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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老太种田记-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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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爱好,乐趣本身,就让人乐不思蜀,其乐无穷的。
  林觅却是看了一会儿药书,再试着捏了一下丸药,最终还是失败了。
  她叹了一口气,失败的多了,反而接受度也高了,也不气馁,再接再励吧。
  出了竹楼,雍正上线了,这一次他是在马车上,说话声音有点小,道:“快到沿海了,这天也就热了,夏天来了。”
  “那边可热?”林觅笑道。
  “热,不光热,还晒,老人家瞅瞅,我都晒的黑了。”雍正笑道。
  这老四说话就是夸张,天天有华盖,出行有马车,能晒黑什么呀?!
  林觅却不拒绝他的亲近,笑道:“那可得好好保养了,你说这头发白的,脸是黑的,多丑!?”
  雍正哈哈大笑,道:“老人家会打趣人了。最近始皇不常上线?!”
  “他比我还忙呢,我这二媳妇月子里可够呛,他比我还要够呛,”林觅笑眯眯的道:“跟你说件稀罕事儿,前儿晚上他上来了,跟我说,刘邦和吕雉在家里打起来了,吕雉拿着棒槌追了他几条街,这事吧,弄的咸阳城到处都是风闻,宫里也传遍了,最近言官到处在说这个事呢,都在上言,吵的他头要爆炸……”
  雍正哈哈大笑,道:“啊?吕雉这么厉害的吗?!有人撑腰就是不一样了,是吧?!我就说,她可是个厉害的角色。”
  “她还没到史上后期的心狠手辣,现在这反应,倒还算正常,顶多风评不大好,”林觅笑道:“出了事,她也聪明,马上就入宫跟太子妃求情了,因此言官看刘邦跟看眼中钉似的,天天盯他的错,吵嚷的不行,始皇耳根不得清净,但是太子妃护着吕雉,也上了求情书,说夫妻一体,这是家事,不要以国法处置,两方便是较上劲了,我倒觉得这事虽乱吧,却确实是平衡。”
  雍正笑道:“扶苏的太子妃,还算是个有点天赋的,很聪明很有智慧。家事,国事不分家,以家事去平衡国事,挺好。这件事不在于是家事还是国事,而在于,这显得刘邦这个人治不好家,会大大影响他在咸阳的风闻,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妻都辖不住,所谓英雄豪杰,也就不会再寻他投奔了……最重要的是吕雉感觉到了夫与她不是一条心,为了儿女,她会盯着他的,好不容易得来的富贵荣华,她不会让刘邦给作践了,因此不仅会往上巴结,更会帮着始皇盯着刘邦,这才有趣。女人啊,伤心多了,最终选择的只会是子女,为了子女,刘邦真要犯事,她会舍了丈夫的。况且又不是齐心的丈夫,舍也就舍了,所以呢,矛盾越大越好,胡亥多送女人,以后还得多送送……他家里啊,越热闹越好看,哈哈,以后有戏看了……”
  “对始皇来说,也有坏的一面吧,虽说可显出他的大度,但同样的,也吵的他头疼,咸阳也鸡飞狗跳,宫里也热闹的过了份。”林觅忍俊不禁的道:“所以才说他忙啊,以前他哪里会料理这些事情,现在就扯皮了,啥都得管。”
  虽说有效吧,但烦啊。
  “治世不就是这些鸡皮蒜毛的小事吗?!烦也得管。六国定了,现在的秦国哪还有以前什么兵事之类的国家大事,这些小事,也是国事的一种。”雍正听上去十分幸灾乐祸,笑道:“他该!学着吧!”
  赵佶瞅他一眼,心道有本事当着始皇的面说去。
  “也是,当皇帝的烦,当小老百姓的也烦,”林觅笑道:“我也烦呢,最近被我家二媳妇给差点堵气死。”
  说着便将王氏的一系列表现给说了。
  雍正乐不可支,笑道:“真是个活宝啊。”
  “可不是,关键还不能伤了她的心,说真话吧,她又不知好歹,可不得哄着,才哄去了,哎,跟骗傻子似的,便是大狗子都不像她这样的,”林觅吐糟道:“真叫人没法说。”
  雍正笑的不成了,道:“这样的生活也怪有意思。”
  林觅又说了进城住的事儿,雍正道:“去城里也好,还是正经的书院好,虽刻板了些,但是,想要科举,还是得走有规矩,有模板的路子,才能往上走一步。”
  “我也是这个意思。”林觅笑道:“以后两头住,反正城里也不远。我又没老到不能动的地步。”
  “你路上可有啥新鲜事没?!”林觅笑道。
  雍正就等着她问呢,因此吐糟欲上来,便笑着说了这边的臣工们的谄媚,以及抵赖,河工的事,还有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儿,这一说,就说的尽兴极了。
  这两唠磕,是真的太会吐糟了。听的赵佶也是一脑门子官司。
  现在他算是知道,这两人,一般处理奇葩事的时候,脑子里的糟点原来这么多。
  雍正说到后来,便道:“下次带翠儿坐同一马车,与老人家聊一聊。”
  “行。”林觅笑着应了,道:“到了海边,弄点鱼啊虾的来尝尝。没吃过海鲜的,还真想的慌了。”
  “行,这个容易,靠海吃海呗,还真得吃尽兴了,”雍正笑道。
  苏培盛道:“到了海边,我和皇上亲自去捞点海带,海螺的来烤了吃。”
  “成,最近忙都没一起吃过夜宵了,”林觅笑眯眯的道:“到时候多弄点来,烧烤煮起来,牌打起来!”
  苏培盛与雍正都笑了,道:“对对对,就该这样!”
  老年人的生活,就该是这样。
  生活真的太苦逼了,一把年纪了还为各种事烦神着呢,其实这样闲的淡疼的夕阳红,没事找事干,才叫真的养老生活。
  一时说定了,也就各自下了。
  赵佶道:“你俩也太能聊了。所以说,聊天这个事,还得看人啊。”王氏这是奇葩,要是能相处得来,相处舒适的,其实,未必不自在。
  家里已经确定要搬进城去住,因此,胡氏和高氏已经开始慢慢的整理些东西了。只是李延寿还是不确定,到底是搬城里住,还是呆村里住。李延亭问过他了,他还是摇摆不定呢。
  其实也怪不了他,主要是他一辈子在村子里住的,从来没想过进城去住,乍然从村里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他不习惯,一则是在城里能做什么,他不自信,二则是重新开始的人际关系,他害怕。
  古代就是熟人关系,在村里,是村里的关系,在城里,也是街坊四邻的关系,一生能出门远行的,毕竟是少数,多数都是像李延寿这样,一辈子都安在家里,勤恳过日子的人。
  因此,他当然是不想去的。可是,大哥大嫂,娘也要去的话,家里只他二房在,心里难免不舍,也不是滋味。因此纠结的慌着呢。
  晚上李延亭回来,吃晚饭的时候,又问他了,道:“二弟,你想好了没有?!一家人在一处,也好。”
  “家里的地都有人照看,大哥带着娘去就好,我得帮着看地里的活计,包括娘的,大哥的,还有妹妹的地,我都把总照看,安排短工耕种才是,再则,三弟的墓,我也得守着,才安心。”李延寿道。
  “真不去了?!”李延亭道。
  “我虽不舍,也觉得不在娘身边照顾不好,不孝顺,可是,去了,反倒拖累娘和大哥,不如不去。婆娘这次生产的事,我也有反省过,的确是我不中用。”李延寿道:“不管我承不承认,我都是事实。所以与其去了城里,做一些不擅长的事情,还不如做我擅长的事情,我想通了,不是在娘身边才叫孝顺,帮着娘打理家里的事,也是孝顺,看祖坟,看宅子,就挺好。况且我的亲戚,邻居,关系全在村里,我舍不得离开……”
  李延亭点点头,心里也有数了。
  李延寿道:“大哥,我不如你,我这一生最想追求的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其它的,没有想法。城里虽好,但不是我这种人住的。我去了,我害怕……大哥在城里吃得开,当然可以照顾我,甚至帮我寻差事,可我,却不能这么的依靠大哥,心安理得,还要做着自己不擅长的事,又拖累娘和大哥……”
  “我想了几天了,觉得我呆在村里最好,大哥,我会常去看娘和你们的,”李延寿笑了笑,似乎释然明白了,道:“我得照应田里,宅子,祖坟,三弟的墓,还有丈人啥的,都得管呢,挺好的。”
  “你丈人最后也可能去住城里。”李延亭道。
  李延寿怔了一下,也了解了,道:“也是,丈人本是生意人出身,现在杀猪难了,估计也想在城里找点生意做做,这也是正常的,我会去看的……”
  便是说的轻快,也是带着点失落的。
  在他的理想里,最好一家人永远在村里才好。然而他终究拦不住大哥的步伐,虽然遗憾不能跟随,但到底是想着以后,多看望也挺好。
  人与人的分歧,就在这里吧,都是独立的人,有些时候,告别是难免的,哪怕再不舍,也是如此。
  “果儿跟着娘,”李延亭道。
  李延寿道:“应该的,果儿,一直都是娘照顾,我们还能拦着不叫跟去?再说,我这个做爹的对她也没有多好,这个时候,没法脸大的留下她。她去了城里,劳大哥照顾了。多长点见识也好。我和她娘都是头发长,见识短的,她跟着娘,才能学到为人处世之道。”
  说着都要哭了。
  李延亭听着都不是滋味,道:“真走了,只剩下你和二弟妹,还有平儿,你又要照顾这么多的田地,又要看牛和羊,还要打扫家里,又要照顾她们母子,忙的过来?!”
  李延寿道:“做男人的,不都这样吗?!大哥不也是?身后拖着比我更多的人呢。大哥都没抱怨什么,我有什么忙不过来的?不过是事琐碎了些,真不算累。”
  李延亭一想也是,因为王氏疼他,不是那种把男人当驴马使的人。
  夫妻夫妻,难得的是相互心疼照料,又清醒着的。
  这老二和王氏有一点特别的好,相互扶持,护短。同时呢,又清醒,从不看力不能及的事,眼界是短了点,然而,这样没有野心,也是好处。
  李延亭便不勉强了,道:“现在局势还算可以,万一等局势恶化了,我来接你们都入城住。”
  “好。”李延寿呵呵笑道:“有大哥呢,我不怕。”
  他笑了笑,想说什么,终究是没说,只道:“我帮着大哥和娘搬过去。你二弟没啥出息,使把子力气,这个容易。”
  “好。也不必大搬什么,带点衣物被子,生活用的,可以在那边买,”李延亭道:“也不是不回来了,娘还要回来住呢,我和大狗子也是常出城来巡示各村的,来不及回城就在家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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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米粮
  李延寿眼睛一亮,喜道:“好; 好; 这个好,大哥屋里我负责清扫,大哥常回来住。”
  李延亭拍了拍他的肩; 点了点头。这事也就定了。
  天已经热的穿单衣了; 因此李延亭也不耽误; 将城里院子收拾了; 便忙着搬家,进了城,还要请人写荐信送二狗子三狗子入书院。
  之所以要进城住,也是因为; 以防不测,到时候什么也没准备。不如现在先住下,生活上也方便在院子里囤点什么了。
  李延寿虽然落寞,沮丧,王氏也有点不舍,但还是泪汪汪的送走了家里人。看着马车离开村子; 李延寿失落的很; 揽住了王氏的肩; 抱着孩子; 落了泪。
  他本想驾牛车亲自给大哥搬的,只是,大哥叫他不必; 因为不放心家里的王氏和孩子,离不了人呢。
  李延寿不帮过意不去,只是看着村里人青壮都帮着送,这种失落感,难以言喻。
  人走了,回到空空的院子,这心里就难受的不是滋味,李延寿哭了。
  这个老实的一辈子的憨憨,光长年纪不长脑子的人,一辈子任劳任怨,心中的情份,也如这土地一样厚重的。人不管是聪明还是愚笨,感情也是笨拙的不知表达。
  然而,李延寿觉得,他得呆在熟悉的地方,至少不给大哥添乱。大哥带着这么多人已经很累了。
  现在不太平,至少要等太平了,才说依靠不依靠吧。
  李延寿虽无用,却自知不可给大哥添乱。
  这是他唯一能做到的事了。
  林觅叹了一声,道:“老二倒是难得有自知之明了一回。”
  胡氏知道她心里不自在呢,道:“还有村人照应着,没事的。等以后咱稳定了,再接进城也一样。”
  林觅点了点头。这样也好,二房一辈子没真正的独立过。如今家人都离开,他们也学一学如何独立,才好。
  林觅抱了抱果儿,道:“可是舍不得?!”
  果儿点点头,却道:“我想姐姐了,奶,咱们进城住了,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啊?!”
  “得学成才会回来呢,”林觅道:“像二狗子三狗子一样,都得学习。果儿去了,也得用功了。在家里,跟姑姑学,有不会的,问二狗子三狗子。”
  果儿点了点头。
  高氏道:“娘,去了城里,果儿也该学些针线技艺了,以后好歹能有个主张,给自己做衣裳。”
  林觅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别说女子,有些男子的衣裳都自己补的。因为这里不像现代,到处是工厂,有现衣卖。这里不同。买布便宜,自己做会划算很多,而买成衣,因为要算上人工费,费用就上去了。
  针线,是一项重要的生活技能,与挑水,砍柴,工作一样如常的。有些独身男子的针线,做的比谁都好呢。主要是因为没有人因为衣服破了就扔衣服的,到底没有多少人有这个条件。
  而李家更是坚持能学的就尽量学,该会的不可耽误之意。
  车子终于到了城门口了,赵佶一直飘在车子外头呢,看到了墙头,道:“防备是挺严备的,上面人数,是多了点。”
  连城门口的衙役查户藉的人数都变多了。
  城门口的人排成了两队,慢慢的排队。
  赵佶看了一眼,发现城门外也有流民扎了帐篷,也有施粥处,人不算多,但也没有生乱子,很是老实。
  “这个,到底是隐患啊,现在还顾得上,就怕以后人数一多,就会攻城,”赵佶道。人最怕聚众。
  林觅看了一眼,这还是城内驱赶过以后的结果,多数是一轰而散继续往京城去了。少数的,或是又来者留了下来,正好天色也暖了,外面的野菜也能挖来吃,也冻不死人了,因此,倒是混个温饱的瞎过着。
  有些流民的孩子过来讨钱,胆大的很。但惧着衙役,没敢直接闯。衙役们凶的很。
  也不能怪他们凶,实在是不凶真的不好管。若是无惧,这些流民能连他们都给打了。
  城墙上又有驻军威慑,弓箭齐备着的,可见也是防范的紧。
  估计真有宵小之辈,城上也就射死了。
  衙役已经看到李延亭了,忙笑着过来道:“郎君,请先过,有事招呼一声便好,无需排队。”
  李延亭笑道:“无妨,不急,不好扰乱你们的流程。”
  衙役作势检查了一下便忙放进去了。
  李延亭这才带着人继续往城里走。
  城里与城外不一样,挤挤攘攘的,有做饭的香味,有倒馊水的臭味,也有喧哗的宣腾,很热闹。
  穿街过巷,到了一处小巷子停了下来。
  李延亭这才开了门,青壮年们帮着把东西给搬下来,李延亭要请他们吃酒,他们都摇首,道:“哪敢在城里大手大脚的吃酒的?!不用客气,我们回了。不用请,也不用送。”
  李延亭却坚持送出来,送到了城门口,道:“村里队里若有事,来给我送个信。城门口的人,报我的名就行。”
  众人应了,便驾着车都回去了。
  李延亭赶回家,大狗子已经将东西都给搬屋里去了。
  屋里早收拾干净,院子不算大,但是几间屋,住人是极够的。还有一个后院,也不算大,说是院子不贴切,不如说是天井式的露天的空地。中间有井,方便洗衣取水的。
  林觅与果儿住一间,李延亭与胡氏一间,隔了一小间给大狗子。高氏与二狗子三狗子住一间。中间也用帘子隔了。二狗子三狗子住的地儿,靠着窗,方便以后写字读书,能取到光。
  然后是杂物房,厨房,城里是没有茅侧的,每天都要倒夜桶,因此,家里也备了这些物件儿。想是李延亭都买过了,都是齐全着的。也干干净净的。
  赵佶笑道:“这里虽小,却挺好。”
  “是挺好。”林觅笑道:“听,后街的声音,好像是卖糖葫芦的。”
  “一会儿买点回来给家里尝尝,”李延亭进来道:“娘,这里还行吗?!”
  “行,都行。”林觅道。
  李延亭道:“家里有两个地窖,一个在院子里,一个在杂物房里,杂物房里囤了点粮食,院子里的这个,挖了个小洞,通向这院子外。万一有事,可以逃,便是躲里面,也可避一时。”
  “你想的周到。”林觅道。
  一般人家都有地窖,但几乎想不到在院子里挖的,所以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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