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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佳偶之妙厨兽妃-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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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宝在一旁笑了,那叫美月的少女蓦地转过头,瞪着颜宝:“你笑什么?”
  颜宝双手环胸,半倚着柜台:“我还没听说过堂堂官家小姐需要给土匪下跪的。”
  土匪?!
  闻言,美月和那个叫阿芹的少女面色一冷,怒意刚上涌,却又突地变色:“官家小姐?她?!”
  林妙晴学着颜宝的样子双手环胸,下巴微抬,好以整暇地看着脸色微白的两位少女,嘴角轻挑:“如何,想留下我的手,那就要看你们有没有那个胆子了!说起来我爹爹最近对青杀帮屡屡犯案也是很不高兴啊。”
  她本不喜欢仗势欺人,可这两个女人太嚣张了,仗着青杀帮的势力竟敢当街胡作非为,她不挫挫她们的锐气,她们就不知道这安平城到底是谁管的!
  颜宝暗暗向她竖起大拇指,林妙晴嘴一咧,呵呵,难怪都喜欢仗势欺人,这种感觉果然不错!

  ☆、第五十八章 东家来了

  自古有言,民不与官斗,虽然青杀帮势力不小,但无官无职也是民,林县令又治下极严,在安平城风评极好,手底下的王捕头也是颇有本事,三大帮派的人亦是轻易不敢招惹。
  阿芹与美月在听闻林妙晴的身份后,心中虽然不愤,却哪里真敢让手下动手,若动了林朴爱女,不正好给了林朴动青杀帮的机会么,这一点考量两人还是有的。
  “官家小姐了不起啊,我们买个簪子而已,又不犯法,哼!伙计,把这个簪子给我包起来,喏,一百三十两的银票!”阿芹脸色变了数变后,还是忍不住还口,平日里她老早就看这些做作的官家小姐不顺眼了,索性先下手为强,看着那所谓的官家小姐吃憋她也高兴。
  见林妙晴一脸气愤,颜宝无奈地扯了扯她的衣角:“行了,不就一对簪子么,一楼的东西虽然不错,却远没有二楼的首饰来得精致,咱们上二楼瞧瞧。”
  林妙晴不明所以,正要跟着上楼,却听得后头的阿芹与美月双双笑出声,那脾气火爆些的阿芹更是直接道:“林小姐连一只蝴蝶簪都买不起了,竟然还敢上二楼,知道那里头的首饰要多少银子么,最便宜的也要五百两银子呢。”
  颜宝皱眉,转头淡淡道:“我们买不买得起,与你何干?”
  “买不起就别在这装腔,县令大人一月的薪俸不过十几两银,林小姐当真买得起数百两甚至上千两银子的首饰?若她真有那银子,我倒是要怀疑县令大人是否真如外头评说的那般清廉了。”说到这,阿芹也不免为自己的急智喝彩,虽说碍于对方的身份她没法动手,但她并非怕了她,口头上的便宜也是要讨讨的。
  林妙晴果然脸色微白,心中愤怒:但这个话却是不好回的。
  颜宝却是微微一笑,拍了拍林妙晴的手,轻声道:“无事,谁规定一定要有银子才能上去看?别弱了你林小姐的名头,走吧。”
  后面的话她特意压低了声音,仅有两人可以听到,林妙晴一怔,旋即一笑,是啊,她可是县令千金,竟还被一个以土匪起家的青杀帮震住,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轻快地携起颜宝的手,林大小姐气势回归,对着年轻小伙计道:“带路!”
  年轻小伙计忙唤了其他人招呼楼下的客人,自己领着两位姑娘上了楼,虽说二人没钱买,但旁边这位可是县令千金,潜在的客户,亦是不能得罪的。
  楼上的布置比之楼下更加精致奢华,在铺子的一侧用屏风隔起,里头还摆着一套颇为奇怪的椅子,长长的,上头铺着厚厚的垫子,做下去软绵绵的,伙计称之为沙发。
  刚坐下,伙计已经给二人各倒一杯花茶,摆上了精致的糕点:“两位小姐想看看什么价位的首饰?”
  颜宝抬眸看了这小伙计一眼:“你是庆哥吧,黄掌柜的呢?”
  “掌柜的送货去了。”庆哥虽然有些讶异这个看起来不过十岁的小姑娘竟然知道自己,面上却不显,明知道她们可能买不起这楼上任何一样首饰,却依旧客气,颜宝不禁暗暗点头。
  “是这样,我先前打了一套铃兰首饰,今天来取。”颜宝啜了口茶,淡淡道,却不知她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对面的庆哥心里掀起一片惊涛。
  的确是有这么一套铃兰样式的头面,精致异常,之前有几位客人过来瞧中,欲出高价买下,都被掌柜的回了,因为这是他们琉璃坊的东家自己要的。
  可这位客人说什么,那铃兰头面是她的,真的假的?
  “你……”庆哥想问问她跟他们东家什么关系,却惊觉自己的身份,没敢问出口。
  幸好这时黄掌柜的回来了,一听楼上有人,忙上了楼,乍见颜宝,面露喜色:“东家,您过来了!”
  这一句东家可是把林妙晴和庆哥给吓到了,两人齐齐看向一脸淡定的颜宝,只见她淡淡向掌柜的点了点头:“回来了,我来取那套铃兰头面。”
  “东家稍等,我这就去取来。”黄掌柜的一脸殷切,忙将首饰取了过来。
  颜宝打开一看,暗暗点头,这是一套适合十几岁小姑娘戴的首饰,一支赤金镶白玉铃兰花步摇,清新雅致,另外有一条赤金项圈,坠子是一枚微敞的铃兰白玉,一对缀有红绿蓝三色宝石的铃兰手链,很是漂亮,林妙晴一见这套头面顿时眼都直了,简直是太漂亮了!
  不过她好歹也算是见过世面的,这样一套赤金头面下来没有千八百两怎么拿得下来!
  待颜宝二人捧着一个异常精致的首饰盒从楼上下来时,青杀帮那两位姑娘还没离开,他们见二人手里捧着首饰盒并且在掌柜的恭送下登上马车扬长而去,不由惊呆了。
  马车刚驶离琉璃坊,林妙晴先前的淡定立刻瓦解,扑向颜宝:“好你个宝宝,竟然不声不响开了个琉璃坊!我的天啊,那里头的首饰图样真的都是你自己画出来的,简直太美了,你这小脑袋瓜怎么会有这么多想法!”
  颜宝抿嘴一笑,躲开林妙晴的魔爪,将手里的盒子递给她:“生辰快乐!”
  林妙晴愣了一下:“我生辰还有几天呢。”
  “提前送你的,拿着吧,这一套在你生辰当天送不太合适。”
  林妙晴摇头:“不行,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虽然她真的很喜欢这套首饰。
  颜宝将盒子往她怀里一塞:“别跟我推来推去的,还当不当我是朋友了,你也看到了,一整个琉璃坊都是我的,我还送不起这么一套首饰?我可是把你当朋友才送你的,别人想要还没有呢,呐,除非你不把我当朋友。”
  “我当然把你当最好的朋友了,好吧,那我就收下了。”林妙晴亦不是个矫情之人,朋友相处贵在真诚,她很清楚,颜宝并不贪她家的权势,她是真心把自己当朋友才肯送如此贵重的礼物,“我生辰那天给你下帖子,可记着一定要来啊,以往请你每回都被你推脱了,这回再赖我可就不理你了。”
  “行,这回一定去。”她的确不怎么喜欢参加那些宴会,况且前几年正是她刚刚开始行商的时候,很多事都需要她亲力亲为,也就推脱不去了。

  ☆、第五十九章 醉翁酒庄

  送林妙晴回府后,颜宝便让程叔送她到安平城郊外的醉翁酒庄,这亦是她两年前创办的产业,如今酒庄的酒不仅在安平城极为有名,更是享誉整个安南府,而安平城仅仅是安南府一个并不入流的小城罢了。
  五年前颜宝本不想那么早曝露自己的能力,所以只算计了赵元奚,要了云莱阁一成的股份,自己则躲在幕后清闲自在,便是屡屡寻云莱阁麻烦的聚满楼至今也都未发现是她给云莱阁出谋划策的。
  但自从那次沐筠点明了云莱阁与聚满楼背后的关系,更是直接与朝堂之事挂钩,她便知道这事并非她之前想的那般简单,是以她虽占有云莱阁的股份,却越发隐匿这一层身份,并在外头陆续创办了自己的产业,除了琉璃坊外、醉翁酒庄外,还有一个暗香阁,专门经营的胭脂水粉,所以这几年因着生意的扩张,她也是忙得团团转,所幸琉璃坊和醉翁酒庄都有了一定的名气,至于暗香阁她暂时还没有精力去管理,所以业绩只是平平。
  昨日酒庄管事陈河来禀,说是前段时间依着她说的法子试着酿造一些纯度较高的酒,已经试验成功,反正都出来了,就顺便去看看好了。
  醉翁酒庄是颜宝暗中买下的安平城西郊外一片庄子,庄子靠山,山上有口极为清冽甘甜的泉水,唤作酒泉,用它酿出来的酒口感醇厚中带着一丝甘冽,味道很是独特,再加上颜宝的酿酒方子,酿出的酒纯度可比这个时代的酒度数还要高,但口感却是更好些,很受男人们欢迎,至于女子则更喜欢醉翁酒庄出产的果酒,清香可口不说,喝了还美颜,怎能不叫人趋之若鹜!
  到了酒庄外,颜宝戴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幕篱,这才进了酒庄,而酒庄的总管事陈炳生早就从长子陈河那听说东家要来的消息,大冷天的早早就在酒庄门口等着了。
  “陈老?”看到陈炳生的时候,颜宝吓了一跳,看到对方厚厚的棉衣上落满了雪,她忙道,“怎么跑到外面来,今儿下雪天冷,你的身子骨怎么受得住?”
  陈炳生却兴奋地摆摆手,一张老脸红通通的,他从大棉衣底下伸出手,手上还拿着一个小小的酒葫芦:“东家放心,我刚才饮了几口新酿出来的酒,味道醇厚极了,喝下去啊直到现在心口都还是暖的。”
  颜宝接过他手里的酒葫芦,拔开塞子闻了闻,点头道:“闻着不错,不过这酒小酌尚可,切不可多饮。”
  陈炳生一个激灵,酒意都退了几分,脸色微讪:“东家说得是,我也是高兴过头了,这才多喝了几口。”
  颜宝唇角微微扬起一抹弧度,淡淡点头,她可以宽待尊重下属,但却绝不容许他们仗着自己的宽容肆意放纵,有时候该严厉她亦是不会含糊,陈炳生显然也知道这一点。
  不过颜宝对于陈炳生父子倒是极为放心的,他们父子俩当初就是经营的一家小酒坊,酒水都是自家酿的,因为得罪了一些地痞流氓,整个小酒坊被砸了,陈河的妻子更是差点遭到侮辱,陈河父子反抗时,遭到暴打奄奄一息,若非遇上正好经过的颜宝,恐怕他们一家子都要命丧黄泉。
  当年因为金蝉寺颜宝英勇了那么一出后,凤无澜就对她很不放心,专门派了人贴身保护她,颜宝拗不过,只得认了,不过后来由于她事太多,有些事又不愿意让凤无澜知道,便缠着秋大娘跟着她练武。
  幸得当初她刚穿过来为了减肥坚持练习瑜伽,身体的柔韧度极好,按秋大娘的说法,她的根骨绝佳,很适合练武。
  救下陈炳生一家后,在知道他家经营酒坊,她心里就有了建一个酒庄的念头,要知道她不仅仅精于厨艺,制茶酿酒也同样擅长,况且,她若不想卷入云莱阁与聚满楼背后的纷争,就不能受制于云莱阁,于是她果断买下了小酒坊,并与陈炳生签了契约,只酒坊明面上还是挂着陈炳生的名字。
  进入酒庄,可以听到里头传来的阵阵欢呼声,颜宝不禁笑了。
  陈炳生在一旁亦是满脸兴奋:“东家您是不知道,一出酒,这些家伙闻到味儿可都馋得紧,那酒的味道浓烈醇香,任是那不懂酒的闻着都知道是好酒,东家看看这一批什么时候出货?”
  “我先看看再说。”
  由于先前并没有酿过浓度那么高的酒,是以这一批只是试验品,数量并不多,如何能满足市场需求,所以这批酒颜宝还有他用。
  拍开酒坛封泥,一股浓烈的酒香散了出来,陈炳生与陈河闻着这股香味不禁有些陶醉,他们是酿酒人,亦是爱酒之人,没有什么比亲自酿出如此醇香诱人的酒更令他们高兴的了,他们打心底感激眼前之人,若不是她,他们怎么还会有机会站在这里,并酿造出如此美酒,看着醉翁酒庄在自己的经营下日渐壮大。
  虽然她才是个刚满十岁的小女孩,但他们对她的崇敬一点都不会少,如果没有眼前这位少女神奇的酒方,醉翁酒庄怎么可能走到如今的地步。
  “不错。”颜宝浅尝后不禁点头,“入口烈香,如滚烈火焰怒嚣,连身子都暖和许多,看来在冬天可是能卖个好价。”
  听到颜宝的评价,陈炳生顿时喜笑颜开,“东家说能卖个好价那就定然不会错了。”
  “如此就照这个比例来酿,先酿个五千坛。”
  陈炳生微微一愣:“东家,五千坛会不会少了?”以他们醉翁酒庄如今的名气,就算是新货,只要客人尝过,便是一两万坛也不愁卖,这个自信他还是有的。
  颜宝神秘一笑:“有些东西在精而不在多。”
  “是。”陈炳生不敢有异议,东家年纪虽小,可做生意的手段比他都老辣。
  “陈河,你拿上十坛给底下人也尝一尝,代我向大家道声辛苦。”先前跟在父亲身后一直默默陪同的陈河顿时眼睛一亮,到外面唤了几个人抱了十坛子酒乐颠颠地出去了。
  ------题外话------
  今天十一点左右有二更。

  ☆、第六十章 捡了个大爷

  颜宝并没有公开在醉翁酒庄露过面,但底下签了契的长工们都知道醉翁酒庄真正的东家另有其人,虽然一直是陈炳生在管理。作为东家,颜宝可对底下的人不薄,每月有假期不说,每到节日还能分到一些粮食或者用品,每到过年更是有封红和丰富的礼品,这些在别的地方上工那都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是以酒庄的人对这个鲜少露面的东家都十分感激,做事也勤快。
  见陈河跑得快,陈炳生不由笑骂一声:“这臭小子,怕事早就馋得很了。”
  陈炳生之所以敢在颜宝面前这般笑言,实则是每次酿好的酒东家都会让人分下去尝一尝,会酿酒的很少有人不会喝酒,所以每次东家新研制出一种酒,大家都十分期待。
  不过这次只酿了两百坛,数量太少,恐怕不能让大家尽兴了,然这次的酒可是难得的极品,比起以醇厚香浓闻名大乾的泰州三步颠也丝毫不逊色!
  “如今酒已成,还请东家赐名。”
  颜宝摇着杯盏中清冽透澈的液体:“就叫它焰香。”
  离开醉翁酒庄时,天色已经晚了,程叔驾着马车从酒庄的后门离开,他看着身边的酒坛,望向里头坐着的少女,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这五年来,他可是见证了小姐的成长,若说这世上他最佩服的,莫过于小姐了。
  车还没入城,天色便暗了下来,今日寒风寂寂,雪似乎更大了,程叔小心地驾驶着马车行驶在回程的路上,马车里,颜宝托着腮帮看着身旁那五坛焰香,脸上笑出两朵浅浅的梨涡,她得好好琢磨琢磨,这焰香可是耗费了她不少精力才调配出的最佳比例酿造出这等醇香的美酒,准备往高精端发展,如此才能打出名气,届时还怕没钱赚吗。
  正当她想得入神时,马车忽然停了下来,颜宝微微蹙眉,掀开车帘道:“怎么停了?”现在应该还没到城门口才是。
  程叔的声音传了进来:“小姐,路上有人晕倒了。”
  “从旁边绕过去。”这时候颜宝决定不多管闲事,每年城里都要冻死几个人,她管得过来吗,不过想想还是吩咐程叔,“你去看看人还有气没,有气的话就拿件大衣给他吧。”
  程叔应了一声,将马车停在一旁,下车看了看横在路上的人,刚要伸手去探他的鼻息,却突然被抓住了手,那劲儿捏得他骨头都差点碎了,“喂,你快放手,啊!”
  “程叔,怎么了?”听得程叔的惨叫,颜宝忙跳下车,却见原本躺在地上的人翻了个身,面朝上,却死死捏住程叔的手。
  虽然天色昏暗,但颜宝还是看清了那人受了重伤。
  “小姐!”程叔神色微慌,这人看起来半死不活的,连站都站不起来,没想到还有这么大力气。
  颜宝摆手面无表情地看着地上那人:“放了他,我救你。”
  那人没料到颜宝一个小姑娘竟然不惊不惧,这般镇定地跟自己说话,因散发遮挡而看不清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容,旋即似乎扯到了伤口,痛得牙齿一呲,放开了程叔的手。
  程叔揉了揉手腕,赶忙跑到颜宝身边,“小姐,真的要……”救他?
  在他说出这句话时,程叔明显感觉到自那人身上散发出的冷意甚至比这该死的天气还要阴寒,他不由一个哆嗦,立刻噤了声。
  颜宝转身上车,对程叔淡淡道:“把他扶上来吧,小心他腹部的伤口。”就算她不遵守承诺也不行,那人的眼神太过危险,她知道若不照着做,兴许下一刻他们主仆二人下场可能连这个人都不如,她还不想曝尸荒野,即便她现今身怀武艺,可这个世界强人太多,她这个半吊子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程叔扶起那人的时候,才发现那人腹部渗血,似乎伤得挺严重,背都挺不起来。
  好在这几年颜宝经常要外出,便把马车弄得颇为舒适,车厢也挺大,那人躺进去也不觉得太过拥挤。
  马车驶进城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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