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冷王追爱,腹黑娘子坑爹娃-第13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加十分是个什么鬼?
虽然没听懂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但艳倾知道他过关了,便捏了捏千浔肉嘟嘟的小脸蛋,以示他的喜欢。
千羽见自己的问题没有难倒艳倾,不由有些心焦,他朝千陌看过去,只有将最后的希望放在他娘身上了。
娘若不喜欢艳倾叔叔当相公,就一定会出个刁钻古怪的题目难住他的。
可是,为什么他们的娘似乎心思并不在现场呢?她东张西望地在看什么啊?
千陌其实是在找南夜太初的身影,都这个时候了,这个该死的王爷怎么还不出现呢?
难道他真的放弃了?还是他不知道她要比艺招亲?
不对,夜魁昨天一定给他汇报这事了,以他的聪明睿智,一定会猜到她不会上夜魁的当,也一定会在今天将这场招亲进行下去。
那他为什么不来呢?难道他真的放弃了?
哼,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今天若不来道歉,光明正大地将我赢走,我就大张旗鼓地选择艳倾去!
千陌想定,便收回目光,端正身子,巧笑嫣然地道:
“艳倾公子,恭喜你……”
恭喜你进入最后一关。
这话还未说完,就被另一道魅惑性感的声音给打断:
“慢着,本王也要参加玉璃郡主的比艺招亲。”
随着这道低沉好听的嗓音,从紫薇阁顶飞下一个人,在临近高台时,他潇洒地旋了个身,然后轻飘飘地落在了高台上,身上的一袭紫袍甚是耀眼。
玉冠、紫袍、洒金腰带,身材修长玉立,光是周身散发的气度,便与众不同,自有一种特别的王者之气。
正是逍王南夜太初,也是无夜山庄的庄主夜枭!
只是他现在顶着的是夜枭的刀疤脸,穿着的是王爷的服饰,比之前的庄主更多了一份尊贵的皇室气度,比从前病秧秧的逍王又多了几分刚毅冷酷。
千陌在看见他时,心情随之放轻松了下来:他终于出现了!
千浔撇了撇小嘴,他可不想见到这个欺负了娘,让娘不高兴的叔叔呢。
千羽一扫平时的面瘫表情,欢快地跑上前,拽着南夜太初腰带上的玉挂饰说:
“太初叔叔,太好了,你终于来了!”
他可是盼星星盼月亮,盼着他来呢。
南夜太初弯腰在他脸上亲了亲,悄声道:
“谢谢你,羽宝,叔叔知道你今天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好呢。”
说罢,他直起身,走到千陌面前,盯着她的脸,柔声说道:
“陌儿,我来了,我要在众人面前重新将你赢回去。”
是的,他来了,他为了他的心上人来了,他决不会允许任何人将属于他的陌儿给抢走。
千陌也回望着南夜太初的脸,见他虽然风华更胜从前,但脸色似乎有些憔悴,精神也不是特别的好。
虽然她心里仍旧在一他的气,没有原谅他,但依然爱着他,关心着他的身体健康与否。
她刚想关切地问他是不是生病了,不料一旁的艳倾公子也走上前,对着两人说道:
“逍王殿下来得正好,我们俩人正好借这个机会比试一下,看看谁能最终赢得美人归。你若不来,我刚才还真觉得没有对手,赢起来都不带劲,没有成就感呢。”
这口气还真够大的,不过,说的也是事实。
举天之下,比相貌、比学识、比武功、比财富,可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同时在这几个方面都胜过他,除了他的家世身份外,其它的,他都可以和南夜太初较个高下。
南夜太初一改对千陌和乖宝们的亲切态度,他脸上恢复了夜庄主的高冷,高傲地点点头:
“也好,本王也正有此意,今天就和艳倾公子比个高下吧。”
千陌却不欲两人耍枪弄剑的比武,同时她也有意想给南夜太初设置点障碍,便招手唤来千浔:
“浔宝,虽然太初叔叔也是熟人,可以不经过海选和初选,但他也要和艳倾叔叔一样,经过你们的提问环节哦,这次就由你来提问。”
让千羽提问,她不放心,怕这个同样高冷的小包子给南夜太初开后门。
“遵命,娘。”
千浔高高兴兴地接下新任务,和南夜太初走到高台中央,将手指头含在嘴里想了想,说出了他的问题:
“太初叔叔,你说这个世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千陌一听到这个千浔问这个问题,就抿着嘴笑了。
这个问题可是困扰了人类好多年哦,到了二十一世纪,科学已经很发过了,也还没有达成一个形成共识的定论,何况这个时代的古人呢。
看来,浔宝是要为刚才羽宝提问为难艳倾公子还击啊。
浔宝啊浔宝,你是有多不喜欢这位逍王殿下哟。
千羽焦灼地看着南夜太初,当初娘问小哥俩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和浔宝还争议讨论了半天呢,谁也没能说服谁,到最后娘也没给个答案,以至于以后只要想起来,他们俩还要围绕这个问题争个不休。
南夜太初将众人的表情收入眼中,翘起嘴角,朗声道:
“这个问题好回答,自然是先有鸡,后有蛋。”
千浔忍不住追问:
“为什么?如果先有鸡,那第一只鸡是从哪里孵化出来的?”
这就是这个问题的争论之处:先有鸡,第一只鸡从哪里来的;叵若是先有蛋,那这枚蛋又是哪只生的?
南夜太初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们常说鸡蛋鸡蛋,鸡在前,蛋在后,你看自古以来,所有的人都认可这个顺序,所以自然是先有鸡了。”
他的这种回答无懈可击,倒让千浔愣住了:是啊,以前他们将注意力放在了是先有真鸡还是先有真蛋的上面了,这个问题其实还可以这样巧妙回答啊。
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确实是鸡在前蛋在后,鸡蛋鸡蛋,谁又能说他回答得不对呢。
千羽欣喜地大声宣布:
“恭喜太初叔叔答对了,您也成功进入最后一关哦。”
艳倾挑挑眉,满面笑容地给南夜太初道喜:
“不愧是逍王殿下,有急智!这答案让人无法反驳。”
南夜太初毫不客气地将称赞收下,傲娇地点头:
“本王也觉得自己回答得很完美。”
千陌托着腮在一边打断两人的机锋:
“千浔,千羽,你们对两位叔叔进行最后一轮的抢答测试。”
“好嘞。”
两只小包子各就各位,异口同声道:
“下面,由宝宝们各出四道题,共八道题,谁答对的题多,谁就获胜哦,如果是平局,就由娘亲来问最后的问题了。叔叔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南夜太初和艳倾点点头,表示都做好抢答的准备了。
小哥俩互相看了一眼,千浔便先开了口:
“有什么人是可以一下子变老的?”
艳倾公子抢先答道:“新娘子,因为成亲那日起,她就变成老婆了。”
千浔朝艳倾灿烂一笑,甜甜地说道:
“答对,艳倾叔叔得一分。第二题,请问,一颗心值多少钱?”
“一亿,因为一心一意。”南夜太初不慌不忙地抢了先。
“太初叔叔答对,得一分。”
八道题快问快答完后,最后的结果,竟然是两人平分秋色,各答对四题。
第246章 千陌的考题
怎么办?
这两个出众的男人在答题中打成了平手,玉璃郡主到底会选择谁呢?还是她会再出什么难题来考考这两人,让他们一较高下呢?
台下围观的众人兴奋起来,这可比刚才海选初选刺激多了,这可是决定谁才是能与玉璃郡主共度一生的关键时刻了!
底下的人分成了两派,一派是站在艳倾公子那边的,他们起劲地喊着:
“选艳倾公子,选艳倾公子!”
另一派是看好南夜太初的,他们也毫不示弱地高呼:
“逍王殿下威武,逍王殿下霸气,玉璃郡主选他准没错!”
两派的人数差不多,从拥呼的声音上也分不出高下来,这可真是势均力敌,难分伯仲啊!
夜魁四个人也从人后挤到前面来了,几个人看着台上风华绝代的两个男人,不由暗暗着急:
他们家公子所占的优势并不多也并不明显呢,除了王爷的身份显贵外,光从外貌上看,刀疤脸王爷肯定没有艳倾的容颜漂亮啊!柳小姐到底会重貌还是重身份啊?
这时旁边有人小声议论:
“我觉得吧,如果我是玉璃郡主,一定会选逍王殿下,最起码他有个王爷的尊贵身份,嫁给他以后就是王妃了,出入皇宫什么的,多威风啊!”
“哼,王妃的名头有什么好,天天对着一张刀疤脸,半夜都会吓醒的,要是我,就选艳倾公子,光是看着他那张脸,就是种享受呢,带出去也倍儿有面子。”
“王爷好,我选王爷!好看又不能当饭吃,而且好看的男人都风流花心,不好不好!”
“王爷丑死了,看着就吃不下饭,我选艳倾!”
……
几个人为着玉璃郡主应该选谁越争声音越大,最后竟吵了起来,要不是夜魁将他们拉开,并用拳头威吓他们,差点就要打起来了。
这时台上的千浔说话了:
“大家安静,安静,宝宝们现在就将最后的决定权交给娘了哦,宝宝的娘要对艳倾叔叔和太初叔叔进行最后的考核了哦。”
说到这里,他转身让出台前的位置,和千羽合力将座椅搬到台中,对千陌说道:
“娘,您坐这儿出题,站着太累。”
“真是乖儿子,知道心疼娘!”
千陌满面笑容地坐上去,看着分开站在她前面左右两边的男人,沉吟了一下,笑盈盈地问:
“你们俩人都很优秀,还真不好选呢。我这心里也拿不定主意,你们能否帮我出出主意,我应该怎样出题考你们,好不好?”
比才学智慧,两人打成平手;比身材气质,一个玉树临风,一个温润如玉,同样难分上下;比家世的话,逍王殿下胜出一分,但在相貌上,艳倾公子又胜出一分。
所以,两人实力相当,这唯一没有比的就是武学了,难不成要他们在这高台上打一架不成?
千陌对艳倾公子并无爱意,她办这个招亲比赛不过是想气气南夜太初罢了,另外一个,她也想借此看看,南夜太初到底对她如何。
所以她便将难题甩给了面前这两个优秀的男人,让他们出题。
南夜太初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艳倾公子先来。
艳倾公子也不客气,他优雅礼貌地点头谢过南夜太初的礼让,跨步上前,声音温和地说道:
“柳小姐,我和逍王殿下可谓是半斤对八两,确实不太好选,如今唯有武功这一样没有比过,不如我和逍王殿下在武艺上切磋一番,分个高下,至少能让柳小姐看出来,以后谁最适合保护你和小公子。”
不得不说,艳倾的这个建议在目前的情况下,是最靠谱最可行的方法了,也只有比武才能分出高下了。
千陌点点头,又转向南夜太初:
“艳倾公子的提议不错,不知逍王殿下是否同意,或者你有更好的法子?”
南夜太初的双眸深深地凝视着千陌,从他飞到高台上那一刻开始,他的视线就未离开过她。
那眼里面的深情让千陌都觉得难为情,她在问完话后,不自觉地移开了目光。
哼,她才不要被她这种表象所迷惑呢,当初不就是上了这双深情眼眸的当,一头栽入他的爱情当中去的么!到头来,他却将她骗得团团转。
怎么着,她也得讨回本来!
不给他点苦头吃,他还以为三言两语就能将她哄高兴,、摆平她呢。
南夜太初见千陌不肯与他目光接触,心里微微叹了口气,脸上却不显,淡淡地说道:
“比武是莽夫所为,只有面对敌人,在智力不够的情况下,才会用武力去解决问题,我的拳头只打敌人,我的刀剑也只杀仇敌,所以,我不会用武功来向我爱的人示爱,也不认为武功的高低就代表了我对陌儿的深情厚爱。”
千陌也不看他,平静地问道:
“逍王殿下既然不愿意比武,是不是有更好的法子来分个高下呢?”
南夜太初摇摇头:
“我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我想说的是,我愿意将这个选择的权力全权交给陌儿,请陌儿你根据你自己内心的感受和感情来选择,你更喜欢谁,觉得谁更适合与你共度一生,你就选谁!不过,”
说到这里,他对着对面的艳倾看了一眼,又转头盯着千陌,语气坚定地说道:
“如果陌儿选我,我会很欣喜,如果陌儿最后选择的是艳倾,我也决不放手!我会重新来追求你,我会证明给你看,在这世上,只有我南夜太初是最爱你的人,也是最配和你并肩笑傲天下的人!不管你以后走到哪儿,我都会追到哪儿,绝不言弃!”
南夜太初以一种霸气的语气说出来,听似云淡风轻,实则蕴含着一种“舍我其谁,我认定你,就会追到天涯海角”的霸道。
“好!说得太棒了!”
台下的夜魁等人带头叫起好来,众人也为南夜太初这番霸道深情的表白所打动,纷纷鼓掌高呼:
“玉璃郡主,选逍王,玉璃郡主,选逍王!!”
“玉璃郡主,你错过了逍王,就错过了整个世界了哟!快选他吧。”
夜魁这个大老粗,不知哪根筋搭错变聪明了,居然喊出了一句文艺的句子:
“逍王和玉璃,一生永相随,逍王和玉璃,相爱不离弃!哦,耶!”
面对台下一边倒的欢呼声、加油声,南夜太初脸色平静,他伸出手做出个往下压的动作,示意台下众人安静。
然后,他转过身,负手在后,诚恳地说道:
“陌儿,我不逼迫你非要在今天做出选择,你可以用一生的时间来考察我,而我,也会用一生的时间来回答你,我是如何深爱你的。”
南夜太初今天在台上的说的话,千陌听了,其实是非常感动的,她没想到他会当众说出来般深情的话来,朴实中透着霸道,霸道中带着深情,深情中又有着坚定与坚持。
她的心里立即涌起一丝丝甜蜜来,让她差点原谅了他的欺骗,几乎脱口而出“我爱你”的话来。
好在她意识到是在闹市区,是在招亲的台上,很多人在看着她,才让她最终理智战胜了感情。
她不想在台上做出决定,想了想,便决定出个难题,让今天这场招亲赛以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而圆满结束。
千陌朝台下观众看了一眼,收回目光看着台上的南夜太初和艳倾公子,笑得满面春风,人畜无害:
“逍王殿下,艳倾公子,说实在的,你们二位都很合我的意,要让我在你们中选出一人来,我还真拿不定主意,因为不管选了谁,对另一人都不公平,也是种伤害。所以,为了不让我自己为难,也为了绝对公平,我看不妨就以艳倾公子失窃的那枚粉钻为条件,谁先找到这枚粉钻,并抓到窃贼,我就选谁,你们看,这样可好?”
千陌心里的想法,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又没有找到任何有利的线索,找到粉钻和窃贼何其难,她这也算是给南夜太初一点苦头吃吧。
另外,如果真能通过这个比艺招亲推动众人寻找粉钻的热情,或许能得到更多的线索也说不定,到时,她就能将梦霄宫和青萍等人揪出来了。
千陌的这最后一道考题,可谓一举三得,既解决了立即做出决定的麻烦,又让追爱的南夜太初吃了个瘪,同时还能借此获得更多的梦霄宫青萍等人的线索。
她都不得不在心里为自己暗暗喝采:真是绝妙的好主意!
艳倾公子嘴角含笑,他也由衷地佩服千陌,她还真能想点子,这摆明了就是“拖”字诀嘛。
“柳小姐此法甚好,艳倾没有意见,定当全力追查,说起来,柳小姐这个法子其实最大的受益者是艳倾呢,逍王,你说是不是?”
他当然是受益最大的,不管谁找到了粉钻,都是在帮他挽回损失,即便他最后没有得到千陌,他也得到了粉钻,并不亏;若是他找到的粉钻,则美人珍宝都将被他囊括怀中,那就更美了。
南夜太初嘴角也挂起了浅笑,颔首答应:
“本王也觉得这个法子不错。”
千陌站起身,脆生生地说道:
“那就这样说定了,今天的比艺招亲到此为止,各位都散了吧。”
千浔赶紧跑上前,甜甜地说道:
“大家都散了吧,都散了吧,明天再来啊,比艺招亲要连办三天呢,可别忘了通知那些符合条件的公子王爷和世子们啊!”
底下的众人不由惊愕,继而好笑:天呐,这小包子是有多想给他娘找个如意郎君啊,这明明已经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