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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贵女,王的妖娆妃-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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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腾了大半夜捞了半船后,三个人觉得差不多了,准备靠岸回去。
  岂料这时候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吹的船头的火把忽的一下灭了,三人顿时慌乱起来,惊慌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船一下子翻了。

  ☆、707。第707章 淹死

  707。第707章 淹死 
  三人泡在冰冷的水大声呼救,可是深更半夜荒郊野外,方圆三里内都没有人家,压根没人能听见啊!
  等到第二天早,苏公子的人再送河蚌过来时,看见塘面一只小船倒扣着,边飘着三具尸体。 
  出了人命案子,自然是了不得的大事。
  那人不敢怠慢,立马报了官。
  官府来人一看,觉得:这三人半夜三更划着船带着子,跑到别人家的池塘里,难不成是要偷鱼?
  也只有这个结论最靠谱了,定是偷鱼时不小心翻船淹死的。反正三个人身都没有伤痕,船虽然翻了却没损坏,现场也没有第四个人的踪迹,符合溺水死亡的情形。
  既然不是他杀案,好办了,寻找家属,弄回去埋了结了。
  吴秀才还算是有点身份的人,第一个被认了出来。
  吴家人得到消息后,简直要疯了,坚决不肯相信吴秀才是去偷鱼意外身亡的。吴家虽然现在的日子不算大富大贵,可好歹吃穿不愁啊,怎么可能去偷鱼呢?
  辛长娥的第一个想法是:吴秀才定是被镇北王府的人害了,因为他是去京城打听珍珠养殖的。
  想到此她立马哭诉起来,连声喊冤,说自己的夫君定然是被镇北王府的人谋杀的。不信去查查,那处水塘定然和镇北王府有关,或者那水塘里根本没有鱼,是养河蚌的。
  衙役们先听她提起镇北王府,还嗤之以鼻,觉得她定然是想讹钱使劲往权贵身扯。
  然后又听见她说那池塘是养河蚌的,觉得蹊跷了。
  因为据他们走访,那处池塘里鱼没有蚌多,最近天天有人往里面倒河蚌。
  难不成,这件意外案子还真有隐情?
  衙役们立马追问起来:“小娘子,你如何会知道那池塘里有许多河蚌呢?”
  养珍珠那样的大事,可不能轻易泄露出去。
  想要此,辛长娥哭着回道:“因为,我家老爷前几天去京城办事,临走前说自己曾不小心得罪了镇北王府的人,对方扬言要杀了他剁碎了喂河蚌,老爷觉得有些害怕。”
  “什么,竟然有这种事情发生?”
  虽说镇北王府如今煊赫无不能得罪,可这是人命关天的大案子啊!万一是王府里哪个仗势欺人的鼠辈做的,不查清楚也会连累镇北王的名声呀!
  查出来了,没准还能得镇北王一个人情呢!
  负责此案的官员立刻动起脑子来,赶紧写了封详细的信,立马派人快马加鞭的送到了镇北王府的门。
  苏公子这头才知道养河蚌的水塘淹死了人,长宁那边已经知道死的是吴秀才,且辛长娥还倒打一耙了。
  “真是人贱自有天收,死的活该!”
  长宁先觉得诧异,不明白吴秀才怎么会死在哪里?再仔细想想,猜测到原因了。顿时丝毫同情不起来,更厌恶辛长娥的自作聪明。
  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么咬镇北王府,为的什么呢?是钱吧!
  可我偏不给,有本事你继续咬下去。如今我镇北王府有权有势,欺压你一个百姓,你又能如何?
  长宁怒了,当即通过萧乾给那里的官员施压,骂其胆大包天,什么屎尿都敢往镇北王府门泼,活的不耐烦了。
  当即将一干官员吓得屁滚尿流!

  ☆、708。第708章 被卖

  708。第708章 被卖 
  稍后苏公子知晓后,也弄了个养河蚌的理由来:声称自己做噩梦被蚌神所救,梦醒后决定放生十万河蚌报答,这才四处买河蚌特意养起来的。
  对于迷信的古人来说,这理由合情合理。况且衙役们再深入调查,发现小船是吴秀才自己租来的,另外淹死的那两人也是他雇佣的。
  两人的家属甚至还回忆起一些事:说好是去帮忙捞东西,很轻松的活计,天亮能回来的。
  再加无论怎么查,当夜那处池塘周边也没有第四个人出现过。
  因而谋害的结论无论如何都不成立,还是自己不小心淹死的。
  “这怎么可能呢?老爷啊,你死的好冤啊!”
  辛长娥立刻呼天抢地的大哭起来。
  吴秀才突然死了,她虽然很伤心,却立马察觉自己的处境不妙。
  因为她是个妾啊,又没有儿女傍身。吴的妻子和父母本不喜欢她。眼下吴死了,很可能会将她卖了。
  为此她想和镇北王府搭关系,想让对方知道自己已经了解了养殖珍珠的事情,能弄点封口费啥的。
  结果镇北王府压根不搭理她!
  “好,你们不仁,别怪我不义!”
  辛长娥想着,既然自己大致了解了养珍珠的法子,算没了吴秀才,照样可以告诉给其他人来养。
  你镇北王府想独自养珍珠赚钱,做梦去吧,定会有人和你们抢生意!
  都是因为你们心狠手辣,是你们对不起我。
  抱着这样的信念,在吴秀才葬礼结束后,吴家人将她卖给一个江南富商做妾时,辛长娥一声都没吭。
  辛长兰听说自己姐姐要被卖了,心疼的不得了,赶紧将身边所有的银钱首饰都集在一起,匆忙的跑去要给姐姐赎身。
  辛长娥却亲口拒绝了。
  她道:“妹妹,我现在这个样子,算回了村里,想再嫁出去也难,难不成一辈子跟着你,靠你养活?你与妹夫的好日子还没开始呢,可别被我搅合了。”
  辛长兰哭的两眼肿的烂桃子一样,拼命扯着辛长娥的衣服不肯放手,劝道:“姐姐,你跟我回家吧,咱们是亲姐妹,以前是你带着我,养活我。如今我但凡有一口吃的,都不会亏了姐姐你。你不必担心萧壬,他若是那种薄情寡义的人,我也不用嫁他了。”
  “不必!”
  辛长娥已经下定了决心,还道:“听说那富商年纪虽然大了点,家里却是真正有钱的,他花了重金买我,自然不会亏待我。我在吴家也是做妾,去江南做妾又怎么样?江南自古是繁华之地,没准在哪日子更逍遥呢!”
  再有钱,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跟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子,能有什么幸福可言?
  以辛长娥的容貌,嫁给山村里娶不起媳妇的穷后生还是嫁的到的,将来大家帮衬一下,年轻夫妻一起努力打拼,日子不会很难过。
  这千里迢迢去了江南,以后是连生死都难知晓了!
  “姐姐——”
  辛长兰还要继续劝,却见辛长娥猛然一挥手,手不知何时藏了一把短刀,竟然一刀划掉了那片衣衫,头也不回的了富商派来的轿子。
  独留辛长兰呆愣愣的立在原地,满眼的悲伤全被惊愕冲开,半天回不过神来。

  ☆、709。第709章 自己酿苦果

  709。第709章 自己酿苦果 
  辛长娥这么义无反顾的去了江南。 
  萧壬将其离去的情景报给了镇北王府,还有些担忧的道:“那吴秀才是因为偷河蚌淹死,我查过,他们夫妻俩最近一直在捣鼓养珍珠的事情,甚至在自己家里挖了池塘。辛长娥是不是知道怎么养珍珠?要不要……”
  他抬手做了个杀了一了百了的手势。
  见状长宁笑道:“萧壬,别忘了长兰可是你的未婚妻,要是让她知道你想杀她姐姐,你觉得她会怎么想?”
  萧壬面色一窘,立刻单膝跪下表态:“属下永远忠于镇北王府,忠与王爷和娘娘,在属下的心里,王府的利益无人可。”
  “好好疼你未婚妻,我看长兰还真和她姐姐不一样,是个好姑娘,值得你好好对她。”
  长宁挥挥手,命令萧壬站起来说话:“至于辛长娥?养珍珠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能不能养出来至少要三五年才能见分晓。听说那个买她的富商都六十来岁了,她有几个三五年可以折腾啊?随她去吧!”
  “是,王妃善良,是属下想的太过了。”萧壬当即点头,面露愧色。
  “我只是不想杀人而已,到底也是一条命!”
  尽管辛长娥做过不少恶心事,可一想到对方不过是个小女子,本是这个社会的弱者,长宁觉得:看着对方慢慢吞咽自己酿下的苦果得了,没必要赶尽杀绝。
  辛长娥了富商的轿子,虽然和妹妹决裂自己心里也很不好受。可一想到未来,她能帮助富商养出珍珠富甲天下,定然会被人人尊敬,捧在手心,她顿时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富商姓田,经营丝茶生意,虽不是江南排着名号的富商,却也是家财万贯。田老爷十分的好色,到哪都喜欢去买卖人口的地方转一转,尤其钟爱漂亮小媳妇,要不然,也不会相辛长娥了。
  辛长娥原本以为,了轿子,等再下轿时能见到田老爷了,岂料只是被接入了一家客栈,田家里只派了一个小丫头和一个老婆子来伺候她。
  看见辛长娥,两人双双前见礼,道:“奴婢于婆/小环,见过辛姨娘!”
  辛长娥有些诧异,问道:“老爷呢,难道他买了奴家,不管了?”
  于婆子目光嗖嗖的将辛长娥打量了一遍,起身头昂的高高的道:“回辛姨娘,老爷病了,大少爷先行送老爷回江南休养了,让奴婢们伺候着你随后过去。”
  一看于婆子的样子,辛长娥知道对方很瞧不起自己,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她不过是个买来的贱妾,算起来也不她们高贵多少。
  哼!现在敢轻视我,待以后我得了宠,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辛长娥心头愤怒,面却只能装作云淡风轻的样子道:“是这样啊,那有劳你们俩了。”
  说罢她举手理了理鬓边的秀发,装作无意的,露出了手腕的一对金累丝嵌珠镯。
  这对镯子,碍着是秦长宁赐的,吴家到底没敢给撸下去,被辛长娥戴出来了。
  于婆子和小环本来见辛长娥衣着普通,周身都没什么像样的首饰,衣裙还撕坏了一块,正鄙夷着呢。
  忽然看见那对精巧的镯子,很是讶异。

  ☆、710。第710章 不相信

  710。第710章 不相信 
  一般死了丈夫被夫家发卖的女人,哪个不是身光溜溜的半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 辛长娥居然戴了一对名晃晃的嵌珍珠金累丝的镯子!
  这可真是太稀了!
  田家有钱,于婆子不是那等没见识的,她一眼看出那镯子是纯金的质地,不是什么铜鎏金银鎏金的。
  而且工艺繁复细巧,款式新颖,一看是出名的大银楼做出来的,价值不菲啊!
  难不成,辛长娥的身世还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于婆子和小环诧异万分,两人忍不住的互相对视了一眼,还是由于婆子先开口,问道:“辛姨娘,您这对镯子可真好看!”
  “那是当然,这镯子,有钱都买不到的!”
  辛长娥当即一脸骄傲的反问道:“镇北王府你们知道吧?”
  两人更觉得惊诧了,连连点头:“当然,满天下谁不知道镇北王府啊!”
  “镇北王妃秦氏,原本姓辛,是我堂妹,后来其父找着了亲身父母,才改姓秦的。”
  辛长娥抚摸着自己的手镯,幽幽道:“虽然我福薄,只和王妃娘娘做过几天的姐妹,可王妃是个念旧的人,前段时间回来探亲,亲手赐了我这副镯子。”
  “镇北王妃,那可是高高在的贵人呐!”
  于婆子和小环先是听的瞠目结舌,随后咂咂嘴回过味来,心说镇北王妃是何等尊贵的人物啊?怎么会和你一个被卖掉的小妾有关系?
  再说了,要真有关系,你会给人做妾?吴家又是吃了多少熊心豹子胆,敢把你卖掉啊!
  真是牛皮吹破天,也不怕笑掉人的大牙!
  于婆子的目光立马变得讥诮起来,阴阳怪气的道:“呵呵,镯子是好镯子,是这故事编的忒传了。辛姨娘,咱家老爷喜欢本分的女子,可不爱听女子满口放炮仗的。得,你刚过来,想必累了,先歇着吧!”
  说罢扭着屁股转身走了,只留给辛长娥一个鄙夷的背影。
  边的小环捂着嘴笑了笑,也赶紧跑了。
  两人这么大喇喇的离开,还关了房门,将辛长娥独自关在了房里,连杯茶都没倒给她。
  “我说的都是真的,真是王妃赏给我的,不信你们去打听……”
  辛长娥急着解释,话还没说完呢,眼前的房门关了,将她气了个半死。
  没想到对普通下人来说,秦长宁的名头太大反倒不好用了!气的辛长娥在房里连声咒骂:“没见识的东西,活该你们是奴婢,你们一辈子都是当奴婢的命!”
  小环跟着于婆子跑到了外头,还有些好的追问:“于妈妈,我看她那镯子好漂亮啊!不会真的是镇北王妃赏的吧!”
  于婆子听的立刻啐了一口:“啊呸,她算什么东西,一个刚死了丈夫被婆家卖掉的贱女人,有什么福气能让王妃看?我看八成是以前她相公疼她,给她买的私房首饰,吴家心善,没给抢下去罢了。”
  “哦,那吴家大奶奶还真是挺善良的,那镯子看起来值不少钱呢!”小环继续羡慕。
  “吴家确实不坏,要不然将她卖去那风尘之地,得的银子肯定更多。”于婆子摇摇头,却又很欣慰的道:“看辛姨娘说话没边的样子,定是个自作聪明的,夫人和大少奶奶不用担心什么了。”

  ☆、711。第711章 告别

  711。第711章 告别 
  时光匆匆,眨眼便过了年,出了五七孝期,长宁去东宫探望了一回春良娣。 
  眼下春良娣虽然还是个良娣,并不是太子妃,可宫里长眼睛的都知道,太子妃的位置非她莫属,她将来必定富贵不凡。
  一个个拼命巴结献媚,找各种机会凑前,弄的春良娣的院子门庭若市。
  被景韬恨恨的管束了几次,才稍微清静下来。
  长宁这次进宫,因为六六一直抓着她不放,索性把儿子也带进了去。
  春良娣虽然已经生了个儿子,可皇家不会嫌儿子多,巴不得这次双胎还能生儿子。看见长的虎头虎脑的六六,一定要抱一下。
  因为民间有说法,孕妇多抱抱男孩子,能生儿子。
  长宁可不敢让春良娣多抱,一来六六现在一周岁多了,正是调皮的时候,抱着他会不老实乱踢腿。二来春良娣怀的可是双胞胎,身子一般孕妇重,也要极其小心。
  因而只让春良娣稍微往怀里搂了搂,长宁赶紧把儿子接了下来。
  春麦喜欢的不得了,连忙夸六六长的好,道:“王妃,小世子长的可真好看,小小的人儿跟从画走下来的一样。哎呦喂,现在都这么好看了,长大了还得了啊,不知道能迷死多少姑娘呢!”
  说着她又惋惜起来:“可惜了,我没能生个女儿,要不然一定抢先把六六定下来。”
  “娘娘是多子多福的命,什么时候生够了儿子,再生美丽的小公主吧!”长宁笑了笑,岔开话题,顺便也提到了自己这次的来意:“我和王爷商量着,开了春要回西北了,我有孝在身,不方便多进宫,这次当和娘娘告别了。”
  “这么快!”春麦听的一愣,顿时有些不舍,她还想着自己生孩子的时候,镇北王夫妻都能留在京城给她撑腰呢。
  这突然一走,她顿时觉得自己背后空落落的。
  毕竟太子妃的位置还没真正到手,生孩子又很凶险,宫里的女子接二连三的闹事情,她真怕到时候有什么人再来算计自己。
  她想挽留,劝长宁一家晚点走,可一想到前镇北王的灵柩目前还在寺庙里停着,等着入土为安呢,顿时又没什么理由挽留了。
  只是脸露出了些害怕担忧的神色。
  长宁一眼明白春良娣在害怕什么,立马安慰道:“娘娘放心,娘娘只要能平安生下双生子,太子妃的位置便是坐稳了。算我们回了西北,依旧是娘娘的臣子,娘娘若有事,打一声招呼,我们绝不会坐视不理。”
  “且有蒙家前车之鉴在前,眼下谁都没胆子往刀口凑,敢谋害娘娘。”
  “我是被蒙氏弄怕了,谁知道她平时看着不声不响的,竟然能买通了太医呢!”春良娣依旧后怕的道:“我听太子说过,多亏王爷帮忙,他才能顺利把一切都查出来,要不然,我现在是死是活都难说。”
  长宁闻言,知道她心思难开解,只好继续劝道:“像蒙氏那般不要命的人毕竟是少数,娘娘现在最要紧的事,是放开心胸,不要去想不好的事情。要尽量让自己开心起来,听说那样生出的孩子,才更聪明伶俐。”

  ☆、712。第712章 熊孩子

  712。第712章 熊孩子 
  “我也听说过,还有人说孩子在肚子里时,其实很小有知觉了。 所以有的人家老早对着肚皮读书,希望儿子将来在读书有天赋。”
  提起胎儿,春良娣的注意力很快被吸引过去,人也显得轻松了些。
  “是的呀!”
  长宁也兴致勃勃的道:“听说那叫胎教,我要是再怀,一定要让王爷多读些圣贤书,省的再生一个像六六这么淘气的孩子。”
  “六六哪里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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