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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梦回大汉-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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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任,便起驾回宫了。我作为事故的受害者,却彻底被大家忽略,弱小的身子被混乱的人群挤到了角落中,可怜兮兮地望着霍去病与一大群人围着玉奴问长问短,似乎这件事受惊的只有她一人。
我再次意识到自己无足轻重,决定消失。
我低着头在曲折的小路上走着,一边走,一边想,其实没有资格暗自神伤,说句实话,我对大色狼来说,什么也不是。我蔑视自己,蔑视自己会沦落到去在意一个花花公子的表现。我应该明白,他那套吸引女人的手段,在无数个女人身上屡试不爽,我却还被他这点伎俩击中要害。
我早应该明白,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者说是千千万万的男人来说,女人,分为三种。一种是丑女,男人当作垃圾;一种是平凡女,像我这种,算作礼物,男人来之不拒,却也不会在意多一点,少一点;还有一种,是像玉奴这样的绝世美女,这种女人,是珍宝,他们捧在手里,含在嘴里,舍不得放开。男人和动物一样,只看外表。我能期望男人看到我的内心吗?事实上,我的内心也没有光明伟岸到足以打动谁的心。
算了,谈情说爱是小资们的专权,我却是连人身安全都难以保证的倒霉穿越人士。要说我是女主角,那也是惊悚片的主角,而不是浪漫言情片。
我失忆,我还有着糟糕的仇家,在府外等着我的出现。我寄予大色狼的篱下,并要迎接无处不在的怨妇们的明枪暗箭。这一切,已经混乱到了极致,我却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我却还留在这里,好像在等什么。或许我留恋大色狼可以保护我的感觉,但,我迟早要发现,这里不是我的家。
我可以远走高飞,世界那么大,总有我落脚的地方。反正上一世,我也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只是换个朝代而已。我可以一边打工,一边赚钱,甚至,我还能用不错的武功加盗术杀富济贫,待到掘到第一桶金,我便可以实现我的梦想,成为甜品屋的鼻祖。
我走着,想着,忽然意识到身边一直多着一个人。
“卫将军。”
我有些失神地朝他看去,他却转头朝我淡淡一笑。
我停下脚步,他却唇一勾:“怎么不走了?”
“呃。”
“你绕着院子走了三圈。”他轻轻笑着,像朝阳一般明亮。
这又是另一种类型的韩剧男主角,他与霍去病的张扬不一样,淡得像水一样,却有着致命的杀伤力。他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人,似乎你什么也不说,他也知道你想说什么。
“将军寻我有事吗?”我咧嘴一笑。
他仍笑着,指了指屋檐底下的两个字,我看去:“卫宅”。
“这原是我的府邸,后来陛下赐予去病。但这小院一直保留着,有时与去病商量些事,我便回来住上一阵。”
郁闷,敢情我在他的地盘上转悠着,还问他找我有什么事?
我干笑:“真真是来谢过将军方才的救命之恩。”
他柔声问道:“方才可受伤?”
我连摇头:“还好,毫发无伤。不过若没有将军相救,恐怕就成了包子馅了。呵。”
我笑得其实很勉强,他那么洞察秋毫,估计也听出来了,眼神微微一闪,上前一步道:“你受惊了吧。”
阳光照射在他琥珀色的眼眸上,有种穿透力的光线,仿佛一汪不见底的深潭。
我想起吊在黑黑的屋子里反省的那一幕,一种淡淡的情绪在酝酿。
“谢谢将军关心,真真先告辞。”我躬身作离。
珍爱生命,同样,远离卫青。
我回到屋子,站了会儿,于是翻开箱子,开始整理衣物,理了一阵,却又重新放了回去。没什么好带走的,除了这具身体。本想到那家伙房里洗劫一空,如今这想法也打消了。我只想早点离开这里,因为再不走,我便真要深陷其中。
窗外的天色终于暗下,我缓缓起身,深吸一口气,披上一件斗篷,最后看了眼屋内,转身朝外走去。
第十二章 丐帮之行
我用斗篷遮住脸庞,挑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准备跃出围墙,就在身体跃上墙头的最后一瞬,眼角却不经意地看到一个身影。
从她那修长苗条到可以上巴黎时装周的身材,我可以断定她是谁。
只是,这样的深夜,这样的不起眼的角落,她又是这样一身黑衣打扮,行动如此鬼魅,她到底想干什么?
我傻站了会儿,一阵冷风吹过,方才我还是个被伤害的伤心小女人,这一刻,我却被迎面袭来的好奇打击得面目全非。我抛开所有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想法,快速作了决定——跟上玉奴,一探究竟!
夜色快速倒退,玉奴的身影在我眼前若隐若现,她的轻功极好,用凌波微步来形容也不为过。我是连吃奶的气力都用上了,才勉强跟上她,愈走却愈觉得心惊,她竟是有武功的人。她到底是谁?
我跟踪她到了一处深林处,只见她停下脚步,警惕地朝四周望了下。密林里走出一个颀长的黑影,二人开始窃窃私语。
风很大,但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听力。我听到玉奴道:“霍去病虽接我入府,却难接近得很,只等新婚那日,再下手不迟。”
那黑影倒微微点了下头,玉奴又道:“刘彻准备出兵了。”
“好,我即刻通知左贤王。你处处小心。”
有股寒气从脚底升起,渗进血管让我身体瑟瑟发抖。玉奴是左贤王的人!
我怔在原地三秒,思维如过山车般在脑中激荡,无数的火花迸发,最后变作嗡嗡直响,让我忍不住倒退了一步。这该死的一步,让我后悔已经来不及,因为它不偏不倚,正好踩中了一堆烂泥,于是脚下一滑,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倒去,前面是一片荆棘,我第一反应便是捂住自己的脸不至于破相,然后只听砰一声,身体重重摔进万刺丛中,密密麻麻的刺痛感铺天盖地而来。我疼得眼泪直流,半会儿才睁开眼,却已见到他二人站在我面前,一脸异色。
我张大了嘴,怔在那儿,足足僵了有一分钟,终于揉着身体咧嘴从地上爬起,朝二人干笑:“今晚月色不错,二位在此是赏月吗?其实我也在这里赏月,要不我们一齐喝一杯如何?”
玉奴脸上已满是阴戾之色,转头对身边的男人道:“她是韩真真。”
那男人面露精光,只对玉奴说了句:“你先回去,我对付她。”
说完,已如闪电般跃到我面前,双手一张,化为一个凶猛的招式直捣我的命门。
我见他武功在我之上,与他正面冲突肯定是个死字,灵光一闪,大喝一声:“等等!”
他收住身势,我却将目光投向他的身后,故意一脸惊色:“你怎么来了?”
这一记,充分调动了他的好奇心,他忍不住转头朝身后看去,我瞅住这个机会,拔腿就跑。
耳边风声呼呼,身后很快传来了脚步声。估计他知道上了当,于是追了上来。
我跑啊跑,被人杀人灭口的恐惧感让我奔跑的速度明显比平时快了三倍,但那家伙居然始终跟在我后面。我心里骂着,这么黑都跑得那么快,看来也是当贼的料。
我的速度不在他之下,但我的体力明显不如他,眼见速度慢下来,前面却忽然一片空旷。我正疑惑着怎么突然树全没了,脚下却一空,我尖叫一声,声音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裂痕,稍纵即逝。接着,失重的感觉扑面而来,所有的血液都涌向了头部,四肢无力地在空中摆舞,身体快速下坠而去!
我终于意识到这是一个深渊,而且,很显然的是,我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
我跳过蹦极,也从十层楼高的博物馆屋顶往下跳过,但加起来的感觉,也抵不过你掉进一个深渊时的那份恐惧。其实,真正的恐惧是,你根本感觉不到它,心里有的,只是绝望,再加绝望。
一阵类似于时空穿梭般震荡和晕眩的感觉之后,也不知过了多少世纪,我终于睁开眼睛,看到七八对眼珠子盯着我。这里是地狱吗?
“她醒了。”一对眼珠子骨碌碌转起来,另一对眼珠子凑上前来,瞬间放大,让我更清晰地看到了两粒硕大的眼屎。
我也转了两下眼珠子,看清了眼前的一堆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看来,我不在地狱,我掉进的是乞丐的老窝。
我动了动手,又动了动脚,居然一切正常,只是腹部隐隐作痛,低头看去,却已被人用白布包扎好了。
我挣扎着从地上起来,乞丐们又围了上来。
一个年约70的乞丐,长须垂眉,老态龙钟,似是他们的长老。长老道:“姑娘,是天降神迹吗?”
“啥?”
“姑娘若不是神迹,为何从崖上掉下,先被一棵树钩住,后又被一棵树钩住,最后又被一堆干草托住,除了肚子划了几道伤口,几乎没有性命之忧?”
“呃。”我喉头干。
“长老,我看她不是神迹,只是走了狗屎运而已。”又一个声音。
我愤愤地朝那人盯去,长老却又问:“姑娘为何事跳下崖?”
我怔了下,道:“路过而已。”
众人一阵欷殻В胰椿故羌烦鲆桓龈屑さ男θ荩骸靶恍桓魑痪任摇!�
……
我在乞丐处养了几天伤,考察了大汉朝的丐帮文化。乞丐们虽为社会底层人士,但消息灵通以及思想的深度,丝毫不亚于朝中大臣。
他们对汉武帝的评价还不错,强调做乞丐只是他们个人爱好而已。他们还对世界的格局表示乐观,特别佩服霍去病与卫青将军横扫匈奴的事迹,知道我相识他们二位之后,更是对我表示了无比的羡慕。
我顺便问起了长生图的事,这些消息灵通人士,说起来有头有尾,有的说这长生图从汉高祖时就流传下来,不仅有长生之术,更有亿万财宝,拥有者富可敌国;有的说其实高祖皇帝还活着,只是一直在深山修炼而已……我佩服古代人的想象力,但也想连李敢这样的主流人群也在找这图,恐怕也不是空穴来风。
有一位小乞丐神秘兮兮将我拉到一边,递上了一张皱巴巴的图纸,说这便是长生图,我看了便知是假冒伪劣,把长江黄河的位置画了个颠倒,欺侮我没学过初中地理吗?长老喝斥他走开,说:“姑娘也想长生不老?”
我顿了下,摇摇头,又点点头,又摇摇头:“谁不想长生不老?”
长老深陷的眼窝里,忽然闪烁起奇异的精光。“长生有什么好?”
“呃……”我语顿。
“从平民到帝王,都想永生,却不知,有了永恒的生命,见物转星移,事物在你眼前消亡,这份孤独感,比任何死亡都要可怕。长生不死的那刻起,你却已经和死无异了。长生者,是这世上最孤独的人。你想成为最孤独的人?”
他的话参透禅机,我不由得一惊,仔细地打量眼前的长老。只见他满身污垢,却透着一股难得的气场,仿佛有种力量,攒住你的目光不能离开。我颤抖着嘴唇,喃喃道:“长老,你是哲学家吗?”
长老哈哈大笑,只道:“我,只是个要饭的而已。”
我心放不下,想再探究他一番,他却已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深沉并且有内涵的背影。
第十三章 大闹天宫
即便在这种充满时事与哲学讨论气息的氛围中,我的心始终没有放下对大色狼安危的担忧,一直想着玉奴那句话:“只等新婚那日,再下手不迟。”他的婚期马上就到了,他会死吗?
其实我可以不管他的死活,我为什么要管他的死活?说到底,他与我丝毫没有关系,更别说历史上说他24岁才死,这回他一定死不了。
我安慰说服着自己,却夜夜失眠,每次从梦里惊醒,却是一身冷汗。我了无睡意,走到月色之下,看着远处漆黑一片,一种恐惧慢慢在血液里扩张。
他还是会死,谁知史书上一定正确?他若是真死了,我算不算见死不救?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一记深沉的声音响起,我转身看去,却见是长老,正站在我背后长吁短叹。
我其实很想问这句话的出处,甚至怀疑这位长老是不是从琼瑶时代穿越过来的,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只淡淡回道:“长老何出此言?”
“姑娘的眼里写满了忧伤与怀念,辗转难眠,受伤这般,心却已经飞奔在远方的某人身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我其实没什么兴趣和一个年过70的老头讨论感情问题,但见他一副八卦的模样,想来还是配合他下,于是叹息道:“什么是情?”
长老转身坐下,风扬起他枯草般的须发。他沉默了一番,徐徐道:“情,是你生命中的劫,躲也躲不过,藏也藏不起。乐在其中,却又深受其害,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情里,你迷失了心智,沦陷了所有,早忘记了自己。”
我想这位乞丐长老如果在现代,应该去做相亲节目中的情感顾问,绝对游刃有余。他还是位苏格拉底式的人物,不知怎么的,流落成乞丐,真是埋没人才。我呛了声,轻轻道:“长老,其实我也没你说得那么痴情,我没有深深爱上谁,我只是心里有些事一时放不下,想不好要不要去帮他而已。”
“想了,便去做,做了,就不要想。”他淡淡笑着,说了句极有水平却其实等于什么也没说的话。
我握着长老的手,用真诚万分的语气道:“长老,请您帮我,我要回将军府。”
他笑着,也同样用真诚万分的语气说道:“姑娘,我一定帮你,明日兄弟们一齐送你回将军府。”
我激动不已,热泪盈眶:“谢谢长老。您真是个好人。”
他也连连点头,激动不已地道:“不用谢,还有一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长老请讲。”
他顿了下,清了清嗓子:
“姑娘在此住了三日,共食了六顿白饭,用了五服药剤,连加兄弟们的辛苦费,共一十二铢,姑娘回去以后,可以付清吗?”
“这么贵,长老,你们没有明码标价,属于非法收费。”
“姑娘,这个价格已经很实惠了。”
“有商量不?”
“不行。”
“商量一下吗?”
“呃。”
……
从崖上掉到崖下,用不了一分钟,但从崖下走到崖上,却花了我一天的时间。特别我又是在受了不算轻伤的前提下。也不知我哪来的力气,刷刷刷居然走得比任何人都要精神。乞丐们跟得气喘吁吁,直嚷“姑娘你慢点”。
天色已黑,终于找回了将军府,府门前满眼的红,喜乐声隐隐在耳。
我长吁一口气,总算还赶得上。
人们陆续从府门出来,此刻应是婚宴已经结束。奇怪的是,我愣在那儿,竟迈不开一步。
长老从身后走上来,意味深长道:“姑娘,你的心上人成婚了?”
我对长老画龙点睛式的八卦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却也无言以对。掉下深渊,九死一生,身受重伤,我却义无反顾地回来。“我回来干什么?”傻傻问了自己这个问题。
“只等新婚那日,再下手不迟。”玉奴的话再次响起,我二话没说,拔腿朝府门冲了进去。
……
人们惊异的面庞与连绵不断的红色,在我两边迅速倒退,幻化成诡异的图案。我只觉脚下生风,穿梭于长长的游廊之间,终于问到了新房的地点,对着那灯火通明的红色房间,蒙着头冲进。
随着门被推开的重重的咣当声,我来了个急刹车,突地收住步子,来不及拂去的一头乱发,倒挂在额头与脸颊上,几缕挡住我的睫毛,几缕钻进我的鼻孔。我重重甩了下头,指着新床上的两个新人,大声喝道:“等下。”
房间里的人都傻了,新床上的两个人也傻了。身着喜袍的霍去病,与头戴喜帕的新娘子,正交叉着双手准备喝合欢酒,因为我这一声喝,僵立在那儿,保持着一个奇怪的姿势,头却双双朝我看来。
喜婆走上前,又惊又怒地指着我骂道:“哪来的疯女人,快给我出去!”
我一把推开她,冲上几步,抱住霍去病的肩头:“好好,你还没死。”转手一把将合欢酒抢来,“这酒有毒!”
我后来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冲进霍去病的婚礼,抢夺他的合欢酒,以及将他的新房,闹得翻天覆地的过程,缘何还是没有写进史册。我想,它与先前我在金銮殿上强吻霍去病的那一事件,可以并称为大汉朝十大丑闻之二,估计,不能作为官方资料保存,只在民间流传,后来年份久了,所以被历史淡忘而已。我在那一刻,也终于明白,为何历史上对霍去病到底娶了谁做妻子的这件事的描述,如此模棱两可,一笔带过,原来,此中竟是我在作祟。
好吧,扯远了,先回到这大闹天宫的这一刻。
我想在新房里寻找玉奴放置暗器的证据,但我翻了底朝天,也找不到一件像样的东西,望着所有人不可思议的表情,强作镇定,重新拿起桌上的合欢酒道:“这酒肯定有毒!玉奴是奸细,她想趁机杀害侯爷!”
喜婆已经吓晕过去,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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