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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师_薇诺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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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依然反感。”翘起可爱唇角,清澈眼瞳泛出柔和的、自豪的光亮,“我不是患者——”
“这样,”对方理所当然地断定,“你是谢医生的助理。”
“我也不是助理,我是这间医院的半个主人!”郝透嚷了一声,“我是他的爱人!”
“谁会提出这么无耻的要求?”谢罗彬轻咳一声,打断了自己的恋人和故交异地相逢的喜悦与聒噪,深邃的眸光里此刻尽是愕然不解。“要求你拥有……咳咳,阳具一样的鼻子,才愿意重回你的身边?”
“除了他,还有谁。”程子华将无比凄惨的目光投向故友,男孩当即明白了。
除了他,还会有谁。
那个集天使与魔鬼于一身的男人,殷之纯。
※ ※ ※
程子华与二人相识于同一时间。身为摄影师的男人经常会为一个突然蹿红的四人偶像团体拍摄宣传照片,他在那时为郝透的清秀单纯所吸引,并且彻底沉沦于殷之纯那令所有人望尘莫及的美丽。凌驾任何拍摄角度与主题,既可以是拂晓前朦胧熹微的晨光,也可以是黄昏后吞蚀一切的黑暗。
那个偶像组合各自单飞以后几乎所有人都星途不顺,很快消失于公众的视野,仅有殷之纯是例外。
一个彻头彻尾的道德败类、节操暴徒,面若处子的俊美容貌,灵魂则携带匕首,布满毒疮。当然他也从没打算在公众面前伪装成阳光偶像。浓黑眼线与烟熏眼妆,十数耳钉凿穿柔软的耳骨,视膜前缀饰淡金色的隐形镜片。郝透在谢罗彬家乡教孩子们唱得那首音调诡异歌词惊悚的歌,正是他的作品。这个男人的打扮与举止深深浸透一股溯流而上、离经叛道的稀奇古怪,却蛊惑了一众少男少女如癫似狂地追循他的脚步。
一直自认长相不错的谢罗彬也不得不承认对此人甘拜下风。当初殷之纯来找自己为他整形时,声名显赫的谢医生在仔细打量审视男人的面孔之后,最终拒绝了为他进行手术。因为从医至今,他只奉行唯一准则:只能让自己的作品趋于更美,而不能摧毁于丑陋。而对于那张早已不能更完美的面孔,任何人工的增减都是一种糟蹋与毁坏。
听见程子华提到了殷之纯,多少在门外听了个大概的郝透,心脏狠狠地抽疼了起来。这三个字的名字是一道早已愈合的伤口,但只要有人提及,一定又会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我劝你忘记那个愚蠢的约定,因为你的鼻子能复原就该双手合十谢天谢地,它已经基本没救了。”
“我愿意……我愿意倾家荡产。我知道你是这方面的专家,只有你……”
“有时再多的钱也拯救不了一个失败的整形手术,”谢罗彬稍一摊手,“想想迈克尔?杰克逊。”
男人掩着脸哭了起来。
郝透坐在他的身旁,不时转过头朝他投去怜悯的眼神。正当谢罗彬冲着恋人的面子说出“我会尽力而为”的时候,结果对方又得寸进尺补上一句:我不允许你为他动手术。甚至我要求你让他打消这个念头。
谢罗彬面向恋人,勾出一抹温柔笑意,然后在心里骂出一声,fuck!
母亲罗斯玛丽如他所料地疯了,他将她送入精神病院,再没有接到一通骚扰电话;而他的恋人对厕所的依赖症不药而愈,都是理应虔诚赞颂的变化。出于一颗饮水思源的心,他决定去拜访那个造成这场鼻子灾难的始作俑者。
※ ※ ※
“嗨,谢医生。”
知晓两人来意的殷之纯以一个非常夸张的姿势仰面大笑,从谢郝二人的角度几乎能看清他所有的牙齿,洁白闪熠的宛若两排水晶。然后他站起身走向那个矮一些的男孩,俯下头靠近他,在他耳边轻轻说着,“小美人,想不想重回我的身边?”
“对你来说更容易些,因为你的阳具不够大!”一个身穿黑色皮衣的美丽女人随之大笑。屋子里一群哥特打扮的男男女女,东倒西歪地发出各种可怕而怪异的笑声,仿若烟瘴次第蚕噬了天空。
那个轻柔魅惑的声音让郝透整个人完全不受控制地、狠狠地颤了一把,脸颊上的红晕一直烧至脖子根。已然失态的郝透回过头,充满内疚地看了谢罗彬一眼——嘴角依然噙着淡淡的笑容,面色丝毫未变,但是他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很不开心了。
这次拜访毫无成效,这个美丽至极的男人连“冷血动物”都称不上,他简直是个毫无人性与感情的人偶。被“请”出门后,两个人一声不吭互不理睬地回到了住处。
“罗彬,你听我解释——”
率先进门后就没有回过头的谢罗彬忽然抄起一只花瓶,掉过身就对着郝透砸过去。幸而男孩躲闪及时,花瓶碎裂在了地上。
“好了。我舒服多了。”谢罗彬轻轻吁出一口气,然后冲自己一脸惊魂未定的恋人温柔一笑,“现在我们可以继续谈那个殷之纯——他是你前一任的男朋友?”
“不,不是。我对他来说……只能算是床伴。”在心里掂量了一番这个称呼,郝透努力地将自己的不甘心掩饰得毫无痕迹,对自己的现任恋人说,“他有男朋友的。”
“然后?”
“死了。”
第7章 好似一尊炮(2)
殷之纯的恋人是个警察,名字叫作夏左泉。
大他十岁,警队中的佼佼者。五官不算出众,比不上轮廓欧化的英俊男人谢罗彬,更别提连上帝也忍不住倾慕垂怜的殷之纯。唯有气质干净如泉水,一双异常明亮温暖的眼睛,濡着一种纯净无比的天空蓝,凝神看人之时仿佛满目阳光。
笑起来也不赖。
※ ※ ※
那个时候殷之纯还没有成名,终日混迹街头,偶尔偷盗或卖淫。在一些年龄稍长的“朋友”的怂恿与胁迫下,玩起了地下音乐,一日三餐都是廉价的过期的食品罐头。
一伙子青年过着一度风靡于美国的公路电影般的日子,耽于乱交的快感与狂野的梦想。为了找钱录制唱片,他们喝空了高堆如山的酒瓶,壮胆后结伴去抢劫一家杂货店。用一根铁棍砸晕了杂货店的老板与伙计,搜夺而去为数不多的钱财,顺又抱走了大包小包的膨化食品和巧克力。警察闻讯赶来时,他们丢下被强行拽来望风的殷之纯跑了个干干净净。
因为警察们怀疑他将抢来的东西藏在了身上,所以一拥而上脱光了他的衣服。
街上倾盆大雨。
裸体的十七岁少年,皮肤洁白剔透得宛如浸于湖水之中。
警察们很快扫兴地发现那具单薄的身体什么也没有,而少年的眼神纯净无辜楚楚可怜,似乎也没有迹象将他与那群抢劫犯归于一伙。解气般地拳打脚踢一阵,乌拉乌拉着警笛,撤了。衣物被离去的警察们踩踏得满是泥浆,赤身露体的殷之纯蹲在地上,穿自己那双因为身体不断发育而有点偏小硌脚的靴子。脚趾挤在一起,长满红肿的水泡。
“嗨,陌生人。”一个没有离开的年轻警察走上前来与他说话,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朝靴子里吐口唾沫再穿上,它们就再不会硌疼你的脚。”随后他用坚定的声音祛除少年的恐惧,他说,你放心,我会告诉上头,严惩那群混蛋。
从杂货店里取出一条毛巾毯,温柔裹住了那削瘦的肩膀。
肩膀上的重量让少年不由自主地轻轻一颤,仰起脸,难以自拔地长久凝视起那双无比温柔的眼睛。任何赞颂都显得词不达意,显得肤浅和没有价值。无法遣词造句来描绘那双眼睛以及透过它们所感受到的温度,他想起了一个死在妓女家中的诗人:在你还没有消失……转动着的你的目光,曙光把它捧入蓝天……
一番欲言又止的挣扎,吞吞吐吐的音节粘上了嘴唇,他用同样的口吻向对方打招呼,“嗨,陌生人。”
“你叫什么名字?我们是不是哪里见过?”夏左泉笑了笑,想了想后自问自答,“没准我们相见于彼此小的时候——我竟觉得与你似曾相识。”
一道日光驱逐了密布的乌云,徘徊天际的几株光线像花盘硕大的葵花,随同黄昏将至的重轭接连倒伏向地面。周遭的一切都渲染着猛烈而温暖的金黄。
含在口中的话像在他的舌尖打了几个回旋,当时还没有终日化着粗黑眼线戴着金色隐形眼镜的少年最后说,“我叫殷之纯,我很糟糕。十岁时被邻居男人鸡奸,十五岁时诱奸了他六岁的女儿作为报复。”
“这不算什么,”雨中,仍是不灭不熄、暖如篝火的一个笑,“我也做过一些很糟的事。”
“比如?”
“曾以为衣服上那种彩色的扣子是糖果,扯下来吞下去后,差点自我谋杀。”
这句话说完,年轻警察径自大笑起来,侧过湿透的身体去与同样湿透的少年抵头相靠。
“我会告诉你那些抢劫犯都住在哪里。”笔直注视起对方的温暖眼睛,一个极淡极美的微笑在这张稚气未脱的脸孔上涅槃重生,神态既天真又冷酷,分不出天使还是魔鬼,“我想看你受到嘉奖。”
※ ※ ※
抢劫杂货店的那些劣质青年最终被一网打尽,他们穷凶极恶地瞪视殷之纯,并扬言出狱后要给予他狠狠的报复。这个名叫夏左泉的警察,勇敢、聪明而且善良。他因为轻而易举逮获了抢劫犯而受到表彰与嘉奖,也因此得到了自己的爱情。一些人嫉恨他那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恋人是如此光芒万丈,而一些人为他的性取向感到恶心,以与这样的警队败类为伍而深感耻辱,不遗余力诋毁他的清白。
夏左泉死于一场街头械斗。有说是抢劫犯的亲属们对其的打击报复,也有说是小混混们的殴斗伤及无辜,但更多的人相信,这个前途无量的年轻警察是死于自己人的手里。
英勇就义的警察当日并不是一个人外出执行任务,与他同行的伙伴少说有半打。他们的同伴就在不远处遭遇一群狂徒的暴打,铁棍像雨点一般落在年轻警察的头部和脸面——所有在场的人都听见了被歹徒围攻的夏左泉发出请求支援的呼喊,然而他们终究选择背过身去。头碰头挨在一起,一边大笑一边聊天,聊男人与女人,聊阳具与阴道。其间有一个男人因不忍卒听那声声凄厉的喊叫而用手捂上了耳朵,但是他身旁的另一个男人却用手拨开他捂耳的手,淡然地说,只是一条垂死的狗在吠。
直至男人的呼救声越来越弱,渐渐化为一片死寂。
获悉噩耗的殷之纯中断演出,匆匆赶至医院,走进了停尸房——尸体的面孔像只被捅烂的蜂窝,早已面目全非。半张着嘴,似乎正向那些冷漠的同伴发出最后的求救。嘴里的牙齿几乎统统掉光,一颗一颗卡在喉咙之中。谁也辨别不出这具惨不忍睹的尸首就是原来那个清俊文气前途无量的警察。
观者无不唏嘘,因为这实在是个太过令人恻惋的场面。那个早已是万人偶像的漂亮男人俯下身,饱含深情地低头吻了吻尸体露出大半块龈肉的嘴唇——如果那还能称之为,嘴唇。
※ ※ ※
“我对此深表遗憾,”听到这里的谢罗彬耸了耸肩,轻描淡写地说,“然后他就变成现在这样,和尸床上的人偶一般冷血残酷?”
“那倒不是,夏左泉活着的时候,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王八蛋!”郝透提及那段过往,没表现出一点“圣母弱受”的恻隐之心,反倒显出了完全相反的义愤填膺——夏左泉枉死街头已成注定,可这个混蛋居然又搭进去一个被吃干抹净然后扫地出门的殉难者!
郝透喜欢同性,而这个美丽得能令女人也汗颜的男人似乎对他也颇有好感,彼此间的关系开展得理所应当。但被好事的小报记者拍下了二人亲昵的照片前来敲诈,娱乐公司的老板毫不犹豫地决定捧一个弃一个,将他们所在的偶像组合强行解散——结果就是一拍两散后郝透星途不顺,而殷之纯则彻底红得都快烂了。
可恨的是,这男人的态度比六月的天气更变幻莫测。当郝透示意可以不为人知地继续二人的关系时,殷之纯勾出一个冷笑说,作为一条丧家之犬,你凭什么还来乞求我的爱情?
“难以想象当时的殷之纯是如何以超乎人类的毅力,抑止自己不掉出一滴眼泪。他从那堆砸得稀烂的脸上捡起一块骨头,我记得……应该是头骨。”男孩从兀自愤怒的状态中平复过来,继续说道,“他找了一条细致的铂金链子,将那块头骨挂在了脖子上,再未离身。”
“呃……还真是感天动地。”
“他甚至为夏左泉写了一首歌。如果你看过他的演唱会,你就会发现他的一个习惯动作——每次他在演唱会上唱起这首歌,总是朝天空作出一个‘飞吻’的手势,一双眼眸仿似充盈泪光。对了,那首歌你听过吗?穿过头骨抚摸你。”接着郝透自说自话地唱了起来,待那千奇百怪的音调一刹放开,谢罗彬赶忙走上前搂住恋人的脖子说,“Wow!亲爱的,我们说重点就好。”
这家伙一唱歌,死了多久的鬼魂都能被吓得还阳。
“干嘛。”郝透闷闷地小声嘀咕,“这首歌真的挺不错的。”
虱子不断繁殖,候鸟迁徙不了;
乌鸦盘旋不散,叼着半截指头;
久未分娩的黎明,指向通往祭坛的路;
黑丝绒礼服爬出一只昆虫,
吊唁死亡的光荣。
日夜祈祷你在天国安好,
安好,我的恋人。
杀死一只麋鹿,划开她的咽喉;
秃鹫展翼而来,摒除腐烂的瘿瘤;
披头散发的寡妇,手握弑父的匕首;
石蜡和珐琅封存你的笑靥,
连同白垩苍老的手。
日夜祈祷你在天国安好,
安好,我的恋人。
安好,我的恋人。
作者有话要说:附录:(这首诗作者非常喜欢,文中的翻译是作者自译的,通常版本如下——)
《在你还没有消失》——魏尔伦 (法国)
在你还没有消失,苍白黯淡的晨星,鹌鹑千只唱了,唱在百里香的花丛。
转向诗人吧,他的眼里充满着爱情;云雀啊,云雀和晨曦一起飞向苍穹。
转动你的目光吧,曙光把它溶入蓝天,多么愉快啊!倘佯在这飘香的麦田!
然后,请点亮我的思想,那边,远远地,远远地呦,-露珠晶亮喜悦地闪在草尖。
甜蜜的梦里,激动着我那还在恬睡的爱人…… 快,快起来吧,看那金红的朝阳升腾!
第8章 好似一尊炮(3)
二人一言一语的交谈间,门铃不合时宜地惊叫起来。
进门的男人少了一块鼻子的脸显得丑陋而可怖。程子华,这个家伙现在给人的感觉是迟早会拿刀子割开自己的咽喉。目如死灰,看见为自己开门的郝透,积郁的面容上僵硬地呈现一个问候的笑容。就像一只肮脏的手,从他身后的阴影里缓慢伸出,拧起他的嘴角。
而他一见到谢罗彬就开始掩脸痛哭,仿似要将眼泪化成镪水,将已经很糟的脸腐坏得更糟。
谢罗彬丝毫不掩藏心中的鄙视与不满,正因为自己的恋人与这个男人之间所拥有的愚蠢透顶的友谊,他在那个大明星面前碰了一鼻子灰。正当房屋的主人打算开门逐客,那个客人却将一只黑色皮箱置于桌上,打了开。
整整一箱花花绿绿的钞票,他的全部身家。
谢罗彬不易为人察觉地勾了勾嘴角,换上一副充满善意和怜悯的口吻说,“可怜的家伙,让我来帮助你。”
“怎么帮?”郝透问。
“实话实说,即便不是因为答应了郝透,我也没有办法为你做手术。因为对于你现在的这个鼻子,我根本全无把握。”起身为程子华倒了一杯水,“而且,我们也没办法劝服那个殷之纯收回对你的这个无理要求。”
“那我该怎么办……”男人那双刚刚燃起光芒的眼睛一刹又黯淡如灰烬,绝望就这么来临。
“我认识一个人,名叫迟傥。或许他可以替你完成……咳咳,你的梦想。”
“比你如何?”程子华开口问。他打听过很多业内赫赫有名的医生,却对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谢罗彬不假思索地回答:“略胜一筹。”
“欸?那是为什么?”郝透看了看自己的恋人,从未想过这个骨子里自负的男人会自认技不如人,颇为大惊小怪地嚷说,“所有人都赞美谢罗彬的鬼斧神工,却从没听人提起过那个迟……迟什么的。”
“迟傥。”谢罗彬面露微笑,重复了一遍那个名字。然后说,“由于一次手术事故,他被吊销了行医执照。”
※ ※ ※
驱车向北,这个富饶城市里罕见的穷人区。未经仔细清洗的鸡在街头里孜孜地响,空气里四散着油腻的香气。这个地区拥有成片成片外观破旧的老式公寓,像古生代猖獗的蕨类植物随风而至,长遍所到之处。不时有小贩嘶声吆喝,也不时有顾客推搡开骂。更多的男女老少闲来无事就东拉西扯,聊得高兴或者不高兴都往地上吐一口唾沫。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很久,却无人来应门。
郝透说,是不是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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