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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种田就会被啊呜掉[末世]-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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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儿也不是只有窝棚了,渐渐搭盖起一些茅草屋,虽然不如新盖的居民楼,但也是个避风挡雨的地儿。
  “你们先住在这儿,空房子都能住,你们刚来,前三天会有人给你们送吃的,三天后如果还是一个贡献值都没有,就得离开了。”
  看在同行一路的份上,细娘多说了一句。
  李锐一直很仔细的在听他们说话,也发现了细娘她们的衣服跟那些来检查的人身上的一模一样,想来身份不简单,大概就是他们所说的什么护卫队。
  进得这城中,他想要留下的心思更加迫切,虽然只是一处外城,但是这般条件,比之他们以往,已经不知道好到哪里了。
  他刚刚打眼一看,那些茅草屋里进进出出的人,虽然看着依旧瘦弱,但没有饿到骨瘦如柴的,而且眼中都充满了希望,说明现在的生活让他们觉得有盼头。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竟然还会给他们送粮食,虽然只有三天,但他们可有二十来人,这城主莫非真是神仙下凡,生就一副菩萨心肠不成?
  万般心思都在转念间,李锐抓住了细娘话中一个关键词:“请问,那贡献值是何物?可要如何挣得?”
  细娘探头一看,城门口的小亭子里坐着个半大小孩,笼着个兔毛袖筒,整张脸半埋在围脖里,似睡非睡的打着瞌睡。
  “嘿,这小子偷懒呐!”北哥儿也瞧见了,细娘拦之不及,他随手扔了个小石子过去,打在小亭子前的地面上,把小孩惊醒了。
  乍醒的小孩还有些懵懂,惊慌失措地四下看看,待看到两支车队,尴尬地笑了笑,小跑过来。
  “夏姐姐,夏哥哥,巫奇大哥……”薛广宗叫了一圈的人,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去,显然是觉着刚才打瞌睡被抓个正着,有些不好意思。
  “今日只你一人在此值班?”细娘很善解人意的略过小孩尴尬的地方,还帮他拢了拢脖间有些歪的围脖。
  九月间,学校开始下半年招生,攒下了钱财和家底儿的人们,都尽量将孩子送去学校。
  因为细娘、柳娇还有冯淼这几个女性异人的出彩表现,加上夏家的幼娘和姚家的女孩也被送去学校,大家对送女孩读书不再那般排斥。
  学校规模一下子扩大许多,校舍能找人盖,老师却是一时半会儿寻不到那么多,总不能让孟先生一家累死在学校。
  实在无法,只能让能上的都上,夏琛自个儿都去教过几节,就连温束都被夏琛求着去上了一段时间的课,把学生们吓得跟小鹌鹑似的。
  而他们这第一批学生,经过半年的学习,也算有了点儿基础。夏琛偶尔会丢些小任务出来给学生们接去做,小孩儿都挺喜欢,还抢着做,大概小孩子都喜欢这种自己能挣钱的感觉。
  在此处执勤做登记就是任务中的一项,接了任务的学生,需要按照要求给新来的流民做一个基础信息登记,之后才好根据这个信息发放接下来三天的米粮。
  与此同时,还得给流民讲解一些基础信息,大致就是个向导的活儿,不算困难。
  只是这天寒地冻的,好几天没人来了,薛广宗坐在小亭子里看了会儿书,困劲儿上来没忍住睡着了,还被抓了个正着,可把小孩尴尬坏了。


第154章 
  薛广宗穿的是学校的冬季校服; 从上到下从内到外; 包括帽子围巾手套靴子一整套,夏琛订好了款式提供材料; 外包给针娘领导的一个专做针线活尤其是制服的制衣小组。
  这个制衣小组成员都是针娘从大几百名竞争者中挑选出来的针线好手,这会儿的女人; 哪个不会几手针线活儿; 能从这么多人中脱颖而出,说明人家的手艺确实有过人之处。
  材料方面,夏琛当然不可能把破料子给学生穿,他当初搜刮来的巨量的布匹; 都是挑了结实又好看的料子; 拿来给学生和护卫队作制服。
  况且寒冬来临; 还得往里面絮棉花,之前是没料着冬天会冷成这样,加上就算种了棉花; 冰雹砸下来也没法收获; 所以今天只能靠夏琛掏自己的储存。
  好在棉花因为还挺能卖钱,他当初专门种了不少; 空间里都不知道存了多少; 最起码今冬的供应是没问题的。
  早在天气转凉的时候; 夏琛就在商铺上架了一批粗棉布和棉花; 当然也有做好的棉袄成衣,销量相当不错。
  家里有女人能自己做的,宁愿买原材料回去自己做。那些单身汉; 就干脆买成衣来穿,冯砚山收货也是很精心的,做得不好的衣服他都不收。
  再说还有那支北方商队卖的大批皮料,他们千里迢迢运来的,都是好料子。夏琛挑其中顶好的,托针娘给做了几件衣服,一般好的就放在商铺里卖,因为价格不便宜,买的人没几个。
  话说回来,学生们的校服用了好工艺好料子,价格当然也不便宜——新校服不免费发放了,得另外出钱买。
  这可不是夏琛坑钱,他也不缺这点儿,实际上那些皮料棉花,哪怕是看起来很贵的皮毛做的帽子手套靴子,成本都不算特别高。
  他们的兔子养殖发展得很不错,最热的时候为了不让兔子热死,剪了它们的毛,后来就利用上了。
  而且经过几个月繁殖,现在兔肉已经成了食堂主要供应肉类之一,兔肉干锅卖的特别好。
  这剥下来的兔皮,大件的衣服做不了,正好可以给学生们做这些帽子手套什么的。
  所以这些成本压缩了下来,棉花布料全是夏琛自己掏,他都只收了成本价,整套衣服里最贵的,是穿在里面的一个火棉做的小背心。
  火棉实在是寒冬一大利器,自从种出这种变异植物,魔法书里两个卡牌复制位,一个被留着用来复制各种需要大量复制堆积数量用来变异的重要卡牌,另一个就留着复制火棉了。
  但是火棉每次产出的数量很少,就算复制周期不算长,依旧不够用,他好不容易攒了一批给护卫队换新装,通通给他们换了一件火棉制成的单衣穿在里面。
  既能保暖还能增强防御力,要不是这是他的嫡系部队,他才不会费这么大力气。
  偏偏当初衣服拿出去的时候,除了细娘,所有人都是一脸想死的表情,要不是夏琛一贯以来的威信,他怀疑会不会有人当场给他来个叛逃。
  后来在夏琛的解释下接受了新制服,一向大大咧咧的一群汉子,难得扭捏起来,都各自找了地方换衣服。
  新衣服当然是舒服的,量体剪裁,自带保暖属性,手感也无比好,如果不是粉红色,那简直完美。
  在围观了一群黑脸、多毛、肌肉虬结的大汉身着芭比粉之后,夏琛忍着双眼遭受暴击的痛楚,火速将冬装外袍发放下去,这才免于一死。
  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怀着看热闹的心情故意将外袍扣下晚发的呢。
  从抽出粉色魔法书的时候他就看明白了,夏铜板内心住着一个小公主,都享受了空间的福利,怎么能不一起分担一点儿小困难呢。
  当然,火棉也试过拿去进化,进化后也只扩大了一次生长出来的面积和保暖效果,并没有改变颜色。
  所以家里的男人都被摁头穿了粉色的衣服,东哥儿南哥儿他还能仗着长辈身份观看并给予嘲笑,他爹和大哥就没能偷看成功了,还差点儿被他爹暴揍一顿,要知道,自从他七岁以后,可就再没挨过亲爹的巴掌了。
  言归正传,火棉料子难得,紧着护卫队先供应之后,剩下的一点儿边角料,夏琛扣扣索索,让针娘给学生们做成小背心穿着。
  因为料子不够,有的学生的小背心甚至是几块碎步拼成的。
  哪怕它看着不体面,但只要穿上,就知道这东西有多好,那群护卫队的大汉,当初还嫌弃不肯穿,后来简直舍不得脱。
  可惜只有一件没有轮换的,只能轮值休息的时候赶紧洗了,等执勤的时候好穿,就这一件,再随便穿件薄袄,比套两身大棉袄来得暖和,而且还灵活,不妨碍行动。
  学生们也差不离,天刚冷的时候一个个冻得跟小鸡仔儿似的,恨不能把头埋在翅膀下面。
  这小背心一穿上,个个活蹦乱跳,之前还心疼校服贵的家长,再也不提这话了,一个个咧着嘴得意。
  有那嫌贵没定校服的,悔得肠子都青了,这么好的东西,也就是夏少爷心疼娃娃们,给他们行了个方便,真想买,这个价儿还买不了呢。
  薛广宗家没大人了,他和井生一直都跟针娘母女住,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针娘也把他们当自己孩子看待。
  他们的学费校服,都是针娘出的钱,两个孩子都记在心里,也没说什么不读书的话,读书才能学本事,学了本事才能挣更多的钱报答干娘。
  但是平时,这两个孩子都会尽量想法子挣些钱。
  井生的异能一直在锻炼,他现在已经能甩出一条火鞭了,就是控制得还不是很如意,偶尔忘尘会带他去实习一番,消灭了僵尸,那一片巡逻的小队会把奖励算在他头上,也算照顾着小孩。
  薛广宗没有异能,但这孩子脑瓜很灵,几次抽调学生做记录工作,他都是做的最好的几个之一,不然也接不到这个来城门处单独坐登记的任务。
  今日周休,学校不上课,薛广宗里面的衣服拿去换洗了,外面还穿着校服一整套——基本所有的学生能穿校服的情况下,就不会选择穿别的衣服。
  针娘心疼孩子,手头上也宽裕,给他们都做了换洗的,别个学生放假的时候可舍不得还套着校服。
  薛广宗还没到抽条的年纪,吃得好睡得好,脸颊圆圆的,看着还是一团孩儿气。
  北哥儿被姐姐瞪了一眼,不好再欺负小朋友,略过刚才的话题不谈,将李锐一行交给他。
  因为断断续续有流民来投,薛广宗做登记讲解的任务已经很熟悉的,大家也很放心,把人带给他之后就准备进城去,还等着去吃早饭呢。
  而打算来此补充一些供给的傅瞻,现在除了一匹马一杆长。枪,也是身无长物,金银倒是有一些,听说这里不收,只好先想法子挣些钱再走,便留下同李锐等人一起了。
  两支搜寻小队火速进城,车子往商铺前一停,都来不及清点收获,就朝食堂飞奔而去。只有细娘,拐了个弯直奔夏府,去找夏琛说一说那个平安扣。
  外城,李锐等人还有些懵,怎么就把他们交给一个小孩,就走了呢。
  这小孩也没多大,他们队伍里最大的一个孩子,估计还要比他大一两岁呢。
  薛广宗倒是淡定得很,这样的目光他遇见的多了,现在住在外城的,可有不少是他登记住下的,当时还有人直接出声质疑的。
  至于安全问题,反正这里有巡逻的护卫队,有什么事喊一声就行了。
  “来来来,排个队我给你们做个登记。”他把人招呼到小亭子前,从桌洞里掏出一本厚厚的登记本。
  李锐那群人迟疑了一瞬,倒让傅瞻抢了先,先站到队伍前头,他个子高眼神好,一眼看出这订成本子的纸不似寻常宣纸,要更厚实一些,小孩用的笔也很奇特,似是在木头里嵌了墨条,很是方便。
  “这纸张是特制的?”
  “这是我们望乡城自己造的纸。”薛广宗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城里有造纸坊的是所有人都知道,没什么好隐瞒的。
  傅瞻略感惊讶地挑了挑眉,他出身世家,自然知道造纸术被垄断在几大家族手中,这成品纸质量均衡,说明这里的造纸术已经十分成熟,难道这望乡城有什么落难的世家子?
  还待再问,薛广宗却已经开始登记,照着需要登记的信息一一询问,越问傅瞻心中越是惊奇。
  登记完了,薛广宗让他在一边先等着,给剩下的人全登记完,才开始讲述一些望乡城的规矩,比如现行的货币,贡献值制度,任务模式等等,中间不乏各种带着得意炫耀口吻的吹捧和彩虹屁,通通贡献给神仙夏少爷。
  李锐这些流民一心想安家落户,听见这等完善的制度,只有开心的,个个都跟打鸡血似的,盼望赶紧能开始工作,好攒够贡献值进内城去住青砖瓦房。
  傅瞻这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世家子,却从薛广宗的讲述里听出不少东西,再次确定望乡城的首领是世家出身,否则接触不到这么精妙的治城之道。
  他是不知道,夏琛这辈子虽然是个地主家儿子,上辈子可是生在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别说他从小接受的所谓精英教育,普通人家的孩子抱着键盘都能给你说个一二三四出来。
  本来打算攒够补给就走的傅瞻,突然兴起了想见见城主的心思。
  而他并不知道,此时夏少爷也在听细娘说他。


第155章 
  “什么?一样的平安扣?傅瞻?”
  夏琛可不会自恋到以为这位一面都没见过的义兄是来寻他的; 那、那就是来寻忘尘小和尚的?
  见夏琛神色由迷惑到恍然再到凝重; 细娘也不由地摆正了姿态:“怎么?这人有问题吗?他还是个异人,能力十分不弱。”
  “没事; 你先去休息吧。”夏琛还没想好这人怎么对待,只能先让细娘离开:“对了; 这件事你先不要告诉别人。”
  细娘点点头:“那要不要让人盯着他?”
  夏琛想了想; 傅将军一家都十分正派,他这个义兄虽然感情上是个渣,但品性方便并没有其他瑕疵,还是比较值得信任的。
  “不用了; 就当做普通流民对待。”
  细娘汇报完之后; 就离开了; 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先去吃个饭,吃完了要去商铺清点战利品; 给队员们分发红利; 然后才能回去休息。
  细娘走后,夏琛坐在原地捧着脸发愁; 原本打算继续看的近段时间的财政报表也看不下去了。
  傅瞻的到来是个意外; 在他的计划里; 以后望乡城的商道是能开到帝京的; 届时自然会再跟将军府联系起来,但不是现在。
  他也没想到傅瞻会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他们当初从帝京返乡; 还是在僵尸变异最弱的时候,现在那种最低级的刚变异的紫僵,不是他吹,他家幼娘都能单杀。
  好吧,就算现在僵尸进化了,幸存者也变强了,但是那个击杀困难度也提高了。
  而且那会儿各地资源还很丰富,他们一路跑回来,除了糯米,不但没怎么动用他空间里的物资,还补充进去一大批。
  但是现在可不一样,大宗物资早就被搜刮干净了,还存有大量物资的地点,必定有大群僵尸。尤其是食物,耐不住存放,越来越难从外界获取。
  再有,傅瞻可不是从帝京直接过来的,末日来临的时候,他在边疆,那地方死尸太多了,光想一想都觉得可怕。
  他能从尸群中拼杀出来,回到帝京家中,再找来此处,路程比单单从帝京过来远了三倍不止。
  一人一马一杆枪,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人找到门上来,他总得见一面,问一问将军府现在的现状,给这位义兄一些物资上的援助。
  毕竟当初傅将军待他们家可不差,他去帝京赶考,也是将军府处处帮衬,王刘二位师傅,还是东哥儿和南哥儿武师傅,这份情谊总不能扔了。
  可是把人领进来,忘尘该怎么办?虽然他是从第三方得知的事情经过,具体情形并不清楚,但结果摆在眼前的,婚约确实有,未婚妻也有,忘尘出家了。
  说实话,因为原生家庭影响,夏琛对感情的看法有些极端,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分手后还能做朋友?不存在的。
  他接受不了试一试、玩一玩的恋爱方式,那会让他无所适从,他不知道该不该投入感情,吝啬于情感的释放对恋人不公平,但是毫无保留的交付自己的情感,万一那人抽身而去,伤害到的却会是自己。
  所以夏琛在感情方面实际上慢热而迟钝的,必须别人先对他表达好感,他才会根据情况作出一定的反馈。
  但是相应的,他十分看重感情,记得别人对他的点点滴滴付出,并竭力回报。
  而一旦被他完全接受,划入自己的保护圈,就会掏心掏肺,恨不能把自己所有好东西都分享一遍。
  以己度人,夏琛觉得,忘尘大概不会想见到傅瞻,那太难为性子柔软的小和尚了。
  “又在愁什么?”房门被推开,温束一身飒飒红衣,款步而来,见着夏琛眉头深锁,伸出纤长有力的手指,按在他眉心轻轻揉了揉。
  “这些东西不想看就别看了,手下那么多人难道养着白吃饭的?”温束从来都是一副剥削资本家的嘴脸。
  “不是这个。”夏琛把手上的报表扔下,往温束身边靠了靠。
  他这一身红衣可是夏琛用仅有的几片火焰花花瓣给他做的,一共没做出几件,特别暖和。
  他娘和嫂子觉得颜色太艳不喜欢,他爹本来还想要来着,觉得总比粉红色强,见着温束穿了一回,再没提过这话。
  夏琛还记得,他第一次见温束,他就穿一身红衣服,也是冬天,好看的不得了。
  明明极清冷的长相气质,偏偏能压得住这种艳色,不但不觉得怪异,反而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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