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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女侠系统-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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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男旁边的两个路人一听见少年这么喊,都一脸惊恐地后退了几步,无人敢上前阻拦。
    宋乔见没人理会自己,只好一个箭步冲过去,伸手就揪住了那人的小臂,喝止道:“别跑!”
    黑衣男挣扎了两下,见自己居然挣脱不开一个孩子的手,便不慌不忙地换成单手拎公文包,另一只手迅速地抽出裤兜里匕首就往宋乔的胳膊上划过来。
    刀光一闪,宋乔一惊,下意识地松开了抓住男人的右手,而她空闲的左手则死死地将男人的匕首攥住了。
    她这一连串动作完全出自本能反应。
    她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胆子这么大,竟然连锋利的刀刃都敢抓。
    刚一抓住匕首,宋乔就后悔了,一阵剧痛从手心传来,鲜血立刻顺着她的手腕往下流。
    黑衣男见状,竟然果断地松开匕首,将公文包往旁边的车子上一丢,转过身就飞快地跑掉了。车子立刻发出一阵刺耳的报警声,引得更多不明真相的路人停下驻足围观。
    公文包被撞开,里面的现金顿时掉了出来,数叠粉红色的毛爷爷哗啦啦地散落在了地面上。
    散落的现金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不过他们都突然其来的一幕吓到了,竟一时间没人敢上前捡钱。
    而这一切仅仅发生在一分钟内,围观的大多数人都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更没人敢去拦那个黑衣人。
    宋乔当然也没再追上去。她松开手,沾了血的匕首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她转过身,向西装男的方向看去,见有几个热心的路人将西装男围住,还有人高声叫着“还有呼吸”“快叫救护车”之类的。
    她松了口气,然后低头看向手心。
    她的左手手心鲜血淋漓,看上去很吓人,可她却一点都不觉得疼,只觉得火辣辣的难受。
    她用衣袖擦掉了手上的血,却惊讶地发现,伤口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深,而且已经完全不流血了。
    有个年轻男人走过来关切道:“那个谁,你没事吧?”
    宋乔转过身,却看到那男人身边一个女孩扯了一下他的衣角,小声说了一句“别多事”。
    见她看向自己,那女孩立刻面露防备之色,还扯着自己的同伴后退了半步。
    宋乔困惑地皱了皱眉。
    俗话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宋乔此刻还没意识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有多么奇怪。
    她刚刚用常人无法做到的动作跳上了一辆轿车,空手夺下劫匪的匕首,而且还表情淡定地用衣袖擦掉了手上的鲜血,也难怪那个女孩会怕她。
    这时,那只蝴蝶终于飞了回来,稳稳地停在了宋乔的受伤的手心上。它的翅膀缓慢地扇动了一下,像是在安抚她。
    忽然,宋乔感到右手手心一阵刺痒,一行金字出现了:“蝴蝶任务完成,目前进度1%。”

  ☆、第34章

    宋乔眉毛一皱,蝴蝶任务是什么?
    这时,不知谁叫了一句“警察来了”,果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清晰的警笛声。
    宋乔低着头,压低了帽檐,快步离开了现场。她倒不是害怕警察,只是她刚才的举动解释起来多少有些麻烦。她现在只想赶紧回家,吃一顿热气腾腾的晚饭。
    回家后,宋霖已经把饭菜都做好了。
    他说,今天中午菜卖得特别快,一中午就把前一天准备的菜色都卖光了,尤其是小鸡炖蘑菇,特别受欢迎。菜卖光了,店里也收拾完了,见没什么活干,他就提前关店回家做晚饭了。
    吃完饭后,宋乔回到自己房间,金蝴蝶从她肩膀上飞起,停在了她的台灯上。
    宋乔看了一下晚上受伤的手心。
    才过了一个多小时,伤口就已经结了痂,还有些发痒,表示伤口正在慢慢地愈合中。
    宋乔挠了挠手心,拿起笔开始写语文作业。写作业的时候,宋霖推门进来给了她一个洗干净的柿子,说是隔壁张叔老家种的柿子。宋乔顺手接过来咬了一口,顿时被甜得眯起了眼睛。
    她忽然想起,要是十八年后,吃到这么甜的水果,她第一反应肯定是拍照发微信,写上:热心的邻居给了老家自种的柿子特别甜~~~~>v<
    想起十八年后的种种回忆,宋乔不禁出神。
    才过了两个月,那时候的记忆竟然变得异常遥远,恍如隔世。似乎这两个月来的生活才是真实的,而重生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罢了。
    她的目光落在了金蝴蝶身上,金蝴蝶正安详地停在她笔袋的拉链上,金色的微光在台灯下闪烁着,看起来如此真实。
    她用笔尖戳了一下蝴蝶的翅膀,却径直从翅膀中穿了过去。
    ——又或者现在的一切才是梦。
    她只是在现实中打了个盹儿,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见自己回到了初中而已。
    想到这里,宋乔竟然稍稍打了个寒噤,赶紧阻止自己继续胡思乱想。
    很快,她就写到了语文作业的作文部分。
    作文的题目居然是以“梦境”和“现实”为灵感写一篇作文。
    宋乔迟疑了片刻,然后开始落笔,写道:我曾做过一个漫长的梦,在梦境里,我长大成人,已过而立之年……
    宋乔越写越投入,洋洋洒洒写了一千来字,一直写到了作文纸的背面。
    写完作文,她一看时间,居然足足写了一个小时。
    幸好语文老师不怎么负责任,一般不会看他们平时的作文练习,只有小考的时候才会认真批改,所以宋乔不用担心作文超字数的问题。
    她将写完的作业放进书包,然后就跑去客厅看电视了。
    她翻了几个台,没有看到关于晚上那件事的新闻报道,就把电视一关,回房间看书了。
    第二天早上,她才在小区门口杂志亭的早报上看到了一篇报道。
    报道里说,有市民目击到有人在热闹的夜市里公然行凶抢劫,幸好有个见义勇为的热心路人喊了一句“抓抢劫的”,劫匪一慌就把将抢来的钱丢了。
    据警方初步分析,这应该是一次冲动型犯罪。劫匪很显然没什么经验,因为他选择了人最多的夜市区,使用的武器还是一把小折叠刀,随便在哪个超市都能买到。他们怀疑凶手可能在银行看到被害人取了很多现金,于是便心生歹意跟了上去,妄图行凶。
    报道还配了一张模糊的新闻图,看起来应该是在场的路人用数码相机拍摄的。
    图里清楚地拍到了倒在地上的西装男。
    不远处的一辆轿车上,站着一个身穿黑色风衣,戴着黄帽子的身影,那身影非常模糊,更不用提看清他的长相了。
    宋乔一眼就从照片里发现了自己。
    不知是不是记者的疏忽,又或者他们没采访到合适的目击者,新闻里并没有写有人和劫匪发生肢体冲突的事。
    报道里最后写道,此事已经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宋乔暗暗吐槽,那个劫匪胆子也真大,居然敢在人那么多的闹市公然行凶,肯定是个疯子。
    可仔细一回想,之前那人在被宋乔抓住时并无惊慌的表现,甚至冷静得有些可怕,而且他丢掉公文包的动作也很利落,完全不像事先没有准备的人。
    想到这里,宋乔越发觉得这件事十分怪异。她摇了摇头,放下了报纸,就转身去上学了。
    下午的语文课上,语文老师居然点名表扬了宋乔的作文。
    原来这一次交了作业后,语文老师无意间翻到了宋乔的作文。
    宋乔习惯用连笔字,字迹成熟,在众多笔迹稚嫩的作文中显得特别显眼。
    语文老师有些好奇,就通读了一遍。
    读完之后,杜老师感到很意外,没想到班里竟然还有学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倒不是说辞藻有多么华丽,更没有引用名言和历史故事,可是里面却饱含了感情,语言朴实真挚。
    杜老师今年正好刚过三十岁,宋乔写的一些东西恰到好处地引起了她的共鸣。
    她忍不住把这篇文给办公室里其他老师看了。
    大家看完都是一个反应,这篇文完全不像是初二学生写的,除非这学生特别早熟。
    在课堂上,杜老师说,宋乔的“文笔成熟”“立意新颖”,虽然字数超了很多,但是删一删还是一篇不错的作文。
    然后她就把宋乔的作文在全班面前读了一遍。
    没想到她一读完,班上竟然有不少人红了眼圈。
    下课后,梁晓丹眼泪汪汪地跑来找宋乔,“乔大侠,你的文章写得太感人了!我都哭了!”
    朱冰雪也说:“对啊,感觉很有深度。读完之后特别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冲动。”
    后来还有几个人跑来管宋乔借那篇作文看。
    读完之后想要“好好学习”的不止朱冰雪一个人。
    比如周浮生就一本正经地跟宋乔说,他觉得自己以前太浪费光阴了,宋乔的作文警醒了他。
    为了避免以后和宋乔作文里写的一样,天天打卡上班累成狗,他决定从今天开始好好学习,以后考个好大学,争取自己开公司当老板。
    宋乔听完简直哭笑不得。原来她十八年后的生活竟然成了学生们眼里失败的“反面典型”。
    ……
    下午的体活课上,宋乔和体委高辉被叫去开会。
    体育组组长殷老师说,因为下周末的运动会会有上级领导来视察,为了达到最佳的演出效果,体育组老师商议后,决定在运动会上进行军体拳表演,要求初一初二每个班都要选出三十个人参加,利用体活课和晚上放学后的时间练习一下。
    高辉顿时小声抱怨道:“谁还记得军体拳啊!都过去那么久了,早就忘了。”
    宋乔记得他们初一军训时学过军体拳,可是她隔得时间更久,连半招都不记得了。
    殷老师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就让班长和体委留下,花了一节课时间把军体拳重新教了一遍。
    宋乔学得很快,只看过一遍就会打了。
    其他学生却没有宋乔学得这么快。直到下课,高辉却还是不能完整地把军体拳打下来。
    见他们学得这么慢,宋乔还有些纳闷,这东西真有那么难?
    总不会是她天资聪颖,骨骼清奇,所以一学就会吧?=口=
    第二天晚上放学后,宋乔叫上被选中的三十个人去操场上练习打军体拳。
    好不容易放学了,居然还要练什么拳,被选中的三十人都怨声载道,还有七八个学生趁着宋乔没注意偷偷溜掉了。
    到了操场,宋乔清点了一下人数,居然少了八个。
    少掉的人中正有王子烨,看来十有八。九又是这家伙起的头儿。
    宋乔将军体拳打了一遍,然后详细拆解教给大家。
    大家初一刚开学时虽然学过一次,但是隔了一年了,都忘得差不多了,所以学起来并不像宋乔预想中那么顺利,更不用提要打得很整齐了。
    练了半个小时后,宋乔见时间不早了,就放大家回家了。
    去车站的路上,朱冰雪道:“乔大侠,你说这个军体拳练了有什么用?打架的时候又用不上。”
    宋乔“嗯”了一声。学校教的军体拳在实战中确实用不上,不光因为他们学的是简化了的版本,更因为学校老师并没讲解每一个招式的作用,比如每一个动作究竟是防守还是攻击,攻击的是敌人身体的什么位置。
    学生打军体拳的目的不是为了制敌,而是为了表演和强身健体。学校老师就算懂,也不可能教得那么详细。
    “打架?你要和谁打架啊?”倪妍笑道,“说起打架,还不如去学跆拳道什么的。”
    朱冰雪却不屑一顾道:“切,跆拳道又不是中国的武功,我要学就学中国的。嗯……比如凌波微步葵花宝典。”她说着突然觉得哪里不对,赶紧假装淡定地补充道,“——没有葵花宝典。”
    宋乔笑道:“你说的那些都是小说里的,现实里没有啊!”
    “那你说现实里中国有什么武功啊?”倪妍问。
    宋乔一时语塞,竟然答不上来。她的确对中国功夫不甚了解,突然被问到,她才惭愧地发觉,自己这方面太孤陋寡闻了。于是她犹豫了一下才道:“呃,太极拳吧!”
    “还有军体拳。”朱冰雪赶紧补充道。
    三个女生同时笑了起来。
    连续练了两个晚上加一个体活课后,班里的大部分学生都能顺利地打完整套军体拳了。
    这两天宋乔为了给大家演示军体拳,不知打了多少遍,就连睡觉前都在脑海里默默演练。
    宋乔觉得自己快被搞得魔怔了。
    周五晚上,宋乔带领班上的学生又练了几遍军体拳。
    放学后,她来到宋记快餐店帮宋霖的忙,把桌椅板凳都擦了一遍,才和宋霖一起结伴回家。
    “明天周末我打算不营业了。”回家的路上,宋霖突然道。
    宋乔很惊讶:“你怎么突然想开了?”以前摆摊时宋霖实在太拼了,每天要忙十几个小时,所以宋乔一直怀疑宋霖是工作狂体质。
    宋霖笑道:“什么想开不想开的?周末你们不上学,附近公司的人也不上班了,买盒饭的人肯定要少许多,我就干脆歇业两天休息休息。”
    宋乔猛点头:“嗯,我举双手赞同。赚钱虽然重要,但是也要劳逸结合么。”
    “说起这个,你最近怎么老是回家那么晚?”宋霖道。
    宋乔就把学校让练军体拳的事跟宋霖讲了。
    “以前我上高中时也学过这个军体拳。”宋霖露出一副怀念的表情,“不过那拳法太简单了,还不如咱们爷爷打的那个拳好看。”
    宋乔对爷爷没什么印象了,她五岁时爷爷就因为脑血栓去世了。
    “爷爷打的什么拳?太极拳吧?”宋乔知道老年人都喜欢打太极。
    宋霖却摇头道:“好像不是太极拳,好像是叫什么什么霸拳的,打起来特别威风。他说那拳法是他小时候跟村里一个高人学的,据说那高人很厉害,能一个打十个。后来那高人参加八路军打日本鬼子去了,然后就没了消息。”
    “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宋乔说着。说起一个打十个,宋乔莫名想起了抗日神剧里的情节。难道现实里真有那么厉害的人?
    宋霖又道:“对了,我小时候还在我爷家见过一本拳谱,后来因为搬家动迁,那本书就不知道哪里去了,可能被大姑他们卖了。说起来咱们俩好像好久没回老家了吧?”
    他说完,就转移话题聊起了小时候过年的趣事。
    而宋乔却还惦记着宋霖说的拳法。
    自从上次在夜市里抓劫匪失败后,金蝴蝶就没再停过任何人的身上。
    而那个劫匪事件一直让宋乔耿耿于怀。她现在的身体敏捷度和力量都超过常人,而且她还有着超人一般的伤口愈合速度。只要再会上一点擒拿的功夫,当初那个劫匪就没那么容易从她的眼皮子底下溜掉了。
    ……
    到家后,宋霖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晚餐的菜色有软炸鲜蘑和孜然羊肉,还有一碗菠菜粉丝汤。裹上淀粉炸得金黄的鲜蘑是宋乔的最爱,沾上一点干佐料,咬上一口,外壳酥脆可口,内层的鲜蘑清香软嫩,宋乔简直吃得筷子都停不下来来。
    宋霖一直在跟宋乔讲他白天开店遇到的奇葩事,比如一个男生不爱吃青椒,非要宋霖把青椒土豆丝里的青椒丝拣出来再盛给他;还有一个中年阿姨跟前排一个初中男生吵了起来,原来是那男生一人打了两份糖醋里脊,正好把盘子里剩下的那点糖醋里脊都买光了,而那个中年阿姨是专程为了吃宋霖做的糖醋里脊,才大中午骑乐自行车特意跑来的。
    “那后来你怎么办啊?”宋乔一边帮宋霖盛菠菜粉丝汤一边问。
    这种市井生活里的小矛盾没什么大不了了,可真要解决起来却不是什么容易事,而且往往容易小事闹大。
    宋霖勾了一下嘴唇笑道:“还能怎么办,劝架呗!不过那个大妈还真能嚷嚷,吵得整条街都听见了。幸亏旁边那家盖浇饭店的老板娘跑来帮忙劝架,那个大妈才消了气走了。”
    宋乔很意外:“是晓春盖浇饭的老板娘?”
    “对啊。”宋霖接过宋乔递过去的汤碗,道,“那个大姐人还挺好的,很热情,我还跟她聊了一会儿呢。”
    宋乔“嗯”了一声。她之前还担心晓春盖浇饭那个泼辣的老板娘会因为宋记抢了生意记恨在心,过来闹事什么的,这样看来是她多心了。
    周日上午,宋乔一觉醒来,觉得头脑昏沉,好像做了个很累很累的梦,可梦的内容却不记得了。
    她忽然听得楼下传来一阵喧闹声,探头一看,有一群人围在了旁边一栋楼的楼道口,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下午,宋乔和班上的几个女生约好一起去步行街吃麦当劳。
    最近麦当劳搞了个活动,甜筒一块钱一只,班里一些吃货为了吃“一元钱”甜筒,放学后骑半个小时的自行车去最近的麦当劳店,每人买上两三个甜筒吃个过瘾。
    宋乔的目的倒不是吃甜筒,而是逛逛街,转换一下心情。
    几个女生在步行街入口集合,然后有说有笑地就去了麦当劳店。
    其他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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