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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文女主的宠文人生-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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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拍摄后来又有好几次,甚至一起去拍过外景。有时候从夏会来,不过大多时候都只有席柳叶和叶亦文了。甚至他们三个人还一起拍过一段——反正直觉来说没什么问题,小姑娘甚至觉得自己是在工作。
在她的暑假都快结束,马上正式成为初中生的时候,差点被遗忘的“第一次拍摄”终于出了结果。
从夏的新歌发布,名字就叫《公主梦》,不到五分钟的MV里,叶菲瑶占据的篇幅足足三分半,和从夏这个主角差不多。
叶菲瑶看着经过处理的画面里那和平常的自己判若两人的小公主,悄悄捂着嘴巴笑。
啊呀,我这么漂亮的吗?
还有,原来席阿姨真的不是想找个人陪她玩啊……
作者有话要说: 娱乐圈篇幅很小,不会当明星;
从夏也是埋过的梗,当初通知洛福多说杜依依会赞助他复读的就是从夏。
我就是要写瑶瑶是个小公主,然后瑶瑶改变了那么多人!反正瑶瑶最好了!
PS。今天有事出门,晚上的更新会延后,不出意外还是会有加更_(:з」∠)_
☆、058
叶菲瑶有很长一段时间; 没有得到什么新的文字片段。
“李招娣”的人生说是痛苦复杂,其实也有些简单。叶菲瑶得到的文字片段都是描写她怎样怎样委屈,怎样怎样难过; 有时候连叶菲瑶自己都会生出一种……为什么李招娣会这么懦弱的想法。
这是之前的叶菲瑶从来不会去想的问题。换句话说,她开始思考了。
她这次得到那大段文字; 是在七月初。
小姑娘性格文静; 稍稍有些被动。不过她习惯释放善意,朋友其实很多。
比如说“新家”那边的朋友。
上京城市大; 需要帮助的人更是多得多。那些有钱女士们做的慈善终究是延续了下来。她们出钱,监督,虽然不太参与管理,但条条框框已经非常规范了。
这里依旧只照顾孩子,不过也开始接收男孩儿。当然,这里在饮食条件物质条件上可以满足,其他……就要靠自己。
这里就是方芳的家。
叶菲瑶今天是陪着方芳出来兼职。
方芳年纪比叶菲瑶要大; 现在已经在读初中,义务教育的公立初中。她学习非常非常刻苦,又想要买一些练习册和课外书; 所以更需要钱。
一般的兼职都不会招未成年; 方芳能找到这个兼职……还是因为她发传单的新超市是新家其中一位投资人开的; 算是特殊照顾。
位于三环的商业区在这些年日新月异的发展下; 已经变得新颖繁华。嘉禾商业大厦地下超市装修了三个月,马上就要正式营业了,这才开始宣传。电视的广告有发; 报纸有,传单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七月的天气很热了。
太阳高高挂着,阳光烈到刺眼,几乎要把人晒伤。方芳穿着厚厚的玩偶服,戴着重重的玩偶头,因为左手不方便,她带了个布包,传单全都放在布包里再挂在脖子上,认真地去发传单。
才刚放暑假就开始兼职的方芳都有些不好意思:“……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叫你过来了。”
叶菲瑶抹了一把汗,伸手去拿传单,想帮她分担一些:“没事儿。我不用穿这个东西……比你好多了。”
玩偶服又厚又重,特别闷,是新开的这家大超市的吉祥物。
“不用了不用了,要不然下次我们再约一起,今天——”
方芳的拒绝没说完,叶菲瑶已经从她布包里掏出一叠来。那一大叠传单和小姑娘的两根手指厚度差不多,几百张的样子,比包里的倒是少得多。她对着方芳晃晃:“发完了你请我吃棒冰就行。”
就是一根可以掰成两半,小伙伴们经常分享,好吃不贵的那种零食。
隔着头套,方芳的声音闷闷的:“那就谢谢你了,发完了你直接就回店里等我。”
叶菲瑶说好,拿着手里的传单转到这座商业大厦的后身。
——其实这也是照顾了。其他兼职的人要去的地方更远。
说起来,顾家的条件其实一直都说得过去,后来还赚了不少。但不管是最开始,还是现在,叶菲瑶从来就没有为钱发愁过。
她零花钱都没怎么花,有捐过一些,手里也有一些。这算是她第一次打工。
不对,第二次。叶菲瑶觉得自己去拍的那段MV才是第一次打工,席柳叶还送了她好多她喜欢吃的,似乎是报酬。
但是和上次的“打工”比起来,这次就要辛苦得多。
小姑娘今天穿了一套的短衣短裤,浅蓝色的,后背画着一只憨态可掬的肥鸭子。
才一个小时,叶菲瑶衣服都快被汗水打湿了。
太阳烈得很,就算发传单的是个拥有柔软笑脸的漂亮小姑娘,还是有很多人直接避着她走。她也没什么技巧,更不好意思凑过去强行塞到别人手里。
她个子还矮,攥着传单站在人群中央,就像是只可怜兮兮迷了路的小鹿崽儿。
今天周末,上京又是大人口城市,商业区人来人往,就连广场都很多很多人。
可传单还剩下一大半。
叶菲瑶倒是没有沮丧,她抿着嘴,继续努力。
有些人看在小姑娘认认真真的样子上,不介意顺手接过一张,又或者再顺手直接丢掉。
有点较真的小姑娘竟然还会把那些干干净净的传单再捡起来,纠结得眉毛都要打结。
好在叶菲瑶体力好。她脚步一直没有停,从广场的这个边缘走到了另一个边缘。就在她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解决这些“工作”的时候,叶菲瑶脚步一停,听到了音乐声。
她顺着声音望过去,身高不够的她只看到黑压压一片人,还不断有人聚集过去。
叶菲瑶听到了吉他声,听到了架子鼓的声音,然后是……雌雄莫辩,非常具有爆发力的人声,唱的曲子是叶菲瑶没听过的,动感十足,冲击着耳朵。
叶菲瑶也顺着人流往那边挤。
一边走,一边机智地把传单送到周围人的手上。
可能是注意力被吸引了,手边塞了东西,他们就下意识地接住,让叶菲瑶的工作终于完成了一大半。
摇滚的节奏戛然而止,悠扬的小提琴声逐渐插入了方才带动的气氛。同一支曲子,表现得完全不一样,那道人声也从强爆发中收敛,带着微微的哑,继续唱着同样的歌词。
叶菲瑶在这首歌结束前,完成了她发放传单的工作,凭着自己灵活的技巧,钻到了人群前列。
简易的舞台,五个少年。
叶菲瑶愣愣地看着中间的人,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描述突然窜入她的脑海。
【好听。
好听。
他唱歌非常好听。
他们在小广场那里唱了七天的歌,李招娣就在那看了七天。她不认识他们,连名字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他们唱的是什么歌,可李招娣有耳朵,知道好听,感觉到那歌声似乎唱到了她心里面。
少年们在这里演出,吸引了无数关注,不过更像是在锻炼自己。安静的呢喃也好,撕心裂肺的吼叫也好。
她喜欢。
李招娣戴着口罩,只露出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一只灰翳,一只深棕。她望着那简陋的舞台,满头大汗,眼睛却好像在闪耀。
明明是酷热的夏天,拿着话筒的少年也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衣长裤,戴着黑色的鸭舌帽,盖住了脸,只露出下颌线条,话筒架在一旁。
这一首歌,吉他在黑衣少年手里,他轻轻拨动着弦,哼唱着。听不清歌词,如泣如诉。
李招娣沉浸在这短暂的表演中。
可是很快,那个小型的乐队就那样消失了。
李招娣在那等了很久,再也没见过他们。直到她最近有那么一点鬼祟的行踪,被杨奋抓到了。
他在大庭广众之下,从背后一脚踢在了李招娣腰上。肖瘦的姑娘直接摔倒在地,甚至额角都砸在地面上,擦出血痕。
杨奋表情扭曲:“你他妈到底在干什么?”
李招娣挣扎着,撑着身体爬起来。她太瘦了,瘦得下巴尖尖的,之前的事儿让她在家呆了半个月,脸色苍白得过分。老旧的口罩从脸上滚下来,李招娣眼眶里泪水堆积,从眼角滑落。
没考上高中的杨奋收了封口费,不缺钱,可他就是喜欢欺负李招娣:“你这几天就在这儿?在这干嘛?等死吗?”
李招娣没有出声。
她安静地掉眼泪,垂着头,等待着已经习惯的疼痛降临。
然而,没有。
有人抓住了杨奋高高扬起的拳头。
那个人高马大的鼓手扭头喊:
“黎泽轩,她就是这几天天天过来的那个小丫头!”】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来不及了,今天早点更,晚上还有
☆、059
叶菲瑶恍惚了一秒,视线才重新凝聚在这个简陋的舞台上。
舞台简陋; 但是设备却是崭新的; 而且看着就很贵。
那五个乐队的少年; 叶菲瑶认识其中一个。
黎泽轩肩膀上架着小提琴; 闭着眼睛; 沉浸在自己的曲子里。而除了这位格格不入的古典器乐手,剩下的四个倒是很符合摇滚的模样。
鼓手个子果然是最高的,坐在架子鼓后头; 就算脑袋上都是汗,也穿着反光的皮夹克,暂时是小提琴的旋律为主,他不用动手; 就把鼓棒在手里转来转去; 嘻嘻哈哈地笑着炫技;
同样的; 在这段小提琴为主的旋律中; 贝斯手和吉他手两个人也都闲着了。同样穿着黑色夹克衫; 头发像是刺猬一样还染成绿色的两个少年长得一模一样; 只是抱着的乐器不同。两个人似乎在说些什么,不过吉他轻轻的和弦声没停; 应和着小提琴的旋律;
最后是那个主唱。
叶菲瑶才刚刚得到那段文字,文字中对主唱的描写; 与现在,完全不同。
大热的天,主唱少年完全没有配合朋友们穿上那件皮夹克; 而是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衫,还有短裤。他有些懒散的样子,单手拿着话筒,衣服上吉他的图案扭着,少年也没戴帽子,露出自己干净的黑色短发,脸色因为之前的投入通红,睁开的眼睛,亮晶晶的。
十四五岁的少年介于童稚与成熟之间,场上这群少年人都没有完全脱离童稚期,围观的人群对他们就很宽容,也很鼓励。
在乐符安歇下来的时候,这一小片上百个围成圈子的人都在鼓掌,叶菲瑶也一样。
说是“舞台”,事实上就是拿了几个箱子隔离出来的平地,他们和叶菲瑶的距离只有几米,什么都看得清楚。
黎泽轩在这个时候慢慢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睛。
然后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最前面的叶菲瑶。
小姑娘就站在前排望着他们,脸色浮着薄薄的红,唇角带着笑,似乎这段演奏让她感受到了开心。
黎泽轩记得叶菲瑶。在属于她的台上,她简直耀眼到极点,现在换了场子,成了她来看他……黎泽轩有一秒的不好意思。
掌声还未停歇,黎泽轩转头去看“主唱”:“喂。”
黑T恤的少年还在摆弄着话筒,他关了音响设备的开关,抬头去看黎泽轩:“嗯?”
“你赢了。”变声期还没度过的黎泽轩干脆利落地承认下来。
他们来这,是因为一场赌约。
黎泽轩,还有鼓手程家安,吉他手谢周一跟贝斯手谢周七都是一个学校的,也都是初二,在同一个音乐社团里。
少年们各自都有傲气,因为方向不一样,互相都有点看不上。在这个学期快要结束之前,黑T恤的主唱转学来到了这边。
他年纪更小一点,稚气未脱的模样更明显。
主唱什么乐器都会玩一点,但也只会玩一点,对小提琴和吉他一视同仁。
不过对于黎泽轩来说,小提琴钢琴这种高雅的乐器,怎么可以和那些个“摇滚乐队”扯上关系?而已经开始内组乐队的几个人对黎泽轩这种观点嗤之以鼻。
他们在社团的音乐练习室里发生了点冲突。
“别说合不来,”主唱拍手,“那我们来一场演出,看看效果,怎么样?都投入着,别给我阴奉阳违。”
少年们的友情也是这种情况下建立的。
半个月之后的现在,在这里的试探性演出……很成功。
而且,黎泽轩也不得不承认,他现在有点喜欢这种感觉。
真的。
黎泽轩想了想:“然后呢?明天我们还来吗?”
黑T主唱无所谓的样子:“想来就来。”
鉴于少年们一看就是表演结束的样子,围观的人也都开始散了。
叶菲瑶倒没想太多,她是单纯觉得这几首歌很好听,听完了,也真心送上了掌声。
音乐这种东西也是非常容易调动情绪的,她现在内心还有一点小小的激动,不过她还是打算回店里去。
不过她才刚转身,身后有人喊她,还是那口破锣嗓子:“叶菲瑶!”
小姑娘回头。
是配合队友也穿着黑色反光夹克的黎泽轩。
少年头发汗湿一片,脸色热得通红。他比小姑娘要高得多,还握着小提琴的琴颈。
他专注地看着叶菲瑶,表情有一点点奇怪。
关于叶菲瑶的身世问题,杜依依知道,但是显而易见的,她没有,也不能把事实跟她儿子说。
所以杜依依知道了自家儿子女儿都和叶菲瑶见过面,但黎泽轩完全不知道叶菲瑶就是他的表妹。
——席柳叶真的是为每一次见面都绞尽脑汁。
黎泽轩被妈妈商量,说为了满足黎薇阳的愿望,不如请那个她非常喜欢的小姐姐也来参加她的生日宴会,每天一次。
不过黎泽轩没当回事,完全抛在脑后,刚刚看到叶菲瑶才想起来。
想到自家妹妹最近在摆弄的拳套,还有她那撒娇的小表情,黎泽轩没话找话,撑着自己的破锣嗓子说:“……呃……还记得我吗?”
“嗯。”
“我们的音乐……”少年挠了挠头发,“还好吗?”
他面前的小姑娘,眼睛都亮起来:“特别好!”
叶菲瑶不吝于夸奖:“很好听,我真的觉得很好听。”
黎泽轩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场面就僵在那里。
黎泽轩也不是什么热情的性子,他说话还容易得罪人。他那句邀请滚在嗓子里就是说不出来,甚至破罐子破摔地想,不如晚上回去让团团自己打电话的好……
但是都在这见了一面,再通过电话说,那有点不礼貌。
黎泽轩还在纠结,而叶菲瑶还在等着他的下一句话。还没等黎泽轩把这句邀请憋出来,敲架子鼓的程家安已经从舞台那边窜过来了。
他年纪是这几个人里最大的,长得也是最大的。
叶菲瑶还是明显的小孩子模样,但程家安说是成年人,绝对有人信。他长得黑,头发有点自然卷,十六岁,看着都比成年人健壮。
他手臂能破黎泽轩一个半的粗,直接从后头伸胳膊套住黎泽轩的脖子,使劲往自己怀里一扯,嗓门大得很:“你干什么呢这么慢。这就是你妹妹?很可爱啊,比你讨人喜欢多了。老大说等下去吃沙冰,你赶紧的。妹妹一起去啊?”
叶菲瑶对热情的人总是没办法,她下意识地摇头:“我不是……”
“快点快点,”程家安大着嗓门,终于放过被勒得翻白眼的黎泽轩,巴掌都快比叶菲瑶的脑袋大,“小妹妹我们快点,哥哥请你吃。时间就是金钱,展世铮等下又要鄙视我们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是展世铮,小四哥哥,原故事男主和本故事男主都是他没错啦
当然,现在……拒绝早恋
☆、060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是展国中常说的话。
后来; 展世铮也就对这话印象深刻; 也拿来用了。
展世铮就是当初和叶菲瑶一起; 被叶菲瑶叫做“小四哥哥”的男孩儿; 他和小五弟弟,也就是展世嵘一起被大伯展国中接到了国外。
他在国外住了快七年,正在展国中的指导下学着发财致富,然而随着爷爷上了年纪……那位老人又开始想着逼大儿子结婚。
展国中听话,但不是盲从。他宁愿和金钱一起沉眠; 也不想结婚。每次老头子说到时候老了怎么办,他眉毛一挑; 指指展世铮:
“有这小子。”
展世铮:“……”
所以他就被爷爷打包发回了国内; 牵着正是调皮捣蛋年纪的展世嵘,见到了那幸福的“一家三口”。
展国庸,金思妍,还有他们宝贝着的展世聪。
展世铮没有瞒着展世嵘他们身上发生的事儿。展世嵘现在八岁; 年纪还小一点,所以对有些事情还不是非常通透,但这小子也是个滑头; 聪明着使坏的那一种。
展家现在住的别墅也是配备了保姆司机的那种。
他们下了飞机,是司机去接的,然后保姆开门,站在门口就能听到那“一家三口”的欢声笑语,没有一个人想起来,展国庸还有两个真正合法存在的儿子; 今天回国。
展世铮完全不在意,他早就死心了。不过展世嵘还有一点点对父亲的幻想在。男孩儿拉着哥哥的手进屋,看到他的父亲抱着另外一个胖嘟嘟的男孩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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