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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王座-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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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获荣耀与尊严,唯有不断变强。
他是励志要登上第十层的男人。
一定要把诸神之章搞到手。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但凡猩红之塔的大人物,没有一个是本本分分在猩红商城强化能力的,大都在异界有惊天奇遇,若循规蹈矩,迟早会被更强的冒险者淘汰。
第二百五十章 光明王(1)
加百列购买了三种魔法材料,分别是可可草的根茎、德蒙歌尔虫的汗液以及希尔卡的诅咒(一种动植物混合体)。▲,前两种是比较常见的魔法材料,很容易买到,希尔卡的诅咒则是稀缺物种,饶是法马古斯贸易发达也寻了许久才找到卖家。交易过程很顺利,卖家是个会察言观色的老佣兵,尽管加百列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但那一身纯净的魔法波动还是让卖家瞧出了端倪,没敢狮子大开口,甚至还主动降低了一些价格。
任务完成,他揣着魔法材料急匆匆的离开了。穿过宽阔的耶尔逊大街,右拐三百米进入一家小旅店,上二楼,来到最里间的房子里,轻轻敲门。
“进。”
异常沉闷且厚重的声音传来,比一般男人的嗓音都要粗重的多,带着浓烈的男性特征,却并不会让人感觉粗俗,语气平和且缓慢的犹如优美的重低音,更像是一种高尚的贵族艺术。
加百列低着头,保持着恭敬与虔诚,缓缓走了进去。
屋子里充斥着无穷无尽的光,在光芒照耀下,平凡无奇的小房间变得富丽堂皇,仿佛置身太阳神宫殿中。这些光时而喷涌,时而收缩,如潮涨潮落,伴随那人的呼吸有节奏的摆动。渐渐地,光明开始收敛,缓缓缩回那人的身躯之内。房间失去光彩照耀,又变得平平无奇。
加百列抬头,看到一抹伟岸的背影。
那个男人就是光明王,令人族膜拜,令异族颤栗的光明王。
他有着一头白色长发,并非老年人的苍白,而是圣光一样的洁白,干净、神圣、生机勃勃,如蓝天上漂浮的白云,如夜空上高悬的银月,华贵的品相连贵族见了都要由衷赞美。但他的穿着却很朴素,只有一件白色魔法长袍,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任何世界的贵族都骄奢无度,铺张浪费,这是必然现象——掌控那么多资源,不浪费莫非留着发霉?贫民也想铺张浪费,只是没那个资本罢了。但凡在魔法学院或魔法公会有一官半职之人,都极尽奢华,魔法长袍的质地十分考究,各种象征身份的饰品与徽章也一应俱全,就连魔杖都请矮人族最顶尖的工匠精心打磨,上面镶嵌各种奇珍异宝。这并非故作姿态,而是进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光明王却是个简单到极点的人,没有成群结队的侍从,没有数之不尽的财宝,没有富丽堂皇的居所,没有威风凛凛的坐骑。这次出行仅带了一个不入流的三级魔法师做随从。
大多人都爱炫耀,这是骨子里的天性,物种进化的必然选择,炫耀的潜台词是:我很强大,你最好不要来惹我。这对物种生存是有利的,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不战而屈人之兵,将生存竞争的损失降到最低。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炫耀代表着心虚。因为害怕别人来竞争,害怕别人来招惹,所以借助外物令自己显得很强大。
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炫耀的,因为他们无所畏惧。
比如说光明王。
他太强大,强大到不假外物。哪怕光着屁股,他也是蒙特奇最高贵的人。
所以他朴素无华。
加百列恭敬将三种魔法材料放在桌子上,身躯微弓,伫立不语。
圣光喷薄,将魔法材料尽数笼罩,它们很快就被同化,变为纯洁无暇的光,在空中组成一只巨大的眼眸。
这是光明神之眼,一种高等级的光明魔法,能够窥探方圆千里的一切气机,比精神力扫描的更加清晰透彻。
大部分魔法只需魔法元素就能施展,还有小部分需要魔法材料加以辅助,比如光明神之眼。
光明王闭上肉眼,用心去感受光明神之眼观测到的一切。
世界清晰的放大了千万倍,一粒微尘都有山岳般大小,就像看一场超高分辨率的高科技电影,且能跟随心念加速或放慢镜头。在光明神之眼的注视下,每一寸土地与每一个生灵都无所遁形,偌大的法马古斯再无秘密,就像一个被剥光的少女。
光明王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百年前,兽人族的大萨满信誓旦旦的说在曼陀罗盛开的季节,骑士星与蔷薇星平行转动之夜,诸神之章会在法马古斯重现世间。他用这条信息换了自己的命,也给兽人换来百年和平。光明王不怕他撒谎,无人敢亵渎光明,胆敢亵渎的人都已经死了。
算算时间,应该是今天。
为了保险起见,光明王提早就来到法马古斯,各种侦测手段用尽,毫无头绪。不要怀疑大陆至强者的勘测,细致到无以复加。他甚至知道这里有多少个处女,多少匹骡子,多少块瓦砾,可就是不知道诸神之章在哪。
他查遍了城内,又视察城外,依然没有头绪。
他不会放弃。
诸神之章很重要,这是毋庸置疑的。他的确很强大,在蒙特奇堪称无敌,但放眼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他只是无数强者中的一员,并不特殊,也不闪耀,他经常会问自己,五万年之后,我还会不会被后人铭记?
答案是否定的。
有资格万古流芳的都是绝世强者,比如亡灵君主绯因。
蒙特奇漫长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黑暗纪元、术法纪元、魔法纪元。黑暗纪元最为强大,术法纪元次之,魔法纪元因年月尚短稍显弱小,却很有潜力,还有许多提升空间,比如在禁咒之上完全可以钻研出更高等的魔咒,只是需要花费无穷的时间。
在黑暗纪元,蒙特奇被堕落天使与恶魔统治,那是强大到连至尊龙族都要低头的物种,但绯因凭一己之力将两大种族驱逐,其中艰难可想而知。若让光明王穿越到那段黑暗岁月,他的敌人将不再是黄金比蒙、神圣巨龙和精灵王,而是六翼大天使和星辰守望者。
那是不属于光明的年代。
幸运的是,绯因的传奇可以复制,只需得到诸神之章,他便会成为另一个永垂不朽的传奇。
光明神之眼仍旧在照射,扫描方圆千里内的一切蛛丝马迹。
他忽然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那是神的气息。
光明王猛然睁开双眼,朝城外疾驰而去。
第二百五十一章 光明王(2)
卫良对诸神之章很感兴趣,虽然光明王对这件神器同样感兴趣,但他并不介意虎口拔牙。对于一个没有恐惧的人而言,没有什么可以令其退缩,只要有足够的好处再加三成以上的把握,他就会将赌徒心态发挥到极致。
仅凭自己就想将神器抢夺到手无异痴人说梦,别说光明王,随便蹦出来个大魔法师都能灭了他,幸好随身携带着一个实力恐怖的女魔头。
来到城外一处无人之地,他将殷无涯召了出来,微笑道:“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殷无涯刚才听到他与加百列的对话,问:“是不是诸神之章?”
卫良点头。
“那是什么东西?”
“逆天改命的圣器,可以召唤异界的强大生灵。”
宇宙是无限的,生命也是无限的,一个生灵只要有几率存在,不管这个几率多么微小,就一定会存在——再微小的几率乘以无限得出的结果也会无穷大。也就是说只要手持诸神之章,便能召唤出想象出来的任何生物——人类脑容量十分有限,甚至远不如计算机,连我们都能在脑海中创造出来的生物,无穷无尽的宇宙会创造不出来?
这简直太变态了。
往小了说,可以召唤牛头马面;往大了说,可以召唤齐天大圣。他不知道孙悟空在猩红之塔算什么水准,想来一棒子敲死凡迪还是没问题的。
只要得到诸神之章,他便是猩红之塔的绯因,重谱冒险者的格局。
“如果加百列没有骗我,诸神之章就在法马古斯附近,你散开神识查查。”
殷无涯道:“你总得告诉我它的样子。”
卫良没有见过诸神之章,却在书籍中看过插图,那是一页古老颓败的黑皮纸,上面书写者密密麻麻的古神语,陈旧的就像侏罗纪残余下来的古物。
“你要找一页纸,一页很老很老的纸,带着神明的气息。”
“它多大?”
“不知道。
“什么颜色?”
“黑色。”
“是哪一种纸?符纸,羊皮纸,还是地球上那种卫生纸?”
卫良神色古怪。
殷无涯眼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活泼。从储物袋拿出三生石,道:“将诸神之章烙印上去。”
卫良照做。
殷无涯读取后便散开神识搜寻,刹那间将法马古斯来来回回扫了三遍,轻轻摇头。
“没有?”
“嗯。”殷无涯道:“有人发现我了。”
“谁?”
“一个白头发的男人。”
听到“白头发”三个字,卫良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画面是甘道夫那样的老法师,没往心里去,道:“别管他,继续找。”
于是殷无涯又开始扫描城外,依旧没有收获。
“没线索?”
“没。”
“你不是会算卦么?算算它在哪儿。”
“我不会算卦。”
“就是拿个小龟壳算来算去的。当初我在指玄宗的时候,你就是靠算卦一次次找到我的。”
“那不是算卦,是推演天机。我和那些江湖骗子不一样。”
“好吧,你赶紧试试。”
殷无涯低声道:“我在推演方面是个半吊子。”
“那怎么能总是找到我?跟装了gps定位一样。”
“你太弱,牵扯的因果小,容易找到。诸神之章很强,我恐怕还没那个本事。”
“别瞻前顾后,先试试。”
于是殷无涯从储物袋拿出一个古朴龟壳,沉心静气开始捕捉冥冥中的天机。一盏茶之后她睁开眼睛,神色略显疲惫,摇头不语。
卫良觉得这事没戏了。
“你知不知道诸神之章的大致方位?”
“不知道,我没多问,怕被怀疑。”卫良道:“加百列身份低微,光明王也不会对他泄露太多。”
“他会不会骗你?”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卫良道:“你是修真大能,根据经验判断,诸神之章应该在哪?”
“我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猜猜看,能找到最好,找不到就算了。”
“莫非埋葬在大地之下?”
“有可能。”
殷无涯从储物袋中拿出几条黄色长虫,长约三丈,胳膊粗细,滋溜一声便钻入泥土之中。
“这是什么?”
“土灵蛟,对奇珍异宝很敏感。”
过了许久,几条土灵蛟灰头土脸的回来了,看那副衰样应该是没甚收获。说不定还撞见了厉害的地底魔兽,这从伤痕累累的身躯上就能看出来。
殷无涯道:“我没办法了。”
卫良低叹一声。
殷无涯宽慰道:“无需懊恼。师尊曾对我说过,修道全凭己身,太倚重外物反而不妥。”
卫良笑了笑,没说话。他又不是修士,和殷无涯情况不同。什么外物内物的,能提升实力才是王道,好比一个武林高手内家功夫练了二十年,身怀九牛二虎之力,那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一枪崩死。他是地球人,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那是个对外物高度依赖的年代,手机,网络,电力,汽车,机器,人工智能等等,都是外物。外物并非累赘和羁绊,而是使人更加强大的工具。如果将所有外物都抛弃,人类文明瞬间倒退两百万年,又回到露西时代。
但话说回来,越是强大的文明反而越脆弱。对一个原始人而言,有食物有水就能生存,当代食物和水已经廉价到不能再廉价,可人们反而活的越来越辛苦——因为我们需要的外物太多,必须一一满足,若不能满足,就会被时代抛弃。而且随着科技提升,毁灭世界将变得越来越简单。放在五千年前,一个人妄图毁灭世界简直是痴人说梦,但现在却不同。比如希特勒,凭一己之力将全世界卷入血雨腥风之中,还有60年代的古巴导弹危机,虽然后世人看来平平无奇,可在当时却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博弈,只要肯尼迪或赫鲁晓夫稍有不慎,便会拉开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序幕,而且还是比前两次都要恐怖得多的核战争。毫不怀疑,以后人类还会发明出更加强大的武器,比如反物质湮灭弹或微型黑洞,毁灭地球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没有绝对理智的人,只需要掌握哪些尖端科技的家伙头脑一热,全世界都将终结。
殷无涯的声音将卫良从思绪中拉回现实。
“我感受到古老沧桑的波动,就在西南方三百里,那应该就是你所言的神明的气息。”
卫良蓦然一惊,诸神之章现世了?
第二百五十二章 他来自猩红之塔
塔塔尔已经二百零三岁了,经过一百九十年的修炼,他在上月晋升到大魔法师的行列,胸前挂上了红色的荣耀徽章。
多么深沉的红色啊,多么美妙的红色啊,像夕阳的晚霞,像美丽的蔷薇,那么鲜艳,又那么高贵。
他是捷克斯小城里唯一的大魔法师,受到所有人的瞻仰,地位尊高的犹如领主。但他放弃了家乡的舒适生活,长途跋涉来到法马古斯,光明王在上,这次远行足有两万里,塔塔尔这辈子都没出过这么远的门,哪怕有地图指引,还是三番五次走错了路,那双老腿几乎要折断了。
一路上危机重重,他遇见了狡诈的地精,凶残的魔兽,满腔怨恨的血妖以及肮脏丑恶的食人魔,最大的危机发生在迷幻之河,他险些就迷失在温暖流淌的河水里,幸运的是在光明神辉的庇佑下成功脱离险境,活着站在法马古斯这座古老高大的城池外。
“塔塔尔老师,这就是法马古斯城吗?”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说话的是个小姑娘,其实也不算小,已经成年了,只是容貌分外稚嫩,加上个子矮和脸上的雀斑,看上去就像十二三岁的女孩。她穿着一袭灰色魔法长袍,很长一截儿拖在地上,沾满了尘土和草屑,因长途跋涉无处梳洗,看上去脏兮兮的,就像一条小泥鳅。
“是的,布兰妮,这就是法马古斯。”
塔塔尔慈祥的笑着。
布兰妮是她唯一的弟子,资质平平。多年前一个寒冷的冬夜,善良的塔塔尔在路边捡到了她,幼女那双委屈无助的大眼睛分外讨人怜爱,便将其收留。他孑然一身,无妻无子,将全部精力都奉献给了魔法,人到老年却分外孤寂,便把前半生全部的父爱都给予了布兰妮。
一老一幼相处的分外融洽。布兰妮对魔法很好奇,有着天然的兴趣——虽然魔法是尊贵的象征,但有些粗鄙的家伙就是不喜欢,他们觉得剑与斗气才是王道,并坚信终有一天会发扬光大,将魔法的地位取缔。在塔塔尔看来这是不可饶恕的亵渎,应该将那些异端绑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幸运的是布兰妮是个明事理的姑娘,尊重且崇拜魔法,这令他很欣慰,多年的衣钵也算后继有人了。
大约半年前,塔塔尔开始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了一个异常消瘦的男人,对方的容貌非常奇特,乃至于过目不忘,哪怕梦醒了都会清晰记得,印象最深刻的便是那双火红色的眼睛,就像胸前挂着的荣耀徽章一样耀眼。
他总是梦见这个男人,梦中的情形保持怪诞的一致。他怀疑自己被邪灵附体了,便去请求牧师帮助,然而牧师对此也束手无策,只是说了一番冠冕堂皇却屁用没有的空话。
在第七个夜晚,梦中的那个男人开口了。
那是多么尖锐的声音啊,透着浓浓的邪恶与煞气,宛如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魔。
“凡人,你可知吾是谁?”
那一刹那,塔塔尔确实怕了。他活了两百多年,且是个尊贵的大魔法师,却不可遏制的生出磅礴恐惧,颤抖着摇头。
“吾是亡灵君主绯因。”
那个声音依然邪恶,却带着浓浓的高贵,那是骨子里的高贵,不同于贵族的故作姿态,也不同于龙族或比蒙的自大狂妄,而是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无上气质。
塔塔尔尽管知道这是一场梦,可这梦太过逼真,他甚至没有勇气反驳。亡灵君主已经死了九万年,正应了那句话——活见鬼。
“汝带着我的后人,在曼陀罗盛开的季节,骑士星与蔷薇星平行转动之夜,来法马古斯找我。”
梦醒了。
塔塔尔惊出一身冷汗。
黑夜中,布兰妮注视着他,问:“老师,你做噩梦了吗?”
塔塔尔惊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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