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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草记(后宫文)-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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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撇过头,再不愿意看那张脸,那张曾经美丽、如今却只剩下绝望的脸——我对这个男人已经厌恶到极点,根本不想再和他有什么肢体上的接触,哪怕他曾经是我的父亲。
    我用力地挣脱了他的怀抱,愤然离去,身后,传来他凄厉的叫声:阿秀……你为什么就不肯听听我的解释呢……阿秀……我是有苦衷的啊……阿秀……我都是为了你……为了你啊……阿秀……
    那一夜,我在皇姐的淑芳斋睡了。
    第二天一早,宫里的奴才们匆匆地来找我——德君在昨天夜里,吞金自尽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盛装打扮过的父亲——他就是这么个死要漂亮的人,连死都要穿金戴银,打扮的和生前一样的美丽,好掩盖他的龌鹾卑鄙、放荡下流。
    母皇不明就里,坐在他的遗体旁边,哀声连连,长吁短叹,只道是自己冷淡了他,让他灰心绝望,却不知他是畏罪自杀。凤后在一边也是频频抹泪,好似在惋惜他的薄命,我暗自冷笑:他大概是为失去这样一个解除寂寞的伴儿而可惜吧?毕竟要再找一个象我父亲这么美貌、却又柔弱而没有心计、在皇宫里也是从来不招摇不惹事的人,真的很难。
    父亲死了,他的遗体被送入皇陵安葬。母皇让我全权处理他的遗物,其实,他那些东西,我一点都不稀罕,真恨不得放把火都烧了去!
    碍与皇命,我只能留下来收拾,结果,我发现,他那只装满母皇御赐珍品的珠宝盒里,竟然留有给我一封的信,把他想要说的话,全都写在里面。
    他说,他是被凤后要挟的,因为凤后掌握了我们的生死;他说,他是被凤后强迫的,因为我是他拿来谈判的筹码;他说,他是被凤后诱惑的,因为长久以来被母皇的冷淡,让他觉得十分空虚;他说,他是被凤后迷惑的,一步错,步步错,再回首已是百年身,禁忌的欲望既然已经开了头,再想抽身而退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说了许多的理由,许多为自己的丑行开脱的理由。在我看来,这些都是幼稚可笑的借口,也许这里面只有一条是真的,那就是:他耐不住寂寞,和凤后勾搭成奸,做出了即使是乡野村夫都不可能会做的肮脏事!
    我愤愤地把信烧了,灰烬也都尽数收拢了扔到了御花园的水塘里。
    不过,他的信,到底还是在我的心中留了片影子,从此,我更加小心谨慎,在凤后面前循规蹈矩,丝毫不敢怠慢,生怕让他瞧出我对他的蔑视——我现在还住在宫里,还要看他的脸色,如果让他发现我对他的不满,送命的只有我,而不可能是他!
    皇姐和我更亲近了,但是,我也只敢让她看见我任性胡为的一面,不敢让她知道我对她的父亲,其实也有诸多的不满——皇姐这个人,我知道,她很以自己的父亲为骄傲,至少,在撞破那件丑事之前是这样,现在到底怎么样,我却不敢问,因为我答应过她,要把那次看到的东西都忘记的。
    没过几年,母皇病危,急诏朝中大臣进宫,见证新帝登基。
    我们和大臣们都跪在长生殿外,凤后出来宣布,要皇储长公主进去听训。
    奇怪的是,皇姐在起身的一刹那,突然对我绽放了一朵邪魅的微笑,然后径自进殿,并且,非常意外的,她居然难得强势地拿出皇储的威严,让她的父亲凤后在殿外等候。
    凤后对自己的女儿完全没有防备,没有疑义地选择留守在殿外——后来,很多时候,我回想到这一幕的时候,都会忍不住觉得:人果然是没有永远得意的时候,他再怎么费尽心机,用尽手段,算尽机关,大概也没有想到最后竟然会输在自己女儿的手里。
    皇姐出来的时候,她的手中捧着黄澄澄的圣旨,朗声读来,除了确认储君登基,还把后宫里的侍君都做了安排,不外是出家和送回娘家,其中,生有皇女的安才人,因为父凭女贵的关系,可以随其女一起赴领地养老——这让大家都很意外,因为,大家一直都认为,安才人在女皇最后几年的得宠,势必会得罪凤后,如今女皇驾崩,他必定不会有善果,结果,居然是让他能够安享晚年!
    到圣旨的末尾,最让大家意外的事发生了:母皇居然要凤后以身殉葬,长伴于地下!
    凤后当时就跌坐在了地上,他不敢置信地看着傲立在那里的女儿,脸色煞白,怀疑自己是否产生了错觉——我想,他肯定以为皇姐登基以后,他可以安心做他的凤太后,继续他的荣华富贵,却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下场。
    讽刺的是,这么悲惨的结局,竟然是被灌上了天大的荣宠:如果不是皇上特别喜欢你,又怎么会想要你陪着她一起死?那么多的侍君,独独挑中你,不是特别眷顾你是什么?因为喜欢,所以要独占,因为要独占,所以只能陪着一起死!这样的逻辑很可笑,可是,我却很欣赏。
    我看见皇姐慢慢地走到他的身边,弯下腰,轻轻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凤后顿时瘫坐在了地上,皇姐笔直地站在他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这是女皇的恩典,是你天大的福气,还不赶快谢恩?
    凤后茫然地看着皇姐,半晌,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弧度,规规矩矩地对着自己的女儿行了君臣大礼,然后,仰起头微笑着,轻轻地说:臣谢陛下恩典。
    长生殿里,敲响了丧钟,母皇去世。
    皇姐挥手招来敬事房的宫奴,端上匕首、白绫和鸩酒,让凤后从三样当中选一样。凤后挑了匕首,拿在手里,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皇姐,把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皇姐登基,尊母皇为圣德皇帝,对凤后的诣号则是端明英凤后。
    我迁出了皇宫,有了自己的宅子,皇姐把她手下两个才女送给我做管家。我知道,现在的皇姐已经再不是当时的皇姐,随着她继承大统,我们之间的姐妹之情也势必会搀许多其他的东西,其实,皇姐根本就没那个必要,我对政治根本就没有兴趣,一点点都没有!
    如果说,父亲让我产生了对男人的厌恶,红珊和雪晶则让我对男人感到憎恨!
    红珊,雪晶,这两个贴身的小厮,这两个从小就跟在我身边的美丽少年,从某种意义上,他们比我的父亲和我还要亲近的人,我那么那么喜欢、简直把他们当作自己亲哥哥般对待的人,居然敢同时背叛了我!
    我原本想等我成年以后就让他们脱了奴籍,收到房里做二爷的,可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彻底地打破了我所有的希望!他们把我的爱慕和憧憬全都当做脚底下的烂泥,狠狠地踩了个稀巴烂!
    那一天晚上,因为天气寒冷,我难得地体谅他们,让他们不必为我守夜,回自己屋里歇息。夜里,我实在放心不下,想着,他们屋子里若是太过寒冷,便叫他们到我屋里一起歇着,我这儿有火盆子,生起来就热了。
    我披着棉衣起床,在清冷的月光下,慢慢出了正屋,到他们的屋前,正要敲门,却听到了那种犹如梦魇一样的声音——这种声音,我听过,就是当年,我父亲和凤后在一起假凤虚凰时发出的呻吟!
    我的心一沉,没有敲门,而是悄悄地用手沾湿了窗棂纸,顺着捅破的小孔往里看,果然看见他们赤裸着身体,丑态百出地纠缠在一起!
    我气得眼睛几乎要喷出血来!当年,父亲和凤后那不堪的一幕,如今又在我的眼前活生生地上演,而且这回更让我怒气勃发的是:这两个竟然都是我那样喜欢、喜欢的打算将来要收到房里好好疼爱的人!
    这两个该死的奴才!居然瞒着我私底下做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枉费我那么的喜欢他们,他们竟然这样不知廉耻!真是罪该万死!罪不可恕!
    原来,不管是什么相貌,什么身份,男人都是这样下贱的东西!一天不做那种事情就活不下去,主子不召唤服侍,就寂寞地要死,就敢违背天理伦常,做出这种见不得人的丑事!
    哼!你们敢在我的眼皮底下玩花样,我就不能让你们好过!那一刻,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个恶毒的念头在我的脑海里闪过:是你们自寻死路,可别怪我心狠手辣!
    我故意点红珊做我的“一侍”,然后找借口把他乱棍打死;看着雪晶悲痛欲绝的模样,我的心里涌起了一阵报复的快感。
    如果,他向我求饶,我就放过他,我这么对自己说。
    可是,任凭我在床第间用尽手段,他依然不肯依附与我,宁肯象具死尸一样任我摆布。我发起狠来,用簪子刺他的下体,用绳子把他绑成古怪的样子,甚至,学当日看见的红珊那样,找来粗大的玉槌捅他的后庭……我想尽了所能想到的一切办法折磨他,他一天天瘦了下去,却依然不肯低头恳求我收他进房——只要他求我,我马上就会答应他的!可是,他从来没有松过口,一次也没有……
    我终于明白,他的人,我也许可以得到,他的心,我却一生一世都不可能拿到手里了!
    既然,我不可能得到他,那么,我就要毁了他!彻底地把他毁掉!我宝珏得不到的东西,谁都别想得到手!
    做主子的,要一个小厮死,其实,是件很容易的事,有时甚至不必找借口,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没多久,雪晶就死了……死了也好,省得他老是在我眼前晃悠,让我喜欢却又得不到回应,平白浪费我的感情。
    墨珠是个老实的孩子,胆小怕事,温顺乖巧,可是,习惯了和雪晶相处的那种以折磨人为乐的模式,我发现,自己对这个听话的少年,已经提不起一丝一毫的兴趣,倒是那个倔强的紫玉,很对我的脾胃。
    每次,看见他用冷漠地神情看着我对他进行折磨,我的心就会不由自主地加快,会莫名其妙地变得亢奋起来,我想,早晚有一天,我要把他弄到床上去,用对付雪晶的法子对付他,让我能再一次回味那种看着被凌虐的肉体而产生的快感!
    我曾经偷偷地监视过几次,我发现,墨珠和紫玉之间再没有什么肮脏的事情发生,因为,大部分时间,墨珠都在忙着给紫玉抹药疗伤,他们根本就没时间去做那种下贱的事情
    所以说:天下的男人都是贱种!
    只有不断地凌虐他们的肉体,他们才不没有精力去红杏出墙!
    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并且发现这个结论是那样的正确,简直就是一条真理!我要未雨绸缪,避免以前犯的错误,把我现在最喜欢的紫玉好好地“疼爱”起来,这样,他就不会象其他人一样,也离我而去了……
中部 第四章
    第二天一早,才用了早膳,花碧莲便到宝珏这里来活动,想要说服公主同意让宛秋和她们同行。
    “啊?你要那个叫宛秋的少年做你的小厮?!”宝珏神情古怪地看着花碧莲,心里直后悔:完了完了,紫玉的终身又托不出去了!早知道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我昨天晚上再晚也要把这花碧莲给找来谈心,现在,人家自己看对了眼儿,紫玉有人做对比,他那个脾气性子还不是被人嫌弃的份儿?!想到这里,不由得怜悯地看了一眼站在身后的少年:紫玉……我、我对不起你呀!难得有个让你服软的,却被别人抢了先……我这个做主子的,真是没尽到责任啊!
    紫玉被她看的莫名其妙,不知道公主怎么好好地和花太医说着话,却突然回头来对着自己直叹气,以为她是嫌自己多事,便行礼退了出去。
    看他规规矩矩地行礼退下,宝珏的心里突然灵光一闪,眼前又涌出了一线曙光,她热切地看着花碧莲:“那个……花太医……本宫要多嘴的问一句,你真的只是把那宛秋收来做小厮么?”她想,没准人家花太医根本没对宛秋动心,只是可怜他家破人亡,才打算收留在身边的。真要是这样,紫玉还是很有希望的!
    花碧莲不知道她心里打的鬼主意,点头说道:“不瞒公主说,臣这次出远门,身边没个服侍起居的人,还真是有些不习惯,何况做大夫的,身边总得跟两个学徒好抓个药煎个汤什么的,如今我身边没有个打下手的,做起事情来总觉得忙不过来。”
    “原来如此。”宝珏顿时长吁口气,还好,还好,紫玉你还有希望!“既然这样,那就让他跟着走吧……只是……这车马上却有些不便安排了,只好让他去和橘红他们挤一挤……他身上的伤,可能撑得?”
    花碧莲暗笑,心想:宛秋这样子的人,虽然受了伤,但一来,自己的医术高明,二来,他本身也是习以为常,和几个少年挤辆马车又有什么打紧的?论起条件来,比这艰苦的他都挺得过来,现在这小小挫折自然是不在话下。当下,他深施一礼,鸣谢公主开恩,随即起身告辞,把这消息去告诉了宛秋。
    经过一夜的心理准备,宛秋已经有了些做人奴才的觉悟,大庭广众之下,为掩人耳目,他的行为举止也没有了昨日两人单独见面时的针锋相对。不过,看到花菲得意洋洋地甩着两手,在自己前面一步三晃踱着四方步,而受伤的自己却还要很苦命地替他提着小箱子,背着大箱子的,他的心里还是很愤愤不平了一阵子。
    本地县官自昨晚接了方美婷的官堞,不敢怠慢,连夜上报州府府台,府台又上报太守,太守连夜派人向京城送信……就这样一级一级的往上报,到了第二天的早晨,本地的百姓,都已经知道虹国女皇的御妹二公主,奉皇命出使本国的消息,客栈前挤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个个都想瞧瞧所谓的皇室贵胄,到底生的是什么模样。
    珍鑫镇县令领着衙役三班,恭敬地在客栈前等候,只等公主出来护送她去州府府台那里,自己的差事就算完结了。
    赵颖和五十个骑士,牵着气宇轩昂的高头大马,站在公主马车旁边,等待公主起驾。
    客栈的大门一开,先出来的是方美婷、花碧莲等随行的官员,她们身后跟着各自的小厮侍从,匆匆忙忙地都提了东西上了最尾处一辆朴素的马车。她们分两边站好,垂手恭迎公主鸾驾。
    环佩叮当,步态轻盈,一个宫装丽人,巧笑倩兮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只见她身着八宝彩凤如意衫,下着祥云缭绕富贵裙,颈佩珍珠璎珞吉祥圈,一朵鲜艳怒放的牡丹在发间绽放芳华,发髻两旁,黄金宝石打造的百花簪垂下细长的珠链,行动间,光华闪耀,顾盼生辉,衬得宝珏越发的明艳动人,婀娜多姿。
    宝珏深知皇家在百姓当中,既神秘又高贵,平素和百姓是截然不同的世界,百姓们自然是对皇家充满了好奇。自己这次出使,是要说服月国结盟,切不可让月国百姓以为她们是来低声下气地求人的,因此除了尽心打扮,还打算学一学那英国去世王妃,走走亲民的路线,给月国的百姓官员们都留下一个好印象。所以,她站在客栈门口驻足片刻,频频向围观的百姓微笑颔首,矜持而又高贵,学足了奥黛丽·赫本在《罗马假日》中的表现。
    果然,众人都震慑与她的美貌和气度,人群中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竟然有人喊道:“欢迎宝珏公主殿下来月国!”“宝珏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既然有人起了头,百姓们自然也就跟着叫了起来。
    宝珏环顾四周,笑得很甜,心中暗自长出口气——初次亮相,总算没有丢虹国的脸!
    紫玉和橘红这两个美貌的少年,从宝珏身后闪出,一边一个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公主殿下上了马车。站立在旁边的两国官员、平民百姓,只觉公主所过之处,香风拂面,环佩叮当之声清脆而不觉与耳,不由得又是一阵目眩神迷。
    待到宝珏上了马车,随行的方美婷等也各自上车,紫玉和车夫一起坐在马车的踏板上,赵颖和他的手下全部翻身上马。
    珍鑫镇县令的人马在前面开道,宝珏一行缓缓跟随。
    百姓们簇拥着车马而行,竟是久久不愿散去。宝珏索性把“秀”做到底,掀起一边的窗帘,朝着外面的百姓不断微笑,挥手示意,顿时又是引得百姓们激动万分,大呼“公主千岁”……
    这一次露面,让她在出使月国的第一站,就轻而易举地拥有了大批崇拜者,而借着百姓们的口耳相传,她的名声飞快地在月国窜升了起来,最后,她人还没有进入月国帝都冰烨城,连月国女皇都已经知道:这次虹国来的二公主,是个气质优雅,矜持高贵却又对百姓和蔼可亲的美丽女子。
    宝珏的本意只是想给月国百姓留下个好的印象,不想却在无意中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万众偶像,以至声名雀起的同时,风国所派的暗杀者要找她也变的异常容易——哪里人头攒动、万人空巷,这位公主就必定是在那个地方!
    宛秋其实并不喜欢做保镖的工作,一点点都不喜欢。如果可以让他自己选的话,他宁可去做刺客——刺客可以挑选行刺的时间、地点,保镖却不行。
    然而,现实却是,他爹已经收了人家的银子,而他也很觊觎那笔数目庞大的尾款,因此尽管不情愿,尽管抱怨没有新意,他却只好努力地扮演好“清道夫”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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