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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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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浴间也仿佛瞬间变得浪漫满屋了呢。
  作者有话说:盒花的样子大概长这样://fx。wei。/share/56622302。html?weibo_id=4336398637640190 如果链接复制不了,可以去我微博主页@端庄的木三观,搜关键字“盒花”。


第五章 
  在宋风时看来,刚刚属于“好险”。
  金兰殊待人接物本来就冷漠高傲,对待自己的爱慕者更加是残忍至极。
  宋风时唯恐自己的一颗心献上,就被这个高傲的王子踩得零碎。
  他可受不了这个。
  谁还不是个小王子呢?
  金兰殊从小衣食无忧、成绩优秀,因此颇为自傲。
  难道宋风时不是吗?
  他家原本可是宋家村的“大户”,太爷爷是清朝的“举人”,他爷爷是村干部,爸爸在外头做生意,在村里算有钱人家,他本人也是村里第一名考进市里中学的“高材生”。他也是在全村的夸赞中长大的。
  金兰殊在这儿经历的“贫富差距”带来的对自信的冲击,宋风时在中学的时候就经历过一遍了。
  他原本是村里的小骄傲,到了市里的中学,发现自己的成绩和财富其实都不够看。他成绩虽然不错,但市里的高材生们成绩非但不输他,而且还多才多艺的,多的会弹琴、会跳舞、会武术、会各种可以拿上台上表演的技能,而他,啥也不会。
  有次他父亲来开车接送他,年纪小又心思重的宋风时故意跟同学说:“你们见到我爸爸了吗?就是戴‘金捞’那个!”
  宋风时当时也不懂什么名车的,就知道在村里,每次父亲亮出“金捞”手表看时间,大家伙都会夸耀个不停。当然,宋风时也不是想要来自同学的夸耀,他只是想挽回一些失却了的体面。
  同学们却笑了:“什么?你爸戴金捞的?怎么会那么土啊?”
  宋风时当场仿佛被狠狠抽了一个耳光。
  原来,他引以为傲的一切,在这些优秀的同学们眼中都是笑话。
  面对相似的“文化冲击”,金兰殊倔强无比,强撑着门面,宋风时则选择了回避和默认。
  默认自己就是不如人,回避所有要争锋芒的场合。
  尽管如此,宋风时骨子里那种小高傲却是没有被磨平的。
  他可不愿意为了爱情而把自尊送上去被人踩。
  就算对方是王子一样的人也不可以。
  在厨房那场“试探”的风波过后,宋风时便又如同被小朋友取笑了“你爸怎么那么土”之后,小心翼翼、无比谨慎,金兰殊则是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自作多情”、这真是他的“奇耻大辱”了,便也非常尴尬。二人有意识地、默契地拉开了距离。
  尽管是室友,但当你想要疏远对方时,也简单得很。
  学生公寓的卧室有独立卫生间,吃饭的时候错开的话,就基本上碰不见对方。况且,他们在宿舍里呆的时间也不多,平时去不同的地方实习,要见不到对方也很容易。
  就是那么简单的。
  当然,毕竟也是同学兼室友,总不可能永远见不着的,真的见着了,点头打个招呼就够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的时候,还会微笑致意。
  金兰殊则是连笑都懒得笑。
  看见宋风时迎面走来的时候,金兰殊的下颔总是忍不住绷了绷,想挤出个笑都很难。
  “我看见他,他对我微笑,我却不笑。这样是否很无礼貌?”金兰殊这么想了一下,就立即为自己的想法而震惊了,“我在想什么?我什么时候就有礼貌了?”
  于是,他便索性保持自我,爱笑不笑,淡淡点个头就罢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这样的态度,更加心虚——他是不是还觉得我在暗恋他?所以看不起我?
  金兰殊则在刻意忽略宋风时的存在。
  可是,他觉得好可恶,明明宋风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还要那样朝他笑?
  这样的笑容未免太招人喜欢了。
  弯弯的眼睛、勾起的卧蚕,真是好可爱。
  “不,他不可爱。”金兰殊自己跟自己说。
  实习下班的时候,带他前辈跟金兰殊说:“咱们不如去看看新开的铺子怎么样吧?”
  这是他们项目下新开的门店,金兰殊自然也有兴趣。
  这位带金兰殊的前辈叫舒默克,是一个高挑白皙的欧洲男人,年纪不比金兰殊大多少,进公司也才三年,但已经是项目经理了。
  他带着金兰殊到了门店察看的时候,金兰殊的目光却忍不住飘向了隔壁门店。
  门店都是玻璃门的,他在外面可以看到里头的一切情形,甚至还能看到身为导购的宋风时。
  宋风时穿着一套合体的休闲西装,站得笔直笔直的,像是电影里城堡的男仆一样,优雅温柔,但却显出了低位者的驯服。
  这样的驯服看着真叫人生气。
  金兰殊看了两眼,见一个男客人在挑选围巾,宋风时脸带微笑地亲手为客人系上。宋风时纤长的手指在男客人的颈边勾动,像挽琵琶的弦一样。
  太不成体统了!——金兰殊心里忽然冒出这样的话来。
  金兰殊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别的门店,引起了舒默克的注意。
  舒默克问道:“有什么发现吗?”
  金兰殊忙转过脸来,说:“没,我看那个围巾挺好看的。”
  舒默克笑道:“行,我送你一条,嘉奖你。”
  “不需要。”金兰殊拒绝。
  舒默克笑了,说道:“你的拒绝可真是直接,能不能多考虑一下呢?或者讲点礼貌,委婉一点,不然以后可有你吃亏的时候。”
  说着,舒默克还是将金兰殊带进了宋风时所在的门店。宋风时瞥见了金兰殊进门,心里咯噔一下的,可他仍在服务别的客人,便没有表现什么。
  金兰殊也似乎没有再看宋风时,只与舒默克商量着什么。
  舒默克只说:“这儿的围巾不太适合你,但我觉得你需要一副新的眼镜。我给你选一副吧。”
  金兰殊又想拒绝,但又记起刚刚舒默克玩笑一样的告诫,有些犯难。尚幸,他又记起了宋风时“先说可以,再说但是”的教诲,故而,他缓缓与舒默克说道:“是的,我确实需要一副新眼镜。但是,我已经挑好一副迪奥的了,并在网上下单了。”
  舒默克只是微笑点头,说:“好吧,看来我想嘉奖你点什么都不行了。”
  金兰殊回答:“是的,这样恐怕是真的,但是,你可以给我评级评高一些。”
  舒默克微笑点头:“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金兰殊有些惊愕,原来宋风时教的法子真的管用?
  想到这个,他不禁用余光瞥了宋风时一眼,却见宋风时那边已经在结账了。
  男客人刷好了卡,宋风时正要为他包装,男客人却说:“不必了,其实我觉得这个丝巾更适合你呢,送给你吧,小宋。”
  宋风时愣了愣,又笑了:“那太感谢了,但是怎么好意思呢?我们店里规定不能收客人的东西的。”
  店长在一边说:“不,我们店里没有这个规定。”
  男客人笑道:“不过是几百镑的东西,你就收下吧!”
  这个客人是宋风时的熟客了,惠顾了多回,不可以不给面子,加之店长也在一旁劝说,宋风时只得带着尴尬的微笑收下了这份礼物。
  金兰殊一言不发的,只和舒默克离开了门店。
  过了一会儿,金兰殊又有些憋不住的,回头看了看。
  舒默克笑问:“到底怎么了,小伙子?”
  金兰殊只得说:“我刚刚才认出,那个被赠送丝巾的店员似乎是我的同学。”
  舒默克笑道:“那你的同学是在‘走运’了?”
  若说刚刚金兰殊只是想揍男客人,现在则是连舒默克都想揍了。
  为什么呢?
  金兰殊感到困扰。
  舒默克拍了拍金兰殊的肩膀,说:“年轻人啊……”
  金兰殊说:“怎么了,老人家?”
  舒默克一阵沉默:“我很老吗?”
  金兰殊却道:“我比起你也不年轻,为何总叫我‘年轻人’?”
  舒默克却道:“我好歹比你大几岁,叫你‘年轻人’也不算占你便宜,但我也不至于是‘老人家’吧?”
  “好的,”金兰殊回应,“中老年人?”
  舒默克心想,我真的要给这个人评A吗?我是不是有受虐倾向?
  金兰殊回到公寓的时候,心思还是被那条丝巾所缠绕着。
  他坐在公共客厅看书,心里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宋风时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一直互相回避的室友大剌剌地坐在客厅沙发上,顿感意外。
  “嗯?”宋风时愣了两秒,立即堆上笑容,“你在呀?”
  金兰殊答:“这是我住的地方。为什么不在?”一边说着的时候,金兰殊一边瞄着宋风时的脖子,那一截雪白的脖子上并没有系上碍眼的丝巾,这让金兰殊的心情稍微没那么烦躁。
  宋风时总害怕尴尬,便换了个话题问道:“今天看到你和一个绅士在逛店?他是谁啊?”
  在金兰殊用余光观察宋风时的时候,宋风时当时也在默默在意金兰殊。他也察觉到舒默克提出要给金兰殊送东西了,只是金兰殊拒绝了而已。
  金兰殊答:“他是我的上司。”
  宋风时心想:难道是潜规则?
  舒默克当然是没有“潜规则”金兰殊的。
  以他所言:“我想跟谁上床还要给人好处?我有没有那么惨?”


第六章 
  在那次事件之后,金兰殊显出了宋风时的更多的关心。
  他甚至想送一条丝巾给宋风时,然而却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
  但是,他想:“像我这样一个全A的天才,居然想不到一个送礼的理由?这岂不是奇耻大辱?”
  他不服输的个性致使他产生了极好的创意。
  他富有创造力地将宋风时晾在窗边的丝巾扯烂,并一脸理所当然地说:“噢,我弄坏了你的丝巾。”
  宋风时原本还挺心疼的,看着金兰殊那满不在乎的样子也有些气,却保持笑容:“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金兰殊便启用“是的,但是”句式说:“是的,确实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还是给你赔一条吧。“
  这个“是的,但是”句式显然没有让金兰殊显得更讨喜一些,反而像让宋风时跳起来打他狗头。
  宋风时难免脸露不悦之色。
  金兰殊便问道:“怎么?这条丝巾很重要?”
  宋风时答道:“不是,只是挺贵的,我也失业了,挺不舍得。”
  “失业了?”金兰殊极为好奇,“为什么?你不是在那个门店做得好好的?”
  宋风时苦笑着摇摇头,便搪塞道:“没,我最近忙着别的事情,就先停止了兼职。”
  金兰殊虽然情商很低,但又不是傻子,相反,他在一些方面颇为敏锐。他便问道:“怎么了?难道是和上次送你丝巾的先生有关吗?”
  “唔……”宋风时有些尴尬了。
  金兰殊说道:“你告诉我也没关系,你知道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这倒是真的。
  宋风时颇为感念金兰殊难得的关心,便说:“不是什么烦恼,我只是觉得收了对方的礼物非常为难,他后来又在手机上约我出去。我没有答应,他便来到店里问我什么时候下班,我回答‘这个说不定的’,店长却立即告诉了他我下班的时间。我感到很困扰,店长的态度也有些奇怪,让我不太舒服,就辞职了而已。”
  “那确实不是你的错。真是可悲的人——我是指那个客人,”金兰殊说,“魅力如此低下,非要做这种手段。”
  宋风时原本有些郁闷,听到金兰殊的话反而笑了:“这算哪门子的安慰?”
  金兰殊有些惊讶:“我并没有安慰你。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
  宋风时瞬间,对金兰殊有些既爱又恨的。
  他又怪自己,金兰殊稍微对自己和颜悦色,他便要卑微的高兴。他真的要将金兰殊刚刚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录起来,一天听三遍,好好镇定,敛去妄想!
  宋风时失去了报酬丰厚的兼职工作,却又难得地闲下来了。
  学校课程不重,他又尚未找到下一份兼职,便先为平伏自己的心情培养个打发时间的爱好,去园艺店买了一盆花,每天勤洒水、修剪枝叶,静待花开。
  月末的那一天,宋风时从床上起来,走到客厅里,便见那花盆上的绿枝上袅袅娜娜地绽放了嫩红的、饱满的花,犹如舞女红裳一样明艳可爱。但让宋风时更感意外的,是花苞的枝上系了一条水绿的丝巾,打着一个蝴蝶结。蝴蝶结轻柔无比,在风中微颤,如同即将振翅的蝶儿,而这个结也打得极为对称——对称得让人怀疑打结的人应该有严重的强迫症。
  盆栽下压着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字,看自己就知道是金兰殊的亲笔:“赔你的丝巾。不用谢。”
  宋风时又是苦笑不得的,用手小心翼翼地摘下了丝巾——动作放得很轻,不知是怕伤害了刚绽放的花、还是怕伤害了名贵的丝巾——无论是哪一样,都很叫人心疼。
  他将丝巾攒在手心,又重复在心里播放了金兰殊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好稀释自己内心不合时宜的喜悦。
  可不能有那样子的错觉啊。
  虽然如此,宋风时又很想再去尝试接近金兰殊。
  金兰殊就像是蔷薇带刺了,美丽而可恨的。
  他想去接近,被扎了一下,但又仍为之倾倒。
  可惜,当他决计再次欣赏这朵蔷薇时,蔷薇却要飘远了。
  舒默克有个项目要带去法国做,问金兰殊要不要跟去。作为实习生能有这样机会,金兰殊当然非常高兴。他回到宿舍,也跟宋风时分享了这个消息。
  宋风时一时错愕,半晌便缩回了想要靠近的手了。
  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毕业典礼上,宋风时还戴上了那条水绿色的丝巾,可惜仍在做项目的金兰殊没有出现在典礼上。宋风时踩熄了自己心里最后的那点焰火,径自坐上了回国的班机,自此也断了与金兰殊的联系。
  金兰殊就成了他心里的玫瑰花蕾。
  宋风时回国后,得到了一个不错的时尚集团的offer,职位是助理。助理薪水微薄,不足以支撑他在大城市的生活,而且,既然去了时尚集团坐办公室,吃穿都要“得体”起来,花的就不少了。更别说,他还欠着他亲爸的“学费”要还呢!
  为此,他不得不放弃这个似乎有更好前程的工作机会,在学姐的介绍下去了宝梵琉的门店当导购。
  导购的薪水算上提成的话,确实会比坐办公室的助理要高。
  现在宋风时也做到店长的职位了,可是他仍然抱有遗憾,觉得如果自己当初去了做助理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是一个更好的人了。
  但想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他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联系老同学,直到最近被学姐拉近了校友群,才重新看到了老同学的SNS号,尽管如此,他还是不会主动加谁的好友的。
  他觉得,应该任何一个人都混得比他好吧!
  因为他被拉入了校友群,便又随之被拉入了班级群。班级群里的人还开玩笑说:“本来除了你和金兰殊,都齐了。现在就差金总了。不知道你这个‘前室友’能不能联系上他!”
  听到“这个班级群原本就差宋风时和金兰殊”这个消息时,宋风时就感叹:“怪不得大家都说‘只有混得很好和混得很差的人不愿意联系老同学’。”
  旁人又叫他联系金兰殊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更为窘迫地回应:“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其实大家也都是随便说说,谁能认为宋风时这个不起眼的穷小子能够联系得上现在闪闪发光的金兰殊呢?
  连宋风时自己都不敢想了。
  下班后,他郁郁然地独自坐在吧台旁独酌,想起以前的事,感慨万千。
  宋风时上班的时候总是笑脸迎人,对待下属也是和煦温暖——但那都不是他,都是服务业里的一个合格的从业者而已。只有下班的时候,坐在这个角落的时候,他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不将笑容挂在嘴角。
  这儿的酒保也认得宋风时,每次他来,都给他倒一杯加冰的金汤力。
  宋风时一边独酌、一边感慨。
  过了一会儿,酒保递来了三角杯装载的马天尼,清澈的酒液里还搁着一串青橄榄,看着就生津止渴。
  这不是宋风时点的,但是看着这个架势,宋风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脸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一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的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一个人来的,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的。
  宋风时一般不爱喝别人的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了一颗圆润的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的眼神看向赠酒的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一个角落的,穿着利落西装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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