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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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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要听解释,如果他有的话。
  犹如遇上了洪水猛兽。
  魔头捂着身前的衣料,有点不安地退后了一步。
  薄冰层嘎吱作响,伴随着响声发生了大规模的,令人头皮发麻的碎裂、坍塌。
  ——呵,竟是在为别的女人守贞了啊。
  “哈哈哈,安慰我的话有那么难说吗?”
  花知婉捂着嘴,开怀地笑了起来。
  阴沉的月色中,这么一串畅快的笑声着实是有几分渗人。
  “倒也不用你安慰,刚刚我只是在兑现,你打败曲千奏的奖励,”她语调轻佻,显得十分没心没肺:“兰戎的年纪也不小了,肯定不会因为这么点小奖励就大惊小怪的吧?” 
  纵使这是一个设问句,他也没有跟她有说有笑地一问一答。
  兰戎沉默地望着花知婉,各种复杂的情绪掺杂在一起,最终凝成了一种黑洞洞的目光。
  “啊,那我已经兑现奖励,可就彻底跟你算清楚了。”
  她态度潇洒,自顾自地说完她要讲的话:“现在,我再也不欠你什么咯!”
  直至这一句,作者菌花知婉彻底开始了“傻白甜亲妈”,到“虐心虐身虐死情敌”的鬼畜后妈蜕变之旅。

☆、第 66 章 肆无忌惮的接触

  幼年期的大魔王喜欢烟花。
  他在盛大的节日里看到漂亮的烟花,他奋力地仰着头,目光中满是惊奇。
  在那个人主动亲吻他、靠近他、喊他名字的时候,大魔头的脑中也浮现出了嗞啦一声窜上天际的繁花。
  灿烂萤火裹着他漆黑的灵魂去往天界,眼前耀眼的亮光几乎要将他灼伤。
  他们的双唇只接触了短短的时间。
  魔头一动不动,怕自己惊醒了这个美丽而虚幻的梦。
  ——“啊,那我已经兑现奖励,就彻底跟你算清楚了。现在,我再也不欠你什么咯。”
  长大的大魔头,不想再喜欢烟花了。
  明亮的烟火迅速坠落、冷却,只余下空寂无垠的夜幕。
  ——两不相欠?
  ——呵,两不相欠。
  看到“法器”上的文字、结合之前见过无数次的使用方法,兰戎推测它具有“观天下之事”、“改变未来”的功能。
  怀着卑劣的心思,他用学来的拼音成功写下了“花知婉喜欢兰戎”。
  看到她一反常态的亲近,他以为,他的心愿成真了。
  不想……花知婉的“喜欢”就是那转瞬即逝的烟火,她的热情燃得轰轰烈烈,走时却连一丝余烬也不剩。
  ——他在她面前,暴露了自己无法人道的隐疾。
  阴魔功给予魔头无与伦比的力量,作为代价,它改造了他的身体,使他成为一个恐怖的活死人。
  真恶心啊。
  这样的身体,连男人都不算了吧。
  ——不仅不能拥有后代,兰戎的寿命也将比常人的短。
  当初,一无所有的少年为了变得强大,无所不用其极。
  现在,她回来了。
  他竟在渴求上天给他更多。 
  他不是她的弟弟,他不想当她的弟弟。
  ……
  花知婉和兰戎陷入了一种怪异的相处模式。
  他们无止尽地对彼此好,两人之间却像憋着一口气一样,对话少得离谱,无法正常地沟通。
  浸了黑的眼神凶煞,配上惨白的脸色,大魔王看上去就像一只鬼。
  房间里挤满了他搜刮的民脂民膏、金银财宝,各种稀奇物件跟不要钱似地堆在地上。——那些全是他送给她的。
  而桌上所有能放碗盘的空隙,则摆放着花知婉精心制作的满汉全席。
  她从网上找菜谱,再自己出门买材料,研究用古代的炉灶做出现代料理,极尽全力地为兰戎展示她“贤惠”的一面。
  ——出门买菜可不止是字面意思这么简单,花知婉利用着这个机会,打入人民群众内部、获取情敌的情报。
  劫亲那天发生的事、魔头与新娘的隐秘情史,她从民间听取了一部分,又用电脑从“江湖百晓生”的口中了解了一部分。
  那是一段,不容于世的惨烈爱情故事。
  来自正道望族的美娇娘爱上了臭名昭著的大魔头,以一己之力反抗父母之命、承受流言蜚语。小姑娘都等成了老姑娘,她也照样坚定着心中所属,迟迟不肯出嫁。
  魔头对她也是有意。
  不愿她与自己同背骂名,他没有娶她过门。以“寻姐”之名,他四处抓人回宫,实则是借此与娇娘相会。因此,魔头不近女色、且不滥杀无辜。
  那日,美娇娘为了激他,应了婚事。果然,魔头忍无可忍地出现。在众目睽睽下,他问她愿不愿意跟自己走,新娘当即娇娇地应了声好。二人夺了新郎的马,共乘一骑,轰轰烈烈地私奔了。
  要是没有“硬不起来”事件,花知婉肯定是不会相信这个故事的。
  但经历了那个打击,她怎么想这个故事都觉得合理。
  兰戎对花知婉没法产生生理欲望,说明他是把她当成姐姐,或者妈妈。
  所以,在蛊血成瘾发作时,他形影不离地照顾她;所以,他建造了笼子保护她,收集好东西报答她。
  这么重要的“姐姐”,在他们分别了十年后,他仍旧选择在她回来的第二天早上,负着伤去掳新娘,可见那个新娘对于他的重要性。
  ——深感挫败的同时,花知婉和兰戎的身体接触变得肆无忌惮。
  她抱着“反正我对他没有吸引力”的消极心理,开始破罐子破摔。
  逼兰戎吃完自己做的,具有补肾助阳功能的“韭菜生蚝羹”后,她甚至恬不知耻地向他发出了邀请。
  “兰戎,我们一起到小溪边沐浴吧。”

☆、第 67 章 溪边戏水欢乐多

  魔宫建在高高的山林之上,山林中有一处小溪,水源清澈、风景秀丽。
  花知婉知道这里,是因为大纲的设定中有这个地图。
  大反派的结局,是被正道杀死。他死得孑然一身、一生无人相伴,但这不代表他心里没有装着人。
  相对于曲暮酒的爱情线,兰戎的爱情线被当初的作者菌设置得十分单薄。 
  一次大战中,魔头身负重伤。在回魔宫的路上他昏倒在山脚的小溪边,被浣纱的农家女所救。
  农家女不知自己救的是恶人,对他悉心照料,二人日久生情。
  这段短暂的爱情被追来的正道人士终止,农家女死于曲千奏的剑下。
  之所以设置如此悲惨的剧情,是为了激化人物之间的矛盾。
  以花知婉对全文面目全非的改动来看,它显然已经缺失了事件发生的前提,再不可能发生。
  可是,她还是莫名其妙地想去那条用农家女名字命名的“柳郁溪”看看。
  仿佛她去了,就能代替这个人物出现在兰戎的爱情线里。
  行走在虫鸣此起彼伏的山涧,兰戎与花知婉各怀心思,一路走来,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午饭后,时间临近正午。
  深秋的阳光不冷,也没有暖的温度。风不是安静的,瑟瑟的落叶在歌唱。
  眼见她拎着洗浴工具走到溪边,兰戎终于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嗯,你说的……”
  他的脸上露出了略微困窘的神色,一字一顿地问她:“你之前说的,沐浴,是真的吗?” 
  花知婉招手,唤他坐到临近水源的大石块上:“是啊,我来帮你洗澡,就像小时候那样。”
  吃定他总是不会反抗自己的要求,她把自己荒唐的话说得理所当然。
  兰戎迟疑一阵,终是迈开步子,朝她走去。
  ……
  他目视前方、正襟危坐,她则没个正经地一点一点解开他的衣裳。
  “我不是小孩了,你知道吧?”他呐呐地说。
  “知道啊。”她痛快地答。
  “……”
  他沉默了一阵,做出一副蠢兮兮的模样,用极小的、又足以让她听见的声音提醒道:“如果我是姑娘的话,你都得娶我过门了。”
  以为这是他在委婉地拒绝她,花知婉厚着脸皮,假装没听到。
  密密麻麻结痂的伤处在被她的指尖滑过时,隐约地感觉到了细细的痒。
  兰戎知道,她的肆意妄为源自于他“某方面的无能”,即使是这样,他仍旧无可救药地因为她的亲近欣喜若狂。
  溪涧的流水声轻快。
  男人精瘦的身体暴露在空气中,日照下,散发着一种类似冰块的冷酷光泽。
  花知婉把手中的内衫放进带来的竹篓里,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她的小宝贝兰花,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啊。
  从前,她看过他光着屁股乱跑的样子,也曾抱着、背过这个软乎乎的小孩。
  那时,他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抱在怀里时就像抱了一个小火炉。那时,小孩的皮肤光滑细腻,被她养得健健康康。
  如今,他长大了。
  他周身冰冷。
  他受了伤,会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是她没有保护好他。
  受自动补齐给出的“花知婉喜欢兰戎”这句话的影响。这些日子,她的所见所感,朝着一个不受控制的方向发展,越变越古怪、越来越偏激。
  如今见了裸身的兰戎,她竟没有生出旖旎的心思,反而被他的伤口激起了心底的怜惜、找回了些许理智。
  她本想借着洗澡对他一番调戏,现下,因为心态的变化,动作和目光都规矩了起来。
  洗澡还是要洗的,但她的抚摸不再带有特殊意味,温柔得就像是小心呵护宝宝的妈妈。
  及腰的银发乖顺地披散开,凉凉的发丝萦绕在指间。
  花知婉掬了一捧干净的溪水,浇到他的发尾。
  “兰戎啊,这样不好洗,你躺在我的腿上,我们离溪水近一点好吗?”
  她放柔了声音,提出建议。
  “会把你的衣服弄湿。”他习惯性地为她着想。
  “没关系。”
  花知婉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示意他枕过来。
  湿漉漉的脑袋沾湿了襦裙,在薄纱上留下一个深色的印记。
  他仰面躺着,能看见海蓝色的天空,它宁静得,就像是画上去的。
  而她专注的目光,是漂浮在天空中,闪光的宝石。
  小时候、少年时、成人后,他总是渴望着她的目光,奋力地追逐着、思念着,永远永远都看不够。入魔似的,从头到尾,他都那么喜欢她。
  宛若冰雪的白发似乎要随着流动的溪水消融,花知婉偶然瞥见,隐匿在一片雪白之中,有一根尾部是灰黑色的发。 
  “能告诉我吗,你的头发为什么白了?”
  轻轻揉头发的动作顿了一顿,她表面上问得随意,心里却是很在意的。
  兰戎弯起嘴角,也不知道在笑什么,总之是在笑。
  他的声音很轻很慢,好像在自言自语。 
  “阴魔功,我练到了第九层。”
  他说:“我可能不会活得太长。”
  沾了水的手用力地捏了捏他的腮帮子,阻止他说不吉利的话。
  花知婉生气地提高声音,吼道:“说什么呢,你会活得很长很长!”
  “白发又不能代表寿命!我们兰戎,肯定能长寿的!”
  过分在意的语调逗笑了兰戎,他眯起眼,附和了一声:“嗯。”
  “诶,你笑什么?我说话向来能成真的,哪次骗过你!”她着急地给他吃定心丸。
  ——那什么阴魔功的副作用,回去写一写就能写好。
  他笑眯眯地应:“是啊,婉婉说的话,总能成真的。”
  柔软的咬字在耳际回响,他叫她婉婉。
  花知婉觉得自己被烫了一下。 
  ——来找溪水的不正经初衷再度浮出水面。
  其实,那夜之后,花知婉有偷偷找机会“拿捏”了自己的胸脯、屁股。
  她暗戳戳认为,她的失败有可能是因为晚上黑灯瞎火,缺少了一些视觉上的冲击。而且,接触的面积不够大、接触时间不够久。
  就算兰戎心有所属,只要有机会给他松松土,撬墙角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嘛。
  湿了的两爪糊上自个儿薄衫的重点部位,她默默期待着湿身play能为她扳回一城。
  “咳,兰戎啊,这头发洗好了,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洗一洗……”
  深沉的目光缓缓地瞄准了,一处“春光明媚”的“避暑圣地”。
  ——从某种意义上说,刚喜欢上对方就迫不及待地发生质的飞跃,未免有些操之过急。
  但网文写了这么多年,花知婉是颇有经验的。
  矜持不能当饭吃,主动出击才是硬道理。本来二十万就能完结的傻白甜,何苦要纠结成两百万字的虐恋情深?
  确定了自己的“喜欢”,又面临着“与小宝贝分别十年,他似乎移情别恋”的危机,她不急起来才怪呢。
  身处二十五这个“被逼婚”年龄,近几年家里催她谈对象催得近乎人畜不分。
  坚持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喜欢的人。不及时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补回这么多年的洁身自好,还在原地拖拖拉拉的,简直是对不起这些年禁过的欲。
  “……”
  眼见花知婉如此直白地占他便宜,兰戎心里又羞又怒。
  ——她果然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完整的男人。
  洗净的湿发滴着水,他踟蹰着,像是要去找衣服。但衣服被她远远地放在竹篓里,跑过去拿又不太妥当。
  “接下来……我自己来就好……”
  被她盯得手足无措,兰戎捂住脸,冲她小声说。
  “婉婉,不要看了。” 
  ——兰戎真傻啊,叫我不要看得遮我眼睛,你遮自己眼睛干嘛?
  花知婉完全没有领悟到一个阴沉心机boy的欲迎还拒,反而被他这幅“单蠢善良、不懂得拒绝人”的小媳妇样给迷到了。
  捂热手中的清水,她以十足的恶霸作态迎上前,“锁”定了那团颜色美好、尺寸很棒的象拔蚌。
  “啊……”
  象拔蚌像被慢火煮熟了,浑身浮起羞红。
  ——天呐,变红了,怎么有点可爱!
  花知婉感到自己的萌点正在被这个诡异的东西狠狠地碾压。
  虽然如此,但接下来的事实还是残酷的。
  就像常识告诉我们的那样,象拔蚌熟了仍然是可以形变自如,它的肉并不会变得非常结实。
  嗯,软的。
  ……
  两人背靠一颗大树,静静地凝视着奔腾的小溪水。
  “婉婉,你的梦想是什么?”
  兰戎打破沉寂,冷不丁地抛出了一个问题。
  “……”
  花知婉足足反应了半分钟,才接收到了他这个跳跃幅度巨大的问题。
  “哈?”
  尴尬的时刻,配上尴尬的问题。
  她顿时有一种在选秀节目潜规则不成功,但导师依旧给她了一张入场券的感觉。
  “为什么问这个?”她不解地转头看他。
  兰戎取下头上的浴巾,指了指面前的溪流。
  “这条小溪很浅,我想到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带我去抓鱼、我们一起煮鱼汤,那时的那条小溪和它有点像……”
  “在我们俩战战兢兢地赶往回家的路上时,我记得你问了我,我的梦想。”
  “啊,是的。”
  回忆起当时的画面,花知婉不自觉地微笑了起来。
  “关于我的事,婉婉全都知道。可是关于你的事,你很少跟我说。”
  他放缓了语调,显得有几分软糯委屈,听着让人很有向他倾诉的欲望。
  就算是在石室的那五年,她跟他讲的故事也大多是“童话故事”、“神话故事”,那些,她只要看着法器就能讲出好多好多。
  相反,对自己的事她提得非常少,导致这十年里,他踏遍大江南北想要找她,却发现自己对她的背景一无所知。
  “我的事吗?”花知婉脱口而出:“我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啊,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说的事。”
  “要问梦想的话,应该就是,把我连载的小说拍成电影、电视剧,那样我就能赚好多钱了。”
  毕竟时代背景不同,她说的话虽然对他毫无欺瞒,但兰戎依旧露出了迷茫的神色。
  想起上次他说的,听不懂自己说的话,于是她又补充地解释道。
  “你不知道什么是小说、电影、电视剧。对吧?”
  “唔……连载小说就是,写在纸上,不断更新的故事。电影、电视剧,你之前在我法器上有看过,大概就是那种,几个小人在一起表演戏曲。”
  使用了简单语言的说明,兰戎看上去还是似懂非懂。
  “所以,婉婉是希望有很多钱吗?”这句他倒是明白。
  “当然有钱是很好啦!但用小说赚来的,不止是钱啊!会有更多人看到我写的故事、看到我的作品、知道我的名字,想想都觉得很开心呢!”
  说起这些话时,她的眼底写满了憧憬。
  他看着她扑闪扑闪的眼睛,心中止不住地好奇。
  “那,婉婉再多告诉我一点吧。我想听,你的梦想、你的过去、你的故事,全部都想听……”
  “我真的就是普普通通一个人啊,”花知婉挠挠头,说道:“行吧,你想听的话,那我跟你讲讲我的小时候?”
  兰戎使劲点头,朝她的方向挪近了一些。
  两人的手臂贴到了一起,亲亲密密。
  “我的家乡啊,是一个开满桂花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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