰城。

    刘方透过马车的车窗看着外面的人,回头对身边的阿巴斯说:“我们不是来征服的,我们只是来传播仇恨的,只有仇恨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甚永的一种情感!”

第三十九节城()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无穷尽也,这是汉民族的一个特征,也是汉民族的魔咒,满世界唯有这个民族传承了数千年而祖祠的香火不灭,对别的民族来说,好像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一旦分裂,想要回归,融合似乎根本就不可能,很多的惊才绝艳的人物做过这方面的努力,但是都无一列外的失败了。

    刘方和云烨早年间就这个问题展开过一次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似乎并不美妙,刘方在这方面的例证要比云烨少了很多,差不多少了一千三百年,没有经过南北朝,宋元明清,民国历史熏陶的人是无法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认知的。

    所以刘方只能用简单的羊群理论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云烨没办法说出后面更多的例证,只能任由刘方用狗屁不通的道理来强词夺理。

    胜利者最后是刘方,他认为汉民族就是一群羊,必须要依靠狼群来吞噬其中弱小的,生病的羊来达到整个群体的健康的目的,他还认为汉民族和游牧民族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谁都离不了谁,狼群没了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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