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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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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就到了这么一家小店。

    现在还有人把饭馆开在这里面,当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么?

    带着这份好奇,随着陈清踏入了这家小店。

    走进去,林夏就感觉到了这家店和平日去的酒店不同之处。

    甫一进去,就是一面粉白的一字影壁。

    影壁又称为照壁,建在四合院大门的对面或大门内对着门外,是为了遮挡大门对面外的杂乱建筑物,使人们站在大门前感觉到宽阔、整洁,同时也表明了四合院的内、外有别。

    看到这个影壁,林夏有些感叹,现在这种东西已经很少见到了。

    若不是她经常写古言,会考究这些东西,只怕也不知道这个。

    这个四合院宅门的影壁,绝大部分为砖料砌成。分为上、中、下三部分,下为基座,中间为影壁心部分,影壁上部为墙帽部分,仿佛一间房的屋顶和檐头。

    影壁与大门有互相陪衬,互相烘托的关系,二者密不可分。它虽然是一座墙壁,但由于设计巧妙,施工精细,在四合院入口处起着烘云托月,画龙点睛的作用。

    两人绕过壁影,是垂花门,进了垂花门,中间一条甬道,两边是长长的抄手游廊,游廊中间各有一个月洞门。

    陈清带着林夏走上了左边的这条抄手游廊。

    长裙摇曳,姿态万千,这样的林夏,真像是几百年前住在这样的四合院里面的古代女子,优雅而美丽。

    走在抄手游廊上,林夏便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不管这个院子是陈旧的还是翻新做的,但是能有人喜欢这种复古的建筑,真是一件让人欢喜的事。

    以后,她又多了一个去处。

    踏入月洞门,里面是是一座装饰精致的小院。

    左边是一苍天古木,下面摆着石座椅;右边是一个花架上,手擀面爬满葡萄藤和牵牛花,下面是两三个木质桌椅,周边更是各色鲜花一盆一盆的整齐有规律的摆着;中间是一条甬道。

    院子很小,甬道也不长。

    出了甬道,又是一个垂花门,木质大门向两边打开着,一踏入,就听到里面有古典的音乐从房间里流淌出来。看到眼前这个建筑,林夏便明白了,这定然是仿古代的建筑。

    毕竟古代可没有在屋顶出放桌椅的习惯,即便它再逼真,她也是一家饭馆。

    陈清显然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的进了门,从角落的楼梯上了屋顶。

    上面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客人落座,一边吃喝一边小声的聊天,配着这样的背景,仿佛也成了独特的风景。

    坐在这里,能够看见刚刚那个小院子。再过去一点,就是右边抄手游廊的格局,与这边对称,格局都差不多,只不过那边的建筑明显就能看出是一家咖啡馆。

    “没想到这家店居然是中西结合。”林夏感叹。

    “嗯,那边主打西餐,陈设也大多以外国人能够接受的为主,我猜想你可能更喜欢来这边。”

    林夏点了点头,从这里,居然可以看见远处故宫的角楼,巍峨耸立,和那若隐若现的红墙碧瓦。

    “果然别具匠心,想必这家店主亦是个妙人。”

    风景,这边独好!

正文 273 为了遇见你

    “怎么样,这地儿不错吧。”陈清略显得意道。

    “嗯,清净雅致,确实是个写文的好地方。”

    “就知道,那边咖啡厅里面有各种西式餐点,点一杯果汁,来两个甜点,看看风景,写写文字,就可以消磨一天了。这比关在家里好多了,毕竟视野开阔一些。

    聊着聊着,夕阳的余晖渐渐消淡,夜幕来临,天台的中间的一盏仿古鸡足铜灯亮起。

    那灯约莫四尺高,上面托着个九瓣莲花灯盏,不算十分明亮,但也足以看清菜盘。这样的环境,这样悠悠扬扬的古琴曲,倒让人不知今夕何夕了。

    正想着,就听手机铃声响起,幸好林夏设定的手机铃声是古筝曲,倒也不显突兀。

    忙接了电话,是靳夜。

    “回家了?”

    “没,和清姐一起在外面吃饭呢,你吃饭没。”

    “刚下班呢,明天我回B市。”

    “真的!”林夏惊喜道,“那我明天去机场接你。”

    听到恋人信息的声音,靳夜显然很高兴,站在大大的落地窗前,嘴角扬起一抹弧度,眼里透着温柔的色泽,迷人极了。

    “不用了,你去我家等我,最好是能吃上某人做的饭菜。”

    “想的到美。”林夏皱了皱鼻子,“那你大概几点的飞机?”

    “中午十二点左右到,你看着时间,家里的钥匙你知道吧,就在门旁边的花盆里。”

    “嗯。”

    知道她在和陈清吃饭,靳夜也没有多聊,反正明天也要见面了,便挂了电话。

    看着林夏那眉眼中都带了笑意的模样,陈清笑道。“唷,不错嘛,交小男朋友了?”

    看着她揶揄的模样,林夏不由摸了摸脸,“有这么明显么?”

    “你自己照照镜子去,那小脸蛋笑的,啧啧。”林夏平时的笑很浅,很淡。

    但现在,却真挚了很多。

    “男朋友是谁啊,说给清姐听听。让清姐给你参谋参谋。”

    “额,我不确定他想不想告诉你,我还是先问问他的意见。然后再决定告不告诉你。”林夏婉言拒绝了。

    “唷,看样子那个男人不错嘛,居然藏的那么深,连我都不让知道。”陈清笑了,“得。那我也不讨人嫌,就不问了,等你问问你男朋友再说吧。”

    清风朗朗,被屋内的灯光照着,院内竹子的暗影也跟着飘飘摇摇,仿佛有什么从心里浮了出来。

    缓缓的。已光影退去的速度。

    这样的环境,不免让人有了这样的心思。

    “一转眼,你都已经谈男朋友了”陈清叹了一口气。“真是岁月催人老,不服不行啊!”

    林夏刚写书那会儿,正初一,如今已经高二了,两人也已经合作了五年。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

    她也已经从二十二岁。到了现在的二十七岁。

    看着陈清眼角的细纹,林夏也沉默了,五年的时间,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五年,就这么过去了。就算再好的护肤品,也抚平不了她眼角的皱纹,和眼底的疲惫沧桑。

    想到这次见到陈清,比之她出国之前,似乎老了不少。

    究竟是二十六到二十七的槛,还是她心里存了心事。

    念及此,林夏轻轻道:“清姐,你和吴天皓大哥……”

    两人也都谈恋爱也都谈了快七八年吧,怎么还没有结婚。并且之前因为和靳夜生意的关系,他经常在国外,所以两人没有这个心思。

    可经过一年多的筹谋,靳夜更看好国内的市场,已经大算更多的投资这边,吴天昊应该在国内比较多,怎么清姐看起来比当初异地恋的时候更累呢?

    说起这个,陈清沉默了。

    由于逆着光,她的面容都隐没在黑暗里,林夏看不清她的神情。

    沉默了半响,终究是陈清打破了寂静。

    “我和他……”她看着远处的灯火通明,不由有些寂寥,“八年的感情,难道终究比不过门第的差异么?”

    门第!

    林夏也沉默了,她和靳夜何尝不是。

    只听这一句,林夏变能猜到她和吴天昊之间的故事了。

    吴天昊能和靳夜交好,就能看出他的家世也不一般了。

    既然如此,两人之间也不外像电视上演的那般,普通学生怎能痴心妄想,要加入豪门,她们的确不够格。

    和陈清谈恋爱的吴天昊,太过稚嫩,也没有靳夜的大手笔,有这么大的能力,由内而外的培养陈清上流水贵妇般的气质。

    而一旦错过时机,再想要将陈清现在这种五年时间被社会培养出来的独特气质抹去,又谈何容易。

    同理,没有那种养尊处优般的修养,又怎么会被上层社会轻易接纳。

    陈清没接触过吴天昊的朋友圈子,不懂怎么和他那一层的妇人交流应酬:别人谈论的东西,她不懂。她所学的东西,所依仗的才能,在那些贵妇人的眼中,不过是一堆垃圾。

    她们挥挥手的功夫,都能收购陈清所在的文学公司的所有股份,而她不过是一个稍微有点能力的小编辑。

    这样的人,满世界都是,有什么值得她们看重的?

    想到这一层,林夏心里更是溢满了柔情。

    靳夜没有用宝石来堆砌她,没有金屋藏娇,没有只在物资上给予她所有的一切,而是为她铺就好了所有的路。

    从安排出国,到跟着程音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规矩,再到去靳家认识靳夫人,去应家参加所有亲人朋友都会来的宴会,正式将她介绍给所有人。

    这一切,都足以表明他对自己的认真。

    不仅仅是基于激素的分泌,而和她玩玩。

    衣食住行,谈吐礼仪,音乐绘画,品味以及业余爱好。

    所有上流社会要学的东西。她都会。

    比如骑马,从前的林夏不会,而现在,她在靳夜这位名师的指导下,骑术可见一斑。比如听歌剧,她不一定会唱,但一定会听,会欣赏,能懂得。

    很多东西,你不一定要自己会。但和别人谈起来的时候,至少不能一无所知。

    比如,林夏不会弹钢琴。但你若邀请她去听一场感情演奏会,她一定欣然而至,并且能和你相谈甚欢,仿佛内涵人。

    她不一定会做的一手好菜,但一定所有的山珍都品尝过。不会贪恋口腹之欲,惹人笑话。

    靳夜所做的这一切部署,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林夏吃着面前的菜,淡淡想着。

    这家餐馆的菜确实不错,但林夏已经不会有从前第一次和靳夜单独吃饭时的心思了。

    那时候,她纵使手中有钱。纵使面色淡淡,但心底却还是脱离不了那种小家子气。

    这样让一个人改头换面,气质大变的工程。他是怎样一步步的部署过来的。

    被这样一个全心全意爱你,愿意让你融入他生活的人爱着,真的很幸福。

    她真的很想见到他,很想很想……

    所以,第二天。当靳夜赶回家的时候,就得到了恋人热情的款待。

    抱着主动投怀的佳人。靳夜虽然有些讶异,但还是笑着接纳了,并报之同样的热情。

    青涩的恋人虽然好,可热情的她,别有一番滋味。

    感受着怀中人儿柔软的躯体,吃着并不算十分美味,但家常味十足的菜,他觉得十分满意。

    老婆孩子热炕头,男人的一生不就是追求这样的日子么?

    吃着老婆夹到口中的菜,靳夜有些喜滋滋的想:小别胜新婚,这话果然不错。

    坐在靳夜的怀里,感受他的体温,林夏觉得很满足很满足。

    一直以来,因为对爱情不信任的关系,林夏对这段感情并不是太看好,所以一直都是可有可无的态度。

    尽量不让自己陷入太深。

    可是昨天陈清的事让她明白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遇到靳夜这样的男人。

    要有多幸运,才能在庞大如银河系的人群中遇到你。

    不管你有没有经历过恋爱,但就在你打算谈恋爱的时候,遇见渣男的几率和遇见好男人的几率就已经注定了。

    只不过有人运气好,第一次谈恋爱就遇到了好男人,从而十分相信爱情;有人运气不好,谈了很多次,次次遇到渣男,从而游戏人生,不再相信真爱。

    吴天昊是坏男人么,显然不是。

    否则两人也不会纠缠这么久了,只是爱情和家族,他终究难以抉择。

    幸福,真的是比较出来的。

    原本拥有这一切,林夏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听了陈清的事,她才明白自己多幸运。

    甚至,也许上苍让她再次走一遭,都只是为了遇见他。

    身康体健,家人和顺,这不就是幸福么?

    所以,林夏抛弃了刻入骨子里的害怕和矜持,展现了十足的热情,让靳夜高兴之余,甚至有些受宠若惊。

    不过,温香软玉在怀的感觉真是不错。

    想到被派遣到非洲的郭秘书,靳夜勾了勾嘴角。

    既然他已经受到教训了,那就让他回来吧,上海那边一切刚刚上轨道,还是需要一个人去坐镇的。

    “怎么今天这么热情。”吃晚饭,两人窝在沙发里说着话,靳夜玩弄了一会儿她的耳垂,凑在她耳边轻轻道。

    温热的气息洒在耳垂,带着温情而暧昧的气息。

    PS:

    9月的最后一天了,跪求粉红,跪求。。。。

正文 274 长生

    林夏想了想,还是合盘托出,“昨天和清姐吃饭……”

    听了吴天昊的事,靳夜也沉默了。

    这种事情,他并没有少见。

    他的哥哥靳轩不也是这样么?

    正是有了前车之鉴,所以他才在遇见林夏之后,在母亲知道她之前,做了种种措施,最后一举达到自己的目的。

    “昨天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清姐问我男朋友是谁,我说要先问问你再说。”因为她不想让人觉得她是在炫耀。

    吴天昊没有做到的事,靳夜做到了。

    林夏紧紧抱住靳夜的腰,在他脖颈间低语道:“比起他们,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亲了亲她的发顶,感受着身下的欲望,靳夜低哑道:“快快长大吧,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他今年已经二十五了,林夏才十七岁。

    等待的路,太漫长了。

    林夏的脸微微一红,在他怀里蹭了蹭,不说话了。

    在B市待了几天之后,靳夜就又飞往了杭州,上海那边尘埃落定了,杭州才刚刚开始。

    而在他离开之后,林夏失落了一阵子,但很快就调节了心情,为新书忙碌了起来。

    这个暑假,对琉颜的书迷而言,真是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书太好看,每天只看那么一点儿,不过瘾啊不过瘾。快乐,是因为书看的太爽,让人们在工作一天之余,虐虐书中的坏人,跟着主角一起破阵法,寻机缘,求长生。

    没错,她的新书。就是现在还没有大肆流行的升级打怪升级流系列的正统修真文——《长生》。

    她是现代普通白领,她是弱小没有背景的女子。看她如何在这个奇异的世界求生存,如何活出属于她的传奇。

    大道三千,只求长生。

    文章一开篇就是女主苏凌谨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苦逼农户人家,成为一个不满六岁的小女孩。

    根据看过的这么多穿越小说定律,这一定是一片种田文。

    于是就在过了几天之后,苏凌谨劝说自己放弃回家的路,既来之则安之的时候,她发现这句身体的亲爹已经病死。而由于家里贫穷的缘故,她即将被名义上的母亲卖入青楼。

    于是她以为这是一篇爽文,根据小说定律。被卖入青楼之后她一定会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吸引王子皇孙,然后享尽荣华富贵的时候,她发现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

    前面五六章介绍了女主穿越的地理位置。穿越被卖后素手无策的心理,以及被卖入青楼即将被老鸨调教的过程。

    就在众多读者对本书名称和简介表示怀疑的时候,第七章《神仙?妖怪》那一章,才进入正题,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真的是一本修仙文!

    因为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这个小镇上来了几位仙人,他们抓走了青楼里面几十个童男童女。

    而六岁的苏凌谨,正是其中一员。

    出了闭塞不通消息的小山村。苏凌谨才知道,这个世界和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一点都不相同,居然有神仙。

    所以,苏凌谨迷茫了。

    她是个资深书迷,看过很多小说。比如最近几年流行的宅斗文《锦绣》,权谋文《谋尽天下》种田文《小富即安》以及仙侠文《尘缘叹》。

    因为喜欢的原因。每一本书的情节,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

    可是没有一个人告诉她,有这样一类书,凡人也能修仙?

    尼玛,这究竟是个神马世界。

    于是,她在那个世界将琉颜那个她曾经最喜欢的作者骂个半死。尼玛你个写书的就不能每个类型都写么,穿越到一个未知不知道有什么玩意的世界,容易么她。

    就在苏凌谨吐槽的时候,也就是这次危难中,她获得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金手指,一个逆天指环。

    就是这个指环,让她走上了修仙之路,也就是这个指环,无数次救她于危机之中。多少次几乎粉身碎骨,多少次在恶劣的环境中一次次死里逃生。

    最终,让这个单纯中只有着现代人一丝丝冷漠的白领苏凌谨,彻底变成了一个冷静淡漠的冰山女。

    若不是上辈子的经验,若不是上辈子疼爱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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