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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记-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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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砍向女性身上沉重的镣铐和枷锁,也刺向传承已久的道德礼法。
    甚至不等连氏身死,《女四书注》甫一成书问世,立刻迎来铺天盖地地反驳攻讦乃至谩骂。
    若不是连氏与皇室关系密切,又有贺同芳韩三娘等好友力保,恐怕早已因“不明原因”横死。
    讽刺的是,对连氏谩骂最多的,不是文人,不是名士,而是连氏欲要点醒的、读着《女四书》长大的闺阁之女。
    除了初刻版本,《女四书注》再未重刻,而初刻版大多都被收集销毁,藏书阁里那一册,或许便是世间仅存的一部《女四书注》,而若不是谢兰衣借用了苟无患的名义,襄荷又借助了谢兰衣的名义,单以襄荷的身份,恐怕一生都看不到这本世间仅存的《女四书注》。
    说来步履维艰白费苦心,但连氏的努力还是得到了成效。
    歂岳显德两朝对女子的宽容既是空前,亦是绝后。
    正是因为看到这本书,襄荷才知道,数百年前女性所受的束缚竟然远远少于如今;才知道数百年前,竟然也有人为了女性的权利而奔走呼号;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女性,曾经也有过那么短暂的一段时间,可以不身带镣铐,将自己放在卑微的位置仰视男性……
    看这部书时,襄荷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泪水,甚至瞬间有种想要效仿连氏,将这世间风气一清的冲动。
    但当心情平复,理智回笼时,却只剩深深的无力。
    她与连氏不同,连氏所在的时代是最混乱的时代,也是万象更新的时代,而那个时代这片土地的主宰者,是来自现代的谢琰,更重要的是,谢琰虽未明面上支持连氏,却从未对其有所斥责,而谢琰身故之后,几乎代天子行令的贺同芳,更是全力支持连氏,为她挡下无数暗算攻讦。
    但即便是如此,连氏的努力却也只在歂岳显德两朝卓有成效,显德以后,再没有出现一个连氏,也再没有出现一个谢琰和贺同芳,反扑的攻势猛烈袭来,瞬间使得历史出现了倒退。
    如今百年过去,女性的处境相比连氏之前的时代固然好了许多,却远远比不上歂岳显德两朝。
    出身普通农家,又没有连续两位上位者的支持,想要重走连氏走过的路,可能性万中无一。
    休沐的第二天晚上,送走所有的女孩后,襄荷倚在门边,神色有些恍惚。
    事实上,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不对。
    教她们认字,让她们明理,更让她们知道女子也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女子也可以不温柔娴淑不事事顺从。
    这顺从了她的心意,但是,对于这些懵懂的女孩儿们来说,她真的做对了么?
    有时候,无知是福。
    傻子心智未开,整日无忧无虑,而开了心智的人,却总有着无尽烦恼。
    那些道理,若不懂,或许还可懵懂地过一生,若懂了,又有几人能甘心认命?
    对于必死无疑的病人,家人通常选择隐瞒他们病情,这样起码可以让他们快乐地度过剩下的时光,而她如今的作为,却是将残忍地事实告知了病人,却没有同时提供治愈她们的良方。
    从做出决定的那一刻,这个念头就一直阴魂不散地纠缠着她。
    穿越以来,第一次对自己产生怀疑。
    她坐在门槛上,虽面朝门前的森森古槐,目光却无着落地游移着。
    不知何时,刘寄奴走到她身边坐下。
    对于襄荷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教人认字,兰郎中虽然因为心疼襄荷而略有抱怨,但还是无条件支持,刘寄奴却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异议。
    “怎么了?”他问道。
    襄荷这才发现他的存在,不自然地朝他笑了笑,半晌,才突然冒出一句话:
    “你说,世人是愿做无知无觉却快乐地傻子,还是愿做有知觉却痛苦的聪明人?”
    刘寄奴看了她一眼,说道:“我不是世人,无法知悉世人想法,但——”
    他顿了顿,又说道:“我不愿做傻子。”
    宁愿痛苦却有直觉,也不愿麻木无觉。
    襄荷点点头,又问道:“那你觉得,我该教菁菁她们识字么?”
    刘寄奴笑了笑:“原来是为这烦恼?”
    他指了指远处的黛青色山影,指着那山影中的鹤望书院。
    “你何不问问书院的学子们,他们后不后悔读书识字?”
    襄荷的声音低了下来,带着丝迷茫:“不,不一样的,男人和女人,非常不一样。”
    刘寄奴却笑:“若说外界处境,自然大大不一样,但其内里,却都是一样的。”
    襄荷喃喃着:“可是,我不只是想教她们识字,还……”
    刘寄奴却扬起手中的东西,“这个么?”
    正是襄荷用来教学的那本《列女传》。
    襄荷握紧了拳,点头。
    “不明理之人,即便你将道理掰烂了扯碎了塞进他肚里,他也仍旧不明理;明理之人,即便初时混沌无知,却总有一日会晓得道理。”
    “傻子的比喻不恰当。”他笑道,“你知道傻子就没有丝毫痛苦了?况且——她们可不是傻子。”
    暮□□临,远处的山影只余一道道模糊的灰影,鹤望书院最高处剪出的飞檐斗拱再看不到踪影。
    院子里传来兰郎中喊两人吃饭的声音。
    襄荷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朝刘寄奴璀璨一笑:“我明白了。”
    #
    女孩儿们聚在了兰家,村里的男孩看着也眼热,有也要跑来跟襄荷学认字的。
    即便是男孩,也不是都有读书机会的,这时候大多数人家都没有让孩子读书的概念,秀水村一个村里也就大约三分之一的人能写出自己名字,这还是临近鹤望书院的缘故。
    襄荷也不想拒绝这些男孩,只是教一群小姑娘也就算了,她可没自信能管得了这些熊地要死的男孩子,再说她时间不多,每十天才一次休沐,这些男孩若真想认字,爬登天梯都比跟她学靠谱。
    因此衡量之后,她决定拒绝,只是还没等她将拒绝的话说出口,刘寄奴却接过了摊子。
    “我虽比不上妹妹,但只是教教认字还是行的。”他笑着道。
    襄荷听了这话连忙摆手。
    旁人或许不知道,但她可是清楚刘寄奴是什么水平的。她不过是阴差阳错才进了书院,真论起学问来,跟真正的古人是完全没法比的,而刘寄奴,就是一个从小按着士人的教养被养大的孩子,虽然如今已经不再读书,但还是胜过才正经读书三个月的襄荷许多。
    刘寄奴能主动请缨,襄荷自然乐意之至,直接将那群熊孩子交到了他手上。
    只是交接时出了点问题。
    这些男孩跑来找襄荷,除了少数几个是真心单纯的只为认字,大多倒还是凑热闹,觉得好玩儿的成分多些。
    结果没想到襄荷不教他们,却换了个冷面小子来。
    刘寄奴虽来了秀水村大半年,但跟村里的孩子却还不怎么熟,只因他太懂事,平日要么在兰家院子里努力练功,要么帮着兰郎中做各种活计,如此一来自然没了玩耍的时间。男孩子们的友谊就是在打打闹闹之中建立起来的,刘寄奴过早地成熟,行事作风完全是大人的模样,也没时间跟村子里的男孩们一起玩耍,因此自然跟他们熟不起来。
    因为性格原因,刘寄奴很少笑,加上其行事作风,村中孩子隐隐都有些怕他,此时听说他要来教他们,几个胆大的登时便不同意了。
    不过,还没等襄荷为此烦恼,刘寄奴便干脆利落地收服了这帮熊孩子。
    他用的方法简单粗暴之极:不同意的,打过他再说。
    先是一个一个来的车轮战,普通的孩童自然比不上自小习武的刘寄奴,之后刘寄奴更是让所有人一起上,结果仍然是轻松干翻。
    男孩子对于武力高的人总是又憧憬又向往,这下再没人有异议,反而隐隐都有些崇拜刘寄奴。
    而刘寄奴更是对他们说,若是他们学认字学地认真,便教他们学武。
    一听这话,熊孩子们像是打了鸡血,学习起来无比认真,俯首帖耳堪比小绵羊。
    等三天假期结束,襄荷返回书院的时候,刘寄奴赫然已经成为秀水村新一届孩子王,整个村子的男孩都以他马首是瞻,原本的孩子王赵小虎刚开始还对他颇为不忿,一场架后,立马变身了刘寄奴的头号小弟,看的襄荷偷笑不已。

  ☆、第66章 。33

回到书院时,季考的榜单已经分院分级地贴在了经义坪。
    这是全书院每隔三个月一次的盛事,也是书院最热闹的时候,据说放榜后每院每级的魁首还能享受书院小食堂特意准备的簪花宴,掌勺的是书院最好的厨子,所用食材也是上好的,天南海北各种美味无所不有。
    当然,吃什么还是次要,最重要的是簪花宴所代表的那份荣耀。
    这也是激励书院学子用功的一个法子,多少学子为了能在簪花宴上占据一席而悬梁刺股,努力程度丝毫不亚于备战科举。
    襄荷原本以为这没自己什么事儿的,谁知道看了榜后,发现自己的名字正在农院新生那页的最顶上。
    所考科目中,典籍背诵应答之类的她并不占优,可算数这项上得了个满分,一下子就把总分给拉上去,让她高居榜首。
    ——这就意味着簪花宴上有她一个位子。
    卜落葵得知后,嫉妒地把她的脸当面团儿一样揉来搓去,嘴里嚎着也要去农院,说凭她的本事肯定也能轻松考个魁首。
    她这话倒也不是吹嘘。爷爷是农院院长,卜落葵也算得上家学渊源了,她小时候启蒙的书不是三字经也不是千字文,而是各种农书。开蒙后也对农学颇有兴趣,整日屁颠颠跟在卜若地身后上山下田地,算得上理论实践一把抓。
    只是等她逐渐长大,与襄城其他大家小姐们相交渐多后,一日突然撕了平日视若珍宝的农书,为此还被爱书的卜若地揍了一顿。但即便被揍,她也没改变心意,从此转了性似的,逐渐捡起女儿家该学的东西,再不整日往田里跑,也再不看一眼农书。
    虽不知具体缘由,但想起周清芷给她取的外号,襄荷便有些了解了。
    女院的榜首也是能参加簪花宴的,但女院教的那些东西,卜落葵起步就晚,也没多少兴趣和天赋,因此别说榜首了,此次季考不过险险得了个良,差点滑到中。而卜落葵自己了解自己,心知自己恐怕一辈子也得不到一次榜首,参加不了一次簪花宴,因此才对襄荷能参加这么羡慕嫉妒恨。
    但卜落葵嚎归嚎,心底却十分清楚转去农院不过是玩笑话,除了襄荷这般机缘巧合进了书院的,哪怕她是农院院长的孙女,也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女院。
    因此闹了一阵后,她便兴致勃勃地为襄荷讲起以往簪花宴的情景来。
    簪花宴,顾名思义,来源于四相簪花的典故,取个好意头,也显得风流。而经过卜落葵一描述,襄荷才知道这名字也不是白叫的,到时各院魁首们是真的要在头上簪朵花。
    襄荷记得唐宋时男子簪花成风,她没去过别的大城市,也不知大周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风俗,但起码在襄城没见过男子簪花,倒是常见大户人家的女子摘了时令的鲜花插于鬓上。
    习惯了现代人审美,一想到一个大男人头上戴朵大红花的模样,襄荷就囧地不行。
    此时已经入了腊月,前几日北方刮来一阵寒风,带走了秋日的最后一丝余热。襄城城内虽还有些暖意,城外却已是白霜凝结,草枯花凋。鹤望书院位于山上,寒风吹地更加猛烈,学子们纷纷脱了夹衫,换上厚厚的棉衣。
    这样的天气下,时令的鲜花自然不会多,也只有梅花和水仙正当时。
    相比水仙,梅花更为文人墨客喜爱,加上书院有一大片梅园,因此是梅花的可能性较大。
    襄荷没猜错,第二日一早,就有书院的仆役将一枝还带着清冷寒气的红梅送到了她的房间。
    接过那枝红梅时,隔壁的门也正打开。
    襄荷侧身一看,才发现隔壁门前也站着个手拿梅枝的丫头。
    门一打开,首先出来的是两个丫鬟,然后便露出周清芷尖尖的下颔,随即一张包裹在雪白狐裘里的瓜子小脸便全露了出来。
    小丫头嘴里说着恭维的话将梅枝递给她。
    周清芷接过梅枝,神色高傲而矜持,仿佛对小丫头的恭维话不屑一顾,但那红扑扑的小脸和眉眼间掩不住的喜色却出卖了她。
    “赏。”她轻轻吐了个字,身后的丫鬟们便取了一串钱给了那送梅枝的小丫头,换来小丫头又一连串的恭维话。
    襄荷扭过头,这才发现自己身前的丫头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
    她嘴角抽抽,十分肉痛地从袖子里摸出十文钱,递给那小丫头。
    小丫头看着手里孤零零的几枚铜板,再看看隔壁小丫头手里叮当乱响地一整串钱,差点没委屈地哭出来。
    看着小姑娘委屈地模样,襄荷也怪不好意思的。
    但她知道自家情况,还远没有到随手打赏一串钱的地步,因此只能顶着小丫头哀怨的目光,摸摸鼻子道:“咳,你别看我啊,赶紧再多跑几处,积少成多,也能挣够一串钱的。”
    这种好差事哪里是想跑几趟跑几趟的!
    丫头似乎被她这番不要脸的话惊呆了,嘴巴一瘪,真的要哭出来了。
    襄荷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没想到你还有点本事。”一道高傲又稚嫩的声音传来,襄荷扭头一看,不是周清芷是谁。
    虽然做了几个月的邻居,但两人交往并不多,只因周清芷与卜落葵是死对头,而与卜落葵交好的襄荷自然一道被周清芷鄙视了。
    除了刚来那一日,这还是周清芷头一遭主动与襄荷说话。
    见襄荷转过头,周清芷继续道:“只是为人怎能如此小气,连下人的赏钱也扣,一身穷酸气!”
    襄荷挑了挑眉,脸上笑盈盈地,却理直气壮地朝她说了一句:“自然不能跟周小姐比,我家很穷的!”
    周清芷被噎了一下,似乎不敢置信居然有人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这种话。世人多以贫穷为耻,掩饰都来不及,怎么还有人这么大咧咧地说出来,还坦荡荡光风霁月般?
    见周清芷瞪大了眼睛,襄荷又加了一句:“没骗你,真的很穷!”
    “不过,大约明年春天之后就不那么穷了,”想了想,她又扭头朝跟前的小丫头道,“若明年我还能考个榜首,你再来。”
    明年春天可有着两桩大生意呢,若做成了,估计襄荷便再也不用心疼打赏的钱了。
    小丫头却撇撇嘴,压根不信她的话,心里下定主意再不来这儿后,草草施了礼便踢踢踏踏地走了。隔壁那个得了许多赏钱的小丫头也乐滋滋地跟周清芷告退,小跑着跟上前面臭着脸的伙伴。
    “哼,你等着吧,今日之后,你的穷酸之名要传遍整个书院了。”周清芷高高昂着头,带着丝气愤地朝襄荷道。
    “多谢提醒。”襄荷笑眯眯道。
    “——你!”,周清芷眼一瞪,气冲冲道,“不管你了!”
    说罢甩着袖子进了门,再也没理襄荷。
    襄荷笑笑,拿着梅枝也回了房。
    梅花只有一枝,若还梳包包头,无论插哪边都很怪异,因此襄荷简单绾了个单髻。因未及笄,大半头发还留下,只在头顶斜斜一挽,以梅枝做簪。
    照着模糊泛黄的铜镜,觉得没那么怪异,才满意地出了门。
    簪花宴设宴地点不定,多是依季节而定,此次是设在了梅园。襄荷慢慢踱步到梅园时,便见花树熠熠,人声喧喧,穿着各色院服的学子们往来谈笑,意气风发,端的一副风流景致。

  ☆、第67章 。33

儒墨道法等院加上女院共十二院,每院分五级,每院每级的魁首加一起便是六十人,但此时梅园往来的却远远不止六十人。
    除却山长和仆役们,还有许多未得魁首,跑来凑热闹的学子。这些学子都在宴会的外围,被一道锦缎围成的帷幕挡在中心之外。
    虽然被挡在外面,但人们的热情却丝毫没有被打退,无数学子,尤其是女院的姑娘们将帷幕周围围得是水泄不通,涨红的脸颊和兴奋地话语,活像襄荷前世少女们追星的场景,不过此时这里追星的不仅仅是少女,还有许多少年。
    而帷幕之中的,自然便是今日簪花宴的主人,少年少女们追逐的对象。
    襄荷打眼扫过去,发觉人已经来得差不多,长长的几案两侧几乎坐满,她已算是来得迟的了。
    她踮着脚伸着脖子瞅了瞅,看到几抹熟悉的土黄色,就抬脚朝那儿走。
    土黄色们也看到她了,陈青禾离得老远便朝她招手:“学妹,这里!这里!”
    除了襄荷自己,农院的四人之中,竟然有两个是襄荷认识的,一个是陈青禾,另一个是陈耕,另外两个看着也颇眼熟。
    因为入学那日的那番话,襄荷在农院的人缘非常好,加上她年纪小,又是女孩儿,全院上下都学妹学妹地唤她,全把她当自家妹妹疼了。见襄荷来了,陈耕陈青禾自不必说,另两位也十分友善地跟她打着招呼。
    “各位学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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