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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命成瘾-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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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些个小孩正是生得最可爱的年纪,洗干净了也是挺能看的。
檀风越挑了挑眉,顺手捏了一把小豆丁一号白白嫩嫩的脸蛋儿。
小孩儿却没有像以前一样飞速蹿开,反而有点害羞的红了脸。
这小孩之前有这么乖?檀风越又手贱的摸了一把。这些小孩一路都在流浪,身上也没几两肉,檀风越蹲下来,没花多少力气就把小孩抱起来。他有意逗他:“之前不是死活不给我摸嘛~怎么现在不躲了?”
小豆丁眼睛亮晶晶的,脸也红红的,勾着他的脖子,羞羞哒亲了他一下,大声说:“你好看!”
跟吃了蜜一样。
檀风越也亲了他一下,说:“嘴真甜,不过谢啦,我也知道我好看。”
要是换成之前他那副尊容,这会这些小孩就该要倒他酸水了。而现在,他之前那一身邋里邋遢的破烂估计已经被灵光就地焚烧,现在穿的一身白色夹云纹的偃袍,半长的墨发伏贴的别在而后,清俊出尘。眉梢眼角都如画精致,却不是死的,灵动而神采飞扬。世俗言语或许颂赞不出他的眉眼,可却无法否认他的出彩。
正所谓明明可以靠脸说话,却要死命邋遢。
抱了一会小豆丁一号,又有小孩扯了扯叫他的袖子,软软的说:“哥哥,哥哥,我也要抱。”
“啊……团团也要亲亲。”
“我也要!”
檀风越一时之间变成了香饽饽,抱抱这个,摸摸那个,正忙得不亦乐乎,又有个包子一把抱住他的腿。
“越越……我……我也要抱。”闷闷的,小小的。
他低头看过去,这里头混进个团子样的小孩勉勉强强搂着他的腰,仰视着他,眉目精致可爱,语气可怜巴巴,神色也有些小心翼翼。
脸还没长开,带着一点婴儿肥,但已经可以瞧见将来的雏形。
绝对是他喜欢的脸啊!
檀风越一下就色令智昏,色胆包天,放下怀里的小包子,就要把他抱起来——
然而!
无论檀风越使了多大的力气,换了多少个姿势,这孩子愣是纹风不动。檀风越深吸一口气,贼心不死,摩拳擦掌环过小孩的背后,弯腰使力——
“咔擦”一声,老人家腰闪了。
檀风越登时就疼得腰不直,腿又酸,人都要不好了。扶着墙壁简直欲哭无泪,颤巍巍地往旁边看了一眼,惆怅开口。
“灵光……你太重了,我没力气。”
——他怎么可能认不出灵光的脸呢!
幼儿化的灵光失落的嗯了一声,低下头,手指都揪成麻花了。又听见檀风越犹豫了一下,继续说:
“你要是不介意,你抱我也是可以的。”
这句话脱口而出忘了带脑子,檀风越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就看见灵光眼睛亮晶晶的,抿着嘴巴,小脑袋重重的点了下,檀风越只觉身子一腾空,灵光登时像是生怕他反悔一样当场就把他给抱了起来,说是抱起来可能不合适,就灵光这个小团子似的的身高,说的举起来可能更合适一点。
那场景简直惨不忍睹。
旁边的小豆丁们还“哇”一声之后啪啪啪的拍起了手。
檀风越脸色发白,觉得他还是高估了灵光对协调二字的领会能力。
可……随他高兴了。檀风越看灵光小脸熠熠生辉,连眼睛都亮晶晶的,也就叹了口气,看着他的头顶,用力揉了揉他的头。
“都多大人了,尽学着小孩撒娇。”
檀风越啼笑皆非。
灵光是他三百年前所的旧作,而在做完他之后便很少动刀了,偶有小作也是些小打小闹,上不了台面。
但檀风越很喜欢。他这些年来同不落城一众傀儡相依为命,朝夕以对,自然会发现些不太一样的东西,而最令他惊喜的就是灵光。
他自然在他身上花费心血最多,而这些心血也都被灵光一一回馈到他身上。
先前说过,灵光是个十分特殊的傀儡,特殊就特殊在他太有灵性了,仿佛一经出师就遭醍醐灌顶,无论什么,哪怕是檀风越最引以为豪偃术也是一点就通,他刚出生的那段时间,檀风越嘴上不说,但心中是很不喜欢他的。
——他心中不安。
偃师造命,有违天择。这并不是女娲造人那样的大功德,从根本上来说,灵光的出世更像是一场大劫。
洪荒以后,再也没有先圣能够造命了。
灵光所存,出其不应。其所不应,自其不生。
檀风越彷徨许久,拿捏了许久,终于于倥偬之中有了一个猜测。
他在造灵光时多了一味原料,偃师之心。
但这猜测究竟是否靠近真实,檀风越不知道,他也不愿意猜了,毕竟他这剩余的半颗心,无法再一分为二。
他只好寻了其他原料,再造了一具傀儡。好在他这不落城里什么都缺,但找出一两颗心来却是不难的。洪荒里殒身殉道的先圣异兽那么多,总有一两个能剩下心来。
檀风越在收藏里翻箱倒柜,最后找出了一颗心。
是火光铸其形,月光奉其神,陨铁作其身。
这个傀儡睁眼看见檀风越那一瞬,第一句话喊的是:“哥哥。”
檀风越:“……”
糟糕,好像,不小心,把什么东西复活了。
这个傀儡名叫做越夜,不是檀风越取的,而是他原本就有的名字。
越夜是檀风越的同母异父的胞弟。
越女是檀风越和越夜的娘,也是一名偃师。此女一生传奇,年轻时同麒麟一见钟情,穷追猛打怀得一蛋后又翻然悔悟自觉同麒麟没有未来,就留下蛋跑了,隐居在山野,嫁给了寻常百姓,生下檀风越。
百年一过,越女死了,越夜破壳了。
麒麟此时大概还弄不明白越女跑了是怎么回事。他们一族寿命太长了,长得本能忽略了凡人总是会死的。麒麟见了越夜破壳,欢喜地找到越女隐居的地方,却只看见在院子里敲敲打打的檀风越。
檀风越能说什么呢,他只得告诉他,越女死了。
麒麟当时便落下了一滴泪。
那大概是极为伤心的一滴泪。
之后他离去,却把已经长成了幼童模样的越夜留下了。
时间过去百年,越夜终于长成了少年了,还只是一只小麒麟。他并没机会再继续长大,便被牵扯进封神之战中,那个兵荒马乱的年头,生死从来只是一瞬,对越夜也不例外。
他是战死的。
最后还是檀风越偷偷的上了战场,九死一生把他的尸身带回了家,更机缘巧合的结识了凤凰。
前因说到这里。
就在檀风越整个人都惊呆了的时候,越夜在机工房的火光下活动了一下关节,接着金属的镜面看了看自己,冷静下片刻便将工具箱子塞进檀风越怀里。
“哥哥,我不要这张脸。要变回以前的样子。”
檀风越麻木的给他做脸。
不可否认,他心里还是欢喜的,他原本就为越夜的死感到痛苦同愧疚。倘若当初他将越夜照顾得再好一点,再多关注他一些,越夜或许就不会死了。此刻能够误打误撞地失而复得,已是邀天之幸。因此格外珍惜同越夜共处的时光。
灵光被他抛在了脑后。
而灵光每次在檀风越居住的院子附近徘徊,总能听见檀风越对越夜无可奈何却暗含宠溺的话语声。
可是……灵光想,檀先生从来没有这样对他说过话。
他抱着一筒竹简靠在墙角下看。
他向来记忆超群,一目十行,可在这墙角下看了这么久,书看进了脑子,却总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知道他看见两个字,才明白这胸臆满怀的是什么。
委屈。
然后他就变成了只有三头身的包子了。
灵光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他就是可以这么任性地变小。
小有小的好啊,比如说,书里说过,凡人的孩童时代是可以撒娇的。
任性的撒,使劲的撒,撒很多娇。
灵光扑踏扑踏地跑进屋里,一把抱住了檀风越的腿。
一边的越夜简直要炸开了:“啊啊啊——你、你,你!快松开我哥哥!”
檀风越倒没他那么大反应,只是这腿被人抱住,怎么也挪不动实在不方便,他低头看了看这包子的脸,有些不容置信,犹豫地问了句:
“灵光?”
灵光把他的腿抱的更紧了,檀风越仿佛听见了自己骨折的声音。
可小孩声音闷闷的,檀风越心都软了:
“越越……要抱抱。”
自这以后,檀风越发现,灵光隔三差五就会来这么一出,他一来,越夜就要炸。
“你你你!怎么又来了!快滚滚滚,不要缠着哥哥!”
“越越……”
檀风越:“……”
好了,他懂了,不就是争宠嘛。
第8章 第 七章
第七章
三百年前,檀风越敬灵光是个孩子,忍了,三百年后,灵光没什么长进,争宠之心变本加厉,简直是只恨体积太大,身体太重,不能变作随身物件跟着檀风越东来西走。
他都已经跟小孩争起宠来,早已是不要什么脸面的了,至于长进……
同样没什么长进的还有檀风越,谁教他色令智昏。
檀风越让灵光抱了一会,只觉得腰疼得厉害。拍拍灵光的肩叫他把自己放下来,背后那道穿了个洞摇摇欲坠的门就给人推开了。
运日走出来,一脸喜不自胜:“我刚刚听见咔擦一声,莫不是檀先生的腰闪了?不如教我帮你看看?”
檀风越将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微微一笑,拒绝了他:“不要,你有毒。”
运日笑脸一僵,刚想说些什么,又听他慢条斯理地继续说道:“全身上下都有毒。”
运日:“……”
他还正想着要怎么反唇相讥,背后就冒出个蹭亮的光头。
作为饕餮,僧非道自然恢复力极佳,胃肯定也是寒星陨铁打的,哪怕吞了鸩羽剧毒也已经通过毛孔排泄出体外(脱毛的罪魁祸首)。至于脱毛……秃了这么多年,也、也该习惯了……
僧非道见了檀风越,一眼看过去只觉眼熟,再看两眼,顿时有些意外,惊道:“怎么是你?”
檀风越嗤笑一声:“什么是我是你?你跑到我不落城里闹了这么一通我可还没找你算账!”
灵光转头看了檀风越一眼。
檀风越道:“五百年前,曾有半面之缘。”
大约是先前他那副模样太过不堪入目,才致故人不识。
僧非道连连摆手,道:“不不不,我只是有些惊讶而已。进来说话如何?”他看一眼院子里蹦哒着的小孩大人,也摸不准到底谁是傀儡谁是人,在门边让出个位置给檀风越进来。
只不过他想起自己一口下去一嘴巴铁锈的悲苦,是再也不想动嘴了。
然而他却是个记性不太好的饕餮,只不过是几百年的时间,就可以将前事尽忘。
但真正能让他念念不忘的美餐却也是有的,一旦尝过,便是永生不忘。
檀风越也不跟他客气,前脚进了屋,后脚进门就啪一声把一脸小受气包模样,想进跟屋来的灵光关在门外。
运日笑容满面:“檀先生不让城主进来吗?”
檀风越瞥了他一眼,“你很想让他进来?”
“当然不……”运日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檀风越,“城主大人又不是对着谁都可爱可亲的。”
“那不就完了,不过话说到你,你怎么不出去?”
说是这么说,檀风越却也没有真要把运日赶出去。反而随手画下一道结界,将整个房间封闭起来。
这世上每一个合格的偃师都必定是一个出色的符箓大师。洪荒之后,各族都收敛许多,不敢肆意争斗,毕竟天地脆弱,也再也没有第二个女娲可以去补救大劫,而人类毕竟孱弱,偃师单靠偃术无法在这世上自保。
而若檀风越不是合格的偃师,那这世间就没有人再敢自陈为偃师。
他是最出色的——
偃师。
同理可言,他的结界也一定是最牢固的结界,就算门外有人把耳朵贴上来也不会听见只言片语。
同理,如果房内饕餮想就地发难,生吞了檀风越也不会有人知道。
可事实如何,只有试过才知道。
如果在饕餮里评个什么,那僧非道一定是最胆小最欺善怕恶见风使舵的那只。就是因为他这小恶不断,大恶不犯的习性,才会让天性霸道,惯于逞凶斗恶的饕餮引以为耻,也因此,他才能逃出一劫,没跟诸多同族一样被镇恶塔收于塔下。
三百年前,唯一一次吞了胆子吃了一城的人,还被眼前看似瘦弱的偃师使唤着傀儡打断了好几根肋骨催吐了出来。
吐了出来之后发现,他吃掉的人,通通不是人。这还不算完,要是被发现少了数,还会被开膛破肚一番,偏偏饕餮皮糙肉厚,生命力旺盛,一时半会还死不了。
而之后明明发了毒誓,下了决心,偏偏记性十足不好,三百年后又撞上了枪口。
但要说他怕檀风越,却又是万万没有的事。
真要叫他觉得害怕的——
是凤凰。
第9章 第 八章
第八章
箫韶九成,凤皇来仪。
有传这天地间,百鸟奉凤凰为尊,万兽称麒麟作首,二者皆为四灵之一,共天地同寿。
凤凰居于南禺,栖于梧桐。固守一方,所出,为天下昌。
同仁兽麒麟一样,都是象征着祥瑞安康的瑞兽。而除此之外,凤凰还是名震六合八荒的战将杀星,红衣殊丽;从他手中释出的火焰能烧业孽,烬妖魔。
只要见过他一面,便没有人能在忘记那一抹火焰,哪怕健忘如饕餮僧非道也一样。
何况五百年前,他还挨了凤凰一顿揍。
说到这里,僧非道也觉得倒霉。要说他当时也就是顺路路过檀风越暂居的村落,也还没想着怎么吃人呢,就让正好出门访友的凤凰遇上了。
然后他就被揍得刻骨铭心,痛心疾首,偏偏无法报仇。
僧非道觉得他后来脑子一不清醒就下意识往不落城里跑的缘由便出于此。
凤凰说他吃人,那他就偏生要吃给他看看!
……可他实在是想得太多,吃得太少。就不落城里那堆破铜烂铁,吃了磕牙,完了还要被人打,实在十足十的亏本生意。
可谁教他记性不好呢!不过这不落城里也不是没有好吃的。最好吃的东西大约就在眼前这看上去就没几两肉的偃师身上。
檀风越睨了一眼嘴边似可疑液体的饕餮,狠狠一脚踢上他膝盖,待僧非道吃痛跪下,微微一笑:“你这是对着我流口水?”
僧非道自然不会说是,只要他敢说是,迎接他的就不单只是这不痛不痒的一脚了。
他大大方方地把唇边涎液抹到衣袖上,坦荡荡的终于显露出凶兽的粗鲁贪婪:“我只是想起一样美味,而有些许情不自禁。”
檀风越嗤道:“我是找你算账的,别以为扯这些有的没的账单就会少。”
“不不不,贫道欠谁的也不敢欠你的。”僧非道扶着一旁桌椅站起来又顺势坐下。“只是除此之外,我还想同你做个交易。”
檀风越凤目微张,透出些许意外。
“你要和我做交易?什么交易?”
僧非道这时突然口干舌燥,下意识舔了舔下唇,紧紧盯着檀风越:“无论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找来,你不是偃师吗,你要做多少个傀儡,我都可以给你材料,但作为交换——”
“我要你手里的凤凰心。”
檀风越微微收敛了神情,冷淡言道:“你想的倒是多,我手里可没有什么凤凰心。这天下只有一只凤凰,而我和他也没有来往了,怎么可能会有他的心。这样贵重的东西,你要找也是去西禺山,找我做什么。”
僧非道神色有一瞬间的狰狞:“四百年前,我亲眼所见,凤凰在不落山门前剖心于你。”仿佛那颗心脏已经落到他手中,僧非道口干舌燥,看向檀风越的目光也愈来愈渴望,似乎快要抑制不住贪食的冲动。
“凤凰已经死了,一个没有心的凤凰,是不可能完成涅槃的。交出凤凰心,对你我……都好。否则……”
而仿佛响应着他的话语,僧非道的身形开始剧烈膨胀,顷刻间眼前便出现一只人高的黑长毛发的异兽,人面在前,目在腋下,硕大的鼻孔喷着热气,涎水滴落于地,很快连地面都变得焦黑而发出〃滋啦〃的响声!而腹上裂开的伤口早已无影无踪!
”——四百年后的今天,可不会再有凤凰来救你!”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它大嘴一张,一口就将檀风越整个吞吃入腹!
第10章 第 九章
第九章
出其不意的一口将檀风越吞下后,饕餮餍足地打了个嗝,便就着原形在屋子内踱了几步。
可他原形巨大,这屋内狭小,便是踱步也踱不舒爽。
况且他方才吞得囫囵,就是为了到时出了这破地方好将檀风越全头全尾的反刍出来,再好好地边吃边审问一番凤凰心的下落。
要知道,饕餮最喜欢的吃法,就是生生的,一片一片,将活人拆吃入腹。对他而言,这才是最极致的美味。
削肉剔骨又不让猎物轻易死去,向来是他的拿手戏。
当然,僧非道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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