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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景In Plain Sight-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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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短篇,美国,悬疑破案,一见钟情

剧情:?FBI探员纳什在某小城出差时,爱上了当地的警官格伦。然而不相信一见钟情的纳什在工作结束后与格伦毅然分手。心里始终放不下格伦的纳什在回家后,忍不住给对方打了个电话,结果却不是格伦接听的。当从当地警方那里得知格伦失踪后,纳什心急如焚飞回了小城,他究竟能不能找回失踪的格伦呢?





第一章





  以前,纳什并不相信一见钟情。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相信爱情。他相信欲望,相信性,相信许多东西,例如友情、陪伴和合作。但这些东西只要加上了长距离就会立刻失效,而两千英里,怎么着也算很远了。

  所以纳什确实没有什么选择了。他来爱达荷的贝尔莱克郡,是为了主持为期一周的集中式FBI实践培训。课程的内容,从行为心理学到社区关系对地方警局的影响,无所不包。因为不想离开,他还多呆了两天……但时间总会耗尽,纳什终究还是踏上了返回匡蒂科①的旅程。或者说,再等几分钟,他就要出发了。广播里传来了2359次航班开始登机的信息,几分钟之后他就要上飞机了。

①FBI学院所在地,位于弗吉尼亚州。

  但首先,他必须去告别。

  他看着格伦——蒙彼利埃警局的格伦·哈洛警督。格伦似乎感受到了纳什的目光,他抬起眼睛直直地望了过来。他的瞳色近似于烟雾,又像是被乌云笼罩的天空。他挑了挑嘴角,但那不是笑。格伦没有笑,他甚至连笑的样子都懒得装一下。然而在过去的那个星期里,他们却时常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开怀大笑。在纳什的记忆里,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笑过了。但是现在,他们却笑不出来了。

  格伦继续盯着显示航班起降的电子屏,所有的航班都很准时——所有的事情都在井然有序地进行着。

  有那么几秒,纳什毫不避讳地、仔细地盯着格伦。现在还有什么可介意的呢?他可以尽情地去看——他喜欢这样看着格伦。他喜欢格伦耳后微微卷曲的、怎么都梳不直的褐发。他喜欢格伦如同雕塑一般笔直、完美的鼻子。他喜欢他的薄唇,和格伦憋笑时微微下垂的嘴角。他喜欢他爽朗的笑声、瞳孔的颜色和唇舌的气息。见鬼!他甚至都不介意格伦用“老香料②”牌的须后水,而且以后他再闻到这个气味,都会不可避免地想起格伦。

②Old Spice,美国宝洁公司的男士个人护理品牌。

  大厅里回响着不清晰的广播:“现在请搭乘达美航空公司2359次航班的旅客登机。”

  格伦又看了看纳什,他眼中阴郁的痛苦刺穿了纳什的胸腔,搅得他五脏六腑不得安宁。他的心被困在了一个逼仄的角落,被痛苦束缚着,已经无法再跳动。

  不要挽留我。

  他差点就说了出来,但是格伦没有说一句话。他们俩都不打算开口——有什么可说的呢?这种要求本来就很荒唐……他不可能留下来。

  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

  不,这不对……这不公平,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一个星期前,他走下飞机,看见身材高挑、皮肤黝黑的格伦一脸严肃地站在同一个大厅等他。那一刻,纳什就有了心动的感觉。

  那种瞬间的心灵相通到底叫什么呢?只是一种直觉吧,对不对?

  一般来讲,执法部门和联邦调查局的交流仅限在单个州内进行,但实践培训却有所不同。作为特别探员,纳什和他同事们是各市县大小警局争相邀请的座上宾,他们常常去不同的州培训,和学员们分享来自FBI国家学院的各种实践知识。在这样的巡讲中,只要你业务能力够强,很容易就能收获一批积极热心的听众——而纳什恰好是一个非常能干的探员。蒙彼利埃的警察局只有九个人,这也就难怪FBI探员的到来会让他们如此欢欣鼓舞了;但是对纳什来说,格伦这个男人,以及他对格伦的感情才是这趟旅行中真正的惊喜。

  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感到了那种奇妙的吸引力。尽管纳什熟知行为科学,但他并不能解释这种强烈而直接的契合感究竟从何而来。它不仅仅是化学反应,或者是性张力。就算在异性恋占据了绝对主流的执法部门,纳什对这两种感觉也是不陌生的。毕竟,他是一个健康而且经验丰富的单身男性。但是这次,他感到了一些新的、预料之外的、不寻常的东西,它更复杂,也许是契合感。对,就是它——契合感。

  纳什突然感到离别是一件很糟糕的事,他头一次有了这样的想法。

  格伦深吸一口气,“那……”

  纳什有些哽咽地说:“如果哪天你想找个导游带你游览匡蒂科的话……”

  “如果你想钓虹鳟鱼……”

  钓鱼已经是纳什为延期的找的借口。爱达荷有几处西部最好的垂钓场所,但他们从没抽时间去钓过鱼。纳什甚至不喜欢钓鱼。

  格伦也从没有离开过爱达荷。

  所以,这就是告别了。

  一个公开的告别,虽然他们还有过私底下的告别,并不是互说“再见”的那种。在那天下午两人的第二场欢爱中,他们的肢体交缠在一起,完成了一场既安静又温柔的告别。

  纳什把他的旅行袋换到左手,然后伸出右手。格伦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他们握了很长时间,两个人都笑了。纳什听到自己声音中有一丝颤抖。

  “妈的。”纳什低声骂了一句,然后用手环住格伦的肩膀将他拉近。他们拥抱着彼此,但纳什随即放开手,然后离开了。

  他不敢回头看。





* * *





  纳什在盐湖城转机时有九十分钟的空闲时间,他在一家叫“占屋者”的酒吧里买了吞拿玉米卷和一杯啤酒,看了下邮件,回了其中几封重要的,然后点开了手机短信。

  没有格伦的短信,纳什也没指望格伦这么快就联系他。他有些恼火——有什么好失望的?他们之间还能说什么呢?

  接下来的十五分钟,他努力遏制住给格伦打电话的想法。有没有搞错!离他们分别才过了两个小时啊。

  真是见鬼了,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再次对这段愉快的时光表示感谢呢?好吧,这么说他的意图就太明显了,而且也很蹩脚。但是哪条法律规定他不能给格伦打电话问好了?又有哪条法律禁止他们聊天了?

  如果他们住的近一点,肯定能成为朋友。

  而且他们的关系也不会仅仅是朋友。

  纳什拨了格伦的号码——他存他号码就是为了有一天能用上,对吧?

  电话接通后响了一会,然后直接转到了语音信箱。纳什清了清嗓子,粗声粗气地说:“呃……嗨,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知道的,”广播里突然传来了7429次转机航班登机的消息,“我得登机了,今晚我可能会给你打电话的。”

  或者格伦会打给他,这样纳什就不会觉得自己像个跟踪狂一样了,毕竟他曾经告诫别的执法部门要小心这种疯子呢。

  他在飞往华盛顿特区的航班上睡着了,过去一周他睡得很少,他们俩都没怎么睡。毕竟,他和格伦都觉得春宵一刻比什么都重要。

  当纳什到了华盛顿,他拿了行李,然后驾车前往佛雷德里克斯堡。他中间只停了一次,还是为了买牛奶。

  到家后他放下行李,听了电话留言,看了下手机,把衣服洗好,又看了看手机,接着查邮件,然后第三次看了看手机。

  什么都没有。

  似乎格伦比纳什更懂得告别这个词的含意。

  但随后纳什想起了在机场时格伦的神情。不,他怎么都不相信格伦不想收到他的消息。他们都认同远距离恋爱不可能长久,但事实却是:他们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炮友了。当然,他们之间不可能有未来,因为这段关系比离开了枝头的花朵更短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花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它们绽放的过程却绚烂无比。

  噢,老天,他这么诗兴大发,一定是缺乏维生素了。

  但可以肯定绝不是“维生素S③”!

③Vitamin S为俚语,代指sex。

  纳什想到这,傻笑起来,他在通讯录里找到格伦家里的号码,然后拨了出去。等了一会儿,电话被接通了。

  “喂?”

  “是格伦吗?”

  “你是哪位?”

  这个声音不是格伦的。它更尖锐,还有鼻音,事实上——操——这好像是瑞恩·沃克警官的声音。在过去一周的培训课上,纳什经常能听到沃克警官的声音。沃克是个自认为无所不知的人,他的那点个人经历对别人而言其实无关紧要,但他好像拒绝接受这个事实。

  在格伦的电话里听到沃克的声音让纳什很困惑也很生气:“格伦在吗?”

  “你到底是谁?”

  纳什直接问道:“沃克警官,我是韦斯特探员,哈洛警督在哪?”

  对面突然沉默了,这沉默让纳什感到十分不安。

  沃克也毫不示弱:“噢,韦斯特探员啊,我们大家都想知道他究竟去哪了。”

  “你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没有人知道哈洛警督的下落——他失踪了。”





第二章





  贝尔莱克警局的格伦·哈洛探长最后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是在星期日下午的四点到五点之间,当时他正驱车离开波卡特洛机场。哈洛在蒙彼利埃警局工作了十几年,但那天他却没有去上班,而且直到现在大家都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

  科利尔警长说,局里的人从周一早上就开始调查哈洛失踪的原因,他们需要知道哈洛是不是自愿离开的。

  哈洛是高加索白人,六英尺一英寸①高,体型偏瘦。他有一头褐发,瞳色介于淡蓝和灰色之间。警方暂时还没有排除谋杀的可能性。

①约合1。85米。

  “哈洛失踪的背后有无数的可能性,因此我们无法给出结论。”科利尔说。“警察遭到绑架并非没有先例,所以我们还在调查,希望能尽快找出导致哈洛失踪的真正原因。”

  根据蒙彼利埃的受害者代言人玛丽琳·贝内特的说法,哈洛的日常工作包括监督警局日常调度,并涉及一些人事上的管理。作为一位认真负责的警官,他的突然离开显然属于“反常行为”。

  贝内特说:“这件案子的特殊性已经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了,哈洛的家人也十分担心。”

  根据调查,哈洛的家庭经济条件良好。在工作中,他既没有遭遇挫折,他的人身安全也未受到威胁,更没有接到过任何恐吓,因此他的失踪与上述因素皆无关联。

  贝内特还提到,作为一个健康强壮的男人,哈洛经常在闲暇时间出去野营和钓鱼。

  目前,这起案件主要由蒙彼利埃警局负责调查,贝尔莱克河谷警局也将会提供适当的支援。如果前者在四十八小时内找不到到哈洛,他们就会向州警察局提出援助申请。

  科利尔表示,目前警方还没有任何线索。哈洛最后一次出现时,身着浅色牛仔裤和深蓝色连帽衫,脚穿一双耐克篮球鞋。他驾驶的汽车是一辆2007年产的银色尼桑埃斯特拉SUV。

  “我想对格伦说,如果你能看到这段采访,请打电话给我们告知具体的情况。”科利尔说,“此外我也在这里敦促公众,如果看到格伦或者疑似格伦的人,请务必打电话告知我们。任何持有相关线索的公民都可以拨打208…847…4000联系到蒙彼利埃警方。”

  因为受到滥用警力的指控,蒙彼利埃警局正在接受区检察官的审查。之后,由该警局负责调查的两起案件因为涉嫌暴力执法而被叫停。经过爱达荷州警察同业会的确认,这两个案子实际由同一名警官负责,他叫朗·普列文,是一名探长,已被撤职。科利尔说,哈洛本人与这两起案件的调查并无任何关系。

  格伦·哈洛走出婆卡特罗机场后上了他自己的车,然后就人间蒸发了。最后一个看到他的人,是在机场出口向他挥手示意通行的机场安保人员。

  纳什提出了正式协助此次调查的要求,但是被驳回了。寻找失踪的警察并不是FBI的职责,更不用说这个警察可能是自愿擅离职守的;而蒙彼利埃警局也不会向FBI寻求援助,所以纳什动用了自己从未休过的年假,回到了贝尔莱克河谷。

  纳什回来的时候,格伦已经失踪三十六个小时了。如果格伦不是故意失踪的,那他能安然无恙归来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如果格伦是故意失踪的,那么警局的人则根本不可能找到他。警察的自杀率是普通人的两倍。他们自杀的可能性比死于犯罪分子之手的可能性要高出两到三倍。而且大多数时候,朋友和家属对于他们的死是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

  格伦很可能把车停在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此时此刻,他坐在里面,脑袋已经被子弹炸掉了半边。纳什尽量不去想那样的场景,但这几年他审查了太多犯罪现场的照片,设想各种糟糕的画面实在是太容易了。

  科利尔长官告诉纳什:“格伦曾是……一直是……个话不多的男人。有时候他的心情会不太好,下班之后也很少和同事一起出去消遣。”

  “心情不好是因为什么?”

  科利尔在蒙彼利埃警局的办公室狭小凌乱。1896年,布奇·卡西迪的野帮试图抢劫当地银行,科利尔的公告牌好像从那时候开始就再没有更新过了。纳什坐在科利尔的办公室里,警长喝了口咖啡,然后轻轻地放下杯子:“我不知道。像我之前说的,他不太谈自己的事情。以及,韦斯特探员,你介意我问问你为什么对这个案子感兴趣吗?你有点儿越界了。”

  你出柜了吗?纳什当时是这么问的,格伦苦笑了一下说,这件事不是非黑即白的。准确地说我没掩饰过自己的性向,但是也没有什么人值得我出柜。你懂吗?

  当然,纳什懂得。在小镇和农村地区,执法机关里的同志所面临的状态就是这样的。如果连做爱的机会都没有,那也就没必要为了自己的性取向徒生事端。

  纳什确实没什么立场替格伦向他的上级出柜,毕竟格伦还有回来的可能,毕竟,除了出柜,他们也许还能找到其它的相处方式。纳什说道:“我喜欢格伦。我们俩很投缘。他把我送到机场之后失踪了,我觉得我也需要负点责任。”

  “是,你算是最后一个见到格伦的人。”科利尔沉沉地打量着纳什,目光中写满了心照不宣。

  纳什笑了:“你不介意多个帮手,是吧?我经验丰富,愿意帮忙,而且正好有空。”

  “你的假期你说了算,”科利尔抚摸着自己的白胡子陷入了沉思:“但你最好记住了,你的协助只到这个礼拜天的晚上为止,我们会看着你上飞机的。”

  纳什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争论:“你们不盯着,我也不会对你们警局有意见的。”

  蒙彼利埃是一个不错的小镇。事实上,根据官方资料,它是个城市,但上次的人口普查显示当地的人口数量在下降,所以这儿并不是你所知道的那种大都市。蒙彼利埃的周边分布着很多农场和野生动物保护区,人口的97%是白人,收入中值大概是三万美元。当地有很多公园和几家不错的餐厅,还有些相当值得一看的风景。

  总体上来说,这是一个安静平和的地方。但是接下来,调查总得从受害者开始。

  表面上看,格伦的生活就像一本打开的书,或者说一个公开的网站那样一目了然。拿到这个案子里来说,他的生活就是蒙彼利埃警局的官方网站。纳什在来到贝尔莱克河谷的第一天曾经和全警局的人一起吃晚饭。之后,他回到宾馆,开始回忆当天晚上搜集到的基本信息。

  格伦·哈洛警督——办公室号2B2:他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贝尔莱克郡。从贝尔莱克高中毕业之后,哈洛警官开始在执法部门工作,同时在爱达荷州立大学进修执法课程。他于2001年5月毕业,2001年6月受雇于爱达荷州中部卡斯特郡的治安官办公室,职务是调度员和狱警。哈洛警官在2002年8月被蒙彼利埃警局录用,担任巡警一职。从那时开始他参加了很多培训项目,包括探长和新型犯罪调查员课程、警长学院、突发事件指挥和呼气式酒精测试专员课程。哈洛警官很高兴能在蒙彼利埃警局工作,并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为蒙彼利埃的居民们服务。从2011年6月16日到8月28日期间,哈洛被任命为蒙彼利埃警局的代理警监。

  纳什第一次看到格伦就喜欢上了他。他喜欢格伦的相貌,毕竟他长得很帅气,他也喜欢格伦的气质。格伦为人随和,话不多却很能干,这样的特质深深地吸引了纳什,因为他自己也不是个爱出风头的人。格伦在培训期间的提问往往一针见血,而且发表了不少有用的见解,他不像沃克警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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