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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刺客(云端)-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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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洛风离开,少女嘶声痛哭起来:“我们三个女孩孤零零的怎么可能安全到达城镇,这里有野兽,有盗贼,一定会被野兽吃了,会被盗贼抓了,就算到了城镇又怎样,我们无依无靠,这世间的丑陋险恶难道您这种大人物还不清楚么。”
这三个女孩从小就被人拐走做奴隶,又被无数次的贩卖,最后才来到这里,可以说他们一生没有快乐,全部都是痛苦的记忆,对世间丑陋体会的太清楚了。
她们可怜,那又如何,洛风同样清楚世间黑暗的一面,可他的底线只是不做那些天怒人怨之事,头也不回,道:“能不能活下来是你们的事情,不过小姑娘,如果你一个人离开的话,或许能活下来。”
以这女孩的素质的确有很大希望逃到安全的城镇。
“那怪物死了,快走……”
不远处,十几个幸存的侍卫惊恐的逃窜,没有了那大的夸张的飓风,他们也不受束缚,洛风却是一声冷笑:“看到我这孩子的身体,怎么可能放你们走。”
十几把木质匕首从指间飞出,随着几声惨叫,尸横遍野的林中便又多了几个死人,洛风轻叹:“你们三个小丫头,要是再跟着我,小心像他们一样。”
两个女孩连拉着不放弃的少女,洛风挥手间杀人,的确让她们吓破了胆,小声嘀咕着:“夕月,我们走吧。”
“再不走说不定他真会杀了我们,他连贾老爷都敢杀呢。”
中间的少女面色一沉,大骂道:“你们两个知不知道,他要是不管我们,我们真的会死,受了那么多苦,终于挣脱了那些畜生的摆布,难道你们真的想死?”
随即少女对洛风乞求道:“你那么厉害,难道心就那么冷,求你救救他们,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洛风暗自摇头,做杀手么?这丫头的心还不够冰冷,少女哭泣的声音传入脑海,洛风也有些心痛,可理智告诉他,救陌路人,不是一个合格的杀手。
“刺客本逍遥,一切随心,不受束缚,不想后果,想做不做,可不是合格的刺客。”似乎感受到洛风心中的动摇,荆轲的声音再次呈现在洛风脑海。
“我的心?随心而行,我自己都不清楚想不想救她。”洛风脚步没有停顿,没有理会三个少女直接离开。
“唉~~~”洛风离开令荆轲不由有几分失望,却也没有强求。
就在这时,一白衣长发男子从远处悠然走来,手握长剑,看到远处的血翅鹰尸体脸色微变:“这畜生竟然被杀了,兄弟真是好本事。”
“你是,贾胖子身边的护卫。”洛风目光瞬间变的凌厉,杀意浮现,信念坚定,贾原的人不可留。
“在下胡柳,看兄弟你的身体竟然会变小,若我猜的不错,你应该就是洛阳城救下洛玲儿的高人吧,杀掉血影的白银杀手取而代之,佩服,佩服。”胡柳一抱拳,满不在乎的笑道。
洛风心头一紧,对方竟能看清自己身份,不过仔细一想也简单,洛阳城的高手看到自己这幅模样自然能猜出大概,洛风随即沉声道:“朋友,知道的太多可不好。”
感受到洛风的杀意,胡柳连道:“兄弟误会了,我乃是洛阳城洛王爷府上客卿,能舍命救下洛王爷千金,想必你和洛王爷交情不浅,我们应该算是自己人。”
洛风藏在手心的匕首缓缓收回,压低声音:“有什么证据。”
胡柳从怀中拿出一块玉牌:“既然是洛王爷的朋友,兄弟应该认识这洛凡尘客卿的标志吧。”
玉牌通体翠绿色,正面刻着胡柳二字,反面则印刻着一个‘尘’字,洛风看的真切,心中暗道:“真的是父亲的客卿令牌。”
随即放下戒备,一笑道:“既然是凡尘的朋友,那自然也是我的朋友,可你既然离去,为何又回来?”
“哈哈哈。”胡柳大笑:“朋友,不怕你笑话,刚那畜生袭击商队,我自知不是对手,没理会那贾原,一人先行离开,可我又怕这贾原侥幸活下来报复我,就来看看情况,贾原没死的话就再来补一刀。”
“胡兄的性格我喜欢,你大可放心,这贾原是我亲手杀的。”洛风笑道。
胡柳道:“不知朋友姓甚名谁,今日替我杀了贾原这大患,日后我好还你这个人情。”
“我现在还不想暴露身份,和我相见这事还望胡兄为我保密,就连凡尘也不要说。”随即洛风看向身后的三个少女,叹道:“杀贾原只是举手之劳,可我这确实有些麻烦事想劳烦胡兄。”
“朋友这就见外了,有事尽管说。”胡柳一笑,丝毫不介意。
“我看这三个丫头实在可怜,若胡兄不嫌累赘,就顺道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城镇中吧。”洛风正色道,身后三个女孩都露出了喜色。
胡柳淡笑:“我当是什么事情,想不到朋友还有这份善心,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包在我身上,我可以让她们一生衣食无忧。”
化元境界强者,让三个女孩一辈子生活的很好的确是轻而易举,洛风也就放心了,抱拳道:“有胡兄在,我也就没有顾虑了,还有要事,我先行一步了。”
胡柳也笑着没挽留,却是三个女孩中的一个连跟上洛风,面色坚定,道:“大人,我说过,你要是救了她们俩,我愿为你做任何事,从今以后我做牛做马都跟着你了。”
“我不用你报答,走吧。”洛风摇头。
“不,我说过要报答就一定要。”少女不退让丝毫:“我不会成为你累赘的。”
洛风看向少女,不由想起自己前世加入第一个杀手组织的样子,有足够的潜质,坚定不移:“你叫什么?”
“夕月,呈夕月。”少女答道。
刺客么,我心逍遥,随心就好,一瞬间,洛风似乎终于体会到刺客逍遥之心,做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决定:“我要走的路很危险,不怕的话,就跟我来吧。”
第十六章 肉钱我付
时间若流水,晃过四季,转眼间,距密林血翅鹰一战已过去一年。
洛水国都城,洛神城内,一身穿碧衣的少女正拉着一少年在街上走,如同姐弟,亲密无间,少女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禁感叹道:“风少爷,这洛神城真大,看那边,我可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阁楼呢。”
孩子样的洛风说出话却有着这个年纪所不具备的成熟:“的确壮观,就算是号称洛水国最富有的洛阳城也完全比不上,这种规模,这种建筑,如此气派壮观也只有洛神城才能做到。”
一年的时间,洛风从洛阳城走到洛神城,自知也见了些世面,可庞大的洛神城依旧令洛风无比震惊,繁荣度,奢华度都不是诸侯城可以比拟的。
“想到以后会在这里住下我就兴奋呢。”少女一脸期待:“公子,我们刚到洛神城,好好逛逛吧,我可是有很多东西都想买。”
洛神城单论规模就是洛阳城的十倍,其中大型商会,各种商行数不胜数,很多稀有的东西在其他地方买不到,洛神城说不定就有很多。
“夕月,你自己先逛逛吧,刚到洛神城,我自然是要先去血影。”洛风看了眼这位一年前跟着自己的少女,郑重道:“我们会在这里住很久,买下一个安静些的住所,还有,小心一点。”
然夕月小下巴一抬:“我都跟公子一年了,一般的小贼可对付不了我。”
洛风摇头一笑:“洛神城不同于其他地方,洛水国内外很多势力都潜伏在这里,血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现在我的们还惹不起。”
说完,洛风独自一人离去,虽然这般说着,可对呈夕月他还是很放心的,一年来,洛风教了她很多,在洛风看来,现在的呈夕月作为杀手非常优秀。
穿过一条无人的小巷,洛风的身体突然发生一阵阵骨骼肌肉的响动,身体渐渐变的高大,随手从怀中拿出一张人皮面具戴在脸上,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不是洛风,而是一年前被他杀掉的血影白银杀手。
一年来的历练,洛风身体稍作改变已经不需要荆轲帮助了,一枚银色令牌握在手中,这枚令牌代表了他现在的身份,血影白银级别杀手,快刀夜鸣。
洛神城非常大,洛风早就打探好血影的位置,可步行依旧要两日,这还是因为洛风走的是距血影较近的城门,以洛风的实力,若是全力奔跑的确不需要多久,可这里是洛神城,隐藏在暗中的势力高手太多,洛风可不敢有半点大意。
“嘿,兄弟,是第一次来洛神城吧。”一黑胡子大汉不知从何处走来,把手搭在洛风肩膀,露出一脸和善的笑容:“这洛神城可大着呢,随便说个地方,不到天黑都绝对到不了,怎样,跟老哥我去看看马匹吧。”洛风一点头,他现在的确需要代步工具,随即一笑:“有劳壮士了。”
洛神城乃是洛水国第一大城,有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入城内不远都会有贩卖马匹的集市,很多第一次到这里的人都会购买马匹。
黑胡子大汉轻车熟路,带着洛风来到一条街,整条街竟都是卖马的商贩,下到将死的瘦弱老马,上到千里神驹可谓应有尽有。
黑胡子大汉拉着洛风热情的介绍着:“兄弟你看,这是追影,这可是我洛神城最好的马匹,可日行千里。”
“那边那匹灰色的是大枣马,能日行五百里,价钱比追影要便宜多了。”
“看这个像牛一样壮的马,这是乌托马,好家伙,这畜生能拉着万斤货物行走一整天,也是我们这卖的最多的马,兄弟若是商人,买这乌托马最划算。”
黑胡子大汉也是专挑好马贵马为洛风介绍,很明显,卖的越贵,他得到的好处也越多。
可走了近半条街,洛风都没有选一匹马,甚至都没有询问,大汉有些不快,却也随和道:“兄弟,是不是这里的马都太贵了,要是想要便宜点的也有。”
洛风道:“不知这里可有卖马车的,而且是带车夫那种,洛水国太大,我对这里有不熟悉,也省着买地图了。”
黑胡子两眼一放光:“兄弟你这可算问对人了,我正好知道一家卖马车的商户。”
马匹一般只是代步工具,而马车才是真正的奢侈品,特别是一些极具奢华的马车,上面的马儿不一定最好,可价钱极高,卖家也赚的最多,黑胡子心中乐开了花,洛风要真买了一辆马车,他可是会大赚一笔的。
黑胡子大汉非常效率,生怕洛风有看重的马匹改变主意,一路上也不再啰嗦,二人很快便来到一偌大的庭院内,庭院内有一广场,广场正中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马车,半数马车上还有车夫在休息,偶尔会有人来选购马车。
“兄弟,就是这里了。”黑胡子大汉带洛风进广场。
眼前场景洛风不由一惊:“这不起眼的庭院内,马车还真是包罗万象,各种样式价位的马车可谓应有尽有。”
“别说,兄弟你还真有眼光,就算放眼整个洛神城,这里的马车也能排的上前十了。”黑胡子大汉随即指向不远处指指点点,小声道:“那个红色锦袍的赵员外,那边带白帽子的是李老爷,那边那几个可都是洛水国的大官呢,还有那个,一身黑衣的,他可是洛神城守军的千夫长。”
洛风四周环顾,果然能够来此的在洛神城都有些地位,各个衣着光鲜,身后都跟着仆人,尽显富贵之色,洛风一身灰袍,在这里倒显得有几分寒酸。
“兄弟,不如我帮你挑选,保证实用,价钱又不会高的离谱。”大胡子看洛风穿着,也不像是大富之人,也不打算狠狠宰一顿。
洛风则把目光锁定在那些马车上,道:“不必,我自己看看就好。”
说着,洛风走向广场,对他来说,什么样的马车区别并不大,他更需要的是一个好车夫,对洛神城非常了解的车夫。
前世地球排名前十的杀手,即使实力在这千叶大陆微不足道,但看人的眼光非常毒辣,眼神掠过一个个身材魁梧,裸露着臂膀的大汉,看似凶悍睛明,可洛风一眼就能看穿,他们不过是普通人,从他们那里了解不到自己想要的信息,甚至连血影这个名字都可能没听说过。
洛风看人不看马,更不看车,从一辆辆马车旁走过,来此买马车的其他人却都暗暗嘲讽:“看那个传灰色衣服的人,一副穷酸模样,看马车都不知道看哪里好。”
“就是,要是没钱就别来这种地方。”
很快,洛风的目光就落向一精瘦男子,此人一身破烂的布衣,瘦的如骷髅一般,四十岁左右的模样,虽然坐在马车上,可活生生就是一乞丐模样。
“他眼神绝不是普通人。”洛风心中暗惊,与那人目光相对,洛风眼中划过一丝锐利,对方却丝毫不惧。
“高手!”
“高手!”
洛风和那精瘦男子心中同时惊叹,洛风深知自己那蕴含杀意眼神的可怕,普通人绝对不会这般自如,而与洛风对视的精瘦男子同样清楚,能有这种威慑力的不会是弱者,洛风一抱拳:“不知先生这马车要多少钱?”
此话一出,周围的客人,卖马车的小贩还有车夫都不由心中嗤笑,一身穿花衣的貌美少妇嘴角一撇:“不过是一车夫,买下他,他就是仆人,还称呼先生真是可笑。”
“就是,再说这里车夫可没有权利制定价格,要这里的老板定价,还买马车?我看他和那车夫根本就是一路货色。”
“先生只要出得起我这两匹马儿的鲜肉钱就行。”精瘦男子却也没有犹豫,摸了摸马车前的两匹黑马,这两匹马倒是和它们的主人一样,瘦的皮包骨,甚至让人怀疑这两个家伙能不能拉动这马车。
“肉钱?我可没听说过马儿还要吃肉的。”洛风不解道。
这时,旁边另一车夫却是冷哼,对洛风道:“兄弟,你别管他,他就是一疯子,成天说自己的马要吃肉,你说,这天下哪有吃肉的马。”
不远处的达官贵人也都玩味的看着洛风和那精瘦男子,在他们眼中,洛风是一十足的土老帽,那精瘦男子更是满嘴胡言,哗众取宠。
黑胡子也脸色难看的走向洛风,悄声道:“兄弟,别理会这家伙,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吃肉的马?他这马车怕是不想卖了。”
精瘦男子却丝毫没理会其他人,只是看着洛风:“朋友,我的马吃肉,你可给得起这肉钱?”
“你这小子,还有完没完?”黑胡子指着马车上的精瘦男子就要上前。
洛风却是摆手示意停下,对精瘦男子笑道:“这肉钱,我付了。”
第十七章 车夫马三
“哈哈哈,他说什么,付肉钱?我看那车夫是疯子,这灰衣服的人根本就是傻子。”
“老黑,你这是从哪找来的人。”
一伙计走到黑胡子身边,眉头紧皱,黑胡子把洛风带到这可是所有人都看到的,黑胡子也觉得脸色难看,对洛风道:“朋友,别在这开玩笑了,别管他,我带你看别的马车。”
“十万两黄金,我的马儿不吃猪肉羊肉,最低也要吃豺狼虎豹的肉,所以这价钱要贵这么一点点,如果是先生的话,应该能付得起价钱。”精瘦男子轻笑,完全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
“想钱想疯了吧!不想卖马车就快点滚。”
“看你那副熊样,穷日子过多了,想上我们这来做梦?”
一个个伙计终于忍不住,上前就要把这精瘦男子赶走,黑胡子大汉脸色阴沉,如果不是洛风阻拦,他会第一个冲上去给那精瘦男子两巴掌。
在他们看来,十万两黄金的确是漫天要价,黄金在千叶大陆的购买力远远不如地球,虽然不是最高货币,可毕竟还算得上珍贵,这里最好的马车也不过数千两黄金。
“有意思,真有意思。”一个个富商贵人皆眉开眼笑,平日富足无味的生活过多了,这倒也算是个不错的乐子。
就在这时,洛风平淡无奇的声音令所有人的表情都戛然而止:“这十万两黄金的肉钱,我给!”
“他是真傻呀……”
“这破马破车,五十两黄金我都不要,还十万两。”
本来冲向精瘦男子的伙计们都不由停下脚步,领头的伙计的不屑道:“小子,这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撒野的地方,别在这胡闹!”
黑胡子在洛风身旁连摇头道:“兄弟,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若真想要这马车,可以和这里管事的说,完全可以由老板定价。”
“好东西,就值这个价钱。”洛风一笑,随即从怀中拿出一个小袋子,扔给精瘦男子,袋子里装着十颗元石,元石是千叶大陆最高等的货币,一元石相当于一万两黄金,当然,一般人是用不起这东西的,毕竟一般比较富足的家庭一辈子都赚不到十万两黄金。
精瘦男子接过袋子,看也未看,直接把里面的东西倒入手中,只见十颗乳白色的石子落在手心。
这一幕,令所有人都脸色大变,伙计和车夫们自然不用说,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那些富贵之人同样双眼放光,十颗元石他们出得起,可对他们来说这绝对是一笔巨资,要他们花十颗元石来买马车根本不可能。
这些人毕竟是普通百姓眼中的富人,当初洛风杀死贾原,只是随便拿了一些便有近百元石,这还是贾原随身携带的,这些人怎么能和洛阳城巨头相提并论,洛风身上的钱大多数也是从贾原那拿来的。
“……先……先生,你这可是当真的?”黑胡子在洛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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